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250-2017 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系统调试与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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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7并网调试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调试相关

    4.2.1接入不同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应按表4.2.1的规定

    4.2.1接入不同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应按表4.2.1的规定

    确定并网设备调试项目。

    表 4. 2. 1 并网设备调试项目表

    4.2.2微电网并网设备应按表4.2.2的规定进行并网调 准备工作。

    表4.2.2并网调试前准备工作列表

    4.2.3检查微电网与配电网的电气连接点各回路的一次回路电 缆,以及控制电缆和通信电缆等二次电缆的绝缘测试报告,其测试 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 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测试结果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额定电 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及附件第1部分:额定电压1kV(Um=1.2kV)和3kV(Um= 3.6kV)电缆》GB/T12706.1和《额定电压1kV(Um=1.2kV))到 35kV(U.=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2部分:额定

    电压6kV(Um=7.2kV)到30kV(Um=36kV)电缆》GB/T12706.2 的规定。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 的规定,测试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 规范》GB/T50065的规定

    4.2.5并网点开断设备调试前应检查并网点开断设备测

    绝缘电阻、回路电阻、交流耐压的测试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材 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3 规定,测试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 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

    2.6并网点开断设备调试应在微电网内各分布式电源及负

    1检查开关控制回路,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至少应对开关进行3次就地开合操作,开关三相动作应 致且动作到位,辅助接点指示应正确; 3至少应对开关进行3次远方开合操作,开关三相动作应 致且动作到位,辅助接点指示应正确; 4进行开断设备调试时,应依据设备特性,每次开合操作应 有相应的间隔时间

    4.2.7接人10(6)kV~35kV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

    应按照电力调度部门下发的保护定值进行整定,并对电流

    4.2.8接人10(6)kV~35kV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涉网保

    1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的每一套保护应单独进行整定校验,试 验接线回路中的交、直流电源及时间测量连线均应直接接到被试 保护屏柜的端子排上,交流电压、电流试验接线的相对极性关系应 与实际运行接线中电压、电流互感器接到屏柜上的相对相位关系

    (折算到一次侧的相位关系)完全一致; 2整定校验时,所通入的交流电流、电压应为模拟故障值,且 应断开断路器的跳、合闸回路,整套装置的其他部分应处于与实际 运行情况完全一致的条件下,不得在试验过程中人为的予以改变; 3并网装置整定的动作时间,应是保护屏柜通入模拟故障分 量(电流、电压或电流及电压)到保护动作断路器发出跳闸脉冲的 全部时间; 4电气特性检验项目和内容应根据检验的性质、装置的具体 构成方式和动作原理拟定。 4.2.9电网电压异常响应功能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微电网并网点配置了独立的继电保护装置且通过了洗 网保护功能校验时,可不做电网电压异常响应功能调试; 2电网电压异常响应功能调试可以采用从测量和控制的输 入端子通入模拟异常分量(电压)进行调试,所通入的交流电压和 电流应为模拟值,且应断开断路器的跳/合闸回路,整套装置的其 他部分应处于与实际运行情况完全一致的条件下; 3电网电压异常响应功能的调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节输入端子的电压模拟量使其低于88%U~,监测保护 装置是否动作,记录动作时刻,动作时间应不超过2s 2)调节输入端子的电压模拟量使其低于48%U,监测保护 装置是否动作,记录动作时刻,动作时间应不超过0.2s; 3)调节输入端子的电压模拟量使其高于112%U,监测保 护装置是否动作,记录动作时刻,动作时间应不超过2s; 4)调节输入端子的电压模拟量使其高于137%U,监测保 护装置是否动作,记录动作时刻,动作时间应不超过 0.2s。 注:U为微电网并网点所在电网的额定电压对应的二次侧电压。

    4.2.10电网频率异常响应功能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微电网并网点配置 继电保护装置且通过了涉

