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1/T 105.14-2021 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要求 第14部分:港口码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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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B4401/T 105.14-2021  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要求 第14部分:港口码头

    客运和货运企业、旅客和各类社会团体 组织等在内部安全防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共同做好港 码头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建立健全预测预警、快速反应等工作机制 实体防范、电子防范、制度防范等

    4.4法治保障、科技支撑

    港口码头单位应全面贯彻落实公共安全法治管理体系,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不断优化内部安 全防范装备水平,以法治政策为保障,以科学技术为支撑,认真做好港口码头单位的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剪力墙标准规范范本4.5联勤联动、加强防范

    港口码头单位应加强与公安机关、海事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港口码头单位与公安机关、 每事局单位的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港口码头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防范力度,防 止或减少港口码头单位治安案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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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口码头单位内部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应坚持人力防范、实体防范、电子防范、制度防范相结合,强 化互联互补,保障单位内部人、财、物和环境的安全。

    根据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分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简称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 注:重点单位由区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法提出,报本级人民政府确定。

    港口码头单位的重要部位 限: a)单位周界、港口和码头与外界相接的陆域周界、主要通道、主要出入口; b)专用停车库(场); C 电梯轿厢内和电梯厅、自动扶梯区域; 财务室、收费营业场所: e)广播室;LED电子显示屏控制室; 港口码头值班室,接待服务、纠纷调处场所; g) 泊位、船港界面活动区、港口限制区域; 检查处置场所; i 供水、供电、供气等设备间; j 档案(资料)室; k) 生产调度控制室(指挥中心)、监控中心、计算机数据信息中心、设备机房、消防控制中心; 1) 重要物资仓库; 客运港口码头的售票厅、验(检)票口、行李托运及寄(暂)存处、出入境联检区、候船厅 (区)、旅客上下船区、室内温度调节和空气净化设备间; n 货运港口码头的加油站(加油车)、码头装卸泊位、仓库、货物露天仓库、堆放区域及通道 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存储场所、储罐区、货物装载(卸运)区域、船岸通道: 其他自行确定的重要部位(区域)。

    8.1.1应满足国家、地方、行业有关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标准对港口码头人力防 范的要求。 8.1.2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港口码头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之间的协调和沟通。 8.1.3应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港口码头规模、经营情况、实际安全防范工作需要等配置相应的人力防 范措施。

    8. 2. 1设置要求

    2.1.1港口码头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为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 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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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1.2重点单位应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专职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 治安保卫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3.2.1.3一般单位应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8.2.1.4港口码头单位内其他职能部门应根据 工作实际履行内部安全防范职责

    8.3.1治安保卫人员

    8. 3. 1. 1人员要求

    治安保卫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熟悉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全面掌握本单位的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内容,定期接受 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 b 应掌握安全防范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组织开展和实施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能力: c)应具备对突发治安事件分析、判断和处置的能力; d)应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依法、文明履行职责,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8.3. 1.2人员配置

    8.3.1.2.1重点单位

    重点单位应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a)单位总人数200人(含本数)以下的,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不少于2名; b)单位总人数200人以上500人(含本数)以下的,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不少于3名; c)单位总人数500人以上2000人(含本数)以下的,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不少于单位人员总数的 5%(基数不少于3人); d 单位总人数2000人以上的,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不少于单位人员总数的4%(基数不少于10 人

    重点单位应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a)单位总人数200人(含本数)以下的,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不少于2名; b)单位总人数200人以上500人(含本数)以下的,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不少于3名; c)单位总人数500人以上2000人(含本数)以下的,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不少于单位人员总数的 5%(基数不少于3人); d)单位总人数2000人以上的,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不少于单位人员总数的4%。(基数不少于10 人

    8. 3. 1. 2. 2一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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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单位总人数200人以上的,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不少于单位人员总数的2%(基数不少于2 人

