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5-177-2020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规程

  • DBJ/T15-177-2020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规程为pdf格式
  • 文件大小:2.3M
  • 下载速度:极速
  • 文件评级
  • 更新时间:2020-02-10
  • 发 布 人: 13648167612
  • 原始文件下载:
  • 原始文件是会员上传的无错版,推荐下载这个版本

  • 钢结构工程,pdf格式,下载需要20积分
  • 立即下载

  • word版文件下载:
  • 特别提醒:word版是本站通过人工智能从pdf转换成的word版本,正确率只有90%左右(正在通过训练继续提高准确率),排版恢复的也并不完全准确,没有进行任何人工校对,VIP会员直接免费下载即可,普通会员无法通过点数下载,算是给VIP的活动。

    特别提醒:word版是不完美的,错误较多,只能参考,有需要的可以少打一些字,别下载了找我们说word内容有问题,这是送给VIP会员的。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4.3.5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构件、部品宜按造型样式、规格尺寸和使用功能进行 归并整合,并建立标准化构件、部品库。 4.3.6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设计宜在标准化构件、部品库内进行选择与组合,构件, 部品间应采用标准化接口。

    4.4.1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平面与立面的设计应满足结构构件布置、立面基本元素 组合及可实施性等要求。

    4.4.2装配式多高层钢结构建筑应采用大柱网灵活可变的结构布置方式

    装修等要求合理确定,并应符合建筑竖向模数协调的规定。 4.4.6建筑门窗洞口的平面位置和尺寸应满足结构受力及标准化设计要求;宜上 下对齐、成列布置,应采用标准化建筑部品。当外墙需设置空调挑板时水利常用表格,宜与建 筑阳台或凸窗合并处置。 4.4.7烟窗、风道、排气管等高出屋面的构筑物与屋面结构应有可靠的连接,应 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并应做好保温隔热的构造处理。 4.4.8装配式钢结构建筑采用预制空间模块组件设计方法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每一模块单元含有一处竖向交通和一组完整的套型组合; 2模块单元具有结构独立性,结构体系同一性、可组性,组合后具备结构整 体性; 3模块单元的设备应为独立的系统,并应与整体建筑协调。

    4.5.1方案阶段协同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和功能设计要求,建筑、结构 机电专业同步设计。方案阶段应进行建筑形式的初步构思,功能目标场地规划、

    活动组织和建筑考量以及建筑形式的总体构思,结构方案和分体系相互关系,各 专业根据技术策划确定的技术路线进行协同设计。 4.5.2初步设计阶段建筑师与结构师进一步合作,初步确定主要构件尺寸、结构 形式、机电设备系统、内装部品选型、初步施工组织方案等技术路线。 4.5.3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按初设确定的技术路线进行细节设计,应以建筑专业为 主导,协调各专业进行协同设计,明确关键技术参数,并协同构件、部品生产厂 家进行深化设计。

    4.5.4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设计宜建立信息化协同平台,共享数据信息。

    5.1.1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和设备与管线系统 均应进行集成设计。 5.1.2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结构系统应合理选择结构方案,工地应采用高强螺栓 连接方式进行设计。 5.1.3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外围护系统设计应根据建筑功能、建筑美学等要求, 并结合广东省潮湿、多雨等气候特征和材料供应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5.1.4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内装系统宜采用装配式干式工法装修,并应选用具有 通用性和互换性的内装部品。 5.1.5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设备与管线系统,应方便检查、维修、更换,维修更 换时不应影响结构安全性,宜采用管线与结构分离的方式。 5.1.6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各系统设计时应统筹考虑结构方案、材料性能、加工工 艺、运输限制、吊装能力和使用维护的要求。 5.1.7系统集成设计应方便后期防火与防腐的维护,

    5.2.1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结构系统应进行轻量化设计。 5.2.2钢材牌号、质量等级及其性能要求应根据构件的重要性和荷载特征、结构形 式和连接方法、应力状态、工作环境以及钢材品种和板件厚度等因素确定,并应 在设计文件中完整注明钢材的技术要求。钢材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 定。有条件时,宜采用耐候钢、耐火钢、高强钢等高性能钢材。 5.2.3装配式钢结构可根据建筑功能、建筑高度、建筑跨度(屋盖)、柱网布置(多 高层)、抗震设防烈度、场地条件、结构材质和施工等因素选择结构方案,

