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6-036-2015 海南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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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1本章适用于小区内110kV及以下变配电系统设计。 3.1.2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按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发展规划、工程 特点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3.1.3供配电系统在保证安全、可靠、操作简单和维护方便的前提 下,力求结构简单。 3.1.4供配电系统设计应满足消防安全对供电系统的要求 3.1.5供配电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列外,尚应符合《供配电系统 规范》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特点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3.2.1变配电站的建设位置应与小区内建筑总体规划相协调,应尽 量靠近负荷中心。 3.2.2小区单回路供电容量小于10MVA,供电距离不大于4kn 时,宜采用10kV线路供电;供电距离大于4km时,应做技术经济

    3.2.1变配电站的建设位置应与小区内建筑总体规划相协调安全网标准, 量靠近负荷中心。

    比较。 小区单回路供电容量大于10MVA,供电距离大于4km时,宜 采用35kV及以上线路供电。 小区供电容量大于40MVA,供电距离大于4km时,宜采用 110kV及以上线路供电。 3.2.30.4kV线路供电半径宜控制在250m以内,超过250m时应做 技术经济比较。

    3.3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根据《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 范》JGJ16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对电力负荷分级的要 求,住宅建筑中主要用电负荷的分级应符合表3.3.1的规定

    表3.3.1住宅建筑主要用电负荷的分

    三级负荷:一级和二级以外的负荷

    3.3.2一级负荷的供电电源应符合!

    1由电网不同的110kV及以上回路供电的两个变电站引入的 市电电源。 2一路市电电源和一路柴油发电机电源。

    1由电网不同的110kV及以上回路供电的两个变电站弓1入的 市电电源。 2一路市电电源和一路柴油发电机电源。 3.3.3二级负荷的供电电源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由电网10kV及以上变电站引一路专用架空线路或一路双 电缆回路,每根电缆能带100%负荷,

    3.3.3二级负荷的供电电源应符合以下要求之

    1由电网10kV及以上变电站引一路专用架空线路或一路双 电缆回路,每根电缆能带100%负荷。

    2由电网不同变电站引人的双回路电源。 3一路市电电源和一路柴油发电机电源。

    2由电网不同变电站引人的双回路电源。 3一路市电电源和一路柴油发电机电源。 3.3.4三级负荷的供电电源应符合以下要求:

    三级负荷无特殊供电要求

    3.4.1在设计供配电系统时,不应按一个电源检修或发生故障的同 时,另一电源又发生故障进行设计。 3.4.2同时供电的两路及以上电源线路,当其中一路中断供电时 其余线路应能满足全部一、二级负荷供电要求。 3.4.310kV系统的配电级数不宜超过2级.0.4kV系统的配电级数 不宜超过3级。 3.4.4根据工程设计需求,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情况下,小区内10kV 供电系统可采用放射式或环网式供电方式。0.4kV/0.23kV供电系统 可采用放射式、树式、链式或相结合的供电方式,采用链式供电 方式时,其容量不宜超过10kW,每一回路环链设备不宜超过5台。 3.4.5多回路市电电源供电,采用单母线或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 时,电源之间严禁并列运行。 3.4.6柴油发电机电源与市电电源之间应设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 置.严禁并列运行。 3.4.7单回路市电电源供电,考虑配电系统节能运行,两台变压器 可并列或分列运行。 3.4.8变压器负载率宜控制在0.75~0.85之间。 3.4.9有一、二级负荷的小区不应设户外箱式变电站;变压器容量 超过500kVA时,不应设户外箱式变电站。 3.4.10设在沿海或潮湿地区的箱式变电站应考虑防腐设计。箱式

    3.4.10设在沿海或潮湿地区的箱式变电站应考虑防腐设

    好散热通风,保证箱内的电气元件在规定温度下可靠工作。 3.4.11住宅建筑底层的商场、商业服务网点及公共配套设施应采 用专用回路供电,分户计量。

    3.5.1方案设计阶段可采用单位指标法: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 段,宜采用需要系数法。 3.5.2按夏季和冬季计算用电负荷,按经济运行原则,合理选择变 压器容量和台数,确定经济运行方式。

