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62-2014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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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布置。建筑布局应有利于冬季日照和避风:夏季减少得热和充分 利用自然通风。

    时,应满足旅馆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旅馆建筑部分应单独分区,客人使用的主要出人口宜独 立设置; 2旅馆建筑部分宜集中设置; 3从属于旅馆建筑但同时对外营业的商店、餐厅等不应影 响旅馆建筑本身的使用功能

    B.3.4应对旅馆建筑的使用和各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 噪声和废气采取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标准规范范本,不得对旅馆建筑的公共部分、客房部分 和邻近建筑产生不良影响。

    3.3.4应对旅馆建筑的使用和各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

    3.3.5旅馆建筑的交通应合理组织,保证流线清晰,避免人流

    货流、车流相互干扰,并应满足消防疏散要求。 3.3.6旅馆建筑的总平面应合理布置设备用房、附属设施和 下建筑的出人口。锅炉房、厨房等后勤用房的燃料、货物及垃 等物品的运输宜设有单独通道和出人口。

    3.3.7四级和五级旅馆建筑的主要人流出人口附近宜设

    β.3.7四级和五级旅馆建筑的主要人流出入口附近宜设置专 的出租车排队候客车道或候客车位,且不宜占用城市道路或 路,避免影响公共交通

    3.3.8除当地有统筹建设的停车场或停车库外,旅馆建筑基地

    3.3.8除当地有统筹建设的停车场或停车库外,旅馆建筑基地 内应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场地或停车库。机动车和非机 动车停车位数量应符合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

    规定: 1 绿地面积的指标应符合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 2栽种的树种应根据当地气候、土壤和净化空气的能力等 条件确定; 3.室外停车场宜采取结合绿化的遮阳措施; +度假旅馆建筑室外活动场地宜结合绿化做好景观设计。 3.3.10旅馆建筑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各种管道,做好管道综

    3.室外停车场宜采取结合绿化的遮阳措施: +度假旅馆建筑室外活动场地宜结合绿化做好景观设计。 3.3.10旅馆建筑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各种管道,做好管道综 合,并应便维护和检修

    3.3.10旅馆建筑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各种管道,做好管道综 合:并应便于维护和检修

    3.3.10旅馆建筑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各种管道,做好管道综

    合:并应便于维护和检修。

    4.1.1旅馆建筑应根据其等级、类型、规模、服务特点、 管理要求以及当地气候、旅馆建筑周边环境和相关设施情况 置客房部分、公共部分及辅助部分

    4.1.1旅馆建筑应根据其等级、类型、规模、服务特点、经营

    4.1.2旅馆建筑空间布局应与管理方式和服务相适应,做 能分区明确、内外交通联系方便、各种流线组织良好:保证 及公共部分具有良好的居住和活动环境

    4.1.3旅馆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

    范》GB5001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气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有关 定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和《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B50176的规定

    GB50176的规定。

    1 应有明显的导向标识,并应能引导旅客直接到达门厅: 2应满足机动车上、下客的需求,并应根据使用要求设置 单车道或多车道: 3出入口上方宜设雨篷,多雨雪地区的出入口上方应设雨 蜜,地面应防滑; 4一级、二级、三级旅馆建筑的无障碍出入口宜设置在主 要出入口,四级、五级旅馆建筑的无障碍出入口应设置在主要出

    4.1.8锅炉房、制冷机房、水泵房、冷却塔等应采取隔 振等措施

    4.1.8锅炉房、制冷机房、水泵房、冷却塔等应采取隔声、减 振等措施。 4.1.9旅馆建筑的卫生间、盟洗室、浴室不应设在餐厅、厨房、 食品购藏等有严格卫生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 4.1.10旅馆建筑的卫生间、盛洗室、浴室不应设在变配电室等 有严格防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