    5.2.4装配式钢结构的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和合理的传力路径: 2结构的竖向和水平布置宜使结构具有合理的刚度和承载力分布,避免形成薄 弱部位

    5.2.5装配式钢结构可选择下列结构体系

    3屋盖钢结构: (1)弯矩结构; (2)形效结构。 5.2.6非抗震设计、标准设防类和重点设防类多高层装配式钢结构的高度限值[H] 应符合表5.2.6的规定,

    表5.2.6多高层装配式钢结构的高度限值[H

    1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 2表内筒体不包括混凝土筒: 3框架柱包括全钢柱和钢管混凝土柱

    3框架柱包括全钢柱和钢管混凝土柱。

    多高层装配式钢结构的高厚(宽)比不宜大于表5.2.7的规定(图5.2.7)。

    5.2.7多高层装配式钢结构的高厚(宽)日

    2当塔形建筑底部有大底盘时,计算高厚比的高度从大底盘顶部算起

    图5.2.7高层建筑的高厚比

    5.2.8在风荷载或地震标准值作用下,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按表5.2.8采用

    【a】人字形斜杆装配节点

    形斜杆装配节点 (e)消能梁段与斜杆装配

    图5.2.14支撑斜杆高强度螺栓装配

    结构技术规程》JGJ99和《钢板剪力墙技术规程》JGJ/T380的规定: 2延性墙板可采用无粘结内藏钢板剪力墙板、钢板剪力墙、防屈曲钢板剪力 墙、带竖缝钢板剪力墙,也可下部采用延性墙板上部采用支撑; 3当采用钢板剪力墙时,应计入竖向荷载对钢板剪力墙性能的不利影响。当 采用带竖缝钢板剪力墙且房屋层数不超过18层时,可不计入竖向荷载对带竖缝钢 板剪力墙性能的不利影响; 4内嵌竖缝混凝土剪力墙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 术规程》IGI99的规定

    结构技术规程》JGJ99和《钢板剪力墙技术规程》JGJ/T380的规定: 2延性墙板可采用无粘结内藏钢板剪力墙板、钢板剪力墙、防屈曲钢板剪力 墙、带竖缝钢板剪力墙,也可下部采用延性墙板上部采用支撑; 3当采用钢板剪力墙时,应计入竖向荷载对钢板剪力墙性能的不利影响。当 采用带竖缝钢板剪力墙且房屋层数不超过18层时,可不计入竖向荷载对带竖缝钢 板剪力墙性能的不利影响; 4内嵌竖缝混凝土剪力墙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 术规程》JGJ99的规定。 5.2.16装配式钢结构构件之间的连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节点连接应传力明确,构造简单,并具有足够的强度、良好的延性,且应 便于制造、安装,节点小型化; 2节点与连接的承载力及稳定性验算、构件长细比、板件宽厚比等构造要求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的相关规定; 3构件安装节点应采用高强度螺栓装配连接形式装配。 5.2.17装配式钢结构的楼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层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楼板宜选用工业化程度高的压型钢板组合楼板, 钢筋桁架楼承板组合楼板及预制混凝土叠合楼板等; 2抗震设防烈度为6、7度的多层装配式钢结构,可采用轻型钢结构密肋楼盖 干式工法装配; 3楼板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保证楼盖的整体性; 4楼盖结构舒适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 99的规定。 5.2.18装配式钢结构的楼梯宜采用钢楼梯或预制混凝土楼梯,楼梯与主体结构宜 采用不传递水平作用的连接形式。 5.2.19当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时,装配式钢结构宜采用隔震或消能减震结构,并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和《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