    网保护功能校验时,可不做电网频率异常响应功能调试。 2电网频率异常响应功能调试可在断路器的跳/合闸回路断 开的情况下在测量和控制的输入端通入模拟异常分量(频率)进行 调试,整套装置的其他回路应处于与实际运行情况完全一致的条 件下。 3接入220V/380V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电网频率异 常响应功能的调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节输人端子的频率模拟量至49.48Hz,监测保护装置 是否动作,记录动作时刻,动作时间应小于0.2s; 2)调节输入端子的频率模拟量至50.22Hz,监测保护装置 是否动作,记录动作时刻,动作时间应小于0.2s。 4接入10(6)kV~35kV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电网频 率异常响应功能的调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节输入端子的频率模拟量至47.98Hz,监测保护装置 是否动作,记录动作时刻,动作时间应小于0.2s; 2)调节输入端子的频率模拟量至50.52Hz,监测保护装置 是否动作,记录动作时刻,动作时间应小于0.2s。 4.2.11并网点本地监控功能调试应包括遥测正确性调试、遥信 功能调试、遥控功能调试,调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遥测正确性调试时,应采用测量仪表分别测量微电网并网 点的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频率,记录相应测量仪表的 测量值、监控系统(装置)的显示值,计算监控系统(装置)显示值与 测量仪表测量值之间的误差,测量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远动 终端设备》GB/T13729的规定; 2遥信功能的调试应包括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位置信号、测 控保护装置状态信号、保护告警和保护动作信号的正确性及传输性 能调试应检查监控系统(装置)上的状态显示是否与实际状态 致:计算遥信响应时间,应小于2s,每项调试应重复试验3次以上; 3遥控功能调试时,应通过微电网监控系统(装置)对并网开

    关进行遥控操作,并网开关应正确动作,遥控响应时间应小于3S 应重复试验3次以上。

    4.3.1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的并网设备调试通过后,方可送

    4.3.2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系统调试应满足下列条件

    3微电网内分布式电源已

    表4.3.3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的系统调试项目

    4.3.4离网转开网功能的调试,应在被调试微电网处于离网稳定 运行状态下进行。调试前,应确保所有保护装置投入,调试过程中 保护不应动作。调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微电网内应有50%以上电源投运,应带50%以上负荷,微 电网离网稳定运行时间至少应为5min; 2向微电网下发并网指令,应记录微电网监控系统(装置)下 发并网指令的时刻tl、微电网切换到并网运行的时刻t2; 3切换期间对微电网与配电网之间联络线的交换功率变化 情况应进行录波,应记录微电网并网期间(t时刻与t2时刻之间) 微电网并网点处的电压和锁率的波动情况; 4应计算微电网并网所用时间ton,ton=t2一t; 5微电网离网转并网条件、并网所用时间及离网转并网过程 中微电网并网点电能质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微电网接入电力 系统技术规定》GB/T33589的有关规定。

    情况应进行录波,应记录微电网开网期间(t时刻与t2时刻之间) 微电网并网点处的电压和锁率的波动情况: 4应计算微电网并网所用时间ton,tom=t2一t; 5微电网离网转并网条件、并网所用时间及离网转并网过程 中微电网并网点电能质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微电网接入电力 系统技术规定》GB/T33589的有关规定。 4.3.5并网转离网功能的调试应在所接入配电网处于正常运行 情况下进行,被调试微电网应按预定方式与配电网断开连接。调 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微电网并网稳定运行时间至少应为5min; 2向微电网下发离网指令,应记录微电网监控系统(装置)下 发离网指令时刻t3; 3应记录微电网与配电网断开连接的时刻t4; 4切换期间对微电网与配电网之间联络线的交换功率变化 情况应进行录波,应记录微电网离网期间(t时刻与t时刻之间) 微电网并网点处的电压和频率的波动情况: 5应计算微电网离网所用时间toff,toff=t一t3 6微电网并网转离网的转换方式、所用时间应满足现行国家 标准《微电网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33589的有关规定。 4.3.6故障后恢复并网功能的调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微电网并网稳定运行时间至少应为5min。 2对于接入220V/380V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调试方 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4.3.5并网转离网功能的调试应在所接入配电网处于正

