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1702-2010 电力用户变电所运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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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1.10变(配)电所运行巡视检查制度

    5.1.10.1巡视检查的一般规定:

    1.10.2根据下列具体情况应安排特别巡视检

    电子产品标准DB32/T17022010

    10.4特殊巡视检查重

    a)凡建、建、改建、人()修及预防性试验的一、一次系统设备,经验收合恰、手续 完备,方可投入系统运行; b)新建、扩建、改建、大(小)修及预防性试验的设备验收,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 标准、江苏省地方标准及本规程有关部分进行; C)设备的安装或检修,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中间验收时,变(配)电所负责人应指定专人配合进 行,其隐蔽部分应做好记录;中间验收项目应由变(配)电所负责人与施工、检修单位共同商定: d)大(小)修、预防性试验、继电保护、仪表校验后,应由有关修、试人员将修、试情况记入《电 气设备修、试记录本》中,并注明是否可以投入运行,无疑问后方可办理完工手续。

    5.1.12变(配)电所的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2.1运行中的变(配)电设备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 快陷可分为三大类: a)危急缺陷:缺陷的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或危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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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控制屏清扫、带电测温、交(直)流熔丝检查、设备标志修改和更新、电缆沟孔洞封 b)备品备件、消耗材料定期检查试验; c)安全工(器)具、仪表、防护用品等的定期试验、检查; d)按要求设置各种消防器具,值班人员应定期组织学习使用方法,并定期演习检查; e)给、排水系统,空调设备及变(配)电所房屋的检查。

    探索规律,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制订防止事故措施。 运行分析分为综合分析和专题分析。综合分析为定期对本所安全运行、经济运行、运行 行分析,找出影响安全的因素及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专题分析不定期进行,针叉 进行专门分析。

    5.1.15变(配)电所工作人员应负责做好以下各项所内环

    a)室内外环境整洁,场地平整,搞好绿化。设备区不应存放与运行无关的的闲散器材和私人物品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 b)保持设备整洁,构架、基础无严重腐蚀,房屋不漏雨,安全网门完整、正常关闭加锁: c)电缆盖板齐全,沟内干净,有整洁的巡视道路; d)主控制室、高压配电装置室内严禁放置杂物,并应装设防止小动物的电气装置: e)各种图表悬挂整齐,资料装订成册,有专柜存放; f)室内外运行设备,应做到标志齐全、清楚、正确,设备上不准粘帖与运行无关的标志; g)室内外照明符合规定的照度要求,维护设施完好; h)配电室内严禁烟火,对明火作业需办理相应的《动火工作票》 5.1.16电力用户的变(配)电所,应根据DL596的规定,对电气设备进行预防性试验,用以判断电气 设备是否符合运行条件,预防电气设备损坏,保证安全运行。

    5.2电力用户变(配)电所的技术管理

    2.1电力用户变(配)电所,应具备江苏省地方标准《高压电气装置规程》、《电力用户变(配)电 运行规程》。电力用户还可以根据其电气设备的具体情况,备有以下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 a)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b)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c)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d)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e)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f)变压器运行规程; g)电力电缆运行规程; h)蓄电池运行规程; i)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运行及维护规程

    1电力用户变(配)电所,应具备江苏省地方标 行规程》。电力用户还可以根据其电气设备的具体 a)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b)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c)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d)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e)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f)变压器运行规程; g)电力电缆运行规程; h)蓄电池运行规程; i)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运行及维护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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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及交接试验规程; k)本地区调度规程; 1)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m)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n)有关电气设备检修工艺导则; o)各种反事故技术措施。 5.2.2变(配)电所,应参照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江苏省地方标准,结合本所具体情况制订现 场工作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 5.2.3变(配)电所,应根据现场生产需要,具备如下技术管理资料。

    a)变(配)电所一、二次设备与实际相符的峻工图: b)高压电气设备出厂技术文件、资料和产品使用说明书; c)电缆敷设竣工图(包括用途、走向、型号、截面等);

    5. 2. 3. 3记录:

    a)调度、命令、操作记录薄; b)运行工作记录(值班日志); c)负荷记录: d)设备巡视检查记录; e)设备缺陷记录; f)设备检修、试验记录; g)设备和保护装置动作记录; h)直流系统充放电及蓄电池调整记录; i)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 j)安全日活动记录; k)运行分析记录; 1)各种运行管理制度; m)变(配)电所出入登记薄;

    5.2.4变(配)电所的每台(组)设备均应建立设备档案,并有专人管理。设备档案的内 品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试验报告单及绝缘分析鉴定书、检修记录、缺陷记录等。 设备台帐包括:设备型号、容量、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生产厂家、出厂号、出厂日其 点和设备名称、设备编号等。

    2.5变(配)电所内,应具备下列用具和器材

    a)各种安全用具、临时接地线、各种安全标示牌及其它常用工具; b)常用的携带型仪表(包括:兆欧表、万用表、直流电桥等,有条件的应备有远红外测温仪)

    c)便携式应急照明、手电筒等; d)消防器材

    5.2.6变(配)电所,应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备有备品、备件

    5.2.6变(配)电所,应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备有备品、备

    5.3变(配)电所设备巡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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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1变(配)电所,应根据巡视检查制度的要求

