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724.10-202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10部分:木材加工企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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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调胶和施胶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调胶和施胶设备应密封良好; b)拌胶机开关紧固螺栓应牢固,自锁装置应安全有效; c)涂胶机设备的防护网开启应与设备启动联锁,

    4.3.5铺装成型、预压、热压设备、压贴设

    铺装成型、预压、热压设备、压贴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机械设备液压系统中应有过压保护,在系统中设置必要的报警装置或指示信号建筑造价、预算、定额,包括:蜂鸣器 警示灯、限位开关、双手按钮式操纵装置、急停开关、时间继电器、温控器和平衡装置(升 平衡齿轮、平衡液压缸等)等; b C 气动系统应有过压保护装置; d) 应有热压机停机检修时防止压板滑落的保护措施; e 热压机应至少每月清扫一次积尘。 4.3.6 .3.6.1 圆锯类设备(锯边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圆锯机上的旋转圆锯片应设置防护罩,或采取保护操作者安全的其他防护措施; b) 设备应有急停操纵装置; C 圆锯机应按规定设置分料刀和止逆器。 .3.6.2立铣类设备(铣边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2应设翼固定主轴的止动装置该装置必须与主轴启动摄纵联锁

    铺装成型、预压、热压设备、压贴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机械设备液压系统中应有过压保护,在系统中设置必要的报警装置或指示信号,包括:蜂鸣器、 警示灯、限位开关、双手按钮式操纵装置、急停开关、时间继电器、温控器和平衡装置(升降 平衡齿轮、平衡液压缸等)等; b C 气动系统应有过压保护装置; d 应有热压机停机检修时防止压板滑落的保护措施; )热压机应至少每月清扫一次积尘

    4.3.6圆锯类设备(锯边设备)、立铣类设备(铣边设备)、冷却翻板设备

    4.3.6.1圆锯类设备(锯边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圆锯机上的旋转圆锯片应设置防护罩,或采取保护操作者安全的其他防护措施; b) 设备应有急停操纵装置; C 圆锯机应按规定设置分料刀和止逆器。 4.3.6.2立铣类设备(铣边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设置固定主轴的止动装置,该装置必须与主轴启动操纵联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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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机器上的铣刀头应设置防护罩并覆盖除切削工件所需部分以外的刃口; C 机器应设置工件安全进给的导向板,导向板的高度应大于机器上所能安装刀具的最大高度,其 长度之和应不小于工作台长度的3/4; d 模块与卡具安全附件齐全; e 设有手动、气动、机械卡紧装置; 刀具切削旋转方向和物料前进方向应设有明确标识。

    砂光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设置气压和砂光断带保护系统,包括行程开关、光电控制和连锁装置; b)气力输送系统与板材砂光机相连接时,板材砂光机应安装火花探测和自动报警装置。

    4.3.8码垛、包装设备

    码垛、包装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真空泵吸盘干净无破损,空气管路无漏气; b)自动码垛机附近显著位置应设置禁止靠近的警示标识。

    4.3.9物料输送设备

    物料输送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驱动装置中应设置过载保护装置,且运行可靠; 带式输送机两边应设置防跑偏挡轮;倾斜的输送机胶带头部和尾部应有制动装置及保护罩; 悬挂链式输送机上坡、下坡处应设置止退器或捕提器,并运行可靠; d 板式输送机和鳞板输送机链条应加以封闭,以防链条断裂或输送机倒转时链条上跳: e 提升机应设置上升、下降限位装置及止挡器,防护栏的门应与动力回路联锁; 地面下链条牵引的地面小车输送机,在人员接近地方的工作槽开口不应宽于30mm;倾斜路 应设置防止小车意外脱开的装置。

    4. 4. 1一般要求

    特种设备一般要求应符合DB12/T724.2的规定

    4.4.2吊车、吊具等起重机械设备

    4.4.2.1吊车应设有下列安全装置并正常使月

    吊车之间防碰撞装置; b) 大、小行车端头缓冲以及防冲撞装置; c) 过载保护装置; d) 主、副卷扬限位、报警装置; e) 登吊车信号装置及门联锁装置; f) 露天作业的防风装置; & 电动警报器或大型电铃以及警报指示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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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2.3吊运物行走的安全路线,不应跨越有人操作的固定岗位或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且不应随意 越过主体设备 4.4.2.4吊车与机动车辆通道相交的轨道区域,应有必要的安全措施。 4.4.2.5吊钩等取物装置应设置防脱钩装置,且有效。 4.4.2.6吊索应集中存放,标明限重标识,报废吊索具不应在现场存放或使用