    1四级、五级旅馆建筑2层宜设乘客电梯,3层及3层以 上应设乘客电梯。一级、二级、三级旅馆建筑3层宜设乘客电 梯:4层及1层以上应设乘客电梯: 2乘客电梯的台数、额定载重量和额定速度应通过设计利 计算确定; 3主要乘客电梯位置应有明确的导向标识,并应能便捷 抵达; +客房部分宜至少设置两部乘客电梯,四级及以上旅馆建 筑公共部分宜设置自动扶梯或专用乘客电梯。 5服务电梯应根据旅馆建筑等级和实际需要设置,且四级 五级旅馆建筑应设服务电梯; 6电梯厅深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B50352的规定,且当客房与电梯厅正对面布置时,电梯厅的 深度不应包括客房与电梯厅之间的走道宽度。 4.1.12旅馆建筑的材料选择和构造设计:应满足便用的资全性 和维护、清洁的便利性。 4.1.13中庭栏杆或栏板高度不应低于1.20m.并应以坚固、耐 久的材料制作,应能承受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规定的水平荷载

    +.2.1客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宜设置在无外窗的建筑空间内; 2 客房、会客厅不宜与电梯井道贴邻布置; 3 多床客房间内床位数不宜多于4床; 4客房内应设有壁柜或挂衣空间。 4.2.2无障碍客房应设置在距离室外安全出口最近的客房楼层 并应设在该楼层进出便捷的位置 4.2.3公寓式旅馆建筑客房中的卧室及采用燃气的厨房或操作 间应直接采光、自然通风 4.2.4客房净面积不应小于表4.2.4的规定

    表4.2.4客房净面积(m)

    主:客房净面积是指除客房阳台、卫生间和门内出入口小走道(门廊)以外的房 间内面积(公寓式旅馆建筑的客房除外)

    4.2.5客房附设卫生间不应小于表 4. 2.5的规定

    2.5客房附设卫生间不应小于表 4.2.5的规定

    表4.2.5客房附设卫生间

    4.2.6不附设卫生间的客房.应设置集中的公共卫生间和浴室,

    表 4.2.6公共卫生间和浴室设施

    主:1上述设施天便器男女比例宜按2:3设置:若男女比例有变化需做相应 整:其余按男女1:1比例配置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B50763规定:设置无障碍专用 所或厕位和洗面盆

    2公共卫生间应设前室或经洗室进入,前室和盟洗室的 门不宜与客房门相对; 3与洗室分设的厕所应至少设一个洗面盆。 4.2.7公共卫生间和浴室不宜向室内公共走道设置可开启的窗 户,客房附设的卫生间不应向室内公共走道设置窗户 4.2.8上下楼层直通的管道并,不宜在客房附设的卫生间内开 设检修门。

    4.2.9客房室内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客房居住部分净高,当设空调时不应低于2.40m:不设 空调时不应低于2.60m;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为客房时,应至少有8m面积的净 高不低于2.40m: 3卫生间净高不应低于2.20m; +客房层公共走道及客房内走道净高不应低于2.10m。 4.2.10客房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安

    3客房卫生间门净宽不应小于0.70m:净高不应低于

    4.2.11客房部分走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面布房的公共走道净宽不得小于1.30m,双面布房的 公共走道净宽不得小于1.40m; 2客房内走道净宽不得小于1.10m: 3无障碍客房走道净宽不得小于1.50m: 4对于公寓式旅馆建筑:公共走道、套内入户走道净宽不 宜小于1.20m;通往卧室、起居室(厅)的走道净宽不应小于 1.00m;通往厨房、卫生间、贮藏室的走道净宽不应小 于0.90m。

    .2.13客房层服务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根据管理要求每层或隔层设置: 2宜邻近服务电梯: 3宜设服务人员工作间、贮藏间或开水间.且贮藏间应设 置服务手推车停放及操作空间: 4客房层宜设污衣井道,污衣井道或污衣井道前室的出人 口应设乙级防火门: 5三级及以上旅馆建筑应设工作消毒间:一级和二级旅馆 建筑应有消毒设施; 6工作消毒间应设有效的排气措施,且蒸汽或异味不应窜 人客房; 7客房层应设置服务人员卫生间: 8当服务通道有高差时,宜设置坡度不大于1:8的坡道

    4.3.1旅馆建筑门厅(大堂)应符合下列规定:

    .3.1旅馆建筑门厅(大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旅馆建筑门厅(大堂)内各功能分区应清晰、交通流线 应明确,有条件时可设分门厅; 2旅馆建筑门厅(大堂)内或附近应设总服务台、旅客休 息区、公共卫生间、行李寄存空间或区域; 3总服务台位置应明显:其形式应与旅馆建筑的管理方式、 等级、规模相适应,台前应有等候空间,前台办公室宜设在总服 务台附近; 乘客电梯厅的位置应方便到达:不宜穿越客房区域

    4宴会厅、多功能厅的人数宜按1.5m/人~2.0m/人计; 会议室的人数宜按1.2m/人~1.8m/人计; 5当宴会厅、多功能厅设置能灵活分隔成相对独立的使用 空间时,隔断及隔断上方封堵应满足隔声的要求,并应设置相应 的音响、灯光设施; 6宴会厅、多功能厅宜在同层设藏间; 7 会议室宜与客房区域分开设置。 4.3.4旅馆建筑应按等级、需求等配备商务、商业设施。一级 至五级旅馆建筑宜设商务中心、商店或精品店;一级和二级旅馆 建筑宜设零售柜台、自动售货机等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商务中心应标识明显,容易到达,并应提供打印、传真、 网络等服务: 2商店或精品店的位置应方便旅客,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的规定; 3当旅馆建筑设置大型或中型商店时,商店部分宜独立设 置,其货运流线应与旅馆建筑分开,并应另设卸货平台。 4.3.5健身、娱乐设施应根据旅馆建筑类型、等级和实际需要 进行设置,四级和五级旅馆建筑宜设健身、水疗、游泳池等设 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客人进入游泳池路径应按卫生防疫的要求布置:非比赛 游泳池的水深不宜大于1.5m; 2对有噪声的健身、娱乐空间,各围护界面的隔声性能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 3需独立对外经营的空间,宜设专用出入口。 4.3.6旅馆建筑公共部分的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卫生间应设前室:三级及以上旅馆建筑男女卫生间应分 设前室; 2四级和五级旅馆建筑卫生间的厕位隔间门宜向内开启: 则位隔间宽度不宜小于0.90m.深度不宜小于1.55m; 3公共部分卫生间洁且数量应等合表136的规定

    表+.3.6公共部分卫生间洁具数量

    注:1 本表假定男、女各为50%:当性别比例不同时应进行调整。 2 门厅(大堂)和餐厅兼顾使用时.洁具数量可按餐厅配置.不必叠加。 四、五级旅馆建筑可按实际情况情增加。 1 洗面盆、清洁池数量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JJ1+ 配置。 5商业、娱乐加健身的卫生设施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 准》CJI11配置

    1: 衣股正升、义为/ 别例个可进1 2 门厅(大堂)和餐厅兼顾使用时.洁具数量可按餐厅配置.不必叠加。 四、五级旅馆建筑可按实际情况情增加。 1 洗面盆、清洁池数量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JJ1+ 配置。 5商业、娱乐加健身的卫生设施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 准》(JJ1配置

    4.4.1辅助部分的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4.4.1 辅助部分的出人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与旅客出入口分开设置: 2出入口数量和位置应根据旅馆建筑等级、规模、布局和 周边条件设置,四级和五级旅馆建筑应设独立的辅助部分出入 口.且职工与货物出入口宜分设;三级及以下旅馆建筑宜设辅助 部分出人口:

    1洗衣房的闻积应按洗作内容、服务范围及设备能力确 2洗衣房的平面布置应分设污衣入口、污衣区、洁衣 洁衣出口.并宜设污衣井道:洗衣房应靠近服务电梯、污 道.并应避开主要客流路线:

    +.+.+备品库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备品库房应包括家具、器皿、纺织品、日用品、消耗品 及易燃易爆品等库房; 2库房的位置应与被服务功能区及服务电梯联系便捷,并 应满足收运、储存、发放等管理工作的安全与方便要求: 3库房走道和门的宽度应满足物品通行要求,地面应能承 受重物荷载

