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218-2020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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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划.预图配电设备(包括变压器、高低压设备)或安装空间,预留配电设备至 各个充电区电缆数设通道.预留求端配电箱(柜)安装位置.预留充电桩安装位 置,并预留计量装置安装位置。 4.1.3大型停车库(场)应设置多个分散的电动汽车停车区,并 宜靠近供电电源端。 4.1.4停车库(场)电动汽车停车位应集中布置成电动汽车停车 区,电动汽车停车区宜分散布置,停车库的防火分区的划分应按 国家现行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 执行。 4.1.5 停车库(场)内非车载充电机充电区宜设置在停车库(场) 出人日附近,且宜集中在同一个防火分区内。 4. 1. 6 机械式停车库,可根据提升装置选型和车库等条件设计 电动汽车停车位及充电方式。 4. 1. 7 一个电动汽车停车位应设置不少于一个充电接口。 4. 1. 8 专用电动汽车停车位应设置专用充电设备,应专充专用, 宜集中布置。 4. 1. 94 专用电动汽车停车位配备的专用充电设备应具备非车载 充电机的充电功能,宜同时具备交流充电桩的充电功能。 4. 1. 10 充电设备不应设在有爆炸危险区域的正上方或正下方, 当与爆炸危险区域毗邻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爆炸危险环境 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规定。 4, 1. 11 充电设备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 4. 1. 12 充电设备不宜设在多尘、水雾或有廖蚀性气体的场所, 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上述场所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4. 1. 13 充电设备不应设在厕所、浴室等场所的正下方,安装电 气设备的功能用房不宜与上述场所贴邻,当贴邻时,相邻的隔墙 6

    应做无渗漏、无结露等防水处理。 4.1.14充电设备不应设在地势低洼易产生积水的场所,室内充 电设备基础宜高出地坪200mm,室外充电设备基础应高出地 200mm。 4.1.15充电设备的布置应靠近充电车位以便于充电,交流充电 桩外轮廊距充电车位边缘净距不宜小于400mm,非车载充电机外 轮席距充电车位边缘净距不应小于400mm。 4.1.16落地式充电设备基座地面应有足够的强度、平整度,在 使用期间不应出现较大变形,以免影响充电设备的使用。 4.1.17壁挂式充电设备安装的墙体应确保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且应平整。

    4.2供配电及低压配电系统

    4.4.6充电设施的字符应规范、正确、工整,按从在至石、田上到 下的顺序排列,分为横版式和竖版式,详见表4.4.6。

    4.4,7充电设施图形尺寸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图形标志电动 汽车充换电设施标志》GB/T31525的有关规定。 4.4.8指引和停车位标线额色、尺寸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 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5768.3的有关规定。 4.4.9可变信息标志显示屏亮度因数不宜大于0.03,各像素应 均匀发光,不均勾度应不大于10%,屏幕刷新频率应不小于 100Hz,标志的显示内容应清晰稳定。 4.4.10停车位可变信息标志可根据标志的功能要求、控制方 式、环保节能进行选择, 4.4.11停车位可变信息标志显示的内容宜采用文字、数字、符 号、图形或者几项组合等方式,其中显示的内容应清晰、易辨、 安全 4.4.12标志标线应醒目、坚固、耐久,安装简易、维护方便、便于 管理,且不影响停车库(场)的正常使用

    S满W 基本功能及客户需求的扩展功能, 6.2.3配套材料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 使用淘汰及落后技术产品。 6.2.4充电设备配套的配电箱(柜)、控制箱(柜)应符合国家现 行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 范》GB50171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 有关规定, 6.2.5电线、电缆、接地装置应符合国家相关现行标准的规定。 6.2.6电能质量、电能计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动汽车充换 电设施电能质量技术要求》GB/T29316、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 规程》DL/T448的有关规定。 6.2.7充电设备安全防护功能(含保护及报警功能)应符合技术 服务协议要求。

    6.4.1新建项目,停车位建设充电设备的配建比例除应符合设 计要求外,还应符合本标准4.1.1条和4.1.2条的规定。 6.4.2监控及通信系统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综合布线系 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和《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有关规定。 6.4.3设备安装完成后,充电设备的垂直度允许偏差应小于 5/100 6.4.4设备安装完成后,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调试,调试 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应满足相应基本功能及客户需求的扩展 功能, 6.4.5标志、标线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动汽车停车库(场)、指引、停车位和充电设备操作步骤 等标志标线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标志、标线设置应醒目、率固

    附录A充电设施安装工程质量检验验收表

    附录B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志标线设置示

    图B.1 鑫天停车场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志标线设置

    停车位 行配比。如:主城区某办公楼配建的室外停车位数量为A,室内 下主要 停车位为B,其配建停车位充电设备设置数量应不小于(A十B) 电设备 X50%。 备比例 (6)根据停车位产权及充电设施实际使用状况,住宅项目要 求100%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因此一般以交流充电桩为主,非 各大旅 车载充电机不做要求;社会服务类项目停车位由于其公共性,一 路边 般使用频繁,管理上可能不具有盈利性,且投资偏高,建设的积极 性相对较差,固此该类项目对非车载充电机做出了最低要求;办 场要求 公、商业性项目考虑自身的便捷性和盈利性,以及高周转利用,都 发展水 会主动建设一定数量的非车载充电机,因此本类项目可不做要 投人按 求,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建设 4.1.3首先从节能和节约投资上,电动汽车停车位集中布置并 关于执 靠近配电室工程施工数据,供电线路最短,电力损耗最小;对于大型停车岸 1068 (场),配套服务的范围较大,电动汽车停车区集中布置将造成停 出设施 车后步行距离较长,给使用带来不便 优先布 4.1.5考虑各类停车库(场)使用性质不同,住宅类建筑附属停 布局。 车库(场)内停车位属于专属停车位,可不考非车载充电机充电 区其他类型停车库(场)内停车位一般流动性较大,为方便电动 汽车快速进出充电及管理,非车载充电机充电区宜设置在停车库 (场)出入口附近。相对面言,目前电动汽车快充过程更容易发生 家荣镇, 燃烧事故,将同一个停车库项目的非车载充电机集中在同一个防 火分区,避免影响其他区域, 惠民街 4.1.8为了保证专用电动汽车电力充足,在不足的情况下能够 迅速补充电能,避免由于发生突发事件后专用电动汽车无法使 昌兴街 镇行政 用一且延误将严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安定和谱谐, 这类用车必领随时补充能源,随时待命,因此用于停放专用电动 汽车停车位必须设置专用充电设备,且充电设备只能为这些特定 车场, 车辆充电,不允许其他车辆停放及充电。如:警车停车位只允许 总量进 停放本部门和其他同类部门的警车及充电,不允许除警车之外的 41

    (1)当台数大于80台时,单相交流充电桩需要系数可以取下 限或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 (2)重庆市现阶段由于充电桩未实施峰谷电价,一般都是开 车回家后停车就充电,会造成充电时间集中,其用电与住宅用电 高峰重叠,同时系数也就偏高;如果后期充电桩实施峰谷电价,可 以分散充电时间,其用电不会与住宅用电高峰重叠,在这种情况 下,当充电桩与住宅用电共同变压器时,同时系数可以相应降低。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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