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311-201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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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B 50311-201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3.4.2同一布线信道及链路的缆线、跳线和连接器件应保持系统 等级与阻抗的一致性。 3.4.3综合布线系统光纤信道应采用标称波长为850nm和 1300nm的多模光纤(OM1、OM2、OM3、OM4),标称波长为 1310nm和1550nm(OS1),1310nm、1383nm和1550nm(OS2)的 单模光纤。

    1当综合布线区域内存在的电磁十扰场强高于3V/m时, 宜采用屏蔽布线系统。 2用户对电磁兼容性有电磁干扰和防信息泄漏等较高的要 求时,或有网络安全保密的需要时,宜采用屏蔽布线系统。 3安装现场条件无法满足对绞电缆的间距要求时,宜采用屏 蔽布线系统。 4当布线环境温度影响到非屏蔽布线系统的传输距离时,宜 采用屏蔽布线系统。

    3.5.2屏蔽布线系统应选用相互适应的屏蔽电缆和连接器件型钢标准,采

    3.5.2屏蔽布线系统应选用相互适应的屏蔽电缆和连接器件,采 用的电缆、连接器件、跳线、设备电缆都应是屏蔽的,并应保持信道 屏层的连续性与导通性

    3.6开放型办公室布线系缩

    3.6.1对于办公楼、综合楼等商用建筑物或公共区域大开间的场 地,宜按开放型办公室综合布线系统要求进行设计。 3.6.2采用多用户信息插座(MUTO)时,每一个多用户插座宜 能支持12个工作区所需的8位模块通用插座,并宜包括备 用量。 3.6.3各段电缆长度应符合表3.6.3的规定,其中,C、W取值应 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用量。 3.6.3各段电缆长度应符合表3.6.3的规定,其中,C、W取值应 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停车库(场)管理系统、访客对讲系统、 智能卡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能耗计量及数据远传系统、 公共广播系统、信息导引(标识)及发布系统等弱电系统的信息 传输。 3.8.2综合布线系统支持弱电各子系统应用时,应满足各子系统 提出的下列条件: 1 传输带宽与传输速率: 2 缆线的应用传输距离; 3 设备的接口类型; 4 屏蔽与非屏蔽电缆及光缆布线系统的选择条件; 5 以太网供电(POE)的供电方式及供电线对实际承载的电 流与功耗; 6各弱电子系统设备安装的位置、场地面积和工艺要求。

    4.1.1在公用电信网络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地区,建筑物内设置用 户单元时,通信设施工程必须采用光纤到用户单元的方式建设。 4.1.2光纤到用户单元通信设施工程的设计必须满足多家电信 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单元内的通信业务使用者可自由选择 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 4.1.3新建光纤到用户单元通信设施工程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 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必须与建筑工程同步建设。 4.1.4用户接入点应是光纤到用户单元工程特定的一个逻辑点, 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一个光纤配线区应设置一个用户接入点; 2用户光缆和配线光缆应在用户接入点进行互联; 3只有在用户接人点处可进行配线管理; 4 用户接人点处可设置光分路器。 4.1.5通信设施工程建设应以用户接入点为界面,电信业务经营者 和建筑物建设方各自承担相关的工程量。工程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规划红线范围内建筑群通信管道及建筑物内的配线管网 应由建筑物建设方负责建设。 2建筑群及建筑物内通信设施的安装空间及房屋(设备间) 应由建筑物建设方负责提供。 3用户接人点设置的配线设备建设分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信业务经营者和建筑物建设方共用配线箱时,由建设 方提供箱体并安装,箱体内连接配线光缆的配线模块应 由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并安装,连接用户光缆的配线模

    光缆。 3用户接人点配线设备至楼层光缆配线箱之间应采用单根 多芯光缆,光纤容量应满足用户光缆总容量需要,并应根据光缆的 规格预留不少于10%的余量。 4.3.4用户接人点外侧光纤模块类型与容量应按引入建筑物的 配线光缆的类型及光缆的光纤芯数配置。 4.3.5用户接人点用户侧光纤模块类型与容量应按用户光缆的 类型及光缆的光纤芯数的50%或工程实际需要配置。 4.3.6设备间面积不应小于10m。 4.3.7每一个用户单元区域内应设置1个信息配线箱,并应安装 在柱子或承重墙上不被变更的建筑物部位

