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25-2010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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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 特藏库repository for precious archives

    专门存放缩微母片的档案库

    灭火系统标准规范范本3.0.2档案馆的基地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3.0.2档案馆的基地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选择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段,并宜 远离洪水、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生的地段; 2应远离易燃、易爆场所和污染源; 3应选择交通方便、城市公用设施较完备的地段; 4应选择地势较高、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空气流通和环 境安静的地段。

    3.0.3档案馆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档案馆建筑宜独立建造。当确需与其他工程合建时,应 自成体系并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2总平面布置宜根据近远期建设计划的要求,进行一次规 划、建设,或一次规划、分期建设; 3基地内道路应与城市道路或公路连接,并应符合消防安 全要求; 4人员集散场地、道路、停车场和绿化用地等室外用地应 统筹安排; 5基地内建筑及道路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 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的规定。

    4.1.1档案馆建筑应根据其等级、规模和功能设置各类用房, 并宜由档案库、对外服务用房、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办公用房 和附属用房组成。

    4.1.2档案馆的建筑布局应按照功能分区布置各类用房,并应

    达到功能合理、流程便捷、内外相互联系又有所分隔,避免交 叉。各类用房之间进行档案传送时,不应通过露天通道。

    4.1.3档案馆建筑设计应使各类档案及资料保管安全、调

    便;查阅环境应安静;工作人员应有必要的工作条件。 4.1.4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对外服务用房、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 应设电梯。两层或两层以上的档案库应设垂直运输设备。 4.1.5锅炉房、变配电室、车库等可能危及档案安全的用房不 宜毗邻档案库。

    4.2.1档案库可包括纸质档案库、音像档案库、光盘库、缩微 拷贝片库、母片库、特藏库、实物档案库、图书资料库、其他特 殊载体档案库等,并应根据档案馆的等级、规模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置或合并设置。

    4.2.2档案库应集中布置、自成一区。除更衣室外,档案库区 内不应设置其他用房,且其他用房之间的交通也不得穿越档案 库区

    4.2.3档案库区的平面布局应简洁紧凑。

    4.2.4档案库区或档案库入口处应设缓冲间,其面积不应

    4.2.5档案库区内比库区外楼地面应高出15mm,并应设置密 闭排水口。 4.2.6每个档案库应设两个独立的出人口,且不宜采用串通或 套间布置方式

    4.2.8档案库内档案装具布置应成行垂直于有窗的墙面。档案 装具间的通道应与外墙采光窗相对应,当无窗时,应与管道通风 孔开口方向相对应。

    装具间的通道应与外墙采光窗相对应,当无窗时,应与管道通 孔开口方向相对应。

    主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0m; 2 两行档案装具间净宽不应小于0.80m; 3 档案装具端部与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60m; 4档案装具背部与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10m。 4.2.10档案装具的档案存储定额的计算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五节档案柜时,库房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存储 档案长度不小于2.70延长米; 2当采用双面档案架时,库房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存储

    3档案装具端部与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60m; 4档案装具背部与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10m。 4.2.10档案装具的档案存储定额的计算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五节档案柜时,库房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存储 档案长度不小于2.70延长米; 2当采用双面档案架时,库房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存储 档案长度不小于3.30延长米; 3当采用密集架时,库房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存储档案 长度不小于7.20延长米。 4.2.11档案库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5kN/m,采用 密集架时不应小于12kN/m 4.2.12当档案库与其他用房同层布置且楼地面有高差时,应满 足无障碍通行的要求。

    4.2.10档案装具的档案存储定额的计算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3母片库不应设外窗。

    4.2.14珍贵档案存储应专设特藏库。

    .3.1对外服务用房可由服务大厅(含门厅、寄存处等)、展览 厅、报告厅、接待室、查阅登记室、目录室、开放档案阅览室、

    未开放档案阅览室、缩微阅览室、音像档案阅览室、电子档案阅 览室、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对外利用复印室和利用者休息 室、饮水处、公共卫生间等组成。规模较小的档案馆可合并 设置。