    5.2.16装配式钢结构构件之间的连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筋桁架楼承板组合楼板及预制混凝土叠合楼板等; 2抗震设防烈度为6、7度的多层装配式钢结构,可采用轻型钢结构密肋楼盖 干式工法装配; 3楼板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保证楼盖的整体性; 4楼盖结构舒适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 99的规定。 5.2.18装配式钢结构的楼梯宜采用钢楼梯或预制混凝土楼梯,楼梯与主体结构宜 采用不传递水平作用的连接形式。 5.2.19当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时,装配式钢结构宜采用隔震或消能减震结构,并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和《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 JGJ297的规定执行。

    5.3.1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外围护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应合理确定外围护系统的设计使用年限,住宅建筑外围 护系统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与主体结构相协调。 2外围护系统设计应遵循标准化、模块化、通用化的原则,确定外墙单元的 型号、规格和排布方式,宜采用结构、保温、隔声、防火、防水、防腐、装饰等

    再生材料制品。 6连接节点宜采用避免连接件外露的隐蔽式设计,并采用断热、隔声和减振 处理措施,避免产生冷热桥和声桥效应。

    4外墙板连接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墙板连接缝应根据外墙板材料、立面分格、结构层间位移、温度变形等 综合因素进行设计,并满足构造、热工、防水、防火、隔声、建筑装修和使用年 限等要求,墙缝应采取防裂措施。 2外墙板连接缝应采取防水防渗漏措施。

    5.3.5建筑屋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5.3.5建筑屋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屋面宜采用工厂化生产的集成式屋面系统,与太阳能系统、采光系统等进 行一体化设计。 2采用轻型屋面时,应有可靠的防风掀措施及计算分析。 3坡屋面上有凸起的天窗、天沟侧壁或其他构件时,防水构造应考虑雨水冲 力的影响。

    5.3.6外围护系统中的外门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门窗应采用在工厂生产的标准化系列部品,采用与外墙板一体化设计, 宜选用成套化、模块化的门窗部品。 2应明确所采用门窗的防火、隔声、热工、防水、抗风压等性能要求,以及 材质、规格、颜色、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固定方式等要求。 3预制外墙中的外门窗宜采用企口或预埋件等方法固定,外门窗可采用预装 法或后装法施工。采用后装法时,预制外墙的门窗洞口应设置预埋件或预埋副框。

    材质、规格、颜色、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固定方式等要求。

    5.3.7外围护系统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外围护系统的防火、防水、隔声、热功、抗震、抗风等性能要求以及采取 的相关措施。 2外墙板、屋面板和外门窗的轴线分布、门窗位置和洞口尺寸,以及规格型 号和模数协调等要求。 3屋面结构选用材料、支承构造节点、排水设计、防雷设计等内容。 4外墙板连接、接缝、防水及外门窗洞口等构造节点。 5阳台、空调板、装饰件等连接构造节点。

    5.3.8预制外墙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外墙板宜采用结构、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设计,保温层、装饰层、 外门窗(框)、预埋管线盒和预置吊点支撑点等宜在工厂集成,与主体结构宜采取 以干式法为主的连接方式。 2预制外墙板应按非承重构件设计,具备适应钢结构主体变形能力,并满足 结构强度、防火防水、隔声隔热、抗震抗风压和建筑造型等要求,

    5.3.9建筑幕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墙板宜采用涂料或块材等饰面处理,工厂

    1应根据建筑物的建筑造型、使用要求和成本控制,合理选择幕墙形式,宜 采用工厂化生产的单元式幕墙系统。 2应根据不同的材质和饰面效果,合理选择面板材料、构造方式和配套材料, 宜采用工厂集成和现场装配方式。 3幕墙应具有适应主体结构层间变形的能力,主体结构中连接幕墙的预埋 件、锚固件应能承受幕墙传递的荷载和作用,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承载力设 计值应大于连接件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

