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0117.5-2019 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 第5部分:投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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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于眼球运动等生理因素,空间平均辐亮度是在指定接收角内的辐亮度平均值(有时被称为“生 射亮度”)。由以下公式定义:

    L=dΦ/(dA,· coso· d2

    物理测量得到的光源发光元件的辐亮度。 注1:用于确定辐亮度的平均接收角应不大于1.5mrad。 主2:国际单位制:瓦每平方米球面度(W·m sr) 注3:此定义不同于空间平均辐亮度(见3.32),是投影仪的光源信息中一个有用的值(见5.7.3)。空间平均辐亮度 是基于生理因素定义的,给定的接收角应如表1或表2中的值。而光源的真实辐亮度应在一个小角度上平均 才会更准确,且允许的最大平均接收角为1.5mrad

    白砂糖标准无意观看unintentionalviewing 眼睛非有意接触到光辐射的情况

    17.52019/IEC62471

    4.2.1RG0/RG1投影仪

    典型的例子是传统的卤钨灯幻灯片、家用电影放映机或微型投影仪

    典型的例子是传统的卤钨灯幻灯片、家用电影放映机或微型投影仪。

    4.2.2RG2投影仪

    4.2.3RG3投影仪

    在电影院或剧院使用的高亮度投影系统可能是RG3投影仪。应用于专业舞台,研讨会和其他大 动的租赁投影仪也可能是RG3投影仪

    需要注意的是,IEC62471当前版本的危险类别分类主要应用于灯。但是,投影仪制造商有责任 最终产品,他们可能只有有限的测试能力和测试条件,并且可能需要依赖灯制造商提供的灯的数 比,在5.7中提供了关于投影仪系统制造商,如何及何时可以依赖灯制造商提供的数据的指导

    4.4评价依据(背景)

    标准测量条件应考虑发射光谱,并依据不同的危害,采用辐照度或空间平均辐亮度来确定对眼 或皮肤的危害。测量条件与潜在危险的曝露条件及潜在的直视条件有关,并考虑到眼睛的生理 如适应性,瞳孔大小和厌恶反应

    5.2投影仪的测量条件

    不可调焦的固定焦 应调整到辐亮度与可达发射限值的最高比率 具有可替换镜头系统的投影仪,应在投 2.0或更高的情况下进行测试

    可达发射应在沿光束轴线朝着光源,自人可最接近处起1m距离的位置进行测量(参见附录D)

    5.3表观光源的位置和尺寸、对向角的计算

    分中,表观光源位置的为投影仪镜头出瞳的位 经是用半高全宽(FWHM)定义的(见图4)。

    17.52019/IEC62471

    如果出瞳被辐照度模式(闪炼)完全充满,出瞳的外径可用于确定测量距离下的对向角α(参见除 录C)。 视网膜热危害的可达发射限值取决于表观光源对向角α(见3.4)。表观光源的对向角是用观察者 到表观光源的距离计算的。如果辐亮度(可达发射与视网膜热危害可达发射限值进行比较)是由 11mrad的接收角进行平均来确定的,则确定可达发射限值的最小α是11mrad。如果辐照度是日 5mrad接收角进行平均来确定的(如脉冲发射),则确定可达发射限值的α的最小值应不小于5mrad。 长方形光源的对向角由光源的最大和最小角度尺寸的算术平均值决定。例如,一个长20mm,直 径10mm的管状光源,在垂直于灯轴方向l=1m的观察距离处的对向角将由平均直径Z决定: Z=(20+10)/2=15 mm(0.015 m)。 因此, α=Z/l=0.015/1=0.015 rad。 任何大于αmax的角度应被限定为αmax,任何小于αmin的角度应限定为αmin,这一规定优先于算术平 均值。 注:在本部分中,αmin是0.0015rad

    5.4辐照度测量特定孔径

    辐照度的测量应包括光束截面内辐照度最高的区域。假定白场图像中光束的辐照度分布均匀(恒 定的辐照度剖面)的条件下,平均辐照度的孔径光阑直径就不是关键性的因素。此时采用更大的孔径光 阑可以提高信噪比。典型的输入光学器件的直径是20mm,但只要确保辐照度剖面分布均匀,就可以 使用直径最大为50mm的孔径光阑

    如果限值是辐亮度或与可达辐射相比的辐亮度剂量(空间平均辐亮度),则光源的辐亮度数据应由 没射器的焦距和5.2.1规定的投射比的设置决定。连续发光的视场(辐亮度探测器的平均接收角)见 表1.脉冲发光的视场见表2。需确定产生最大空间辐亮度(热点)的光源区域

    表1测量准则连续发光的视场(接收角)

    表2测量准则脉冲发光的视场(接收角

    当输出持续时间大于0.25s,且峰值辐功率不高于平均辐射功率1.5倍时,不需要用到5.6.2中定 义的脉冲准则。在这种情况下,视网膜热危害的可达发射被确定为平均辐亮度(平均时间超过0.25s), 千且与表3中规定的视网膜热危害的连续光辐射限值进行比较

    表3连续发光灯和灯系统危险类别的可达发射限值(AEL

    17.52019/IEC62471

    表4与危险类别和危害相关的时间基准

    表5视网膜热辐射限值基准

    将平均辐照度或平均辐亮度与表3中的AEL值(与危险类别和各自的限值相关的平均时间基准, 见表4)进行比较

    5.6.2.3视网膜热危害限值

    对于脉冲发光的投影仪,分类的准则应适用于对单个脉冲或任何脉冲组的最严格的要求, 下面的准则适用于脉冲发光的一般情况。 一般情况下,适用两个准则,并且可达发射不应超过a)和b)两个准则中的任一个的可达发射限值, 下: a 比较平均辐亮度与表5的AEL值: ·规则的脉冲串(恒定脉冲参数),平均时间基准为0.25S; 。不规则脉冲,为了分析脉冲串,平均发射持续时间短于或等于0.25s。 b)比较每个脉冲的峰值辐亮度与表5的AEL值。AEL值应乘以表6的系数Cs。 脉冲持续时间(见3.27)被定义为:t,=D/Lpeak。 计算AEL时所用的α值的定义如表6所示

