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 61-59-2010 民用建筑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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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1有线电视系统应设一个总前端。终端数达到或超过4万个 的网络应设分前端,每个分前端所覆盖的终端数不宜超过3万个, 总前端可包含分前端职能,覆盖其周边接收终端,

    1 完成节自接收和处理,通过传输网和分前端对用户播出 2 数据广播内容编辑和播出: 3 视音频媒体资料库: 4 因特网数据中心; 5 布置综合网管系统以及各业务网络或分系统的网管中心 6 网络通信中心。 2.3 分前端应通过传输网与总前端连接,并应具备网络通信分 中心功能

    3.3.1有线电视系统的网络可分为传输网和接入分配网,网络结 构分类应符合表3.3.1的要求。

    表3.3.1网络结构分类

    3.3.2有线电视网络的传输应根据网络规模确定传输的级别,其 中一级传输网应包含SDH传输层和P交换层:接入分配网应包 含HFC和IP交换层。 3.3.3分前端通过传输介质将总前端送来的节目分别送往位于其 覆盖区的光节点:同时外墙标准规范范本,分前端可作为传输网P数据交换层的核 心节点。

    3.3.2有线电视网络的传输应根据网络规模确定传输的级别 中一级传输网应包含SDH传输层和P交换层:接入分配网, 含HFC和IP交换层。

    3.3.5一级、二级传输网络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总前端至每一个分前端应有两个不同的路由,采用发端开 发,收端主备的方式,将下行光信号从总前端送至每一个分前端 分前端至总前端的上行数据通道宜采用工作波长为1310nm或 550mm的设备;也可利用IP网络: 2根据分前端的数量以及总前端与分前端之间的地理位置 可采用以下三种网络拓扑结构的组合:路由走向环型、物理连接星 型,路由走向网格型、物理连接星型,环型

    3二级传输网应采用光纤为传输介质,可采用星型拓扑结 构。 3.3.6一级、二级IP交换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采用以下方式之一组建IP交换层:IP路由交换机单独组 网、MSTP,IPoverSDH或IPoverWDM 2总前端和分前端可分别作为宽带P数据交换层的核心节 点或汇聚节点。网络中核心节点的数量可以多于分前端数量: 3宽带P数据交换层中的汇聚交换机可采用双归形式,以两 个不同的路由就近接入两个不同的核心交换机 4网络的路由宜与传输网中的SDH层、WDM层或HFC层保 持一致: 5网络可为HFC层上行数据提供通道。 3.3.7光缆及光设备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光纤有线电视网络应采用单模光纤: 2在满足光传输链路技术指标的前提下,宜选择光输出功率 较小的光发射机或光放大器。同一前端的光发射机输出功率宜 致。 3.3.8 分配网络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系统应米用双向传输网络: 2双向传输系统中,所有设备器件均应具有双向传输功能; 3双向传输分配网络宜采用星型或集中分配的方式; 4电缆分配网络的拓扑结构宜简单、对称: 5各类设备、器件、连接器、电缴的屏蔽系数应大于或等于

    3二级传输网应采用光纤为传输介质,可采用星型拓扑

    3.3.7光缆及光设备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光纤有线电视网络应采用单模光纤; 2在满足光传输链路技术指标的前提下,宜选择光输出 较小的光发射机或光放大器。同一前端的光发射机输出功率宜 致。

    3.3.8分配网络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应采用双向传输网络; 2双向传输系统中,所有设备器件均应具有双向传输功能; 3双向传输分配网络宜采用星型或集中分配的方式 4电缆分配网络的拓扑结构宜简单、对称: 5各类设备、器件、连接器、电缆的屏蔽系数应大于或等于 00dB。室内设备的F连接器应选用冷压型。室外应敷设铝管外导 体电缆,室内宜敷设带屏蔽外导体电缆。

    .9每个光节点覆盖的终端不宜

    3.4设备安装与线路敷设

    3.4.1设备安装与线路敷设应综合考工程特征及其所处的环境 情况等各类因素进行设计。应保障设备和线路安全、稳定、可靠, 便于维修、检查。线路应短直,减少与其他系统的供电和信号管 线交又跨越。 3.4.2设备安装与线路敷设应避免环境温度、外部热源、浸水、 冰雪、腐蚀及强电磁场等的损害或干扰,及撞击、振动、建筑物 变形等机械力作用带来的损害。 3.4.3有线电视系统线路(不含架空)与其他设施的最小净距应 符合表3.4.3的规定:

    冰雪、腐蚀及强电磁场等的损害或干扰,及撞击、振动、建 变形等机械力作用带来的损害。 3.4.3有线电视系统线路(不含架空)与其他设施的最小净

    表3.4.3有线电视系统线路与其他设施的最小净距离

    注:1排水管后敷设时,其施工沟边与有线电视管道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m。 2有线电视管道在排水管或污水管下部穿越时,净距离不宜小于0.4m,且有线电 视管道应做包封。 3在交越处2m范围内,燃气管不应做接合装置和附属设备。无法避免时有线电视 管道应做包封。 4当电力或(和)有线电视线缆穿金属导护管敷设时,水平净距不应小于0.15m 3.4.4塑料材质的导护管、槽盒及附件均应采用非延燃类制品。 3.4.5室外线路敷设应结合地形特点合理布局,不宜穿越地下设 施、公路、铁路等,当不可避免时应垂直穿越,且其相互间的距 离应满足本规程第3.4.3条的要求。

    注:1排水管后敷设时,其施工沟边与有线电视管道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m。 2有线电视管道在排水管或污水管下部穿越时,净距离不宜小于0.4m,且有线电 视管道应做包封。 3在交越处2m范围内,燃气管不应做接合装置和附属设备。无法避免时有线电视 管道应做包封。 4当电力或(和)有线电视线缆穿金属导护管敷设时,水平净距不应小于0.15m 4.4塑料材质的导护管、槽盒及附件均应采用非延燃类制品。 4.5室外线路敷设应结合地形特点合理布局,不宜穿越地下设 瓶、公路、铁路等,当不可避免时应垂直穿越,且其相百间的距

    3.4.6室外线路宜沿道路或与主体建筑平行布置,并应满足为

    要求,当无规划要求时宜将有线电视系统线路布置在道路的西侧

    3.4.7室外线路可根据工程情况选择采用穿管理地敷设、电缆沟 敢设、电缆隧道敷设及架空敷设等敷设方式。当有可供利用的管 道、管沟时应采用管道、管沟敷设方式,但不应与其他电信及电 力线缆共管敷设。

    3.4.8建筑区内新建的有线电视系统线路应采用地下管道、

    1一个管孔宜敷设一条光缆或电缆,管孔内径不宜小于光 缆、电缆外径的1.5倍,且管径利用率不应大于85% 2当管孔内径远大于光缆、电缆外径时可在管孔内增设子 管,子管数量及规格应根据工程需要确定,且子管的等效外径不 应超过母管内径的85%。子管宜采用半硬质塑料管材,且在相邻 人(手)孔间的母管内不得设置接头: 3光缆与电缆不宜同管敷设,当设有子管时可分别敷设于 不同的子管内。当同一管孔内敷设多条光缆或电缆时,多根线路 应一次敷设完毕,且管孔截面利用率不应大于40%: 4同一光缆、电缆在各段管道中的相对位置宜保持不变。 当空余管孔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应占用管孔群中同一侧的管孔; 5管道可采用钢管、水泥管或塑料管,钢管壁厚不得小于 3mm,塑料管壁厚不得小于3.5mm。在易受腐蚀和机械损伤的地 方,钢管应采取防腐措施,塑料管应做水泥包封 6敷设于地下的管道宜设在冻士层以下,且管顶距地面理 深不宜小于0.5m,敷设于人行道和车行道下的管道管至地面的 距离不宜小于0.7m。 时必服可田他

    1 交通运输繁忙或工程管线设施较多的机动车道: 不宜开挖路面的路段: 3广场或主要道路的交叉处; 需同时敷设两种以上工程管线及多回路电缆的道路: 5 宽度难以满足理地敷设多种管线的地段。 3.4.11室外线路采用管沟或管道敷设时,线路与其他设施之间的 距离应符合表3.4.3的要求,管沟、管道尚应符合设计要求。 3.4.12:室外线路采用综合管沟敷设时,相互有干扰的管线不得设 在同一个小室。 3.4.13有线电视系统人(手)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线路转弯处、线路分支处、穿越道路的两侧、建筑物的 接入口等处应设置规格适宜的人(手)孔,人(手)孔宜设置在 绿化带或人行道内: 2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建筑物线路引入点位置,引入点 处的人(手)孔一般可设在靠近进出通道的路侧绿地内。引入点 的人(手)孔距高层建筑的出入口不宜超过10m,距非高层建筑 的出入口不宜超过6m; 3塔式楼每个塔楼均应在引入点处设置一个人(手)孔:单 元式高层住宅楼宜在每个单元出入口处设置一个人(手)孔:户 数不超过70户的多层单元式住宅楼,每栋楼在距建筑内主线路最 近的单元入口处设一个人(手)孔,户数大于70户时应适当增设 人(手)孔; 4直线段上两相邻人(手)孔的间距不应大于150m: 5人(手)孔内不得有电力管线穿越。 3.4.14下列情况时,线路可采用架空敷设方式:

    3.4.13有线电视系统人(手)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不宜采用直理、管道及管沟敷设方式时; 3有可供利用、并按规划不会被取消的架空杆路。 3.4.15当室外线路采用架空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线电视线路与其他线路共杆架设时,最小间距应符合表 3.4.15的规定:

    表3.4.15有线电视架空线路与其他线路的最小间距

    2架空线路宜采用吊线架挂方式,应采用挂钩或螺旋线绑扎 安装; 3架空线路的接头盒应采用防水型,可视具体情况在吊线或 电杆上固定安装: 4当架空线路及墙壁线路引入、引出地面时,宜采用厚壁钢 管保护,钢管上端宜高出地面2.5m,下端理入地下不宜小于0.5m。 架空线路在其他可能遭受机械损伤的部位也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 施。 3.4.16建筑区内的线路宜采用穿管埋地敷设方式,当不具备穿管 理地敷设的条件时可采用其他敷设方式,局部可根据工程情况采 用沿墙明敷设方式。沿墙明敷设线路应满足下列要求: 1线路敷设应横平竖直。路径选择不应妨碍门窗启闭,接头

    H 小收 用沿墙明敷设方式。沿墙明敷设线路应满足下列要求: 1:线路敷设应横平竖直。路径选择不应妨碍门窗启闭,接头 不应设在门窗处; 2水平安装高度应一致,居住和办公建筑宜为2.5m3.5m, 车间、厂房宜为5m~5.5m:

    3.4.17建筑区内地下有线电视管网可由地下管网、引上管、送 管和人(手)孔等组成。有线电视室外地下管网示意图参考阶 B

    注:1主管道内含备用管孔

    3.4.22当线路为架空引入建筑区时,宜在引入杆处设置人(手) 孔,从杆上引下进入地下,线路及钢管敷设应符合本规程第3.4.9 条的规定。 3.4.23对于独栋建筑,应按建筑群中的单体建筑的设计要求进行 设计,但应与广播电视公共管网相连通。 3.4.24室内设备安装与线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中有线电视系统线路宜与其他电子信息系统统一 规划、设计,线槽和管道的容量及敷设路径应满足线路屋型布设

    1建筑物中有线电视系统线路宜与其他电子信息系统统 规划、设计,线槽和管道的容量及敷设路径应满足线路星型 和远期发展的需要。同时,应减短线路、管道、线槽:

    2在新建和有装修要求的已建建筑内,应采用暗敷设方式。 对无装修要求的已建建筑,可采用穿导护管或线槽明敷设: 3室内明敷设的有线电视线路与明敷设的电力线路的间距 不宜小于0.3m;当穿金属管敷设时,不宜小于0.2m; 4人员密集或弱势人员聚集的二层以上建筑内,宜选用低烟 无卤型光缆、电缆: 5室内线路采用电缆时宜选用带屏蔽的物理发泡同轴电缆 采用光缆时宜采用单模型: 6单体建筑的理地进楼管宜以1%~2%的斜率自室外人(手 孔朝上倾斜敷设入楼,并应引入至楼内设备箱、弱电竖井或合用 电气竖井。进楼管应采用经防腐处理的钢管,钢管的数量、管径 壁厚宜符合表3.4.24的规定。

    表3.4.24进楼钢管数量、管径、壁厚

    3.4.25当线路采用架空引1入楼内时,宜在引入点距地不低于2.5m 处埋设两根壁厚不小于3.5mm的SC50穿墙套管。 3.4.26单元式住宅宜按单元分别设置进楼管,否则应在楼内相邻 单元间设置不少于两根且不小于Φ40mm的水平横管,水平横管的 底部距地不应小于2.2m。 3.4.27每个单元或单体建筑应在楼内相邻层设置线槽或两根不 小于Φ40mm的竖向线管。 3.4.28每个单元或单体建筑应设置一个用于安装光设备的设备 箱(尺寸及安装示意图参考附录D)。当多个单元共用一个设备箱 时,箱体应安装在中间单元、便于管理和进出线的公共位置,安 16

