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2510.21-2017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1部分:烟草制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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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生产作业点、工作台面和疏散走道的照明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且照明灯具完好、有效。 3.6设备设施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

    4.2.3.6设备设施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设备间距、设备与墙柱间距,应符合机件的最大活动范围,并确保人员有充足的活动空间; b 工具箱、工器具等应放置在不影响操作的位置,并确保人员有充足的活动空间: 各种操作部件的安装高度,经常使用的应在0.5m~1.7m范围内,不经常使用的应在0.3m 1.9m范围内;

    4.2.3.6设备设施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

    建筑工程标准规范范本4.2.4烟草及烟草制品仓库

    4.2.4.1现场应设专人管理;库区、高架库应定期巡查,保存巡查记录。

    设置定置图或现场标识,库内物品应按性质分区、分类储存,物品堆码整齐,现场 线或区域标志; b 烟草及烟草制品堆放每垛占地面积应不大于150m,垛与垛间距不应小于1m,垛 间距不应小于0.3m,垛与墙间距不应小于0.5m;卷烟成品垛高不应超过5箱。 4.2.4.3 应保持仓库、堆场内通道畅通。 4.2.4.4不应在仓库内吸烟和明火作业。 4.2.4.5不应在仓库内存放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物品。 4.2.4.6除装卸货物的厂内机动车,其他机动车辆不应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4.2.4.7库区、高架库应实行出入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入库区应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4.2.4.8库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采用围墙或围栏与外界形成有效隔离; b) 应安装使用防盗、防抢、防侵入的监控或报警系统; c)通道宽度设置应符合YC/T384.2的规定,视线不好的区域应安装广角镜,

    4.2.4.9装卸平台应符合下列要求:

    4.2.5.1厂内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应符合GB5768.2和GB5768.3的规定。

    4.2.5.2下列区域应设置禁止烟火等安全标

    a)库区、烟草制品库房、高架库、危险化学品库房等仓储场所; b 存放和使用汽油、柴油、燃气、乙炔和氧气瓶、喷码液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C 变配电站(室)、油浸变压器室、除尘间、计算机房、档案室等消防重点部位; d)其他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场所。

    4.2.5.3高架库区域应实行封闭管理,并有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的标识;巷道内存在碰撞、触电、坠落 物等伤害可能的位置应设置安全标志。 4.2.5.4应对安全标志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4.2.5.5安全标志应固定空固,不应破损、变形、褪色

    4.2.6.2防雷装置的管理和检测应符合下列要

    a 竣工的防雷工程在投入使用前,应向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申请防雷装置检测,并经过当地气 象部门的工程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保存验收资料和记录; D 每年应在雷雨季节前由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对防雷装置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GB50052 的规定。

    4.2.7.1门店建筑物及其装饰物应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无漏雨、开裂、玥塌、异味等现象。 4.2.7.2门店内地面应平整,无积水和突出物;柜台及物品应放置有序,通道畅通。 1.2.7.3场所内不应存放非经营的汽油、打火机加气罐、油漆及稀料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 4.2.7.4应建立节假日、夜间等值班的规定:规模较大的营销场所宜安排每日非营业时间值班或巡查

    4.3.1.1设备外露的、且距操作者站立平面不超过2m的旋转部件,应设置防护罩(门)、网或防护 兰,防护网、罩等应安装牢固,无明显的锈蚀或变形。防护罩(门)、网或防护栏附近应张贴手部不 应进入的安全标志。

    4.3.1.2急停开关完好有效,周边无障碍物

    4.3.1.3安全联锁装置完好有效,不应人为变动、破坏或拆卸安全联锁装置。 4.3.1.4钢直梯、钢斜梯以及走台、平台防护栏杆的设置应符合GB4053.1、GB4053.2和GB4053.3 的规定。 4.3.1.5设备加热部位应有防止烫伤的安全标志。 4.3.1.6产尘工艺设备应采取粉尘防爆措施,

    4.3.2专业设备设施

    4.3.2.1机械手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区域应设置封闭的防护栏 6)检修门和开口部位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设安全销和光电保护等防护装置或上锁,