    5.3.1变(配)电所,应根据巡视检查制度的要求,制订巡视检查工作安排,其内容也包括: a)有人值班或无人值班变(配)电所的巡视周期; b)各种电气设备巡视项目; c)电气设备巡视的要求。 5.3.2对电气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时,通过值班人员的观察和必要的仪器辅助(远红外测温仪等),进行 认真分析。发现异常现象时,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于重大异常现象应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部门。 5.3.3对新投入运行或大修后投入运行的设备,在试运行72h期间内,应加强巡视,确认无异常情况 后,方可按正常巡视周期进行巡视。 5.3.4巡视检查工作宜由二人进行。在符合并遵守DL408规定的情况下,亦可一人进行,但不得做与 巡视无关的其他工作。

    a)变(配)电所的门窗应完整,开启应灵活; b)变(配)电所的正常照明、应急照明应完整齐全; c)变(配)电所防止小动物的电气装置应完好

    5.4变(配)电所的倒阐操作

    5.4.1变(配)电所倒闸操作,应按DL408的有关规定执行。 5.4.2与供电部门有调度关系的电力用户,变(配)电所的值班员应熟悉电气设备调度范围的划分。 凡属供电部门调度、许可或同意的设备,均应按供电部门调度员的操作命令、许可或同意进行操作。 5.4.3电气设备倒闸操作的技术要求规定如下: a)受电时,应先合隔离开关,后合断路器,停电时,拉开顺序相反。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b)断路器两侧隔离开关的操作顺序规定如下:送电时,先合电源侧隔离开关,后合负荷侧隔离开 关;停电时,先拉负荷侧隔离开关,后拉电源侧隔离开关; c)变压器两侧(或三侧)断路器的操作顺序规定如下:停电时,先拉负荷侧断路器,后拉电源侧 断路器;送电时操作顺序与此相反; d)双母线接线的变(配)电所,当出线断路器由一条母线切换至另一条母线供电时,应先合母线 联络断路器,而后再切换出线断路器母线侧的隔离开关; e)倒闸操作中,应注意防止通过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数字式保护装置UPS不间断电源装置和 所用变压器二次侧倒送电源至高压侧: f)停用电压互感器时,应考虑有关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电能计量装置的运行; g)两台所用变压器切换电源时,应先拉后合; h)装设或取下所用变压器二次总熔断器时,应先断开所用变压器高压电源(所用变二次为空气断 路器时除外); i)单极隔离开关及跌落式熔断器的操作顺序规定如下:停电时,先拉中相,后拉开上风向、下风 相;送电时顺序与此相反。 利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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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可以拉、合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点; d)可以拉、合励磁电流不超过2A、电容电流不超过5A的电气设备。 5.4.5下列操作应按操作顺序列在操作步骤(操作票)内: a)拉开或合上断路器、隔离开关或插头,拉、合断路器后检查断路器位置(遥控拉、合断路器操 作以检查断路器位置信号为准): b)验电和装、拆接地线(或拉合接地刀闸); c)移开(中置)式断路器拉出或推入运行位置前检查断路器在断开位置;投入、退出所用变压器 或电压互感器二次熔断器或负荷开关: d)投入、退出断路器控制、信号电源; e)切换继电保护装置操作回路或改变保护定值; f)投入、退出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连接片; g)两条线路或两台变压器在并列后检查负荷分配(并列前、解列后应检查负荷情况,但不列入操 作步骤); h)母线充电后带负荷前检查母线电压应列入操作步骤,不包括旁路母线; i)改变消弧线圈分接头; j)投入、退出遥控装置; k)移开(中置)式断路器拉出或推入时,控制、合闸插件的装上或取下; 1)高、低压定相或核相; m)调度下令悬挂的标示牌; n)所内设备有工作,恢复供电时,在合刀闸之前,应列入“检查待恢复供电范围内接地线、短路 线已拆除。

    5.4.6倒闸操作术语

    5.4.6.1运行人员与调度联系时,应使用调店

    运行人员与调度联系时,应使用调度术语

    5.4.6.2倒闸操作术语:

    a)断路器、隔离开关和插头,称“拉开”、“合上”; b)操作接地线,称“验电”、“装上”、“拆除”; c)操作交、直流熔断器和移开(中置)式断路器插件,称“装上”、“取下”; d)操作连接片,称“投入”、“退出”、“改投”; e)操作移开(中置)式断路器小车,称“推入”、“拉出”。

    5.4.7倒闸操作票的执行程序

    5.4.7.1操作准备程序:复杂操作前由电气负贡人或值长,组织全体在班人员,做好如下工作: a)明确操作任务和停电范围,并做好分工; b)拟定操作顺序,确定装设接地线部位、组数及应设的遮拦、标示牌,明确工作现场临近带电部 位,并订出相应措施 c)考虑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相应变化及应断开的交、直流电源和防止电压互感器、所用变压器 次倒送高压的措施; d)分析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 e)根据调度命令(有调度关系的电力用户)写出操作票,由电气负责人或值长审核批准; f)预定的一般操作亦应按上述要求进行准备; g)设备检修后,恢复送电操作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状况及一、二次设备的拉合位置与工作前相符 无遗留接地线。

