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55-2011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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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2交流电动机的保护除应符合本规范第 2.3.1条的

    尚应根据电动机的用途分别装设过载保护、断相保护、低电压保护 以及同步电动机的失步保护

    .3.4交流电动机的短路保护器件宜采用熔断器或低压

    技术标准器件不应误动作。短路保护器件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正确选用保护电器的使用类别。 2熔断体的额定电流应大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且其安秒特 生曲线计及偏差后应略高于电动机起动电流时间特性曲线。当电 动机频繁起动和制动时,熔断体的额定电流应加大1级或2级。 3瞬动过电流脱扣器或过电流继电器瞬动元件的整定电流 应取电动机起动电流周期分量最大有效值的2倍~2.5倍。 4当采用短延时过电流脱扣器作保护时,短延时脱扣器整定 电流宜躲过起动电流周期分量最大有效值,延时不宜小于0.1s。

    1每合电动机应分别装设接地故障的保护,但共用一套短路 保护的数台电动机可共用一套接地故障的保护器件。

    2交流电动机的间接接触防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 电设计规范》GB50054的有关规定。 3当电动机的短路保护器件满足接地故障的保护要求时,应 采用短路保护器件兼作接地故障的保护。

    2.3.7交流电动机的过载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行中容易过载的电动机、起动或自起动条件困难而要求 限制起动时间的电动机,应装设过载保护。连续运行的电动机宜 装设过载保护,过载保护应动作于断开电源。但断电比过载造成 的损失更大时,应使过载保护动作于信号。 2短时工作或断续周期工作的电动机可不装设过载保护,当 电动机运行中可能堵转时,应装设电动机堵转的过载保护。 2.3.8交流电动机宜在配电线路的每相上装设过载保护器件,其 动作特性应与电动机过载特性相匹配。 2.3.9当交流电动机正常运行、正常起动或自起动时,过载保护 器件不应误动作。过载保护器件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过载继电器或过载脱扣器整定电流应接近但不小于电 动机的额定电流。 2过载保护的动作时限应躲过电动机正常起动或自起动时 间。热过载继电器整定电流应按下式确定:

    1连续运行的三相电动机,当采用熔断器保护时,应装设断 相保护;当采用低压断路器保护时,宜装设断相保护。 2断相保护器件宜采用断相保护热继电器,亦可采用温度保 护或专用的断相保护装置。 2.3.11交流电动机米用低压断路器兼作电动机控制电器时,口 不装设断相保护;短时工作或断续周期工作的电动机亦可不装设 断相保护。

    1按工艺或安全条件不充许自起动的电动机应装设低电压 保护。 2为保证重要电动机自起动而需要切除的次要电动机应装 设低电压保护。次要电动机宜装设瞬时动作的低电压保护。不充 许自起动的重要电动机应装设短延时的低电压保护,其时限可取 0.5s~1.5s。 3按工艺或安全条件在长时间断电后不充许自起动的电动 机,应装设长延时的低电压保护,其时限按照工艺的要求确定。 4低电压保护器件宜采用低压断路器的欠电压脱扣器、接触 器或接触器式继电器的电磁线圈,亦可采用低电压继电器和时间 继电器。当采用电磁线圈作低电压保护时,其控制回路宜由电动 机主回路供电:当由其他电源供电,主回路失压时,应自动断开控 制电源。 5对于需要自起动不装设低电压保护或装设延时低电压保 护的重要电动机,当电源电压中断后在规定时限内恢复时,控制回 路应有确保电动机自起动的措施。 2.3.13同步电动机应装设失步保护。失步保护宜动作于断开电 源,亦可动作于失步再整步装置。动作于断开电源时,失步保护可 由装设在转子回路中或用定子回路的过载保护兼作失步保护。必 要时,应在转子向路中加装生磁保拍和强行励磁装墨

    原,亦可动作于失步再整步装置。动作于断开电源时,失步 自装设在转子回路中或用定子回路的过载保护兼作失步保 要时,应在转子回路中加装失磁保护和强行励磁装置。

    他励、并励及复励电动机宜装设弱磁或失磁保护。串励电动机和 机械有超速危险的电动机应装设超速保护,

    旋转电机励磁回路不宜装设

    4低压交流电动机的主回路

    2.4.1低压交流电动机主回路宜由具有隔离功能、控制功能、短

    2.4.1低压交流电动机主回路宜由具有隔离功能、控制功能、短 路保护功能、过载保护功能、附加保护功能的器件和布线系统等组 成。

    2.4.2隔离电器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4控制电器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台电动机应分别装设控制电器,但当工艺需要时,一组 电动机可共用一套控制电器。 2控制电器宜采用接触器、起动器或其他电动机专用的控制 开关。起动次数少的电动机,其控制电器可采用低压断路器或与

