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T 5061-2015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用房照明设计规范

  • GY/T 5061-2015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用房照明设计规范为pdf格式
  • 文件大小:2M
  • 下载速度:极速
  • 文件评级
  • 更新时间:2020-01-13
  • 发 布 人: 13648167612
  • 原始文件下载:
  • 原始文件是会员上传的无错版,推荐下载这个版本

  • 电力弱电,pdf格式,下载需要20积分
  • 立即下载

  • word版文件下载:
  • 特别提醒:word版是本站通过人工智能从pdf转换成的word版本,正确率只有90%左右(正在通过训练继续提高准确率),排版恢复的也并不完全准确,没有进行任何人工校对,VIP会员直接免费下载即可,普通会员无法通过点数下载,算是给VIP的活动。

    特别提醒:word版是不完美的,错误较多,只能参考,有需要的可以少打一些字,别下载了找我们说word内容有问题,这是送给VIP会员的。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光源显色性的度量。以被测光源下物体颜色和参考标准光源下物体颜色的相符合程度来表示。 2.0.27一般显色指数generalcolourrenderingindex 光源对国际照明委员会(CIE)规定的第1~8种标准颜色样品显色指数的平均值。通称显色指 数,符号为R。。 2.0.28特殊显色指数specialcolourrenderingindex 光源对国际照明委员会(CIE)选定的第9~15种标准颜色样品的显色指数,符号为R;。 2.0.29色温colourtemperature 当光源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黑体的色品相同时,该黑体的绝对温度为此光源的色温。也称“色 度”,单位为开(K)。

    2.0.28特殊显色指数

    当光源的色品点不在黑体本轨孙上, 且光源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的黑体的色品最接近时,该黑体 的绝对温度为此光源的相关色温度,简称相关色温。符号为T,单位为开(K)

    交通标准2. 0. 32 反射比refl

    2.0.33照明功率密度

    单位面积上一般照明的安装功率(包括光源、镇流器或变压器等附属用电器件),单位为瓦特每 平方米(W/m)。

    3.1.1照明包括以下方式:

    1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用房应设置一般照明: 2电视会议中心、有大屏幕的监管大厅等宜采用分区一般照明; 3录音室、直播室以及与图像制作相关的技术用房宜采用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相结合的混合 照明; 4化妆室的化妆台等宜设置重点照明

    3.1.2照明包含以下类型:

    1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用房应设置正常照明; 2需确保正常工作不间断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

    等因素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后确定。 3.2.2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用房照明设计可按下列条件选择光源: 1除有特殊工艺要求外,高度较低的房间宜采用细管直管形三基色荧光灯及其他高效节能光 源; 2大、中型演播室,摄影棚,大、中型文艺录音室等一般照明可采用金属卤化物灯、发光二极 管灯及其他高效节能长寿命光源; 3重点照明宜采用三基色荧光灯、陶瓷金属卤化物灯等其他高效节能光源; 4除上述光源无法满足要求的技术用房外,不应采用普通白炽灯

    3.3照明灯具及附属装置选择

    4.1.1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用房照明照度标准值应按0.51x、11x、21x、31x、51x、101x、 151x、201x、301x、501x、751x、1001x、1501x、2001x、3001x、5001x、7501x、10001x分级。 4.1.2作业面邻近周围的照度可低于作业面照度,但不宜低于表4.1.2的数值。

    表4.1.2作业面邻近周围照度值

    4.1.3在照明设计时应按表4.1.3选定相应的维护系数。

    4.1.3在照明设计时应按表4.1.3选定相应的

    注:作业面邻近周围指作业面外宽度不小于0.5m的区域

    表4.1.3维护系数

    4.2.1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用房照明的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本规范第5章的规定 4.3眩光限制

    表4.3.1直接型灯具的遮光角

    表4.3.4灯具平均亮度限值

    4.1光源色表可按其相关色温分为 光源色表分组宜按表4.4.1确定。

    4.4.1光源色表可按其相关色温分

    表4.4.1光源色表分组

    应低于本规范第5章的规定。 4.4.3选用同类光源的色容差不应大于5SDCM。 4.4.4当选用发光二极管灯时,其色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1长期工作或停留的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用房,色温不宜高于4000K; 2在寿命期内发光二极管灯的色品坐标与初始值的偏差在国家标准《均匀色空间和色差公式》 GB/T7921规定的CIE1976均匀色度标尺图中,不应超过0.007; 3发光二级管灯具在不同方向上的色品坐标与其加权平均值偏差在国家标准《均匀色空间和色 差公式》GB/T7921规定的CIE1976均匀色度标尺图中,不应超过0.004

    5.1工作人员长期工作或停留的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用房,其表面反射比宜按表4.5.1选取

    表4.5.1工作房间表面反射比

    5.1.1本规范规定的照度均为作业面或参考平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

    5.1.1本规范规定的照度均为作业面或参考平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 5.1.2各技术用房的维持平均照度不应低于本章规定的照明标准值。 5.1.3备用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播室、总控制室、数据中心等房间应维持正常照明的照度: 2其他场所的照度值除另有规定外,不应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的10%。