    览室、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对外利用复印室和利用者休息 室、饮水处、公共卫生间等组成。规模较小的档案馆可合并 设置。 4.3.2 阅览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自然采光的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5; 2 应避免阳光直射和眩光,窗宜设遮阳设施; 3 室内应能自然通风; 每个阅览座位使用面积:普通阅览室每座不应小于 3.5m;专用阅览室每座不应小于4.0m;若采用单间时,房间 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0m; 阅览桌上应设置电源: 6 室内应设置防盗监控系统。 4.3.3 缩微阅览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避免阳光直射; 2 宜采用间接照明,阅览桌上应设局部照明; 3 室内应设空调或机械通风设备

    4.3.2阅览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

    4.4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

    4.4.1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可由中心控制室、接收档案用房、 整理编目用房、保护技术用房、翻拍洗印用房、缩微技术用房、 音像档案技术用房、信息化技术用房组成,并应根据档案馆的等 级、规模和实际需要选择设置或合并设置

    4.4.1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可由中心控制室、接收档案用房、 整理编自用房、保护技术用房、翻拍洗印用房、缩微技术用房、 音像档案技术用房、信息化技术用房组成,并应根据档案馆的等 级、规模和实际需要选择设置或合并设置。 4.4.2中心控制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应设空调; 2与其他用房的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h,楼板的耐 火极限不应低于1.5h,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4.3接收档案用房可由接收室、除尘室、消毒室等组成。 444消惠家设计应合下列规定

    4.4.2中心控制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应设空调; 2与其他用房的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h,楼板的耐 火极限不应低于1.5h,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4.3接收档案用房可由接收室、除尘室、消毒室等组成

    4.4.4消毒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4.4消毒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

    应采用单独的密闭门:

    2应设有单独的直达屋面外的排气管道,废气排放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环境保护标准的规定; 3室内顶棚、墙面及楼、地面材料应易于清洁; 4消毒室应在室内外分设控制开关,其排气管道不应穿越 其他用房。 4.4.5整理编目用房可由整理室、编目室、修史编志室、展览 加工制作室、出版发行室组成。 4.4.6保护技术用房可由去酸室、理化试验室、档案有害生物 防治室、裱糊修复室、装订室、仿真复制室等组成。 4.4.7裱糊修复室内应设电热装置、给水排水设施,并应采取 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4.8装订室内应设摆放裁纸设备、压力机及装订机的位置。 4.4.9翻拍洗印用房应由翻拍室、冲洗室、印像放大室、水洗 烘十室、翻版胶印室组成,其中翻拍室和冲洗室可与缩微用房的 缩微摄影室和冲洗处理室合用。 4.4.10缩微技术用房可由资料编排室、缩微摄影室(分大型机 室和小型机室)、冲洗处理室、配药和化验室、质量检测室、校 对编自目室、拷贝复印室、放大还原室和备品库组成。缩微技术用 房宜设于首层,应自成一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缩微摄影室应远离振源及空气污染源。各设备之间严禁 灯光干扰。室内地面应坚实平整,便于清洗,墙面不宜采用强反 射材料。 2拷贝复印室应环境清洁,地面应防止产生静电,门窗应 密闭、防紫外光照射,并应有强制排风和空气净化设施。 3冲洗处理室应严密遮光:室内墙面、地面和管道应采取 防腐措施,并应有满足冲洗要求的水质、水压、水温和水量的设 施设备;冲洗池污水应单独集中处理。 4.4.11音像档案技术用房可由音像档案技术处理室、编辑室等 组成。

    4.4.9翻拍洗印用房应由翻拍室、冲洗室、印像放大室、水 烘干室、翻版胶印室组成,其中翻拍室和冲洗室可与缩微用房 缩微摄影室和冲洗处理室合用

    室和小型机室)、冲洗处理室、配药和化验室、质量检测室、校 对编自室、拷贝复印室、放大还原室和备品库组成。缩微技术用 房宜设于首层,应自成一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缩微摄影室应远离振源及空气污染源。各设备之间严禁 灯光干扰。室内地面应坚实平整,便于清洗,墙面不宜采用强反 射材料。 2拷贝复印室应环境清洁,地面应防止产生静电,门窗应 密闭、防紫外光照射,并应有强制排风和空气净化设施。 3冲洗处理室应严密遮光;室内墙面、地面和管道应采取 防腐措施,并应有满足冲洗要求的水质、水压、水温和水量的设 施设备;冲洗池污水应单独集中处理。 4.4.11音像档案技术用房可由音像档案技术处理室、编辑室等 组成。