    1微电网并网稳定运行时间至少应为5min。 2对于接入220V/380V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 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拉开微电网并网点开关的上一级开关;

    2)合上微电网并网点开关的上一级开关,记录该时刻为t; 3)记录微电网恢复并网时刻t2; 4)计算微电网故障后恢复并网时间(t一t)。 3对于接入10(6)kV~35kV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调 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拉开微电网并网点开关的上一级开关,等待5min; 2)合上微电网并网点开关的上一级开关,等待5min,在此 期间微电网不应自动并网; 3)向微电网发出并网指令,记录该时刻为t3; 4)记录微电网恢复并网时刻ts; 5)计算微电网接到并网指令后的并网响应时间(t一t3); 6未接到并网指令前微电网不应并网,且微电网并网条件 并网所用时间及离网转并网过程中微电网并网点电能质 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微电网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GB/T33589的有关规定。 4.3.7有功交换功率功能的调试应以微电网与配电网之间的有 功交换功率最大充许值为基准值进行,受现场环境条件限制微电 网输出或吸收有功功率无法达到最大交换功率值时,以现场环境 条件下有功交换功率最大可输出或吸收值为基准值进行调试,且 该基准值不应小于有功交换功率最大充许值的50%。有功交换 功率功能调试应包括微电网输出有功功率功能调试和微电网吸收 有功功率功能调试,调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微电网输出有功功率功能调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微电网应处于并网运行状态,调试过程中并网点功率因 数应在规定范围内; 2)调节微电网输出有功功率至输出有功交换功率基准值: 3逐级降低微电网输出有功功率分别至输出有功交换功率 基准值的75%、50%、10%: 4)逐级升高微电网输出有功功率分别至输出有功交换功率

    基准值的50%、75%、100%: 5)每次指令下发20s后,应记录微电网实际输出有功功率, 计算微电网实际输出有功功率与设定值的偏差值: 6)任一次微电网输出有功功率充许偏差应为设定值的 ±10%。 2微电网吸收有功功率功能调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微电网应处于并网运行状态,调试过程中并网点功率因 数应在规定范围内: 2调节微电网吸收有功功率至吸收有功交换功率基准值; 3)逐级降低微电网吸收有功功率分别至吸收有功交换功率 基准值的75%、50%、10%; 4)逐级升高微电网吸收有功功率分别至吸收有功交换功率 基准值的50%、75%、100% 5每次指令下发20s后,应记录微电网实际吸收有功功率, 计算微电网实际吸收有功功率与设定值的偏差值; 6)任一次微电网吸收有功功率充许偏差应为设定值的 ±10%。 4.3.8无功交换功率功能的调试应以微电网与配电网之间的无 交换功率最大充许值为基准值进行调试;调试过程中,并网点电 压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T 12325的规定,功率因数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微电网接人电力 系统技术规定》GB/T33589的有关规定。无功交换功率功能调 试应包括微电网输出无功功率功能调试和微电网吸收无功功率功 能调试,调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微电网输出无功功率功能调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微电网应处手并网运行状态,联络线有功交换功率宜保 持最小; 2)调节微电网输出无功功率至输出无功交换功率基准值; 3)逐级降低微电网输出无功功率分别至输出无功交换功率

