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66-2015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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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展示其藏品的艺术与美学价值的博物馆。 2.0.4科学与技术类博物馆 museumof scienceandtechnol

    以分类、发展或生态的方法展示自然界,以立体的方法从宏 观或微观方面展示科学成果的博物馆。

    防火标准规范范本2.0.5综合类博物馆

    综合展示自然、历史、艺术方面藏品的博物馆,通常为地区 性的地志博物馆。

    为纪念某一历史事件、人物而设立的博物馆,属历史类博 馆的一种。

    为教育、研究和欣赏的目的,收藏、保护并向公众展示美入 藏品的艺术博物馆。

    以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为目的,开展科普展览、科技培训等 动的科学与技术类博物馆。

    小型的或专题性的博物馆。

    2.0.10自然博物馆

    以分类、生态和历史的观点了解自然和人类环境,展示其进 化过程的科学与技术类博物馆。

    收集、保存、展示和研究产业、专业或是专项工程技术成果 勺科学与技术类博物馆。

    经过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建筑设计任务书编制等建设前 工作确定的博物馆建设纲要和技术内容。

    博物馆库藏或在展的具有收藏、展示、传播、研究价值的文 物、标本、艺术品、科技展品、工程技术产品、音像制品、模型 笨的总称,

    向观众展示的藏品及其辅助资料、科技展品、互动或声像演 示装置、模型、图文板等的总称。

    生态陈列、全景画、大象厅、声像演示、装置艺术等有特殊 艺要求的展厅的统称。

    2. 0.20综合大厅

    千放,兼具展品展示和交通枢纽

    展厅的使用面积,包括展品、展具、展览设备及其安全保 范围的占地面积和观众使用的观展活动、通行面积

    展厅内展品、展具、展览设备及其安全保护范围的占地面利 与展厅净面积之比,以百分比表示。

    2.0.23展厅观众合理密度

    在一定的展览方式条件下,展厅内观展环境、展品和观众安 全能得到充分保证,且空气质量维持良好时,展厅净面积每平方 米能容纳的最大观众人数。简称合理密度。

    在一定的展览方式条件下,展厅内观展环境、展品和观众安 全不能得到充分保证,空气质量下降趋向充许限值而需限制厅列 观众进入时,展厅净面积每平方来能容纳的最大观众人数。简称 高峰密度。