    接收室、电子文件采集室、数字化用房组成。数字化用房由档案 前期处理室、纸质档案扫描室、其他载体档案数字化室、数字化 质量检测室、档案中转室组成。 4.4.13服务器机房和计算机房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 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的规定。

    4.5办公用房和附属用房

    4.5.1办公用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67的规定。 4.5.2附属用房可包括警卫室、车库、卫生间、浴室、医务室、 变配电室、水泵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通信机房、消防用房 等,并应根据档案馆的等级、规模和实际需要选择设置或合并 设置。

    .1.1档案防护内容应包括温湿度要求,外围护结构要求,防 朝、防水、防日光及紫外线照射,防尘、防污染、防有害生物和 安全防范等。

    5.1.2温湿度要求应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载体等因素确定。

    表5.2.1纸质档案库的温湿度要求

    .2.2特藏库、音像磁带库、胶片库等特殊档案库的温湿度要 求应符合表5.2.2的要求。

    表5.2.2特殊档案库的温湿度要求

    .2.3档案库在选定温、湿度后,每叠夜温度波动幅度不得大 于士2℃、相对湿度波动幅度不得大于士5%。

    5.2.4部分技术用房和对外服务用房温湿度要求应符合表

    5. 2. 4 的规定。

    表5.2.4部分技术用房和对外服务用房温湿度要求

    5.3.1档案库应减少外围护结构面积。外围护结构应根据其使 用要求及室内温湿度、当地室外气象计算参数和有无采暖、通 风、空调设备等具体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其构 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需要设置采暖设备时,外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应在现 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规定的基础上 再降低10%; 2当需要设置空气调节设备时,外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

    5.3.2库房屋顶应采取保温、隔热措施,并

    5.3.2库房屋顶应采取保温

    1平屋顶上采用架空层时,基层应设保温、隔热层;架空 层应通风流畅,其高度不应小于0.30m; 2炎热多雨地区的坡屋顶其下层为空间夹层时,内部应通 风流畅。

    性能分级要求应比当地办公建筑的要求提高一级。

    5.3.4档案库每开间的窗洞面积与外墙面积比不应大于1:10, 档案库不得采用跨层或跨间的通长窗。

    5.4.1馆区内应排水通畅,不得出现积水。 5.4.2室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小于0.50m;室内地面应有防潮 措施。 5.4.3档案库应防潮、防水。特藏库和无地下室的首层库房 地下库房应采取可靠的防潮、防水措施。屋面防水等级应为1 级;地下防水等级应为一级,并应设置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

    5.5防日光直射和紫外线照射

    5.5.1档案库、档案阅览、展览厅及其他技术用房应防止日光 直接射入,并应避免紫外线对档案、资料的危害。 5.5.2档案库、档案阅览、展览厅及其他技术用房的人工照明 应选用紫外线含量低的光源。当紫外线含量超过75μW/lm时 应采取防紫外线的措施

    5.6.1档案馆区内的绿化设计,应有利于满足防尘、净化空气、 降温、防噪声等要求。 5.6.2档案库应防止有害气体和颗粒物对档案的危害。 5.6.3锅炉房、除尘室、消毒室、试验室以及洗印暗室等的位 置应合理安排,并应结合需要设置通风设备。 5.6.4档案库楼、地面应平整、光洁、耐磨。档案库内部装修 档案装具和固定家具等应表面平整、构造简洁,并应选用环保 材料。

    其他墙身孔洞也应采取防护措施,底层地面应采用坚实地坪。 5.7.2库房门与地面的缝隙不应大于5mm,且宜采用金属门, 5.7.3档案馆应设消毒室或配备消毒设备。 5.7.4档案库外窗的开启扇应设纱窗