    4.3.2.2切片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b)检修门应设置联锁装置。 4.3.2.3切丝、切梗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打开刀辊制动装置,刀辊应能立即停止转动; b 下切割条(下刀门)安全镖钉有效可靠; C 观察窗应完好,透明度清晰 d 挡灰装置应完好; e) 集灰盒内应保持清洁; f) 切丝工艺设备原料入口处应设磁选及其他清理装置,以除去金属物, 4.3.2.4 烘丝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隧道式烘丝机加热器应密封完好; b 气流式烘丝机安全预警装置、自动喷淋装置等应齐全、可靠,温度超过设定值时,自动报警 应能启动;火花探测器检测到异常光亮时,自动报警应能启动; 使用天然气时,应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或配备便携式检测仪器。 4.3.2.5储叶(丝、梗)柜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出料口拨料辊应设置防护门; 分配、铺料小车接近限位行程开关应完好。 4.3.2.6 二氧化碳法膨丝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浸渍器安全门应设置联锁和报警装置,配置超声波液位检测器或放射源液位检测器,橡皮密 封圈应完好、可靠; b 在储罐和浸渍器区域应张贴二氧化碳告知牌: C) 燃气管道、阀门应无泄漏,使用燃气的区域应张贴危险告知; d 现场应有强制排风装置,如燃烧装置在独立封闭的室内宜使用防爆排风电机;

    4.3.2.4烘丝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4. 3. 2. 7 卷接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4.3.2.8包装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4.3.2.8包装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关机后,电烙铁应能自动抬起或自动脱离; b) 手工包装时,电烙铁电源线长度不应超过3Ⅲ,不应有接头,烙铁应固定或放置在指定的位 置,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 c)包装机热熔胶温度控制装置应完好。

    4.3.2.10除尘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人工拆箱、开包、选洗梗及其他粉尘较大场所应设置除尘装置; b 管道应采用金属材料制作,接地电阻符合要求,管道上不应设置端头和袋状管; 管网拐弯处和除尘器入口处设置泄压装置; 各通风除尘支路与总回风管连接处应装设自动防火阀; 除尘房风机应选用不低于IP5X防尘结构的电气设备; f 除尘间应配置强制通风设施或自然通风,且设施应正常开启。

    4.3.2.11异味处理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a)防水装置应齐全、可靠; b)在建筑物顶部的设备外壳应通过防雷装置接地。 4.3.2.12自动开箱机应设置有机玻璃罩,且无破损、透明度良好,应设置刀具危险等安全

    4.3.3仓储设备设施

    a) 输送线操作工位、升降段或转弯处应设置急停开关; b 运输线路下方的行人通道净空高度应不小于1.9m,不足时应张贴安全标志; C 使用悬挂式运输线路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d) 人员需跨越输送线的地段应设置通行过桥: e 通行过桥的平台、踏板应防滑,结构应完好、牢固; 皮带输送机两边应设置防跑偏挡轮,销轴无窜动; 8 链式输送机上坡、下坡处应设置防停车及断链的止退器或捕捉器; h 垂直提升机应设置上升、下降限位装置及止挡器,四周应加装防护网,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穿越楼层出现孔口时应设护栏。

    4.3.3.2高架库巷道入口处应安装门锁或门禁、联锁装置:电源控制器应设置在巷道外,并完好有效

    4.5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

    4.5.1.2燃气管道接地良好,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大于0.03Q时,应设导线跨接,且应完 好有效:接地电阻应每年检测一次,并保存记录。

    北京地区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天津地区应符合DB12/T724.2的规定。河北地区应符合DB13/T 2510.2的规定。

    4.5.1.3锅炉房地面应平整,无积水。

    4.5.1.3锅炉房地面应平整,无积水。

    4.5.1.4锅炉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在用锅炉每月进行一次企业内部设备检查,保存记录; b 设备有排气试验装置的,运行时每周应进行一次手动排气试验,每月进行一次自动排气试验 并做好运行记录; C 锅炉房应有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水处理设备运行、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设备管理人员每月一次的锅炉检查记录、事件事故记录; d)人员进出锅炉房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5.1.5水处理设备及加药装置应运行正常,水质应符合要求。酸、碱贮存区内应设操作人员安 设施。

    5.2.1由电力驱动、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42MPa的活塞空气压缩机、隔膜空气压缩机、离心 缩机的压缩空气站及其压缩空气管道应符合GB50029的规定。

    4.5.2.2空气压缩机外露的联轴器、皮带转动装置等旋转部位应设置防护罩或护栏。螺杆式空气压缩 机保护盖应安装到位,门、顶盖应关闭。所有紧固件和各种盖帽、接头或装置等应紧固、牢靠。