    3.5.3市电用电负荷计算:

    3.5.4应急发电机的负荷计算:

    1市电不满足一、二级负荷供电条件,消防负荷大于非消防一 二级负荷时: 负荷计算=消防负荷 2市电不满足一、二级负荷供电条件,消防负荷小于非消防一、 二级负荷时: 负荷计算三非消防一、二级负荷 3市电满足一、二级负荷供电条件时,可不设发电机。 3.5.5发电机功率的选择应考虑电动机启动容量等因素。 3.5.6单相负荷应均衡分配到三相上,当单相负荷的总计算容量小 于计算范围内三相对称负荷总计算容量的15%时,应全部按三相 对称负荷计算;当超过15%时,应将单相负荷换算为等效三相负 荷,再与三相负荷相加

    3.5.7各类户型用电负荷的规定

    用电负荷的选择不宜低于表3.5.

    表3.5.7每套住宝用电负荷选表

    当每套住宅建筑面积天于180m时,超出的面积可按40W/m 50W/m?计算用电负荷。 每套住宅用电负荷超过12kW时,宜采用三相电源进户。 3.5.8住宝用电负荷需要系数宜参照表3.5.8选择:

    表3.5.8住宅用电负荷需要系数选择

    公用照明和公用电力负荷需要系数可按

    公共服务设施用电负荷按实际用电设备容量计算。在方案设 段,设备容量不明确时,按单位指标法估算:

    办公: 30W/m~70W/m 商业:一般40W/m~80W/m 大中型60W/m~120W/m

    3.5.10公共服务设施用电负荷需要系数宜参照表3.5.10选择:

    表3.5.10公共服务设施用电负荷需要系数

    说明:1、一般动力设备为3台及以下时,需要系数取1。 2、照明负荷需要系数的大小与灯的控制方式和开启率有关。大面积集中 控制的灯比相同建筑面积的多个小房间分散控制的灯的需要系数大。插座容 量的比例大时,需要系数的选择可以偏小些

    3.6.1当无功补偿设在0.4kV侧时,应采用自动补偿方式,系统补 偿后,低压侧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 3.6.2当负荷大于150kW,供电距离大于200m时,宜采用末未端按 相补偿方式,各相补偿后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 3.6.3无功自动补偿控制器应具有循环投切、自动手动投切、功率 因数指示和防止谐波扰动功能

    3.6.1当无功补偿设在0.4kV侧时,应采用自动补偿方式,系统补 偿后,低压侧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 3.6.2当负荷大于150kW,供电距离大于200m时,宜采用末端按 相补偿方式,各相补偿后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 3.6.3无功自动补偿控制器应具有循环投切、自动手动投切、功率 因数指示和防止谐波扰动功能

    4 高压供电系统及变配电站

    4.1.1小区变压器总容量为160kVA及以上时,宜采用10kV供电。

    4.1.2小区变配电站应遵循“小容量,多布点”的原则。 小区内商业服务网点用电应采用专用回路供电。商业服务网 点可与住宅合用变压器:小区内大型、中型商店应设专用变压器。 4.1.3小区内10kV供电系统可采用放射式或环网式供电方式,当 采用环网供电方式时,一个单环网节点的数量不宜超过6个,采用 开环运行方式。 4.1.4小区10KV开关站进出线应采用电缆接入方式,10kV进线 电缆截面应不小于70mm,出线电缆截面可按载流量进行选择,但 应进行热稳定校验,当电缆选用70mm?及以上铜芯电缆可不进行 校验。 住宝小区高压一次接线范例见附录A~G