    装高度应与出线方式适宜,底边距地不应小于0.5m,顶边距地 不应大于2.1m。当露天挂墙安装时,应采取防雨措施,箱体可以 适当高装。每个设备箱内均应接入设有漏电保护的220V交流电 源,且设置具有PE端子的电源插座。 3.4.29住宅和公寓类建筑应采用集中分配方式,每个集中分配器 箱(尺寸及安装示意图参考附录E)所服务的终端数量不应超过 16户。集中分配箱宜安装在分配网的对称中心位置。集中分配器 箱底边距地不应小于0.5m,顶边距地不应大于2.1m。各箱内均应 接入设有漏电保护的220V交流电源。 3.4.30无弱电间和电气间的建筑,除安装集中分配箱的楼层外 每层均应设置分线箱(尺寸及安装示意图参考附录F)。箱体的安 装高度应与水平分户线路的安装高度相适宜。 3.4.31高层建筑内应设置弱电竖井或电气竖井,多层建筑内宜设 置弱电竖井或电气竖井。竖井内的有线电视线路宜穿管或穿线槽 敷设,当采用非可燃型光缆、电缆时可不穿管和线槽直接沿墙明 敷设。 3.4.32有线电视线路在竖并内线槽敷设时,对于高层建筑,竖并 内用于敷设有线电视线路的线槽空间不宜小于100mm×50mm;对 于多层建筑,竖井内用于敷设有线电视线路的线槽空间不宜小于 50mmx50mm 3.4.33竖井内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用于敷设有线电视线路的线槽空间不宜小于100mm×50mm;对 多层建筑,竖井内用于敷设有线电视线路的线槽空间不宜小于 mmx50mm。

    3.4.33竖并内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竖并内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要

    1有线电视系统可与其他电子信息系统合用竖井。当有线电 系统与配电系统合用竖井时,配电、有线电视设备及线路应分 没在竖井的两侧,各种设备箱体前应留有不小于0.8m的操作、维 护距离; 2竖并内设备箱宜明装,安装高度宜为箱体中心距地

    1.2m~1.3m.

    3.4.34有线电视线路在弱电竖井内穿管或穿线槽敷设时,宜采用 金属管或金属线槽,在合用电气竖井内穿管或穿线槽敷设时应采 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且有线电视线路、设备应远离电力线路、 设备。

    3.4.35从竖井到终端用户进户点的线路数量较少时可采

    宅、公寓可不设家居配线箱。家居配线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跌联层、别墅等一户占一层以上的工程应分层设置家居 配线箱; 2家居配线箱的容量应能满足远期发展的需求并一次安装 到位; 3家居配线箱应设置在靠近配线中心的墙面上,不应设置在 厨房和卫生间的墙面上: 4家居配线箱宜底边距地0.5m~1.8m安装。低位安装时宜 底边距地0.5m,高位安装时底边应与配电箱等高,且顶边距地不 应高于2.1m; 5家居配线箱应选用Ⅱ类、箱门可锁定的产品; 6家居配线箱附近墙面上应设置220V交流电源接线盒,并 在接线盒与家居配线箱之间敷设一根Φ20mm管。该接线盒应采 用86mm×86mm×60mm型,并与控灯开关等高安装。220V交流 电源可就近引自设有漏电保护的照明或插座回路: 7每个家居配线箱应设置3根Φ20mm及以上进线管,一户 内家居配线箱可采用分别进线或子母式进线方式