    4.5.2.3空气压缩机保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工作压力达到额定压力时,超压保护装置应能自动切换为无负荷状态; 距操作者站立面2m以下设备外露的运动部件和传动装置应安装防护罩或盖; C 螺杆式空压机的门、盖应确保运行时不应开启或拆卸; 活塞式空压机与储罐间的止回阀、冷却器、油水分离器、排空管应完好、有效。 .5.2.4储气罐应定期排污,工业管道应定期清扫。 .5.2.5空气压缩机铭牌和安全标志应清晰完好。 .5.2.6对于轴功率不小于2kW、额定排气压力为0.05MPa~5MPa的固定式压缩机还应符合GB10892 的规定。

    4.5.3炊事机械和燃气使用

    4.5.3.1炊事机械及其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炊事机械电源线路应敷设在无泡浸、无高温和无压砸的沿墙壁面; b 炊事机械电源控制开关应单机单设,且使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 保护装置,对于受烟尘、雾水等因素影响较大的控制开关应有防护装置; C 灶台照明应使用防潮灯; d 搅拌操作的容器应加盖,且应设置盖机联锁;联锁装置应完好有效; e 绞肉机加料口应确保操作人员手指不能触及刀口或螺旋部位,并备有送料的辅助工具; 压面机等其它面食加工机械,加料处应有防护装置; 灶台附近应配备灭火毯、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4.5.3.2燃气设施及其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使用管道天然气应符合GB50028的规定; b 用气设备、液化石油气瓶、燃气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不应使用50kg以上的罐装液化石油气作为烹饪热源;使用两个以上不足50kg罐装液化石 油气的,应当分散使用,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规定”; d 燃气设施应每月检查保养一次; e)应定期对排风机、排油烟系统和管道等进行清洗、保养,并保持记录

    4. 5.4污水处理系统

    4.5.4.1净化池应定期清理,应配备防坠落网或救生设备,下池作业人员应佩戴便携式硫化氢浓度报 警仪,每次使用前应调试并确认

    4.5.4.3设备在运转时可能产生可燃性气体的,排气管(孔)末(外)端应设置防火装置,主机及附 件应使用防爆型设施。

    4.5.5.1金属加工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夹具与卡具结构布局合理,零部件与连接部位应完好可靠,与卡具配套的夹具紧密协调; 易产生松动的连接部位应有防松脱装置,各锁紧手柄齐全有效: 夹卡刀具、工件的螺钉齐全完好,螺丝无不全、滑扣等现象; 各类行程限位装置、过载保护装置、顺序动作电气与机械连锁装置、事故联锁装置、紧急制 动装置、机械与电气自锁或互锁装置、音响信号报警装置、光电等自动保护装置、指示信号 装置等应灵敏可靠; 限位装置应安全可靠、位置准确,运动机构的行程限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f 操作手柄档位分明、图文标示相符、定位可靠,操纵杆不应因振动和齿轮磨损而脱位:

    北京地区应符合DB11 /T450的规定 4)第4.5.3.2条c)仅适用于天津地区

    应配备拉屑钩、夹屑钳、扒屑铲、毛刷等清屑专用工具; h) 设备清扫和维护时应停机作业。 4.5.5.2砂轮机的防护罩、挡屑板、托架、砂轮片以及安装和使用应符合GB4674的规定。 4.5.5.3 电焊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电焊机设备及其电气线路应符合GB15578的规定,电气接地及检测应符合GB9448的规定 不应多台设备共用一个开关或用距离较远的闸刀控制; 设备安放在通风、干燥、无碰撞或无剧烈振动、无高温、无易燃品存在的地方; c)室内作业场所应有通风装置,多台焊机在同室工作时,应安装强制排风设施。

    4.5.5.4手持电动工具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手持电动工具的防护罩、盖及手柄、开关、电源线长度、绝缘电阻检测和选用等应符合GB 3883.1和GB/T3787的规定; b 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建立手持电动工具台账,登记种类、数量、保管和使用人、绝缘电阻 检测情况等,

    4.5.7.1真空系统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现场应有真空管道分配流程图,并与实际相符; b) 过载保护器或各种控制器等安全装置应完好、有效,仪表真空度报警器应灵敏、有效; 压力表等计量器具应完好、有效,并设置定期检测合格的标志; d)电磁调节阀应定期试验且完好有效。

