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1897-2018 调度自动化机房设计与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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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一一主机房使用面积,m; F一一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台; N一一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5.2.3电源室的面积根据电源容量、承重等条件确定,宜为主机房面积的0.2~0.5倍。 6.2.4辅助区包括调试室、值班室、维护室、备品备件室等,总面积宜为主机房面积的0.51.5倍, 辅助区中的值班室应独立设置,调试室和维护室宜独立设置

    6.3.1自动化机房的设备布置应满足机房管理、人员操作和安全要求,应便于设备和物料运输、设备 教热、安装和维护。主机房、电源室、辅助区应相互独立, 6.3.2主机房应按照系统的安全需求、功能和特性划分区域进行管理,应根据调度自动化系统功能将 机房划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需要使用公用通信网(不包括因特网)、无线网络进行通信 时可另设安全接入区,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中的边界防护设备宜采用就高安全等级原则布置。区域与 区域间可采用物理隔断。具体要求如下: a)主机房生产控制大区部署调度自动化实时数据采集、智能电网调度控制等核心业务的系统设 备,以及电能量采集、调度计划等非实时控制系统设备:

    c)安全接入区部署公网通信终端和安全设备; d)主机房生产控制大区宜单独划域管理

    6.4.1机房应采用标准机柜,应按照信息系统等级保护要求配置屏蔽机柜。 5.4.2机房内面对面布置的机柜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2m;背对背布置的机柜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m;机房内机柜侧面距墙不应小于1m。当需要在机柜侧面和后面维修测试时焊接标准,机柜与机柜、机柜与墙 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2m。 6.4.3机房内成行排列的机柜,其长度超过6m时,两端应设有通道;两个通道之间的距离超过15m 时,两个通道之间应增加出口通道,通道的宽度不小于1m。 6.4.4机房内用于搬运设备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

    7.1.1机房主体结构宜采用大开间大跨度的柱网,应具有耐久、抗震、防火、防止不均匀沉陷等性能, 变形缝和伸缩缝不应穿过主机房。 7.1.2主机房应避开水源,应具有防止雨水通过机房屋顶和墙壁渗透的措施。与主机房无关的给排水 管道不应穿过主机房,与主机房相关的给排水管道应有可靠的防渗漏措施。机房精密空调系统给排水通 道应避免横穿机房。 7.1.3主机房的承重能力应满足设备的载荷要求,承重不低于8kN/m。 .1.4主机房结构应符合各种设备和管线的安装和维护要求,充分考虑综合布线系统进、出主机房场 地的走线通道、精密空调的进出水管布置。当管线需穿越楼层时,宜设置技术竖井。 7.1.5主机房净高应按机柜高度和通风要求确定,且不宜小于2.6m。门高应大于2.1m,门宽应大于 .5m,应保证自动化机房各类设备顺利进出机房和所在建筑物,机房外过道和用于搬运设备的电梯均应 满足相应要求。 7.1.6室内顶棚上安装的灯具、风口、火灾探测器及喷嘴等应协调布置,并应满足照明与消防的技术 要求。

    以上出口,并宜设于机房两端 7.2.2主机房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应自动关闭,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从机房内开启。走廊、 楼梯间应畅通并有明显的出口指示标志。 7.2.3主机房入口通道净高不低于2.5m,净宽不应小于1.5m。 7.2.4机房直接通往室外的通道门应安装挡板,挡板高度不低于50cm

    室内装修设计选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GB50222及本标准的规定。 机房装饰选用气密性好、不起尘、易清洁、变形小,保温、隔热、防火、防潮的材料,避免在 生各种干扰光线(反射光、眩光等)。 机房吊顶和墙面宜选用吸音、隔音材料,降低机房内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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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4机房区域顶面做防潮、防静电处理,机房区域顶板采用材质轻、防火、平整度好、便于拆装的 材料。 7.3.5机房的门应采用密封防火防盗门,主机房的门窗、墙壁、地(楼)面的构造和施工缝隙,均应 采取密闭措施。 7.3.6主机房不宜设置外窗,当主机房设有外窗时,应采用双层固定窗,并应有良好的气密性;不间 断电源系统的电池室不宜设置外窗,当设有外窗时,应避免阳光直射。 7.3.7机房地面应铺设防静电活动地板,活动地板应符合GB6650的要求。活动地板的高度应根据电 缆布线和空调送风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活动地板下空间只作为电缆布线使用时,地板高度不宜小于0.25m。活动地板下的地面材料应 平整、耐磨; b 活动地板下的空间既作为电缆布线,又作为空调静压箱时,地板高度不宜小于0.45m; 活动地板下的地面和四壁装饰应采用不起尘、不易积灰、易于清洁的材料。用活动地板下送风 方式时,地面应采取保温措施,

