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A 20002-2019 无源光局域网工程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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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AP access point 接人点

    DBAaynamic iutiassigieiit 勿芯市见配 2.2.4 EMS element management system 网元级管理系统

    2.21WLANAPwirelesslanaccess point无线网络接入点

    3.0.1POL系统应根据用户对通信业务需求和技术发展状况进 行规划和设计,同时应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平等接入、用 户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 3.0.2POL系统涉及的设备间、通信管道等基础设施应纳入建 筑物与建筑群土建工程相应的同步建设范围。 3.0.3POL系统宜与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以及其他 需要支持的应用系统等按照各系统信息传输要求,相互协调、统 筹规划。 3.0.4POL工程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要求的产品。

    无损检测标准规范范本4.1.1POL系统的网络带宽容量、安全和传输性能应满足局域 网业务和未来通信发展的要求。 4.1.2POL系统功能设计应满足系统配置、性能参数、通信业 务、地址分布、基本管理、网络信息安全保障等功能要求。 4.1.3POL系统应按照不同应用需求和应用场景进行功能设计 和架构配置。 4.1.4POL系统选用的缆线应满足建筑物对缆线燃烧性能的统 一要求。POL系统的布线方式应满足建筑物对布线系统防火的 一

    4.1.4POL系统选用的缆线应满足建筑物对缆线燃烧性能的 一要求。POL系统的布线方式应满足建筑物对布线系统防火 统一要求。

    4.2.1POL系统规划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POL系统的网络总体架构应根据建筑物类型和其所在园 区的规划布局确定,并应同时满足系统扩容要求。 2应根据各类建筑物和其所在园区的用途以及用户的业务 要求,确定POL系统支持的业务种类和网络带宽。 3应根据终端用户数量确定POL系统的关键设备和端口数 量,以及光分路器的分光比和部署位置。 4应根据建筑物和其所在园区的功能定位、平面布局和 工作区终端配置数量确定敷设路由和敷设方式,选择光缆 类型。 5应根据本条文第3、4款确定POL系统的架构方案,完 成设计说明、系统拓扑图、终端配置点数表、平面图、节点详图 和总平面图的设计。

    4.4.1设备间内应为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预留独立安装光缆配 线设备的空间。 4.4.2ONU设备可采用信息配线箱内安装、嵌墙安装、墙面 明装、抱杆安装等方式。

    4.5.1基于PON的POL系统传输性能应满足网络端到端的全 程光信道损耗要求,全程光信道损耗值应控制在表4.5.1要求的 最大值和最小值之间

    表4.5.1 全程光信道损耗要求

    4.5.2POL系统中OLT至单个ONU之间全程光信道衰减指 标的设计应根据光纤信道的实际配置、结合设计中选定的各种无 源器件的技术性能指标,计算出工程实施后预期指标应满足表 4.5.1全程光信道损耗要求,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全程光信道衰减A=Z=L×Af十X×A熔+N×Ac +Zm分+β+Mc

    全程光信道衰减A=Z=LiXAf十XXA熔十N moM

    Af诊 设计中规定的光纤(不含接头)衰减系数(dB) km); X一OLT至单个ONU之间光纤信道中光纤熔接(含光 缆接续、尾纤熔接)接头数(个); A熔一 设计中规定的光纤接续(熔接方式)平均衰耗指标 (dB); N OLT至单个ONU之间光信道中活动接头数量 (个); Ac一 设计中规定的活动连接器的损耗指标(0.5dB/个): Z1分 OLT至单个ONU之间光信道中所有光分路器插入 损耗的总和(dB): β—OLT至单个ONU之间光信道中存在模场直径不匹 配的光纤连接时所引入的附加损耗(dB),例如 G.652D光纤与模场直径不匹配的G.657B光纤连 接时引入的附加损耗可取0.2dB/连接点; Mc一线路维护余量(单位:dB)。 .5.3POL系统基于以太网/IP业务的传输时延、吞吐量和长

    Ar一一设计中规定的光纤(不含接头)衰减系数(dB/ km); X一OLT至单个ONU之间光纤信道中光纤熔接(含光 缆接续、尾纤熔接)接头数(个); A熔一 设计中规定的光纤接续(熔接方式)平均衰耗指标 (dB); N一 OLT至单个ONU之间光信道中活动接头数量 (个); Ac一 设计中规定的活动连接器的损耗指标(0.5dB/个): Z1分 OLT至单个ONU之间光信道中所有光分路器插入 损耗的总和(dB); β—OLT至单个ONU之间光信道中存在模场直径不匹 配的光纤连接时所引入的附加损耗(dB),例如 G.652D光纤与模场直径不匹配的G.657B光纤连 接时引入的附加损耗可取0.2dB/连接点; Mc一线路维护余量(单位:dB)。 .5.3POL系统基于以太网/IP业务的传输时延、吞吐量和长

