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0702-2021 油气管道地质灾害防护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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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3.2.1新建管道应开展地质灾害基线调查,宜在管道投产前或投产后第一个水文年内完成。 4.3.2.2基线调查后应择机开展地质灾害周期调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周期调查宜每3年~5年一次, 非易发区周期调查可调整至每5年~8年一次,山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可适当加密。当发生极端气候 强震等导致管道沿线工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造成地质灾害易发性显著增加时,宜立即开展地质灾害周 期调查。

    4.3.2.3专业调查工作参见附录B。 4.3.2.4专业调查范围应根据现场具体地形地貌条件确定,宜包含所有可能对管道造成影响的地质灾 害,一般为管道两侧各500m。 崩塌、滑坡及潜在不稳定斜坡调查范围应包括第一斜坡带

    港口水运施工组织设计4.3.2.3专业调查工作参见附录B。

    崩塌、滑坡及潜在不稳定斜坡调查范围应包括第一斜坡带。 泥石流调查范围应以完整的沟道流域边界为限 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特殊土灾害调查范围应与初步推测的可能影响范围一致

    4.3.2.5调查发现的以下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防护措施:

    GB/T 407022021

    已经成灾的或正在快速发展的滑坡和崩塌、水毁导致的管道露管悬空、正在开采的采空区等; 重大的防汛薄弱点,如防护能力不足的河沟道穿越处、非计划水库泄洪通道穿越点等; 出现严重损毁或功能失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包括水工保护工程); 其他高风险重大地质灾害,或发育情况不明确需要开展监测、勘察等工作的灾害点; 其他危害管道需立即采取措施的情况, 4.3.2.6应及时在地质灾害清单中登记调查识别的新灾害点,并更新发生变化的历史灾害点。 4.3.2.7灾害点风险评价和区域易发性评价参照SY/T6828执行,并给出风险等级和易发区易发 等级。

    4.3.3地质灾害整治规划

    4.3.3.1应建立主动防护体系,宜采用风险管理技术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整治规划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地质灾害整治规划方案,规划周期宜为3年~5年,并逐年滚动更新; 对地质灾害风险进行主动调查和评价,并实施监测、工程防治等措施, 4.3.3.2宜根据地质灾害风险等级和风险可接受能力制定整治规划方案,应对每个灾害点提出处理建 议。规划分期可列为近期、中期和远期,宜按表1进行划分

    表1地质灾害整治规划分期

    3.4.1宜建立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防汛管理机制 3.4.2每年主汛期前应进行汛前准备、主汛期期间开展汛期防汛、主汛期后开展汛后管理,工作 见附录C。

    应建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体系,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地质灾害相关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储备应急物资并定期检查更新; 开展气象预警等

    应建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体系,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地质灾害相关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储备应急物资并定期检查更新; 开展气象预警等

    4.3.6防治工程管理

    GB/T40702—2021

    等工作。治早治小、维修维护和临时抢修等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4.3.6.2对已实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宜开展防治工程效能评价,可在工程峻工后1~3个水文年P 实施。

    4.3.7特殊区段灾害管控

    对位于管道高风险段、高后果地区、缺陷或焊缝异常管段等特殊区段的地质灾害,宜实施管体应 监测/检测、地质环境监测、视频监控等技防措施,并结合管道日常管理适当加密巡检次数。对需 程防治的灾害点,宜优先安排

    4.4.1挖沟法穿越水域的废弃管段,最小埋深要求不满足GB50423时应按SY/T7413进行拆除。河 是下不能拆除的管道,宜采取灌浆等方式对管道进行封闭, 4.4.2拆除既有地质灾害影响范围内的管道时,应观测灾害体稳定性,必要时采取防治措施。拆除斜 坡敷设的管道时,宜采取边坡防护措施

    5.1.1调查识别宜以地面调查(见5.2.4)为主,结合资料收集分析(见5.2.1)、卫星遥感图像判译 见5.2.2)、无人机航空摄影测量(见5.2.3)、岩土工程勘察(见5.2.5)和管道惯性测绘内检测等技术方 法。地面调查实施前,可先开展卫星遥感图像判译、无人机航空摄影测量等工作,圈绘地质灾害体并辨 只其周围地质环境特征 5.1.2根据地质灾害易发区及管道高后果区分布情况,划分一般调查区和重点调查区。平原、低缓丘 麦地貌、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和非易发区为一般调查区,其他为重点调查区。 5.1.3线路调查底图比例尺宜采用1:10000~1:50000,一般调查区可采用1:50000,重点调查区 宜采用1:10000或更大比例尺。 5.1.4地质灾害点宜进行大比例尺工程地质测绘,包括工程地质平面图及剖面图。成图比例尺宜为 1:2001:2000,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宜为1:2000,崩塌、水毁、特殊土灾害等宜为1:200~1:500