    4.5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

    4.5.1.1锅炉房的耐火等级以及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GB50016和GB50041的规定。 4.5.1.2燃气调压装置应设置在有围护的露天场所上或地上独立的建、构筑物内,不应设置在地下 建、构筑物内, 4.5.1.3燃气调压间、燃气锅炉间应配置燃气泄漏报警、连锁装置,并应与房间事故通风机联动。 4.5.1.4水处理设备及加药装置运行正常,水质符合要求。酸、碱贮存区和使用区内应设紧急冲淋设 施。 4.5.1.5锅炉间、燃气调压间、燃油泵房等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要求

    4.5.2除尘及防爆设备

    4.5.2.1除尘及防爆设备设施应采取防止发生摩擦、碰撞的措施。 4.5.2.2除尘设施的防爆安全应符合AQ4228的规定。 4.5.2.3产生粉尘的木工设备应设有单机除尘设备或连接至集中吸尘设施。 4.5.2.4除尘器单机处理空气能力大于8640m/hr或用于具有机械进料功能的砂磨机、研磨包 尘器应设置在室外。

    4.5.2.1除尘及防爆设备设施应采取防正发生摩擦、碰撞的措施。 4.5.2.2除尘设施的防爆安全应符合AQ4228的规定。 4.5.2.3产生粉尘的木工设备应设有单机除尘设备或连接至集中吸尘设施。 4.5.2.4除尘器单机处理空气能力大于8640m/hr或用于具有机械进料功能的砂磨机、研磨刨床的除 尘器应设置在室外。 4.5.2.5室内布袋除尘器、室内中央除尘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a) 袋式除尘器进、出风口应设置风压差检测报警装置,并记录压差数据;在风压差偏离设定值时 监测装置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袋式除尘器不应采用机械振打方式,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的滤料制作; 集料口、风管、风机、箱体各接口应保持密封、连接牢固; 移动除尘器电线应有防止碾压措施。

    4.5.2.6室外脉冲中央除尘系统应符合下列要

    a)室外脉冲中央除尘系统应至少包括火花探测及报警装置(不含砂光设备的系统除外)、喷淋装 置、防爆装置、连锁开关和料位窗口等安全装置 b)储料仓出料口或房门应保持防尘密封良好。 4.5.2.7干式除尘系统应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并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 置。 4.5.2.8干式除尘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滤料制作,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输灰。 4.5.2.9粉尘场所应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木粉尘的通风除尘设备设置 及通风管道的清理应符合GB15577的规定。 4.5.2.10 施胶作业区、热压机作业区的排风系统,不应与木材机加工车间的除尘系统连通 4.5.2.11出入存在可燃木粉尘场所的车辆应安装阻火器。 4.5.2.12除尘系统应设置保护联锁装置,当监测装置发出声光报警信号,以及隔爆、抑爆装置启动 时,保护联锁装置应同时启动控制保护。 4.5.2.13除尘系统不应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以及于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5.2.14除尘系统的电器设备设施应具备防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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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3.1空气压缩机外露的联轴器、皮带转动装置等旋转部位应设置防护罩或护栏 4.5.3.2空气压缩机铭牌和安全警示标志应清晰完好。 4.5.3.3储气罐应按规定定期排污。

    4.5.3.1空气压缩机外露的联轴器、皮带转动装置等旋转部位应设置防护罩或护栏。

    4.5.3.4空气压缩机保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工作压力达到额定压力时,超压保护装置应能自动切换为无负荷状态; b 螺杆式空压机的门、盖应确保运行时不应开启或拆卸; C 活塞式空压机与储罐间的止回阀、冷却器、油水分离器、排空管应完好、有效; d 安全阀、压力表部件齐全、外观完好,在检定有效期内;压力表正确标识出允许工作压力的上 限。

    4.5.4有机热载体电加热器

    4.5.4.1应防止木粉尘和纤维粉尘在加热设备表面上积聚。 4.5.4.2温度智能控制仪表、压差控制仪表、液位自动控制、电流表、电压表、自动报警装置等安全 装置工作正常。 4.5.4.3系统各部位应紧密连接,法兰的密封应采用金属石墨密封件,系统的末端和最高点应安装排 气口。

    4. 5. 5 气动工具

    4.5.5.1可能触及到的传动、高温、电气线路、易碎等危险区域或部件,应设置防护装置进行隔离。 4.5.5.2气动工具的阀门、管道等供气系统应密封性良好,开启灵活,关闭后无泄漏现象。 4.5.5.3各种软管应具有耐压、耐磨和柔软性,并应无破损、老化等缺陷,管接头连接处应采用可靠 的防松脱结构。