    5. 4.7.2接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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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接受调度命令,应由上级批准的人员进行,接令时先问清发令人姓名、发令时间,并主动报出 所名和姓名: b)接令时应随听随记,记录在“调度命令记录簿”中,接令完毕,应将记录的全部内容向发令人 复诵一遍,并得到发令人认可; c)接受调度命令时,操作人应在旁监听; d)对调度命令有疑问时,应及时与发令人共同研究解决,对错误应提出纠正,未纠正前不准执行, 5.4.7.3操作票填写程序: a)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 b)操作票任务栏,应根据调度命令或工作票的工作任务,按本所现场规程规定的术语填写,也可 将“调度命令记录薄”中的内容抄入任务栏中; c)操作顺序应根据调度命令并参照本所典型操作票的内容进行填写; d)操作票填写后,由操作人和监护人共同审核复查,并经值班负责人审核无误后,监护人和操作 人分别签字,并填入开始操作时间,

    5.4.7.3操作票填写程序:

    5.4.7.4核对“模拟操作图板”程序

    a)到图板前,应全面核对当前的运行方式是否与调度命令相符; b)在图板前,由监护人根据操作顺序逐项发令,由操作人复诵后执行,图板上无法模拟的步骤, 也应按操作顺序进行发令、复诵; c)在图板上模拟操作完毕,应再次核对新的运行方式与调度命令是否相符; d)装、拆接地线,图板上应有明显标志。

    5.4.7.5操作监护程序

    每一操作步骤,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监护人手持操作票将操作人带至操作设备处,指明设备编号,下达操作命令; b)操作人手指操作部位,重复命令。监护人审核复诵内容和手指部位正确后,下达:“对。 执行”; c)操作人执行操作; d)操作人和监护人共同检查操作质量(远方操作只检查相应的信号装置); 临柏在辐丛本正整盖而协得一而通细幅你人下正最依由究

    5.4.7.6操作质量检查程序:

    a)操作完毕检查操作质量,远方操作的设备也必须到现场检查: b)检查无问题后,应在最后一张操作票上填入操作终了时间,并在最后一步下边加盖“已执个 不得压住操作步骤)。然后在《调度命令记录簿》内填入操作终了时间,报告调度员。

    (配)电所高压配电装置的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

    5.5.1运行中的高压配电装置发生异常情况,值班员应迅速、正确地判断和处理、做好记录、保留现场, 并向供电部门主管单位和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 凡属供电部门调度、许可或同意的设备发生异常,应报告供电部门值班调度员,如威胁到人身安全 或设备安全运行时,应先进行处理,然后立即向供电部门

    5.5.2高压断路器跳闸时的处理

    5.2.1出线为架空线路的断路器跳闸,应按下

    a)装有一次重合闸而重合未成功者,允许试送一次。试送成功后,应及时报告本单位主管部门 进行巡视线路,查找事故原因;试送未成功时,不得再次试送。应在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 b)装有二次重合闸而重合再次未成功时,不允许试送(若重合闸未动作,可试送一次); c)无重合闸或重合闸失灵者,可允许试送一次,试送不成功时,未查明故障原因时不得再试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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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2.2变压器、电容器及全线为电缆线路的断路器发生跳闸时不允许试送,待查明故障原因,排除 后方可试送。

    a)出线断路器保护动作未跳闸,而造成主变压器或电源进线断路器跳闸者,应先拉开该出线断路 器,如断路器拉不开时,应拉开该断路器的两侧力闻,还应拉开电源进线断路器及电容补偿装置断路器 其它各出线断路器不需拉开。经判别主变压器保护范围内设备无故障后,试送主变压器或电源进线断路 器,并将试送结果及时报告有关本单位主管部门; b)出线断路器保护未动作时,应先检查主变压器保护范围内的设备,确无故障时,拉开各出线断 路器(包括电容补偿装置断路器),试送主变压器或电源进线断路器,再逐步试送各出线断路器,试送 中如主变压器断路器再次跳闸,拉开故障的出线断路器,合上主变压器或电源进线断路器并报告本单位 主管部门;其它出线断路器也应继续试送。出线断路器与主变压器或电源进线断路器同时跳闸时,应先 立开故障的出线断路器,试送主变压器或电源进线断路器,检查主变压器保护范围内设备无问题,可确 人是出线线路故障造成越级跳闸,此时应按本条a)款执行, 在试送发

    闸,备自投装置失灵或无备自投装置,经供电部门调度同意,合上另一回线路的断路器;若两回进线同 时运行而桥断路器在备用的方式下,当发生一回进线跳闸,自投装置失灵或无自投装置,经供电部门调 度同意,合上桥断路器。