    5.2.1资料收集分析

    5.2.1.1应收集和分析相关资料,初步掌握管道沿线的地质环境条件,包括区域地质背景、气象水文、地 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土体类型及工程地质性质、水文地质条件等。区域地质图和水文地质图 比例尺不应小于1:200000,地形图比例尺不应小于1:50000。 5.2.1.2应收集管道沿线人类工程活动资料、管道路由所在区/县级范围内地质灾害现状与防治资料, 必要时还应收集管道沿线社会发展和人文经济资料,包括人口与经济现状,城镇、交通、水利水电、矿山、 耕地等工农业建设现状与发展规划,各类自然、人文资源现状与发展规划等。 5.2.1.3应收集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法规、规章、规划或防灾减灾文件资料等。 5.2.1.4管道运营期应收集以下资料并开展分析: 管道工程建设相关资料,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勘察报告、设计报告以及峻工报告等 警道地质宝害及防治工程咨料包插建设期运营期管道沿线冬类地质家害的历中咨料已开

    管道工程建设相关资料,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勘察报告、设计报告以及峻工报告等 管道地质灾害及防治工程资料,包括建设期、运营期管道沿线各类地质灾害的历史资料、已 展的监测及防治工程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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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1.5应结合已收集的资料,初步分析 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灾害类型及其发育控制因 辅助开展

    5.2.2卫星遥感图像判译

    5.2.2.1判译工作宜以收集利用已有的遥感信息源(存档数据)为主,必要时可利用最新遥感信息源(编 程数据)。

    获取地质灾害及其发育环境要素信息; 初步确认灾害体及类型; 判定灾害体及其组成部分(尤其指沟谷型泥石流)的边界,估算覆盖面积或规模; 一通过不同时相图像对比了解灾害的活动状态。 5.2.2.3宜结合灾害体所处地貌、岩性、产状、斜坡结构、水文地质以及区域地质构造环境特征,初步解 译分析灾害形成的基本地质环境条件及触发因素 5.2.2.4应对遥感解译的地质灾害逐一进行验证核(排)查

    5.2.3无人机航空摄影测量

    5.2.3.1针对人员或设备介人较困难、需要快速应急、调查精度要求较高的重点调查区,可借助无人机 航空摄影测量开展灾害调查识别工作。 5.2.3.2针对已识别的较复杂、规模较大的地质灾害,可借助无人机进行专项摄影测量, 5.2.3.3利用无人机航空摄影测量方法获取地质灾害的特征信息,宜包括数字高程模型(DEM)、数字 正射影像(DOM)和数字表面模型(DSM)等。用于管道路由选线、区域范围内地质灾害体排查时,成图 比例尺不宜小于1:10000;用于单一灾害体精确测量时,成图比例尺宜为1:500~1:2000;用于灾害 应急调查时,成图比例尺不宜小于1:1000。 5.2.3.4无人机航空摄影测量方法包括正射摄影、倾斜摄影和激光雷达测量(LiDAR),应根据灾害体调 查目标、任务需求、灾害体分布和形态特征选取适宜的测量方法。 5.2.3.5无人机作业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关许可

    5.2.4.1建设期地面调查工作可仅限专业调查,运营期地面调查工作宜包括地质灾害巡检、防汛排查以 及专业调查。 5.2.4.2地质灾害巡检工作宜与管道日常巡检结合,由管道日常巡检人员实施,采用肉眼观察、简易工 具测量、简易监测等方式 5.2.4.3防汛排查工作主要包括汛前排查、汛后排查及汛期不定期排查,宜由相关技术人员、管道日常 巡检人员实施,也可由地质灾害专业调查机构实施。 5.2.4.4应根据管道所处阶段和地面调查目的确定专业调查的内容和深度。建设期可参考DZ/T0284 中关于灾害排查的内容和要素。运营期可参考附录D并应符合SY/T6828关于地面调查的相关规定。 5.2.4.5专业调查宜采用追索法结合穿越法,沿管道路由追索为主导,在潜在地质灾害发育段进行穿越 调查,并按GB/T12328在调查底图上标绘灾害体的面积和形状等信息, 5.2.4.6专业调查应按照灾害类型填写调查表,绘制平面、剖面示意图或素描图,并摄影。 5.2.4.7地质灾害非易发区专业调查,可布设控制性调查点并调查编录,优选的控制性调查点包括地貌 特征点地层岩性及构造点、水文地质点、工程经济活动点、防治工程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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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5岩士工程勘究

    5.2.5.1对于地质敏感地区或复杂地质灾害体,可根据需要实施必要的岩土工程勘察。 5.2.5.2岩土工程勘察方法包括工程地质测绘、勘探和取样、原位测试、室内土工试验等,根据数据需求 选取适当的方法,应按照GB50021执行。 5.2.5.3可在地面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工程地质测绘,对地质条件简单的场地,可用地面调查代替工程地 质测绘。 5.2.5.4勘察作业前应查明管道及伴行光缆位置,勘探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作业安全,不应损伤管道 及附属设施,勘探后应妥善回填

