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SA 039-2019 锂电池供电的LED太阳能路灯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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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视法。如有特殊需求,应按需方要求对产品其他

    5.5电子连接器及线缆

    产品外表光洁无破损,无油污路桥管理及其他,印字清晰。

    6性能参数和环境适应性

    6. 1. 1. 1 一般要求

    6. 1. 1. 2 测试方法

    电池组件按6.1.1.2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G

    试验组件按照GB/T9535规定的方法测试!

    6. 1.2 转换效率

    6. 1. 2. 1 要求

    太阳能电池组件的转换效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宜采用高效率组件。对于单晶硅太阳电池 组件应大于17%,多晶硅太阳电池组件应大于16%,非晶硅太阳电池组件应大于8%。

    6. 1. 2. 2 测试方法

    6. 1.3. 1 要求

    组件重量宜不超过12kg

    6.1.3.2测试方法

    光伏组件重量用分度小于50g的台秤测量。

    6. 2. 125℃容量

    6. 2. 1.1 要求

    6.2. 1.2 测试方法

    锂离子电池组按照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方法充满电后,在25℃±5℃的环境温度下保存1h; 然后在相同环境温度下以0.2ItA电流恒流放电至制造商规定的放电截止电压,记录放电容 量(以Ah计) 该测试允许5次循环,如果在第1次循环时达到要求即停止,

    6. 2. 2. 1 要求

    锂离子电池组低温放电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容量Cn的75%,

    6.2.2.2测试方法

    6. 2. 3. 1 要求

    电池组高温放电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容量C,的95%

    6. 2. 3. 2 测试方法

    锂离子电池组按照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方法充满电后,在60℃±2℃的环境温度下保存5h; 然后在55℃±2℃环境温度下以0.2ItA电流恒流放电至制造商规定的放电截止电压,记录放 电容量(以Ah计)

    6.2.4荷电保持能力

    6. 2. 4. 1 要求

    锂离子电池组荷电保持容量不低于额定容量Cn的80%

    6.2.4.2测试方法

    锂离子电池组按照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方法充满电后,在25℃+5℃的环境温度下放置28 天,然后在25℃±5℃的环境温度下以0.2ItA电流恒流放电至制造商规定的放电截止电压, 记录放电容量(荷电保持容量,以Ah计)

    6. 2.5. 1 要求

    子电池组的恢复容量不应低于初始容量的90%。

    6.2.5.2测试方法

    a)锂离子电池组按照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方法充满电后,在25℃±5℃的环境温度下放 置1年,然后在相同环境温度下以0.2ItA电流恒流放电至制造商规定的放电截止 电压。 6 再将锂离子电池组按照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方法充满电,在25℃±5℃的环境温度下 保存1h,然后在相同环境温度下以0.2ItA电流恒流放电至制造商规定的截止电 压,记录放电容量(恢复容量,以Ah计)。 步骤b)共进行3次,取测量的放电容量最大值,

    6.2. 6 循环寿命

    6. 2. 6. 1 要求

    锂离子电池组的循环寿命不应低于400次

    6.2.6.2 测试方法

    表1循环寿命测试方法

    6. 2. 7 低气压

    6. 2. 7. 1 要求

    子电池组按6.2.7.2进行试验后,应不起火,不爆

    6.2.7.2测试方法

    锂离子电池组按照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方法充满电后,将电池放置于25℃5℃的真空箱 中,抽真空将箱内压强降低至11.6kPa(模拟海拔15240m),并保持6h。

    锂离子电池组按6.2.8.2进行试验后,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

    6.2.8.2测试方法

    6. 2. 9. 1 要求

    图1温度循环流程示意图

    锂离子电池组按6.2.9.2进行试验后,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并且锂离子电池组 第三个垂直安装方位上的试验后立即测得的开路电压不小于其在进行这一试验前电压的 90%:晃动产品,内部应无声响或明显部件松动,