    基准值的50%、75%、100%; 5)每次指令下发20s后,应记录微电网实际输出有功功率, 计算微电网实际输出有功功率与设定值的偏差值; 6)任一次微电网输出有功功率充许偏差应为设定值的 ±10%。 微电网吸收有功功率功能调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微电网应处于并网运行状态,调试过程中并网点功率因 数应在规定范围内; 2调节微电网吸收有功功率至吸收有功交换功率基准值; 3)逐级降低微电网吸收有功功率分别至吸收有功交换功率 基准值的75%、50%、10%; 4)逐级升高微电网吸收有功功率分别至吸收有功交换功率 基准值的50%、75%、100% 5)每次指令下发20s后,应记录微电网实际吸收有功功率, 计算微电网实际吸收有功功率与设定值的偏差值; 6)任一次微电网吸收有功功率充许偏差应为设定值的 ±10%。 无功交换功率功能的调试应以微电网与配电网之间的无 功率最大充许值为基准值进行调试;调试过程中,并网点电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T 的规定,且功率因数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微电网接入电力 术规定》GB/T33589的有关规定。无功交换功率功能调 括微电网输出无功功率功能调试和微电网吸收无功功率功 ,调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微电网输出无功功率功能调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微电网应处手并网运行状态,联络线有功交换功率宜保 持最小; 2)调节微电网输出无功功率至输出无功交换功率基准值; 3)逐级降低微电网输出无功功率分别至输出无功交换功率

    基准值的75%、50%、10%; 4)遂级升高微电网输出无功功率分别至输出无功交换功率 基准值的50%、75%、100%; 5)每次指令下发20s后,应记录微电网实际输出无功功率, 计算微电网实际输出无功功率与设定值的偏差值: 6任一次微电网输出无功功率充许偏差应为设定值的 ±10%。 微电网吸收无功功率功能调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微电网应处于并网运行状态,联络线有功交换功率保持 最小; 2)调节微电网吸收无功功率至吸收无功交换功率基准值; 3)逐级降低微电网吸收无功功率分别至吸收无功交换功率 基准值的75%、50%、10%; 4)逐级升高微电网吸收无功功率分别至吸收无功交换功率 基准值的50%、75%、100%; 5)每次指令下发20s后,应记录微电网实际吸收无功功率, 计算微电网实际吸收无功功率与设定值的偏差值; 6)任一次微电网吸收无功功率偏差应在设定值的10% 以内。 微电网防孤岛保护功能的调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微电网并网稳定运行时间至少应为5min; 调节微电网与配电网之间联络线交换功率,联络线交换功 周至最小值; 断开微电网并网点开关的上一级开关,应记录断开时 应记录微电网并网点开关断开时刻t2; 应计算微电网防孤岛保护功能响应时间(t2一t): 响应时间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微电网接入电力系统技术 GB/T33589的有关规定;

    4.4.1并网调试报告应在并网设备调试和系统调试全部完成后 及时编写,应能反映调试内容和调试结论。 4.4.2并网调试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4.4.1并网调试报告应在并网设备调试和系统调试全部完成后

    4.4.2并网调试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并网调试目的、并网调试项目; 2并网调试依据;

    3微电网结构及相关技术参数,应包括一次及二次系统、接 线、原理图、主要设备及参数等; 4 并网调试用仪器和设备的精度等级说明; 5 并网调试现场主要设备布置及测点位置说明; 6 并网调试原始记录及数据处理: 7 并网调试结论。

    3微电网结构及相关技术参数,应包括一次及二次系统、接 线、原理图、主要设备及参数等; 4 并网调试用仪器和设备的精度等级说明; 5 并网调试现场主要设备布置及测点位置说明; 6 并网调试原始记录及数据处理: 7 并网调试结论。

    5.0.1微电网通过并网调试后方可进行试运行。 5.0.2试运行应按照已确认的试运行方案进行,试运行方案应经 其所接入电网的运营管理部门确认。 5.0.3试运行方案应包括试运行起止时间、操作步骤、方法和紧 急事件处理预案等内容

    5.0.2试运行应按照已确认的试运行方案进行,试运行方案应经

    5.0.4试运行期间,微电网应处于正常运行方式并投人相关

    96h,接人10(6)kV~35kV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应连续运 行168h。