    4.2.1开关站、变配电站的高压母线宜采用单母线或分段单母线 接线。 4.2.2小区开关站的进、出线回路应采用断路器保护。采用高压固 定式配电装置时应有明显断开点。 4.2.3小区高压电源进线应装设专供计量的电压、电流互感器。 4.2.4两个开关站之间的联络线,应在供电侧装设断路器,另一侧 宜装设负荷开关、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当两侧都有可能向另一侧 供电时,应在两侧装设断路器。当两个开关站之间的联络线采用断

    4.2.3小区高压电源进线应装设专供计量的电压、电流互感器。 4.2.4两个开关站之间的联络线,应在供电侧装设断路器,另一侧 宜装设负荷开关、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当两侧都有可能向另一侧 供电时,应在两侧装设断路器。当两个开关站之间的联络线采用困

    路器作为保护电器时,断路器的两侧均应装设隔离电器或隔离触头 4.2.5接在母线上的避雷器和电压互感器,宜合用一组隔离开关 4.2.6高压电源进线和引至室外的配电线路,应设避雷装置

    路器作为保护电器时,断路器的两侧均应装设隔离电器或隔离触头

    4.2.5接在母线上的避雷器和电压互感器,宜合用一组隔离

    4.3高压配电装置、设备选型

    4.3.1开关柜应具有“五防"功能,外壳及内结构采用敷铝锌板,并 能满足高温、高湿环境使用的要求, 高压柜选用固定柜、中置柜,采用电动机储能操作机构,配备 微机继电保护

    1断路器热稳定电流不小于20kA(4s)动稳定电流不小于 50kA。 2负荷开关热稳定电流不小于20kA(4s),动稳定电流不小于 50kA

    4.3.3当变配电站内设置的

    慢式变压器单台容量超过630kVA时,10kV电源进线应采用断路 器。当变配电站内仅设置1台变压器且干式变压器容量不超过 800kVA、油浸式变压器容量不超过630kVA时,10kV电源进线可 采用带熔断器的负荷开关,

    4.4.1变配电站位置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4.4.2当建筑物有多层地下层时,变配电站不应设置在最底层,只 有一层地下层时,应采取拾高地面或设置防水门槛等其它防水、排 水措施,确保水不能进入变配电站。 变配电站设置在地下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去湿设备,应设 置设备运输通道。

    4.4.3进出建筑物的电缆应采用穿防水套管敷设,并应预留不少于 1根备用套管,所有的进出管应做防水封堵。 4.4.4变配电站内设备的布置应满足《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 范》GB50053的要求

    4.5继电保护及自动化

    4.5.1开关站内的电力设备和线路,应装设能反应短路、异常运行 等故障的微机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满足可靠性、选择性和灵敏度 的要求。 4.5.2电气测量:仪表的测量范围和电流互感器变比的选择,宜满 足当被测量回路以额定值的条件运行时,仪表的指示在满量程的70% 4.5.3二次回路电气参数:直流电压220V,交流电压220V;电流互 感器二次电流1A或5A,计量用精度为0.2s级,测量用精度为0.5 级,保护用精度为5P或10P;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电压为100V,计量 用精度为0.2级,测量用精度为0.5级

    4.6.1小区内开关站、变配电站应设置降噪措施,满足环境评价要 求,并应满足防火、通风、防洪、防污、防潮、防尘、防毒、防小动物等 要求。与室外相通的洞、通风孔等应设防护等级不宜低于IP3X级 的防护网罩。 4.6.2屋内配电装置距顶板的距离不宜小于0.8m,当有梁时,距梁 底不宜小于0.6m。 4.6.3开关站、变配电站设置在地下层时,应将室内地坪抬高 0.2~0.3来或设置0.5来高的防水门槛,并设置集水坑、排水泵等排 水措施。 4.6.4独立设置的开关站、变配电站或箱变不应设置在地势低洼和