    5.3.1地质环境条件调查

    .1.1地质环境条件调查内容宜包括:区域地质背景、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土 类型及工程地质性质、水文地质条件、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等。 1.2可在管道沿途设置地质环境调查控制点,观察描述以下地质环境条件: 地形地貌调查,观察描述管道沿线地形起伏变化及组合特征,包括地貌类型、沟谷展布、斜坡形 态与微地貌结构、植被发育特征等; 地层岩性调查,观察描述管道沿线岩土物质组成、结构、成因及空间展布,划分工程地质岩组 类型; 地质构造调查,分析区域构造格架、区域地震活动及活动断层活动性;观察描述各种结构面的 产状、形态、规模、性质、密度及其相互切割关系,分析结构面与斜坡坡面的几何关系及其对斜 坡稳定性的影响; 水文地质调查,调查测量河沟谷水位、流量、流速,及其变化趋势;调查测量泉点等地下水露头 特征; 工程经济活动调查,调查编录管道沿线正在开展的或近期已完成的工程经济活动,如交通建 设、房屋修建、矿山开采、河道整治、农业开发、地下水抽采等,评价各类工程经济活动对管道安 全的影响

    5.3.2管道及站场调查

    应明确管道敷设方式、测定地质灾害影响范围内管道的埋深,宜在调查底图上勾绘管道线位、阀室 及场站轮廊.标绘管道里程桩号

    5.3.3地质灾害调查

    塌等常见管道地质灾害的详细调查内容和要素参

    管道地质灾害评价应在管道地质灾害调查识别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灾害体的致灾机理、成灾过程 道的承载能力,包括灾害易发性、管道易损性及失效后果评价,宜采用基于风险的评价方法,可参 T6828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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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1灾害易发性宜考虑灾害体规模、形变特征、发展趋势、诱发因素等。采用定性和半定量评价方法 时,应明确灾害发生的可能性;采用定量评价方法时,宜计算出灾害体的稳定性或形变特征数据,如滑 波、崩塌和溶洞的稳定性、河沟道水毁的冲刷深度及岸坡稳定性、泥石流的动力参数、采空塌陷特征值 寺殊性土的形变量等。 5.2.2灾害易发性宜结合评价目的,采用工程地质类比、理论解析、数值与物理模拟、大数据分析与人 工智能等方法,并依据岩土工程勘察成果、反分析和经验数据,综合选用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5.2.3滑坡稳定性参照GB/T38509计算,崩塌和溶洞的稳定性、采空塌陷特征值参照SY/T7040确 定。可采用概率积分法对采空塌陷地表移动变形值进行预计,有经验的地区也可采用典型曲线法、负指 数函数法或数值计算分析法等。 .2.4河沟道水毁的冲刷深度应作为确定挖沟法水域穿越管道最小理深和水工保护工程基础理埋深的 设计依据,当河道疏浚深度大于冲刷深度时,应取其深者。 5.2.5河沟道水毁的冲刷深度应包括河床自然冲刷深度、水工建(构)筑物影响下的一般冲刷深度和局 部冲刷深度三部分: 一自然冲刷深度可通过调查或利用历年河床断面、河段地形图、洪水、泥沙等资料,分析河床逐年 自然下切程度,估算管道使用年限内河床自然下切的深度;也可通过实地调查或参考类似河流 的观测资料,结合河段的特点和整治规划做出适当的估计; 一般冲刷深度可参考JTGC30关于桥梁墩台冲刷的计算方法确定; 局部冲刷深度可参考GB50286关于护岸工程冲刷深度的计算方法或GB50707关于河道控 导工程冲刷深度的计算方法确定,宜根据河道实际情况选用或取较大值。 .2.6河沟道水毁冲刷深度计算所采用的设计洪水频率不应低于50年一遇,并应符合表2关于水域穿 越管段设计洪水频率取值的规定,

    水域穿越管段设计洪水步

    7040确定,冲击力、冲起高度计算 50年一遇

    6.3.1管道易损性宜考虑管道理深、管沟岩土特性、管道与灾害体的空间关系、管道损伤类型、管道运 行参数等,采用定性和半定量评价方法时,应明确灾害影响到管道的可能性或管道发生损伤的可能性 采用定量评价方法时,宜计算出下列管道安全状态数据: 管体应力或应变; 管体位移或椭圆度; 管体轴向整体稳定性或局部稳定性; 管体径向稳定性;

    道易损性宜考虑管道埋深、管沟岩土特性、管道与灾害体的空间关系、管道损伤类型、管道运 ,采用定性和半定量评价方法时,应明确灾害影响到管道的可能性或管道发生损伤的可能性, 评价方法时,宜计算出下列管道安全状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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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效后果评价宜考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环境污染和停输影响等,失效后果等级按GB321