    4.6.1POL安全系统应由PON网络、核心交换机、防火墙、 接口路由器等共同组成,其主要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持用户终端的安全接入和对用户的上网行为管理; 2支持用户的远程安全接入和移动终端安全接入; 3 支持DDoS攻击防御和实时入侵检测; 4 支持边界访问控制和网络防病毒; 5 支持安全管控、设备管理以及安全审计等功能 4.6.2 MAC地址数量限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OLT应支持基于ONU的MAC地址数量限制功能,限 制的MAC地址数量应可灵活配置。

    4.6.1POL安全系统应由PON网络、核心交换机、防火墙、 接口路由器等共同组成,其主要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持用户终端的安全接入和对用户的上网行为管理; 2支持用户的远程安全接入和移动终端安全接入; 3 支持DDoS攻击防御和实时入侵检测; 4 支持边界访问控制和网络防病毒; 5 支持安全管控、设备管理以及安全审计等功能 4.6.2 MAC地址数量限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OLT应支持基于ONU的MAC地址数量限制功能,限 制的MAC地址数量应可灵活配置。

    4.6.2MAC地址数量限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2ONU应支持基于端口的用户MAC地址数量限制的功 能,限制的MAC地址数量应可灵活配置。 3当MAC地址数量超过OLT或ONU的MAC地址数量 限制时,OLT或ONU应支持忽略新MAC地址直到有MAC地 址老化。

    6.3过滤和抑制功能应符合下

    1OLT、ONU应支持对特定物理端口的厂播以太网顺、 组播以太网顿、单播以太网顿根据源或目的MAC地址、VLAN ID等域进行顿过滤和抑制;宜选支持基于源/目的IPv4/IPv6地 址,TCP或UDP端口和基于协议号的ACL访问列表。 2OLT、ONU应支持对非法帧和非法组播源的过滤功能 3OLT和ONU应支持基于PON端口的IGMP/MLD DHCP、ARP/ND等协议报文的抑制功能 4ONU应支持对用户侧接口所收到的BPDU(802.1D) 帧的终结和透传功能,且可配置。OLT、ONU应支持对带有未 知源MAC地址的以太网顿丢弃处理,以防止MAC地址欺骗。 4.6.4系统应具备对恶意攻击、非法用户接入等异常情况识别 及处理能力,

    4.7.1网络管理系统应由EMS、NMS、LMT组成。网元级管 理系统向上对网络级管理系统应提供北向接口。网络管理系统应 根据网络运营商提供与相关资源管理系统、业务支撑系统等之间 的接口。

    根据网络运营商提供与相关资源管理系统、业务支撑系统等之间 的接口。 4.7.2系统管理应支持全部的网元层和网络层管理功能。其主 要管理功能应包括:安全管理、拓扑管理、告警管理、故障诊 断、性能管理、日志管理、网元软件管理等。

    4.7.2系统管理应支持全部的网元层和网络层管理功能。其

    要管理功能应包括:安全管理、拓扑管理、告警管理、故障 断、性能管理、日志管理、网元软件管理等。

    1网络管理系统应支持对核心交换机、建筑群所在园区出 口路由器、防火墙、OLT、ODN、ONU等设备的拓扑、配置、

    性能、故障、安全等管理要求。 2网络管理系统宜支持web化管理 3网络管理系统应支持部署在云管理平台上,提供REST ful南向接口,对接各类云平台业务应用系统,适应网络技术发 展以及应用数据开放要求。 4网络管理系统的管理界面应支持对POL网络上运行的所 有有源设备进行集中监控、维护和管理,对物理通道、业务相关 的公共属性配置,业务的开通和控制。 5同一个POL网络系统中,同一厂家的设备应由一套 EMS进行集中管理。网络规模较大或网元数量较多时,可根据 情况配置多套网元管理系统分设备或分区域进行管理。 6网络管理系统与被管设备之间的网络管理信息通道宜采 用带内方式或带内带外相结合的方式。 7网络管理系统应支持全网PON资源统一分类管理,通 过资源列表可获取状态等信息。 8网络管理系统应支持对网元进行批量远程升级,支持免 下站、向导式快速升级,支持定时升级、空闲时段升级。 9网络管理系统应支持对全网PON网络进行多点监控, 覆盖ONU、ODN、OLT及节点之间的故障点。 10ONU故障更换后,网络管理系统应支持远程快速恢复 功能。 4.7.4网络管理系统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网元连接至网元级管理系统的传输通道阻断时,EMS 应能通过第二通道获取被管理的网元信息。 2网络管理服务器和管理数据库应进行亢余配置。EMS应 支持数据库备份、恢复和复制功能。 3系统应通过操作员认证机制和有效的权限管理、日志管 理等功能保证系统操作管理的安全性

