DB36/T 1218-2019 美丽休闲乡村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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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2.1统筹规划村庄用地,控制村庄建设用地总量,严格保护耕地,依法使用土地,合理布局、优化 整合村庄发展空间。 5.2.2在保护耕地、依法使用土地的前提下,通过开发利用荒山、荒坡、荒沟、荒滩及整治闲置校舍、 房、废弃地等措施,盘活村庄土地、房屋等资产资源,重点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 5.2.3统筹安排乡村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改善人居环境。

    5.3.1鼓励引进社会资源参与村庄房屋建筑设计与建造,提升村庄房屋建筑的美学和科学水平。 5.3.2新建房屋建筑面积应在350平方米以内,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用于经营性的农家乐(民宿) 建筑应符合《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建村2017150号)对建筑的相关规定。 5.3.3村庄房屋建筑应体现赣东北、环鄱阳湖、赣南、赣西、赣中不同地域特色和文化传承,保护传 统民居和古迹古建等历史文化遗产与乡土特色元素,应符合《江西省村庄建设规划技术导则》(赣建字 2006]4号)的要求。属于历史文化、特色景观旅游和传统村落保护范围的村庄,建筑风格应与既有建 筑保持一致,建筑高度应符合保护要求。 5.3.4在不破坏资源的前提下,利用好能反映地域特征的建筑材料。结合先进技术的运用,继承并发 扬当地传统的适宜建造技术,保持地方特色。 5.3.5倡导绿色建筑,体现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和环保原则,满足防洪、防火、防灾、抗震等标 准要求,质量安全技术应符合GB/T50378要求。

    城镇建设标准DB36/T 12182019

    5.3.6提倡因地制宜营造村庄建筑院落空间,院落空间应布局合理,格局协调。

    5.4.1村庄对外交通应具有良好的可进入性、便捷性、畅通性。 5.4.2村庄内的道路路网布局科学合理,主次分明。道路建设应符合《江西省村庄建设规划技术导则》 (赣建字[2006]4号)要求。 5.4.3在主要出行道路方向选择合适位置设置村庄出入口及门景,门景应体现地方特色和标志性景观。 5.4.4道路两侧应进行美化绿化。宜因地制宜建设具有景观休憩、运动健身、文化体验等复合功能的 乡村风景道,满足自行车、徒步、自驾车等多种交通方式需求。 5.4.5应利用道路周边、空余场地等,结合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需求,规划布设适用的生态停车 场(位)。 5.4.6道路桥梁安全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体现地域风格,提倡使用本地天然材料,保护古桥 维护、改造可采用加固基础、新铺桥面、增加护栏等措施,并设置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

    5.5电力电信设施建设

    5.6.1给排水系统应完善,管网布局规范合理。排水管网应采取雨污分流方式。给排水工程技术要求 按照CJJ123、CJJ124执行。 5.6.2应根据村庄分布特点、生活水平和区域水资源等条件,合理确定用水量指标、供水水源和水压 要求。年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 5.6.3应加强水源地保护、保障饮水安全,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GB5749、GB/T14848的要求。 饮水安全覆盖率达到100%。

    5.7.1结合实际开展土地整治和保护。适合高标准农由建设的重点区域,按GB/T30600的要求进行规

    5.7.1结合实际开展土地整治和保护。适合高标准农由建设的重点区域,按GB/T30600的要求进行规 范建设。 5.7.2开展农田水利设施治理和建设。防洪、排涝和灌溉保证率等达到GB50201和GB50288的要求 注重抗旱、防风等防灾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配备。 5.7.3积极采用节水设备和技术,发展节水灌溉,节水灌溉工程应达到GB/T50363的要求。 5.7.4结合产业发展和三产融合的需求,配备先进、适用的现代化农业生产设施。一

    5.7.1结合实际开展土地整治和保护。适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按GB/T30600的要求进行规 范建设。 5.7.2开展农田水利设施治理和建设。防洪、排涝和灌溉保证率等达到GB50201和GB50288的要求 注重抗旱、防风等防灾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配备。 5.7.3积极采用节水设备和技术,发展节水灌溉,节水灌溉工程应达到GB/T50363的要求。 5.7.4结合产业发展和三产融合的需求,配备先进、适用的现代化农业生产设施。