    5.3.10轻钢龙骨式复合墙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墙体强度、隔声性能、设备设施安装、外观性能等要求,确定墙体 的厚度及面板、填充物和骨架的材料与规格型号等,宜采取装饰、结构、保温、 设备管线、门窗洞口等一体化设计和工厂化集成。 2当轻钢龙骨式复合墙板作为承重墙时,应设置承重立柱、支撑、拉条和撑 杆等受力结构,其轴向承压能力不应低于设计要求的极限承载力,可通过受力计 算或试验进行确定 3轻钢龙骨式复合墙板与主体结构连接宜采用高强螺栓、抽芯铆钉、锚栓, 自攻螺钉或卡件等方式紧固,连接强度应满足抗风抗震的极限承载力要求,尚应 满足抗撞击性能要求。 4连接节点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耐久性、防火性、气密性、水密性等 性能要求,防火处理可采用包覆法、屏蔽法等措施,防水处理可采用多重防水等 措施。 5轻钢龙骨式复合墙板宜采取墙面整体防水,设置防水透气膜层。金属骨架 应设置有效的防腐蚀措施。 6墙体内敷设电气线路时,应对其进行穿管保护。 5.3.11轻质条板外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5.3.11轻质条板外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4)当采用辅加结构梁、柱的接板安装高度,施工单位可与设计单位协商,另 行设计,并应提交受力计算书或抗冲击性能检测报告。 4墙板上需要吊挂重物或设备时,应在设计时考虑加固措施,不得单点固定, 且两点的间距应大于300mm。 5需敷设管线部位可采用预设预埋管线墙板。当单层墙板作外墙时不宜采用 横向布置水管,可采用局部双体墙构造设计,或采用明装方式敷设管线和设备。 6条板外墙的饰面宜采用后置装饰挂板、保温装饰一体板等工厂化和装配化 程度较高的方式

    5.3.12一体化组合外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5.4.1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内装系统宜采用装配式内装修,设计与部品选型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抗震、防火、防水、防潮、隔声、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无障碍等标 催的规定。装配式内装修应进行技术策划,由建筑专业协调结构、给排水、供暖、 通风和空调、燃气、电气、智能化等各专业的要求,进行同步协同设计,并统筹 没计、生产、安装和运维各阶段的需求。 5.4.2内装部品的防火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并应优先采用可循环利用的 绿色节能环保材料和部品。 5.4.3内装系统设计应满足内装部品的连接、检修更换、物权归属和设备及管线使 用年限的要求,宜满足干式工法施工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共用内装部品不宜设置在套内专用空间内。 2装配式内装修应满足部品检修更换以及设备管线使用维护的要求,设计使 用年限较短的内装部品进行维修和更换时,应避免破坏设计使用年限较长的部品, 3装配式内装修设计应综合考虑不同材料、设备、设施具有不同的使用年限,

    建筑原结构基面应满足装配式内装的要求。

    装配式内隔墙和墙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配式内隔墙应与装饰墙面、设备管线进行一体化设计,墙体与主体结构 采取干式法为主的可分离连接以实现可变性,隔墙与墙面的设计应采用设备管线 与主体结构分离的方式。 2装配式内隔墙应采用轻质条板隔墙或龙骨隔墙等非砌筑墙体。 3内隔墙上需要固定电器、橱柜、洁具等较重设备或其他物品时,应在墙板 上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或在龙骨上设置加强板。 4对于墙体部位的梁、柱及其他钢构件,宜进行整体性包覆处理,满足装饰 防火、隔声等要求。 5装配式隔墙宜采用集成饰面层或墙面装饰挂板,饰面层或墙面装饰挂板优 先在工厂内完成。不宜采用现场抹灰、涂刷等湿作业工法。 6墙体需满足强度、隔声、防火要求,开关、插座、管线穿过装配式隔墙时 应采取防火封堵、密封隔声和加固措施;振动管道穿墙应采取减隔振措施。 7有防水要求的轻质隔墙,应采用防水防潮措施,宜设置混凝土条形墙垫, 日应作汽水外理

    5.4.8装配式吊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吊顶宜采用快装式集成吊顶系统,通风管道、消防管道、强弱电管线等宜 与结构楼板分离,敷设在吊顶与结构楼板的空腔内。 2吊顶宜采用金属龙骨,龙骨和吊件宜采用预置方式固定,吊顶周边应设置 收边龙骨,并应预留合适的容差间隙。 3吊顶面板宜采用防火纸面石膏板、纤维增强硅酸钙板、纤维增强水泥板、 顶铸式纤维加强石膏、金属天花等符合环保、防火、防潮和防虫防要求的板材 4吊顶应与空调风口、灯具、检修口设备的位置协同设计,宜采用机电设备

