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 1066-2020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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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度为273.15K、压力为101.325k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均以标 推状态下的干气体为基准。

    无组织排放 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物料堆存、开放式输送扬尘,以 备、管线等大气污染物泄露。 3.16 企业边界 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法定边界。若难以确定法定边界,则指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实际占地边界。 3.17 密闭 物料不与环境空气接触,或通过密封材料、密封设备与环境空气隔离的状态或作业方式。 3.18 排气筒高度 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计的高度。 3.19

    无组织排放 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物料堆存、开放式输送扬尘,以及设 备、管线等大气污染物泄露

    燃料燃烧后,烟气中含有的多余的自由氧体检标准,通常以于基容积百分数来表

    DB41/10662020

    4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1新建工业炉室自2020年6月 日起 现有工业炉窑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 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表2规定的特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表1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位:mg/m(烟气黑度除外)

    表2特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DB41/1066—2020表2(续)序号污染物项目工业炉窑类型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有色金属工业冶炼炉、焙烧炉及压延加工熔化炉0. 7铅及其化合物其他炉窑0. 1有色金属工业冶炼炉、焙烧炉及压延加工熔化炉0. 05 3汞及其化合物其他炉窑0. 014铍及其化合物所有炉窑0. 01车间或生产设施5砷及其化合物所有炉窑0. 4排气筒6镉及其化合物所有炉窑0. 87氯化氢所有炉窑30 8沥青烟所有炉窑20 9氨“所有炉窑8适用于使用氨水、尿素等含氨物质作为还原剂,去除烟气中氮氧化物的情形,4. 2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工业炉窑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按表3规定执行。表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单位:mg/m污染物周界外最高允许浓度监控位置颗粒物1. 0企业边界4.3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因安全考虑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4.4工业炉窑宜优先采用天然气、电、净化后煤气等清洁燃料:鼓励采用节能保温、低氮氧化物燃烧、烟气再循环、富氧(纯氧)燃烧等技术,从源头控制氮氧化物产生。4.5企业应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环节无组织废气排放,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有效收集炉料处理、输送、焙烧、出料等各环节产生的废气,提高废气收集效率,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5污染物监测要求5.1污染物采样与监测要求5.1.1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和HJ819、HJ1121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订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5.1.2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按HJ75、HJ76、DB41/T1327、DB41/T1344的规定执行。5.1.3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孔、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5.1.4对企业排放废气的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气处理设施的,应在处理设施后监控。根据企业使用的原料、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的产品和副产品等,确定需要监测的污染物项目。5

    水库标准规范范本DB41/ 10662020

    5.1.5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的监测采样按GB/T16157、HJ/T397的规定执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 的监测采样按HJ/T55的规定执行。 5.1.6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的分析测定采用表4所列的方法标准。本标准发布实施后国家发布的污 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如适用性满足要求, 本标准相应污染物的分析测定

    表4大气污染物分析测定方法标准

    5.2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折算方法

    实测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 (1)折算为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并以此作 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各类工业炉窑的基准氧含量按表5的规定执行

    式中: P基—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O基一一干烟气基准氧含量,单位为百分比(%); 实测的于烟气氧含量镀铬标准,单位为百分比(%)

    DB41/10662020

    3.1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6.2企业是实施排放标准的责任主体,应采取必要措施,达到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6.3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按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执行。本标准实施后国家或地方发布的 标准严于本标准的,按国家或地方标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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