    4.5.7.2安全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有人值班的泵房应设置防噪声的值班室; b) 设备启动或备用、停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阀门、设备应挂好相应状态的标志牌; 2 未经许可,不应随意改变仪表真空度等报警控制值,不应关闭报警器; 3)真空泵运行期间不应关闭真空泵排气处阀门。 a) 应对系统运行状态进行巡检,并规定记录和异常情况报告程序; b)集气罐应定期清理。

    4.5.8.1环境和设施应符合GB/T9361和GB/T2887的规定。 4.5.8.2未经管理人员允许,非专业维护人员不应拆装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涉及电工作业的维修应由 电工进行。

    4.5.9自有配送车辆

    不属于特种设备的常压锅炉、小型储气罐、工业管道、电动葫芦等设备分别参照锅炉、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进行日常管理和定期检查,不需注册登记、定期检验,但设备的安全阀和压力 表等安全附件应定期检测

    4.6.1用电一般要求应符合YC/T384.2和相关标准要求"。 4.6.2变压器的安装要求、固定遮栏高度要求、运行要求、通风要求、安全标志等应符合GB 和DL408的规定。

    和DL408的规定。 4.6.3高低压配电装置布置、安全净距、通道与围栏、操作和维护通道、母排、相序、接点、安全运 行、通风装置等应符合GB50053和DL408的规定。

    4.6.3高低压配电装置布置、安全净距、通道与围栏、操作和维护通道、母排、相序、接点、安全运 行、通风装置等应符合GB50053和DL408的规定

    4.6.4发电机机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发电机应固定位置,移动式发电机有固定保存位置,由专人管理和操作,并定期进行运行测 试; b 使用的油品应在室外单独设置储油桶、罐,室内仅可允许设备自带的储油装置内存放油品 C 未经许可其它人员不应进入机房; 机房内应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不应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 e 机房内应配有适合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a)发电机设备铭牌应完好、清晰:

    北京地区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天津地区应符合DB12/T724.2的规定。河北地区应符合DB13/ 2510.2的规定。

    b)绝缘、接地故障保护等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外露的带电部位及其他危险部位应有防护罩 等遮栏与安全警示标志:

    4.7.1消防一般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7.6二氧化碳灭火器每半年应检查1次质量,宜用称重法检查,并应符合GB4351.1的规定。

    a 不应随意改变建筑物消防设计确定的防火分区和分区之间的防火门,建筑物需改造时应 进行防火分区设计; b 常闭防火门和常开防火门应设置明显标志; C 常闭防火门应保持关闭,闭门器和开门器应保持完好 7.9 安全出口、消防车道和疏散通道管理还应符合GB15630的规定

    4.8.1危险化学品一般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8.2将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分装到多个小型容器内,以便向便用部门发放时,应设置专门的分装场所 分装场所和分装作业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8.3叉车加注柴油应设置加油区域,明确管理人员,加油应配备并使用不产生火花的抽油器和油管 等工具。现场应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定期检验

    4.8.4危险化学品库应符合下列要求!

    a)出入库前应进行检查验收、登记,并保存记录: b)验收内容应包括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等,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

    北京地区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天津地区应符合DB12/T724.2和DB12/T415的规定。河北地 符合DB13/T2510.2的规定。 北京地区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天津地区应符合DB12/T724.2的规定。河北地区应符合DB13/ 2510.2的规定。 8)北京地区应符合 DB11/T1250的规定。

    c)应设置温度和湿度计,并根据储存物质特性确定温度和湿度控制要求,发现变化及时采取通 风、降温、除湿等措施。 4.8.5危险化学品专柜应明确负责人,钥匙由专人保管,日常应上锁管理。 4.8.6 应建立本企业储存、使用部门的危险化学品清单,并登记存储和使用部位、存储量、危险性质 等。 4.8.7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和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易燃、有毒的实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4.8.8氢气发生器、气瓶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将液氮罐放在户外或在通风良好的室内; b) 低温液体管路应安装安全阀;

    4.8.9香精香料调配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设置温度计,室内温度不应超过30℃;坏境通风应畅通; b) 无关人员不应进入配料室,不应携带火种入内,室内不允许混放其他类物品; C 室内管道维修前应先进行通风清扫。 4.8.10 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应采取防火措施;机动车辆应安装防 火罩。