    5.0.6试运行期间,微电网进行的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至少应进行1次离网切换和1次并网切换,并应记录操作 相关数据; 2至少应进行1次有功交换功率控制、1次无功交换功率控 制,并应记录操作相关数据。

    行,试运行时间归零,记录操作失败或异常现象相关数据并应进行 整改。

    5.0.8微电网试运行期间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记录试运行

    1.15 并网验收应在微电网并网调试和试运行完成后进行。 1.2 微电网并网验收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完成自查并符合全部要求; 2 通过并网调试,并提交调试报告; 3 通过试运行,并提交符合本规范附录C规定的相关资料 4 微电网内的计量装置已安装并通过检定

    确定并网验收方案; 2 负责并网验收工作; 3 确认并网验收结果; 4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5 签署并网验收结果文件等。 6.2.3 并网验收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并网验收的负责单位,参加单位和人员: 2 并网验收地点、时间; 并网验收项目、内容和方法

    6.3并网验收主要工作

    6.3.1微电网并网验收的内容和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

    定,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并网开断设备; 2 并网点保护; 并网点计量装置; 4 监控与通信; 接入配电网主要设备; 6 并/离网切换; 7 交换功率控制; 8 通用技术条件; 安全管理; 10 运行管理。 6.3.2 并网验收通过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验收检查内容与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验收 结果”不得存在“不符合”项: 23 提交的资料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6.3.3并网验收未通过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由建设(业主)单位组织,监理及施工单位参加,分析原 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应落实责任单位、进行整改闭环: 2应由建设(业主)单位组织,对整改问题逐项检查、验 收; 3无法返工或返修的问题,应经相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对 不影响内在质量、使用寿命、使用功能、安全运行的可做让步处理, 且应在“验收结果”栏内注明“让步处理”

    1应由建设(业主)单位组织,监理及施工单位参加,分析原 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应落实责任单位、进行整改闭环; 2应由建设(业主)单位组织,对整改问题逐项检查、验 收; 3无法返工或返修的问题,应经相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对 不影响内在质量、使用寿命、使用功能、安全运行的可做让步处理, 且应在“验收结果”栏内注明“让步处理”。

    6.4并网验收结论与报告

    6.4.1微电网接入配电网并网验收完成后,应按本规

    1 微电网接入配电网并网验收完成后,应按本规范附录

    的规定编写验收报告,应做出验收结论,并应由验收工作组签字 确认。

    表B并网验收检查内容与要求

    表C并网验收应提供的资料目录

    微电网并网验收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前言,应包括验收依据、组织机构、验收过程等; 2并网验收自的、并网验收标准: 3被验收微电网项目简介; 4并网验收内容和项自目应包括以下内容: 1)被验收微电网的结构与相关参数,应包括一次及二次系 统、接线、原理图、主要设备; 2主要技术指标; 3)并网验收记录及数据处理。 5并网验收前已完成的相关工作; 6 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 7 并网验收结论: 8并网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字表; 9 相关附件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司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 《绝缘配合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GB311.1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 《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3906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GB7251.1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T12325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12326 《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 电力电缆及附件第1部分:额定电压1kV(Um=1.2kV)和3kV Um=3.6kV)电缆》GB/T12706.1 《额定电压1kV(U.=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 电力电缆及附件第2部分:额定电压6kV(Um=7.2kV)到 30kV(Um=36kV)电缆》GB/T12706.2 《远动终端设备》GB/T13729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15543 《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GB/T15945 《交流电测量设备特殊要求第22部分:静止式有功电能表 (0.2S级和0.5S级)》GB/T17215.322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26859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 《微电网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3358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系统调试与验收规范》GB/T51250 2017,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7年7月31日以第1634号公告批准 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验收、科研、学校等有关人员在使用本 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系统调试 与验收规范》编写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 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 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 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总 则 (39) 基本规定 (40) 微电网接入配电网调试 (41) 4.1 一般规定 (41) 4.2 并网设备调试. (41) 4.3 系统调试 (42) 4.4 并网调试报告.· (44) 试运行 (45) 微电网接入配电网验收 (47) 6.1 并网验收条件: (47) 6.2 并网验收的组织 .. (47) 6.3 并网验收主要工作 (47) 6.43 并网验收结论与报告 (48)

