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168-201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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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lexible joint

    在工厂可控条件下将卡铠装的电缆进行连接所制作的巾间接 头,连同电缆一起进行连续的铠装

    排水管道标准规范范本2.0.7电缆分接(分支)箱

    cable dividing box

    完成配电系统中电缆线路的汇集和分接功能,但一般不具备 控制测量等二次辅助配置的专用电气连接设备。

    对电缆运行状态及电缆隧道等线路设施进行监测、分析、辅助 诊断、报警与远程控制的系统。监控系统由现场设备、传感器、信 号采集单元、监控主机、监控子站、远程监控中心六部分组成。

    电缆本体敷设于其内部受到保护和在电缆发生故障后便于将 电缆拉出更换用的管子。有单管和排管等结构形式:也称为电 缆管。

    2.0.10 电缆支架

    cable bearer

    用于支持和固定电缆:通常由整体浇注、型材经焊接或紧固1 拼装而成的装置。

    cable tray

    由托盘(托槽)或梯架的置线段、非直线段、附件及支吊架等组 合构成·用以支撑电缆具有连续的刚性结构系统,

    cable buildings

    专供敷设电缆或安置附件的电缆沟、浅槽、隧道、层、竖(斜 I工作井等构筑物

    2.0.14电缆附属设备

    cableaccessorie

    交义互联箱、接地箱、护层保护器、监控系统等电缆线通 部分的统称。

    2.0.15电缆附属设施

    4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4.0.1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保管,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应 避免强烈的振动、倾倒、受潮、腐蚀,应确保不损坏箱体外表面以及 箱内部件。 4.0.2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避免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电缆 盘不应平放运输、平放贮存。 4.0.3运输或滚动电缆盘前,应保证电缆盘牢固,电缆应绕紧。

    4.0.4电缆及其附件到达现场后,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

    1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2电缆额定电压、型号规格、长度和包装应符合订货要求; 3电缆外观应完好无损,电缆封端应严密,当外观检查有怀 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 附件部件应齐全,材质质量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5 充油电缆的压力油箱、油管、阀门和压力表应完好无损。 4.0.5电缆及其有关材料贮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并应标明额定电压、型号规格、长 度;电缆盘之间应有通道;地基应坚实,当受条件限制时,盘下应加 垫;存放处应保持通风、十燥,不得积水; 2电缆终端瓷套在贮存时,应有防止受机械损伤的措施; 3电缆附件绝缘材料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并应根据材料 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保管期限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4防火隔板、涂料、包带、堵料等防火材料贮存和保管,应符

    1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并应标明额定电压、型号规格、长 度;电缆盘之间应有通道;地基应坚实,当受条件限制时,盘下应加 垫;存放处应保持通风、十燥,不得积水; 2电缆终端瓷套在贮存时,应有防止受机械损伤的措施; 3电缆附件绝缘材料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并应根据材料 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保管期限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4防火隔板、涂料、包带、堵料等防火材料贮存和保管,应符

    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5电缆桥架应分类保管,不得变形。 4.0.6保管期间电缆盘及包装应完好,标志应齐全,封端应严密 当有缺陷时应及时处理。充油电缆应定期检查油压,并做记录, 油压不得低于下限值

    5电缆线路附属设施的施

    5.1电缆导管的加工与敷设

    5.1.1电缆管不应有穿孔、裂缝和显著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

    5.1.1电缆管不应有穿孔、裂缝和显著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 滑;金属电缆管不应有严重锈蚀;塑料电缆管的性能应满足设计 要求。

    5.1.2电缆管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 2电缆管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明显的凹瘾,弯扁程度不宜 大于管子外径的10%;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穿人电缆最小 允许弯曲半径; 3无防腐措施的金属电缆管应在外表涂防腐漆,镀锌管锌层 剥落处也应涂防腐漆。