    .1.. 数据和系统的移交对接工作。 7.1.1.2需要大量土石方作业的监测工程,宜在建设期完成必要监测施工作业。 7.1.1.3宜结合管道工程设计文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相关论证或评估结论、现场及周边地质环境条 件制定监测方案。 7.1.1.4监测方案应根据灾害体的地质条件、灾害规模以及对管道和附属设施的危害程度,选择安全、 可靠的监测技术和方法。经济、技术条件许可时,应优先考虑通过长期稳定性和可靠性验证的自动化监 则仪器和设备,并保证监测仪器、设备间的兼容性。 7.1.1.5监测方案内容宜包括监测项目概况、监测依据、监测目的、监测内容、监测方法及精度、监测仪 器、监测频率、监测点布设、监测工程施工与仪器安装要求,以及报警等级与阅值、信息发布、信息反馈、 运行维护、经费预算等内容。涉及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或升级/维护的,还应编制相关方案。 7.1.1.6监测运行期间,应保持监测系统的完好性,及时修复存在的问题,每年度检查维护次数不应低 干1次

    GB/T 40702—20217.1.1.7新建或维护监测设施,应避免引发灾害体失稳或危及管道本体、管道附属设施的安全。7.1.2监测类型7.1.2.1按监测对象划分,可将监测项目分为管体变形监测、管道附属监测、灾害体监测、防治工程结构监测和管土相互作用监测。7.1.2.2按监测目的划分,可将监测项目分为风险点监测、施工安全监测、工程效果监测和应急监测。7.1.3监测等级管道地质灾害监测等级宜按表3进行划分。表3监测等级划分监测等级监测类型IIIIII岩土工程勘察结论为高风岩土工程勘察结论为较高险(或地质灾害危害程度"风险(或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其他影响到管道的地质灾风险点监测为大,且无法避让的地质为中等)且无法避让的地质害点灾害点灾害点施工安全监测建设期防治工程等级"为I级防治工程等级为Ⅱ级防治工程等级为Ⅲ级工程效果监测可能导致管道失效或严重可能导致管道大变形或普可能导致管道轻微变形或较施工安全事故的岩土体移通施工安全事故的岩土体小施工安全事故的岩土体移应急监测动或泥石流、洪水等水力侵移动或泥石流、洪水等水力动或泥石流、洪水等水力侵蚀蚀的破坏事件侵蚀的破坏事件的破坏事件地质灾害风险等级为高的地质灾害风险等级为较高地质灾害风险等级为中及以风险点监测灾害点的灾害点下的灾害点施工安全监测防治工程等级为I级防治工程等级为Ⅱ级防治工程等级为Ⅲ级工程效果监测运营期发生的可能导致管道失效发生的可能导致管道大变发生的可能导致管道轻微变或油气输送中断的岩土体形或降压输送操作的岩土形、露管、硅管裸露的岩土体应急监测移动或泥石流、洪水等水力体移动或泥石流、洪水等水移动或泥石流、洪水等水力侵侵蚀的破坏事件力侵蚀的破坏事件蚀的破坏事件建设期地质灾害危害程度按DZ/T0286确定。防治工程等级按SY/T7040确定。运营期地质灾害风险等级按SY/T6828确定7.1.4监测内容7.1.4.1监测内容宜按表4所列的灾害类型、监测需求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选取。11

    GB/T40702—2021表4监测内容监测内容灾害类型/监测需求监测应变传感器安装时刻始至监测数据采集时刻止的管体应力/应管体变形管体应力/应变变变化量监测管体位移监测管体在管周岩土体移动或悬空状态下的绝对位移或相对位移监测管道伴行光缆的温度,能一定程度反映自然环境变化、管输介伴行光缆温度质温变或泄漏而引起的管周土壤温度变化情况。如需更高精度监测,可采用特种温度缆管道附属监测管道伴行光缆的应变,可估计显著土体移动(如亚米级滑坡地监测表变形、采空岩溶塌陷变形和冻胀融沉变形等)作用下管道伴行光伴行光缆应变缆的受力变形情况,可用于亚米级土体移动异常点的定位。如需更高精度监测,可采用特种应变缆地表位移监测各类土体移动类灾害发生时地表移动量深部位移监测滑坡、崩塌等灾害体内部不同深度岩土体的移动量监测各类土体移动类灾害发生时产生地表裂缝的宽度和上下错动、地表裂缝充填情况倾斜度监测危岩体倾斜的程度变形泥位监测泥石流、河沟道水毁的泥位管道埋深监测监测管道的埋深或覆土厚度离岸距离监测监测泥石流、河沟道水毁作用下管道距冲刷岸坡的距离冲刷深度监测监测泥石流、河沟道水(泥)流对河床冲刷的深度灾害体岸监测监测泥石流、河沟道水毁作用下岸坡塌程度监测降雨量适用降雨敏感性灾害或泥石流、河(沟)道的水文监测流速、流量监测泥石流、河沟道水(泥)流的流速和流量土壤或管周温度监测土壤温度或管周温度,一般用于冻土灾害含水率(量)监测灾害体内部岩土体的含水率(量)气象水文孔隙水压力监测灾害体内部岩土体的孔隙水压力,一般用于滑坡、崩堤地表水动态监测灾害体地表水人渗、蒸发、流动特征地下水动态监测灾害体内部地下水流动、水位、渗透特征水位监测河流或湖泊等的水位变化土压力监测土体内部压力或作用于支护结构的作用力荷载振动监测监测地表振动监测灾害体影响范围内既有建(构)筑物的裂缝、倾斜、位移、表面形建(构)筑物变形变等变形量防治工程监测混凝土或砌体结构表面裂缝变化量,适用施工安全监测和工程结构裂缝结构监测效果监测监测抗滑桩应力、锚杆(索)应力、其他混凝土或砌体结构应力,适用结构应力施工安全监测和工程效果监测12