    4.6.4独立设置的开关站、变配电站或箱变不应设置在地

    5.1.1小区的220/380V配电系统可采用放射式、树十式、链式或 相结合的供电方式。但部分较大容量的集中负荷,应采用放射式配 电。室外路灯的供电电源,宜由专用变压器或专用回路供电 5.1.2配电系统应满足安全、可靠、计量、维修、管理的要求。住宅 动力、消防及公共用电设施的配电在本栋建筑内应分别自成系统, 5.1.3小区内应根据项目情况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电动自行 车充电设施的配电应自成系统,由专用回路供电,并设置过载、短 路及漏电保护,每个充电口应设过载及短路保护电器。 5.1.4低压配电柜或单元总配电箱应根据发展的可能留有适当的 备用回路或备用空间。 5.1.5建筑物电源进线处应设置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隔离 电器或具有隔离作用的保护电器。 5.1.6电源总进线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的报警信号应在低压配电 柜或单元总配电箱上显示或将报警信号送至小区有人值守的消防 控制室、安保值班室。 5.1.7每户住宅应设置户配电箱,其电源总开关应采用同时断开相 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 5.1.8每户住宅、公共设施用电(公共照明、电梯、生活水泵、太阳能 热水系统等)应单独装设电度表,电度表量程应按用电负荷容量 选择。

    5.1.9有商业设施的住宅楼,商业设施应单独装

    5.2.1多层住宅配电系统

    1多层住宅低压供电宜以住宅楼(或单元楼、区段)为供电单 元,进线电缆截面不宜大于240mm?。 2多层住宅配电系统可采用树干式或放射式供电,单元总配电 箱宜安装在室内。 3多层住宅的垂直干线宜采用三相供电,其配电系统宜按下列 原则设计: 一采用树千式或分区树干式配电系统时,由各层配电小间 成层配电箱向住户分配电箱供电: 一采用放射式配电系统时,由总配电小间或楼层配电箱向 各住户分配电箱配电。 4垂直干线采用树干式供电时,楼层配电箱进线开关应选用带 保护功能的开关电器;采用放射式供电时,楼层配电箱进线可采用 隔离电器。 5四层及以下建筑群,可采用放射式供电,当建筑物较多时,可 按组团设置总配电箱.放射式供电

    1高层住宅低压供电宜以住宅楼(或单元楼、区段)为供电单 元,进线电缆截面不宜大于240mm。 2高层住宅配电系统可采用树式或分区树式供电,单元总 配电箱可设在一层或地下室。当电源由室外理地引人时,单元总配 电箱至室外宜预留不少于1根等管径的备用管 3高层住宅的垂直干线,应采用三相供电系统。 4垂直干线采用树干式或分区树干式供电时,楼层配电箱进线 开关应选用带保护功能的开关电器,采用放射式供电时,楼层配电 箱进线可采用隔离电器。

    住宅小区抄表到户配电干线范例见附录H~K

    5.3.1低压导体材料选择

    5.3.2低压导体绝缘水平选择:

    6.1.1选择和敷设布线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环境特征、使用要求、 用电设备的分布、敷设条件及所选用电线或电缆的类型等因素确定。 6.1.2布线系统的敷设,应避免因环境温度、外部热源、浸水、灰尘 聚集及腐蚀性或污染物质存在对布线系统带来的影响和损害,并 应防止在敷设和使用过程中因受冲击、振动、电线或电缆自重和建 筑物的变形等各种机械应力作用而带来的损害。 6.1.3金属导管、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刚性塑料导管(槽)及金 属线槽等布线,应采用绝缘电线和电缆。在同一个线槽内有几个回 路时,所有绝缘电线和电缆都应具有与最高标称电压回路绝缘相同 的绝缘等级。 6.1.4布线用塑料导管、线槽及附件应采用燃烧性能为B1级的难 然产品,其氧指数不应低于32。 6.1.5敷设在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内的电线导管的最天列外径不宜 大于板厚的1/3,管线密集部位应提交结构专业复核楼板强度或进 行相应处理。 6.1.6布线用各种电缆、电缆桥架、金属线槽及封闭式母线在穿越 防火分区楼板、墙体时,洞口等处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 6.1.7在隧道、沟、浅槽、竖井、夹层等封闭式电缆通道中,不得布置 热力管道,严禁有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管道穿越