    1电缆管走尚宜与地面平行或垂直,并排敷设的电缆管应排 列整齐。 2电缆管应安装牢固,不应受到损伤;电缆管支点间的距离 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金属管支点间距不宜大于3m 非金属管支点间距不宜大于2m; 3当塑料管的直线长度超过30m时,宜加装伸缩节;伸缩节 应避开塑料管的固定点。 5.1.6敷设混凝土类电缆管时,其地基应坚实、平整,不应有沉

    5.1.6敷设混凝土类电缆管时,其地基应坚实、平整

    陷。敷设低碱玻璃钢管等抗压不抗拉的电缆管材时,宜在其下部 设置钢筋混凝土垫层。电缆管直埋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5.1.10钢制保护管应可靠接地;钢管与金属软管、金属软管与设

    5.2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列规定: 1钢材应平直,应无明显扭曲;下料偏差应在5mm以内,切 口应无卷边、毛刺,靠通道侧应有钝化处理。

    2支架焊接应牢固,应无明显变形;各横撑间的垂直净距与 设计偏差不应大于5mm。 3金属电缆支架应进行防腐处理。位于湿热、盐雾以及有化 学腐蚀地区时,应根据设计要求做特殊的防腐处理。 5.2.2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 要求时,可符合表5.2.2的规定,且层间净距不应小于2倍电缆外 径加10mm,35kV及以上高压电缆不应小于2倍电缆外径 加50mm

    注:表示槽盒外壳高度!

    5.2.3电缆支架应安装牢固。托架、支吊架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

    5.2.3电缆支架应安装牢固。托架、支吊架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 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安装的电缆支架,各支架的同层横档应在同一水平面 上,偏差不应大于5mm; 2电缆沟内或建筑物上安装的电缆支架,应有与电缆沟或建 筑物相同的坡度; 3托架、支吊架沿桥架走向偏差不应大于10mm; 4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 离,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宜小于表5. 2. 3的规定。

    表5.2.3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

    5.2.4组装后的钢结构竖并,其垂直偏差不应大于其长度的 ).2%:支架横撑的水平误差不应大于其宽度的0.2%;竖并对角 线的偏差不应大于其对角线长度的0.5%。钢结构竖并全长应具 有良好的电气导通性,全长不少于两点与接地网可靠连接,全长大 F30m时.应每隔20m~30m增设明显接地点。

    .2%:支架横撑的水平误差不应大于其宽度的0.2%;竖并对角 线的偏差不应大于其对角线长度的0.5%。钢结构竖井全长应具 有良好的电气导通性,全长不少于两点与接地网可靠连接,全长大 F30m时.应每隔20m~30m增设明退接点。 5.2.5电缆桥架的规格、支吊跨距、防腐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5.2.6电缆桥架在每个支吊架上的固定应牢固·连接板的螺栓应 紧固,螺母应位于电缆桥架的外侧。电缆托盘应有可供电缆绑 的固定点.铝合金梯架在钢制支吊架上固定时,应有防电化腐蚀的

    5.2.6电缆桥架在每个支吊架上的固定应牢固.连接板的螺栓应 紧固,螺母应位于电缆桥架的外侧。电缆托盘应有可供电缆绑扎 的固定点.铝合金梯架在钢制支吊架上固定时,应有防电化腐蚀的 措施。

    桥架超过15m时,应有伸缩装置,其连接宜采用伸缩连接板;电缆 桥架跨越建筑物伸缩缝处应设置伸缩装置。

    桥架超过15m时,应有伸缩装置,其连接宜采用伸缩连接板;电缆

    5.2.10金属电缆支架、桥架及竖井全长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

    5.3.1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5.3.1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构)筑物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 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T50300的有关规定; 2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预理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安置应牢固; 2)电缆沟、隧道、竖并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L作应结 束,人孔爬梯的安装应完成; 3)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 废料等应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应畅通,盖板应齐全; 4)电缆沟排水应畅通,电缆室的门窗应安装完毕;电缆线路 相关构筑物的防水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3电缆线路安装完毕后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完成修饰 工作。 5.3.2电缆工作并尺寸应满足电缆最小弯曲半径的要求。电缆 井内应设有集水坑,上盖算子。