    4.8.1POL系统设备应远离高温、潮湿和电磁干扰的场所,应 根据环境条件选用相应的配线设备或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4.8.2POL系统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正常情况下,设备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50Mα。 2设备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02。 3设备交流电源口及用户端口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接入 网设备过电压过电流防护及基本环境适应性技术要求和试验方 法》YD/T1082对模拟雷电冲击、电力线感应、电力线接触等 指标要求。 4设备电源口及用户端口应按表4.8.2满足不同应用场景 的防护能力要求。

    表4.8.2应用场景防护要求表

    5设备的电磁兼容性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信息技术 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9254以及《信息技术设

    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GB/T17618的规定。 4.8.3在建筑物的进线间、设备间及各楼层信息通信竖井内 应设置局部等电位联结端子板。上述区域内所有设备的可导电 属外壳、各类金属导管、金属槽盒、建筑物金属结构等均应作 电位联结并可靠接地,

    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GB/T17618的规定

    4.8.4建筑物内布线光缆采用金属管槽敷设时,管槽应

    属构件应在入口处就近与等电位联结端子板连接;室外部分光 的金属护套或金属构件接地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线 工程设计规范》GB51158的相关规定。

    4.8.6配线机柜(箱)接地端子板应采用两根不等长度

    面不小于6mm的绝缘多股铜芯软导线接至就近的等电位联结 子板,接地线应加装铜接线端子,并应压(焊)接牢固

    4.8.8布线系统的接地系统中存在两个不同的接地体时

    地电位差不应大于1Vr.m.S。

    选用的设备应具有扩展性和升级能力。 5.1.2应根据带宽需求和全程光信道损耗设计系统架构和设备 配置等。

    5.2系统管理设备设计及选型

    5.2.1系统管理设备设计及选型应根据网络运行的业务信息流 量、服务质量要求和网络结构等配置相应的管理设备。 5.2.2系统管理设备应具备用户认证、警告管理、性能管理 拓扑管理、报表管理、PON网络部署、PON资源管理等功能。 5.2.3系统管理分类和适用规模宜符合表5.2.3的规定。

    表 5.2.3 系统管理分类与规模要求表

    光线路终端(OLT)设计及选

    3.1OLT应具备高带宽、高密度和高转发性能。

    5.3.1OLT应具备高带宽、高密度和高转发性能。

    5.3.2大规格及中规格OLT宜采用插卡式,小规格OLT宜采 用插卡式或单机版。OLT设备选型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用插卡式或单机版。OLT设备选型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表5.3.2OLT选型参考表

    5.4ONU设计及选型

    5.4.1ONU应根据支持的业务类型和功能要求确定配置和 选型。 5.4.2室内型ONU数量及端口规格应根据实际使用场景和带 宽需求确定。 5.4.3独立安装的室外型ONU宜支持PoE供电。

    5.4.4ONU设备接口型式和安装方式应根据ONU支持

    类型和功能要求确定。ONU设备接口型式和安装方式可按 5.4.4选用,

    表5.4.4ONU基本选型表

    5.5光分路器设计及选型

    5.5.1插片式和盒式光分路器指标要求应符合现

    注:1.N为光分路器的分光路数量;

    注:1.N为光分路器的分光路数量; 2.光纤为单模光纤; 3.所有参数测试不带连接器; 4.带连接器PLC分路器的插入

    注:1.N为光分路器的分光路数量; 2.光纤为单模光纤; 3.所有参数测试不带连接器; 4.带连接器PLC分路器的插人损耗均应加上相应连接器的附加损耗 5. TYPEB/TYPEC链路保护方式采用2XNPLC设备。

    注:1.N为光分路器的分光路数量;

