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259-2019 信息技术 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通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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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汉字字型的使用要求如下: a)点阵字型 产品采用点阵字型应从GB/T11460规定的点阵系列中选取,任何产品中不应采用低于11× 12点阵。 b)非点阵字型 产品采用非点阵字型应符合如下要求: 1)各生成点阵之间应笔形规范、结构合理、风格一致、美观实用: 2)生成的低点阵(24点阵以下,含24点阵)笔画应与相应低点阵标准一致; 3)4 邻近笔画不粘连(不含相接笔画)。

    装饰说明用字字形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

    产品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变形等现象,表面涂覆层不应起泡、龟裂和脱落。金属部 件不应锈蚀和损伤。 产品的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建设工程标准规范范本,可插拔部件应可靠连接,各操作开关和按键应灵活、可靠、方便,锁紧 装置不得自行释放。 产品表面说明功能的文字、符号和标志应清断、端正、牢固

    产品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4943.1的规定

    对交流供电的产品,应能在220V士22V,50Hz士1Hz条件下正常工作。 对直流供电的产品,应能在直流电压标称值的(100土5)%条件下正常工作,直流电压标称值应在产 品标准中规定 对于电源有特殊要求的单元应由产品说明书规定。 电线组件的要求应符合GB/T15934的规定。

    GB/T 38259—2019

    GB/T38259—2019

    只适应于交流供电的产品。 产品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应符合GB/T9254一2008中对B级所规定的无线电骚扰限值

    电流应符合GB17625.1一2012中对D类的限值

    产品的抗扰度限值应符合GB/T17618的要求

    6.6.1气候环境适应性

    气候环境适应性见表1。

    表1气候环境试验条件

    6.6.2振动环境适应性

    振动环境适应性见表2

    6.6.3冲击环境适应性

    冲击环境适应性见表3。

    6.6.4碰撞环境适应性

    碰撞环境适应性见表4

    6.6.5最小运输包装件跌落适应性

    最小运输包装件的自由跌落高度应不小于760mm

    用平均失效间隔工作时间衡量的可靠性水平。 品的平均失效间隔工作时间的不可接受值不得低

    限用物质的限量应符合GB/T26572的规定

    GB/T38259—2019

    6.9外接式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性能要求

    6.9.1头戴部分质量

    分质量应由产品说明书规定,与产品说明书标明值

    6.9.2头戴部分尺寸

    以双眼连线平行方向为宽度方向,以水平目视方向为厚度方向,以竖直方向为高度方向,应在产 书中标明,宽度方向、厚度方向以及高度方向与产品说明书标明值误差不超过15%

    视场角应≥60°或由产品说明书规定

    如果设备瞳距可调,最大瞳距应≤75mm,并且最小瞳距≥50mm;如果设备瞳距不可调,瞳距值应 在 50 mm~75 mm 之间。

    6.9.6出瞳距离和出瞳直径

    出瞳距离应≥10mm, 如果产品说明书没有标示出瞳距离,在出瞳距离为10mm的位置上出瞳直径应≥4mm;如果标示 出瞳距离,在标示出瞳距离的位置上出瞳直径应≥4mm

    在软件算法校正畸变之后,在0.3倍全视场角下,畸变应≤5%。其中百分比定义为:偏离的像素 人同方向上的总像素数

    在0.3倍全视场角下,色散应≤3%。 为:偏离的像素数除以同方向上的总像素数

    6.9.9视度调整方式和范围

    周整方式为双目同时调节或双目分别调节,可调范围宜≥6D(视度)。 应由产品说明书规定

    6.9.10显示分辨率

    显示分辨率应>1200(像素)×1080(像素)。 应由产品说明书规定

    6.9.11显示刷新率

    显示刷新率应≥60Hz

    显示刷新率应≥60Hz

    6.9.12亮度对比度

    GB/T38259—2019

    采用LCD的设备亮度对比度应≥300:1,采用OLED的设备亮度对比度应≥1000:1

    6.9.14中心角分辨率

    水平与垂直方向中心视场5°范围内应≥9PPD

    水平与垂直方向中心视场5°范围内应≥9PPD

    .15全视场平均角分辨

    水平与垂直方向均应≥8PPD

    水平与垂直方向均应≥8PPD

    6.9.16系统移动延迟

    多动延迟应≤45ms,或由产品说明书规定

    6.9.17系统转动延迟

    系统转动延迟应≤45ms,或由产品说明书规定

    衡量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的散热性能 运行标准试验场景状态下,使用15min后设备表面温 度。设备表面温度应≤60 ℃