    2.0.25展厅观众合理限值

    在一定的展览方式条件下,展厅内达到合理密度时的观众人 数。简称合理限值。

    在一定的展览方式条件下,展厅内达到高峰密度时的观众人 数。简称高峰限值。

    藏品库区、展厅和藏品技术区等有藏品的建筑空间的总称。

    2.0.28藏品库区collection storage area

    为藏品收藏及管理而专设的房间、通道等建筑空间的总称 由库前区和库房区组成。

    品库区内接收、管理藏品的工作

    2.0.30库房区 collection storage rooms

    库前区进入库房区的门

    对进入库前区的藏品箱、包进行开箱、拆包、清点工作的 房间。

    对开箱、拆包后的藏品进行初步鉴定、甄别的房间

    为暂时存放已提陈出库待使用、外展,或是已使用、外 入库的藏品而专设的房间

    为对温湿度敏感的藏品入库前或出库后适应温湿度变化而专 设的房间。

    库前区内供专业人员鉴赏、研究藏品的房间

    2. 0.38展具 exhibits contain

    展品展示中使用的橱柜、台座、支架、隔板、镜框、瓶 罐等。

    藏品保管中使用的橱柜、台座、支架、箱盒、囊匣、镜框、 瓶罐等。

    用熏蒸、冷冻、低氧等化学或物理方法对藏品进行杀虫、灭 菌的专用房间。

    用气化化学药品对藏品进行杀虫、灭菌的消毒室。

    对博物馆的藏品、展览、管理等信息进行采集、制作、处 理、储存和传播等功能用房的总称。

    3.1.1博物馆建筑基地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符合城市规划和文化设施布局的要求; 2基地的自然条件、街区环境、人文环境应与博物馆的类 型及其收藏、教育、研究的功能特征相适应; 3基地面积应满足博物馆的功能要求,并宜有适当发展余地; 4 应交通便利,公用配套设施比较完备; 5应场地干燥、排水通畅、通风良好; 6与易燃易爆场所、噪声源、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标准的规定。 3.1.2 博物馆建筑基地不应选择在下列地段: 易因自然或人为原因弓起沉降、地震、滑坡或洪涝的地段: 2 空气或土地已被或可能被严重污染的地段; 3有吸引啮齿动物、昆虫或其他有害动物的场所或建筑附近。 3.1.3博物馆建筑宜独立建造。当与其他类型建筑合建时,博 物馆建筑应自成一区。 3.1.4在历史建筑、保护建筑、历史遗址上或其近旁新建、扩 建或改建博物馆建筑,应遵守文物管理和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法 律和规定,

    3.2.1博物馆建筑的总体布局应遵循下列原则

    1应便利观众使用、确保藏品安全、利于运营管理; 2室外场地与建筑布局应统筹安排,并应分区合理、明确、 互不王扰、联系方便:

    3应全面规划,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相结合。 3.2.2博物馆建筑的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建博物馆建筑的建筑密度不应超过40%。 2基地出入口的数量应根据建筑规模和使用需要确定,且 观众出入口应与藏品、展品进出口分开设置。 3人流、车流、物流组织应合理;藏品、展品的运输线路 和装卸场地应安全、隐蔽,且不应受观众活动的干扰。 4观众出人口广场应设有供观众集散的空地,空地面积应 按高峰时段建筑内向该出入口疏散的观众量的1.2倍计算确定, 且不应少于0.4m/人。 5·特大型馆、大型馆建筑的观众主人口到城市道路出入口的 距离不宜小于20m,主入口广场宜设置供观众避雨遮阴的设施, 6建筑与相基地之间应按防火、安全要求留出空地和道 路,藏品保存场所的建筑物宜设环形消防车道。 7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建筑部位或附属用房等宜布置在 靠近噪声源的一侧。 3.2.3博物馆建筑的露天展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与室内公共空间和流线组织统筹安排; 2应满足展品运输、安装、展览、维修、更换等要求; 3大型展场宜设置问询、厕所、休息廊等服务设施。 3.2.4·博物馆建筑基地内设置的停车位数量,应按其总建筑面

    1 应与室内公共空间和流线组织统筹安排; 2应满足展品运输、安装、展览、维修、更换等要求; 3大型展场宜设置问询、厕所、休息廊等服务设施 3.2.4·博物馆建筑基地内设置的停车位数量,应按其总建筑面 积的规模计算确定,且不宜小于表3.2.4的规定:

    表3.2.4博物馆建筑基地内设置的停车位数量

    注:1计算停车位时,总建筑面积不包含车库建筑面积。 2停车位数量不足1时,应按1个停车位设置。

    4.1.1博物馆建筑的功能空间应划分为公众区域、业务区域利 行政区域,且各区域的功能区和主要用房的组成宜符合表4.1. 的规定,并应满足工艺设计要求,

    表4.1.1博物馆建筑各区域的功能区和主要用房的组成

    续表4.1.1主要用房组成区功能区域科学与技术类博物馆或用房分历史类、综合类类别艺术类博物馆博物馆技术博物馆、类自然博物馆科技馆售票室、售票室、门售票室、门售票室、门门廊、门厅、廊、门厅、休息廊、门厅、休息廊、门厅、休息休息室(廊)、公服室(廊)、饮水、室(廊)、饮水、室(廊)、饮水、饮水、厕所、众务厕所、贵宾室、厕所、贵宾室、厕所、贵宾室、贵宾室、广区设广播室、医务室广播室、医务室广播室、医务室播室、医务域施室茶座、餐厅、茶座、餐厅、茶座、餐厅、茶座、餐商店商店商店厅、商店拆箱间、鉴选拆箱间、鉴选拆箱间、鉴选室、暂存库、保室、暂存库、保室、暂存库、保拆箱间、库管员工作用房、管员工作用房、管员工作用房、保管员工作前包装材料库、保包装材料库、保包装材料库、保用房、保管区管设备库、鉴赏管设备库、鉴赏管设备库、鉴赏设备库藏室、周转库室、周转库室、周转库品按学科分哺业库乳、鸟、爬行、区按藏品材质分按艺术品材质工程技术两栖、鱼、昆务库类,可包括书分类,可包括书产品库、科虫、无脊椎动房画、金属器具、画、油画、雕技展品库、物、植物、古生区区陶瓷、玉石、织塑、民间工艺、模型库、音物类等库,按标绣、木器等库家具等库像资料库本制作方法分浸域制、干制标本库藏清洁间、晾置清洁间、晾置品间、干燥间、消间、干燥间、消清洗间、晾置按工艺要技毒(熏蒸、冷毒(熏蒸、冷间、冷冻消毒间求配置术冻、低氧)室冻、低氧)室区11