    .0.2本规范适用于开网型微电网的开网调试和开网验收,鉴于 自前我国配电网的电压等级在35kV及以下,故这里规定适用于 接人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的并网调试和并网 验收。 1.0.3对于接入10(6)kV~35kV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应 通过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的并网设备调试、系统调试、试运行以及并 网验收;对于接入220V/380V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可通过 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的并网设备调试、系统调试、试运行以及并网 验收。

    3.0.1明确了微电网并网调试和并网验收前应具备的条件。微 电网内各类电源、电能量信息采集以及通信系统、保护系统等分系 统调试完成,且微电网内发电设备、逆变设备、变压设备、保护设 备、并网点开断设备、微电网监控系统(装置)等主要设备及部件具 有产品合格证、功能使用说明、型式试验报告、出厂试验报告等相 关技术文件的条件下,微电网才能申请进行并网调试和并网验收。

    5.0.1明微电两开网调试和开网验收前应其备的茶件。 电网内各类电源、电能量信息采集以及通信系统、保护系统等分系 统调试完成,且微电网内发电设备、逆变设备、变压设备、保护设 备、并网点开断设备、微电网监控系统(装置)等主要设备及部件具 有产品合格证、功能使用说明、型式试验报告、出广试验报告等相 关技术文件的条件下,微电网才能申请进行并网调试和并网验收 3.0.2为保障微电网接入配电网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调试 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本条款规定了并网调试的环境要求。 户内和户外的环境温度、相对湿度是依据我国对工业设备装置的 温度特性和耐湿性的要求,同时考虑到各类分布式电源的运行对 环境的要求确定的。 3.0.3调试过程中遇恶劣天气如五级以上大风、暴雨、雷电等气 象活动时,应立即停止调试;并在确保人身安全前提下尽快将设备 恢复原状,或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夜间调试应有足够的照明。 3.0.4为确保并网调试结果可真实、客观地反映被调试微电网的 功能和设备质量,微电网并网调试过程中微电网并网点的谐波电

    有产品合格证、功能使用说明、型式试验报告、出厂试验报告等相 关技术文件的条件下,微电网才能申请进行并网调试和并网验收 3.0.2为保障微电网接入配电网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调试 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本条款规定了并网调试的环境要求。 卢内和户外的环境温度、相对湿度是依据我国对工业设备装置的 温度特性和耐湿性的要求,同时考虑到各类分布式电源的运行对 环境的要求确定的。

    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本条款规定了并网调试的环境要求。 户内和户外的环境温度、相对湿度是依据我国对工业设备装置的 温度特性和耐湿性的要求,同时考虑到各类分布式电源的运行对 环境的要求确定的。 3.0.3调试过程中遇恶劣天气如五级以上大风、暴雨、雷电等气 象活动时,应立即停止调试,并在确保人身安全前提下尽快将设备 恢复原状,或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夜间调试应有足够的照明。

    3.0.3调试过程中遇恶劣天气如五级以上大风、暴雨、雷电等气 象活动时,应立即停止调试;并在确保人身安全前提下尽快将设备 恢复原状,或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夜间调试应有足够的照明。

    3.0.3调试过程中遇恶劣天气如五级以上大风、暴雨、雷电等气 象活动时,应立即停止调试;并在确保人身安全前提下尽快将设备 恢复原状,或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夜间调试应有足够的照明。 3.0.4为确保并网调试结果可真实、客观地反映被调试微电网的 功能和设备质量,微电网并网调试过程中微电网并网点的谐波、电 压偏差、电压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不平衡和频率偏差等电能质量 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3.0.3调试过程中遇恶劣天气如五级以上天风、暴雨、雷电