    5.3.3城市电缆线路通道的标识应按设计要求设置

    5.3.3城市电缆线路通道的标识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当设计无 要求时,应在电缆通道直线段每隔15m~50m处、转弯处、T形 口、十和进入建(构)筑物等处设置明显的标志或标桩

    6.1.1电缆敷设前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 1电缆沟、电缆隧道、电缆导管、电缆井、交义跨越管道及直 理电缆沟深度、宽度、弯曲半径等应符合设计要求,电缆通道应畅 通,排水应良好,金属部分的防腐层应完整,隧道内照明、通风应符 合设计要求。 2电缆额定电压、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3电缆外观应无损伤,当对电缆的外观和密封状态有怀疑 时,应进行受潮判断;理地电缆与水下电缆应试验并合格,外护套 有导电层的电缆,应进行外护套绝缘电阻试验并合格; 4充油电缆的油压不宜低于0.15MPa:供油阀门应在开启 应置,动作应灵活;压力表指示应无异常;所有管接头应无渗漏油 油样应试验合格: 5电缆放线架应放置平稳,钢轴的强度和长度应与电缆盘重 量和宽度相适应,敷设电缆的机具应检查并调试正常,电缆盘应有 可靠的制动措施; 6设前应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合理安 排每盘电缆,减少电缆接头;中间接头位置应避免设置在倾斜处 转弯处、交义路口、建筑物门口、与其他管线交义处或通道狭窄处 7在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8采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牵引机和导向机构应调试完好,并 应有防止机械力损伤电缆的措施。 6.1.2电缆敷设时,不应损环电缆沟、隧道、电缆并和人井的防 水

    6.1.3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应采用四芯电力电缆,不应采用芯电 缆另加一根单芯电缆或以导线、电缆金属护套作中性线。 6.1.4 并联使用的电力电缆其额定电压、型号规格和长度应 相同。 6.1.5 电力电缆在终端头马接头附近宜留有备用长度。 6.1.6 电缆各支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 不应七于丰 616的机定

    表6.1.6电缆各支点间的距离

    注:全塑型电力电缆水平设沿支架能把电缆固定时.支点间的距离允许为

    注:全塑型电力电缆水平! ouimm 6.1.7电缆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表6.1.7的规定

    6.1.7电缆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表 6.1.7的规定

    表6.1.7电缆最小弯曲半径

    注:1表中D为电缆外径:

    2本表中“0.61kV铝合金导体电力电缆”弯前半径值适用于无铠装或联锁 铠装形式电缆。

    6.1.8电缆敷设时,电缆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 上及地面摩擦拖拉。电缆上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护层折裂 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

    6.1.9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的最大牵引强度宜符合表6.1.9的规

    6.1.9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的最大牵引强度宜符合表6.1.9的规 定,充油电缆总拉力不应超过27kN。

    表 6. 1.9 电缆最大牵引强度

    6.1.10机械敷设电缆的速度不宜超过15m/min,110kV及以上 电缆或在较复杂路径上敷设时,其速度应适当放慢。 6.1.11机械敷设大截面电缆时,应在施工措施中确定敷设方法 线盘架设位置、电缆牵引方向;校核牵引力和侧压力,配备充足的 敷设人员、机具和通信设备。侧压力和牵引力的常用计算公式见 附录A。

    6.1.12机械敷设电缆时,应在牵引头或钢丝网套与牵弓

    1在任何情况下,充油电缆的任一段应有压力油箱保持 油压; 2 连接油管路时,应排除管内空气,并采用喷油连接: 充油电缆的切断处应高于邻近两侧的电缆; 切断电缆时不得有金属屑及污物进入电缆

    低于表6.1.15的规定。当温度低于表6.1.15规定时,应采取有 效措施。

    .1.10 电力电缆按失布自应付下列规定: 1并列敷设的电缆,其接头位置宜相互错开; 2电缆明敷接头,应用托板托置固定;电缆共通道敷设存在 接头时,接头宜采用防火隔板或防爆盒进行隔离; 3直理电缆接头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保护结构或外设保护 盒,位于冻土层内的保护盒,盒内宜注人沥青。 6.1.17 电缆敷设时应排列整齐,不宜交义,并应及时装设标 识牌。