    7.4.1机房照明系统分为正常照明、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照明三种。市电断电时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 照明应自动正常开启。 7.4.2主机房一般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5001x;辅助区照度不应低于3001x。主要照明应采用无眩光 节能设备,灯具应采用分区、分组的控制措施。 7.4.3考虑照度均匀性和有效抑制眩光等因素。成排安装的灯具,光带应平直、整齐。工作区内一般 照明的均匀度(最低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不宜小于0.7。非工作区的照度不宜低于工作区平均照度的 1/5。 7.4.4灯具的位置和方向应根据机房设备的放置、机柜的排列方向来安排,适应人在机房内的操作。 7.4.5机房应设置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标志灯,应急照明应大于501x;紧急出口标志灯、疏散指示 灯照度应大于51x。

    7.5.1自动化机房防雷和接地设计应满足人身安全及设备运行的要求,设计应符合GB50057、GB50343 及本标准的规定。 7.5.2机房市电进线应采取防雷措施。市电供电电源宜采用分级防雷的措施:一级避雷器配置在UPS 进线前端;二级避雷器配置在自动化机房配电柜输入前端;三级避雷器配置在重要设备前端。 7.5.3时间同步装置馈线等引入机房的电气连接应配置防雷模块。 7.5.4主机房应设置等电位联结网格,等电位联结网格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90mm的铜带或120mm的 镀锌扁钢,网格四周应设置等电位联结带,并应通过等电位联结导体将等电位联结带按照就近、最短的 原则与接地汇流排、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等进行连接。 7.5.5机柜应配置接地铜排,其截面积不小于90mm,机柜接地铜排与等电位联结网格应采用截面积不 小于25mm的多股双色铜线连接。 7.5.6机柜柜体及设备接地线宜用多股双色铜导线与机柜接地铜排连接,其截面积应根据最大故障电 流确定,一般不小于6mm。接地线的连接应确保电气接触良好,连接点应进行防腐处理。 7.5.7机房保护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0.52。 7.5.8严禁机房接地汇集线、接地铜排等和接闪器引下线直接连接,严禁设备失地运行。

    7.6.1自动化机房宜采用正压防尘,减少室外尘埃进入机房内部,防尘应满足GB50174要求。 7.6.2机房内的空调及新风系统,应经初效、中效两级过滤。 7.6.3机房的吊顶内、地板下空气循环区域需进行防尘处理

    7.7.1主机房和辅助区的地板或地面应有静电泄放措施和接地构造,工作台面材料应采用导静电或静 电耗散材料,表面电阻或体积电阻应为2.5×10~1.0×10Q,其导电性能应长期稳定,且应具有防火、 环保、耐污耐磨性能。 7.7.2自动化机房内所有设备的可导电金属外壳、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等应进 行等电位联结并接地。 7.7.3静电接地的连接线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化学稳定性,宜采用焊接或压接,当采用导电胶与接 也导体粘接时,其接触面积不宜小于20cm。 7.7.4自动化机房内绝缘体的静电电压绝对值不应大于1kV

    1.1自动化主机房和电源室内的温度、相对湿度应满足设备的使用要求,温度控制在夏季22 C、冬季23℃±1℃,相对湿度控制在:40%~55%。 1.2自动化主机房和辅助区,在设备停机时测量的噪声值应小于60dB(A)