    对于支持跟踪的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至少支持3DOF,推荐支持6DOF。 应由产品说明书规定。

    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随机转动回到原位,角度 漂移应≤18°

    6.9.21角度采样频率

    角度传感设备的采样频率应≥60Hz

    6.9.22位置采样频率

    应置跟踪系统的采样频率应≥60Hz

    置跟踪系统的采样频率应≥60Hz

    6.9.23移动跟踪范围

    跟踪范围小于3m×3m为桌面尺度跟踪,跟踪范围不小于3m×3m为房间尺度跟踪(或称 围尺度跟踪)。应由产品说明书规定。 对于跟踪范围无限大的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应由产品说明书规定推荐使用范围来供月 考

    GB/T38259—2019

    GB/T38259—2019

    6.9.24移动跟踪误差

    6.9.25转动跟踪误差

    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角度跟踪误差应保证每转动10°,误差≤2”

    6.9.26移动灵敏度

    移动灵敏度应≤10mm。

    移动灵敏度应≤10mm

    6.9.27转动灵敏度

    转动灵敏度应≤5°。

    6.10.1头戴部分质量

    6.10.2头戴部分尺寸

    GB/T38259—2019

    6.10.29续航时间

    电影模式下续航时间应>120min,游戏模式下续航时间应>60min 应由产品说明书规定

    6.11外壳式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性能要求

    6.11.1头戴部分质量

    6.11.2头戴部分尺寸

    6.11.3有效像素比

    :11.5出瞳距离和出瞳

    外壳式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所能够适配移动通信终端的型号或支持适配移动通信终端的规格

    要求,如接口类型,屏幕尺寸,移动通信终端外形尺寸等,应符合硬件结构与光学上的适配性 应由产品说明书规定。

    除有规定外,试验均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温度:15℃~35℃; 相对湿度:25%~75%; 大气压:86kPa~106kPa

    7.2中文信息处理检查

    用GB/T11460规定的方法检查产品中汉字字型与相应标准字型的符合程度,检查字型时应同时 检查字符集。

    用且测法和触揽法进行外观和结构检查,应符合6.2的要求

    按GB4943.1中的规定进行

    安GB4943.1中的规定进行

    7.5电源适应能力试验

    7.5.1交流电源适应能力试验

    交流电源适应能力试验按表5组合对受试样品进行试验,受试样品工作应正常。

    表5交流电源适应能力试验条件

    7.5.2直流电源适应能力试验

    按单向和双向方式分别调节直流电源电压,使其偏离标称值土5%,运行检查程序一遍,受试样 应正常。

    GB/T38259—2019

    7.5.3电线组件试验

    按GB/T15934的规定

    按GB/T9254一2008的规定进行

    按GB/T17618的规定进行

    GB/T17618的规定进行

    环境试验方法应符合GB/T2421.1的有关规定。 以下各项试验中,规定的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统一按7.3进行外观和结构的检查,并运行检查 遍,受试样品工作应正常。 当结构一体化产品中装人的某些设备,对其试验方法有特殊要求时,产品标称中应予以说明

    7.7.2温度下限试验

    .2.1工作温度下限试验

    按GB/T2423.1一2008“试验Ad”进行 应进行初婚检划,产瞻程度取表1规定的作流 度下限值,加电运行检查程序2h,受试样品工作应正常。恢复时间为2h

    2.2购存运输温度下阻

    按GB/T2423.1一2008"试验Ab"进行。严酷程度取表1规定的贮存运输温度下限值,受试样品在 不工作条件下存放16h。恢复时间为2h,并进行最后检测

    7.7.3温度上限试验

    7.7.3.1工作温度上限试验

    限值,加电运行检查程序2h,受试样品 应正常。 恢复时间为2h

    7.7.3.2存运输温度上限试验

    按GB/T2423.2一2008"试验Bd"进行。严酷程度取表1规定的贮存运输温度上限值,受试样品 作条件下存放16h。恢复时间为2h,并进行最后检测

    7.7.4恒定湿热试验

    工作条件下的恒定湿热证

    按GB/T2423.3一2016“试验Cab"进行,严酷程度取表1规定的工作温度、湿度上限值。受试样品 应进行初始检测,试验持续时间为2h。在此期间加电运行检查程序,工作应正常。恢复时间为2h,并 进行最后检测。