    电动机类别相适应的隔离开关。电动机的控制电器不得采用开启 式开关。 3控制电器应能接通和断开电动机堵转电流,其使用类别和 操作频率应符合电动机的类型和机械的工作制。 4控制电器宜装设在便于操作和维修的地点。过载保护电 器的装设宜靠近控制电器或为其组成部分,

    1电动机主回路导线或电缆的载流量不应小于电动机的额 电流。当电动机经常接近满载工作时,导线或电缆载流量宜有 当的裕量;当电动机为短时工作或断续工作时,其导线或电缆在 豆时负载下或断续负载下的载流量不应小于电动机的短时工作电 充或额定负载持续率下的额定电流。 2电动机主回路的导线或电缆应按机械强度和电压损失进 行校验。对于向一级负荷配电的末端线路以及少数更换导线很困 隹的重要末端线路,尚应校验导线或电缆在短路条件下的热稳 定。 3绕线式电动机转子回路导线或电缆载流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起动后电刷不短接时,其载流量不应小于转子额定电流。 当电动机为断续工作时,应采用导线或电缆在断续负载 下的载流量。 2起动后电刷短接,当机械的起动静阻转矩不超过电动机 额定转矩的50%时,不宜小于转子额定电流的35%:当 机械的起动静阻转矩超过电动机额定转矩的50%时,不 宜小于转子额定电流的50%

    5低压交流电动机的控制回

    2.5.1电动机的控制回路应装设隔离电器和短路保

    电动机的控制回路应装设隔离电器和短路保护电器,但 回路供电且符合下列条件之时,可不另装设: 主回路短路保护器件能有效保护控制回路的线路时。

    2控制器回路接线简单、线路很短且有可靠的机械防护时。 3控制回路断电会造成严重后果时。 2.5.2控制回路的电源及接线方式应安全可靠、简单适用,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当TN或TT系统中的控制回路发生接地故障时,控制回 路的接线方式应能防止电动机意外起动或不能停车。 2对可靠性要求高的复杂控制回路可采用不间断电源供电 亦可采用直流电源供电。直流电源供电的控制回路宜采用不接地 系统,并应装设绝缘监视装置。 3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50V或直流120V的控制回路的接 线和布线应能防止引人较高的电压和电位。 2.5.3电动机的控制按钮或控制开关宜装设在电动机附近便于 操作和观察的地点。当需在不能观察电动机或机械的地点进行控 制时,应在控制点装设指示电动机工作状态的灯光信号或仪 表。 2.5.4自动控制或连锁控制的电动机应有手动控制和解除自动 控制或连锁控制的措施;远方控制的电动机应有就地控制和解除 远方控制的措施当牢然起动可能危及周围人员安全时,应在机

    亦可采用直流电源供电。直流电源供电的控制回路宜采用不接地 系统,并应装设绝缘监视装置。 3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50V或直流120V的控制回路的接 线和布线应能防止引人较高的电压和电位。 2.5.3电动机的控制按钮或控制开关宜装设在电动机附近便于 操作和观察的地点。当需在不能观察电动机或机械的地点进行控 制时,应在控制点装设指示电动机工作状态的灯光信号或仪 表。

    2.5.3电动机的控制按钮或控制开关宜装设在电动机 操作和观察的地点。当需在不能观察电动机或机械的地, 制时,应在控制点装设指示电动机工作状态的灯光信 表。

    控制或连锁控制的措施;远方控制的电动机应有就地控制和解除 远方控制的措施;当突然起动可能危及周围人员安全时,应在机 械旁装设起动预告信号和应急断电控制开关或自锁式停止按 钮。

    2.5.5当反转会引起危险时,反接制动的电动机应采取防止制动

    2.5.6,电动机旋转方向的错误将危及人员和设备安全时,应采取 防止电动机倒相造成旋转方向错误的措施。

    防止电动机倒相造成旋转方向错误的措施。

    2.6.13kV~10kV异步电动机和同步电动机的保护和二次回路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T50062的有关规定。

    2.6.23kV~10kV异步电动机和同步电动机的开关设备和导体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0 的有关规定。

    3.1.1电动桥式起重机、电动梁式起重机和电动葫芦宜采用安全

    金属有强烈腐蚀的环境中应采用软电缆供电。 3.1.2滑触线或软电缆的电源线应装设隔离电器和短路保护电 器,并应装设在滑触线或软电缆附近便于操作和维修的地点。 3.1.3滑触线或软电缆的截面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载流量不应小于负荷计算电流。 2应能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 3对交流电源供电,在尖峰电流时,自供电变压器的低压母 线至起重机任何一台电动机端子上的电源的总电压降最大不得超 过额定电压的15%。 3.1.4 起重机供电线路的设计宜采取下列措施减少电压降: 1 电源线尽量接至滑触线的中部。 2 采用安全滑触线或铜质刚性滑触线。 3 适当增大滑触线截面或增设辅助导线。 增加滑触线供电点或分段供电。 增大电源线或软电缆截面。 6 提高供电电压等级。 3.1.5固定式滑触线跨越建筑物伸缩缝处以及钢质滑触线在其 长度每隔50m处,应装设膨胀补偿装置,其间隙宜为20mm。在 跨越伸缩缝处,辅助导线亦应采取膨胀补偿。安全滑触线及铜质 刚性滑触线装设膨胀补偿装置的要求应根据产品技术参数确定。 3.1.6采用角钢作固定式滑触线时,其固定点的间距及角钢规格