    5.5.3变(配)电所发生全所失电时的处理

    5.5.3.1电源有电,电源进线断路器跳闸时,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a)各出线断路器的继电保护装置均未动作,应详细检查设备,排除故障后方可恢复送日 b)出线断路器的继电保护装置已动作,不论跳闻与否,可按越级跳闸处理。

    b)出线断路器的继电保护装置已动作,不论跳闸与否,可按越级跳闸处理。 5.5.3.2电源无电时,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a)电源进线断路器的继电保护装置已动作而未跳闸者,应立即拉开电源进线断路器,检查所内设 备,查明故障点,待故障排除后,电源有电时,方可恢复送电或倒备用电源供电 b)本所无故障者,可倒用备用电源供电,但应先拉开停电线路的进线断路器,而后再合备用电源 进线断路器。

    5.5.435kV及以下非有效接地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a)从变(配)电所的测量仪表及信号指示发现单相接地故障后,应立即检查所内设备有无接地, 在查明所内设备无接地时,可按出线线路的重要程度依次拉开出线断路器的方法,查找接地故障线路; b)两台及以上变压器并列运行,当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为了缩小影响范围,应断开分段断路器, 判明是哪段母线系统接地; c)应采用断路器断开接地点电源,禁止使用隔离开关断开接地点电源: d)消弧线圈在单相接地情况下,运行时间应以铭牌数据为准,但不应超过2h,若上层油温未超过 95℃时,可运行至上层油温95℃。

    a)从变(配)电所的测量仪表及信号指示发现单相接地故障后,应立即检查所内设备有无接地

    5.5.56kV~20kV低电阻接地系统的运行

    5.5.5.1低电阻接地系统不允许退出接地电阻运行。 5.5.5.2当6kV20kV母线分段运行时,每段母线应有一组接地电阻投入运行。 5.5.5.3当6kV~20kV分段断路器在合闸位置时,而其中一段母线的受电总断路器在分闸位置时,应投 入运行的受电总断路器所对应的接地电阻,不允许两组接地电阻长时间并列运行。 5.5.5.4接地电阻开关的过流、零序保护应投入运行,接地电阻零序保护联跳对应的变压器6kV~20kl 侧的受电总断路器保护亦应投人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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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5.5变压器6kV~20kV侧受电总断路器联跳对应接地电阻的保护连接片应投入运行。6kV20kV母 线上运行设备的零序保护均应投入运行

    5.5.6变(配)电所全停故障

    5.5.6.1变(配)电所全停故障的处理: a)全面检查继电保护动作信号、断路器位置、表计指示及直流系统情况,并报告调度; b)恢复所用电,确保直流系统完好。 5.5.6.2变(配)电所全停故障的注意事项: a)利用备用电源恢复供电时,应考虑其负载能力和保护整定值,防止过负载和保护误动作。必要 时,只恢复所用电和部分重要设备的供电; b)防止非同期并列,防止向有故障的电源线路反送电。 5.5.6.3电网故障造成变(配)电所全停时,检查确认所内设备正常,若电容器断路器已在拉开位置 则其他一次设备不作任何操作,报告供电部门调度,等候指令。 5.5.6.4所内故障造成变电所全停时,应尽快隔离故障点,恢复所用电,检查各线路有无电压,按 电部门调度和本单位主管部门指令处理事故

    5.6变(配)电所反事故措施管理

    5.6.1电力用户应根据本单位变(配)电所的电气设备重大隐患治理目标、事故防范对策和电气设备 技术升级需求,制订反事故技术措施。 5.6.2在进行变(配)电所大型作业项目时,应提前制订本变(配)电所相应的反事故措施

    5.7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应急处理预案,内容包括

    的倒闸操作; b)拉开进线隔离装置后,应即向电力部门值班调度员汇报; c)需要延长送电时间时,也应向电力部门值班调度员汇报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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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恢复送电前,应向电力部门值班调度员汇报后进行倒闸操作; e)倒闸操作完成,应即向电力部门值班调度员汇报。 5.8.310(20)kV电力用户,需要断拉开供电电源侧柱上断路器、跌落式熔断器、环网开关(隔离插 头)等时,应由供电部门工作人员,按照电力用户“停送电申请单”的计划时间,进行停送电操作。未 经许可电力用户不得自行操作。 5.8.4配合供电线路停电或申请供电线路停电时的停送电联系,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a)供电线路停电后,电力用户的停送电联系人,应与电力部门值班调度员联系,经同意后,方可 在电源侧进行验电,当验明供电线路确无电压后方可装设接地线: b)电源侧接地线装设完成后,应即向电力部门值班调度员汇报,经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 c)工作完成、人员撤离现场、接地线拆除后,应即向电力部门值班调度员汇报“工作结束、接地 线已拆除”; d)电力用户停送电联系人,一经向电力部门值班调度员汇报“工作结束、接地线已拆除”后,严 禁再在供电线路电源侧上工作。 5.8.5严禁电力用户在没有办理“停送电”申请手续时,在供电线路电源侧上工作,或装设接地线或 合上接地开关

    d)恢复送电前,应向电力部门值班调度员汇报后进行倒闸操作; e)倒闸操作完成,应即向电力部门值班调度员汇报。 5.8.310(20)kV电力用户,需要断拉开供电电源侧柱上断路器、跌落式熔断器、环网开关(隔离插 头)等时,应由供电部门工作人员,按照电力用户“停送电申请单”的计划时间,进行停送电操作。未 经许可电力用户不得自行操作。