    表6用于AEL计算的C.和α值

    表7脉冲持续时间相关值α

    5.6.3光谱加权函数

    平估视网膜危害的光谱加权函数在表8中给出。 评估紫外危害的光谱加权函数在IEC62471给出

    表8评估视网膜危害的光谱加权函数B(2)和R(2)

    ~表8来自于ICNIRP2013,且不同于IEC62471:20

    5.7灯具制造商的应用信息

    在特定条件下,单个灯的评估结果可直接传递到灯系统或灯具,此时危险类别保持不变或降低(通 过滤光器等)。然而,作为投影仪的一般规则,投影光学元器件被用作初始光源的放大镜。因此,可以增 加参考距离处的光源尺寸,且在参考距离下光源的辐照度也将增加。如果灯的辐亮度是在一个给定的 接收角内的平均值,并且该接收角完全覆盖此灯,则投影仪的平均辐亮度也会增加(应谨慎使用亮度守 恒定律)。

    5.7.2以辐照度或曝辐射量给出的限值

    在IEC62471中,光谱范围为200nm~400nm和780nm~3000nm的曝辐限值是以辐照度或曝 辐射量给出的,灯的测量结果不能简单地直接传递到投影仪系统,而是需要通过投影光学器件来分析滤 光和汇聚度以确定系统的危险类别, 在基于辐照度或曝辐射量准则的分类中,附加的光学元件会改变光源的辐照度(即可能有显著影 响)。

    5.7.3以辐亮度或辐亮度剂量给出的限值

    如果IEC62471中的发射限值以空间平均辐亮度或空间平均辐亮度剂量的方式给出,则应谨慎使 用辐亮度守恒定律。也就是说,光源(如弧光灯,单颗LED等)的真实辐亮度低于指定的辐亮度水平(每 个危险类别),最终的灯系统(或LED阵列)也不可能超过可达发射限值。真实光源辐亮度会被孔径和 传输损耗所降低,不会增加裸灯的辐亮度。IEC62471需要测量空间平均辐亮度,其结果是视场和光源 区域之间的关系。如用于表征单个元件,可能会被投影光学元件所改变。因此,如果灯小于平均接收角 (视场),或者如果它具有辐亮度热点,则由于投影光学元件的作用,会显著增加灯的平均辐亮度,

    对于RG3产品,危害距离在每个投射比的最大发射功率下测定。 对于可替换镜头,应提供最大可预见的危害距离。 危害距离的基础是假定曝光持续时间为0.25s的视网膜热危害可达发射限值(参见表3和表 的单位是弧度。更多信息参见附录E

    6.3安全功能"软启动

    应控制开机后RG2 时后1s

    6.4.1投影警告信息

    在系统启动过程中,使用视觉或听觉信号可以减少曝露在潜在危害中的风险。此外,警告文本和 或图形可以投影到屏幕上。投影警告可能包括“不要凝视光束”类似的文字。表明危害距离也可能是对 用户有用的指导。 示例:“不要把眼睛直接曝露在距离投影仪镜头短于危害距离的投影光束中”。

    6.4.2通过传感器系统降低功率

    17.52019/IEC62471

    检测危险区域内人体或物体位置的传感器已非常广泛地应用于工厂自动化领域。如果这种设备 星够高的可靠性,那么当工作人员或反射物体进入危险区域时,设备的输出功率将会自动降低。则 人为这种保护系统能够有效降低有害光辐射的风险

    6.5.2RGO投影仪

    RGO投影仪对于一般使用来说是安全的 投影仪产品不需要额外标识

    6.5.3RG1投影仪

    品上使用"RG1”标识(参

    图5RG1标识(可选)

    6.5.4RG2投影仪

    产品上应贴有类似于如下所示的标识: “警示,不要凝视光束,RG2”(参见图6)

    RG2警示标志应放在靠近光圈的地方, ,可直接打印或雕刻在产品上

    RG2警示标志应放在靠近光圈的地方,可直接打印或雕刻在产品上。

    6.5.5RG3投影仪

    图8RG2警示图形示例

    产品上应贴有类似于如下所示的标识: “警告!请勿直视光束。眼睛不要直接曝露在光束中。RG3危害距离:参见用户手册”(参见图

    17.52019/IEC62471

    图10光辐射警告标志

    图11“不得在家庭使用”标志

    制造商应根据产品的危险类别提供详尽的用户信息。 用户信息应包括投影仪的危险类别,任何必要的预防措施以及RG3产品的危害距离(如适用)。危 类别应在用户手册中说明,并附有本标准的名称和版本。 应详尽描述正常的预期使用和安全说明。如果需要,应在用户手册中注明培训和安装要求(例如限 制区域要求)。 注:关于职业安全与健康(OSH)和/或事件安全的国家立法,可能包含额外或不同的要求。 制造商应提供RG3产品在不同光学特性(即变焦特性、可替换镜头系统)下的危害距离如何变化的 信息。 如果投影机上可以使用可替换镜头系统,则应在用户手册(参见6.7)中列出适当范围内的光束整形 器所对应的,所有合理可预见的最坏情况下的危险距离。这些值可以显示在一个图表或表格中,并且可 以基于计算(参见附录D)。 对各危险类别的具体信息的解释参见表10