    8.2.1主机房空调系统的气流组织形式,应根据设备布置方式、布置密度、设备散热量以及室内风速、 防尘、噪声等要求,结合建筑条件综合确定。 8.2.2主机房机柜分布,宜采用“面对面、背对背”的布置,分离机房冷热通道。 8.2.3主机房宜采用活动地板下送风、上回风方式。必要时,可采用封闭冷热通道的方式,采用活动 地板下送风时,出口风速不应大于3m/s。对局部过热的区域,可采用局部送风方式或局部制冷方式。 8.2.4采用上送风方式,送风气流不宜直对机柜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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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持机房内的止压。机房与其他房间、走廊间的压差不小于5Pa 与室外静压差不小于10Pa

    8.4.2系统的新风量宜取下列三项中的最大值: a 室内总送风量的5%; b) 按工作人员每人40m/h; c) 维持室内正压所需风量。 8.4.3 自动化机房在冬季需送冷风时,可取室外新风作冷源。当室外空气质量不能满足机房空气质量 要求时,应采取过滤、降温、加湿或除湿等措施。 8.4.4新风系统应在进口设置防火阀,并与消防系统进行联动。新风管路在穿越不同防火分区时,加 装防火阀,新风口应避开排风口。

    8.5.1蓄电池室应配置独立的排风系统,通风装置应采用防爆式电动机,排风系统应与消防系统进行 联动,当消防系统气体喷放前将该保护区内的排风系统停机;待消防警报解除后,重新启动排风系统。 8.5.2排风管应选用非燃烧材料,管道上设置电动防烟防火阀,平时密闭,以保证平时机房处于密闭 微正压状态。

    9.1.1自动化机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9.1.2主机房、电源室宜设置管网式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的设置应满足GB50370要求, 辅助区宜设置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主机房、电源室和辅助区应单独配置洁净气体手提式气体灭火器。 灭火剂不应对自动化设备造成污渍损害。 9.1.3自动化机房应采用感烟、感温两种探测器的组合,应同时设置两组独立的火灾探测器,应符合GB 50116的有关规定,并应与火灾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联动。灭火系统控制器应在灭火设 备动作之前,联动控制关闭机房内的风门、风阀,并应停止空调和排风机、切断非消防电源等。 9.1.4机房内应设置警笛,机房门口上方应设置灭火显示灯,灭火系统释放气体前,具有15~30秒可 调的延时功能。 9.1.5灭火系统的控制箱(柜)应设置在机房外便于操作的地方,且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装置和手 动紧急停止按钮。

    9.2.1自动化机房存放记录介质应采用金属柜或其它能防火的容器。 9.2.2面积大于100m的主机房,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面积不大于100m的主机房,且机房内任 点至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可设置一个出口。 9.2.3机房与建筑内其它功能用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防火隔墙和1.5h的楼板隔开, 隔墙上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隔墙上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9.2.4自动化主机房和电源室应配置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定点放置并有明显标识。

    9.2.4自动化主机房和电源室应配置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定点放置并有明显标识

    10.1.1自动化机房供电系统应考虑机房设备扩展、开级的需求,预留备用容量。 0.1.2主机房宜设置专用市电配电柜,主要用于检修、调试和频率采集等供电,应配备浪涌保护器、 电源监测和报警等装置。频率采集的市电应采用两路来自不同变电站的线路供电。 10.1.3机房精密空调系统应单独供电,当精密空调使用市电综合配电柜供电时,应配置双路市电和 TS投切装置 10.1.4机房电源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导线截面积的选择应考虑负荷大小、电压损失、工作升温引起 的机械强度变化等因素,最大负荷下载流量应留有30%的余量。电源电缆不应有接头、断头、焊点。 10.1.5机房内根据业务需求应部署适量的检修和测试市电电源插座。

    10.2不间断电源系统

    10.2.1自动化机房的不间断电源系统(UPS)交流输入应采用两路来自不同变电站的线路供电,两路 电源电缆应敷设于两条完全独立的电缆沟(竖井)。 10.2.2电源室应配置市电输入配电柜、UPS输出配电柜,向主机房、辅助区值班室等场所提供两路供 电;配电柜内各级空开容量、参数设置应满足级差配合要求,电源故障时不应越级跳闸。 0.2.3UPS电源宜采用三进三出的机型,具备在线、离线、旁路等多种工作模式,支持多机并机、自 检、状态监视、报警等功能。 10.2.4UPS的容量应满足自动化设备增长的要求,不间断电源系统的基本容量可按式(3)计算。 E≥1.2P (3)