    3.1.2滑触线或软电缆的电源线应装设隔离电器和短路保护电

    1载流量不应小于负荷计算电流。 2应能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 3对交流电源供电,在尖峰电流时,自供电变压器的 线至起重机任何一台电动机端子上的电源的总电压降最 过额定电压的15%

    长度每隔50m处,应装设膨胀补偿装置,其间隙宜为20 跨越伸缩缝处,辅助导线亦应采取膨胀补偿。安全滑触 刚性滑触线装设膨胀补偿装置的要求应根据产品技术参

    3.1.6采用角钢作固定式滑触线时,其固定点的间距

    应付合下列规定: 1小于或等于3t的电动梁式起重机和电动葫芦,固定点的 间距不应大于1.5m,角钢规格不应小于25mm×4mm。 2小于或等于10t的电动桥式起重机,固定点的间距不应大 于3m,角钢规格不应小于40mm×4mm。 3大于10t并小于或等于50t的电动桥式起重机,固定点的 旬距不应大于3m,角钢规格不应小于50mm×5mm。 4大于50t的电动桥式起重机,固定点的间距不应天于3m 角钢规格不应小于63mm×6mm。 5采用角钢作固定式滑触线,角钢最大的规格不宜大于 75mmX8mm。 3.1.7分段供电的固定式滑触线,各分段电源当允许并联运行 时,分段间隙宜为20mm,当不充许并联运行时,分段间隙应大于 集电器滑触块的宽度,并应采取防止滑触块落入间隙的措施。 3.1.8数台起重机在同一固定式滑触线上工作时,宜在起重机轨 道的两端设置检修段;中间检修段的设置应根据生产检修的需要 确定。检修段长度应比起重机桥身宽度大2m。采用安全滑触线 且起重机上的集电器能与滑触线脱开时,可不设置检修段。 3.1.9固定式滑触线的工作段与检修段之间的绝缘间隙宜为 50mm。工作段与检修段之间应装设隔离电器,隔离电器应装设 在安全和便于操作的地方。

    3.1.11 裸滑触线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3.5m,在室外跨越汽 车通道处不应低于6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光信号,灯光信号应装设在便于观察的地点或滑触线两端

    1移动范围较大,容量较大的门式起重机,根据生产环境,宜 采用地沟固定式滑触线或悬挂式滑触线供电。 2移动范围不大,耳容量较小的门式起重机,根据生产环境 宜采用悬挂式软电缆或卷筒式软电缆供电。 3抓斗门式起重机,当贮料场有上通廊时,宜在上通廊顶部 装设固定式滑触线供电,集电器应采用软连接。 4卷筒式的软电缆宜米用重型橡套电缆,悬挂式的软电缆可 根据具体情况采用重型或中型橡套电缆。 5悬挂式滑触线宜采用钢绳吊挂双沟形铜电车线。 3.1.15.起重机的负荷等级应按中断供电造成损害的程度确定 其分级及供电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的有关规定。 3.1.16起重机轨道的接地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接地标准外,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轨道的伸缩缝或断开处应采用足够截面的跨接线连接: 井应形成可靠通路。 2安装在露天的起重机,其轨道除应符合本条第1款的规定 外,其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 3.1.17当采用固定式裸滑触线,且起重机的吊钩钢绳摆动能触 及到滑触线时,或多层布置时的各下层滑触线应采取防止意外触 电的防护措施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轨道的伸缩缝或断开处应采用足够截面的跨接线连接 并应形成可靠通路。 2安装在露天的起重机,其轨道除应符合本条第1款的规定 外,其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 3.1.17当采用固定式裸滑触线,且起重机的吊钩钢绳摆动能触 及到滑触线时,或多层布置时的各下层滑触线应采取防止意外触 电的防护措施

    3.2胶带输送机运输线

    3.2.1同一胶带输送机运输线(以下简称胶带运输线)的电气设

    ,1同一胶带输送机运输线(以下简称胶带运输线)的电 供电电源宜取自同一供电母线,若胶带运输线较长或电 交多时,可按工艺分段采用多回路供电。当主回路和控制

    1当连锁机械少且分散时,宜采用连锁分散控制。 2当连锁机械较少且集中或连锁机械虽较多但工艺允许分 段控制时,宜按系统或按工艺分段采用连锁局部集中控制。 3当连锁机械较多、工艺流程复杂时,宜在控制室内集中控 制或自动控制。 3.2.8胶带运输线上的除铁器应在胶带输送机起动前先接通电 源当采用县挂式除铁器时应在胶带运输线停车层人工断由·胶