    6. 1.1 村庄整洁

    DB36/T 12182019

    6.1.2卫生厕所改造

    6.1.3病媒生物防治

    按照GB/T27770、GB/T27774的要求进行鼠、蝇、蚊、蟑螂等病媒生物综合防治。

    6. 2. 1生产污染控制

    6.2.1.1应实行植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采用农业、物理、生物、化学等综合防治措施。不得使用明令 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按照GB/T8321的要求合理用药。农药施用强度(折纯,公斤/公顷.年)<3.2。 6.2.1.2鼓励科学施肥,肥料施用符合NY/T496的要求。农用化肥施用强度(折纯,公斤/公顷.年) 280。 6.2.1.3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和资源综合利用可按HJ588的要求进行。农药瓶、废弃塑料薄膜、育 秧盘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及时处理。农膜回收率≥8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5%。 3.2.1.4应对蓄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畜离养殖场(小区)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8596的 要求,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5.2.1.5村域内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业污 染源达标排放率达100%

    6. 2. 2生活污染防治

    6.2.2.3应根据村庄和农户的分布,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因地制宜 实施污水治理。城镇近郊的村压,宜采用延伸城镇管网的方式,实行统一处理: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 宜运用人工湿地处理系统、曝气生物滤池、淹没式生物膜等技术集中处理;人口规模较小的村庄,宜采 用化粪池、生态氧化塘、净化槽等技术分散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应符合GB/T51347要求。 6.2.2.4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达到DB36/1102要求。 6.2.2.5应使用电能、太阳能、风能、沼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清洁能源的农户数比例≥90%

    6.2.3生态环境质量

    2.3.1提倡河道生态护岸。村域内主要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水体水质应达到GB3838中! 境功能区相对应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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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大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应分别达到GB3095、GB3096、GB15618 地环境功能区相对应的要求。

    6.3村庄亮化、绿化和美化

    6. 3. 1 村庄亮化

    6.3.1.1应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场所安装新型节能路灯。照明亮化覆盖率≥95

    3.1.1应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场所安装新型节能路灯。照明亮化覆盖率≥95%。 3.1.2路灯设置应与村庄整体环境相协调,鼓励突出地域文化特色,

    5.3.2.1应种植本土树种和花草品种,采用多样化的绿地布局和乡村风格的绿化,节药用地,见缝推 绿。可参照LY/T2645进行村庄绿化模式的选择、设施小品的设计、村庄绿化地形设计、植物的选择及 配置。 6.3.2.2村庄周边应有绿化林带,有条件的村庄应实现绿树围合。实施村庄周围闲置地块、裸露山体、 溪流岸线植被恢复。 6.3.2.3村庄整体绿化覆盖率山区≥75%,丘陵区≥45%,平原区≥30%;村庄内宜林道路和沟渠、河 幸、坑塘绿化覆盖率达到95%以上。 6.3.2.4建设美丽庭院,提倡农户庭院、屋顶和围墙实现立体绿化和美化,鼓励将院内绿化与发展庭 院经济相结合。

    6.3.3.1按CECS285、GB50445的要求,结合村庄自然环境、资源烹赋、人文特点和乡土文化,规 划建设村庄景观环境工程。

    7.1.1应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测土配方施肥和治理修复,保护和提升耕 地质量。 7.1.2应以江西优质稻米、蔬菜、果业、茶叶、中药材、畜牧业、水产、油茶等产业为导向,突出本 地农业特色,发展“一村一品”,围绕“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实施本地绿色生态品牌建设。绿色 生态农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50%。 7.1.3应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三品一标”认证产品应全部纳 入监测和可追溯范围。 7.1.4因地制宜发展草腐类食用菌、“农渔二用田”、猪沼果、林下经济等生态循环产业模式,推厂 水肥一体化、微喷灌、绿色植保防控等节水、节肥、节药技术。 7.1.5充分发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业现代经营主体的作用 鼓励规模化和集约化农业生产,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DB36/T 12182019