    6.2.1小区室外电缆线路应与小区内道路、其他专业管线、园林等 统一规划设计。 6.2.2电缆敷设可采用理地敷设、排管内敷设、电缆沟或以上儿种 相结合的敷设方式。 6.2.3采用理地敷设方式时,同一路径电缆不宜超过8根。 6.2.4同一路径敷设的室外电缆根数为12根及以下,道路交叉较 多,路径拥挤,且不宜采用直埋或电缆沟敷设的地段,可采用排管 敷设方式。 6.2.5室外电缆与地下管网交叉不多,地下水位较低,且无化学腐 蚀液体和熔化金属液体流人可能的地段,当同一路径的电缆根数 为12根以上时,宜采用电缆沟布线。 6.2.6位于室外地坪下的电缆进、出口和电缆保护管应采取防水 措施。 6.2.7直埋敷设的电缆,严禁位于地下管道的正上方或正下方。电 缆与电缆、管道、道路、构筑物等之间的容许最小距离应符合《电力 中A

    6.2.1小区室列外电缆线路应与小区内道路、其他专业管线、园林等 统一规划设计。 6.2.2电缆敷设可采用理地敷设、排管内敷设、电缆沟或以上儿种 相结合的敷设方式。 6.2.3采用理地敷设方式时,同一路径电缆不宜超过8根。 6.2.4同一路径敷设的室外电缆根数为12根及以下,道路交叉较 多,路径拥挤,且不宜采用直理或电缆沟敷设的地段,可采用排管 敷设方式,

    6.2.5室外电缆与地下管网交叉不多,地下水位较低,且

    6.3.1小区室内垂直配电干线可采用穿管敷设或电气竖井内敷设。 6.3.2小区室内水平配电干线可采用穿管、金属线槽、电缆桥架或 封团式母线等布线方式。 6.3.3由层配电间(箱)引至住户配电箱的水平配电线路可采用穿 管、线槽内敷设等布线方式。

    6.4.1多层建筑宜设置电气竖井.高层建筑应设置电气竖井

    住宅楼每单元宜设置一个配电间,配电间宜设置在地下一层或 首层。当受建筑条件限制无法设置配电间时,配电总箱应设置在楼 梯间等不易受外界损伤、不影响人员安全疏散、不影响防火安全和 不影响环境美观的位置。 6.4.2配电间、电气竖并的面积应根据设备的数量、进出线的数量 设备安装、检修等因素确定。当需进入配电间、电气竖井维护和操 作时,需预留不小于0.8m的操作、维护通道。当利用公共通道作为 检修面积时,电气竖井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8m。其地坪或门槛宜高 出本层地坪0.30m。 6.4.3电气竖井内高压、低压和应急电源的电气线路之间应保持不 小于0.3m的距离或采取隔离措施,并且高压线路应设有明显标志。 6.4.4电气竖井内应预留远程抄表系统通信线路钢套管,并与低压 电力线路保持不小于0.1米距离,钢套管应做接地措施 6.4.5竖井内应敷有接地十线和接地端子,每3层应与相近楼板钢 筋做等电位联结

    6.5.1各配电间、电表间、电气竖井不应设置在厕所、浴室、厨房或 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贴邻。如贴邻,相 邻隔墙应做无渗漏、无结露等防水措施 6.5.2各配电间、电表间、电气竖井不应设置在所在楼层的低洼和 可能积水的场所。 6.5.3各配电间、电表间、电气竖井应设置防止雨水和小动物进入