    5.4.9装配式楼地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配式楼地面宜采用龙骨铺装法、悬浮铺装法、高架铺装法、胶粘直铺法 或薄贴工艺等以干式工法为主的施工工艺。 2在住宅的厨房、卫生间等宜采用架空层楼地面,架空层内敷设给排水管线 等,并考虑架空层内管线检修的需要,应在管线集中连接处设置检修口或将楼地 面设置为便于拆装的构造方式。 3采用架空层的装配式楼地面系统宜独立设置,与周边墙体宜采用柔性连接: 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4架空楼地面宜采用工厂化生产和集成的地板模块,由可调节支撑、基层衬 板和饰面材料组成,应满足承载力和可调节架空层高度的要求。 5架空楼地面基层衬板应根据饰面材料、设计荷载、抗变形能力等要求来选 用。

    5.4.10集成式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成厨房应与内装设计进行统筹,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公共设备与管 线系统协同设计。 2应遵循人体工程学的要求,合理布局,并应进行标准化、系列化和精细化 设计。 3集成厨房宜满足适老化的要求。 4应满足厨房设备设施点位预留的要求,按悬挂式家具及设备的受力点,设 置符合荷载规定的构造措施。 5给水排水、燃气管道等应集中设置、合理定位,并应设置管道检修口和满 足易维护更新。 6宜采用排油烟管道同层直排的方式。

    5.4.11集成式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成卫生间应与内装系统设计统筹,宜采用标准集成卫生间模块,零配件和 接口应采用标准化设计并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公共设备与管线系统协同。 2集成卫生间设计应遵循人体工程学的要求,合理布局,宜满足适老化需求 3宜采用干湿区分离的布置方式,并应满足设备设施点位预留的要求。 4应满足同层排水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维护更新的要求,给水排水、通风 和电气等管线的连接均应在设计预留的空间内安装完成,并应设置检修口。 5当采用防水底盘时,防水底盘与墙板之间应有可靠防渗漏功能的连接设计: 并做好收口和防水措施。

    5.4.12装配式固装家具系统设计符合下列规定:

    5.4.12装配式固装家具系统设计符合下

    1装配式固装家具设计应采用模块和模块组合的方法,采用少规格、多组合 的原则,通过系列化的部品,进行标准化设计。

    2装配式固装家具应采用通用的构造和零配件进行部品的连接设计,并采用 具有不同肌理、材质、颜色的面层材料满足个性化的需要。 3装配式固装家具尺寸设计应与原材料的规格尺寸协调,提高材料利用率, 隆低材料损耗

    5.4.13装配式内门窗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配式内1窗宜采用与墙面、地面、天化板一体化设计,「窗宜选用成套 化、模块化、易更换的内装部品。设计文件应明确所采用门窗的材料、品种、规 咯等指标以及颜色、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固定方式等要求。 2内门窗设计宜采用通高规格的标准模块化方式,门窗模块独立固定在原结 购楼板和梁柱上,与相邻装配式隔墙采用弱连接。 3对装配式内门窗应符合适老性和可变性的设计要求。 4装配式内门门窗应满足室内防火、隔声、防水、隔热保温等要求。 5.4.14井道和核心筒围蔽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围蔽结构与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主体结构相匹配,宜采用组件方式,工厂化 定制、模块化安装、干式法作业的模式,提升装配率和现场安装效率。 2围蔽结构应满足设计对防火、隔声、气密性和抗风压指标要求,为确保与 主体结构连接安全性以及系统性能指标均符合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应提交连接 受力计算或系统性能检测报告