    6.6.2用户可进入区域的评估

    标识或标志足以警告人们不要近距离凝视产品。 然而,对于危害距离大于1m的RG3产品进行瞬间直接观察时(假设曝辐持续时间为0.25s),应 保护位于危害距离内的可进入区域的人员,免受潜在的危害。除警告标识外,还需要进一步要求RG3 投影仪避免这种风险。 RG3系统的可进入区域的用户安全要求在6.6.3.5中进行了定义

    6.6.3用户信息(用户手

    用户手册中的用户信息如表10所示。

    表10用户手册中的用户信息

    6.6.3.2RGO投影仪

    一般情况下使用RGO投影仪是安全的。 投影仪产品无需特殊信息

    6.6.3.3RG1投影仪

    6.6.3.4RG2投影仪

    用户丰册和产 与任何明亮的光源相同,请勿凝视直射光束,RG2GB/T30117.5一2019”

    6.6.3.5RG3 投影仪

    应提供危险类别和与投射比相关的危害距离信息。 用户信息应标明用户应了解的危险,并依据标识和用户信息指出的危害距离所需采取的保护措施 安装方法、屏障、探测系统或其他适用的控制措施,都应防止眼睛在危害距离内遭受辐射危害。 例如,影院投影仪的危害距离大于1m,并且可能将光束发射到有人的不受控区域,除非光束至少 在地平面2m以上,否则应按照“投影仪固定安装”的要求进行定位,确保危害距离不会延伸到观众区 或。在非影院环境中,行为自由是合理可预见的。最小分离高度应大于或等于3m以防止潜在的曝辐 射风险(如在危害距离内一个人坐在另一个人的肩膀上)。可以通过将投影仪安装在天花板上或通过使 用物理屏障来实现足够大的分离高度。 用户手册和产品信息呈现应像以下文本或类似文本: ·“不允许直接曝露于光束中,RG3GB/T30117.5一2019”; ·“操作者应控制危害距离内接触到光束,或把产品安装在一定高度防止操作者的眼晴曝露于危 害距离内”

    6.6.4维护相关的用户信息

    更换灯泡的说明应清楚地指出存在的风险和正确的步骤。对于RG3投影仪的维护,只有经过按 川的RG3产品服务人员才能执行这些任务

    对于合理可预见的误用、故障和危害失效模式,应在用户手册中给出安全操作规程和警告。详细的 维护程序应包括安全操作的明确说明

    如果投影仪配置了一个可拆卸的“光学整形系统”(投影镜头),应详述镜头的光学规格和危害距离 信息。 若可替换的光学元件的危险类别是在2.0的投射比下得到的,则投射比高于2.0的镜头的危害距离 可能超过1m。那么,如果有可拆卸的投射比高于2.0的光束整形器用于产品上,则更高的投射比会导 改危险距离超过1m(参见附录D)此时6.7.2中规定的标识应体现在产品上并包含在用户手册中。 投影仪变成RG3时只能供专业人士使用,不能供消费者使用

    “当安装投射比大于×××(每台投影仪的唯一值)的可替换镜头时锅炉标准规范范本,本投影仪会成为RG3产品 操作前请参阅用户手册镜头清单和危害距离。投影仪和镜头的这种组合仅供专业人士使用,不供消费 者使用” 即使原来的危险类别为RG1或RGO,也应将此警告作为标识提供。 标识可从如图12、图13或图14中进行选择

    图12带RG3警示的RG2标识

    图13带RG3警示的RG2警示标识

    6.7.3可替换镜头上的标记

    14带RG3警示的RC

    应在可替换镜头上标注“投射比范围”或“型号”等相关参数,以便用户在安装后仍能从外部识别参 数名称和数值, 可直接打印或雕刻在产品上。 如果没有显示标记暖通标准规范范本,制造商应将投影仪设计成在屏幕上显示6.7.2中提到的危害信息。该信息应 在预计开始时通过低于RG3的曝辐水平发射给出,直至通过人工操作结束

    6.7.4投影仪使用手册中的用户信息

    由于眼球运动等生理因素,空间平均辐亮度是在指定接收角内的辐亮度平均值(有时被称为“生 射亮度”)。由以下公式定义:

    L=dΦ/(dA,· coso· d2

    物理测量得到的光源发光元件的辐亮度。 注1:用于确定辐亮度的平均接收角应不大于1.5mrad。 主2:国际单位制:瓦每平方米球面度(W·m sr) 注3:此定义不同于空间平均辐亮度(见3.32),是投影仪的光源信息中一个有用的值(见5.7.3)。空间平均辐亮度 是基于生理因素定义的,给定的接收角应如表1或表2中的值。而光源的真实辐亮度应在一个小角度上平均 才会更准确,且允许的最大平均接收角为1.5mrad

    信息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范本无意观看unintentionalviewing 眼睛非有意接触到光辐射的情况

    17.52019/IEC62471

    4.2.1RG0/RG1投影仪

    典型的例子是传统的卤钨灯幻灯片、家用电影放映机或微型投影仪

    典型的例子是传统的卤钨灯幻灯片、家用电影放映机或微型投影仪。

    4.2.2RG2投影仪

    4.2.3RG3投影仪

    在电影院或剧院使用的高亮度投影系统可能是RG3投影仪。应用于专业舞台,研讨会和其他大 动的租赁投影仪也可能是RG3投影仪

    需要注意的是,IEC62471当前版本的危险类别分类主要应用于灯。但是,投影仪制造商有责任 最终产品,他们可能只有有限的测试能力和测试条件,并且可能需要依赖灯制造商提供的灯的数 比,在5.7中提供了关于投影仪系统制造商,如何及何时可以依赖灯制造商提供的数据的指导

    4.4评价依据(背景)

    标准测量条件应考虑发射光谱,并依据不同的危害,采用辐照度或空间平均辐亮度来确定对眼 或皮肤的危害。测量条件与潜在危险的曝露条件及潜在的直视条件有关,并考虑到眼睛的生理 如适应性,瞳孔大小和厌恶反应