    1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光纤配线架》YD/T778等相关 标准规定。 2宜按照19英寸标准设计。 3应满足不同场景下对插片式光分路器的配置。 4安装侧耳应可调节

    5.6.1光缆光纤设计选型宜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光缆中光纤宜采用G.652D型单模光纤。 2室内光缆宜选用模场直径与G.652光纤相匹配的G.657 类单模光纤。 5.6.2光纤连接器宜采用SC、LC和FC型。 5.6.3光缆设计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光缆宜采用干式结构加非延燃外护层结构。 2光继的允许拉伸力和压扁力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宽带

    室内光缆宜采用干式结构加非延燃外护层结构。 光缆的允许拉伸力和压扁力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宽带

    光纤接入工程设计规范》YD5206的相关规定

    1每个ONU接入光缆应根据用户分布情况配置,至少配 置一条2芯光缆。 2对特殊要求的用户,应根据用户需求设计。 3建筑物间或建筑物内布放的主干光缆应预留不小于10% 的备份。

    5.7.17 机柜选型宜符合下列规定: 宜按照19英寸标准选择。 2宜采用框架结构形式。 3 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20。 4根据布线方式,应选择顶部或底部出线方式的机柜,底 部出线孔宜按需调节大小。 5机柜宽度宜采用600mm或800mm的规格,其中800mm 宽度的机柜后门宜为双开门。 5.7.2光纤配线架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光纤配线架》YD/T778等相关 配线设备标准的规定。 2宜采用抽屉式结构,并支持左右出纤要求。 3 应支持预端接光缆、熔接等接入方式。 4 应支持室内、室外光缆接线要求。 5 应具有可靠的保证室外光缆接地的接地装置。 5.7.3 19英寸机架式跳线管理模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光纤配线架》YD/T778等相关标 准规定。 2盒体表面涂覆层附着力要求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色 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GB/T9286标准2级要求。 3宜采用托盘式结构模块化设计,每个配线架(1U)配置

    5.7.1机柜选型宜符合下列规

    多个储纤型托盘组件,支持即插即用。 4宜采用储线型托盘组件存储并管理光纤跳线余长功能, 每个组件含多只绕线盘,每只绕线盘容纳存储一根光纤跳线,单 个托盘存储8芯~12芯跳线。 5跳线放出长度应不少于2.5m。 6 应保证充足的盘纤空间和光缆的弯曲半径。 7 应支持左右方向同时出纤。 5.7.4 光缆交接箱及光缆配线箱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箱体孔洞应满足进出光缆管孔的需求。 2箱体内宜配置熔接配线一体化模块,适配器或连接器宜 采用SC或LC类型。 应有光分路器的安装位置。 应有光缆终接、保护及跳纤的位置。 箱门板内侧应有存放资料记录卡片的装置。 应设置固定光缆的保护装置和接地装置。 7室外型箱体应防雨、通风,光缆进、出口处应采取密封 防潮措施,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8箱体应具有良好的抗腐蚀、耐老化、抗冲击损坏性能及 防破坏性能,门锁应为防盗结构。 9光缆交接箱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信光缆交接箱》 YD/T988的有关规定。

    5.8.1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及建筑群所在园区网络内,宜部署 POL系统、核心交换机、防火墙、出口路由器、 5.8.2核心交换机应支持与OLT上行端口对接。 5.8.3核心交换机设计及选型应根据支持的业务类型、配置场 所和功能要求确定

    保护内部网免受非法用户的侵人。防火墙主要由服务访问规则

    验证工具、包过滤和应用网关4个部分组成,应根据用户数及性 能要求设计和选型

    8.5出口路由器主要部署在建筑群所在园区互联与汇聚节点

    5.8.5出口路由器主要部署在建筑群所在园区互联与汇

    和各种大型互联网数据中心网络出口,应根据整机容量、端口需 求、路由表项等使用需求设计和选型。

    6布线路由与空间管理设计

    6.1.1设备间及布线设计除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和《住宅区和住 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的有关 规定。 6.1.2布线系统应根据网络架构进行设计,设计范围应包括建 aee

    2.1设备间选址应符合下列规

    1宜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上一层及以上楼层。当条件不具 时,可设置在地下一层。 2不应设置在卫生间、变电所、水泵房、锅炉房等电磁 害、易漏水、易爆炸等危险场所的毗邻场所或上下方。