    5.7.2库房门与地面的缝隙不应大于5mm,且宜采用金属门。

    5.8.1档案馆建筑的外门及首层外窗均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 设施。 5.8.2档案馆应设置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电子 巡查等安全防范系统。 5.8.3档案馆的重要电子档案保管和利用场所应满足电磁安全

    巡查等安全防范系统。 5.8.3档案馆的重要电子档案保管和利用场所应满足电磁安全 屏蔽要求。

    5.8.3档案馆的重要电子档案保管和利用场所应满足电磁安全

    6.0.1档案馆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GB5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

    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 6.0.2档案库区中同一防火分区内的库房之间的隔墙均应采用 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防火墙,防火分区间及库区与其他部分 之间的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4.0h的防火墙,其他内部隔墙 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不燃烧体。档案库中楼板的耐火 极限不应低于1.5h。

    6.0.3供垂直运输档案、资料的电梯应临近档案库,并应设在 防火门外;电梯井应封闭,其围护结构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 2.0h的不燃烧体

    6.0.4特藏库宜单独设置防火分区

    6.0.5特级、甲级档案馆和属于一类高层的乙级档案馆建筑均 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他乙级档案馆的档案库、服务器机 房、缩微用房、音像技术用房、空调机房等房间应设置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

    藏库和非纸质档案库、服务器机房应设惰性气体火火系统。特 级、甲级档案馆中的其他档案库房、档案业务用房和技术用房 乙级档案馆中的档案库房可采用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或细水雾灭火 系统。 6.0.7档案库内不得设置明火设施。档案装具宜采用不燃烧材

    6.0.7档案库内不得设置明火设施。档案装具宜采用不燃烧材 料或难燃烧材料。

    6.0.8档案馆库区建筑及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

    6.0.9档案库区缓冲间及档案库的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 应为甲级防火门。 6.0.10库区内设置楼梯时,应采用封闭楼梯间,门应采用不低 于乙级的防火门。 6.0.11档案馆建筑应配置灭火器,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规定

    6.0.9档案库区缓冲间及档案库的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 应为甲级防火门。 6.0.10库区内设置楼梯时,应采用封闭楼梯间,门应采用不低 于乙级的防火门。 6.0.11档案馆建筑应配置灭火器,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规定。

    7.1.1馆区内应设给水排水系

    7.1.2档案库区内不应设置除消防以外的给水点,且其他给水

    集达发你 排水管道不应穿越档案库区。 7.1.3给水排水立管不应安装在与档案库相邻的内墙上。 7.1.4各类用房的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7.1.3给水排水立管不应安装在与档案库相邻的内墙上。

    7.2.1档案库及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设置空调时,室内温湿度 要求应符合本规范表5.2.1、表5.2.2和表5.2.4的规定。 7.2.2档案库不宜采用水、汽为热媒的采暖系统。确需采用时 应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漏水、漏汽,且采暖系统不应有过热 现象。

    7.2.4通风、空调管道应有气密性良好的进、排风口。

    7.3.3特级档案馆的档案库、变配电室、水泵房、消防用

    7.3.4甲级档案馆宜设自备电源,且档案库、变配电室、水泵

    房、消防用房等的用电负荷不宜低于一级;乙级档案馆的档案 库、变配电室、水泵房、消防用房等的用电负荷不应低于二级。

    7.3.5库区电源总开关应设于库区外,档案库的电源开关应设 于库房外,并应设有防止漏电、过载的安全保护装置。 7.3.6档案馆的电源线、控制线应采用铜质导体。 7.3.7档案库、服务器机房、计算机房、缩微技术用房内的配 电线路应穿金属管保护,并宜暗敷。 7.3.8空调设备和电热装置应单独设置配电线路,并应穿金属 管槽保护。

    7.3.10档案馆照明的照度标准应符合表7.3.10的规定。

    表7.3.10档案馆照明的照度标准

    7.3.11档案馆建筑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 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且特级、甲级档案馆应为第二类 防雷建筑物,乙级档案馆应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7.3.12档案馆应适应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并应根据办公自 动化及安全、保密等要求进行综合布线、预留接口,通信与计算 机网络设施应满足工作需要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 10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1.0.1本条阐明了本规范的编制且的