    1设备与管线系统设计应遵循标准化、模数化、系列化的原则,并与结构、 内装、外围护系统进行一体化设计;建筑构件部品与设备之间的连接应采用标准 化接口; 2设备与管线应采用管线与钢结构主体分离的方式,宜在架空层或吊顶内设 置或结合装修方案做线槽: 3电气竖向干线的管线宜集中敷设,应满足维修更换的需要。当竖向管道穿 越预制构件或设备暗敷于预制构件时,应在预制构件中预留相应的沟、槽、孔洞 或套管; 4电气管线宜在预制构件中预留相应的底盒和线管: 5在预制构件加工制作阶段,应将各专业、各工种所需要的预留孔洞、预理 件等一并完成,避免在施工现场进行剔凿、切割; 6应采用BIM信息模型进行三维管线综合设计,对结构预制构件内的机电设 备、管线、预留洞槽等做精确定位,尽量减少平面交叉,合理利用空间; 7公共管线、阀门、检修口、计量仪表、电表箱、配电箱、弱电箱等,应统

    集中设置在公共区域: 8设备与管线穿越楼板和墙体时,应有防水、防火、隔声、密封等措施,防 火封堵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 9设备与管线系统施工安装后必须进行隐蔽检查及验收工作。 5.5.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内应设置给水排水及消防系统,选择与其等级及规模相适 应的器具设备,满足生活、生产及消防等用水的要求; 2合理采用节水器具、设备和系统,给水系统应无超压出流现象,并采取有效 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3给水排水立管应设在独立的管道井内,公共功能的给水排水立管、控制阀门, 检查口和检修部件应设在公共部位: 4每层的给水管、喷洒管、消火栓管等有压管道,宜采用在钢梁上预留孔洞的 设计; 5排水管道宜采用同层排水,卫生间及其他用水点的地坪处应有可靠的防渗 漏水措施; 6楼板上设有给水排水、消防等设备时,应采取必要可靠的隔声、减振、降 噪等措施,不得影响楼板上下楼层的使用; 7给水排水设备和管道敷设应满足建筑装饰和装修的要求; 8建筑给水、排水、消防等设备与管线系统必须经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 使用。

    5.5.3建筑通风、空调及燃气设计应符合下

    1冷热水管道固定于梁柱等钢构件上时,应采用绝热支架; 2空调风系统的作用半径不宜过大,空调风系统的总送回风管道宜化整为零; 3通风、空气调节及防排烟系统的设备及管道系统宜结合建筑方案整体设计: 并预留接口位置;设备基础和构件应连接牢固,并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预留地 脚螺栓孔洞; 4通风和空气调节设备均应选用节能型产品; 5燃气系统管线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 规定

    5.5.4电气和智能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

    1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内的封闭式母线、电力电缆桥架、管线和线槽等敷设时应 避免破坏钢结构主体的防火保护层。 2管线和线槽穿越钢结构楼板及墙体时,应预留孔洞或套管,跨越防火分区时, 应做好防火封堵。 3大跨度装配式钢结构楼板、屋面上安装的电气及智能化设备与装置应考虑设 备荷载对钢结构体的影响,并与结构专业进行配合协调

    4电气设备及装置的抗震要求应满足《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 的规定。 5钢结构体及金属保护管在未采取有效的防止涡流产生措施的情况下,应避免 选用单芯电线或电力电缆。 6防雷装置引下线应可靠接地,建筑物金属屋面的防雷设计应符合《建筑物防 雷设计规范》GB50057中对金属屋面厚度及连接方式的规定。 7电气及智能化机房应可靠接地,并与钢结构体做综合接地连接,接地方法及 接地电阻值应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