    8户内有线电视终端应从家居配线箱以星形放射方式引接。 从家居配线箱引出的线路可根据敷设路径情况适当合用导护管。 3.4.37连接家居配线箱和终端盒的导护管,其标称管径不应小于 20mm。 3.4.38用户终端盒的安装位置应与所处的环境及电视机的安装 立置相适宜,终端盒中心距其所在楼层地面和顶板均不得小于 0.3m。 3.4.39住宅户内应在起居室、主卧室及兼起居的卧室装设终端 盒。 3.4.40用户终端盒附近等高位置处应设置可供电视机使用的电 源插座。终端盒与电源插座中心间距不宜小于0.2m。 3.4.41埋设在现浇楼板内的线路导护管宜采用焊接钢管。电磁干 扰较小、管线较少、对楼板受力影响较小的工程可采用中型及以 上的非延燃塑料管。敷设于现浇楼板内的导护管最大外径不宜大 于现浇楼板板厚的1/4。 3.4.42暗敷于楼板内的线路不宜穿越伸缩缝和沉降缝,当不可避 时底迎时北迷拼饰

    3.4.42暗敷于楼板内的线路不宜穿越伸缩缝和沉降缝,当不

    3.5.1民用建筑物(群)所设置的有线电视系统设备机房可独立 设置,也可与其他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合并设置。 3.5.2有线电视系统机房面积、设备间面积、布线通道应留有发 展空间。 3.5.3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上地区,机房设备的安装应采取 培雪烘饰

    3.5.3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上地区,机房设备的安装应采取 抗震措施。

    3.5.4机房的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机房的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

    1机房宜设在建筑物首层及以上层,当地下为多层时,也可 设在地下一层; 2机房应远离强电磁场,不应设置在变压器室、配电室的楼 上、楼下或贴临场所 3机房应远离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储存具有腐 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机房不应设置在卫生间、浴室或 其他潮湿、易积水场所的正下方或贴邻。

    3.5.5机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200户以上的建筑区宜在区内中心位置设置设备机房,机 小面积宜符合表3.5.5的规定:

    表3.5.5设备机房最小面积设置要

    2机房不应有与其无关的水管、风管、电缆等各种管线穿

    1机房设备应根据系统配置及管理需要进行布置。当几个系 充合用机房时,应按功能分区布置 2有线电视系统设备宜远离建筑物防雷引下线等主要雷击 救流通道; 3机柜正面相对排列时,其净距离不应小于1.5m; 4后开门的机柜,背面离墙边净距离不应小于0.8m; 5机柜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距其他设备不应小于0.8m

    当需要维修测试时,机柜侧面距墙不应小于1.2m; 6并排布置的设备总长度大于4m时,两侧均应设置通道。 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m。 7墙挂式设备的中心距离地面高度宜为1.5m,侧面距墙应 大于0.5m; 3.5.7机房的环境条件宜符合表3.5.7的规定:

    表3.5.7设备环境条件要求

    .5.8机房应根据实际工程情税,预留有线电视系统工作电源机 维修电源。电源宜从配电室(间)采用专用回路引入。 .5.9机房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房接地系统的设置应满足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有线电 见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 2机房接地宜共用接地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Q:

    3机房内应做等电位联结,并设置等电位联结端子箱

    3.6供电、防雷与接地

    3.6.1:有线电视系统应采用单相220V、50Hz交流电源供电,电源 配电箱内,应安装浪涌保护器。 3.6.2总前端或分前端设备供电宜采用UPS电源,其标称功率不 应小于需用功率的1.5倍。 3.6.3光缆或电缆进出建筑物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光缆或电缆架空进出时,应在入户处加装避雷器,并将光 缆的加强钢芯或电缆金属外护层及自承钢索接到接地网上: 2光缆或电缆埋地进出时,光缆的加强芯或电缆金属外皮应 与接地网相连。

    4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施工

    调试。 4.1.2有线电视系统工程应按设计文件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4.1.3.有线电视系统工程中的交流供电设备和线路,其认证、安 装、检测应符合国家现行低压配电工程的相关标准。 4.1.4施工安装、检测和调试所用的各类计量器具、仪器必须经 计量检定校准合格,并在使用有效期内。 4.1.5有线电视系统接地线不得与电力系统PE线或其他系统接 地线串联接地。 4.1.6有线电视系统的电源、防雷和接地应按建筑工程中电源、 防雷和接地的分项工程检测验收。 4.1.7有线电视系统所用机房、管道、人(手)孔、竖井和相关 配套设施,应检验验收

    4.2.1在施工前应对工程所用器材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进行

    4.2.1在施工前应对工程所用器材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 验查,在工程中必须使用具有入网许可证和出厂检验合格证 材。