    1.0.2本条明确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综合档案馆和各类专业档案馆。其中,综 合档案馆是按照行政区划或历史时期设置的管理规定范围内多种 门类档案的具有文化事业机构性质的档案馆。专业档案馆是管理 特定范围专业档案的档案馆

    1.0.3本条划分了档案馆建筑的等级和适用范围,并依据档案

    馆建筑的重要性及长期和永久保存档案的使用要求,参考相关的 建筑标准而确定了耐火等级。专业档案馆应根据本馆的相应行政 级别选定建筑等级。

    1.0.4地震灾害对档案的破坏是巨大的,作为当地或本部门重 要建筑的档案馆建筑必须做好抗震设计。特级、甲级档案馆的抗 震设计应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的 要求执行:位于地震基本烈度七度及以上地区的乙级档案馆应按 基本烈度设防,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地区重要城市的乙级档案馆可 根据实际情况按七度设防。 1.0.5为实现国家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战略,贯彻有关建筑 节能政策和法规,特列出本条意在强调建筑节能的重要性。 1.0.6档案馆建筑设计涉及建筑、结构、防火、热工、节能、 电气、照明、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等,各种专业已有规范规定的 内容,除必要的重申外,本规范不再重复,因此在设计时除执行 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3.0.1档案馆基地应符合城市规划的总体要求。

    3.0.2本条规定了档案馆的基地选址要求

    基地选址是档案馆建筑规划中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应围绕档 案馆的基本功能属性一一收集、保管、利用进行,主要考虑档案 保管的安全性,档案利用的开放性、社会性、文化性。 档案保管的安全性主要从基地的地质条件、地势、与其他建 筑物的间距、远离危险源和污染源等几方面考虑。地震、海啸、 洪水、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对档案的破坏是毁灭性的,选择 地质条件良好、尽量远离山河湖海、远离易燃易爆的危险源是档 案馆选址工作首先考虑的问题。 档案利用的开放性、社会性要求基地的位置应便于档案利 用,交通方便、所在区域城市公共设施比较完善。作为文化事业 单位,应该为档案利用者提供一个安静、舒适的场所,所以基地 的选址一定要避免和减少噪声的干扰,尽量远离噪声较大的 房、影剧院、商场、体育馆等建筑物。 3.0.3本条规定了档案馆总平面规划应满足的要求。 1由于档案馆的功能特殊性,档案馆建筑与一般办公楼建 筑的要求有很大不同,如库房的承重、层高、独立的空调系统 灭火系统等,所以档案馆建筑应该独立建造。对于一些规模较小

    3.0.3本条规定了档案馆总平面规划应满足的要求。

    1由于档案馆的功能特殊性,档案馆建筑与一般办公楼建 筑的要求有很大不同,如库房的承重、层高、独立的空调系统、 灭火系统等,所以档案馆建筑应该独立建造。对于一些规模较小 的档案馆来说,在满足档案馆安全保管、便于利用等功能要求的 前提下,可以与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化项目合建,但应有独立的 管理区域。 2档案馆的馆藏量是逐年增长的。建馆时需要考虑一定年 限内的档案增长量。这个年限数确定得过短,库容量很快就会饱 和;确定得过长,则又增大一次性投资,并长时间保持空库,也

    不经济合理。为此,要结合具体情况,在设计上考虑和保留各种 扩建的可能性。一般扩建做法: 1)在总平面布置上预留水平方向的扩建用地,以便增建 新的建筑。 2)设计时考虑建筑物垂直方向的扩建,在基础及结构设 计中,保留增加层数的需要。 3档案馆建筑中,总平面的道路布置应考虑便于大量档案 的运送装卸以及消防应急使用。 4本款规定了室外用地应统筹安排。 5本款规定了档案馆区内道路、停车设施及建筑物应符合 无障碍设计要求,充分考虑到残疾人及行动不便者等特殊人群的 特殊要求。