    4.9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

    4.9.1职业病危害告知

    4.9.1.1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确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清单。 4.9.1.2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载明产生职 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4.9.1.3应及时向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告知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 9. 2 职业病危害控制

    4.9.2.1产生噪声的设备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应符合GB/T50087的规定。 4.9.2.2产生粉尘、毒物的生产过程和设备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应符合GBZ1的规定。

    4.10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4.10.1.1进入管廊内作业、检查时应佩戴安全帽。 1.10.1.2进入高架库巷道内维修保养、排除故障时应佩戴安全帽,登高应佩戴安全带。 4.10.1.3人工开包、清理除尘设备和积灰及其他粉尘较大时应佩戴防尘口罩。

    4.10.1.1进入管廊内作业、检查时应佩戴安全帽。 1.10.1.2进入高架库巷道内维修保养、排除故障时应佩戴安全帽,登高应佩戴安全带。 4.10.1.3人工开包、清理除尘设备和积灰及其他粉尘较大时应佩戴防尘口罩。

    9)北京地区应符合DB11/T1191的规定

    4.10.1.4开包使用刀具及切片、切丝、切梗机等换刀时应佩戴防割手套。 4.10.1.5 处理燃气泄漏时,应穿戴防静电工作服、佩戴空气呼吸器等。 4.10.1.6 接触高温设备时应佩戴防烫手套。 4.10.1.7直接接触低温干冰烟丝应穿戴防冻手套。 4.10.1.8进入二氧化碳浓度超标的容器内作业时,应佩戴空气呼吸器。 4.10.1.9二氧化碳法膨丝热端设备、卷接包作业现场、分冻作业现场等,8h/d噪声暴露等效声级 ≥80dB时,作业人员应配备护听器。 4.10.1.10清洗或加注喷码剂时,应佩戴防护眼镜、胶皮手套。 4.10.1.11污水处理作业应配备防毒面具、安全带、绳索等劳动防护用品。 4.10.1.12电焊作业时应使用防护眼镜或面罩;焊接有色金属件时,应加强通风排毒,必要时使用过 滤式防毒面具。在筒体、柜体内电焊作业时,应穿戴防滑鞋。 4.10.1.13从配药到喷撒农药杀虫的全过程,操作人员应佩戴橡胶安全防护手套;喷撒农药杀虫时 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毒口罩, 4.10.1.14使用剧毒、腐蚀性化学试剂等的作业人员应穿工作服,佩戴防护眼镜、手套等劳动保护用 具。 4.10.1.15酒精以及经确认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卷烟生产添加辅料仓库保管人员应穿戴防静电工作服 及防静电工作鞋。 4.10.1.16熏蒸杀虫过程中分药、施药、检查、散气和处理残渣等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佩戴与磷化氢 等有毒气体性质相匹配的过滤式或隔离式防毒面具,穿戴专用工作服、手套,

    4.10.2购买、发放和报废

    4.10.2.1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和发放周期定期发放,对工作过程中损坏环的,应 并作好登记。

    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和发放周期定期发放,对工作过程中损环的,应及时更换, 记。 应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10.2.2应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

    .2应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11操作人员行为规范

    4.11.1安全生产行为通则

    4.11.1.1进入生产车间应穿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4.11.1.2进入作业区域应按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4.11.1.3作业过程应按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巡查等作业,不应随意打开门,不应从事与 操作无关的活动。 4.11.1.4设备检修时,应停电并悬挂警示牌,其中进入筒体、柜体、设备内部时,应将隔离开关放 在断开位置,用挂锁锁住或拔下钥匙自带。