    GB/T 407022021

    7.1.4.2对受滑坡、崩、地面塌陷、地面沉降、活动断层等典型土体移动类地质灾害影响的管段,宜采 用管体应力/应变监测的方式持续观测管道的安全状态。 7.1.4.3当管道与活动断层相交时,宜对断裂带范围的管体实施应力/应变监测,可对断裂带范围内影 管道的滑坡、崩塌等灾害实施灾害体监测。当管道与活动断层并行距离小于200m时,宜实施管体 应力/应变监测。 7.1.4.4当管道跨越工程位于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30g和0.40g的地区时,宜实施管体应力, 应变监测或跨越工程结构监测。 7.1.4.5管体应力/应变监测截面的布设、传感器的安装和数据的计算参见附录G。实施监测前,宜采 用检测设备获取管体待监测部位的实际应力或应变值,并以此作为监测的初值。 7.1.4.6可借助合成孔径雷达干涉测量(InSAR)和机载激光雷达测量技术开展区域范围内地质灾害体 的地表变形监测工作。宜借助分布式光纤传感、分布式同轴电缆电栅传感等技术开展长距离管体变形 监测或管沟异常土体移动感知

    监测频次应付合以下规定: 开展风险点监测和工程效果监测时,I级、Ⅱ级自动化监测应至少每24h观测1次,非自动化 监测应至少每15d观测一次,在汛期和特殊情况下宜适当加密观测频次;Ⅲ级自动化监测应 至少每72h观测1次,非自动化监测应至少每45d观测1次,在汛期和特殊情况下宜适当加 密观测频次; 施工安全监测和应急监测应至少每12h观测1次,对正在活动的灾害点,宜实时监测

    7.2.1针对高和较高风险的地质灾害点,当工程防治、监测等措施无法短时间实施时,应采用检测手段 获取管体的状态数据。

    7.2.2所采用的检测手段,不应又 用,但以下情况是允许的: 作业所需的防腐层剥离,剥离后48h内修复完整; 一作业所需的管体表面打磨,打磨深度不大于100um; 一作业所需的管道介质降压输送。 7.2.3管体检测工作可包括管体应力、管道埋深、管道位移、管道中心线、管道几何变形等物理量。 7.2.4宜根据检测需求、场地条件、检测设备的技术特点和指标选取适用的管体应力检测设备:定量检 测宜采用超声波法(如残余应力超声临界折射纵波检测方法),定性检测可采用磁测法(如矫顽力测量方 法)。X射线法、压痕法、盲孔法和涡流法等,应在对其实际应用环境条件下的适用性和有效性验证后选 择使用。超声波法开展管体应力检测作业的常见应用场景及其作业流程参见附录H。 7.2.5宜采用管线探管仪或探地雷达对埋地管道埋深和走向进行探测,应采用专用管道水下埋深检测 设备对水域穿越管道进行探测

    GB/T40702—2021

    7.2.6采用管道内检测器开展管道位移、中心线和几何变形检测,应符合SY/T6597的规定。

    8.1.1预警内容宜包含地质灾害发生区域、受威胁管段位置、灾害点成灾与管道破坏时间等预测信息。 8.1.2预警工作宜在研究预测预报理论、致灾体变形机制与管道破坏关系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区域和 灾害类型专项开展,可采取室内模型试验、气象与形变监测数据统计分析等方法