    5.2投影仪的测量条件

    不可调焦的固定焦 应调整到辐亮度与可达发射限值的最高比率 具有可替换镜头系统的投影仪,应在投 2.0或更高的情况下进行测试

    可达发射应在沿光束轴线朝着光源,自人可最接近处起1m距离的位置进行测量(参见附录D)

    5.3表观光源的位置和尺寸、对向角的计算

    分中,表观光源位置的为投影仪镜头出瞳的位 经是用半高全宽(FWHM)定义的(见图4)。

    17.52019/IEC62471

    如果出瞳被辐照度模式(闪炼)完全充满,出瞳的外径可用于确定测量距离下的对向角α(参见除 录C)。 视网膜热危害的可达发射限值取决于表观光源对向角α(见3.4)。表观光源的对向角是用观察者 到表观光源的距离计算的。如果辐亮度(可达发射与视网膜热危害可达发射限值进行比较)是由 11mrad的接收角进行平均来确定的,则确定可达发射限值的最小α是11mrad。如果辐照度是日 5mrad接收角进行平均来确定的(如脉冲发射),则确定可达发射限值的α的最小值应不小于5mrad。 长方形光源的对向角由光源的最大和最小角度尺寸的算术平均值决定。例如,一个长20mm,直 径10mm的管状光源,在垂直于灯轴方向l=1m的观察距离处的对向角将由平均直径Z决定: Z=(20+10)/2=15 mm(0.015 m)。 因此, α=Z/l=0.015/1=0.015 rad。 任何大于αmax的角度应被限定为αmax,任何小于αmin的角度应限定为αmin,这一规定优先于算术平 均值。 注:在本部分中,αmin是0.0015rad

    5.4辐照度测量特定孔径

    辐照度的测量应包括光束截面内辐照度最高的区域。假定白场图像中光束的辐照度分布均匀(恒 定的辐照度剖面)的条件下,平均辐照度的孔径光阑直径就不是关键性的因素。此时采用更大的孔径光 阑可以提高信噪比。典型的输入光学器件的直径是20mm,但只要确保辐照度剖面分布均匀,就可以 使用直径最大为50mm的孔径光阑

    如果限值是辐亮度或与可达辐射相比的辐亮度剂量(空间平均辐亮度),则光源的辐亮度数据应由 没射器的焦距和5.2.1规定的投射比的设置决定。连续发光的视场(辐亮度探测器的平均接收角)见 表1.脉冲发光的视场见表2。需确定产生最大空间辐亮度(热点)的光源区域

    表1测量准则连续发光的视场(接收角)

    表2测量准则脉冲发光的视场(接收角

    当输出持续时间大于0.25s,且峰值辐功率不高于平均辐射功率1.5倍时,不需要用到5.6.2中定 义的脉冲准则。在这种情况下,视网膜热危害的可达发射被确定为平均辐亮度(平均时间超过0.25s), 千且与表3中规定的视网膜热危害的连续光辐射限值进行比较

    表3连续发光灯和灯系统危险类别的可达发射限值(AEL

    17.52019/IEC62471

    表4与危险类别和危害相关的时间基准

    表5视网膜热辐射限值基准

    将平均辐照度或平均辐亮度与表3中的AEL值(与危险类别和各自的限值相关的平均时间基准, 见表4)进行比较

    5.6.2.3视网膜热危害限值

    对于脉冲发光的投影仪,分类的准则应适用于对单个脉冲或任何脉冲组的最严格的要求, 下面的准则适用于脉冲发光的一般情况。 一般情况下,适用两个准则,并且可达发射不应超过a)和b)两个准则中的任一个的可达发射限值, 下: a 比较平均辐亮度与表5的AEL值: ·规则的脉冲串(恒定脉冲参数),平均时间基准为0.25S; 。不规则脉冲,为了分析脉冲串,平均发射持续时间短于或等于0.25s。 b)比较每个脉冲的峰值辐亮度与表5的AEL值。AEL值应乘以表6的系数Cs。 脉冲持续时间(见3.27)被定义为:t,=D/Lpeak。 计算AEL时所用的α值的定义如表6所示

    表6用于AEL计算的C.和α值

    表7脉冲持续时间相关值α

    5.6.3光谱加权函数

    平估视网膜危害的光谱加权函数在表8中给出。 评估紫外危害的光谱加权函数在IEC62471给出

    表8评估视网膜危害的光谱加权函数B(2)和R(2)

    ~表8来自于ICNIRP2013,且不同于IEC62471:20

    5.7灯具制造商的应用信息

    在特定条件下,单个灯的评估结果可直接传递到灯系统或灯具,此时危险类别保持不变或降低(通 过滤光器等)。然而,作为投影仪的一般规则,投影光学元器件被用作初始光源的放大镜。因此,可以增 加参考距离处的光源尺寸,且在参考距离下光源的辐照度也将增加。如果灯的辐亮度是在一个给定的 接收角内的平均值,并且该接收角完全覆盖此灯,则投影仪的平均辐亮度也会增加(应谨慎使用亮度守 恒定律)。

    5.7.2以辐照度或曝辐射量给出的限值

    在IEC62471中,光谱范围为200nm~400nm和780nm~3000nm的曝辐限值是以辐照度或曝 辐射量给出的,灯的测量结果不能简单地直接传递到投影仪系统,而是需要通过投影光学器件来分析滤 光和汇聚度以确定系统的危险类别, 在基于辐照度或曝辐射量准则的分类中,附加的光学元件会改变光源的辐照度(即可能有显著影 响)。