    5.2.3电影制作技术用房照明标准应符合表5.2.3的规定

    表5.2.3电影制作技术用房照明标准值

    表5.2.7广播电视监测台(站)技术用房照明标准值

    5.2.8广播电视监管(监测)中心技术用房照明标准应符合表5.2.8的规定

    表5.2.8广播电视监管(监测)中心技术用房照明标》

    表5.2.9有线电视前端机房技术用房照明标准值

    6.1.1应在满足规定的照度和照明质量要求的前提下,进行照明节能评价。 6.1.2本规范采用广播电影电视技术用房照明的照明功率密度值(简称LPD)作为照明节能的评价 标准。广播电影电视技术用房的照明功率密度应符合本章的规定。 6.1.3广播电影电视技术用房应充分利用自然光,有条件时,宜利用太阳能作为照明能源

    6.2.1广播中心技术用房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6.2.1的规定。

    2.1广播中心技术用房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6.2.1的规定。

    6.2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表6.2.1广播中心技术用房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表6.2.2电视中心技术用房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6.2.4电视调频发射塔(台)技术用房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6.2.4的规定。

    6.2.4电视调频发射塔(台)技术用房照明功率密度阻

    表6.2.5中、短波发射台技术用房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表6.2.6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技术用房照明功率密度阻

    6.2.8广播电视监管(监测)中心技术用房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6.2.8的规定

    广播电视监管(监测)中心技术用房照明功率密度限

    表6.2.9有线电视前端机房技术用房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7.1.1广播电影电视技术用房照明光源的电源电压应采用220V。 7.1.2化妆台照明光源的电源电压宜采用不大于48V的安全电压,当采用220V时,应装设剩余电 流动作保护装置。 7.1.3照明灯具的端电压不宜大于其额定电压的105%,且不宜低于下列数值: 1一般技术用房不宜低于其额定电压的95%; 2高功放室、天线调配室等远离变电所的小面积技术用房难以满足第1款要求时,可为90%;

    7.1.1广播电影电视技术用房照明光源的电源电压应采用220V。 7.1.2化妆台照明光源的电源电压宜采用不大于48V的安全电压,当采用220V时, 流动作保护装置。

    3照明灯具的端电压不宜大于其额定电压的105%,且不宜低于下列数值: 1一般技术用房不宜低于其额定电压的95%; 2高功放室、天线调配室等远离变电所的小面积技术用房难以满足第1款要求时,可为90%: 3应急照明不宜低于其额定电压的90%

    7.2.1供照明用的配电变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照明安装功率较大或谐波含量较大时,宜采用照明专用变压器: 2当照明安装功率较小或谐波含量较小时,可与工艺或电力负荷合用变压器,并由专用馈电线 供电。 7.2.2三相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平衡分配,最大相负荷不宜大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 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7.2.3一般技术用房照明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宜大于16A,所接光源数或发光二极管灯具数不宜 超过25个;监管大厅、电视会议中心等房间内连接建筑装饰性组合灯具时,回路电流不宜大于25A, 光源数不宜超过60个;电视演播室、电影摄影棚等房间连接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单相分支回路的电 流不宜大于25A。 7.2.4电源插座不应和普通照明灯接在同一分支回路, 7.2.5发射台等电磁环境较为恶劣的技术用房宜使用配置电感镇流器的气体放电灯,且应在灯具内 设置电容补偿,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高强气体放电灯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85。 7.2.6照明分支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电线,分支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 27照明配由系续的由缩由继应苹用铜芯阳由由维

    7.3.1广播电影电视技术用房的照

    7.3.1广播电影电视技术用房的照明 明宜按建筑使用条件和天然采光状况采取分区、分组控制。 7.3.2房间或场所装设两列或多列灯具时,宜按下列方式分组控制:

    2监管大厅、电视会议中心等房间,按靠近或远离主席台或大屏幕分组控制; 3除上述场所外,所控灯列可与侧窗平行。 7.3.3监管大厅、电视会议中心等房间宜按使用需求采用适宜的智能照明控制系统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和国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设行业标

    1.0.1本条为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和原则。

    3.2.1本条规定了选择光源的原则和指导思想

    1细管直管形三基色荧光灯光效高、寿命长、显色性好螺母标准,适合一般技术用房。电视会议中心等 配合建筑装修,也可采用紧型荧光灯及其他高效节能光源; 2金属卤化物灯光效高、寿命长、显色性好,适合大、中型演播室、摄影棚、大、中型文艺录 音室等房间比较高的场所。发光二极管灯作为新型节能灯具,也适合房间比较高的场所使用:

    3三基色荧光灯光效高、寿命长、显色性好,适合重点照明。陶瓷金属卤化物灯光效高、寿命 长、显色性好,光束角小,适合重点照明; 4考虑节能要求,除上述光源无法满足要求的技术用房外,不应采用普通白炽灯

    3.3照明灯具及附属装置选择

    2.1本条规定了广播电影电视工 用房照明的照度均匀度,在不影响视觉需求的前提下, 作业面的均匀度,并考虑节能

    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5.1.1本条规定的照度标准值是指维持平均照度值。

    本规范中照明标准值的制定主要参考《建筑照明设

    主要修订原则 1)根据多方调研,在原规范的基础上增加了一部分房间名称,以便于工程设计中参考: 2)照度标准向国标靠近。

    ....
  • 照明设计标准
  • 相关专题: 照明  
专题: 电力弱电设计、计算 |pvc标准 |形位公差标准 |圆钢标准 |航天标准 |

常用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