    续表4.1.1主要用房组成区功能区域科学与技术类博物馆或用房分历史类、综合类类别艺术类博物馆技术博物馆、类博物馆自然博物馆科技馆书画装裱及修书画装裱及修动物标本制作复用房、油画修复用房、油画修用房、植物标本复室、实物修复复室、实物修复制作用房、化石藏用房(陶瓷、金用房(陶瓷、金修理室、模型制品属、漆木等)、属、漆木等)、作室、药品库、按工艺要技药品库、临时库药品库、临时库临时库求配置术鉴定实验室、鉴定实验室、区业修复工艺实验修复工艺实验生物实验室、室、仪器室、材室、仪器室、材仪器室、药品务料库、药品库、料库、药品库、库、临时库临时库临时库区摄影用房、摄影用房、研摄影用房、研摄影用房、研研究室、展域业究室、展陈设计究室、展陈设计究室、展陈设计陈设计室、务室、阅览室、资室、阅览室、资室、阅览室、资阅览室、资与料室、信息中心料室、信息中心料室、信息中心料室、信息研中心究用美工室、美工室、展品美工室、展品美工室、展品房展品展具制展具制作与维修展具制作与维修展具制作与维修作与维修用用房、材料库用房、材料库用房、材料库房、材料库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接待室、会议接待室、会议接待室、会议室、接待室、行室、物业管理室、物业管理室、物业管理会议室、物行政用房用房用房业管理用房政管区安全保卫理安全保卫用安全保卫用安全保卫用域用房、消防区房、消防控制房、消防控制房、消防控制控制室、建室、建筑设备监室、建筑设备监室、建筑设备监筑设备监控室控室控室控室12

    注:1当综合类博物馆、科技馆等设有自然部或存有自然类藏品时,可按自然博 物馆的要求设置相关用房;当技术博物馆、科技馆等存有科技类文物时, 可按历史类博物馆的要求设置相关用房。 2 当艺术类博物馆的藏品以古代艺术品为主时,其藏品库区的用房组成可与 历史类博物馆相同。

    然天藏品时 物馆的要求设置相关用房;当技术博物馆、科技馆等存有科技类文物时, 可按历史类博物馆的要求设置相关用房。 当艺术类博物馆的藏品以古代艺术品为主时,其藏品库区的用房组成可与 历史类博物馆相同

    4.1.2博物馆建筑设计应根据工艺设计的要求确定各功能空间

    .1.2博物馆建筑设计应根据工艺设计的要求确定各功能空间 面积分配。陈列展览区、藏品库区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 列可按表4.1.2的规定,并应通过工艺设计确定。

    表4.1.2陈列展览区、藏品库区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存场所的室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