    5.7.3以辐亮度或辐亮度剂量给出的限值

    如果IEC62471中的发射限值以空间平均辐亮度或空间平均辐亮度剂量的方式给出,则应谨慎使 用辐亮度守恒定律。也就是说,光源(如弧光灯,单颗LED等)的真实辐亮度低于指定的辐亮度水平(每 个危险类别),最终的灯系统(或LED阵列)也不可能超过可达发射限值。真实光源辐亮度会被孔径和 传输损耗所降低,不会增加裸灯的辐亮度。IEC62471需要测量空间平均辐亮度,其结果是视场和光源 区域之间的关系。如用于表征单个元件,可能会被投影光学元件所改变。因此,如果灯小于平均接收角 (视场),或者如果它具有辐亮度热点,则由于投影光学元件的作用,会显著增加灯的平均辐亮度,

    对于RG3产品,危害距离在每个投射比的最大发射功率下测定。 对于可替换镜头,应提供最大可预见的危害距离。 危害距离的基础是假定曝光持续时间为0.25s的视网膜热危害可达发射限值(参见表3和表 的单位是弧度。更多信息参见附录E

    6.3安全功能"软启动

    应控制开机后RG2 时后1s

    6.4.1投影警告信息

    在系统启动过程中,使用视觉或听觉信号可以减少曝露在潜在危害中的风险。此外,警告文本和 或图形可以投影到屏幕上。投影警告可能包括“不要凝视光束”类似的文字。表明危害距离也可能是对 用户有用的指导。 示例:“不要把眼睛直接曝露在距离投影仪镜头短于危害距离的投影光束中”。

    6.4.2通过传感器系统降低功率

    17.52019/IEC62471

    检测危险区域内人体或物体位置的传感器已非常广泛地应用于工厂自动化领域。如果这种设备 星够高的可靠性,那么当工作人员或反射物体进入危险区域时,设备的输出功率将会自动降低。则 人为这种保护系统能够有效降低有害光辐射的风险

    6.5.2RGO投影仪

    RGO投影仪对于一般使用来说是安全的 投影仪产品不需要额外标识

    6.5.3RG1投影仪

    品上使用"RG1”标识(参

    图5RG1标识(可选)

    6.5.4RG2投影仪

    产品上应贴有类似于如下所示的标识: “警示,不要凝视光束,RG2”(参见图6)

    RG2警示标志应放在靠近光圈的地方, ,可直接打印或雕刻在产品上

    RG2警示标志应放在靠近光圈的地方,可直接打印或雕刻在产品上。

    6.5.5RG3投影仪

    图8RG2警示图形示例

    产品上应贴有类似于如下所示的标识: “警告!请勿直视光束。眼睛不要直接曝露在光束中。RG3危害距离:参见用户手册”(参见图

    17.52019/IEC62471

    图10光辐射警告标志

    图11“不得在家庭使用”标志

    制造商应根据产品的危险类别提供详尽的用户信息。 用户信息应包括投影仪的危险类别,任何必要的预防措施以及RG3产品的危害距离(如适用)。危 类别应在用户手册中说明,并附有本标准的名称和版本。 应详尽描述正常的预期使用和安全说明。如果需要,应在用户手册中注明培训和安装要求(例如限 制区域要求)。 注:关于职业安全与健康(OSH)和/或事件安全的国家立法,可能包含额外或不同的要求。 制造商应提供RG3产品在不同光学特性(即变焦特性、可替换镜头系统)下的危害距离如何变化的 信息。 如果投影机上可以使用可替换镜头系统,则应在用户手册(参见6.7)中列出适当范围内的光束整形 器所对应的,所有合理可预见的最坏情况下的危险距离。这些值可以显示在一个图表或表格中,并且可 以基于计算(参见附录D)。 对各危险类别的具体信息的解释参见表10

    6.6.2用户可进入区域的评估

    标识或标志足以警告人们不要近距离凝视产品。 然而,对于危害距离大于1m的RG3产品进行瞬间直接观察时(假设曝辐持续时间为0.25s),应 保护位于危害距离内的可进入区域的人员,免受潜在的危害。除警告标识外,还需要进一步要求RG3 投影仪避免这种风险。 RG3系统的可进入区域的用户安全要求在6.6.3.5中进行了定义

    6.6.3用户信息(用户手

    用户手册中的用户信息如表10所示。

    表10用户手册中的用户信息

    6.6.3.2RGO投影仪

    一般情况下使用RGO投影仪是安全的。 投影仪产品无需特殊信息

    6.6.3.3RG1投影仪

    6.6.3.4RG2投影仪

    用户丰册和产 与任何明亮的光源相同,请勿凝视直射光束,RG2GB/T30117.5一2019”

    6.6.3.5RG3 投影仪

    应提供危险类别和与投射比相关的危害距离信息。 用户信息应标明用户应了解的危险,并依据标识和用户信息指出的危害距离所需采取的保护措施 安装方法、屏障、探测系统或其他适用的控制措施,都应防止眼睛在危害距离内遭受辐射危害。 例如,影院投影仪的危害距离大于1m,并且可能将光束发射到有人的不受控区域,除非光束至少 在地平面2m以上,否则应按照“投影仪固定安装”的要求进行定位,确保危害距离不会延伸到观众区 或。在非影院环境中,行为自由是合理可预见的。最小分离高度应大于或等于3m以防止潜在的曝辐 射风险(如在危害距离内一个人坐在另一个人的肩膀上)。可以通过将投影仪安装在天花板上或通过使 用物理屏障来实现足够大的分离高度。 用户手册和产品信息呈现应像以下文本或类似文本: ·“不允许直接曝露于光束中,RG3GB/T30117.5一2019”; ·“操作者应控制危害距离内接触到光束,或把产品安装在一定高度防止操作者的眼晴曝露于危 害距离内”