    1生产,房及受电站闪内应任电缆终编实、电缆接实处装设电 缆标识牌; 2电网电缆线路应在下列部位装设电缆标识牌: 1)电缆终端及电缆接头处; 2)电缆管两端人孔及工作井处; 3)电缆隧道内转弯处、T形口、十学口、电缆分支处、直线段 每隔50m~100m处: 3标识牌上应注明线路编号,且宜写明电缆型号、规格、起 地点;并联使用的电缆应有顺序号,单芯电缆应有相序或极性标 识;标识牌的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落; 4标识牌规格宜统一,标识牌应防腐,挂装应牢固。

    1下列部位的电缆应固定牢固: 1垂直敷设或超过30°倾斜敷设的电缆在每个支架上应固 定牢固; 2)水平敷设的电缆,在电缆首末两端及转弯、电缆接头的两 端处应固定牢固;当对电缆间距有要求时,每隔5m~ 10m处应固定牢固。 2单芯电缆的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 3交流系统的单芯电缆或三芯电缆分相居:固定夹具不得构 成闭合磁路,宜采用非铁磁性材料。 .1.20沿电气化铁路或有电气化铁路通过的桥梁上明敷电缆的 金属护层或电缆金属管道,应沿其全长与金属支架或桥梁的金属

    6.1.20沿电气化铁路或有电气化铁路通过的桥梁上明敷电缆的

    6.1.22装有避雷针的照明灯塔,电缆敷设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

    6.1.22装有避雷针的照明灯塔,电缆敷设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及验收规范》GB50169 的有关规定

    6.2.1电缆线路路径上有可能使电缆受到机械性损伤、化学作 用、地下电流、振动、热影响、腐蚀物质、虫鼠等危害的地段,应采取 保护措施

    6.2.1电缆线路路径上有可能使电缆受到机械性损伤

    6.2.2电缆理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应小0.7m,穿越农田或在车 行道下敷设附不应小于1m,在引人建筑物、与地下建筑物交叉及 绕过地下建筑物处可浅埋,但应采取保护措施; 2电缆应理设于冻土层以下,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防正 电缆受到损伤的措施

    6.2.3直埋敷设的电缆:不得平行敷设于管道的正七方或正下

    6.2.4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管道、道路、建筑物等之间平行和交 叉时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含下列 规定:

    表6.2.3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 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净距

    2当采取隔离或防护措施时,可按下列规定执行: 1)电力电缆间及其与控制电缆间或不同部门使用的电缆 间,当电缆穿管或用隔板隔开时,平行净距可为0.1m; 2)电力电缆间及其与控制电缆间或不同部门使用的电缆 间,在交叉点前后1m范围内当电缆穿入管中或用隔板 隔开时,其交叉净距可为0.25m 3)电缆与热管道(沟)、油管道(沟)、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

    道(沟)、热力设备或其他管道(沟)之间,虽净距能满足要 求,但检修管路可能伤及电缆时,在交叉点前后1m范围 内,尚应采取保护措施;当交叉净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 应将电缆穿入管中,其净距可为0.25m; 4)电缆与热管道(管沟)及热力设备平行、交叉时,应采取隔 热措施,使电缆周围土壤的温升不超过10℃; 5)当直流电缆与电气化铁路路轨平行、交叉其净距不能满 足要求时,应采取防电化腐蚀措施: 6)直埋电缆穿越城市街道、公路、铁路,或穿过有载重车辆 通过的大门:进人建筑物的墙角处,进人隧道、人并,或从 地下引出到地面时,应将电缆敷设在满足强度要求的管 道内,并将管口封堵好; 7)当电缆穿管敷设时,与公路、街道路面、杆塔基础、建筑物 基础、排水沟等的平行最小间距可按表6.2.3中的数据 减半。