    4.11.1.5进入筒体、柜体内作业应设监护人,不应关闭门、孔等通风口;在筒体、柜体内电焊作立 后应清理现场可燃物。 4.11.1.6作业结束后,应切断电源、气源等,对设备和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确认无隐患后,填写交 接班记录;如有设备处在检修状态、设备故障待排除等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内说明,并悬挂安全标 志。 4.11.1.7 熏蒸杀虫作业应符合YC/T299、YC/T301和YC/T384.2的规定。 4.11.1.8在切片工序中换刀时,刀片应移向上限位置,由安全杆固定。 4.11.1.9切丝、切梗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将机头罩打开,设备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砂轮安装: 换刀时应将刀辊定位,夹刀板卸下放置稳当,装上刀片后,拧紧螺帽,盖好门罩后进行磨刀 每班应清理除尘箱内的烟末。 4.11.1.10 回潮加料和干燥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烘丝机正常工作时不应打开烘箱门; 隧道式烘丝机停机快速冷却降温后,才允许打开接灰箱门,及时清理烘干室内残留烟叶。 4.11.1.11掺配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设备运转中不应随意打开或拆卸安全防护装置: b)当发生物料堵塞时,关闭电源开关和现场隔离开关,并挂上警示牌。 4.11.1.12 二氧化碳法膨丝冷端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装卸和充装过程应在企业相关专业人员现场监护下进行: b 浸渍器安全门关闭情况下,任何人员不应进入关闭区域内: C 进入压力容器前,应先放压,并使用压缩空气置换; d 用手持二氧化碳检测仪检测压力容器内浓度,挂上警示牌方可进入; e 进入低温压力容器前,应先升温至接近常温状态 4.11.1.13二氧化碳法膨丝热端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焚烧炉点火前,燃气进气压力、点火压力和压缩空气压力应在正常范围内; 清洁回潮筒、冷却振槽等运动设备时,应关闭隔离开关,并用锁锁定,钥匙自带或交监护人 4.11.1.14卷接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电烙铁周围不应堆放纸屑、抹布、棉纱及其它易燃物品: b 操作中不应用手触摸各种刀口; 及时清除刀头箱内烟沫、杂物和刀头箱内壁上的油泥,刀头箱内不充许有残余火星。 4.11.1.15包装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电烙铁周围不应堆放纸屑、抹布、棉纱及其它易燃物品; b)加注热熔胶操作时要轻放。 4.11.1.16喷码清洗或加注喷码剂时,应防止泄漏。

    4.11.1.15包装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4.11.1.17除尘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集尘器内烟草粉尘应每班至少清理一次,清理后的粉尘应在除尘间以外的固定地点存放; 抹布、杂物堵塞管道或引起设备停机时,应排除异物后再开机; 在生产结束后应分段关闭风机,待除尘器内烟尘基本出完,无积灰、无堵塞后,再关闭电源。

    a 集尘器内烟草粉尘应每班至少清理一次,清理后的粉尘应在除尘间以外的固定地点存放; b) 抹布、杂物堵塞管道或引起设备停机时,应排除异物后再开机; C 在生产结束后应分段关闭风机,待除尘器内烟尘基本出完,无积灰、无堵塞后,再关闭电源 4.11.1.18卷烟分栋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设备出现堵烟等故障需要人工处理时,应停止分冻线或子线运行后方可进行处理; b) 排除故障后应对安全装置及设备其他安全条件进行确认后方可重新开机;

    4.11.1.18卷烟分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备出现堵烟等故障需要人工处理时上海标准规范范本,应停止分抹线或子线运行后方可进行处理 b)排除故障后应对安全装置及设备其他安全条件进行确认后方可重新开机;

    4.11.2.1危险作业审批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作业前应进行审批,到现场作业时应携带危险作业审批单: b) 审批表中应规定作业地点、作业人员、作业时限、交底人和监护人等; c)审批前应对现场作业条件、作业前安全准备事项等进行验证并保存记录; d)人员更换或作业条件变动时,应重新审批

    4.11.2.2危险作业交底与监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前,应由交底人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告知交底,内容应包括作业存在的危险因 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的安全措施、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等,并保存记录; b)监护人应在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对危险作业全过程进行监护。

    4.11.2.3动火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4.11.2.4高处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2m~5m的高处作业及5m以上有固定平 台的作业时不再进行审批: b) 15m及以上的高处作业应经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批和交底; C 无固定站立部位或站立部位无防护的高处作业应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悬挂在建筑物设施或 固定装置上;登高时无固定站立部位或站立部位无防护的部位二建标准规范范本,宜设置悬挂安全带的固定装 置; 梯子、升降台使用处下方不应堆放杂物;不应携带重物进行高处作业,作业时不应往下抛掷 材料、工具和其他物品; e 使用的各类梯台结构件不应有脱焊、歪斜、扭曲、变形、腐蚀、断开和裂纹等缺陷,构件表 面应光滑无毛刺。 4.11.2.5有限空间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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