    公众区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有地下层时,地下层地面与出人口地坪的高差不宜大 于10m; 2.除工艺设计要求外,展厅与教育用房不宜穿插布置; 3贵宾接待室应与陈列展览区联系方便,且其布置宜避免 贵宾与观众相互干扰; 4当综合大厅、报告厅、影视厅或临时展厅等兼具庆典、 礼仪活动、新闻发布会或社会化商业活动等功能时,其空间尺 寸、设施和设备容量、疏散安全等应满足使用要求,并宜有独立 对外的出人口; 5为学龄前儿童专设的活动区、展厅等,应设置在首层、 二层或三层,并应为独立区域,且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设于 高层建筑内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蔬散楼梯。 4.1.7通向室外的藏品库区或展厅的货运出入口,应设置装卸 平台或装卸间;装卸平台或装卸间应满足工艺设计要求,且应有 防止污物、灰尘和水进入藏品库区或展厅的设施,并应有安全防 范及监控设施。 4.1.8博物馆建筑内藏品、展品的运送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道应短捷、方便。 2通道内不应设置台阶、门槛;当通道为坡道时,坡道的 坡度不应天于1:20。 3当藏品、展品需要垂直运送时应设专用货梯,专用货梯 不应与观众、员工电梯或其他工作货梯合用,且应设置可关闭的 候梯间。 4通道、门、洞、货梯轿湘及轿厢门等,其高度、宽度或 深度尺寸、荷载等应满足藏品、展品及其运载工具通行和藏具、 展具运送的要求。 5对温湿度敏感的藏品、展品的运送通道,不应为露天。 6应设置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通道的技术防范和实体防护

    1通道应短捷、方便。 2通道内不应设置台阶、门槛;当通道为坡道时,坡道的 坡度不应大于1:20。 3当藏品、展品需要垂直运送时应设专用货梯,专用货梯 不应与观众、员工电梯或其他工作货梯合用,且应设置可关闭的 候梯间。 4通道、门、洞、货梯轿厢及轿厢门等,其高度、宽度或 深度尺寸、荷载等应满足藏品、展品及其运载工具通行和藏具 展具运送的要求。 5对温湿度敏感的藏品、展品的运送通道,不应为露天。 6应设置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通道的技术防范和实体防护

    .9公众区域的厕所应符合下列

    1陈列展览区的使用人数应按展厅净面积0.2人/m计算; 教育区使用人数应按教育用房设计容量的80%计算。陈列展览 区与教育区厕所卫生设施数量应符合表4.1.9的规定,并应按使 用人数计算确定,且使用人数的男女比例均应按1:1计。 2茶座、餐厅、商店等的厕所应符合相关建筑设计标准的 规定。 3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 定,并宜配置婴童搁板和喂养母乳座椅;特大型馆、大型馆应设 无障碍厕所和无性别厕所。 4为儿童展厅服务的厕所的卫生设施宜有50%适于儿童 使用。

    表 4.1.9 厕所卫生设施数量

    4.1.13当职工餐厅与观众餐厅合用时,应设置避免

    业务区域或行政区域的安全设施

    4.2.1陈列展览区的平面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满足陈列内容的系统性、顺序性和观众选择性参观的 需要; 2观众流线的组织应避免重复、交叉、缺漏,其顺序宜按 顺时针方向; 3除小型馆外,临时展厅应能独立开放、布展、撤展;当 个别展厅封闭维护或布展调整时,其他展厅应能正常开放,

    4.2.2展厅的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间及面积应满足陈列内容(或展项)完整性、展品布 置及展线长度的要求,并应满足展陈设计适度调整的需要; 2应满足观众观展、通行、休息和抄录、临摹的需要 3展厅单跨时的跨度不宜小于8m,多跨时的柱距不宜小 于7m

    4.2.3展厅净高应符合下列

    1展厅净高可按下式确定: ha+b+c (4. 2. 3) 式中:h 净高(m); a 灯具的轨道及吊挂空间,宜取0.4m; b一厅内空气流通需要的空间,宜取0.7m~0.8m; 一展厅内隔板或展品带高度,取值不宜小于2.4m。 2应满足展品展示、安装的要求,顶部灯光对展品入射角 的要求,以及安全监控设备覆盖面的要求:顶部空调送风口边缘 距藏品顶部直线距离不应少于1.0m。 4.2.4特殊展厅的空间尺寸、设备、设施及附属设备间等应根 据工艺要求设计。

    4.2.5展厅容纳的观众人数,不宜大于其合理限值

    M= ei· S M,= e, S

    表4.2.5展厅观众合理密度e,与展厅观众高峰密度e,

    本表不适于展品占地率大于40%的展厅。

    2计算综合大厅高峰限值M2时,展厅净面积S应按综合大厅中的展示区域 面积计算。

    之和,高峰时段最大容纳观众人数应为其全部展厅高峰限值 之和。

    4.3教育区与服务设施

    4.3.1教育区的教室、实验室,每间使用面积宜为50m~ 60m,并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 的有关规定,