    E一一不间断电源系统的基本容量(不包含备份不间断电源系统设备)(kW/kVA); P一一电子信息设备的计算负荷(kW/kVA)。 10.2.5单机系统UPS的实际负荷率应小于额定输出功率的35%,多台并机系统实际负荷率应确保任何 一台UPS故障或维修退出时系统不过载。 0.2.6每套UPS宜配备1至2组蓄电池。蓄电池容量按照满负荷工作2小时后备时间配置,应选用长 寿命免维护蓄电池。UPS的蓄电池应放置在干燥、通风良好的电源室,环境温度保持在15℃~25℃之间。 10.2.7主机房内宜根据业务量需求配置综合配电柜和配电列头柜,或者配置滑动母排,应配备防雷保 器、电源监测和报警装置。配电列头柜、滑动母排由综合配电柜统一供电,对各个机柜提供双路UPS 电源,并预留备用输出回路。 10.2.8设备机柜内供电模块可采用智能PDU,各输出端口具备独立的隔离保护功能,可解列单台设备 的电源故障,同时实时监测设备负荷及柜内多点温湿度。 10.2.9机柜内应具有2路PDU分别由2路UPS电源供电,PDU不应串接或并接,机柜两路PDU可用颜 色区分。如柜内有重要设备是单路电源,应配置带STS(静态自动切换)功能的PDU,对其进行可靠供 电。 10.2.10机房内UPS用电负荷应均匀地分配在三相上,三相负荷不平衡度小于30%。

    10.3.1电源室分为UPS室、蓄电池室,部署UPS设备、配电设备、蓄电池。 10.3.2蓄电池室的地面应经过加固,承重不低于16kN/m,装修应采用阻燃材料,并应有良好的气密 生,应满足GB50174的要求。 10.3.3蓄电池室照明灯具应具备防爆功能,照度不应低于2001x,室内照明线应采用穿管暗敷,开 关、熔断器、插座等应安装在蓄电池室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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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5蓄电池组的布置要求如下 池宽度的1.5倍,最小不应小于0.8m:

    3.4 3.5 蓄电池组的布置要求如下: a 立放蓄电池组之间的走道净宽不应小于电池宽度的1.5倍,最小不应小于0.8m; b) 双层布置的蓄电池组,其上下两层之间的净空距离为电池总高度的1.2~1.5倍; 不同组的蓄电池组之间宜采用防爆阻燃隔离措施: d)蓄电池的安装应按照GB50172规定执行。

    11.1机房综合布线线缆芯数容量和长度应一次性敷设到位,并预留适当余量。外部进入自动化机房的 光缆及双绞线等应余配置,且分别从不同路由的电缆沟(竖井)敷设,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2机房综合布线可采用上走线、下走线两种方式,上走线方式桥架宜高出地板2.2m以上,下走线 方式地板应距离地面0.45m以上,新建机房宜采用上走线方式。 11.3综合布线应遵循强弱电分离原则,强弱电桥架应独立铺设,桥架之间至少距离0.5m,避免交叉 穿越,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相应的屏蔽措施。桥架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70%。 11.4线缆布放应顺直并固定在支架上,不应受外力的挤压和损伤。非屏蔽双绞线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 外径8倍;屏蔽双绞线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外径的6~10倍;光纤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外径的20倍。 11.5线缆槽内缆线布放应顺直,尽量不交叉,不得产生扭绞、打圈接头等现象;在缆线进出线槽部位 转弯处应绑扎固定,其水平部分缆线每间隔0.5~5m绑扎。垂直线槽布放缆线应在缆线的上端和每间 隔1.5m固定在缆线支架上。 11.6承担自动化业务的传输介质宜采用多模光缆、单模光缆或六类及以上等级的双绞线,传输介质各 组成部分的等级应保持一致。 11.7主机房每个安全区域内宜根据业务量配置适量配线列头柜。设备柜配置双绞线至本安全区域配线 列头柜,部分特殊设备柜可根据实际需求配置光纤、音频电缆、同轴电缆等。配线列头柜配置光纤和双 线至综合配线柜,综合配线柜配置光纤及双绞线与外部通信。 11.8不同安全区业务跳线可采用不同颜色的双绞线,机柜内应根据实际综合布线情况配置配线架、理 线架,条件允许时可配置电子配线架及智能布线管理系统。