    2.9胶带运输线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线设置起动预告信号。 2在值班点设置事故信号、设备运行信号、允许起动信号。 3控制箱(屏、台)面上设置事故断电开关或自锁式按钮。 4胶带运输线宜每隔20m~30m在连锁机械旁设置事故断 电开关或自锁式按钮。事故断电开关宜采用钢绳操作的限位开关 或防尘密闭式开关。

    3.2.10控制室或控制点与有关场所的联系宜采用声光信号。当 联系频繁时,宜设置通讯设备。

    联系频繁时,宜设置通讯设备。

    3.2.11控制箱(屏、台)面板上的电气元件应按控制

    11 便于观察、操作和调度。 通风、采光良好。 3振动小、灰尘少。 4 线路短,进出线及检修方便。 3.2.13 胶带卸料小车及移动式配合胶带输送机宜采用悬挂式软 电缆供电。

    3.2.14胶带运输线上各电气设备的接地应符合现行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50065的有关规定。胶带卸 料小车及移动式胶带输送机的接地宜采用移动电缆的第四根芯线 作接地线。

    3.3.1各类电梯和自动扶梯的负荷分级及供电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有关规定。 3.3.2每台电梯或自动扶梯的电源线应装设隔离电器和短路保 护电器。电梯机房的每路电源进线均应装设隔离电器,并应装设 在电梯机房内便于操作和维修的地点。 式应想据其裁重最携我高典

    1单台交流电梯供电导线的连续工作载流量应大于其铭牌 连续工作制额定电流的140%或铭牌0.5h或1h工作制额定电流 的90%。

    2单台直流电梯供电导线的连续工作载流量应大于交直流 变流器的连续工作制交流额定输入电流的140%。 3向多台电梯供电,应计人需要系数。 4自动扶梯应按连续工作制计。 3.3.5电梯的动力电源应设独立的隔离电器。轿厢、电梯机房、 井道照明、通风、电源插座和报警装置等,其电源可从电梯动力电 源隔离电器前取得,并应装设隔离电器和短路保护电器。 3.3.6向电梯供电的电源线路不得敷设在电梯井道内。除电梯 的专用线路外,其他线路不得沿电梯井道敷设。在电梯井道内的 明敷电缆应采用阻燃型。明敷线路的穿线管、槽应是阻燃的。消 防电梯的供电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 定。

    1机房和轿厢的电气设备、井道内的金属件与建筑物的用电 设备应采用同一接地体。 2轿厢和金属件应采用等电位联结。 3 当轿厢接地线采用电缆芯线时,不得少于2根

    1:手动弧焊变压器或弧焊整流器的电源线应装设隔离电器、 开关和短路保护电器。 2自动弧焊变压器、电渣焊机或电阻焊机的电源线应装设隔 离电器和短路保护电器。 3隔离电器、开关和短路保护电器应装设在电焊机附近便于 操作和维修的地点

    4.0.2单台交流弧焊变压器、弧焊整流器或电

    Ier≥Kis Ieh Veh

    Ier≥0. 7Ieh

    4.0.3电焊机电源线的载流量不应小于电焊机的额定电流;断续 周期工作制的电焊机的额定电流应为其额定负载持续率下的额定 电流,其电源线的载流量应为断续负载下的载流量。 4.0.4多台单相电焊机宜均匀地接在三相线路上。 4.0.5电渣焊机、容量较大的电阻焊机宜采用专用线路供电。大 容量的电焊机可采用专用变压器供电

    电焊机宜装设空载自停装置

    宜装设空载自停装置。 无功功率较大的电焊机线路上宜装设电力电容器进行社 计人谐波对电容器的影响

    5.0.2整流设备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流额定电压应大于并接近镀槽工作电压。对需要冲击 电流的镀槽,整流设备的额定电压尚应符合冲击的要求。 2直流额定电流不应小于镀槽所需电流。对需要冲击电流 的镀槽,整流设备的额定电流应根据镀槽冲击电流值及电源设备 短时充许过载能力确定。当多槽共用整流设备时,其额定电流不 应小于各槽所需电流之和乘以同时使用系数及负荷系数。 3整流设备的整流结线方式应根据电镀工艺的要求确定。 4工艺需要自动换向的电镀应采用带有自动换向的可控硅 整流设备。