    4.4缆线与配线设备的选择

    4.4.1光缆光纤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户接人点至楼层光纤配线箱(分纤箱)之间的室内用户 光缆应采用G.652光纤。 2楼层光缆配线箱(分纤箱)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之间的 室内用户光缆应采用G.657光纤。 4.4.2室内外光缆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光缆宜采用干式、非延燃外护层结构的光缆。 2室外管道至室内的光缆宜采用干式、防潮层、非延燃外护 层结构的室内外用光缆。 4.4.3光纤连接器件宜采用SC和LC类型。 4.4.4用户接人点应采用机柜或共用光缆配线箱,配置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机柜宜采用600mm或800mm宽的19标准机柜。 共用光缆配线箱体应满足不少于144芯光纤的终接。 4.4.5 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配线箱应根据用户单元区域内信息点数量、引入缆线类

    4.4.1光缆光纤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户接人点至楼层光纤配线箱(分纤箱)之间的室内用户 光缆应来用G.652光纤。 2楼层光缆配线箱(分纤箱)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之间的 室内用户光缆应采用G.657光纤

    4.4.2室内外光缆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光缆宜采用干式、非延燃外护层结构的光缆。 2室外管道至室内的光缆宜采用干式、防潮层、非延燃外护 层结构的室内外用光缆。

    4.4.3光纤连接器件宜采用SC和LC类型。

    型、缆线数量、业务功能需求选用

    2配线箱箱体尺寸应充分满足各种信息通信设备摆放、配线 模块安装、光缆终接与盘留、跳线连接、电源设备和接地端子板安 装以及业务应用发展的需要。 3配线箱的选用和安装位置应满足室内用户无线信号覆盖 的需求。 4当超过50V的交流电压接入箱体内电源插座时,应采取 强弱电安全隔离措施。 5配线箱内应设置接地端子板,并应与楼层局部等电位端子 板连接

    4.5.1用户接人点用户侧配线设备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的光 纤链路全程衰减限值可按下式计算

    β= arLmax+(N+2)a

    :β用户接人点用户侧配线设备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 光纤链路衰减(dB); 光纤衰减常数(dB/km),在1310nm波长窗口时,采 用G.652光纤时为0.36dB/km,采用G.657光纤时 为 0.38dB/km~0.4dB/km; 用户接人点用户侧配线设备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 光纤链路最大长度(km); N 用户接人点用户侧配线设备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 光纤链路中熔接的接头数量; 2一一光纤链路光纤终接数(用户光缆两端); 一光纤接头损耗系数,采用热熔接方式时为0.06dB 个,采用冷接方式时为0.1dB/个。

    中:β—用户接人点用户侧配线设备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 光纤链路衰减(dB); a 光纤衰减常数(dB/km),在1310nm波长窗口时,采 用G.652光纤时为0.36dB/km,采用G.657光纤时 为 0.38dB/km~0.4dB/km; 用户接人点用户侧配线设备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 光纤链路最大长度(km); N一一用户接入点用户侧配线设备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 光纤链路中熔接的接头数量; 2一一光纤链路光纤终接数(用户光缆两端); 放 一光纤接头损耗系数,采用热熔接方式时为0.06dB 个,采用冷接方式时为0.1dB/个。

    5.3.1干线子系统所需要的对绞电缆根数、天对数电缆总对数及

    5.3.2干线子系统主干缆线宜设置电缆或光缆备份及电缆与光

    5.3.4在建筑物若干设备间之间,设备间与进线间及同一层或各

    5.3.5主于电缆和光缆所需的容量要求及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配置,当主干端口为光端口时,应按1芯或2芯光纤容量配置。 3当工作区至电信间的水平光缆需延伸至设备间的光配线 设备(BD/CD)时,主干光缆的容量应包括所延伸的水平光缆光纤 的容量。 4建筑物配线设备处各类设备缆线和跳线的配置应符合本 规范第5.2.10条的规定。