    的设施。 6.5.4电气箱体不宜在建筑物的外墙内侧嵌入安装,当受条件限制 需嵌入安装时,箱体预留孔外侧应采取隔热、防水措施

    的设施。 6.5.4电气箱体不宜在建筑物的外墙内侧嵌入安装,当受条件限制 需嵌入安装时,箱体预留孔外侧应采取隔热、防水措施

    7.0.1小区应实行“一户一表”的计量方式,宜采用远程抄表系统。 7.0.2远程抄表系统由智能电度表、信号采集器、用户交互终端、通 信网络、服务器组成,应能满足用电信息查询、显示、远程预购电、 欠费预警、充值合闻、区域自动抄表等功能要求。 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的接口和通信协议的兼容性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有关规定。 7.0.3高层住宅电表应按楼层集中设置电表箱。多层住宅电表宜集 申安装在电表箱内,每个电表箱内电表数量不宜超过16只,电表 数量在16只以上时宜分层集中安装在两个以上电表箱内。用户交 互终端宜设置在首层。 7.0.4配电间或电井内电表箱宜采用明装,底边距地1m。户外安装 电表箱宜采用明装,底边距地1.6m,安装高度小于上述要求时,应 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7.0.5三相三线多功能电子表精度等级不应低于0.5S级,三相四 线多功能电子表精度等级不应低于1.0级;单相电子式电能表精度 等级不应低于2.0级,过载能力不小于6倍。 7.0.6电流互感器专用计量绕组精度等级应达到0.2S级,电压互 感器专用计量绕组精度等级应达到0.2级。 7.0.7电表箱可采用金属或非金属材料制作,具有抗老化、耐腐蚀 强度高和防火等要求。电表正面应设透明窗口,便于读取电表参数 住宅小区抄表到户电能计量典型范例见附录工

    8 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8.1.1小区供配电系统的设计、施工、安装、验收和维护应满足国 家、行业以及地区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8.2.1电气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应符合《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和《建设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 8.2.2电气设计图纸须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并通过。 8.2.3小区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小区总体规划要求,并与建筑 结构、给排水、通风空调、弱电、道路和园林专业密切配合。 8.2.4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应与当地供电部门协商,确定供电电 源、容量和相关要求。

    8.3.1电气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 8.3.2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合法手续的施工图文件进行施工,如有变 更要求,应有合法手续。 8.3.3电气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组织、与其他施工单位密切配合 做好施工资料。 8.3.4施工、安装及调试应符合现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5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CB50150等 相关规范要求

    8.4.1工程验收应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供 电企业等有关部门参加。 8.4.2工程验收应按照国家施工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8.4.3工程验收时应提交峻工报告、峻工图、安装技术记录、隐蔽工 程记录、中间验收记录、设计变更、设备材料说明书等资料和文件 8.4.4电能计量装置验收要求如下: 1电能计量装置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4.1工程验收应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供 电企业等有关部门参加。 8.4.2工程验收应按照国家施工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8.4.3工程验收时应提交峻工报告、峻工图、安装技术记录、隐蔽工 程记录、中间验收记录、设计变更、设备材料说明书等资料和文件 8.4.4电能计量装置验收要求如下: 1由能计昌装置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4.4电能计量装置验收要求如

    1电能计量装置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 2电能计量装置验收项自及内容应符合《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 理规程》DL/T448有关规定

    8.5.1小区供配电系统设施运行维护应符合现行有关

    小区供配电系统设施运行维护应符合现行有关规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 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 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 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 定”或“应按执行”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2 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3 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4 6《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 7《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242 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16 9《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217

    附录 A 住宅小区高压一次接线范例 (较大规模小区)

    注:本系统图仅为示例,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

    附录B 住宅小区高压一次接线范例 (较大规模小区)

    注:本系统图仅为示例固定资产标准,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

    附录 C 住宅小区高压一次接线范例 (中小规模小区)

    注:本系统图仅为示例,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

    附录D 住宅小区高压一次接线范例 (中小规模小区)

    注:本系统图仅为示例pvc标准,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

    附录E 住宅小区高压一次接线范例 (中小规模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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