    .0.3用硅整流设备作直流电源时,其调压方式应符合

    1工艺要求电流调节精度高,经常使用但额定负荷小于或等 于30%的镀槽宜采用自耦变压器或感应调压器。 2经常使用且额定负荷大于30%的镀槽,可采用饱和电抗 器调压方式。 5.0.4用可控硅整流设备作直流电源时,宜采用带恒电位仪或电 流密度自动控制的可控硅整流设备。 5.0.5电镀槽的电源宜采用一台整流设备供给一个镀槽。当工 艺条件许可时,对电压等级相同的镀槽亦可采用台整流设备供 给几个镀槽用电。对不同时使用的两个镀槽,其工作电压、电流参 数相近,位置又接近时,可合用一台整流设备供电

    时,应在镀槽附近设置防腐型就地控制箱,其内部应装设电流调节 装置、测量仪表和开停整流设备的控制按钮。 5.0.7当一台整流设备向几个镀槽同时供电时,应在镀槽附近设 置防腐型就地控制箱,其内部应装设电流调节装置及测量仪表。 5.0.8直流线路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线路的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镀槽的计算电流。 2在额定负荷下,电力整流设备至电镀槽的母线电压降不应 大于1.0V。 5.0.9每台整流设备的供电线路应装设隔离电器和短路保护电 器。隔离电器的额定电流及供电线路的载流量不应小于整流设备 的额定输人电流。 5.0.10直流线路电压小于60V时,宜采用铜母线、铜芯塑料线 或铜芯电缆。当采用铝母线时,在母线连接处应采用铜铝过渡板 铜端应糖锡。电源接人镀槽处应采用铜编织线或铜母线。当线路 电压大于或等于60V时,直流线路应采用电缆或绝缘导线。 5.0.11集中放置整流设备的电源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接近负荷中心,并宜靠外墙设置;电源间不得设置在镀 槽区的下方,亦不应设置在厕所或浴室的正下方或与之贴邻。 2正面操作通道不宜小于1.5m;当需在整流设备背面检修 时,其背面距墙不宜小于0.8m;与整流器配套的调压器距墙不宜 小于0.8m。 3室内夏季温度不宜超过40℃,冬季温度不宜低于5℃。当 自然通风不能满足电源间要求时,应采用机械通风,并保持室内正 压。 4镀槽排风系统的管道、地沟及其他与电源间无关的管道不 得通过电源间。 5.0.12控制系统较复杂的自动生产线的控制台应设在专用的控 判宝中一埃制家声没现家容一业埃判宝问亚向出立大间叶制宝

    时,应在镀槽附近设置防腐型就地控制箱,其内部应装设电流调节 装置、测量仪表和开停整流设备的控制按钮。

    5.0.11集中放置整流设备的电源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接近负荷中心,并宜靠外墙设置;电源间不得设置在镀 曹区的下方,亦不应设置在厕所或浴室的正下方或与之贴邻 2正面操作通道不宜小于1.5m;当需在整流设备背面检修 时,其背面距墙不宜小于0.8m;与整流器配套的调压器距墙不宜 小于0.8m。 3室内夏季温度不宜超过40℃,冬季温度不宜低于5℃。当 自然通风不能满足电源间要求时,应采用机械通风,并保持室内正 压。 4镀槽排风系统的管道、地沟及其他与电源间无关的管道不 得通过电源间。

    制室内,控制室应设观察窗。当控制室门开向生产车间 宜有正压通风。

    5.0.13电镀间内的电气设备应采用防腐型,其线路及金属支架 等应采取防腐措施。 5.0.14直接安放在镀槽旁的整流设备,其底部应设有高出地面 不小于150mm的底座。 5.0.15在电镀间内,整流设备的金属外壳及配电箱、控制箱、操 作箱的金属外壳、金属电缆桥架、配线槽、保护钢管等应与交流配 电系统的保护线或保护中性线可靠连接。电镀间内各种接地系统 宜采用共用接地的方式。

    6.0.1蓄电池充电用直流电源,应采用硅整流、可控硅整流设备 或高频开关电源: 5.0.2除固定型阀控式密闭铅酸蓄电池、镍蓄电池外,铅酸蓄 电池与其充电用整流设备不宜装设在同一房间内。 6.0.3酸性蓄电池与碱性蓄电池应在不同房间内充电及存放。 6.0.4蓄电池车充电时,每辆车宜采用单独充电回路,并应能分 别调节。 6.0.5当采用恒电流充电方式时,整流设备的直流额定电压不宜 低于蓄电池组电压的150%。 5.0.6整流设备的选择应根据蓄电池组容量、数量和不同的充电 方式确定。 6.0.7整流设备应装设直流电压表和直流电流表。并联充电的