    12.1.1自动化机房安全防范应满足GB50348、GB/T50314要求,机房所有出入口应配置门禁,门禁 电源应使用UPS输出电源。 2.1.2门禁具有联动功能,当发生突发性紧急事件时,能自动解除全部门禁。 2.1.3门禁系统的实时信息应纳入机房环境监控系统统一管理,具备记录、存贮、报警和查询功能, 每个出入口记录期限不应小于6个月

    12.2.1自动化机房所有出入口及机房内的主要通道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12.2.2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应考虑环境光照因素对监视图像的影响,主机房应24小时实时录像,其 他区域的视频监控设备可与门禁系统联动,进行非实时录像。

    2.2.3视频监控设备采集的实时信息应纳入机房环境监控系统统一管理,具备记录、存贮、报警和查 旬功能,录像存储60天以上

    12.3.1主机房和辅助区内有可能发生水患的部位应设置漏水检测和报警装置,应能实现“独立检测 独立报警、互不干扰”。 12.3.2漏水检测系统的分区可根据可能产生的漏水位置,每个位置可作为一个区域,也可根据检测对 象的重要性,重要的单独作为一个区域

    2.4.1自动化机房应部署环境监控系统,机房的精密空调、专用UPS、蓄电池和配电设备、机房各区 成温湿度、新风系统、漏水检测、视频监控、门禁系统等均应纳入环境监控系统,机房环境监控系统应 具有本地和远程报警功能: a 精密空调应实时监控空调的投入、制冷、加热、加湿、除湿状态信息及温度、相对湿度、传感 器故障、压缩机压力、加湿器水位、风量等报警信息; b 专用UPS应实时监控设备输入和输出功率、电压、频率、电流、功率因数、负荷率;电池输入 电压、电流、容量状态信息及并机状态、旁路供电状态、市电故障、不间断电源系统故障等报 警信息; c) 蓄电池应实时监控每一个蓄电池的电压、阻抗和故障信息,并监视蓄电池室环境温度和湿度: d) 配电设备应实时监控开关状态、电流、电压、有功功率、功率因数、谐波含量、三相负载率; e) 新风系统应实时监控运行状态、压差、新风温度、湿度、含尘浓度。 2.4.2机房环境温湿度检测设备的安装数量及安装位置应根据运行和控制要求确定,当机柜采用冷热 通道分离方式布置时,主机房的环境温度和露点温度应以冷通道的温度为准;当机柜未采用冷热通道分 离方式布置时,主机房的环境温度和露点温度应以机柜进风区域的温度为准。 2.4.3机房环境监控系统应具备扩展通信接口,可纳入自动化运行监测系统。

    12.5自动化系统运行监测

    12.5.1机房应部署自动化运行监测系统,实时监测自动化系统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运行状 兄;监测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关键应用、自动化系统之间的交互接口及与外部接口、系统应用中的 重要数据和告警信息等。备调自动化系统应同时纳入监测。 2.5.2运行监测系统应对机房设备告警信息及整体运行状态进行统计分析,应具有显示、记录、报警、 分析和查询功能。

    2.6.1自动化机房宣部署独立组网的KVM设备,实现对自动化机房服务器设备、安防设备、网络设备 的远程集中管控,KVM设备部署应符合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范 2.6.2配线列头柜部署KVM控制设备及显示终端,对机房内设备进行本地集中管控;在值班室、调试 室部署KVM远程终端,对机房内设备进行远程集中管控。 12.6.3KVM系统宜具备审计、记录、报警和查询功能。

    .7.1主机房、电源室应设有防小动物措施,用于承载弱电线缆、强电线缆的桥架端口与外部连 防火泥等密封保护,机房的孔、洞应用防火材料封堵

    12.7.2机房直接通往室外的通道门应安装防小动物挡板,挡板高度不低于50cm。防小动物挡板应易 拆卸,方便机房设备搬运。机房出入口应设置防鼠板,机房内部放置粘鼠板。 12.7.3机房内部可加装红外探测装置,安装在机房地板下方、线槽出入口、机房墙角边缘地带,联动 视频监控系统并告警。

