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3067-2021 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法.pdf

  • DB23T 3067-2021 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法.pdf为pdf格式
  • 文件大小:0.2 M
  • 下载速度:极速
  • 文件评级
  • 更新时间:2022-01-16
  • 发 布 人: wqh6085061
  • 原始文件下载:
  • 原始文件是会员上传的无错版,推荐下载这个版本

  • 环境安全EHS,pdf格式,下载需要20积分
  • 立即下载

  • word版文件下载:
  • 特别提醒:word版是本站通过人工智能从pdf转换成的word版本,正确率只有90%左右(正在通过训练继续提高准确率),排版恢复的也并不完全准确,没有进行任何人工校对,VIP会员直接免费下载即可,普通会员无法通过点数下载,算是给VIP的活动。

    特别提醒:word版是不完美的,错误较多,只能参考,有需要的可以少打一些字,别下载了找我们说word内容有问题,这是送给VIP会员的。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5.5.2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检查消防产品技术鉴定证书、型式检验 报告以及技术鉴定标志加施情况。 5.5.3自愿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对已取得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的,应检查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型式试验报告及认证标志加施情况。 5.5.4其他类消防产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检查型式检验合 格的检验报告、出厂检验合格的证明文件。 5.5.5对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技术鉴定证书、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应核查产品外观、 标志、规格型号、结构部件、材料、性能参数、生产厂名、厂址产地、产品实物与其证书、型式试验报 告或型式检验报告的一致性。 5.5.6产品的认证证书应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机构出具,型式检验报告应由符合法 定条件的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 5.5.7产品质量文件资料检查不合格时,不得封样送检

    6.1开展消防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地方监督抽查时,抽样单位应按照计划、方案确定的样 用样品数量进行抽取。 6.2开展日常消防产品监督抽查时,抽样单位应根据拟送检验机构的检验需求,合理确定样品 般应抽取与样品数量一致的样品作为备用样品。样品数量的请确定应符合GB/T10111一2008的

    元好 态,并经被抽样单位(场所)确认 5.7.2被抽样单位对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检查判定结论提出异议后进行抽样送检的消防产品,应保证样 品、备用样品与现场检查判定的产品为同一批次, 5.7.3抽取样品与备用样品应为随机抽取,不得抽取生产、销售企业或使用单位指定的样品。 5.7.4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应对抽样场所、被抽样产品的主要信息、库存数量、抽封样过程、封存 后的样品及备用样品通过拍照及录像的方式留存证据。

    6.1.1抽样单位应在抽取的样品和备用样品的本体或外包装粘贴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封条。 6.1.2封条应注明抽样日期、抽样编号、抽样人员签名并加盖抽样单位公章。 6.1.3封条材质应满足一次性使用要求,有防拆封功能,保证一经拆封无法复原,不可选用可重复使 用材质制作封条。 6.1.4封条粘贴位置不应覆盖产品重要基本信息,如厂名厂址、规格型号等。 3.1.5对含有可拆卸关键结构部件的产品进行封样时,如防火阀执行机构、灭火器器头等,封条粘贴 应覆盖关键结构部件和产品整体,防止关键部件被拆卸更换。 6.1.6对由多个部分组成的产品进行封样时,如防火门的门扇及门框、感烟火灾探测器及底座等,封 条粘贴应覆盖产品的多个部分。 3.1.7对样品体积过小、数量较多不适宜单独每个个体进行封样的产品,如洒水喷头等,可将产品统 放在一个包装物内,并在包装物外粘贴封条,但应确保产品一经从包装内取出,封条即被破坏。 6.1.8对于产品体积过大或关键结构部件、组成部分较多时,可采用同一编号的多个封条对样品进行

    封样。 6.1.9粘贴封条时闸阀标准,应确保封条直接粘贴于样品外表,除6.1.7情况外,不可粘贴于样品外包装袋或 外盒,产品外包装袋或外盒属于产品组成部分的除外。

    2.1在抽封样品过程中,抽样人员应现场填写《消防产品质量 监督抽省抽祥单》,由被抽祥单行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同时应附产品相关证明材料。《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样式见附 2.2抽样文书采用手写方式时,应当字迹工整、清楚,容易辨认,不得随意涂改。采用计算机 ,除签名外,其他信息均应为机打方式,不应采用部分机打部分手写的方式。

    3.4.1样品封存后,抽样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样品由抽样人员携带或通过押运、邮寄、托运等方 式,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检验,办理检验手续。 3.4.2检验结果发布前,抽样单位严禁向被抽样单位(场所)和产品生产、销售企业透露检验机构信 息。 6.4.3开展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样送检时,应向检验机构提供任务书及所抽取消防产品的检 验方案,确保检验类别为监督抽查检验。

    收到检验机构检验结果后,抽样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制作《消防产品质量检验结果通知书》 送达被抽样单位(场所)

    7.2.1初次检验或复检结果为合格的,本次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结束。 7.2.2初次检验或复检结果为不合格的,抽样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产品监督管 理规定》相关规定对被抽样单位进行处理,

    7.2.1初次检验或复检结果为合格的灰铸铁标准,本次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结束。

    附录A (规范性) 生产企业样品确认单

    A.1生产企业样品确认单见表A.1

    表A.1生产企业样品确认单

    表A.1生产企业样品确认单

    附录B (规范性)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

    质量标准附录B (规范性)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

    ....
  • 质量标准 产品质量标准
  • 相关专题:
专题: 水利技术论文 |试验、检测与鉴定 |镀锌电焊网标准 |标准血压 |汽车标准 |

常用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