    5.1.1建筑部品生产厂家应有固定的生产车间和自动化生产线设备,应有深化设 计运输安装一体化能力,应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及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 6.1.2建筑构件部品应在工厂车间生产,生产过程及管理宜应用信息管理技术, 生产工序宜形成流水作业。 6.1.3建筑构件部品生产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和生产条件编制生产工艺方案,对 构造复杂的部品或构件宜进行工艺性试验。 6.1.4建筑构件部品生产前,应有经批准的构件深化设计图或产品设计图,设计 深度应满足生产、运输和安装等技术要求, 6.1.5生产过程质量检验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首批(件)产品加工应进行自检、互检、专检,产品经检验合格形成检验记 录,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2首批(件)产品检验合格后,应对产品生产加工工序、特别是重要工序控制 进行巡回检验; 3产品生产加工完成后,应由专业检验人员根据图纸资料、施工单等对生产产 品按批次进行检查,做好产品检验记录。并应对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做好记 录,同时应增加抽样检测样本数量或频次: 4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图样及工艺技术要求的外观质量、规格尺寸等进行出厂 检验,做好各项检查记录,签署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入库,无合格证产品不得入库 6.1.6建筑构件部品生产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质量过程控制: 1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规定进行复验,见证取样、 送样。 2各工序应按生产工艺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实行工序检验, 3相关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 4隐蔽工程在封闭前应进行质量验收。 6.1.7建筑构件部品生产检验合格后,生产厂家应提供出厂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明。建筑部品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提供产品执行标准的 说明、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6.1.8建筑构件部品的运输方式应根据构件部品特点、工程要求等确定。建筑部 品或构件出厂时,应有部品或构件重量、重心位置、吊点位置、能否倒置等标志, 0生立广宝告建立居是奇拍湘总售直化管珊玄然和编和综汇玄绘

    6.3.1外围护部品生产应制定预案,遵循“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生产过程 宜采用柔性制造、同步配套的方式。 5.3.2外围护部品应提高部品的集成化、模块化、标准化程度,并应进行深化设 计,宜建立部品和配件模型,提高生产、施工安装和使用维护的便利性,

    6.3.3外围护部品应采用节能环保的材料,外围护室内侧材料还应符合室内建筑 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6.3.4外围护部品生产,应对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进行控制,还应具备容错性。 6.3.5预制类外墙部品生产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6.3.3外围护部品应采用节能环保的材料,外围护室内侧材料还应符合室内

    1外门窗的预理件设置应在工厂完成, 2不同金属的接触面应避免电化学腐蚀。 3蒸压加气混凝土板的生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板》GB 15762及《蒸压加气混凝土建筑应用技术规程》JGJ/T17的规定。 4预制混凝土外墙板的生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 程》JGJ1的规定。 5复合夹芯条板的生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隔墙用轻质条板》JG/T169 的规定。

    6.4.4内装部品宜进行模数协调和规模化生产,通过部品的标准化、系列化、配 套化,实现内装修部品、厨卫部品、设备部品和智能化部品等的产业化集成,

    套化,实现内装修部品、厨卫部品、设备部品和智能化部品等的产业化集成

    6.5包装、运输与堆放

    6.5.1构件部品出厂前应进行包装,保障构件部品在运输及堆放过程中不破损、 不变形。 6.5.2对超高、超宽、形状特殊的大型构件的运输和堆放应制定专门的方案,应 符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和《广东 省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 6.5.3选用的运输车辆应满足构件部品的尺寸、重量等要求,装卸与运输时应符 合下列规定:

    6.5.1构件部品出厂前应进行包装评定标准,保障构件部品在运输及堆放过程中不破 不变形

    1装卸时应采取保证车体平衡的措施; 2应采取防止构件移动、倾倒、变形等的固定措施 3运输时应采取防止构件部品损坏的措施,对构件边角部或链索接触处宜设 置保护衬垫

    6.5.4构件部品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并按构件部品的保管技术要求采用相应的防雨, 防潮、防暴晒、防污染和排水等措施; 2构件支垫应坚实,垫块在构件下的位置宜与脱模、吊装时的起吊位置一致 3重叠堆放构件时,每层构件间的垫块应上下对齐,堆垛层数应根据构件、 垫块的承载力确定,并应根据需要采取防止堆垛倾覆的措施,

    6.5.5墙板运输与堆放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靠放架堆放或运输时,靠放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与地面 倾斜角度宜大于80°;墙板宜对称放置且外饰面朝外,墙板上部宜采用木垫块隔开; 运输时应固定牢固; 2当采用插放架直立堆放或运输时 安全阀标准,宜采取直立方式运输;插放架应有足够 的承载力和刚度,并应支垫稳固; 3采用叠层平放的方式堆放或运输时,应采取防止产生损坏的措施

    ....
  • 相关专题:

相关下载

专题: 拉伸强度测试标准 |出口产品标准 |竣工资料 |垫片标准 |产品质量标准 |

常用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