    6.0.7整流设备应装设直流电压表和直流电流表。并联充电的

    1铅酸蓄电池充电间的墙壁、门窗、顶部、金属管道及构架等 宜采取耐酸措施,地面应能耐酸,并应有适当的坡度及给排水设施。 2铅酸蓄电池充电间的地面下不宜通过无关的沟道和管线。 3充电间应通风食好,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 机械通风,每小时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少于8次。 4防酸式铅酸蓄电池充电间内的电气照明应采用增安型照明 器。充电间内不应装设开关、熔断器或插座等可能产生火花的电器。 5充电间内的固定式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线穿保护管敷设 或铜芯塑料护套电缆,并有防止外界损伤的措施;移动式线路应采 用铜芯重型橡套电缆。

    7.0.1每个单静电滤清器电场应由单独的整流设备供电。多电 场静电滤清器的每个电场宜由单独的整流设备供电,但工作条件 相近的电场可共用一套整流设备。 7.0.2户内式整流设备宜装设在靠近静电滤清器的单独房间内 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 关规定配置灭火器。每套整流设备的高压整流器、变压器和转换 开关应装设在单独的隔间内。整流隔间遮栏宜采用金属网制作 网孔尺寸不应大于40mm×40mm,高度不应低于2.5m。

    氏于工频35kV的绝缘等级。配电装置的导体及带电部分的各项 电气净距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 带电部分之间以及带电部分至接地部分之间为300mm。 带电部分至栅状遮栏之间为1050mm。 3 带电部分至网状遮栏之间为400mm。 4 带电部分至板状遮栏之间为330mm。 5 无遮拦裸导体至地面之间为2600mm。 6 平行的不同时停电检修的无遮拦裸导体之间为2100mm。 7通向屋外的高压出线套管至屋外通道的路面为4000mm。 7.0.5户内式整流器的整流隔间的门上应装设开门后断开交流 电源的电气连锁装置:户外式整流器的交流电源侧应装设连锁装 置;当检修整流设备或操作高压隔离开关时,应先断开交流电源。 7.0.6户内式整流设备的控制屏应装设在整流隔间外附近的地 方,整流隔间与控制屏间的通道不宜小于2m。户外式整流设备的

    控制屏应装设在静电滤清器附近的房间内。 7.0.7户内式整流器负极与电滤器电晕电极之间的连接线宜采 用专用高压电缆。户内式或户外式整流器正极与电滤器收尘电极 之间的连接线不应少于2根,并应接地。连接线宜采用25mm× 4mm的镀锌扁钢,不得利用设备外壳或金属结构作为连接线。接 地电阻不应大于42。

    7.0.8整流设备因故障停电时,值班室应有声光信

    8.0.1固定式日用电器的电源线应设置隔离电器、短路保护电 器、过载保护电器及间接接触防护。 8.0.2移动式日用电器的供电回路应装设隔离电器和短路、过载 及剩余电流保护电器。 8.0.3功率小于或等于0.25kW的电感性负荷以及小于或等于 1kW的电阻性负荷的日用电器,可采用插头和插座作为隔离电 器,并兼作功能性开关。 8.0.4室内日用电器的间接接触防护和剩余电流保护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的有关规定。 8.0.5日用电器的插座线路,其配电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插座的计算负荷应按已知使用设备的额定功率计,未知使 用设备应按每出线口100W计。 2插座的额定电流应按已知使用设备的额定电流的1.25倍 计,未知使用设备应按不小于10A计。 3插座线路的载流量:对已知使用设备的插座供电时,应按 大于插座的额定电流计;对未知使用设备的插座供电时,应按大于 总计算负荷电流计。 8.0.6插座的形式和安装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不同电压等级的日用电器,应采用与其电压等级相匹 配的插座;选用非220V单相插座时,应采用面板上有明示使用电 正的产品

    1对于不同电压等级的日用电器,应采用与其电压等级相匹 配的插座;选用非220V单相插座时,应采用面板上有明示使用电 压的产品。 2需要连接带接地线的日用电器的插座必须带接地孔。 3采用插拨插头使日用电器工作或停止工作危险性大时,宜 采用带开关能切断电源的插座。

    4在潮湿场所,应采用具有防溅电器附件的插座,安装高度 距地不应低于1.5m。 5在装有浴盆、淋浴盆、桑拿浴加热器和泳池、水池以及狭窄 的可导电场所,其插座及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气装 置》GB16895的有关规定。 6在住宅和儿童专用活动场所应采用带保护门的插座。

    4在潮湿场所,应采用具有防溅电器附件的插座,安装高度 距地不应低于1.5m。 5在装有浴盆、淋浴盆、桑拿浴加热器和泳池、水池以及狭窄 的可导电场所,其插座及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气装 置》GB16895的有关规定。 6在住宝和儿童专用活动场所应采用带保护门的插座。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司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一2011,经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2011年7月26日以第1101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是在《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一93(以 下简称原规范)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机械工业 部第七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是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航 空航天工业部第七设计研究院、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冶金 工业部武汉钢铁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院。主要起草人是 张杰、蒋毓滋、卡铠生、陈德水、龚循仪、洪元颐、柏志荣、张德声。 本着“统一、协调、简化、优选”的原则,在总结了原规范在使用 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结合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 征求了广大设计、科研、生产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终完成了修 订工作。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 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 范》编制组按照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 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 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 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 定的参考。