    6.2.2设备间的空间和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间内的空间应满足POL系统、配线、网络及电源等 设备的安装需要,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m。 2应能同时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光缆引人及其配线 设备的安装。 3机柜单排安装时,操作面净空不应小于1000mm,后面 及侧面净空不应小于800mm。

    6.2.3设备间的环境和配套设施要求应符合下列规

    1环境及网络设备供电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 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的有关规定。 2供配电系统应按照建筑物最高用电负荷等级要求设计

    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用电需求。 3设备间内不应设置与安装设备无关的水、风管及配电缆 线管槽。 4应采取防止进水措施 5应设置局部等电位联结端子板(箱)

    5.3建筑群所在园区室外布线

    6.3.6室外线路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线路工程设 规范》GB51158和《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 的有关规定

    6.4.1设备间室外光缆引入管道管孔容量入口的尺寸应满足多 家电信业务经营者通信业务接人及建筑群所在园区光缆引入管道 管孔容量的需求,地下管道宜预留不少于3个备用管孔。

    园区光缆引入管道管孔容量的需求和建筑结构外墙的防水要求

    6.5.1配线管网应包括建筑物外线引入管、建筑物内弱电竖井、 金属导管、槽盒等。

    线箱至信息插座的线路明敷设时,应采用槽盒、金属导管保打 线路暗敷设在墙内、楼板内时,应采用金属导管保护。

    6.5.4公共场所设置分纤箱或信息配线箱(终端箱)时,暗 箱体底边距地面不宜小于1.5m,明装式箱体底边距地面不宜 于1.8m。

    6.5.5信息配线箱内宜配置AC220V带保护接地的单相交流

    源插座,箱内接地端子板应与楼层局部等电位端子板连接。 AC220V单相交流电源插座为ONU设备供电,信息配线箱应采 取强、弱电安全隔离措施

    7.1.1施工单位深化设计图纸应经原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施工: 施工更改应有设计单位履行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签证, 7.1.2工程施工前应进行器材检验,工程所用器材的程式、规 格、数量、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器材外包装应完整,并应无破 损、凹陷、受潮等现象,且应有合格证明材料。 7.1.3所有隐蔽工程应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完成,应有现场施 工记录或相应资料,各分部施工的检验应有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 工程师参加并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7.2.1POL系统工程施工的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应主要包括室 内外线缆敷设、设备安装、软件安装、接口及系统调试、试运行等。 7.2.2POL系统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安装、施工管理、质量 控制、进度控制、成品保护以及安全、环保、节能措施等均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和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GB51171等规范中有施工安装要求的 相关规定。

    7.3.1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 履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好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标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D5201的相关规定

    8.1.1系统调试前应制定调试方案、测试计划,并应经过建 单位和监理单位会审批准。

    单位和监理单位会审批准。 8.1.2系统设备及线缆应标识齐全、准确,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8.1.3系统设备配电的电压与功率、接地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8.1.2系统设备及线缆应标识齐全、准确,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8.2.1测试软件应检查软件版本包中相关文件、版本、软件调 测工具是否符合测试要求。 8.2.2调测前应根据工程文档收集调测设备的硬件配置、组网 数据规划等信息,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主控板、业务板类型以及槽位分布,确定上行端口 类型、业务端口类型以及其物理位置,完成硬件配置准备工作。 2检查组网方式、IP地址分配、VLAN划分,核实是否符 全组网及数据划圳

    8.2.1测试软件应检查软件版本包中相关文件、版本、 测工具是否符合测试要求,

    8.2.2调测前应根据工程文档收集调测设备的硬件配置、组

    土地标准8.2.3设备的单点调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测主机软件版本、补丁版本、单板软件版本和单板状 态是否符合调试方案要求。 2调测OLT系统名称是否修改为具有实际意义的值。 3调测OLT设备增加的系统操作用户属性是否符合调试 方案要求。 4调测添加后的单板运行状态是否正常。 5调测上行端口状态及业务端口状态(端口状态均需上线 是否正常。 6调测OLT手动与自动保存备份数据的功能是否正常

    8.2.4OLT设备与其他设备的对接调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命令、配置的系统账号、系统密码、配置脚本、软件的许可 件土方机械标准规范范本,并由建设单位确认接收。

    8.3.1初验通过后,建设单位应安排试运行。试运行应从工 初验合格、网络割接后开始,试运行时间应由建设单位与施工 位共同确定,一般应不少于120h

    8.3.2试运行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维护人员执行。在试运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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