    功能和设备质量,微电网并网调试过程中微电网并网点的谐波、电 压偏差、电压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不平衡和频率偏差等电能质量 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4549、《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T12325、《电能质量电 压波动和闪变》GB/T12326、《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 15543、《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GB/T15945的规定。

    4.1.1 接入配电网的微电网应依次进行并网设备调试和系统 调试。

    4.1.3确定微电网并网调试主持单位,并主持并网调试工作,主

    障调试的可靠供电和防止相互干扰,保证调试结果的准确性和有 效性。

    相关数据,并网调试人员和技术负责人员应在原始记录上签名。

    4.2.1明确了接入不同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应进行的并网 设备调试项自,接入低压配电网的微电网在设备调试部分无须进 行并网点本地监控功能调试。 4.2.2明确了微电网并网设备调试前准备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检 查方式可以通过现场查看或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现场查看以外 观和资料检查为主,现场操作主要是开关的开/合操作。 4.2.9在微电网并网点配置了独立的继电保护装置且通过了 网保护功能校验时,可不做电网电压异常问应功能调试。电网电 压异常响应功能调试时,调试点的选择应该合理、正确,应对各个 范围的边界值的临界点进行调试;同时,调试点的选择应考虑仪器 仪表和被调试设备的综合误差,综合误差可以取土2%。如考核点 为85%标称电压以下时,调试点取标称电压的83%标称电压以

    4.2.1明确了接入不同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应进行的并网 设备调试项自,接入低压配电网的微电网在设备调试部分无须进 行并网点本地监控功能调试:

    网保护功能校验时,可不做电网电压异常响应功能调试。电网电 玉异常响应功能调试时,调试点的选择应该合理、正确,应对各个 范围的边界值的临界点进行调试;同时,调试点的选择应考虑仪器 仪表和被调试设备的综合误差,综合误差可以取士2%。如考核点 为85%标称电压以下时,调试点取标称电压的83%标称电压以

    下;考核点为110%标称电压以上时,调试点取标称电压的112% 标称电压以上。

    .Z. 做电网 通过了 涉网保护功能校验时,可不做电网频率异常响应功能调试。电网 频率异常响应功能调试时,鉴于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电力系 统频率允许偏差》GB/T15945规定频率测量仪表绝对误差不大 于0.01Hz,调试点的选择应考虑仪器仪表和被调试设备的综合误 差,可取士0.02Hz。如考核点为49.5Hz以下时,调试点取49.48Hz 以下;考核点为50.2Hz以上时,调试点取50.22Hz以上。

    4.2.11本条明确了并网点本地监控功能调

    测正确性调试的目的是检验实际数据和显示数据的符合性: 10(6)kV~35kV并网的微电网,这项调试应在PT/CT的二次侧 进行,同时需要查看PT/CT的第三方计量报告。遥信调试的响 应时间指遥信信号发出时间与控制执行的时间差,遥控功能调试 的响应时间指遥控命令发出时间与控制执行完成状态返回的时 间差。

    4.3.2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系统调试前应进行核相检查,对于 380V电压等级并网的微电网,可采用量程合适的相序表直接进 行相序核对;对于10(6)kV~~35kV电压等级并网的微电网,可采 用高压静电电压表进行相序核对;此外,还应完成相关设备的带电 启动试验,包括微电网母线、变压器、开关等一次设备的带电启动 式验,以及带负荷试验。 4.3.3鉴于接入不同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的并网功能要求 不同本条款按照微由网并网由压等级不同分别规定了系统调试

    口 试验,以及带负荷试验。 4.3.3鉴于接入不同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的并网功能要求 不同,本条款按照微电网并网电压等级不同分别规定了系统调试 的项目,简化了接入220V/380V低压配电网的微电网并网调试项 目,无须进行有功交换功率功能调试、无功交换功率功能调试、微 电网远方监控与通信功能调试