    总 则 (37) 电动机 (38) 2. 1 电动机的选择 (38) 2. 2 电动机的起动 (40) 2. 3 低压电动机的保护 (4 2) 2. 4 低压交流电动机的主回路 (47) 2. 5 低压交流电动机的控制回路 (50) 起重运输设备 (53) 3. 1 起重机 (53) 3. 2 胶带输送机运输线 (56) 3. 3 电梯和自动扶梯 (57) 电焊机 (59) 电 镀 (61) 蓄电池充电 (6 4) 静电滤清器电源 (66) 室内日用电器 (6 9)

    1.0.3国家在相继公布的《绿色建筑技术导则》、《节能中长期专 项规划》中对节能的重要性、自目标、要求和措施等作了详尽的描述 因此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高效节能、性能先进、绿色环 保、安全可靠的电气产品,也是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时所选用的设备,必须是经国家主管 部门认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合格的产品,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和 更新设备都应优先采用节能产品,并严禁采用国家已公布的能耗 高性能获后的电气产品

    或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内容未在本规范中表达,当其他现行国家标 准有规定时,同样应该执行,故作此规定。

    2.1.2本条的宗旨是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用简单、 可靠、经济、节能的电动机;即优先选用宠型电动机,一般不宜选用 直流电动机。 1关于笼型电动机变频调速问题参见本条第3款说明。本 款包括多速宠型电动机,仅要求数种转速时,应优先予以选用。 选用同步电动机,除个别情况是为稳速外,通常是为了提高功 率因数。采用同步电动机是否合理,不仅与额定功率大小有关,还 涉及同步转速、运行方式、所在系统无功负荷的大小和分布、制造 和价格情况等,规范中不宜对功率界限作出硬性规定,而应通过技 术经济比较确定。 2重载起动的笼型电动机应按起动条件进行校验,这在本规 范第2.2.3条第1款中有明确规定。当不能满足要求或加大功率 不合理时,则应按本款规定选用绕线转子电动机。在起动过程中 堵转转矩(亦称起动转矩)、最小转矩、最大转矩共同起作用,均需 校验。能否克服静阻转矩决定于堵转转矩;能否顺利加速则最小 转矩是关键:最大转矩除影响起动过程外,还决定了电动机的过载 能力。绕线转子电动机的转矩一一一转差特性曲线可通过调节转子 回路的电阻而改变,从而适应重载起动条件,并能在一定范围内调 节转速。 3机械对起动、调速及制动有特殊要求时,有多种方案可供 选择,如机械调速、液压调速、串级调速、变频调速等。这些方案备 有优缺点,因此,电动机调速选择需结合传动设计,通过技术经济 比较确定。随着电力电子技术的发展,应优先选用交流变频调速

    大于200kw的电动机其额定电压宜选10kV。对变速负载宜采用 变频调速,功率在200kW~1500kW的电动机其额定电压宜选 660V。 将现行的380V电压升为660V电压,可增加输电距离,提高 输电能力;可减少变压器数量,简化工厂配电系统,提高供电可靠 性;可缩小电缆截面,节省有色金属;可降低功率损耗及短路电流 值,并扩大异步电动机的制造容量等,因而是有效的节电手段之 一。提高配电电压,这在世界各国已成为发展趋势。在我国 660V等级电压在矿井中广泛使用,并已列人了国家标准《标准电 压》GB/T 156。

    1.5本条对电动机防护形式问题只作了原则规定,关于

    火灾危险、化工腐蚀等特殊环境条件,另有专用规范。 2.1.6·关于电动机的结构及安装形式,详见现行国家标准《旋转 电机结构型式、安装型式及接线盒位置的分类(IM代码)》GB/T 997。

    2.2.1、2.2.2电动机起动对系统各点电压的影响,包括对其他用 电设备和对电动机本身两个方面。第一方面:应保证电动机起动 时不妨碍其他用电设备的工作。为此,理论上应校验其他用电设 备端子的电压,但在实践上极不方便,故在工程设计中采取校验流 过电动机起动电流的各级配电母线的电压,其容许值则视母线所 接的负荷性质而定。这方面的要求列入了第2.2.2条的第1款和 第2款。第二方面:应保证电动机的起动转矩满足其所拖动的机 械的要求。为此,在必要时,应校验电动机端子的电压。这方面的 要求反映在第2.2.2条的第3款中。 1第2.2.2条第1款适用于母线接有照明或其他对电压较 敏感的负荷时的情况。至于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用电设备 应对其电源采取专门措施,如为大中型电子计算机配置UPS或