    5.3.6设备间配线设备(BD)所需的容量要求及配置应符合下列

    1主干缆线侧的配线设备容量应与主干缆线的容量相一致。 2设备侧的配线设备容量应与设备应用的光、电主干端口容 量相一致或与干线侧配线设备容量相同。 3外线侧的配线设备容量应满足引入缆线的容量需求

    5.4.1建筑群配线设备(CD)内线侧的容量应与各建筑物引人的 建筑群主干缆线容量一致。 5.4.2建筑群配线设备(CD)外线侧的容量应与建筑群外部引入 的缆线的容量一致。 5.4.3建筑群配线设备各类设备缆线和跳线的配置应符合本规 范第5.2.10条的规定。

    5.5.1建筑群主干电缆和光缆、公用网和专用网电缆、光缆等室 外缆线进人建筑物时,应在进线间由器件成端转换成室内电缆、光 缆。缆线的终接处设置的人口设施外线侧配线模块应按出入的 电、光缆容量配置。

    5.5.1建筑群主干电缆和光缆、公用网和专用网电缆、光缆等室

    5.5.2综合布线系统和电信业务经营者 置的人口设施内线侧 配线模块应与建筑物配线设备(BD)或建筑群配线设备(CD)之间 敷设的缆线类型和容量相匹配

    5.5.2综合布线系统和电信业务经营者

    5.5.3进线间的缆线引入管道管孔数量应满足建筑物之间、外部

    5.6.1对设备间、电信间、进线间和工作区的配线设备、缆线、信 息点等设施,应按一定的模式进行标识和记录,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宜采用计算机进行文档记录与保存,简 单且规模较小的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可按图纸资料等纸质文档进行 管理。文档应做到记录准确、及时更新、便于查阅,文档资料应实 现汉化。 2综合布线的每一电缆、光缆、配线设备、终接点、接地装置、 管线等组成部分均应给定唯一的标识符,并应设置标签。标识符 应采用统一数量的学母和数学等标明。 3电缆和光缆的两端均应标明相同的标识符。 4设备间、电信间、进线间的配线设备宜采用统一的色标区 别各类业务与用途的配线区。 5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应制订系统测试的记录文档内容。 5.6.2所有标签应保持清晰,并应满足使用环境要求。 5.6.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规模较大以及用户有提高布线系统维 护水平和网络安全的需要时,宜采用智能配线系统对配线设备的 端口进行实时管理,显示和记录配线设备的连接、使用及变更状 况。并应具备下列基本功能: 1 实时智能管理与监测布线跳线连接通断及端口变更状态; 2 以图形化显示为界面,浏览所有被管理的布线部位; 3 管理软件提供数据库检索功能; 4 用户远程登求对系统进行远程管理: 5 管理软件对非授权操作或链路意外中断提供实时报警。

    5.6.4综合布线系统相关设施的工作状态信息应包括设备和缆 线的用途、使用部门、组成局域网的拓扑结构、传输信息速率、终端 设备配置状况、占用器件编号、色标、链路与信道的功能和各项主 要指标参数及完好状况、故障记录等信息,还应包括设备位置和缆 线走向等内容

    7类和7类插座连接(正视)方

    6、连接器件的性能指标参数应包括回波损耗、插人损耗、近 端串音、近端串音功率和、远端串音、远端串音功率和、输入阻抗、 不平衡输入阻抗、载流量、时延、时延偏差、横向转换损耗、横向转 换转移损耗、耦合衰减(屏蔽布线)、转移阻抗(屏蔽布线)、绝缘电 组外部近端串音功率和、外部远端串音功率和,

    远端串音衰减、等电平远端串音衰减功率和、传播时延、时延偏差、 直流环路电阻、长度、连接正确性、导通性能。 2光纤布线系统的性能指标应包括光衰耗、模式带宽、传播 时延、长度、连接极性。 5.2.5对绞电缆布线系统应用在工业以太网、POE及高速信道 的情况下,还应考虑横向转换损耗、两端等效横向转换损耗、不平 衡电阻、耦合衰减等屏蔽特性指标