    6. 2. 9. 2 测试方法

    将锂离子电池组紧固在振动机平面上,但不得造成锂离子电池组变形,以便正确可靠地 传播振动。振动应是在正弦波形,对数扫描频率在7Hz和200Hz之间,再回到7Hz,跨度 为15min。这一振动过程须对三个互相垂直的锂离子电池组安装方位的每一个方向都重复进 行12次,总共为时3小时。其中一个振动方向必须与端面垂直。 作对数式频率扫频: 对质量不超过12kg的电池组,从7Hz开始保持1gn的最大加速度直到频率达到18Hz 然后将振幅保持在0.8mm(总偏移1.6mm)并增加频率直到最大加速度达到8gn(频率约为 50Hz)。将最大加速度保持在8gn直到频率增加到200Hz。 对质量超过12kg的大型电池组,从7Hz开始保持1gn的最大加速度直到频率达到18Hz 然后将振幅保持在0.8mm(总偏移1.6mm)并增加频率直到最大加速度达到2gn(频率约为 25Hz)。将最大加速度保持在2gn直到频率增加到200Hz。

    6.2.10加速度冲击

    6. 2. 10. 1 要求

    锂离子电池组按6.2.10.2进行试验后,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并且每个锂离子电 池组在试验后的开路电压不小于其在进行这一试验前电压的90%;晃动产品,内部应无声 响或明显部件松动。

    6.2.10.2测试方法

    试验用的锂离子电池组用坚硬支架紧固在试验装置上,支架支撑着锂离子电池组的所有 安装面。锂离子电池组须经受半正弦波冲击取决于电池组的质量。对质量不超过12kg的电 也组脉宽时间应为6ms、对质量超过12kg的大型电池组脉宽时间应为11ms。表2所示公式 用来计算峰值加速度。

    表2加速度冲击公式对照表

    表2加速度冲击公式对照表(续)

    锂离子电池组在三个互相垂直于锂离子电池组安装方位的正方向经受三次冲击,接着在 反方向经受三次冲击,总共经受18次冲击。

    6. 2. 11. 1 要求

    生的内应力时,该外壳材料的任何收缩或变形均不会暴露出内部零部件。 锂离子电池组按6.2.11.2进行试验后,样品外壳不应发生导致内部组成暴露的物理变形

    6.2.11.2测试方法

    锂离子电池组按照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方法充满电后,放在70℃±2℃的恒温箱中搁置7h 然后取出样品并恢复至室温,

    6.2.12一米高度跌落

    6. 2. 12. 1 要求

    锂离子电池组按6.2.12.2进行试验后,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

    6.2.12.2测试方法

    锂离子电池组按照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方法充满电后,正负端子向下从1m高度自由落体 跌落于混凝土板上,观察1h。

    6. 2. 13 高温

    锂离子电池组按6.2.13.2进行试验,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a)切断电路,样品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 b)未切断电路,在高温试验过程中按照制造商规定的充放电方法继续进行一次放电充 电循环,样品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 注:若进行一次放电充电循环的时间大于7h,可将高温试验时间延长至本次充放电循环结束

    6. 2. 13. 2 测试方法

    将满电样品置于高温试验箱内,试验箱内温度设为制造商规定的电池组的充电上限温度 和放电上限温度、电池的充电上限温度和放电上限温度及80℃中的最大值。待样品表面温 度稳定后,保持7h。

    6. 2. 14 浸水

    6. 2. 14. 1 要求

    锂离子电池组按6.2.14.2进行试验,外露金属部分不应有锈蚀,电池组不起火、不爆炸 不漏液。

    6. 2. 14. 2测试方法

    将充满电的锂离子电池组浸入室温下的水槽中,深度以浸没电池上表面100mm±10mm 为准,保持24h。试验结束后,将样品取出,在4试验条件下搁置6h。对样品进行外观目测 检查,结果应符合6.2.14.1。

    6. 2. 15. 1 要求

    6.2.15.2测试方法

    6.2.16电池组安全功能

    6.2.16.1过压充电保护

    6. 2. 16. 1. 1 要求

    锂离子电池组按6.2.16.1.2进行试验后,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电池保护装置应 发现过压充电并切断充电回路。

    6.2.16.1.2测试方法

    锂离子电池组按照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方法充满电后,继续以最大充电电流恒流充电至电 也保护装置终止充电,这一动作应在充电电压达到110%充电限制电压时或之前出现。数据 采集及监控设备应在过压充电结束后保持1h。将电池组进行3次测试。电池组的各项功能 在测试过程中应能完全按照设计正常工作

    6.2.16.2过流充电保护

    6.2.16.2.1要求

    6. 2. 16. 2. 2 测试方法

    锂离子电池组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放电方法放完电后,以1.5倍的过流充电保护电流进行 恒流充电。将电池组进行3次测试。电池组的各项功能在测试过程中应能完全按照设计正常 工作。