    7.2.1鼓励依托优势、特色农业资源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宜完善初加工各环 节设施的优化配套。 .2.2鼓励基础条件较好村庄,结合三产融合发展需求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研制生产营养、安全、 美味、健康、方便、实惠的传统面米、马铃薯及薯类、杂粮、预制菜肴等多元化主食产品,鼓励与健康、 养生、养老、旅游等产业融合对接,开发功能性及特殊人群膳食相关产品。 .2.3鼓励突出乡村民艺特色,深入挖掘传统手工艺,发展特色旅游商品、手工艺品、民俗纪念品加 工业。

    7.3.1依托乡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特色产业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 经济等多样化的本地特色休闲服务业。 7.3.2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应组织有力,发展有序,服务优良,经济效益明显,是当地村民收入的重 要来源,或是当地村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方式。 7.3.3鼓励发展农业市场信息、农资供应、农业绿色生产技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机作业及 维修、农产品营销等生产性服务业。 7.3.4按照主客共享的要求,创新发展乡村养老、市集、餐饮、快递、文化等生活性服务业。 7.3.5服务业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一定的业务能力与技能。应遵守服务规范,做到热情、礼貌 周到,能够体现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服务礼仪

    8. 1. 1医疗卫生

    8.1.1.1合理设置村卫生室,行政村应设置1个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 立因地制宜根据需求进行设置。乡村卫生室建设规模和设置应符合《江西省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试行)》(2015)的要求。 3.1.1.2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2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少于千人的村,按1名乡村医生配置。 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8.1.1.3建立统一、规范的村民健康档案,提供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及儿童、孕产妇、老年人保健 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1.2.1应具备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大部分老年人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能够在社区得到满足。 3.1.2.2应建设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平台,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发展邻里互助、亲 友相助、志愿服务等模式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 3.1.2.3应建有老年学习点,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卫生室、 农家书屋、全民健身等设施,为留守、孤寡、独居、贫困、残疾等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关爱服务。

    8.2.1鼓励村级新建改建公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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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利用乡村资源建设农业科普教育研学基地,向本地居民、学生及游客开展农业科普教育, 然科学、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知识。

    8.4.1按照生产生活需求,建设比较完善的商贸服务网点。便民超市(电商服务网点、村邮站)可提 共网上代购、农副产品网销、快递代收代发、费用代缴、农业气象信息定制等服务项目。 3.4.2建设综合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的卫生计生、文化旅游、体育运动、就业社保、养老助残、 妇儿关爱等基本公共服务,综治警务、司法调解、人口管理等社会治理服务以及村民生产生活所需的其 他服务。 3.4.3在人群密集区可提供公共交通服务,建设公交站台,站台应设置顶棚、休息椅,挂贴站牌、乘 车起止时间表等,并体现村庄特色与标志风貌。 3.4.4村组织能够良好地对贫困人群实施扶贫救助,在政策和资源上对贫困群众大力帮扶,实施精确 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

    9.1文体基础设施与活动

    9.1.1设立村级综合性文体服务中心,应包括1间多功能文化活动室、1个文体广场、1套全民健身路 径器材、1套简易音响设备、1套应急广播系统(含山洪等灾害预警功能)。 9.1.2应丰富村民精神生活,结合乡土文化特色,定期组织开展以村民为主体的民俗文化活动、文艺 演出、讲座展览、阅读工程、放映电影、体育比赛等群众性文体活动。 9.1.3应至少建立一支人员比较稳定、经常开展活动的群众文艺团队