    6.6.4维护相关的用户信息

    更换灯泡的说明应清楚地指出存在的风险和正确的步骤。对于RG3投影仪的维护,只有经过按 川的RG3产品服务人员才能执行这些任务

    对于合理可预见的误用、故障和危害失效模式,应在用户手册中给出安全操作规程和警告。详细的 维护程序应包括安全操作的明确说明

    如果投影仪配置了一个可拆卸的“光学整形系统”(投影镜头),应详述镜头的光学规格和危害距离 信息。 若可替换的光学元件的危险类别是在2.0的投射比下得到的,则投射比高于2.0的镜头的危害距离 可能超过1m。那么,如果有可拆卸的投射比高于2.0的光束整形器用于产品上,则更高的投射比会导 改危险距离超过1m(参见附录D)此时6.7.2中规定的标识应体现在产品上并包含在用户手册中。 投影仪变成RG3时只能供专业人士使用,不能供消费者使用

    “当安装投射比大于×××(每台投影仪的唯一值)的可替换镜头时,本投影仪会成为RG3产品 操作前请参阅用户手册镜头清单和危害距离。投影仪和镜头的这种组合仅供专业人士使用园林绿化标准规范范本,不供消费 者使用” 即使原来的危险类别为RG1或RGO,也应将此警告作为标识提供。 标识可从如图12、图13或图14中进行选择

    图12带RG3警示的RG2标识

    图13带RG3警示的RG2警示标识

    6.7.3可替换镜头上的标记

    14带RG3警示的RC

    应在可替换镜头上标注“投射比范围”或“型号”等相关参数管道标准,以便用户在安装后仍能从外部识别参 数名称和数值, 可直接打印或雕刻在产品上。 如果没有显示标记,制造商应将投影仪设计成在屏幕上显示6.7.2中提到的危害信息。该信息应 在预计开始时通过低于RG3的曝辐水平发射给出,直至通过人工操作结束

    6.7.4投影仪使用手册中的用户信息

    由于眼球运动等生理因素,空间平均辐亮度是在指定接收角内的辐亮度平均值(有时被称为“生 射亮度”)。由以下公式定义:

    L=dΦ/(dA,· coso· d2

    物理测量得到的光源发光元件的辐亮度。 注1:用于确定辐亮度的平均接收角应不大于1.5mrad。 主2:国际单位制:瓦每平方米球面度(W·m sr) 注3:此定义不同于空间平均辐亮度(见3.32)建筑安全管理,是投影仪的光源信息中一个有用的值(见5.7.3)。空间平均辐亮度 是基于生理因素定义的,给定的接收角应如表1或表2中的值。而光源的真实辐亮度应在一个小角度上平均 才会更准确,且允许的最大平均接收角为1.5mrad

    无意观看unintentionalviewing 眼睛非有意接触到光辐射的情况

    17.52019/IEC62471

    4.2.1RG0/RG1投影仪

    典型的例子是传统的卤钨灯幻灯片、家用电影放映机或微型投影仪

    典型的例子是传统的卤钨灯幻灯片、家用电影放映机或微型投影仪。

    4.2.2RG2投影仪

    4.2.3RG3投影仪

    在电影院或剧院使用的高亮度投影系统可能是RG3投影仪。应用于专业舞台,研讨会和其他大 动的租赁投影仪也可能是RG3投影仪

    需要注意的是,IEC62471当前版本的危险类别分类主要应用于灯。但是,投影仪制造商有责任 最终产品,他们可能只有有限的测试能力和测试条件,并且可能需要依赖灯制造商提供的灯的数 比,在5.7中提供了关于投影仪系统制造商,如何及何时可以依赖灯制造商提供的数据的指导

    4.4评价依据(背景)

    标准测量条件应考虑发射光谱,并依据不同的危害,采用辐照度或空间平均辐亮度来确定对眼 或皮肤的危害。测量条件与潜在危险的曝露条件及潜在的直视条件有关,并考虑到眼睛的生理 如适应性,瞳孔大小和厌恶反应

    5.2投影仪的测量条件

    不可调焦的固定焦 应调整到辐亮度与可达发射限值的最高比率 具有可替换镜头系统的投影仪,应在投 2.0或更高的情况下进行测试

    可达发射应在沿光束轴线朝着光源,自人可最接近处起1m距离的位置进行测量(参见附录D)

    5.3表观光源的位置和尺寸、对向角的计算

    分中,表观光源位置的为投影仪镜头出瞳的位 经是用半高全宽(FWHM)定义的(见图4)。

    17.52019/IEC62471

    如果出瞳被辐照度模式(闪炼)完全充满,出瞳的外径可用于确定测量距离下的对向角α(参见除 录C)。 视网膜热危害的可达发射限值取决于表观光源对向角α(见3.4)。表观光源的对向角是用观察者 到表观光源的距离计算的。如果辐亮度(可达发射与视网膜热危害可达发射限值进行比较)是由 11mrad的接收角进行平均来确定的,则确定可达发射限值的最小α是11mrad。如果辐照度是日 5mrad接收角进行平均来确定的(如脉冲发射),则确定可达发射限值的α的最小值应不小于5mrad。 长方形光源的对向角由光源的最大和最小角度尺寸的算术平均值决定。例如,一个长20mm,直 径10mm的管状光源,在垂直于灯轴方向l=1m的观察距离处的对向角将由平均直径Z决定: Z=(20+10)/2=15 mm(0.015 m)。 因此, α=Z/l=0.015/1=0.015 rad。 任何大于αmax的角度应被限定为αmax,任何小于αmin的角度应限定为αmin,这一规定优先于算术平 均值。 注:在本部分中,αmin是0.0015rad