    8. 3. 1. 3人员职责

    治安保卫人员主要职责包括: a)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b) 检查本单位内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工作计划及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检查本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维护情况; d) 定期组织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单位内部的治安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 能力; 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上报和处理发现的问题; 根据需要协助口岸单位做好安检工作: 维护本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处置或协助处置突发事件,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 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 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 h)其他应履行的港口码头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职责

    8.3.2.1人员要求

    保安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了解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内容,定期接受安全防范 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持《保安员证》,监控中心和消防控制中心的保安员应取得相应 的资格证书; b)应掌握安全防范相关知识和设施设备的使用技能; c)应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的能力; d)应身体健康,具备能履行本职工作的身体素质,具有一定的防卫能力; e)应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依法、文明履行职责,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B8. 3. 2. 2 人员配置

    8.3.2.2.1港口码头单位应根据周边环境、港口码头布局、面积、客流量、货物存储量(类型)、重 要部位(区域)分布等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实际需要足额配备保安员。 8.3.2.2.2重点单位的主要出入口处至少配备两名保安员,旅客上下船区域应安排至少一名保安员。 8.3.2.2.3在重大节假日1 据客流量等工作安排增配保安员

    8. 3. 2. 3人员职责

    保安员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a)登记、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货物、物资; 5)看护和守卫本单位内特定的目标或区域,保卫目标或区域的安全: )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巡逻、安全检查等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 d 维护本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处置或协助处置突发事件,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 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e)GA/T594中规定的相关职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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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应履行的港口码头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职责

    8.4.1港口码头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内部安全防范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处理内部安全防 范工作的能力。 8.4.2港口码头单位应当对安全检查人员进行安检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估,建立培训、考核档案,确保 安全检查人员应具有识别常见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8.4.3涉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存储、中转的港口码头单位应为保卫力量提供专项培训,培训内容应 包括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类型、保管、处置等内容,并保留培训记录。 8.4.4货运港口码头单位应对货物装卸量较大、有特殊用途的码头以及港口码头作业区进行重点巡查, 并做好记录。 8.4.5客运港口码头应对旅客候船区、售票区、安全检查区、旅客上下集中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重 点巡查,并做好记录。 8.4.6港口码头单位夜间巡查时应至少2人同行,并做好巡查记录。 8.4.7保卫力量执勤时应配备相应的通讯设备、器(械)具及人身防护器材。 8.4.8节假日、人流量大期间应在客运港口码头单位主要出入口、候船厅(区)等区域增配保安员, 对旅客提供引导服务。 3.4.9客运及外籍货运船舶在港靠泊期间,港口码头单位应设工作岗值守船港界面。 8.4.10旅客上下船期间,客运港口码头单位应在登船梯(口)设工作岗,现场引导、监护,组织旅客 有序上、下船,防止踩踏、落水事故的发生。 3.4.11货运港口码头单位应对托运人、作业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和货物信息进行准确登记。 8.4.12港口码头单位内部需聘请第三方机构提供内部安全防范服务时,应对第三方机构的机构资质、 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 3.4.13应定期对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内部安全防范服务进行评价和考核,对专业技能不达标、不能有效 履行合同约定的第三方机构,应及时处理。

    9.1.1实体防范设施设备应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标准 的要求,并经检验、验收或认证合格。 9.1.2实体防范设施设备应满足港口码头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安装、使用时不得对防护对象及环 境造成损伤或破坏。

    港口码头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表1的要求进行实体防范设施设备配置, 符合GB/T34316—2017、JT/T844—201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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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实体防范设施设备配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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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实体防范设施设备配置表(续)