    4.1.1根据档案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本条列出了档案馆建筑 的主要功能用房,并指出配置各类用房的基本原则。 4.1.2本条阐明了布置各类用房的位置应按照功能分区的原则 进行,并对各类用房分布和联系提出了基本要求。 由于各类用房的业务功能不同,防护要求也不同。设计时要 注意功能分区,区别内外联系,避免相互交叉。为了工作人员调 卷方便,库房与阅览等业务用房不能距离太远,交通应便捷;为 了保护档案原件,各部分之间的档案传送不应通过露天。有温湿 度要求的房间尽量集中或分区集中布置,便于统一进行温湿度 控制。 4.1.3档案馆建筑设计应满足各类档案、资料的安全保管。档 案馆工作的重点是以保存和利用为宗旨,为利用者提供方便,敌 必须有相应的与利用有关的业务用房,如目录室、复印室、休息 室等,而这些房间都应设在阅览室的附近。 4.1.4一般馆库为运送档案设置电梯时,应将其布置在档案库 附近以便于使用,大型档案馆的垂直交通可分别选用客梯和货 梯。为了防火安全,避免遇灾时扩大波及范围,还要注意将电梯 设在库区防火门之外,这种做法还可以避免直通电梯井给各层库 房温湿度控制带来的不利影响。 4.1.5本条规定了锅炉房、变配电室、车库等火灾易发生区设 置要求。锅炉房、变配电室、车库等是火灾易发生区,应当与库

    4.1.1根据档案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本条列出了档案馆建筑

    的主要功能用房,并指出配置各类用房的基本原则。 4.1.2本条阐明了布置各类用房的位置应按照功能分区的原则 进行,并对各类用房分布和联系提出了基本要求。 由于各类用房的业务功能不同,防护要求也不同。设计时要 注意功能分区,区别内外联系,避免相互交叉。为了工作人员调 卷方便,库房与阅览等业务用房不能距离太远,交通应便捷;为 了保护档案原件,各部分之间的档案传送不应通过露天。有温湿 度要求的房间尽量集中或分区集中布置,便于统一进行温湿度 控制。

    4.1.3档案馆建筑设计应满足各类档案、资料的安全保管

    案馆工作的重点是以保存和利用为宗旨,为利用者提供方便,故 必须有相应的与利用有关的业务用房,如目录室、复印室、休息 室等,而这些房间都应设在阅览室的附近。

    附近以便于使用,大型档案馆的垂直交通可分别选用客梯和货 梯。为了防火安全,避免遇灾时扩大波及范围,还要注意将电梯 设在库区防火门之外,这种做法还可以避免直通电梯井给各层库 房温湿度控制带来的不利影响

    4.1.5本条规定了锅炉房、变配电室、车库等火灾易发生区设 置要求。锅炉房、变配电室、车库等是火灾易发生区,应当与库 房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至少不应毗邻,以免火灾发生时直接 威胁档案安全。

    4.2.1本条明确了档案库的基本组成,各档案馆可根据本馆的

    4.2.2档案库是档案馆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建标准规范范本,应集中

    成一区,以便于管理。 设立更衣室可以让工作人员更换或暂时存放衣物,不但有利 于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也可以避免将外部灰尘等带入库房,影 响档案安全保管。

    4.2.3本条进一步说明设计时要注意功能分区。库区应以合

    布局来避免与其他功能区相互交叉,真正做到既联系方便,又内 外有别钙镁磷肥标准,有效地满足档案保管安全、使用方便的要求。

    置缓冲间,作为库区内外的过渡和分隔。在国内已建成的档案馆 实例中,围绕库房区有设置封闭外廊或环廊的做法。凡经过封闭 外廊或环廊进入库房,其目的也是为了在库区内外起缓冲和分隔 的作用,尽量保持库区温湿度的稳定,因此,采用这些做法的库 房可不另设缓冲间。 在一些馆库设计中,由于封闭外廊或环廊上的外窗玻璃面积 过天,廊内温湿度明显地随室外气候条件起伏波动,不能很好起 到缓冲和分隔的作用。如有的档案馆,由于南向、西向日照强 烈,形成温室效应,大片玻璃吸收太阳辐射后反而使廊内形成了 高温,其效果适得其反。 单设的缓冲间,应能使运送档案的小车转弯灵活

    4.2.5此条是防止库区外使用水消防等出现有明水时,避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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