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电气部分(国能安全[2014]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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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电气部分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安全[2014]161号)
8.6防止发电机局部过热
6. 1发电机绝缘过热监测器发生报警时,运行人员应及时记录并上 报发电机运行工况及电气和非电量运行参数,不得盲目将报警信号复位或 随意降低监测仪检测灵敏度。经检查确认非监测仪器误报,应立即取样进 行色谱分析,必要时停机进行消缺处理。
6. 2大修时对氢内冷转子进行通风试验,发现风路堵塞及时处理。
6. 3全氢冷发电机定子线棒出口风温差达到8°C或定子线棒间温差 超过80°C时,应立即停机处理。
7防止发电机内遗留金属异物故障的措施
7.1严格规范现场作业标准化管理,防止锯条、螺钉、螺母、工具 等金属杂物遗留定子内部,特别应对端部线圈的夹缝、上下渐伸线之间位 置作详细检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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