    9. 2乡村文明及保护制度

    9.2.1制定村规民约,倡导崇善向上,勤劳和睦,关爱困难家庭和“三留守”人员。 9.2.2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生态户、美丽家庭、教育子女模范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常态化的 志愿服务活动 9.2.3挖掘乡村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登记造册,依据年代与价值进行分类整理,建立文物档 深。 9.2.4挖掘民俗风情、历史沿革、典故传说、名人文化、祖训家规、传统技艺、农耕文明等乡村非物 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培育非遗传承人。 9.2.5建设具有江西地方特色的乡村记忆馆、博物馆等展示场所,展示各种乡村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 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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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1生活较富裕,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应高于或等于同等级乡村的平均水平。 0.1.2应拥有优美的休闲环境,休闲氛围良好。 10.1.3应有充足宽散的活动空间供游客活动,休闲项目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展示、游览、体验等活 动有机融合 10.1.4应具有休闲内涵的主题宣传口号及形象标志。

    10.2休闲设施与服务

    10.2.1应设立符合DB36/T601要求的休困旅游服务中心或咨询点,提供及时准确的咨询服务,并及 寸向外公布休闲旅游服务的相关信息。 10.2.2村庄内应分布合理的全景地图、道路导向指示、景点及服务设施介绍等标识标牌,标识标牌设 置应符合GB/T10001.1、GB/T10001.2的要求,且至少有英语、日语、韩语等一种外语语种作标识。 10.2.3住宿服务应根据游客规模和需求,确定接待房间档次比例、床位数量。旅游星级饭店、乡村酒 店等性质的住宿设施应达到GB/T14308所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 0.2.4餐饮服务能力应与游客接待总体规模相适应,档次构成多元化且合理,设施与服务经营应符合 OB36/T601的要求。应使用自产或周边农户生产的绿色食材装修工艺、技术,开发有突出当地生态、文化、民俗特色 的特色菜、农家菜、山野菜等菜品。 10.2.5设有能提供具有本地特色的土特产、民俗手工艺品、文化创意产品等商品的购物场所。

    10.3.1宜有结合当地自然风光、乡村文化、民俗风情和乡村生活特色的休闲农庄、特色农家乐、农事 体验、户外运动、健康养生等休闲产品, 10.3.2宜有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周期性举办的节事节庆活动,并成为当地乡村休闲旅游宣传营销和休闲 体验的内容。

    11.1.1基层党组织、村级组织机构健全,并能有效发挥作用。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 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定期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有完善的民主议事程序,村级民主决策制度健全。 11.1.2村务公开制度和档案管理规范,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并定期公开。按照每季度公开1次以上 的标准,所有行政村对党务、村务和财务实行网上全面公开公示。 11.1.3治保、调解组织体系完善,人员配备到位,工作制度健全,能充分发挥作用。连续三年无刑事 案件,无群体上访事件,无失学儿童以及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民间纠纷调解率和调解的成 功率95%。 11.1.4拥有不少于3个社区志愿组织、老年协会等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组织参与制定自治章程、居民 公约和村规民约的社会管理作用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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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1建立多元化投入分担机制,村庄设施维护、人员待遇、活动经费等有保障,社区服务、社区活 动等能有效开展。 11.2.2建立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专业运营组织,定期组织当地村民参加农业生产技术、旅游服 务、乡村文化传承等方面的技能培训。 11.2.3有稳定的、数量合理的保洁、清运、公共设施维护等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对村庄环境实行日 常化、常态化管理。 11.2.4制定美丽休闲乡村建设常态化工作督查考评办法,通过检查、跟进、通报、整改等工作环节 使美丽休闲乡村建设保持常态化。

    1.3.1应建立便捷的政务管理平台,使用率达到80%。管理和服务工作人员办公电脑配置达1台/人。 1.3.2应建有美丽休闲乡村官方社交媒体平台,提供信息查询、网络营销、获取服务和便捷生活等服 务功能。 11.3.3应设立村级信息员,负责信息网络维护与村民信息能力培育

    11.4.1建立村民、企业、社会组织、新乡贤等多元主体参与村庄管理的利益联结机制,能够构建乡村 社区共同体,提升乡村社区凝聚力。 1.4.2实施城乡社区共建、村企结对共建等模式饲养标准,能够将城市、企业的资本、人才、信息、管理优势 与村庄的资源、环境、历史、文化等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持久、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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