    6.2.5电缆与铁路、公路、城市街道、厂区道路交叉时,

    .2.5电缆与铁路、公路、城市街道、,区道路交叉时,应敷 固的保护管或隧道内。电缆管的两端宜伸出道路路基 5m以上,伸出排水沟0.5m,在城市街道应伸出车道路面

    口盖保护板,其覆盖宽度应超过电缆两侧各50mm,保护板可 昆凝土盖板或砖块。软土或砂子中不应有石块或其他硬质杂

    .2.8直埋电缆回填前,应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回填料应

    6.3.1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和在受力较大处直埋电缆管时,应 采用足够强度的管材。在下列地点,电缆应有足够机械强度的保

    采用足够强度的管材。在下列地点,电缆应有足够机械强度的保

    护管或加装保护罩: 1电缆进人建筑物、隧道,穿过楼板及墙壁处: 2从沟道引至杠塔、设备、墙外表面或屋内行人容易接近处, 距地面高度2m以下的部分; 3有载重设备移经电缆上面的区段; 4其他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 6.3.2管道内部应无积水,且应无杂物堵塞。穿电缆时,不得损 伤护层,可米用无腐蚀性的润滑剂(粉) 65.3.3电缆导管在敷设电缆前,应进行疏通,清除杂物。电缆敷 设到位后应做好电缆固定和管口封堵,并应做好管口.与电缆接触 部分的保护措施。 5.3.4电缆穿管的位置及穿入管中电缆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本法单花中继不但单独密钢筛中

    内设置防止电缆因热伸缩和重力作用而滑落的构件。

    6.4.1电缆排列应符合下列

    6.4电缆构筑物中电缆敷设

    6.4.1电缆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不宜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2高低压电力电缆,强电、弱电控制电缆应按顺序分层配置 宜由上而下配置;但在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引入盘柜时,川由 下而上配置。 3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实行耐火分隔时,应配置 在不同侧或不同层的支架上。

    6.4.2并列敷设的电缆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1控制电缆在普通支架上,不宜超过两层;桥架上不1 三层。

    2交流三芯电力电缆,在普通支吊架上不宜超过一层;桥架 上不宜超过两层。 3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应布置在同侧支架上:并应限位、固 是。当按紧贴品字形(三叶形)排列时,除固定位置外,其余应每隔 一定的距离用电缆夹具、绑带扎牢,以免松散。 6.4.4电缆与热力管道、热力设备之间的净距,平行时不应小于 1m,交义时不应小于0.5m,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隔热保护措 施。电缆通道应避开锅炉的观察孔和制粉系统的防爆门;当受条 件限制时,应采取穿管或封闭槽盒等隔热防火措施。电缆不得平 行设于热力设备和热力管道的上部。 6.4.5电缆敷设完毕后,应及时清除杂物、盖好盖板。当盖板上

    2交流三芯电力电缆,在普通支吊架上不宜超过一层;桥架 上不宜超过两层。 3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应布置在同侧支架上:并应限位、固 定。当按紧贴品字形(三叶形)排列时,除固定位置外,其余应每隔 一定的距离用电缆夹具、绑带扎牢,以免松散

    6.4.4电缆与热力管道、热力设备之间的净距,平行时不应小于 1m,交义时不应小于0.5m,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隔热保护措 施。电缆通道应避开锅炉的观察孔和制粉系统的防爆门;当受条 件限制时,应采取穿管或封闭槽盒等隔热防火措施。电缆不得平 行敷设于热力设备和热力管道的上部

    6.5.1利用桥梁敷设电缆,其载荷应在桥梁允许承载值之内,Ⅱ 不应影响桥梁结构稳定性。

    1应具有防止电缆着火危害桥梁的可靠措施: 2应有防止外力损伤电缆的措施。在人员不易接触处可裸 露敷设.但宜采取避免太阳直接照射的措施或采用满足耐候性要 求的电缆,