    表5管道地质灾害常用预测模型

    宜采用地理信息技术(GIS)融合监测和检测技术建立信息化预警平台,及时对预警范围、等统 进行响应和信息发布,

    GB/T 407022021

    表6管道地质灾害预警等级划分与响应措施

    9.1.1工程防治设计应以管道为主要保护对象,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 要求,采取合理的综合治理方案和有效的治理工程措施 9.1.2防治工程等级应按SY/T7040划分为I级、ⅡI级和Ⅲ级。I级防治工程应采用动态设计法,Ⅱ 吸防治工程宜采用动态设计法。 9.1.3对列人工程整治规划且确需治理的地质灾害点,应进行防治工程设计。对场地复杂程度简单的 水毁、黄土湿陷、风蚀沙埋、盐渍土等灾害,可在现场详细调查的基础上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9.1.4管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前,应确定管道中心线、伴行光缆等管道附属设施的准确位置,并在 工程地质测绘时将管道位置标出,管道中心线位置误差不应大于0.5m。治理工程施工作业时,应对管 道及附属设施进行防护

    宜对崩塌、泥石流、河沟道水毁等灾害易发区的理埋地管道进行主动保护,采取的措施包括草袋素土 管堤、盖板、U型槽、箱涵、混凝土浇筑稳管、水工挡墙涵洞等

    9.3.1可按表7选取适宜的工程防治措施。

    GB/T 40702—2021表7管道地质灾害工程防治措施序号灾害类型措施类型措施名称危岩清理清理危岩缓冲层沙袋、柔性缓冲材料1崩塌被动拦挡被动防护网、拦石墙清理危岩、封填和支顶(嵌补支撑)、填充和灌浆、挂网喷混凝土锚杆锚固、素主动防护混凝土喷护、锚索(杆)、主动防护网抗滑桩、抗滑挡墙(重力式挡土墙、悬臂式挡土墙、扶壁式挡土墙、锚定板挡土抗滑墙、加筋挡土墙、桩板式挡土墙)锚固锚索(杆)、格构锚固2滑坡减载与反压削方减载、回填压脚截排水截水沟、排水沟植物防护生态袋、植被喷播(液力喷播)、植生带拦挡防冲墙、防冲墩、重力式拦挡坝、刚性及柔性格栅坝、拦砂坝、停淤场排导排导槽、导流堤、单边防护堤、渡槽3泥石流截排水截水沟、排水沟其他岸坡防护、沟道整治、坡面治理、植被(生物)工程治水地表及下水截流、排泄、疏导、堵水4岩溶塌陷填垫洞口封闭、洞底填塞、塌陷坑回填夯实、换填、挖填、垫褥灌注钻孔灌注、洞口灌注5采空塌陷注浆、砌筑支撑、开挖回填、强夯护岸挡墙式护岸、坡式护岸、石笼护岸、丁坝护岸、草袋植物护岸护底过水面、地下防冲墙、拦砂坝、淤积坝或石谷坊、U型槽河沟道水毁护脚柔性混凝土块板、抛石护脚、石笼护脚、柴枕护脚稳管混凝土连续浇筑稳管、混凝土配重块稳管、石笼稳管、袋装土稳管、打桩护管护坡挡土墙、砌石护坡、骨架护坡、草袋护坡、预制块护坡、换填、回填护面实体护面墙、截水墙、素喷护面、锚杆挂网喷浆护面、冲土墙、灰土干打垒坡面水毁坡面整治堡坎、水平沟、鱼鳞坑、植生带、植树、种草地表排水截水沟、排水沟、跌水、急流槽台田地水毁挡土墙、堡坎、回填、排水沟、改良换填及复垦9.3.2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和采空区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参照SY/T7040执行,同时满足SY/T6828关于管道保护的相关要求。坡面水毁、河沟道水毁和台田地水毁的防治工程(水工保护工程)设计参照SY/T6793执行,同时满足GB50251和GB50253关于管道线路水工保护的设计要求。不稳定斜坡支挡防护可参考GB50330执行。其他防治工程设计要求如下:山地地区,管道经过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地段时,应依据地质灾害现状、发展趋势及对管道的危害程度分析评价结果,采取适宜防治工程措施;平原地区,管道穿越池塘、水库库区、水网、沼泽、水源地等静水水域时,宜采取稳管措施;管道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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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水源保护区和水体时,水工保护工程所采用的材料不应对水域造成污染;管道穿越池塘、 水网、沼泽等地基承载力较低的水域时,稳管措施可结合管沟细土回填一并考虑,稳管结构宜 采用袋装土或混凝土配重块连续稳管方式; 风沙与戈壁地区参照SY/T6793执行; 黄土地区,油气站场黄土地基处理和相关灾害防治可参考GB50025、SY/T7363执行,黄土微 地貌、黄土高陡边坡、黄土冲沟、黄土喽防治参照SY/T7363执行; 多年冻土地区参照SY/T7364; 盐渍土及膨胀土地区,盐渍土相关灾害防治可参考GB/T50942、SY/T0317执行,膨胀土相 关灾害防治可参考GB50112执行; 管道穿越活动断层及地震带,采用的抗震措施参照GB/T50470执行。 当管道敷设于水库下游泄洪影响区以及河道、沟谷冲刷侵蚀区时,应采取防冲和护底、护岸等措 管道埋深应综合泄洪时的局部冲刷及常规泄水的清水冲刷深度确定,并满足库岸再造作用后的稳 要求。