    9.4实体防范设施设备要求

    9.4.1实体防护设施

    9.4.1.1减速带应符合JT/T713及道路交通相关要求。 9.4.1.2防冲撞金属柱、混凝土柱应贴反光标识,并符合DB4401/T43的要求。 9.4.1.3栅栏门应符合相关要求,电动伸缩栅栏门应符合JG/T154的要求。 9.4.1.4车辆出入口的栏杆机应符合GA/T1132、JG/T45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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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1.5人行出入口的通道闸应符合GA/T1260的要求。 9.4.1.6安全标志的设计、设置应符合GB/T2893(所有部分)、GB2894、JT/T1139等的相关要求。 9.4.1.7 照明设施的照度应满足船舶靠离泊、人员上下船作业的安全要求 9.4.1.8 防盗安全门应符合GB17565的要求。 9.4.1.9 金属防护门应符合相关要求。 9.4.1.10 防盗保险柜(箱)应符合GB10409的要求。 9.4.1.11 防盗铁马甲应符合相关要求。 9.4.1.12 防爆灯、防爆开关应符合GB3836.1的要求。 9.4.1.13 防盗栅栏应采用单根直径不小于20mm、壁厚不小于2mm的钢管(或单根直径不小于16mm的 钢棒、单根横截面不小于8mm×20mm的钢条)组合制作。单个栅栏空间最大面积应不大于600mm×100mm。 9.4.1.14隔离栅应符合GB/T26941.1及消防的有关规定 9.4.1.15 5实体围墙应符合JT/T844一2012、DB4401/T43的要求。 9.4.1.16周界围栏高度应不低于2500mm

    9.4.2个人防护装备

    9.4.2.1强光手电应符合GA883的要求。 9.4.2.2 自卫喷雾剂应符合相关要求。 9.4.2.3 防护棍棒应符合相关要求。 9.4.2.4 防暴盾牌应符合GA422的要求。 9.4.2.5 防暴钢义应符合GA/T1145的要求。 9.4.2.6 防暴头盔应符合GA294的要求。 9.4.2.7 防刺服应符合GA68的要求。 9.4.2.8 防割(防刺)手套应符合GA614的要求。 9.4.2.9 防护面罩应达到避免利器、钝物等对眼睛及面部的伤害的要求。 9.4.2.10 防毒面具应符合GB2890及其它要求。 9.4.2.11 防静电鞋应符合GB21146的要求, 9.4.2.12 防静电服应符合GB12014的要求。 9.4.2.13 化学防护服应符合GB24539、AQ/T6107及其它要求。 9.4.2.14 4对讲机声音应清晰可辨,通话范围能有效覆盖整个单位,有防爆要求的区域应配备防 机。 9.4.2.15巡逻车宜为小型机动车辆及符合其它要求

    9.4.3应急防护装备

    9.4.3.1防爆桶应符合相关要求

    9.4.3.1防爆桶应符合相关要求。 9.4.3.2防爆毯(含防爆围栏)应符合GA69的要求。 9.4.3.3便携式扬声器声音传播范围应满足人员疏散、限流及相关要求。 9.4.3.4警戒带应符合GA/T375的要求。 9.4.3.5急救箱应在发生突发伤害事件时,起到应急救护的作用。 9.4.3.6灭火器材应符合GB50140及消防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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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系统应对监控区域内的人员、物品、货物、机动车的出入、活动情况进行24h监控并录像; b)摄像机应布局合理,重要部位(区域)全覆盖,尽量减少或避免出现逆光; 摄像机选型应满足摄像机工作时监视范围内环境照度要求,在环境光照条件不能满足监控要求 的区域应增加照明装置或配置具有夜视功能的摄像机,保证回放图像清晰可见; 重要公共区域(含正门外)不应出现监控盲区,面积较大的公共区域应安装具有转动和变焦功 能的摄像机并配合安装固定摄像机,以便能辨别及跟踪监视范围内的人员活动情况; e)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48一2018、GB50395、GB/T34316一2017的相关规定。

    10. 4. 1. 2 主要功能要求

    视频监控系统的主要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系统应具有手动或自动切换图像功能,且根据系统要求应能实现对摄像机、镜头、云台等部件 的控制功能; b) 系统应具有时间、日期的字符叠加、记录功能,字符叠加不影响图像记录效果; C 具有防干扰、防拆、防破坏、防雷、防视频信号丢失报警等功能,辅助照明联动应与相应联动 摄像机的图像显示协调同步; d 视频监控图像应能按照指定设备、通道进行图像的实时点播;支持点播图像的显示、抓拍、缩 放和录像; e) 视频监控图像应与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实现联动,报警信息与图像联动响应时间大于或等于 4s; f 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宜符合GB/T28181的相关要求,视频联网接口应符合GB/T28181的相关要 求; 8 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48一2018、GB50395、GB/T34316一2017的相关规定