    6.5.3在桥梁上敷设电缆,应采取防止振动、伸缩变形影响电缆 安全运行的措施

    6.1水下电缆不应有接头。当整根电缆超过制造能力时.口 软接头连接。 62一水下由缆散设路径应符合设计亞求日应符合下列规完

    6.6.2水下电缆敷设路径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6.6.2水下电缆敷设路径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符食下列规定:

    1电缆宜敷设在河床稳定、流速较缓、岸边不易被冲刷、水底 无岩礁和沉船等障碍物的水域; 2电缆不宜敷设在码头、渡口和水工构筑物附近;不宜敷设 在疏浚挖泥区、规划筑港地带和拖网渔船活动区。无其他路径可 供选择时,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6.6.3相邻水下电缆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

    1主航道内:电缆间距不宜小于最高水位水深的2倍。引至 岸边间距可适当缩小; 2在非通航的流速未超过1m,s的小河中,同回路单芯电缆 间距不得小于0.5m,不同向路电缆间距不得小于5m; 3除述情况外,应按流速、电缆理深和理设控制偏差等因 素确定。

    6.6.4水下电缆的敷设方法、敷设船只选择和施工组

    拖拉。如电缆装盘敷设时,电缆盘可根据水域条件,放置于 瑞的登陆点处,另一端布置牵引设备;电缆装盘置于船上敷 缆散装敷设时,敷缆方法应根据敷设船类型、尺度和动力装 条件确定,可选择自航、牵引、移或拖航等

    6.6.6敷设船只应满足电缆施工路径白然条件和施工方法要求,

    1船舱的容积、申板面积、船舶稳定性等应满足电缆长 量、弯曲半径、盘绕半径、退扭高度和作业场所的要求。 2敷(理)设机具、通信、导航定位等设施配置和船舶云 满足电缆施工需要

    视线清晰、风力小于五级

    6.6.9敷设船上退扭架应保持适当的退扭高度。当电维

    6.6.9敷设船上退扭架应保持适当的退扭高度。当电缆通过储 缆仓、退扭架、溜槽、计米器、张力测定器、布缆机、人水槽等设施 时,应采取措施减少电缆阻力。敷缆时,应监测电缆所受张力或人 水角度满足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6.6.10水下电缆敷设时,两侧陆上应按设计要求设立导

    设时应同步定位测童,开应及时纠止航线偏差、校核敷设长度。 6.6.11水下电缆未端登陆时,应将余缆全部浮托在水面上,余缆 入水时应保持适当张力。水下电缆引至陆上时应装设锚定装置 陆上区段应采用穿管、槽盒、沟井等措施保护,其保护范围下端应 置于最低水位1m以下,上端应高于最高洪水位。 6.6.12水下电缆不得悬浮于水中。在通航水道等防范外力损伤 的水域,电缆应理置于水底,并应稳固覆盖保护;浅水区理深不宜 小于0.5m,深水区理深不宣小于2m。电缆线路穿过小河、小溪 时,可采取穿管敷设。

    水域,电缆应理置于水底,并应稳固覆盖保护;浅水区理深 于0.5m,深水区埋深不宜小于2m。电缆线路穿过小河、小 可采取穿管敷设。

    6.6.13水下电缆两侧应按航标规范设置警告标志

    6.7.1电缆悬吊点或固定的间距,应符合本标准表6.1.6的规定。

    6.7.1电缆悬吊点或固定的间距,应符合本标准表6.1.6的规定。 6.7.2电缆与公路、铁路、架空线路交叉跨越时,最小充许距离应 符合表 6. 7. 2 的规定。