    10.1.6对以下情况不宜开展抢险

    灾害规模大,抢险措施无法控制灾情的; 灾害发展快,无抢险时间的; 抢险风险大,严重威胁抢险人员生命安全的; 一其他不宜抢险的情况。 10.1.7对无法开展抢险和抢险过程中可能发生管道断裂失效的情况,宜采取降压、停输、灾害影响范 围外两侧设置临时截断阀(带压封堵)、放空天然气、氮气置换或吹扫油品等措施,必要时架设临时管线, 同时划定危险区及影响区,及时上报并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危险区人员疏散撤离等工作。 10.1.8对已造成管道外露、空等情况.应对管道本体进行检测/监测和评估:对长距离悬空段,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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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常见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

    10.2.1.1对滑坡后缘出现的拉张裂缝宜进行回填夯实;在滑坡及周边设置临时截排水措施,对仍有持 卖降雨的,可在滑坡体或局部易积水下渗部位覆盖防渗布。 10.2.1.2对变形量在容许范围内的不稳定滑坡体,宜采取支挡、削方、压脚等措施防止进一步变形。 10.2.1.3对变形量超出容许范围的滑坡体,宜在采取防止滑坡进一步变形的基础上进行管道应力释 放,可参考SY/T0330执行。 10.2.1.4滑坡失稳可能导致管道悬空时,宜对管道周边土体进行加固;已对悬空管段进行支撑的,应对 影响支撑措施稳定性的不稳定体进行加固

    对不稳定岩土体进行加固或清除,清除前应对管道采取保护措施; 在崩塌体与管道之间有空旷场地的,宜设置落石槽、偏转墙等;单个崩塌体不大于20m"、悬空 高度不大于15m的危岩体可增大管道埋深,在管道上方堆土或袋装土。 10.2.2.2发生崩塌后,应排查是否存在后续崩塌的可能,并采取措施加固或清除不稳定岩土体。 10.2.2.3崩塌体堆积在管道上方、管道安全状况不明时,应根据管道压力、现场可燃气体检测等情况判 断管道是否已发生泄漏,及时破碎、清除崩塌堆积体,并对管道安全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管道开挖、检 查、修复。

    10.2.3.1泥石流成灾前,宜对泥石流影响管段可采取在管道上下游设置钢桩联合硬覆盖的保护措施 并对可能导致的河岸后退段进行防护。 10.2.3.2泥石流成灾后,应首先评估抢险施工期间再次发生泥石流的可能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实 施抢险。位于泥石流形成区、流通区的管段,应保持埋深,宜在管道上下游设置淤土坝、谷坊坝等建(构) 筑物。

    10.2.4.2对于管道短距离悬空、露管或埋深不足的坡面水毁,宜在冲蚀沟内间隔设置截水墙,间距根据 皮度、土质确定,宜为10m~20m。地貌恢复后可对坡面进行护面保护。 10.2.4.3对于管道长距离悬空的坡面水毁,应采用悬吊、支撑等措施,将管道恢复至正常位置。悬空深 度较大时,宜对悬空管道两端边坡进行防护;降雨或无法截排汇水时,应设置防渗、防水土流失等措施。 10.2.4.4静水中的管道漂管,可采取稳管、压覆措施;流动水流中的管道漂管,宜采取稳管措施,必要时 可设置围堰或挑流措施。 10.2.4.5因河流决堤、内涝导致的长距离淹没管道,应对受冲刷部位的管道埋深、外露、漂管情况进行 观测,发生外露、漂管的应及时处置。对水库泄洪、上游溃坝将要影响的河沟道穿越段,应检查当前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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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工程和管道理深等情况,必要时加固水 程并采取稳管、护岸、护底等措施。 10.2.4.6对丧失功能的水工保护 护措施,抢险后及时进行修复或重建

    10.2.5.1对采空引起的地面塌陷,应根据地下采空情况、地面沉降量、监测数据等对管道安全状态进行 评价,需应力释放的,宜按SY/T0330对管道进行开挖、抬管;对持续沉降的可对管道进行悬吊,根据沉 降量调整管道悬吊高度;在沉降未稳定前,宜不回填或回填轻量土。 10.2.5.2对岩溶引起的地面塌陷,根据受影响长度和地基情况可采取回填、打桩等方式对管道进行支 拿,无法采取支撑措施的,宜进行改线 10.2.5.3对冻土融沉导致的管道差异沉降,可对管道受约束部位进行应力释放。 0.2.5.4对黄土湿陷引起的塌陷、落水洞,宜在落水洞周边设临时截排水措施,排查落水洞出口位置, 对塌陷、落水洞进行开挖,检查管道悬空情况;宜对开挖的管沟设置截水墙后夯填并恢复地貌,也可进行 改良换填后恢复地貌。