    10.4.1.3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10.4.2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

    10.4.2.1安装与功能要求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的安装与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系统应综合考虑防区分布、环境特点、防护覆盖范围的需要等因素,选择适宜的入侵探测器类 型和规格,安装应符合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 b)周界入侵报警及室内入侵报警设防应无盲区和死角,具备防拆、防破坏报警功能,应能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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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独立布防和撤防,周界应24h设防; c)记录信息应具有防销毁、防篡改功能,各类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30d,并有输出打印功能: d)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48—2018、GB50394、GB/T34316—2017的相关规定。

    10.4.2.2入侵探测器(报警器)要求

    入侵探测器(报警器)类型应与现场环境相适应,且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符合GB10408.1和相应国家标准的要求; b)室内报警声压应不小于80dB,室外报警声压应不小于100dB; c)报警持续时间不小于5min,报警信号应传送至监控中心; d)入侵报警响应时间不大于2s

    10.4.2.3紧急报警装置要求

    2.3紧急报警装置要求

    紧急报警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安装应便于操作,且设有防误触发措施,并应设置为不可撤防模式; b)当被触发报警后应能立即发出紧急报警信号并自锁,复位需采用人工操作方式; C 紧急报警启动后应响应迅速,港口码头单位内部重要部位(区域)的紧急报警装置应与港口码 头单位监控中心联网,港口码头单位监控中心的紧急报警装置应与公安机关报警系统联网。

    10.4.2.4防盗报警控制器要求

    防盗报警控制器应符合GB12663的相关要求

    10.4.2.5终端图形显示装置要求

    示装置显示信息应包含有时间、位置、类型,宜

    10.4.3出入口控制系经

    出入口控制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系统应满足人员来访登记、车辆出入登记、人员紧急疏散要求; b)系统应有报警功能,对非法进入的行为或连续3次不正确的识读,系统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声光报警保持至人工操作复位; c)系统应保存不小于180d的最新事件记录; d)出入口现场控制设备中的每个出入口记录条数应大于1000条,应具有防篡改、防销毁功能,宜 有防尾随功能; e)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48—2018、GB50396、GB/T34316—2017的相关规定

    10.4.4电子巡查系统

    电子巡查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根据港口码头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需求合理设置巡查点,设定安保人员巡查路线,并能对 巡查点、巡查路线、时间进行调整和修改: 巡查点安装位置及高度宜离地1400mm土100mm,安装牢固、隐蔽,防破坏,便于识读 C 应具有对巡查时间、地点、人员和顺序等数据的显示、归档、查询和打印功能; 识读响应时间不大于1s,具有巡查违规记录提示功能,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巡查信息时, 系统应发出报警信号,并联动相应区域的视频监控、声音复核装置进行复核; e)采集装置存储巡查信息条数不小于4000条,系统信息存储时间不少于3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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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48—2018、GA/T644、GB/T34316—2017的相关规定

    10.4.5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

    10.4.5.1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应能对停车库(场)出入口及其车辆通行道口实施控制、监控、 行车信号指示、停车管理及车辆防盗等综合管理,信息记录保存不少于30d。 10.4.5.2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48一2018、GA/T761的相关规定

    10. 4. 6 公共广播系统

    10.4.6.1当发生公共安全事件时,公共广播系统应能根据应急预案中确定的处置流程,进行公共安全 信息播报与发布,并能有效指引人员疏散。 10.4.6.2公共广播系统应能根据内部安全防范工作需要进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播报。 10.4.6.3公共广播系统的广播范围应能覆盖全单位,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526一2010相关规定。