    13.1自动化机房内的机柜、设备、线缆及其他设施均应采用统一规范的标识标签,见附录A。 13.2同一类型的标识标签应采用同一模版;同种类型设备标识标签应统一布置,要求平整、美观,不 应遮盖设备出厂标识。

    13.3标识标签应采用易清洁、

    3.4机柜类标识标签要求如下: a 机柜号标识标签应标注机柜编码信息,粘贴机柜左上角并保持统一水平,并且前后粘贴; b 设备卡标识标签应标注序号、位置、设备名称、重要级别等信息,放置于机柜门,保持统 水平; C) 配线架标识标签应标注本端、对端信息,粘贴于配线架端口正上方。 3.5设备类标识标标签要求如下: a) 同一机柜内设备标识标签宜处于同一垂直线上: b) 粘贴式设备标识标签应标注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所属系统、安全等级、IP地址、上线日期 等信息,粘贴于设备空白处,宜保持统一水平; C) 悬挂式设备标识标签应标注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所属系统、安全等级、IP地址、上线日期 等信息,宜悬挂于设备左上角的机柜架孔。 3.6线缆类标识标签要求如下: a) 弱电线缆标识标签应标注起始端、终止端等信息,粘贴于线缆头部5cm处; b) 强电电缆标识标签应标注编号、起始端、终止端、规格信息,悬挂于电缆近端子10cm处。跳 线类线缆(双绞线、光纤)标识标签应双面标注起始端、终止端、跳转路径信息,粘贴于线 缆头部5cm处; c 设备电源线标识标签应双面标注设备名、PDU信息,粘贴于设备电源线头部5cm处。 3.7其他设施标识标签要求如下: a 自动化主机房应有醒目的各类空间环境标识,应带有国家电网公司LOGO,粘贴于对应位置。 其中机房安全出口、灭火器警示必须标示; b) 强电走线架标识标签粘贴于强电走线架,弱电走线架标识标签粘贴于弱电走线架,在强电走 线架、弱电走线架标上要有明显的标识标签进行区分,并且每间隔2m~3m重复标示; 辅助标识标签(地标)应粘贴于警示物周围15cm处。

    4.1调度自动化机房在设计阶段应考虑机房能效指标的监测和节能管控技术,当设备上架率达到80% 寸,设计PUE年平均指标不应高于1.8。PUE测量电力方法示意图见附录B。 4.2机房装修材料、IT设备、制冷设备、照明设备及其它设备在选型中宜选用节能环保型设备和采 用节能环保技术。 4.3合理组织机房气流,分离机房冷热通道;当室外温度低于室内温度的差距超过设定值时,宜自动 油取自然冷空气达到室内制冷的目的。

    14.4合理规划机房屏柜布置,分散布置能耗较大的设备,避免局部过热产生额外能耗。 4.5自动化机房区域内的主要照明光源应选取节能灯、LED灯等高效设备;灯具应采取分区、分组以 及感应控制措施

    动化机房可配置智能化管控系统,实现对自动化机房资源、设备运行状态、机房动力和环境的 和管理,并实现人员的管控。 动化主机房可采用电子标签、电子配线设备对综合布线进行实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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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1机柜号标识标签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自动化机房标识标签示例

    机柜号标识标签如图A.1所示,应满足如下要求: 标签形式:粘贴型;带LOGO、电力公司信息等,标注于信息粘贴于机柜左上角: 规格尺寸:机柜号标签70mm×50mm,长方形,小圆角; 颜色:机柜号标签C100M5Y50K40PANTONE3292C,透明度60%。 注:机柜号前可自定义机房编号。

    机柜号标识标签如图A.1所示,应满足如下要求: a) 标签形式:粘贴型;带LOGO、电力公司信息等,标注于信息粘贴于机柜左上角 b) 规格尺寸:机柜号标签70mm×50mm,长方形,小圆角; c) 颜色:机柜号标签C100M5Y50K40PANTONE3292C,透明度60%。 注:机柜号前可自定义机房编号。