    5.4辐照度测量特定孔径

    辐照度的测量应包括光束截面内辐照度最高的区域。假定白场图像中光束的辐照度分布均匀(恒 定的辐照度剖面)的条件下,平均辐照度的孔径光阑直径就不是关键性的因素。此时采用更大的孔径光 阑可以提高信噪比。典型的输入光学器件的直径是20mm,但只要确保辐照度剖面分布均匀,就可以 使用直径最大为50mm的孔径光阑

    如果限值是辐亮度或与可达辐射相比的辐亮度剂量(空间平均辐亮度),则光源的辐亮度数据应由 没射器的焦距和5.2.1规定的投射比的设置决定。连续发光的视场(辐亮度探测器的平均接收角)见 表1.脉冲发光的视场见表2。需确定产生最大空间辐亮度(热点)的光源区域

    表1测量准则连续发光的视场(接收角)

    表2测量准则脉冲发光的视场(接收角

    当输出持续时间大于0.25s,且峰值辐功率不高于平均辐射功率1.5倍时,不需要用到5.6.2中定 义的脉冲准则。在这种情况下,视网膜热危害的可达发射被确定为平均辐亮度(平均时间超过0.25s), 千且与表3中规定的视网膜热危害的连续光辐射限值进行比较

    表3连续发光灯和灯系统危险类别的可达发射限值(AEL

    17.52019/IEC62471

    表4与危险类别和危害相关的时间基准

    表5视网膜热辐射限值基准

    将平均辐照度或平均辐亮度与表3中的AEL值(与危险类别和各自的限值相关的平均时间基准, 见表4)进行比较

    5.6.2.3视网膜热危害限值

    对于脉冲发光的投影仪,分类的准则应适用于对单个脉冲或任何脉冲组的最严格的要求, 下面的准则适用于脉冲发光的一般情况。 一般情况下,适用两个准则,并且可达发射不应超过a)和b)两个准则中的任一个的可达发射限值, 下: a 比较平均辐亮度与表5的AEL值: ·规则的脉冲串(恒定脉冲参数),平均时间基准为0.25S; 。不规则脉冲,为了分析脉冲串,平均发射持续时间短于或等于0.25s。 b)比较每个脉冲的峰值辐亮度与表5的AEL值。AEL值应乘以表6的系数Cs。 脉冲持续时间(见3.27)被定义为:t,=D/Lpeak。 计算AEL时所用的α值的定义如表6所示

    表6用于AEL计算的C.和α值

    表7脉冲持续时间相关值α

    5.6.3光谱加权函数

    平估视网膜危害的光谱加权函数在表8中给出。 评估紫外危害的光谱加权函数在IEC62471给出

    表8评估视网膜危害的光谱加权函数B(2)和R(2)

    ~表8来自于ICNIRP2013,且不同于IEC62471:20

    5.7灯具制造商的应用信息

    在特定条件下,单个灯的评估结果可直接传递到灯系统或灯具,此时危险类别保持不变或降低(通 过滤光器等)。然而,作为投影仪的一般规则,投影光学元器件被用作初始光源的放大镜。因此,可以增 加参考距离处的光源尺寸,且在参考距离下光源的辐照度也将增加。如果灯的辐亮度是在一个给定的 接收角内的平均值,并且该接收角完全覆盖此灯,则投影仪的平均辐亮度也会增加(应谨慎使用亮度守 恒定律)。

    5.7.2以辐照度或曝辐射量给出的限值

    在IEC62471中,光谱范围为200nm~400nm和780nm~3000nm的曝辐限值是以辐照度或曝 辐射量给出的,灯的测量结果不能简单地直接传递到投影仪系统,而是需要通过投影光学器件来分析滤 光和汇聚度以确定系统的危险类别, 在基于辐照度或曝辐射量准则的分类中,附加的光学元件会改变光源的辐照度(即可能有显著影 响)。

    5.7.3以辐亮度或辐亮度剂量给出的限值

    如果IEC62471中的发射限值以空间平均辐亮度或空间平均辐亮度剂量的方式给出,则应谨慎使 用辐亮度守恒定律。也就是说,光源(如弧光灯,单颗LED等)的真实辐亮度低于指定的辐亮度水平(每 个危险类别),最终的灯系统(或LED阵列)也不可能超过可达发射限值。真实光源辐亮度会被孔径和 传输损耗所降低,不会增加裸灯的辐亮度。IEC62471需要测量空间平均辐亮度,其结果是视场和光源 区域之间的关系。如用于表征单个元件,可能会被投影光学元件所改变。因此,如果灯小于平均接收角 (视场),或者如果它具有辐亮度热点,则由于投影光学元件的作用,会显著增加灯的平均辐亮度,

    对于RG3产品,危害距离在每个投射比的最大发射功率下测定。 对于可替换镜头,应提供最大可预见的危害距离。 危害距离的基础是假定曝光持续时间为0.25s的视网膜热危害可达发射限值(参见表3和表 的单位是弧度。更多信息参见附录E

    6.3安全功能"软启动

    应控制开机后RG2 时后1s

    6.4.1投影警告信息

    在系统启动过程中,使用视觉或听觉信号可以减少曝露在潜在危害中的风险。此外,警告文本和 或图形可以投影到屏幕上。投影警告可能包括“不要凝视光束”类似的文字。表明危害距离也可能是对 用户有用的指导。 示例:“不要把眼睛直接曝露在距离投影仪镜头短于危害距离的投影光束中”。

    6.4.2通过传感器系统降低功率

    17.52019/IEC62471

    检测危险区域内人体或物体位置的传感器已非常广泛地应用于工厂自动化领域。如果这种设备 星够高的可靠性,那么当工作人员或反射物体进入危险区域时,设备的输出功率将会自动降低。则 人为这种保护系统能够有效降低有害光辐射的风险