    4.2.2线缆、器材应经过检验并做好记录,不合格的器材不

    用。线缆、器材应与设计文件规定的规格、型号及等级相符。 4.2.3光缆、电缆及模块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光缆、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 2光缆、电缆应附有出厂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入网许可 证; 3光缆、电缆开盘后应检查外表无损伤、端头封装完好。对 每盘光缆、电缆进行盘测,并与出厂检测报告核对无误。盘测的 测试数据应保存归档: 4接续模块、电缆接头、分支分配器、信息插座、光纤插座 连接器及其他接插件等部件应完整,型号、数量、安装位置及材 质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4.3.1:线缆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外径的10倍。光缆弯曲半径不 应小于外径的15倍,施工过程中不应小于外径的20倍。采用绕8 字圈方式敷设的光缆的盘绕内径不应小于2m; 2无金属保护层的光缆布放的牵引张力不应超过充许张力 的80%,瞬间最大张力不应超过充许张力的100%。当牵引敷设 时,主要牵引力应加在加强芯上,不得超过1500N,并应防止外 护层等拉伸位移: 3线缆敷设时:应制作合格的牵引端头: 4机械牵引时,牵引设备应能调节张力,应具有超负荷时自 动停机的功能,并自动发出警告信号: 5线缆布放的牵引速度,宜为5m/min~15m/min,一次牵引

    的长度不应超过1km,牵引速度应均: 6线缆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线缆安全,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进 行测量,以确认线缆是否良好。线缆端头应做严格的防潮、防水 处理。 4.3.2 架空线缆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架空线缆应满足机械、防潮及防水性能要求: 2 同一根钢绞线上架设线缆,数量不应超过3根,且每一 个挂钩中只能悬挂一根线缆: 3架设沿墙线缆时应先在墙壁上装好墙担和撑铁,把钢绞 线收紧并用夹板固定,然后用挂钩将线缆悬挂在钢绞线上。墙担 之间或墙担与撑铁之间的间距不应大于10m。在墙角转弯处,应 设转角墙担:若跨越道路,应在道路两侧建筑物外墙上设置墙担: 4线缆与电力线缆共杆敷设时,垂直间距应符合表3.4.15 的要求; 5线缆施工完毕后应安装标识牌。标识牌应统一、牢固、 耐腐蚀、字迹清晰,安装位置应便于查看。 4.3.3管道线缆敷设前,应对管孔进行清洁,并确认管道畅通。 4.3.4塑料子管布放要求: 1每个母管内应按要求布放塑料子管。子管内壁应光滑,在 母管内无接头: 2布放子管时牵引张力不宜超过3500N,牵引速度应均匀。 子管布放应避免扭曲及出现小圈: 3管道内布放三根以上子管时,应作子管识别标记,布放同 光缆应占用同一孔位中同一色子管: 4对管道口和暂不穿线缆的子管应米用专业孔塞封闭:对布 放线缆的子管应先穿牵引钢丝,通过钢丝将线缆引入子管

    4.3.5线缆布放在管道的位置宜保持一致,线缆不应扭曲、损伤

    4.3.6管道铺设时,向人(手)孔侧宜有0.3%0.5%的排水坡度 最不利处不得小于0.25%,并可利用自然地势获得排水坡度。 4.3.7管道线缆应在下列位置设置标识牌: 1每个人孔井或手孔井: 2与其他地下管道或管线交叉处; 3穿越公路、铁路处的两侧: 4线缆的拐弯处、分接及接续点处。 4.3.87 机房内线缆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引入机房内的光缆应标明来去方向及端别、芯数。 2线缆由室外人(手)孔引入机房时,宜在机房内预留15m~ 20m,并在适当位置固定。 4.3.9建筑物内配线管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线电视电缆不得与电力系统线缆共穿于同一线管内。线 管的截面利用率不得超过40%: 2设备箱或过路箱之间的线缆敷设不得有接头: 3线缆明敷时必须穿保护管,除专用的设备用房外,其他处 接近地面的保护管应采用金属管。保护管安装应牢固、可靠、美 观; 4直线敷设时,每隔30m应加装过路箱(盒)。管材弯曲 敷设时,每段长度应小于15m,每段管子的弯曲次数不应超过两 次,且不应形成“S弯。电缆预理管的弯曲半径应大于管外径的 10倍,住宅户内预理管的弯曲半径应大于管外径的6倍: 5预理暗管不宜穿越建筑物的沉降缝和伸缩缝,当必须穿趣 时应设置补偿装置,安装于吊顶内者可不设置补偿装置。在暗配 管内进行线路敷设前,应检查管径,管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管