    5.9应急发电机组(不并网)的运行和维护

    5.9.1应急发电机组及其电气装置,应每月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5.9.2应急发电机组,应每月进行开机空载运行,运行时间不小于1h。 5.9.3当应急发电机组确需运行供电时,应首先断开供电电源侧的高压总断路器,将双投刀闸(二合 断路器)切换至发电机侧,防止向电网倒送电事故的发生。 5.9.4应急发电机组原动力油料贮存和管理,应符合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

    6.1.1油浸式变压器本体的安全保护装置、冷却装置、油保护装置、温度测量装置和油箱及附件等应 符合GB6451的规定。

    干式变压器的有关装置应符合GB/T10228的规定。 6.1.2变压器采用熔断器保护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应采用负荷开关一熔断器组合电器,转移电流不应小于:10kV为1700A;20kV为1400A。 b) 应采用高分断熔断器。熔断器性能应满足系统短路容量、灵敏度和选择性的要求; c): 运行中,当发生一相熔断器熔丝熔断时,宜同时更换三相熔断器: d 严禁采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另加熔断器的安装方式。 6.1.3装有气体继电器的油浸式变压器,箱壳顶盖无升高坡度者(制造厂规定不需安装坡度者除外), 安装时应使顶盖沿气体继电器方向有1.00%1.50%的升高坡度。 6.1.4变压器应按下列规定装设温度测量装置: a)应有测量顶层油温的温度计(柱上变压器可不装设)。无人值班变电所内的变压器应装设指示 顶层油温最高值的温度计; b) 1000kVA及以上油浸式变压器、630kVA及以上干式变压器,应将信号温度计接远方信号: c)8 8000kVA及以上的变压器,应装有远方测温装置; d) 强迫油循环水冷却的变压器,应在冷却器进出口分别装设测温装置:

    6.1.2变压器采用熔断器保护时,应符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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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温度计管座内应充有变压器油; f)干式变压器应按制造厂的规定,装设温控温显测量装置。 6.1.520000kVA及以上的变压器,应装设远方监视负载电流和顶层油测温的测温装置。 6.1.6释压装置的安装,应保证事故喷油畅通,并且不致喷入电缆沟、母线及其它设备上,必要时应 予遮挡。 6.1.7变压器应有铭牌,并标明设备编号和相位。 安装在变压器室内或柱上的配电变压器亦应编号并悬挂警告牌。 6.1.8变压器在运行情况下,应能安全地查看储油柜和套管油位、顶层油温、气体继电器以及能安全 取油样、气样等,必要时应装设固定爬梯。 6.1.9新安装、大修后的变压器投入运行前,应在额定电压下做空载全电压冲击合闸试验。加压前应 将变压器全部保护投入。新变压器冲击五次,大修后的变压器冲击三次。第一次送电后运行时间10min, 停电10min后再继续第二次冲击合闸。 6.1.10三绕组变压器,高压或中压侧开路运行时,应将开路运行线圈的中性点接地,并投入中性点零 序保护。任一侧开路运行时,应投入出口避雷器、中性点避雷器或中性点接地。 6. 1.11 备用变压器应按DL/T596的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 6.1.12 运行中的变压器遇有下列工作或情况时,由值班人员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或供电部门调度(有调 度关系的)申请,将重瓦斯保护由跳闸位置改投信号位置: a) 带电滤油或加油; b) 变压器油路处理缺陷及更换潜油泵; c) 为查找油面异常升高的原因须打开有关放油阀、放气塞; d) 气体继电器进行检查试验及在其继电保护回路上进行工作,或该回路有直流接地故障。 6.1.13 变压器在受到近区短路冲击后,35kV及以下宣做低电压短路阻抗测试;110kV及以上置采用频 率响应法测试绕组变形,并与原始记录比较,判断变压器无故障后,方可投运。 6.1.14 变压器储油柜油位、套管油位低于下限位置或见不到油位时,应报告本单位主管部门。 6.1.15 无励磁调压变压器变换分接开关后,应检查锁紧装置并测量绕组的直流电阻和变比, 6.1.16 如制造厂无特殊规定,变压器压力释放阀宜投信号位置。 6.1.17 夏季前,对强迫油循环风冷变压器的冷却器进行清扫。 6.1.18 绝缘油应满足本地区最低气温的要求。不同牌号的油及不同厂家相同牌号的油在混合使用前, 应做混油试验。