    4.5.6.1每台焊机应设置独立的电源开关或控制柜,并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4.5.6.2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电焊机连接处的裸露接线板,应设置安全防护罩或防护板隔离。 4.5.6.3电焊机外壳应接地或接零保护,接地或接零装置应连接良好,不应使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 为接地装置。 4.5.6.4在有接地或接零装置的焊件上进行弧焊操作,或焊接与地面密切连接的焊件时,应避免电焊 机和工件同时接地。 4.5.6.5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超过3m,电源进线处应设置防护罩;电焊机二次线应连接紧 固,无松动,接头不应超过3个,长度不应超过30m。 4.5.6.6电焊钳夹紧力和绝缘应良好,手柄隔热层应完整,电焊钳与导线连接应可靠。 4.5.6.7电焊机应安放在通风、干燥、无碰撞、无剧烈震动、无高温、无易燃品存在的地方,在室外 或特殊环境下使用,应采取防护措施保证其正常使用,使用场所应清洁,无严重粉尘。

    4.5. 7 手持电动工具

    5.7.1工具的防护罩、盖、手柄应连接牢靠,外观无损伤、裂缝和变形。 5.7.2转动部分应灵活,无阻滞现象;开关应动作灵活,无缺损与破裂;接插件额定参数与所 应相匹配,且无破裂和严重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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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7.3应保证插头完好,不应任意拆除或调换,需接地的电动工具不应使用任何转换插头,不应将 电动工具暴露在雨中或潮湿环境中

    4.5.8.1单台设备安装地点的开口方向不得对着工位或安全通道,多台设备应安装在专用的砂轮机房 内,并确保操作者在砂轮两侧有足够的作业空间。 4.5.8.2托架应有足够的面积和强度,并根据砂轮磨损及时调整。 4.5.8.3砂轮应无裂纹、无破损,不应使用受潮、受冻、超过使用期的砂轮;砂轮安装应牢固。 4.5.8.4砂轮机应设置除尘装置。

    4. 6. 1一般要求

    用电一般要求应符合DB12/T724.2的规定。

    用电一般要求应符合DB12/T724.2的规定。

    4.6.2.1配电箱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生产车间内的配电箱(柜、板)应具有防尘功能; b)配电箱(柜)应配备锁具并便于生产操作。 4.6.2.2不应在生产车间、木材原材料堆场周边和库房内部设置生产用电瓶车充电设施;生产区域内 不应设置电动自行车等电瓶车充电设施,

    4.6.2.3自备发电装置应有措施与供电电网隔离,并满足用电产品的正常使用要求,不应自并入电 冈

    消防一般要求应符合DB12/T724.2的规定

    消防一般要求应符合DB12/T724.2的规定

    4.7.2.1室外除尘器应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4.7.2.2应配备双路水源(自来水、井水或消防水池)和独立的消防加压设备设施。 4.7.2.3室外消火栓应有明确的冬季防冻措施。 4.7.2.4木片堆场、料仓、烘干干燥设备、热压机生产线进出口、砂光生产线、除尘积尘部位、半成 品成品仓库、加热热源部位、热压机及连续压机进出口等部位,应配备监控系统,并由专人管理。 4.7.2.5供暖消防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厂房或仓库不应采用明火和电热散热器供暖: 暖气及供暖供热管道周边0.5m内不应堆放木材、板材、塑料带、纸类包装物等易燃物: c)暖气本体、供暖供热管道等设备设施表面应保持干净,无粉尘、油棉丝、手套等杂物; 调节系绕应专人负清、每日定期检查

    a)厂房或仓库不应采用明火和电热散热器供暖; 暖气及供暖供热管道周边0.5m内不应堆放木材、板材、塑料带、纸类包装物等易燃 暖气本体、供暖供热管道等设备设施表面应保持干净,无粉尘、油棉丝、手套等杂物 d)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应专人负责,每日定期检查

    应符合DB12/T724.2的

    4.9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

    4.9.1粉尘的预防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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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1.1应设机械通风设施,作业过程中保持开启状态。 4.9.1.2应合理选择吸尘罩的形式并按要求布置,利用通风除尘系统对粉尘进行有效捕集和净化