    A.1.2设备卡标识标签

    设备卡标识标签如图A.2所示,应满足如下条件: a 标签形式:粘贴型;带LOGO、电力公司信息等,标注序号、位置、设备名称、重要级别等信 息粘贴于机柜门左上角: b) 规格尺寸:100mm×150mm,长方形; C 颜色:白色。

    设备卡标识标签如图A.2所示,应满足如下条件: a 标签形式:粘贴型;带LOGO、电力公司信息等,标注序号、位置、设备名称、重要级别 息粘贴于机柜门左上角: b) 规格尺寸:100mm×150mm, 长方形; 颜色:白色

    A.1.3配线架标识标签

    配线架标识标签如图A.3所示,应满足如下条件: a)标签形式:连续端口粘贴式;标注本端、对端信息,粘贴于配线架端口正上方: 规格尺寸:15mm×10mm、17mm×10mm连续端口,中间以虚刀相连接; C)颜色:蓝色、白色

    配线架标识标签如图A.3所示,应满足如下条件: a 标签形式:连续端口粘贴式;标注本端、对端信息,粘贴于配线架端口正上方; b 规格尺寸:15mm×10mm、17mm×10mm连续端口,中间以虚刀相连接; C)颜色:蓝色、白色

    A.2.1粘贴式设备标识标签

    Q/GDW 118972018

    A.2.2悬挂式设备标识标签

    图A.4粘贴式设备标签

    A.3.1布线类弱电线缆标识标签

    图A.5粘贴式设备标签

    A.3.2布线类强电电缆标识标签

    图A.6弱电线缆标签

    布线类强电线缆标识标签如图A.7所示,应满足如下条件: a 标签形式:悬挂式:带有LOGO和电力公司信息,标注编号、起始端、终止端、规格悬挂于电缆近 端子10cm处; b) 规格尺寸:70mm×50mm,长方形,小圆角,左上角带有圆形吊孔;用于强电电缆标识, c 颜色:红色。

    线类强电线缆标识标签如图A.7所示,应满足如下条件: 标签形式:悬挂式:带有LOGO和电力公司信息,标注编号、起始端、终止端、规格悬挂于电 端子10cm处; 规格尺寸:70mmX50mm,长方形,小圆角,左上角带有圆形吊孔;用于强电电缆标识。 颜色:红色

    A.3.3跳线类线缆(双绞线)标识标签

    图A.7强电线缆标签

    跳线类线缆(双绞线)标识标签如图A.8所示,应满足如下条件: 标签形式:粘贴式旗型签;双面标注起始端、终止端、跳转路径信息,粘贴于线缆头部5cm左右 处; 规格尺寸:P/T型,40mm×32mm+40mm。 颜色:白色

    Q/GDW 118972018

    A.3.4跳线类线缆(光纤)标识标签

    跳线类线缆(光纤)标识标签如图A.9所示,应满足如下条件: 标签形式:粘贴式旗型签;双面标注起始端、终止端、跳转路径信息,粘贴于光缆头部5cm左右 处: 规格尺寸:P型/T型,35mmX24mm+20mm; 颜色:白色。

    挑线类线缆(光纤)标识标签如图A.9所示,应满足如下条件: 标签形式:粘贴式旗型签;双面标注起始端、终止端、跳转路径信息,粘贴于光缆头部5cm左右 处: 规格尺寸:P型/T型,35mm×24mm+20mm; 颜色:白色

    A.3.5设备电源线标识标签

    设备电线源标识标签如图A.10所示,应满足如下条件: 标签形式:粘贴式旗型签:双面标注设备名、PDU信息,粘贴于电源线头部5cm处; ) 规格尺寸:P型/T型40mm×32mm十40mm管件标准,用于设备电源线标识。 颜色:红色

    设备电线源标识标签如图A.10所示,应满足如下条件: 1 标签形式:粘贴式旗型签:双面标注设备名、PDU信息,粘贴于电源线头部5cm处; 6) 规格尺寸:P型/T型40mm×32mm十40mm,用于设备电源线标识。 c) 颜色:红色。

    A.4其他设施标识标签

    A.4.1空间环境标识

    空间环境标识如图A.11所示,应满足如下条件: a)标签形式:粘贴式;粘贴于各对应位置; b)内容:带国家电网公司LOGO,分别有各种警

    电力弱电图纸、图集图A.10电源线缆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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