    5.1. 19 有载调压装置:

    a)过负载时禁止调压,或按制造厂规定执行; b) 参照制造厂规定和设备状态确定检修周期: c) 新装或大修后的有载调压开关,应在变压器空载运行时,在电压允许的范围内用电动操动机构 至少操作一个循环,各项指示应正确,电压变动正常,极限位置的电气闭锁可靠,方可调至调度指定 的位置运行。 d)变压器并联运行时,分接头电压应尽量接近,其调压操作应逐级和同步进行。 6.1.20冷却系统: a)油浸风冷变压器风扇的投入、退出应按制造厂的规定执行,若制造厂无明确规定,应按负载电 流达到额定电流的70%以上或变压器顶层油温高于65℃时应启动变压器风扇的原则掌握; b)强迫油循环风冷系统必须有两个独立且能自动切换的工作电源并能手动或自动切换:强迫油循 环风冷系统失电后,变压器温度不超过规定值的措施应写入《变(配)电所现场运行规程》; c)正常运行时,一般不允许同时投入全部冷却装置,应逐台依次投入,避免油流静电现象。冷却 装置的投入、退出应按制造厂的规定,写入《变(配)电所现场运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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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 b)油浸风冷和干式风冷变压器,风扇停止工作时,充许的负载和运行时间,应按制造厂的规定。 油浸风冷变压器当冷却系统故障停风扇后,顶层油温不超过65℃时,允许带额定负载运行。当顶层油温 超过85℃而风扇不能恢复运行时,应立即报告本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减负荷。 c)强迫油循环风冷和强迫油循环水冷变压器,当冷却系统故障切除全部冷却器时,充许带额定负 载运行20min。如20min后顶层油温尚未达到75℃,则允许上升到75℃.但在这种状态下运行的最长时间 不得超过1h。若制造厂说明书上有规定时,按制造厂规定执行。 6.2.13新装、大修、事故抢修或换油等情况下重新注油后的变压器,在施加电压前,静止时间不应小 于以下规定: a)110kV及以下,为24h; b)2 220kV为48h。 6.2.14 变压器停止运行6个月及以上,准备投入运行时,应做预防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2 15t1101av .n h AAEAAMA

    a)110kV及以下,为24h; b)220kV为48h。 6.2.14变压器停止运行6个月及以上,准备投入运行时,应做预防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 6.2.15在110kV及以上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中,变压器投入运行时,220kV和110kV侧中性 接地。如该变压器正常运行时中性点不接地,则在变压器投入运行后,须立即将中性点断开

    a)低压侧(中压侧)无电源的一律先将变压器一次侧中性点接地,再由高压侧拉开变压器; b)低压侧或中压侧有电源的(包括两台变压器并列的电源): i)110kV双绕组变压器:由低压侧断路器拉空载变压器; ii)110kV三绕组变压器:一般由中压侧断路器拉空载变压器: iii)220kV双绕组变压器:由低压侧断路器拉空载变压器;若低压侧为110kV且正常中性点不 接地运行时,应临时将110kV中性点接地后用110kV侧断路器拉空载变压器; iv)220kV三绕组变压器:110kV侧中性点正常接地运行时,一律由110kV侧断路器拉空载变压 器。110kV侧中性点正常不接地运行时,宜由低压侧(6kV~20kV)断路器拉空载变压器。 c)三绕组变压器,当低压或中压侧无电源时,按双绕组变压器操作。 6.2.17王式变压器在停运和保管期间,应防止绝受潮

    18气体保护装置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a)变压器运行时,气体保护装置的重瓦斯应接跳闸位置、轻瓦斯应接信号位置,有载分接开关的 气体保护应接跳闸位置。 b)变压器在运行中滤油、补油、换潜油泵或更换净油器和呼吸器的吸附剂时,应将其重瓦斯改接 信号,此时其它保护装置仍应接跳闸,作业完成后,立即改回原运行方式。 c)当油位计的油面异常升高或呼吸系统有异常现象,需要打开放气或放油阀门时,应先将重瓦斯 政接信号。 d)在预报可能发生地震期间,应根据变压器的具体情况和气体继电器的抗震性能,确定重瓦斯保 护的运行方式。

    6.2.19变压器分接开关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a)无励磁调压变压器在变换分接位置时,应做 在确认变换位置正确并锁紧后,应测量绕组的直流电阻。分接变换情况应做记录。 b)变压器有载分接开关的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i1)应逐级调压,同时监视分接位置及电压、电流的变化: ii)单相变压器组和三相变压器分相安装的有载调压分接开关,应三相同步电动操作; iii)有载调压变压器并联运行时,其调压操作应轮流逐级或同步进行; iv)有载调压变压器与无励磁调压变压器并联运行时,两变压器的分接电压应尽量接近; v)应核对系统电压与分接额定电压间的差值,使其符合本规程第6.2.1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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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变压器有载调压分接开关的维护,应按制造厂和DL/T574的规定进行,并可参照以下规定: i)运行6~12个月或切换2000~4000次后,应取切换开关箱中的油样做试验 ii)新投入运行的分接开关,在投运后1~2年或切换5000次后,应将切换开关吊出检查,此后 可按实际情况确定检查周期; iii)运行中的有载分接开关切换5000~10000次后,或绝缘油的击穿电压低于25kV时,应更换 切换开关箱的绝缘油; iv)操作机构应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v)长期不调或长期不用的分接位置的有载分接开关,应在有停电机会时,在最高和最低分接 间循环操作数次。