    4.3.10建筑物内电缆桥架和线槽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线槽、桥架安装的最低高度宜高出地坪2.2m以上。 线槽、桥架顶部距楼板不宜小于300mm,在过梁及其他障碍物处 不宜小于100mm; 2金属桥架水平敷设时,在下列情况下应设置支架或吊架: 1)桥架接头处; 2)4 每间隔2m处: 3 距桥架终端0.5m处; 4)转弯处。 3 线槽垂直敷设固定点直线距离不应大子2m:距终端及进 出线箱(盒)不应大于0.3m,安装应做到垂直、排列整齐紧贴墙 面; 4线槽不应在穿越楼板或墙体处进行连接; 5敷设桥架及线槽内线缆应防止扭曲:受力处应垫衬; 6线缆出线槽后应穿管保护。 4.3.11前端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柜(箱)安装应有良好的散热通风条件,柜(箱)内应 配备接地的汇流排,供连接有源设备的接地线,并预留足够的电 源插座; 2在设备相互连接和通电之前,应确认已经良好接地: 3前端便用的无源设备不应杂乱无章,应使用与有源设备相 应的标准插盒。 4.3.12光传输设备及宽频带放大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光传输设备相互连接和通电之前,应确认已经良好接

    4.3.12光传输设备及宽频带放大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

    2盒形光分路器应采用SCIAPC法兰盘: 3在室外钢绞线上吊装的体积较大、重量较重的光设备,应 装在距电杆1.5m~2m处,机壳下应有辅助托架支撑。在墙壁上安 装时,应选用合适的支撑和横担,使其稳固,不得松动; 4在室外管道线缆上的有源设备应安装在防护箱内。 4.3.13 用户分配及终端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进入楼内的集线箱、过路箱的线管应深入箱内 10mm~15mm; 2安装家居配线箱时,箱体底边距地坪不应小于0.5m;家 居配线箱不宜安装在与卫生间贴邻的墙面上; 3用户终端盒底座应采用标准86系列接线盒: 4分配器、分支器和用户终端的所有空余端口都应终接7592 负载。

    4.4.1系统设施安装完毕后,应对各部分的工程状态进行调测。 4.4.2放大器的供电电源应符合设计要求。 4.4.3放大器输出电平应符合下列要求:

    4.4.1系统设施安装完毕后,应对各部分的工程状态进行调

    1在每个于线放大器的输出端或输出电平测试点应量其 高、低频道的电平值,并通过调整于线放大器内的衰耗均衡器, 使其输出电平达到设计要求: 2各终端高低频道的电平值,应达到设计要求。在一个分配 放大器所供给的用户区域内,多数终端的电平值偏离要求时,应 重新对分配放大器进行调整,直至达到要求。当系统较大,终端 较多时,可抽测10%~20%的终端:

    3调测中应做好调测记录,调测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

    3调测中应做好调测记录,调测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国 行有关标准

    5..1有线电视系统工 工验收前应剂设在 安装、施工质量和系统功能、性能等项自进行检验 5.1.2有线电视系统工程中所使用的产品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 有关标准的规定,并符合设计文件、工程合同的要求, 5.1.3检验项目应覆盖工程合同、设计文件的主要内容 5.1.4检测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性能应稳定可靠。检测工作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进行。

    5.1.4检测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权 性能应稳定可靠。检测工作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国 现行有关标准进行。

    5.1.5检验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受检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主要技术文件、资料。技术文 件应包括:工程合同、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合同设备清单、 隐蔽工程验收单、主要设备的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等: 2检验机构在进行工程检验前应依据本规程和关技术文 件,制定检验实施细则 3实施检验,编制检验报告,对检验结果进行评判。 5.1.6检测系统时所需信号和子系统检测范围应根据设计要求绘 制方框图和编制测试方案。未经监理方确认和无国家行业标准的 信号内容、测试办法不得作为验收的依据。

    5.2系统功能及主要性能检验

    5.2.1前端系统中输入所有调制器的视频、音频信号和调制度应 符合相关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要求。测量方法应按GY/T121《有线 电视系统测量方法》执行。 5.2.2光链路系统中的光发射机、分路器、光缆干线到光接收机 的技术参数应符合本规程及设计文件的要求。测量方法应按GY T131《有线电视网中光链路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的规定执 行。