    6.2.16.3欠压放电保护

    6. 2. 16. 3. 1 要求

    锂离子电池组按6.2.16.3.2进行试验后,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电池保护装置应 发现欠压放电并切断放电回路。

    6. 2. 16. 3. 2 测试方法

    锂离子电池组按照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方法充满电后,以最大放电电流放电至电池管理系 统终止放电,这一动作应在放电电压低于90%放电终止电压时或之前出现。数据采集及监控 设备应在欠压放电结束后保持1h。将电池组进行3次测试。电池组的各项功能在测试过程 中应能完全按照设计正常工作

    6.2.16.4过流放电保护

    6.2.16.4. 1 要求

    锂离子电池组按6.2.16.4.2进行试验后,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电池保护装置应 发现过流放电并将放电电流控制在最大放电电流以下。

    6.2.16.4.2测试方法

    锂离子电池组按照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方法充满电后,用超过最大放电电流20%的电流 进行放电。数据采集及监控设备应在过流放电结束后保持1h。将电池组进行3次测试。电 池组的各项功能在测试过程中应能完全按照设计正常工作。

    6.2.16.5外部短路保护

    6.2.16.5.1要求

    锂离子电池组按6.2.16.5.2进行试验后,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电池保护装置应 发现短路并切断短路回路。

    6.2.16.5.2测试方法

    锂离子电池组按照制造商规定的充电 路总电阻为30±10)m2。数据采集及监控设 外部短路结束后保持1h。将电池组进行 3次测试。电池组的各项功能在测试过程中应能完全按照设计正常工作

    6.2.16.6过热保护

    6. 2. 16. 6. 1 要求

    锂离子电池组按6.2.16.6.2进行试验后,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电池保护装置应 发现过高温度并终止充电

    6.2.16.6.2测试方法

    锂离子电池组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放 电后,用推荐充电电流充电至电池组50% 荷电状态。使电池组的温度上升至比最高工作温度高5℃C,在此温度下继续充电至电池管理 系统终止充电。数据采集及监控设备应在充电结束后保持1h。将电池组进行3次测试。电 池组的各项功能在测试过程中应能完全按照设计正常工作,

    6.2.16.7静电放电

    6. 2. 16. 7.1 要求

    锂离子电池组按6.2.16.7.2规定进行试验后,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电池保护装 置应能正常工作

    6. 2. 16.7.2 测试方法

    6. 4. 1.1 要求

    LED灯具按6.4.1.2规定进行试验,额定功率在大于或等于10W时,应修约到最近的整 数值,10W以下修约到2位有效数字,在额定电源电压下,实测功率值不应比制造商宣称 额定值高10%

    6.4.1.2测试方法

    按照GB/T24824中5.1的要求,在可重现,并接近灯具设计的工作条件下进行测试。 理想情况下,应在光度实验期间进行灯具的电气测量

    a LED灯具根据6.4.2.2测量时,实测灯具的光通量不应低于额定值的90%,且不超 过额定值的120%。 b)根据6.4.2.2测量的光强分布应与制造商宣称的一致。

    6.4.2.2测试方法

    LED灯具按GB/T24824中5.2规定的方法进行

    灯具6.4.3.2测量,灯具初始光效不得低于额定

    6.4.3.2测试方法

    LED灯具发光效能是将测得的光通量除以测得的功率值计算得到的。光通量测量见 .4.2.2。输入功率测量见6.4.1.2。

    LED灯具按照6.4.3.2对LED光源颜色特性进行测量数据标准,其结果应符合GB/T24907 的规定。

    6. 4. 4. 2 测试方法

    LED灯具按GB/T24907中6.5的规定对LED光源颜色特性进行测量。

    6. 4. 5.1 要求

    LED灯具按照6.4.4.2测量,显色指数的初始值应不小于70。非标准颜色LED灯具, 其显色指数的初始值应符合标称值的要求

    6.4.5.2测试方法

    灯具显色指数按照GB/T24907中6.5的规定的7

    项目管理和论文6. 4. 6 安全及性

    LED灯具按6.4.5.2进行试验,其安全及性能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a)LED模块安全及性能要求应符合GB24819的规定。 b)灯具安全及性能要求应符合GB7000.1、GB7000.203和GB/T2490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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