    6.2.20变压器并列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a)变压器并列运行的基本条件:

    i)联接组标号相同; ii)电压比相等,变比差值≤0.5%; iii)短路阻抗相等,阻抗差值≤10%; 短路阻抗不同的变压器,可适当提高短路阻抗高的变压器的二次电压,使并列运行变压器的容量均能充 分利用。 iv)容量比不应超过3:1; b)新装或变动过内外连接线的变压器,并列前应核对相位; c)变压器并列运行后,应检查负荷分配情况

    6.2.21变压器的经济运行

    a)变压器的投运台数应按负载情况,从安全、经济原则出发,合理安排: b)可相互调配负载的变压器,应考虑合理分配负载,使总损耗最小; c)并列运行的变压器应计算经济点,并按经济运行的范围投入和退出运行

    a)变电所内的变压器,每班至少一次; b)无人值班变电所的变压器,每周至少巡视检查一次; c)变电所外安装的变压器,每周至少巡视检查一次。

    6.3.2新投或大修后的变压器运行前检查

    a)气体继电器或集气盒及各排气孔内无气体; b)附件完整安装正确,试验、检修、二次回路、继电保护验收合格、整定正确; c)各侧引线安装合格,接头接触良好,各安全距离满足规定; d)变压器外壳接地可靠,钟罩式变压器上下体连接良好: e)强迫油循环风冷变压器的冷却装置油泵及油流指示、风扇电动机转动正确; f)电容式套管的末屏端子、铁心、变压器中性线接地点接地可靠; g)变压器消防设施齐全可靠,室内安装的变压器通风设备完好; h)有载调压装置升、降操作灵活可靠,远方操作和就地操作正确一致; i)油箱及附件无渗漏油现象,储油柜、套管油位正常,变压器各阀门位置正确; j)防爆管的呼吸孔畅通,防爆隔膜完好,压力释放阀的信号触点和动作指示杆应复位; k)核对有载调压或无励磁调压分接开关位置;检查冷却器及气体继电器的阀门应处于打开位置: 体继电器的防雨罩应严密。

    6.3.3变压器日常巡视检查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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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油位应正常,套管外部无破损裂纹、无严重油污、无放电痕迹及其他异常现象; b)变压器的冷却装置运转正常,运行状态相同的冷却器手感温度应相近,风扇、油泵运转正常, 油流继电器工作正常,指示正确; c)变压器导线、接头、母线上无异物,引线接头、电缆、母线无过热; d)压力释放阀、安全气道及其防爆隔膜应完好无损; e)有载分接开关的分接位置及电源指示应正常: f)变压器室的门窗、照明完好;通风良好;房屋不漏雨;温度正常; g)变压器声响正常,气体继电器或集气盒内应无气体; h)干式变压器的环氧树脂层应完好无龟裂、破损,外部表面应无积污; i)各控制箱和二次端子箱无受潮,驱潮装置正确投入;吸湿器完好,吸附剂干燥; j)根据变压器的结构特点在《变(配)电所现场运行规程》中补充检查的其他项目 6.3.4变压器定期巡视检查,应包括以下项目内容,检查周期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变(配)电所现场

    a)外壳及箱沿应无异常发热 b)各部位的接地应完好,必要时应测量铁芯和夹件的接地电流: c)强迫油循环冷却的变压器,应做冷却装置的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d)水冷却器旋塞防水检查应无油迹; e)各冷却器、散热器阀门开闭位置应正确; f)利用红外测温仪检查高峰负载时的接头发热情况; g)贮油池和排油设施应保持良好状态,无堵塞、无积水; h)各种温度计在检定周期内,温度报警信号应正确可靠; i)冷却装置电气回路各接头螺栓每年应进行检查; j)消防设施应完好; k)室内变压器通风设备应完好。 6.3.5下列情况应进行特殊巡视检查: a)有严重缺陷时; b)变压器过负载运行时; c)高温季节、高峰负载期间; d)雷雨季节,特别是近区域有雷电活动时; e)新投入或经过大修、改造的变压器在投运72h内; f)气象突变(如大风、大雾、大雪、冰,寒潮等)时。 6.3.6在投运变压器之前,值班人员应仔细检查,确认变压器及其保护装置在良好状态,具备带电运 行条件。并注意外部有无异物,临时接地线是否已拆除,分接开关位置是否正确,各阀门开闭是否正确。 变压器在低温投运时,应防止呼吸器因结冰被堵。 6.3.7运行中的备用变压器应随时可以投入运行。长期停运时应定期充电,投入运行时,同时投入冷 却装置。

    6.3.5下列情况应进行特殊巡视检查!