    11工作区信息插座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暗装在地面上的信息插座盒应满足防水和抗压要求。 2工业环境中的信息插座可带有保护壳体。 3暗装或明装在墙体或柱子上的信息插座盒底距地高度宜 为300mm 4安装在工作台侧隔板面及临近墙面上的信息插座盒底距 地宜为1.0m。 5信息插座模块宜采用标准86系列面板安装,安装光纤模 块的底盒深度不应小于60mm

    7.1.2工作区的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个工作区宜配置不少于2个单相交流220V/10A电源

    2电源插座应选用带保护接地的单相电源插座。 3工作区电源插座宜嵌墙暗装,高度应与信息插座一致。 7.1.3CP集合点箱体、多用户信息插座箱体宜安装在导管的引 人侧及便于维护的柱子及承重墙上等处,箱体底边距地高度宜为 500mm,当在墙体、柱子的上部或吊顶内安装时,距地高度不宜小 于1800mm。

    7.1.4每个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附近水平70mm~1

    2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内应引人单相交流220V电源

    7.2.1电信间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信间数量应按所服务楼层面积及工作区信息点密度与 数量确定。 2同楼层信息点数量不大于400个时,宜设置1个电信间 当楼层信息点数量大于400个时,宜设置2个及以上电信间。 3楼层信息点数量较少,且水平缆线长度在90m范围内时, 可多个楼层合设一个电信间。 7.2.2当有信息安全等特殊要求时,应将所有涉密的信息通信网 络设备和布线系统设备等进行空间物理隔离或独立安放在专用的 电信间内,并应设置独立的涉密机柜及布线管槽。 7.2.3电信间内,信息通信网络系统设备及布线系统设备宜与弱 电系统布线设备分设在不同的机柜内。当各设备容量配置较少 时,亦可在同一机柜内作空间物理隔离后安装。 7.2.4各楼层电信间、竖向缆线管槽及对应的竖并宜上下对齐。 7.2.5电信间内不应设置与安装的设备无关的水、风管及低压配 电缆线管槽与竖井。 7.2.6根据工程中配线设备与以太网交换机设备的数量、机柜的 尺寸及布置,电信间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m。当电信间内需设 置其他通信设施和弱电系统设备箱柜或弱电竖并时,应增加使用 面积。

    7.2.7电信间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0℃~35℃,相对湿度应保持

    7.2.9电信间内梁下净高不应小于2.5n

    7.2.10电信间的水泥地面应高出本层地面不小于100mm或设 置防水门槛。室内地面应具有防潮、防尘、防静电等措施。 7.2.11电信间应设置不少于2个单相交流220V/10A电源插座 盒,每个电源插座的配电线路均应装设保护器。设备供电电源应 另行配置。

    7.3.1设备间设置的位置应根据设备的数量、规模、网络构成等 因素综合考虑。

    7.3.2每栋建筑物内应设置不小于1个设备间,并应符合下列

    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6设备间不应设置在厕所、浴室或其他潮湿、易积水区域的 正下方或毗邻场所。 7设备间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0℃~35℃,相对湿度应保持 在20%~80%之间,并应有良好的通风。当室内安装有源的信息 通信网络设备时,应采取满足设备可靠运行要求的对应措施。 8设备间内梁下净高不应小于2.5m。 9设备间应采用外开双扇防火门。房门净高不应小于 2.0m,净宽不应小于1.5m。 10设备间的水泥地面应高出本层地面不小于100mm或设 置防水门槛。 11室内地面应具有防潮措施。 7.3.5设备间应防止有害气体侵入,并应有良好的防尘措施,尘 埃含量限值宜符合表7.3.5的规定

    表7A3.5尘择限值

    7.3.6设备间应设置不少于2个单相交流220V/10A电源插座 盒,每个电源插座的配电线路均应装设保护器。设备供电电源应 另行配置

    7.5导管与桥架安装

    7.5.1布线导管或桥架的材质、性能、规格以及安装方式的选择

    级的规定封堵。塑料导管或槽盒及附件的材质应符合相应阻燃等 级的要求。 7.5.4布线导管或桥架在穿越建筑结构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 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7.5.5布线导管或槽盒暗敷设于楼板时不应穿越机电设备基础。 7.5.6暗敷设在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内的布线导管或槽盒最大 外径宜为楼板厚的1/41/3。 7.5.7建筑物室外引人管道设计应符合建筑结构地下室外墙的 防水要求。引入管道应采用热浸镀锌厚壁钢管,外径50mm~ 63.5mm钢管的壁厚度不应小于3mm,外径76mm~114mm钢管 的壁厚度不应小于4mm。