    4.9.1.1应设机械通风设施,

    4. 9.2有毒有害因素的预防与控制

    4.9.2.1员工作业时应佩戴防护用品。 4.9.2.2作业现场应强制通风。 4.9.2.3根据有害物质的特性,设置应急器材。

    9.3辐射的预防与控制

    4.9.3.1产生电磁辐射设备的隔热与屏蔽材料应完好。 4.9.3.2产生放射性辐射源的设备应有防护罩,不应外露或出现漏光。 4.9.3.3操作人员近距离接触辐射源时,应穿戴符合要求的防辐射用具。 4.9.3.4任何情况下,不应裸手直接接触辐射源。

    4.10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4. 10. 2 其他要求

    10.2.1木制品干燥岗位应配备防热辐射工作服、安全帽、耐热防砸鞋、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用品。 10.2.2粉尘清理岗位应配备防尘防静电服装。 10.2.3人造板生产、夜间生产、装卸等岗位应配备反光服装。

    4.11操作人员行为规范

    4. 11. 1 一般要求

    4.11.1.1不应穿宽松的衣服或佩戴饰物,长发应套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下摆应系扣。 4.11.1.2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的完好状态。 4.11.1.3作业过程中,作业行为应符合相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应在机械设备运转时擅离工作岗 位,或从事与该岗位无关的活动, 小 4.11.1.4工作结束后,应关闭所有动力源,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态和设备设施的技术状态,确认 无误后方可离开。 4.11.1.5设备设施保养和维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待设备停稳并断电,悬挂安全警示牌后进行。 4.11.1.6操作人员不应在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饮水、进食,不应穿防护服进入餐厅等非作业场 所。

    4.11.2危险作业安全要求

    11.2.1危险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 安全措施,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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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1.2.3危险作业现场应进行安全交底,落实现场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拉警戒 线,现场作业应有全程监护, 4.11.2.4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4.11.2.5作业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方可结束作业。

    5.1安全生产等级划分应符合DB12/T724.1的规定。 5.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见附录A。 5.3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评定细则见附录B。 5.4场所环境要素的评定细则见附录C。 5.5设备设施要素的评定细则见附录D。 5.6特种设备要素的评定细则见附录E。 5.7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要素的评定细则见附录F。 5.8用电要素的评定细则见附录G。 5.9消防要素的评定细则见附录H。 5.10危险化学品要素的评定细则见附录I。 5.111 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要素的评定细则见附录J。 5.12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素的评定细则见附录K。 5.13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评定细则见附录L

    表A.1规定了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表A.1规定了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DB12/724.102021

    表A.1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的一级否决条款

    表B.1给出了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字 等级评定细则,总分为400分

    合出了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总分为400分

    附录B (规范性)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DB12/724.102021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DB12/724.102021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组则(续)

    DB12/724.102021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DB12/724.102021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C.1表C.1给出了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总分为50分。

    C.1表C.1给出了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总分为50分

    附录C (规范性)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附录C (规范性)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表C.1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DB12/724.102021

    表C.1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表C.1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DB12/724.102021

    表C.1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DB12/T 724. 102021C. 2表C.2规定了厂房的防火间距,表C.2厂房之间及与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单位为米丙、丁、戊类厂房(仓库)民用建筑名称单、裙房,单、多层高层、二级三级四级一、 二级三级四级一类二类一、二级10 12 1410 1214 20 15单、多层三级1214161214 16丙类厂房四级14 16181618 251420 高层不、二级131513 15172015V、三级1012 1410 12 1415 13 单、多层三级12 14 1612 14 16丁、戊类厂房四级141815 14 16181618 高层一、二级服务平台151713 15 1715 13 24

    DB12/ 724.1020210. 33表C.3规定了丙、丁、戊类木材原材料或成品仓库之间及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表C.3内、、皮类仓库之间及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单位为米丙类仓库丁、戊类仓库名称单、多层高层单、多层高层一、二级三级四级、二级一、二级三级四级一、二级二级101214 13 10 121413 丙、丁、单、多层三级12141615 12141615戊类仓库四级1416181714161817高层二级1315171313151713101214 1310121413民用裙房,单、多层三级1214161512141615 建筑四级1416181714161817高层V类2025252015181815二类1520201513151513C. 4表C.4规定了露天、半露天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表C.4露天、半露天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单位为米一个堆场的总储量(吨)建筑物、二级三级四级50W10001015 201000≤W<10000152025V≥1000020253025

    附录D (规范性) 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表D.1给出了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总分为70分

    表D.1给出了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总分为70分

    附录D (规范性) 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附录D (规范性) 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表D.1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商业标准DB12/724.102021

    表D.1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表D.1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气象标准DB12/724.102021

    表D.1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表D.1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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