    6.4变压器运行异常及故障处理

    6.4.1变压器有下列异常运行情况,应报告本单位主管部门和供电部门调度并加强监视: a)设备接头过热; b)轻瓦斯保护动作; c)变压器内部出现异常声响; d)变压器漏油致使油位下降。 6.4.2当发生危及变压器安全的故障,而变压器的有关保护装置拒动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将变压器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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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检查变压器负载和冷却介质的温度,并与在同一负载和冷却介质温度下正常的温度核对: b)检查校验温度测量装置; c)检查变压器冷却装置和变压器室的通风情况。当环境温度升高时,应检测变压器温升,必要时 采取措施。 若温度升高的原因是由于冷却系统的故障,且在运行中无法修理者,应将变压器停运修理;若不能 立即停运修理,则值班人员应按现场规程的规定,调整变压器的负载至允许运行温度下的相应容量。 d)检查变压器的负载和绝缘油的温度,并与相同情况下的数据进行比较; e)变压器在各种超额定电流方式下运行,若顶层油温超过105℃时,应立即降低负载。在正常负载 和冷却条件下,变压器温度不正常并不断上升,则认为变压器已发生内部故障,应立即将变压器停运。 6.4.4当发现变压器的油面较当时油温所应有的油位显著降低时,应查明原因。补油时应遵守本规程 第6.2.18条b)款的规定,禁止从变压器下部补油,所补的新油应与原牌号油一致,如牌号不一致,应 做混油试验。 6.4.5变压器油位因温度上升有可能高出油位指示极限,经查明不是假油面所致时则应放油,使油面

    a)有严重缺陷的变压器和薄绝缘变压器不准超过额定电流运行: b)超额定电流方式下运行时,若顶层油温超过105℃时,应立即降低负载,应将过负载的数值、持 续时间、顶层油温和环境温度以及冷却装置运行情况报告本单位主管部门并记入变压器技术档案; c)各类负载状态下的电流和温度限值,应遵守制造厂有关规定,若无制造厂规定时,可按DL/T572 相关规定执行。

    6.4.7有载调压装置失灵,按以下规定处理:

    a)调压装置在电动调压过程中发生“连动”时应立即拉开调压装置电源,如分接开关在 可手动摇至就近的分接开关档位: b)在调压过程中发现分接指示器变化,而电压无变化时,禁止进行调压操作; c)单相有载调压变压器其中一相分接开关不同步时,应立即在分相调压箱上将该相分 所需位置,若该相分接开关拒动,则应将其他相调回原位

    6.4.8油浸风冷装置故障、按以下规定处理

    油浸风冷变压器失去全部风扇时,顶层油温不超过65℃,充许带负载运行。当顶层油温 而风扇不能恢复时,应立即报告本单位主管部门。 6.4.9强迫油循环风冷装置故障,按以下规定处理:

    a)工作电源故障时,应立即检查冷却系统的运行情况,找出故障原因并及时排除,恢复正常运行; b)当工作、备用或辅助冷却器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具体步骤应写入《变(配)电所现场运 行规程》; c)当发出“辅助、备用冷却器控制电源失电”信号时,应检查辅助、备用冷却器控制回路的空气 断路器或熔断器有无异常,如无明显故障点,可试送一次,若故障仍不能排除,应报告处理; d)强迫油循环风冷变压器,当冷却系统故障切除全部冷却器时,允许带额定负载运行20min。如 20min后顶层油温尚未达到75℃,允许上升到75℃,但这种情况下的最长运行时间不得超过1h。

    6.4.10气体保护装置动作安全标准,按以下规定处理

    i)气体保护装置信号动作时,应立即对变压器进行检查,查明动作的原因,是否因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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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颈色及试验是否可燃,并取气样及油样做色谱分析,可根据有关规程判断变压器的故障性质。并将检查 结果报告本单位主管部门; i)若气体继电器内的气体为无色、无臭且不可燃,色谱分析判断为空气,则变压器可继续运 行并及时消除进气缺陷。 i)若气体是可燃的或油中溶解气体分析结果异常,应综合判断确定变压器是否停运。 b)跳闸时的处理 气体保护装置动作跳闸后,立即报告本单位主管部门和供电部门调度,原因不清,未排除故障不得 送。应重点考虑下列因素: i)变压器外观有无明显反映故障性质的异常现象; ii)压力释放阀动作情况; ii)吸湿器是否阻塞或排气未尽; iii)气体继电器中积聚气体量,是否可燃 iv)必要的电气试验及气体继电器中的气体和油中溶解气体的色谱分析结果; v)继电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有无故障; vi)是否发生穿越性故障,继电器触点误动; vii)变压器外观有无明显反映故障性质的异常现象。

    a)检查差动保护范围内的设备短路烧伤痕迹 b)有无明显反映故障性质的异常现象; c)瓦斯及压力释放阀动作情况; d)变压器其他继电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 e)必要的电气试验及油、气分析,

    6.4.12变压器跳闸和着火时螺旋钢管标准,按以下规定处

    a)变压器跳闸后,应立即查明原因。如综合判断确定变压器跳闸不是由于内部故障所引起的 斤投入运行;若变压器有内部故障的症状时,应进一步进行检查; b)变压器跳闸后,应立即停用油泵; c)变压器着火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停运冷却器,并迅速采取灭火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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