    4.3.4为确保调试结果的有效性,同时考虑到微电网内普遍存在 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间款性分布式电源,很难保证调试时微电网 内所有电源均处于满出力状态,本条款规定微电网离网转并网前 微电网内应该有占总装机容量50%以上的分布式电源和储能设 备(如果有储能设备)投入运行,且所带负荷占总负荷的50%以 上。微电网离网稳定运行5min是指在进行微电网离网模式转并 网模式之前,微电网应该已经持续处于稳定离网运行状态5min 同时,为监测微电网离网转并网过程中的电能质量和交换功率数 据,调试时使用的录波装置应至少具有电压、电流、频率、有功功 率、无功功率以及25次谐波的监测和数据存储功能。 4.3.7从确保调试的有效性的角度,本规范规定交换功率调试以 微电网有功交换功率最大充许值为基准进行;若现场环境条件下, 受风力、光照等自然资源限制,微电网输出有功功率无法达到有功 交换功率最大充许输出值时,以现场环境条件下微电网有功交换 功率最大可输出值为基准进行调试;但为确保调试结果可反映被 调试微电网的运行性能,该基准值不应小于有功交换功率最大充 许值的50%。 4.3.8无功调节与电压调节是强耦合关系,本条款规定微电网无 功交换功率功能调试应在微电网并网点电压在现行国家标准《电 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T12325规定的充许值范围内的条 件下进行。 4.3.9为检验微电网的防孤岛保护功能能否在最严苛的条件下 正确动作,即能否在微电网与配电网之间理论交换功率为零的情 况下正确动作,本条款规定微电网防孤岛保护功能调试应在微电 网与配电网之间交换功率最小(有功交换功率和无功交换功率均 格派工量 国业

    据,调试时使用的录波装置应至少具有电压、电流、频率、有功功 率、无功功率以及25次谐波的监测和数据存储功能。 4.3.7从确保调试的有效性的角度,本规范规定交换功率调试以 微电网有功交换功率最大充许值为基准进行;若现场环境条件下, 受风力、光照等自然资源限制,微电网输出有功功率无法达到有功 交换功率最大充许输出值时,以现场环境条件下微电网有功交换 功率最大可输出值为基准进行调试;但为确保调试结果可反映被 调试微电网的运行性能,该基准值不应小于有功交换功率最大充 许值的50%。

    正确动作,即能否在微电网与配电网之间理论交换功率为零的情 兑下正确动作,本条款规定微电网防孤岛保护功能调试应在微电 网与配电网之间交换功率最小(有功交换功率和无功交换功率均 趋近于零)的情况下进行。可参照现行国际标准《建议使用的光伏 系统接口》IEEEStd929的规定,当微电网与配电网之间有功交 换功率小于交换功率充许值的10%、无功交换功率趋于零时,认 为微电网与配电网之间的交换功率达到最小

    4.3.10需要接受公共电网调度控制的微电网应进行微电网远方 监控与通信功能调试。微电网与公共电网调度之间具有遥测、遥 信、遥控功能时,调试项目宜包括测量正确性调试、状态量(开关 量)输入调试和遥控功能调试:微电网与公共电网调度之间具有遥 测、遥信功能时,调试项目宜包括测量正确性调试、状态量(开关 量)输入调试;同时,可根据微电网项目需求和所接入电网运营管 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规约一致性测试、时钟同步调试等项目。

    4.4.2并网调试报告是技术人员了解微电网项目详细技术情况 的重要信息来源,并网调试报告应提供足够的资料表明全部调试 自的均已达到;同时,为确保调试结果的可追溯性和可重复性,并 网调试原始记录应包括并网调试日期、环境条件、调试用仪器仪表 及参数、调试步骤、直接数据、数据二次处理过程以及调试人员签 名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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