    7.7.4.2购存运输条件下的恒定湿热试验

    按GB/T2423.3一2016“试验Cab"进行。受试样品应进行初始检测,受试样品在不工作条件 48h。恢复时间为2h,并进行最后检测

    按GB/T2423.10一2019“试验Fc”进行。受试样品按工作位置固定在振动台上,进行初始检测。 受试样品在不工作状态下,按表2规定值设置振动试验条件,分别在三个互相垂直方向进行以下振动 式验: a) 初始振动响应检查 试验在给定频率范围内,在一个扫频循环上完成。试验过程中记录危险频率,包括机械共振频 率和导致故障及影响性能的频率(后者仅在工作条件下产生)。 b) 定频耐久试验 用初始振动响应检查中记录的危险频率进行定频试验,如果两种危险频率同时存在,则不得只 选其中一种。 在试验规定频率范围内如无明显共振频率或无影响性能的频率,或危险频率超过4个,则不做 定频耐久试验,仅做扫频耐久试验。 c) 扫频耐久试验 按表2给定频率范围由低到高,再由高到低,作为一次循环。按表2规定的循环次数进行,已 做过定频耐久试验的样品不再做扫频耐久试验。 d) 最后振动响应检查 此项试验在不工作条件下进行,对于已做过定频耐久试验的受试样品应做此项试验。对于做 扫频耐久试验的样品,可将最后一次扫频试验作为最后振动响应检查。本试验应将记录的共 振频率与初始振动响应检查记录的共振频率相比较,若有明显变化,应对受试样品做修整,重 新进行该项试验。试验结束后.进行最后检测

    按GB/T2423.5一2019"试验Ea进行。受试样品应进行初始检测,安装时要注意重力影响,按 定值,在不工作条件下,分别对三个互相垂直轴线方向进行冲击,冲击次数各为3次,试验后进行量 测。

    按GB/T2423.6一1995“试验Eb”进行。受试样品应进行初始检测,安装时要注意重力影响,按 定值,在不工作条件下,分别对三个互相垂直轴线方向进行碳撞。试验后进行最后检测

    GB/T 382592019

    7.7.8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

    对受试样品进行初始检测,将运输包装件处于准备运输状态,按GB/T4857.2进行预处理4h。 将运输包装件按GB/T4857.5和本标准6.6.5要求的规定值进行跌落,底面以及任意其他三面,每 面跌落一次。试验后检查包装件的损坏情况,并对受试样品进行最后检测。

    可靠性试验目的为确定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可靠性水平,试验周期内综合应力规定如下: 电应力:受试样品在输人电压标称值的土10%变化范围内工作。一个周期内各种条件工作时 间的分配为:电压上限25%,标称值50%,电压下限25%。 温度应力:受试样品在一个周期内由正常温度(具体值由产品标准规定)升至表1规定的温度 上限值再回到正常温度。温度变化率的平均值为0.7℃/min~1℃/min,或根据受试样品的 特殊要求选用其他值。在一个周期内,保持在上限和正常温度的持续时间之比为1:1左右。 个周期称为一个循环,在总试验期间内循环次数不应小于3次,电应力和温度应力同时施加

    可靠性试验按GB/ 个试验过程中,应运行检查程序,故障的 见附录A,开只统计关联故障数

    试验时间应持续到总试验时间及, 案作出接收或拒收判决时截止。 试样品试验时,每台受试样品的试验 试样品的平均试验时间的一半。

    学校标准7.9限用物质的限量试验

    按GB/T26125的规定进行。

    7.10.1头戴部分质量试验

    具体试验过程如下: a 检查确认电子秤零位及灵敏度; b)将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除去外接连接线,保留主机与头部固定绑带; c)将设备置于电子秤上,放置稳定后读取电子秤读数有色金属标准

    7.10.2头戴部分尺寸试验

    拆去头部固定绑带,仅保留主体部分;使用卡尺分别测量设备主体的宽度、厚度、高度的最大尺寸 处,宽度方向、厚度方向、高度方向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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