    7.5.8建筑物内采用导管敷设缆线时,导管选用应符合下列

    1线路明微设时,应采用金属管、可挠金属电气导管保护。 2建筑物内暗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 等保护。 3导管在地下室各层楼板或潮湿场所敷设时,不应采用壁厚 小于2.0mm的热镀锌钢管或重型包塑可弯曲金属导管。 4导管在二层底板及以上各层钢筋混凝土楼板和墙体内敷 设时,可采用壁厚不小于1.5mm的热镀锌钢导管或可弯曲金属 导管。 5在多层建筑砖墙或混凝土墙内竖向暗敷导管时,导管外径 不应大于50mm。 6由楼层水平金属槽盒引入每个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或过 路箱的导管,宜采用外径20mm25mm钢导管。 7楼层弱电间(电信间)或弱电竖井内钢筋混凝土楼板上,应 按竖向导管的根数及规格预留楼板孔洞或预理外径不小于89mm 的坚向金属套管群

    8导管的连接宜采用专用附件。 7.5.9槽盒的直线连接、转角、分支及终端处宜采用专用附件 连接。 7.5.10 在明装槽盒的路由中设置吊架或支架,宜设置在下列 位置: 直线段不大于3m及接头处; 2 首尾端及进出接线盒0.5m处; 3 转角处。 7.5.11布线路由中每根暗管的转弯角不应多于2个,且弯曲角 度应大于90°。 7.5.12 过线盒宜设置于导管或槽盒的直线部分,并宜设置在下 列位置: 1 槽盒或导管的直线路由每30m处; 2有1个转弯,导管长度大于20m时; 3有2个转弯,导管长度不超过15m时; 4路由中有反向(U形)弯曲的位置。 75.13是管管口伸出地面部分应为25mm~50mm。

    7.6.1建筑物内缆线的敷设方式应根据建筑物构道、坏境特征、 使用要求、需求分布以及所选用导体与缆线的类型、外形尺寸及结 构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缆线敷设时,应采用导管、桥架的方式,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从槽盒、托盘引出至信息插座,可来用金属导管敷设; 2)吊顶内宜采用金属托盘、槽盒的方式敷设; 3)吊顶或地板下缆线引入至办公家具桌面宜采用垂直槽盒 方式及利用家具内管槽敷设: 4)墙体内应采用穿导管方式敷设:

    5)大开间地面布放缆线时,根据环境条件宜选用架空地板 下或网络地板内的托盘、槽盒方式敷设。 2干线子系统垂直通道宜选用穿楼板电缆孔、导管或桥架 电缆竖井三种方式敷设。 7.6.2建筑群之间的缆线宜采用地下管道或电缆沟方式敷设。 7.6.3明敷缆线应符合室内或室外敷设场所环境特征要求,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线卡沿墙体、顶棚、建筑物构件表面或家具上直接敷 设,固定间距不宜大于1m。 2缆线不应直接敷设于建筑物的顶棚内、顶棚抹灰层、墙体 保温层及装饰板内。 3明缆线与其他管线交叉贴邻时,应按防护要求采取保护 精离措施。 4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时,应采用钢管保护。 7.6.4综合布线系统管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表7.6.4的规定。

    表7.6.4管线数设查曲半径

    表7.6.6光缆数设安装的量小静态弯曲半径

    7.6.7缆线布放的路由中不应有连接点

    规定: 1机柜数量规划应计算配线设备、网络设备、电源设备及理 线等设施的占用空间,并考虑设备安装空间余和散热需要。 2机柜单排安装时,前面净空不应小于1000mm,后面及机 列侧面净空不应小于800mm;多排安装时,列间距不应小 于1200mm。 7.7.2在公共场所安装配线箱时,暗装箱体底边距地面不宜小于 1.5m,明装式箱体底面距地面不宜小于1.8m。 7.7.3机柜、机架、配线箱等设备的安装宜采用螺栓固定。在抗 需设防地区,设备安装应采取减震措施,并应进行基础抗震加固。