    表6.7.2电缆与铁路、公路、架空线路交叉跨越时最小允许距离

    电缆的金属护套、铠装及悬吊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杆塔

    电缆的金属护套、铠装及悬吊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杆塔

    和配套金具均应根据电缆的结构和性能进行配套设计,且应满足 规程及强度要求。

    6.7.4对于较短且不便直理的电缆可采用架空敷设,架空敷设的 电缆截面不宜过大,架空敷设的电缆充允许载流量应根据环境条件 进行修正。

    在转角处应打拉线或顶杆。

    6.7.6架空敷设的电缆不宜设置电缆接头。

    7. 1. 1 电缆终端与接头制作,应由经过培训的熟练工人进行。

    7.1.2电缆终端与接头制作前,应核对电缆相序或极性。 7.1.3制作电缆终端和接头前,应按设计文件和产品技术文件要 求做好检查,并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绝缘状况应良好,无受潮;电缆内不得进水;充油电缆 施工前应对电缆本体、压力箱、电缆油桶及纸卷桶逐个取油样,做 电气性能试验,并应符合标准。 2附件规格应与电缆一致,型号符合设计要求。零部件应齐 全无损伤,绝缘材料不得受潮;附件材料应在有效贮存期内。壳体 结构附件应预先组装、清洁内壁、密封检查,结构尺寸应符合产品 技术文件要求。 3施工用机具齐全、清洁,便于操作;消耗材料齐备,塑料绝 缘表面的清洁材料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7.1.4在室内、隧道内或林区等有防火要求的场所以及充油电缆 施工现场进行电缆终端与接头制作,应备有足够消防器材。 7.1.5电缆终端与接头制作时,施工现场温度、湿度与清洁度,应 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在室外制作6kV及以上电缆终端与接 头时,其空气相对湿度宜为70%及以下;当湿度大时,应进行空气 度调节,降低环境湿度。110kV及以上高压电缆终端与接头施 工时,应有防尘、防潮措施,温度宜为10℃~30℃。制作电力电缆 终端与接头,不得直接在雾、雨或五级以上大风环境中施工。

    1.4在室内、隧道内或林区等有防火要求的场所以及充油

    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在室外制作6kV及以上电缆终端与接 头时,其空气相对湿度宜为70%及以下;当湿度大时,应进行空气 湿度调节,降低环境湿度。110kV及以上高压电缆终端与接头施 工时,应有防尘、防潮措施,温度宜为10℃~30℃。制作电力电缆 终端与接头,不得直接在雾、雨或五级以上大风环境中施工。

    7.1.7附加绝缘材料除电气性能应满足要求外,尚应与电缆本体 绝缘具有相容性。两种材料的硬度、膨胀系数、抗张强度和断裂伸 长率等物理性能指标应接近。橡塑绝缘电缆附加绝缘应采用弹性 大、粘接性能好的材料。

    7.1.8电缆线芯连接金具铆钉标准,应采用符合标准的连接管和接线端

    子,其内径应与电缆线芯匹配,间隙不应过大;截面宜为线芯 的1. 2 倍~1.5 倍。采取压接时,压接钳和模具应符合规格

    子,其内径应与电缆线芯匹配,间隙不应过大;截面宜为线芯截面 的1.2倍~1.5倍。采取压接时,压接钳和模具应符合规格要求。 7.1.9三芯电力电缆在电缆中间接头处,其电缆铠装、金属屏蔽 层应各自有良好的电气连接并相互绝缘;在电缆终端头处,电缆铠 装、金属屏蔽层应用接地线分别引出,并应接地良好。交流系统单 芯电力电缆金属层接地方式和回流线的选择应符合设计要求。 7.1.10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接地线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 织线,其截面积不应小于表7.1.10的规定。66kV及以上电力电 缆的接地线材质、截面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表 7. 1. 10 电维终端接地线截面

    7.1.11电缆终端与电气装置的连接,应符合国家标准《电气装置 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的有关规定及产 品技术文件要求。 7.1 12控制电缆不应有中间接头

    1.12控制电缆不应有中间接

    7.2.1制作电缆终端与接头:从剥切电缆开始应连续操作直至完 成电网标准规范范本,应缩短绝缘暴露时间。剥切电缆时不应损伤线芯和保留的绝 缘层、半导电屏蔽层,外护套层、金属屏蔽层、铠装层、半导电屏蔽 和绝缘层剥切尺寸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附加绝缘的包

    绕、装配、热缩等应保持清洁。

    文件要求对电缆进行加热矫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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