    10.2.7阀室站场灾害

    10.2.7.1对受水淹的手动阀室宜以监控为主,必要时可设置围堰或排水措施;对受水淹的远程控制终 需(RTU)阀室,宜调整生产工艺,采用越站或停输方式,并临时移走电子器件;对不可停输、越站的 RTU阀室,宜在周边设置围堰或排水措施。 0.2.7.2对阀室站场地面出现裂缝或显著沉降的,应检查工艺管道及设备等受地面形变影响的情况, 若工艺管道受力变形,应评估管道是否能继续运行,不能继续运行的,进行应力释放并对管道损伤部位 进行修复

    .2.8.1地震后宜对阀室、站场、跨越管段、固定约束管段以及地震所诱发的次生灾害对管道及附 的损坏情况等进行检查,评估管道及设施安全状况。 .2.8.2对发生砂土液化、地表破裂、错动等管段应查明管道是否发生泄漏,宜对管道进行开挖、应 放。

    应综合考虑灾情变化、管道状 急抢险措施,包括打桩/压重块/石 、管道应力释放、管道支撑与悬吊、临时压 护岸加固和围堰等

    1.1管道工程建设完成后,应将以下建设期形成的管道地质灾害相关成果移交运营管理单位: 地质灾害清单; 可行性研究阶段相关成果,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防洪评价报告、河流 穿越专项评估报告(如果有)、地震与活动断层专项评估报告(如果有)等; 管道线路及站场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管道线路及站场工程施工图设计报告;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及施工图设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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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工保护工程及水土保持设计报告; 监测方案、数据、设施设备与系统(如果有); 开挖和钻孔揭露的地质编录资料(如果有); GIS相关或类似图件(如果有)。 1.2 管道运营部门宜建立数据库或数据库系统,包括适当的地理信息系统,用以维护和管理地质灾害 数据。数据应至少包含以下要素: 灾害名称、类型、地理位置和唯一标识; 灾害影响范围; 灾害影响范围内管道的敷设方式、位置、长度、埋深; 管道与灾害体的空间关系; 管沟回填土性质及埋设方式; 灾害体形态特征; 灾害体对管道本体和管道附属设施的潜在影响; 历次风险评价(如果有)的结果、类型、完成时间及评价机构等; 风险减缓措施(如果有,如工程防治、监测等)的类型、规模、竣工时间、现状及效果等; 历年应急抢险信息(如果有)

    玻璃标准规范范本GB/T 407022021

    管道应避开滑坡、崩潮、瑞陷、泥石流、河沟道水数 重侵蚀等地质灾害地段,宜避开地质灾害危险 生评估结论为中等危险及以上的灾害 全新世活动断层。当受到条件限制必须通过时, 要的防护措施

    A.2.1应绕避地质条件复杂的大、中型滑坡与滑坡群,以及潜在不稳定斜坡体, A.2.2在具有滑坡发生条件或因管道建设可能诱发滑坡的地段,应合理布置线路平面、断面位置;通过 现状稳定的老滑坡时,应避开易导致滑坡复活的部位。 A.2.3应尽量减少管道横坡敷设长度,当必须敷设时,宜选择在反向坡通过

    A.3危岩及崩塌发育地区

    3.1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宜避开崩塌及危岩分布较多地段、崩塌落石直接冲击区和不稳定的崩 体。 3.2在具有崩塌产生条件或因管道工程施工扰动可能产生崩塌的地段,应合理布置线位

    A.4.1宜绕避大、中型泥石流沟谷的形成区和流通区。 4.4.2通过小型泥石流形成区、流通区时,应确定适宜管道埋设的稳定层位,判断谷坡稳定性,提出相 应的岩土工程防治措施建议及要求。 4.4.3可采用穿越方式通过稳定的堆积区,勘察时应预测其横向扩展最大宽度,确定适宜管道埋设的 急定层位。

    A.4.4管线不宜顺泥石流沟谷敷设

    宜绕避下列河段: 一河道弯曲、易改道、易变洲滩、汇流口、分流口等控制河段; 河床冲淤变幅大的河段: 不良地质作用发育,对穿越工程稳定性有直接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河段; 活动断裂及其影响范围内的河段; 已建和拟建水工构筑物、锚泊地影响区; 当穿越位于水库库区时,库岸再造影响区; 挖砂区、采石区、采矿区

    6.1宜选择在岩溶塌陷不发育或较弱、覆盖土层较厚、地下水理藏较深的地段通过安全网标准,避开岩溶 中等的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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