    60m,开直符合现行 的有关规定。 4.3.2应在博物馆建筑的观众主入口处,设置售票室、门廊 门厅等,并应在其中或近旁合理安排售票、验票、安检、雨具存 放、衣帽寄存、问询、语音导览及资料索取、轮椅及儿童车租用 等为观众服务的功能空间。

    4.3.2应在博物馆建筑的观众主入口处,设置售票室、门廊

    门厅等,并应在其中或近旁合理安排售票、验票、安检、雨具有 放、衣帽寄存、问询、语音导览及资料索取、轮椅及儿童车租月 等为观众服务的功能空间。

    4.3.3餐厅、茶座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饮食建筑设计

    4.4藏品库区、藏品技术区

    4.4.1藏品库区应由库前区和库房区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面积应满足现有藏品保管的需要,并应满足工艺确 定的藏品增长预期的要求,或预留扩建的余地; 2:当设置多层库房时,库前区宜设于地面层;体积较大或 重量大于500kg的藏品库房宜设于地面层; 3开间或柱网尺寸不宜小于6m; 4,当收藏对温湿度敏感的藏品时,应在库房区总门附近设 置缓冲间。 4.4.2·采用藏品柜(架)存放藏品的库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房内主通道净宽应满足藏品运送的要求,并不应小 于1.20m;

    重量大于500kg的藏品库房宜设于地面层: 3开间或柱网尺寸不宜小于6m; 4,当收藏对温湿度敏感的藏品时,应在库房区总门附近设 置缓冲间。 4.4.2·采用藏品柜(架)存放藏品的库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房内主通道净宽应满足藏品运送的要求,并不应小 于 1.20m; 2两行藏品柜间通道净宽应满足藏品存取、运送的要求, 并不应小于0.80m; 3藏品柜端部与墙面净距不宜小于0.60m; 4藏品柜背与墙面的净距不宜小于0.15m,

    2两行藏品柜间通道净宽应满足藏品存取、运送的要求 并不应小于0.80m; 3藏品柜端部与墙面净距不宜小于0.60m; 4藏品柜背与墙面的净距不宜小于0.15m。

    4.4.3藏品技术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类用房的面积、层高、平面布置、墙地面构造、水池、 工作台、排气柜、空调参数、水质、电源、防腐蚀、防辐射等应 根据工艺要求进行设计; 2建筑空间与设备容量应适应工艺变化和设备更新的需要: 3使用有害气体、辐射仪器、化学品或产生灰尘、废气、 污水、废液的用房,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的规 定;使用易燃易爆品的用房应符合防火要求;危险品库,应独立 布置; 4藏品技术区的实验室每间面积宜为20m~30m

    4.5.1摄影用房可包括摄影室、编辑室、冲放室、配药室、器 材库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摄影用房宜靠近藏品库区设置,有工艺要求的大型馆、 特大型馆可在库前区设置专用摄影室; 2摄影室面积、层高、门宽度和高度尺寸,以及灯光、吊 轨等设施应满足摄影工艺要求; 3冲放室应严密避光,室内墙裙、地面和管道应采取防腐 蚀材料,并应设置满足工艺要求的水质、水压、水温和水量,废 液应按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处置。 4.5.2研究室、展陈设计室朝向宜为北向,并应有良好的自然 采光、照明。 4.5.3.需要从藏品库区提取藏品进行工作的研究室,应与库区 连接方便,并宜设藏品存放室或保险柜。 4.5.4信息中心可由服务器机房、计算机房、电子信息接收室 电子文件采集室、数字化用房等组成,且服务器机房和计算机房 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的规定,并不应与藏品库及易燃易爆物存放场所毗邻。

    4.5.4信息中心可由服务器机房、计算机房、电子信息

    电子文件采集室、数字化用房等组成,且服务器机房和计算 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50174的规定,并不应与藏品库及易燃易爆物存放场所毗邻。