    6.5.2RGO投影仪

    RGO投影仪对于一般使用来说是安全的 投影仪产品不需要额外标识

    6.5.3RG1投影仪

    品上使用"RG1”标识(参

    图5RG1标识(可选)

    6.5.4RG2投影仪

    产品上应贴有类似于如下所示的标识: “警示,不要凝视光束,RG2”(参见图6)

    RG2警示标志应放在靠近光圈的地方, ,可直接打印或雕刻在产品上

    RG2警示标志应放在靠近光圈的地方,可直接打印或雕刻在产品上。

    6.5.5RG3投影仪

    图8RG2警示图形示例

    产品上应贴有类似于如下所示的标识: “警告!请勿直视光束。眼睛不要直接曝露在光束中。RG3危害距离:参见用户手册”(参见图

    17.52019/IEC62471

    图10光辐射警告标志

    图11“不得在家庭使用”标志

    制造商应根据产品的危险类别提供详尽的用户信息。 用户信息应包括投影仪的危险类别,任何必要的预防措施以及RG3产品的危害距离(如适用)。危 类别应在用户手册中说明,并附有本标准的名称和版本。 应详尽描述正常的预期使用和安全说明。如果需要,应在用户手册中注明培训和安装要求(例如限 制区域要求)。 注:关于职业安全与健康(OSH)和/或事件安全的国家立法,可能包含额外或不同的要求。 制造商应提供RG3产品在不同光学特性(即变焦特性、可替换镜头系统)下的危害距离如何变化的 信息。 如果投影机上可以使用可替换镜头系统,则应在用户手册(参见6.7)中列出适当范围内的光束整形 器所对应的,所有合理可预见的最坏情况下的危险距离。这些值可以显示在一个图表或表格中,并且可 以基于计算(参见附录D)。 对各危险类别的具体信息的解释参见表10

    6.6.2用户可进入区域的评估

    标识或标志足以警告人们不要近距离凝视产品。 然而,对于危害距离大于1m的RG3产品进行瞬间直接观察时(假设曝辐持续时间为0.25s),应 保护位于危害距离内的可进入区域的人员,免受潜在的危害。除警告标识外,还需要进一步要求RG3 投影仪避免这种风险。 RG3系统的可进入区域的用户安全要求在6.6.3.5中进行了定义

    6.6.3用户信息(用户手

    用户手册中的用户信息如表10所示。

    表10用户手册中的用户信息

    6.6.3.2RGO投影仪

    一般情况下使用RGO投影仪是安全的。 投影仪产品无需特殊信息

    6.6.3.3RG1投影仪

    6.6.3.4RG2投影仪

    用户丰册和产 与任何明亮的光源相同,请勿凝视直射光束,RG2GB/T30117.5一2019”

    6.6.3.5RG3 投影仪

    应提供危险类别和与投射比相关的危害距离信息。 用户信息应标明用户应了解的危险,并依据标识和用户信息指出的危害距离所需采取的保护措施 安装方法、屏障、探测系统或其他适用的控制措施,都应防止眼睛在危害距离内遭受辐射危害。 例如,影院投影仪的危害距离大于1m,并且可能将光束发射到有人的不受控区域,除非光束至少 在地平面2m以上,否则应按照“投影仪固定安装”的要求进行定位,确保危害距离不会延伸到观众区 或。在非影院环境中,行为自由是合理可预见的。最小分离高度应大于或等于3m以防止潜在的曝辐 射风险(如在危害距离内一个人坐在另一个人的肩膀上)。可以通过将投影仪安装在天花板上或通过使 用物理屏障来实现足够大的分离高度。 用户手册和产品信息呈现应像以下文本或类似文本: ·“不允许直接曝露于光束中,RG3GB/T30117.5一2019”; ·“操作者应控制危害距离内接触到光束,或把产品安装在一定高度防止操作者的眼晴曝露于危 害距离内”

    6.6.4维护相关的用户信息

    更换灯泡的说明应清楚地指出存在的风险和正确的步骤。对于RG3投影仪的维护,只有经过按 川的RG3产品服务人员才能执行这些任务

    对于合理可预见的误用、故障和危害失效模式,应在用户手册中给出安全操作规程和警告。详细的 维护程序应包括安全操作的明确说明

    如果投影仪配置了一个可拆卸的“光学整形系统”(投影镜头),应详述镜头的光学规格和危害距离 信息。 若可替换的光学元件的危险类别是在2.0的投射比下得到的,则投射比高于2.0的镜头的危害距离 可能超过1m。那么,如果有可拆卸的投射比高于2.0的光束整形器用于产品上,则更高的投射比会导 改危险距离超过1m(参见附录D)此时6.7.2中规定的标识应体现在产品上并包含在用户手册中。 投影仪变成RG3时只能供专业人士使用,不能供消费者使用

    “当安装投射比大于×××(每台投影仪的唯一值)的可替换镜头时,本投影仪会成为RG3产品 操作前请参阅用户手册镜头清单和危害距离。投影仪和镜头的这种组合仅供专业人士使用厂房标准规范范本,不供消费 者使用” 即使原来的危险类别为RG1或RGO,也应将此警告作为标识提供。 标识可从如图12、图13或图14中进行选择

    图12带RG3警示的RG2标识

    图13带RG3警示的RG2警示标识

    6.7.3可替换镜头上的标记

    节能标准规范范本14带RG3警示的RC

    应在可替换镜头上标注“投射比范围”或“型号”等相关参数,以便用户在安装后仍能从外部识别参 数名称和数值, 可直接打印或雕刻在产品上。 如果没有显示标记,制造商应将投影仪设计成在屏幕上显示6.7.2中提到的危害信息。该信息应 在预计开始时通过低于RG3的曝辐水平发射给出,直至通过人工操作结束

    6.7.4投影仪使用手册中的用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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