    4.4.6设备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4.+.7职工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旅馆建筑宜设置管理办公室、职工食堂、更衣室、浴室、 卫生间以及职工自行车存放间等用房; 2四级和五级旅馆建筑宜设置职工理发室、医务室、休息 室、娱乐室和培训室等用房

    筑设计规范》JGI100、《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

    范》GB50067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规模、条件及需求设置相应数量的机动车、非机 动车停车场、停车库: 2旅馆建筑的货运专用出入口设于地下车库内时:地下车 库货运通道和货运区域的净高不宜低于2.80m; 3旅馆建筑停车库宜设置通往公共部分的公共通道或电梯

    范》GB50067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规模、条件及需求设置相应数量的机动车、非机 动车停车场、停车库: 2旅馆建筑的货运专用出入口设于地下车库内时:地下车 库货运通道和货运区域的净高不宜低于2.80m; 3旅馆建筑停车库宜设置通往公共部分的公共通道或电梯

    5.1.1旅馆建筑室内应充分利用自然光,客房宜有直接采光,

    5.1.1旅馆建筑室内应充分利用自然光,客房宜有直接采光, 走道、楼梯间、公共卫生间宜有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5.1.2自然采光房间的室内采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 光设计标准》GB/T50033的规定

    光设计标准》GB/T50033的规定

    5.2.1旅馆建筑的隔声减噪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 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 5.2.2客房附设卫生间的排水管道不宜安装在与客房相邻的隔 墙上,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5.2.3当电梯井道贴邻客房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振的构造 措施。

    5.2.4客房内房间的分隔墙应到结构板底

    5.3.1厨房、卫生间、盟洗室、浴室、游泳池、水疗室等与相 邻房间的隔墙、顶棚应采取防潮或防水措施 5.3.2厨房、卫生间、盛洗室、浴室、游泳池、水疗室等与其 下层房间的楼板应采取防水措施

    5.+.1旅馆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选择应符合现

    1旅馆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5.4.2旅馆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应符合表5.4.2的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4.2旅馆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应符合表5.4.2日 舰定

    表5.+.2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四级和五级旅馆 建筑的用水水质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对生活饮用水供水水源总硬度(以碳酸钙计)有要求 时:应根据水源总硬度(以碳酸钙计)情况进行整个室内给水系 统的水质软化; 2经软化后的水硬度不满足厨房洗碗机、玻璃器Ⅲ洗涤机、 制冰块机、洗衣房洗衣设备对给水的总硬度(以碳酸钙计)的要 叶应洪径一冶称化

    6. 1.2旅馆建筑给水系统应符合下死

    1应根据建筑内功能的划分和当地供水部门的水量计费分 类等因素,设置相应的生活给水系统:并应利用城镇给水管网的 水压; 2旅馆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应符合表6.1.2的规定、

    表6.1.2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

    2)厨房、洗衣房、理发室、游泳池、洗浴中心、室内水 景、汽车冲洗及职工等用水定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执行。 3给水设计应有可靠的水源和供水管道系统,当仅有一路 城市引入管或供水不满足设计秒流量或压力要求时,应设置生活 水池(箱)或加压供水设备; 4一级至三级旅馆建筑客房卫生间用水器具配水点处的静 水压,不宜超过0.15MPa;四级和五级旅馆建筑卫生间选用特 殊卫生器具时,其配水点静水压不宜低于0.2MPa; 5二次加压给水的水泵房和水池(箱)间应为独立的房间 并应环境良好、便于维修和管理,不应与客房和需要安静的房间 毗邻;水泵房及设备应采取消声和减振措施;高层建筑的加压给 水泵出水管应米取消除水锤措施; 6设有二次供水设施时,建筑物内给水系统的竖向分区和 二次供水设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40的规定; 7设有直饮水系统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管道 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110的规定; 8设有游泳池及洗浴中心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2和《公共浴场给水排