    4.5.5美工室、展品展具制作与维修用房应符合下列知

    1应与展厅联系方便,且应靠近货运电梯设置,并应避免 干扰公众区域和有安静环境要求的区域。 2净高不宜小于4.5m。 3通往展厅的垂直和水平通道,应满足展品、展具运输的 要求。 4应采取隔声、吸声处理措施满足声学设计要求。 5应按工艺要求配置水、电等设备;使用油漆和易产生粉 尘的工作区应设置排气、除尘等设施;当设有电焊等明火设施 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4.6.1行政管理区的办公用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办 设计规范》JGJ67的有关规定

    4.6.2安全保卫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保卫用房应根据博物馆防护级别的要求设置,并可 包括安防监控中心或报警值班室、保卫人员办公室、宿舍(营 房)、自卫器具储藏室、卫生间等。大型馆、特大型馆宜在重要 部位设分区报警值班室。 2安防监控中心、报警值班室宜设在首层。 3安防监控中心不应与建筑设备监控室或计算机网络机房 合用;当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时,应同时满足消防与安全防范的 要求。 4 报警值班室、安防监控中心、自卫器具储藏室应安装防 盗门窗。 5特大型馆、大型馆的安防监控中心出入口宜设置两道防 盗门,门间通道长度不应小于3.0m;门、窗应满足防盗、防弹 要求。 6·保卫人员办公室、宿舍(营房)的使用面积应按定员数 量确定;宿舍(营房)应有自然通风和采光,并应配备卫生间、 自卫器具储藏室。

    5.1.1展厅设计应符合下列规

    设备安装技术、工艺5.1历史类、艺术类、综合类博

    5.1.1.展厅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展示艺术品的单跨展厅,其跨度不宜小于艺术品高度或 宽度最大尺寸的1.5倍~2.0倍 2展示一般历史文物或古代艺术品的展厅,净高不宜小于 3.5m;展示一般现代艺术品的展厅,净高不宜小于4.0m。 3临时展厅的分间面积不宜小于200m,净高不宜小 于4.5m。

    5.1.2库前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管员工作室可包含测量、摄影、编目、藏品检索、影 象库及库前更衣间、风淋间等功能空间或用房; 2清洁区与不洁区应分区明确。 5.1.3库房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藏品应按材质类别分间储藏。每间应单独设门,且不应 设套间。 2每间库房的面积不宜小于50m;文物类、现代艺术类藏 品库房宜为80m~150m;自然类藏品库房宜为200m~ 400m。 3文物类藏品库房净高宜为2.8m~3.0m;现代艺术类藏 品、标本类藏品库房净高宜为3.5m~4.0m;特大体量藏品库房 净争高应根据工艺要求确定。 4重点保护的一级文物、标本等珍贵藏品应独立设置库房 5.1.4藏品技术区的用房可包括清洁间、晾置间、干燥间、消 每(黑蒸、冷冻、低氧)室、书画装裱及修复用房、油画修复 室、实物修复用房上海标准规范范本,实验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毒(黑蒸、冷冻、低氧)室、书画装裱及修复用房、油画修复 室、实物修复用房、实验室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清洁间应配置沉淀池;晾置间(或晾置场地)不应有直 接日晒,并应通风良好。 2熏蒸室(釜)应密闭,并应设滤毒装置和独立机械通风 系统;墙面、顶棚及楼地面应易于清洁。 3书画装裱及修复用房可包括修复室、装裱间、裱件暂存 库、打浆室;修复室、装裱间不应有直接日晒,应采光充足、均 匀,应有供吊挂、装裱书画的较大墙面,并宜设置空调设备。 4油画修复室的平面尺寸、净高、电源、通风系统和专业 照明等应根据设备和工艺要求设计。 5实物修复用房可包括金石器、漆木器、陶瓷等修复用房 及材料工具库。金石器修复用房可包括翻模翻砂浇铸室、烘烤 间、操作室等;漆木器修复用房可包括家具、漆器修复室、阴干 间等;陶瓷修复用房可包括陶瓷烧造室、操作室等。实物修复用 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间面积宜为50m~100m,净高不应小于3.0m; 2)应有良好自然通风、采光,且不应有直接日晒; 3)应根据工艺要求配备排气柜、污水处理等设施,当设 有明火设施时,应满足防火要求; 4)漆器修复室宜配有晾晒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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