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585.2-2018 电工用铜、铝及其合金母线 第2部分:铝和铝合金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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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母线的化学成分中铝含量应不小于99.50%,即相当于GB/T1196中牌号为A199.50的铝锭化 学成分。 铝合金母线的化学成分除主元素铝之外,可有其他适当含量的化学元素,包括硅、镁、铁等,但应保 证铝合金母线的机械和电气性能符合本部分的规定。 注:当成品铝和铝合金母线的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时,母线的化学成分可不作为检验指标。如需方对化学成分 有特殊要求时,可在订货合同中注明
铝母线的化学成分中铝含量应不小于99.50%,即相当于GB/T1196中牌号为A199.50 学成分。 铝合金母线的化学成分除主元素铝之外,可有其他适当含量的化学元素,包括硅、镁、铁 证铝合金母线的机械和电气性能符合本部分的规定。 注:当成品铝和铝合金母线的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时,母线的化学成分可不作为检验指标。如需方 有特殊要求时,可在订货合同中注明
5.4.1铝和铝合金母线的截面尺寸范围为:
空调标准规范范本5.4.1铝和铝合金母线的截面尺寸范围为: 2.24mm≤a≤31.50mm; 16.00mm≤b≤200.00mm 铝和铝合金母线规格系列见表2。
5.4.1铝和铝合金母线的截面尺寸范围为:
铝和铝合金母线的截面尺寸范围为: 2.24mm≤a≤31.50mm; 16.00mm≤b≤200.00mm。 铝和铝合金母线规格系列见表2。
GB/T5585.22018
5.4.2铝和铝合金母线的标称尺寸α和6的规格系列采用GB/T321中的R20和R40优先数系。设 计选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a与6均为R20系列的规格为优先规格; b)a与6中有一个是R20,另一个为R40系列的规格为中间规格; c)α与6均为R40系列的规格为不推荐规格 5.4.3铝和铝合金母线厚度a的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计选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表3铝和铝合金母线的厚度偏差
.4.4铝和铝合金母线宽度6的偏差应符合表4
表4铝和铝合金母线的宽度偏差
表5铝和铝合金母线的圆角半径
5.5铝和铝合金母线截面积
硬态铝和铝合金母线在1m长度内窄边平直度应不超过2mm。
硬态铝和铝合金母线在1m长度内窄边平直度应不超过2mm。
硬态铝和铝合金母线在1m长度内宽边平直度应不超过5mm
成品铝和铝合金母线不准许有接头
5.10.1铝和铝合金母线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与良好工业产品不相称的任何缺陷 5.10.2铝和铝合金母线圆角处不应有飞边、毛刺和裂口
5.10.1铝和铝合金母线表面应光洁
铝和铝合金母线产品应按表9的规定进行试验
7.2铝和铝合金母线按质量交货时应符合表11的规定
7.2铝和铝合金母线按质量交货时应符合表1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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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根据双方协议.允许任何长度或质量的铝和铝合金母线交货
8.1.1本部分规定的试验类型分为例行试验(代号为R)、抽样试验(代号为S)和型式试验(代号为T)。 8.1.2每一批量产品交货时应进行例行试验(即对于全部交货产品进行的试验)和抽样试验。每一批 品应由供货方质量部门进行例行试验和抽样试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8.1.3型式试验用于检验母线的主要性能,对于新设计的母线或用新的生产工艺生产的母线,试验只 做一次,并且仅当其设计或生产工艺改变之后试验才重做。型式试验只在符合所有有关例行及抽样试 验要求的母线上进行, 8.1.4试验项目和试验类型应符合表9的规定
所有试验项目的试验结果均应符合表8的规定。 抽样试验有任一项不合格时,应对不合格试验项目进行加倍抽样试验,如仍不合格,应进行10 检,其中合格的产品可以提供交货
所有试验项目的试验结果均应符合表8的规定 抽样试验有任一项不合格时,应对不合格试验项目进行加倍抽样试验,如仍不合格,应进 检验,其中合格的产品可以提供交货
水利工艺、技术交底9产品合格证及包装、标志、运输和购存
每件包装内应附有供货方质量检验部门签发的产品合格证;每批产品应附有供货方质量检验部门 出具的出厂检验报告
按长度交货时应为成捆成箱包装,按质量交货时应成盘、成圈或成捆包装 号、同一规格,成圈或成捆包装件,产品应为一整根。 产品应妥善包装.至少捆扎三处.并用麻布或类似材料包扎。
每个包装件上应附有标签标明: a) 制造厂名称、商标和厂址; b) 产品名称; c 产品型号、规格; d) 产品批号; e) 毛重、净重、长度; 出厂日期:年月日; D
每个包装件上应附有标签标明: 制造厂名称、商标和厂址; ? 产品名称; c) 产品型号、规格; d) 产品批号; e) 毛重、净重、长度; f) 出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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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装卸、运输和贮存中角钢标准,应注意避免损伤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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