    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60的规定: 9客房、洗浴中心、厨房、洗衣房等供水管网应各自分开 设置:并应分设水表计量,高级套房宜设独立的管道系统: 10采用非饮用水作为冲厕、冲洗、汽车与地面及绿化浇洒 等用水时,其水质应满足用水对象的要求,其管道应有明显的标 志,且不得与饮用水管道相连接。 6.1.3旅馆建筑应设生活热水供应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客房最高日生活热水(60℃)用水量应符合 规定:

    表6.1.3客房最高日生活热水(60℃)用水量

    注:厨房、洗衣房、理发室、洗浴中心和职工等热水用水定额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确定

    6冷水给水未按第6.1.1条第1款进行软化时,应根据 水水质情况,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50015的规定进行水质软化或阻垢缓蚀处理

    6.1.+旅馆建筑饮水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6旅馆建筑排水系统应符合

    1五级旅馆建筑客房卫生间排水宜设分流系统,其他旅馆 建筑应根据洗浴废水的回收方案选择合流或分流系统; 2厨房排水应为独立排水系统,并应对油脂进行回收及 处理; 3 客房卫生间排水系统宜采用通气立管排水系统或特殊 (配件)单立管排水系统。 6.1.7 旅馆建筑雨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屋面雨水应设独立管道系统排除: 2高层及超高层旅馆建筑的屋面雨水排水管接入室外雨水 检查井时应采取消能措施, 6.1.8 旅馆建筑屋面雨水和硬化地面的雨水宜进行控制与利用

    6.1.8旅馆建筑屋面雨水和硬化地面的雨水宜进行控制点

    当进行收集回用时,宜用于绿化、冷却塔补水等。雨水控 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木 GB 50400 的规定

    6.1.9高层旅馆建筑的厨房内宜设置厨房专用灭火装置,当设

    级和五级旅馆建筑应设置备用热源, 、三级旅馆建筑宜设置

    级和五级旅馆建筑应设置备用热源。 三级旅馆建

    续表 6. 2. 6

    6.2.7旅馆建筑供暖及空调系统热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

    ·2旅说建 1严寒和寒冷地区,应优先采用市政热网或区域热网供热 2不具备市政或区域热网的地区,可采用自备锅炉房供热 或其他方式供热。锅炉房的燃料应结合当地的燃料供应情况确 定,并宜采用燃气; 3宜利用废热或可再生能源。 6.2.8旅馆建筑空调系统的冷源设备或系统选择,宜符合下列 规定: 1对一级、二级旅馆建筑的空调系统,当仅提供制冷时 宜采用分散式独立冷源设备; 2三级及以上旅馆建筑的空调系统宜设置集中冷源系统。 6.2.9集中冷源系统的设置,应满足旅馆建筑部分负荷工况的 调节需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冷水机组直接供冷时,宜采用大小搭配的设置方式; 2当地电费政策支持时,可采用冰蓄冷或水蓄冷系统: 3制冷机房的总制冷量应根据空调系统的综合最大冷负荷

    6.2. 10买 采用冰蓄冷系统时,宜设置基载冷水机组。 6. 2. 11 集中空调水系统应采用变水量系统。 6.2. 12 旅馆建筑房间和公共区域空调系统的设置宜符合下列 规定: 1 面积或空间较大的公共区域,宜采用全空气空调系统; 客房或面积较小的区域,宜设置独立控制室温的房间空 调设备。

    6.2.10采用冰蓄冷系统时,宜设置基载冷水机组。

    面积或空间较大的公共区域,宜采用全空气空调系统: 2客房或面积较小的区域,宜设置独立控制室温的房间 调设备。

    制式应根据旅馆建筑等级或建设需求、当地的气候特点、建筑朝 向等因素确定。

    6.2.1+旅馆建筑供暖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寒地区应设置供暖系统;其他地区可根据冷热负荷的 变化和需求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采用“冬季供暖十夏季 制冷”或者冬、夏空调系统; 2严寒和寒冷地区旅馆建筑的门厅、大堂等高大空间以及 室内游泳池人员活动地面等,宜设置低温地面辐射供暖系统:

    6.2.15旅馆建筑内的厨房、洗衣机房、地下库房、客房卫生

    1厨房排油烟系统应独立设置,其室外排风门宜设置在建 筑外的较高处,且不应设置于建筑外立面上: 2洗衣房的洗衣间排风系统的室外排风口的底边,宜高于 室外地坪2m以上; 3大型设备机房、地下库房应根据卫生要求和余热量等因 素设置通风系统: 4卫生间的排风系统不应与其他功能房间的排风系统合并 设置。 旅建 前

    6.2.16旅馆建筑机械排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6.2.17旅馆建筑通风空调系统防火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厨房排油烟系统的排风管在穿过机房、防火分区等处时 应设置防火阀,其动作温度应为150℃; 2当客房新风以及卫生间排风采用竖向系统时,应在每 水平支管上设置70℃防火阀或设置防止回流措施

    2客房空调系统应采取温度自动控制措施: 3集中空调水系统的末端应设置由温度控制的电动两通调 节阀或其他实时变流量调控措施;冷水机组宜设置群控装置

    6.3.1旅馆建筑供电电源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供配电系统

    5.3.1旅馆建筑供电电源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供配电系统

    设计规范》GB5005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和《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电负荷等级应符合表6.3.1的规定

    表 6. 3. 1 用电负荷等级

    注:*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

    2四级旅馆建筑宜设自备电源,五级旅馆建筑应设自备电 原,其容量应能满足实际运行负荷的需求; 3一级旅馆建筑的前台计算机、收银机的供电电源宜设备 用电源;四级及以上旅馆建筑的前台计算机、收银机的供电电源 应设备用电源,并应设置不间断电源(UPS)。 6.3.2客房部分的总配电箱不得安装在走道、电梯厅和客人易 到达的场所。当客房内的配电箱安装在衣橱内时:应做好安全防 护处理

    50031的规定执行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三级及以上旅馆建筑客房照明宜根据功能采用局部照明, 客房内电源插座标高宜根据使用要求确定:走道、门厅、餐厅 宴会厅、电梯厅等公共场所应设供清扫设备使用的插座; 2四级及以上旅馆建筑的每间客房至少应有一盏灯接入应 急供电回路; 3客房壁柜内设置的照明灯具应带有防护罩: 4餐厅、会议室、宴会厅、大堂、走道等场所的照明宜采

    用集中控制方式; 5一级旅馆建筑客房内宜设有分配电箱或专用照明支路: 四级及以上旅馆建筑客房内应设置分配电箱: 6三级旅馆建筑的客房宜设置节电开关:四级及以上旅馆 建筑的客房应设置节电开关。客房内的冰箱、充电器、传真等用 电不应受节电开关控制。 6.3.4旅馆建筑的防雷、接地及安全措施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 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洗浴功能的客房卫生间应设置局部等电位联结: 2浴室、洗衣房、游泳池等场所应设置局部等电位联结 6.3.5旅馆建筑除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 计规范》GB50116及相关国家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外,还应符合下列 规定: 1供残疾人专用的客房.应设置声光警报器; 2当客房利用电视机播放背景音乐及广播时,宜另设置应 急广播系统。独立设置背景音乐广播时,应能受火灾应急广播系 统强制切换。 6.3.6旅馆建筑应设置安全防范系统: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安全防范丁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 规定: 1三级及以上旅馆建筑客房层走廊应设置视频安防监控摄 象机给排水工艺、技术,一级和二级旅馆建筑客房层走廊宜设置视频安防监控摄 像机; 2重点部位宜设置人侵报警及出人口控制系统; 3地下停车场宜设置停车场管理系统; +在安全疏散通道上设置的出入口控制系统应与火灾自动 报系联动

    6.3.+旅馆建筑的防雷、接地及安全措施除应符合现行国家

    6. 3. +旅馆建筑的防雷、

    6.3.6旅馆建筑应设置安全防范系统:除应符合现行国 (安全防范丁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规定外:还应符 规定:

    6.3.7电子信息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

    GB50314的规定

    应设公共广播系统。旅馆建筑应设置有线电视系统幕墙标准规范范本,四级及以上 旅馆建筑宜设置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自办节目或视频点播 (VOD) 系统

    .3.11四级及以上旅馆建筑应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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