    CVCF,这已超出本规范的内容。母线电压不宜低于额定电压的 90%(频繁起动时)或85%(不频繁起动时),是沿用多年的数据并 被广泛采用。所谓“频繁”是指每小时起动数十次以致数百次。 2母线电压不低于额定值的80%的条件,是参照《火力发电 厂广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DL/T5153和许多部门的实际经验而列 入的。第2.2.2条第2款适用于3kV~10kV、1140V和660V电 动机,以及不与照明和其他对电压较敏感的负荷合用配电变压器 或共用配电线路的情况。 3配电母线上未接其他负荷时,保证电动机的起动转矩是唯 一的条件。不同机械所要求的起动转矩相差悬殊;不同类型电动 机起动转矩与端子电压的关系亦不相同。因此,不可能规定电动 机端子电压的下限。各类机械要求的起动转矩数据可在有关的手 册、资料中得到。 最后还应指出,仅在电动机功率达到电源容量的一定比例(如 20%或30%)或配电线路很长时,才需要校验配电母线的电压,而 不必对各个系统的各级母线进行校验。同样,仅在电动机末端线 路很长且重载起动时,才需要校验起动转矩;需考虑接触器释放电 压的情况很少遇到。 2.2.3本条的重点是正确选择全压起动或降压起动。第1款所 列的全压起动条件是充分条件,必须全部满足。某些构造特殊的 电动机,如铸钢转子笼型电动机,当其全压起动时,转子表面可能 过热,在这类情况下,应按制造厂规定的方式起动。 当不符合全压起动的条件时应优先采用降压起动方式,包括 切换绕组接线、串接阻抗、自耦变压器、软起动装置起动等。应该 指出,除降压起动外,还可能采用其他适当的起动方式。如某些机 械带有盘车用的小电动机可以利用,某些变流机组可利用其直流 发电机作为直流电动机来起动,某些有调速要求的电动机可利用 调速装置来起动

    动平滑、成本较低、维护方便等优点,应优先选用;但在某些情况下 尚不能取代电阻器,特别是在需要调速范围不宽的场合。绕线转 子电动机可接电阻器,既用于起动也用于调速。 根据现行行业标准《YZR系列起重及治金用绕线转子三相异 步电动机技术条件》B/T10105的规定:“电动机起动时,转子 必须串人附加电阻或电抗,以限制起动电流的平均值不超过各工 作制的额定电流的2倍”。对有具体型号及规格的电动机,可按制 造厂广的资料确定起动电流的限值。 2.2.5直流电动机起动电流不仅受机械的调速要求和温升的制 约,而且受换向器火花的限制。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旋转电机定 额和性能》GB755的规定,一般用途的直流电机在偶然过电流或 短时过转矩时,火花应不超过两级。直流电机和交流换向器电动 机的偶然过电流为1.5倍额定电流,历时不小于1min(大型电机 经协议可缩短为30s)。上述数据偏于安全,无其是小型直流电机 可能容许较高的偶然过电流。对有具体型号及规格的电动机,可 按制造广的资料或实际经验确定最大允许电流

    动平滑、成本较低、维护方便等优点,应优先选用;但在某些情况下 尚不能取代电阻器,特别是在需要调速范围不宽的场合。绕线转 子电动机可接电阻器,既用于起动也用于调速。 根据现行行业标准《YZR系列起重及治金用绕线转子三相异 步电动机技术条件》B/T10105的规定:电动机起动时,转子 必须串人附加电阻或电抗,以限制起动电流的平均值不超过各工 作制的额定电流的2倍”。对有具体型号及规格的电动机,可按制 造广的资料确定起动电流的限值。

    约,而且受换向器火花的限制。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旋转电机定 额和性能》GB755的规定,一般用途的直流电机在偶然过电流或 短时过转矩时无缝钢管标准,火花应不超过两级。直流电机和交流换向器电动 机的偶然过电流为1.5倍额定电流,历时不小于1min(大型电机 经协议可缩短为30s)。上述数据偏于安全,尤其是小型直流电机 可能容许较高的偶然过电流。对有具体型号及规格的电动机,可 按制造广的资料或实际经验

    2.3低压电动机的保护

    2.3.1条文中有关低压线路保护和电气安全的名词定义详见现 行国家标准《电气安全术语》GB/T4776和《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的规定。短路故障和接地故障的保护是交流电动机必 须设置的保护,故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玻璃钢管标准2.3.2交流电动机的过载保护、断相保护和低电压保护以及同步

    数台电动机共用一套短路保护属手特殊情况,应从严掌握 总计算电流不超过20A是根据电动机的使用性质和重要性而确 定的,节约投资,实践证明是可行的。

    2.3.5防止短路保护器在电动机起动过程中误动作,包括正确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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