    8.0.1综合布线电缆与附近可能产生高电平电磁干扰的电动机、 电力变压器、射频应用设备等电器设备之间应保持间距,与电力电 缆的间距应符合表8.0.1的规定。

    8.0.1综合布线电缆与附近可能产生高电平电磁干扰的电动机、

    表8.0.1综合布线电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mm

    注,双方都在接差的槽盒中,系指两个不同的线档,也可在同一线中用金属板履

    2综合布线管线与其他管线的

    8.0.3综合布线系统应远离高温和电磁干扰的场地,根据环境条 件选用相应的缆线和配线设备或采取防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当综合布线区域内存在的电磁干扰场强低于3V/m时, 宜采用非屏蔽电缆和非屏蔽配线设备。 2当综合布线区域内存在的电磁干扰场强高于3V/m,或用户 对电磁兼容性有较高要求时,可采用屏蔽布线系统和光缆布线系统。 3当综合布线路由上存在干扰源,且不能满足最小净距要求 时,宜采用金属导管和金属槽盒敷设,或采用屏蔽布线系统及光缆 布线系统。 4当局部地段与电力线或其他管线接近,或接近电动机、电 力变压器等干扰源,且不能满足最小净距要求时,可采用金属导管 或金属槽盒等局部措施加以屏蔽处理。 8.0.4在建筑物电信间、设备间、进线间及各楼层信息通信竖井 内均应设置局部等电位联结端子板。 8.0.5综合布线系统应采用建筑物共用接地的接地系统。当必 须单独设置系统接地体时,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2。当布线系统 的接地系统中存在两个不同的接地体时,其接地电位差不应大于 1 Vr.m. S。 8.0.6配线柜接地端子板应采用两根不等长度,且截面不小于 6mm的绝缘铜导线接至就近的等电位联结端子板。 8.0.7屏蔽布线系统的屏蔽层应保持可靠连接、全程屏蔽,在屏 蔽配线设备安装的位置应就近与等电位联结端子板可靠连接。 8.0.8综合布线的电缆采用金属管槽敷设时,管槽应保持连续的 电气连接,并应有不少于两点的良好接地。 8.0.9当缆线从建筑物外引人建筑物时,电缆、光缆的金属护套 或金属构件应在人口处就近与等电位联结端子板连接。 8.0.10当电缆从建筑物外面进入建筑物时,应选用适配的信号 线路浪涌保护器。

    表A013近端串音(NEXT)值

    注.D为有CP点存在的永久链路指标

    注①为有CP点存在的永久链路指标

    胜:①为有CP点在的水久族路指标

    主:①D为有CP点存在的永久链路指标

    注为0.9×0.045十3×0.00125计算结果。

    ②为0.9×0.025+3×0.00125计算结黑。

    主:①若TCL对应于 个频率的计算值大于40dB时,仍应满足40dB的最小要求。 ②对大于250MHz时的参数仅供稳考

    ②大于1000MHz时的参数仅供参者

    ②大于1000MHz时的参数仅供参者

    A.0.5光纤布线系统传输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地质灾害标准规范范本主:元 天于1.50

    注:使用IEC/PAS60793一2一10规定的差分模式时延(DMD)确保有效的光发射 带宽,过量的发射模式带宽的光纤可能不支持该标准附录F中的某些应用。

    附录B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端子 支持的通信业务

    表B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端子支持的通信业务

    附录C缆线传输性能与传输距离

    C.0.1电缆在通信业务网中的应用等级与传输距离应符合表 C.0.1的规定,

    C.0.1电缆在通信业务网中的应用等级与传输距离应符合表 C.0. 1的规定

    电气标准规范范本表C.0.1对绞电缆应用传输距离

    C.0.2光纤在通信业务网中的应用等级与插人损耗应符合表 C.0.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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