    10.4.7.1来电号码显示应清晰。 10.4.7.2宜具有录音功能。 10.4.7.3来电显示时间与北京时间的误差应在±30s以内。

    10.4.8金属探测系统

    10.4.8.1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应符合GB15210的要求。

    10.4.9X射线安全检查系统

    10.4.10联网售票系统

    10.4.10.1联网售票主要功能要求

    联网售票系统主要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系统应实现票务信息查询、联网售票、票务结算等综合性服务功能; 对实行实名制管理所登记采集的旅客身份信息及乘船信息,自采集之日起保存期限不应少于1 年。

    10.4.10.2直助售票终端

    应性能稳定、安全可靠,操作简便、快捷,并符合其他相关规定。

    10.4.10.3自助取票终端

    定、安全可靠,操作简便、快捷,并符合其他相

    0.4. 10.4自助检票终端

    自助检票终端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备通过接入站务管理系统或上级联网售票系统,完成船票或有效身份证件、纸质乘船凭 有效乘船凭证的读取、校验,以及识别旅客通行行为状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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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应具有良好的人机界面和易操作性; c)应具备阻止无票和持不符合检票规则船票的人员通行的能力; d)应具备非法通行报警的功能; e)其他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

    10. 4. 11 无人机阻断系统

    无人机阻断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能在预设的阻断区域实现对无人机进行迫降、驱离、悬停等功能; b)可采取无线电诱骗、无线电压制等手段: c)宜具备自动记录功能,记录信息包括设备启动的时间、结束时间、地点、方位、频率、功率等 d)移动类阻断设备应具备自身定位功能,固定类阻断设备应能24h连续工作; 具有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无人机监控系统组网工作的功能,支持公安机关等部门的远程指令: f)其他要求应符合DB4401/T104的规定

    接地线标准10.4.12监控中心

    监控中心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应设置独立的监控中心,安排专人负责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b 应配备专用通讯设备、备用电源、专用防护器械,同时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和声光警报装置,具 备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 C 视频监控系统、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等各子系统设备终端均 设置在监控中心,能实现对各子系统的操作、记录和打印; 应配置能与报警同步的终端图形显示装置,能准确地识别报警区域,实时显示发生警情的区域 日期、时间及报警类型等信息; e 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48一2018、GB/T34316一2017的相关规定,

    10. 4. 13其他要求

    10.4.13.1电子防范系统供电应符合GB/T15408的规定,且应配备备用电源。备用电源应能保证断电 后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正常运行不少于8h,视频监控系统摄像机、录像设备和主要控制显示设备正常 云行不少于1h,出入口控制系统正常运行不少于48h。 10.4.13.2视频监控系统、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各子系统之间应保持相互联动。 10.4.13.3具有计时功能的设备与北京时间的误差不应大于20s,并具有自动对时功能。 10.4.13.4电子防范系统防雷和接地应满足人身安全和电子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并应符合GB 50343和GA/T670的相关规定。 10.4.13.5其他未规定信息存储时间的电子防范系统采获信息的有效存储时间宜不少于30d。 10.4.13.6电子防范设备应安装在易燃、易爆危险区以外,必须安装在危险区内时,应选用与危险介 质相适应的防爆产品,并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

    10.5.1电子防范系统的建设程序、设计、检验、验收等应符合GB50348一2018、GA/T75及相关规定 并应具备符合国家要求的系统验收报告。 10.5.2应做好电子防范系统的应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宜按照GA/T108 的要求对电子防范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 10.5.3应制定电子防范系统的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实操培训,确保电子防范系统的正确使用

    电气标准规范范本DB4401/T105.14202

    10.5.4应做好电子防范系统所采集信息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不应泄露和不当使用。 0.5.5电子防范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故障应在24h内修复,在系统修复前应采取有效的应 急防范措施。

    11.1.1港口码头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及内部安防工作需要建立港口码头内部安全防范制度,以加强安 全防范体系的日常管理,发挥体系综合效能,确保体系良好运行。 1.1.2港口码头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制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要求, 与港口码头单位内部安全防范的实际情况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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