    5.2.1前端系统中输入所有调制器的视频、音频信号和调制 符合相关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要求。测量方法应按GY/T121《 电视系统测量方法》执行。

    5.2.3电缆及分配网络

    5.2.3电缆及分配网络系统中的光接收机输出口、电

    级放大器、分配网络到用户终端的参数应符合本规程及系统 文件规定的要求。测量方法应按GY/T121《有线电视系统测 法》的规定执行。

    开通条件下测量记录系统输出口工作状态,每12小时记录一次。 王意终端输出口信号电平和各项指标波动值应符合本规程及设计 文件的规定,

    5.3.1设备的数量、型号、生产厂家、安装位置,应与工程合同、 设计文件、设备清单相符,

    5.3.1设备的数量、型号、生产厂家、安装位置,应与工程合同、 设计文件、设备清单相符 5.3.2设备安装质量应符合本规程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33线继型品切格数是应符合工积合同,设计文件,没

    5.4电源、防雷与接地检验

    5.4.1:系统供电方式、供电质量、备用电源容量等应符合本规程 及设计文件的规定。 5.4.2机房内所有线路、开关、用电插座、保护装置的型号规格! 网络线路供电器和每一个用电设备(光接收机、放大器、过电分支 分配器的供电电压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5.4.3有线电视系统所用浪涌保护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产品规 定,保护器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主要技术指标中插入损耗 值和反射损耗值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5.4.4有线电视系统工作接地、防雷接地和供电系统接地应与等 电位端子和接地装置应可靠连接: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满足 本规程及设计文件要求。

    5.4.1:系统供电方式、供电质量、备用电源容量等应符合本 及设计文件的规定。

    定,保护器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主要技术指标中插入损耗 值和反射损耗值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5.4.4有线电视系统工作接地、防雷接地和供电系统接

    电位端子和接地装置应可靠连接: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 本规程及设计文件要求。

    6有线电视系统工程验收

    6.1.1有线电视系统的电源、防雷和接地装置应按建筑工程中电 源、防雷和接地的分项工程检测验收 6.1.2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所用机房、管道、人手孔、竖井和其 他相关配套设施应符合有线电视系统设计文件的要求

    6.2.1有线电视系统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设计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并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完 毕; 2工程验收应提交下列验收资料:《设计任务书》、《工程 合同》、《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设计文件》、《系统试运 行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核算报告》、《工程 初验报告》、《工程检验报告》等。 6.22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报告

    6.3.1施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验收应依据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过程中如 有调整或变更的厂房标准规范范本,应提供设计变更文件

    2设备安装应进行现场抽验工程设备的安装质量,并做好记 录; 3管线敷设验收应抽查明敷管线及明装接线盒、线缆接头等 的外观质量,并做好记录

    6.3.2技术验收应符合下列要习

    1有线电视系统的主要功能及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任 务书、工程合同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与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2系统配置、设备数量、型号规格及安装部位,应符合设计 文件要求; 3系统试运行报告、系统重要技术指标和安全项目应进行抽 检。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前端系统输出指标测试,抽检频道数的20% 2光缆信号接收机输入光功率检测,光缆信号接收机输出 电性能技术参数检测,抽检总数的10% 3)机房、光缆信号接收机处、电缆干线接地处接地电阻抽 测,抽检总数的10%: 4)对照电源和防雷系统保护装置调试记录或试验结果,抽 检总数的20%; 5) 供电电源主、备互投试验,抽检总数的50%: 6) 明装线路保护和固定设施、架空线路安全项目检查,抽 检总数的20%; 7) 用户终端系统指标检测,抽检总数的5% 8) 仪器、仪表合格检查,抽检总数的20% 施工人员、技术人员签章资格检查,抽检总数的20%。 6.3.3 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内容完整、标记确切、文字清楚、数据准确、图文表一致; 2审查图纸资料的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并做好记

    6.3.4验收结论与整改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线电视网络工程质量经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对系统工 望的局部或全部工程进行返工处理,并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经设计和建设 单位核算能满足国家安全标准和使用功能要求的检验批,可以协 商验收: 3经返工或加工、加固处理的工程信息技术标准规范范本,一般项自和观感质量不 能符合要求,主控项目的安全和基本功能符合要求时,可经协商 或协议处理后进行验收: 4经返工或加工、加固处理的工程仍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要 求的分部工程不得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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