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 235-2016 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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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型观测的项自合问、技不资科、观测成果及分析计算资科,观测成果报告和审 意见书等应按国家科技档案规定和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 观测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所使用的观测仪器应满足国家计量法规和标准的

    3.2.1观测仪器设备必须经检验和标定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应在检定周期内使用。 3.2.2观测仪器设备应满足操作方便,抗干扰能力强,稳定性和耐久性好的要求,其量 程、精度指标应符合观测设计要求。观测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3.2.3观测仪器设备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3.2.4同类观测要素的量测宜采用相同型号和规格的仪器、传感器及线缆。 3.2.5观测传感器的量程、精度、耐久性和稳定性等各项性能指标应满足观测设计要求 并应按照观测设计、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布置、理设和保护传感器。 3.2.6观测线缆的稳定性、耐久性等应满足观测设计要求,并与观测系统整体匹配。观 测线缆应合理布置或埋设,减少与工程施工或生产作业的干扰,并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3.2.7观测系统布设完毕后,应及时对观测系统进行调试,并绘制观测系统峻工图。 3.2.8观测系统发生变动时,应建立新旧系统转换关系。 3.2.9采用无线传输技术时,应根据观测要求及现场环境选择合适的传输方式,确保数 据传输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3.2观测实施前应对观测 规挂定和低护:三悦 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查明原因及时修复,并做好修复前后的数据处理工作,应保证戏 测数据完整、连续。 3.3.3水工建筑物维修、加固或改建时,应对需要保留的观测系统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3.3.4观测实施过程中,发现水工建筑物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委托方报告。

    3.3.3水工建筑物维修、加固或改建时,应对需要保留的观测系统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JTS235

    4.1.1工程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应根据需要提出观测要求,观测要求应包括下列内容:

    4.1.1工程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应根据需要提出观测要求,观测要求应包括下列内容:

    (1)观测对象; (2)观测目的和要求; (3)观测项目; (4)观测精度与频次要求; (5)观测成果要求。

    (1)观测对象; (2)观测目的和要求; (3)观测项目; (4)观测精度与频次要求; (5)观测成果要求。

    (1)水工建筑物概况; (2)观测目的和任务要求: (3)观测项目安排; (4)观测方法、周期与频次; (5)观测点布置; (6)仪器设备配置,观测系统的布设及保护方案; (7)人员配备; (8)安全及环保措施; (9)观测资料的分析方法。 4.1.3原型观测宜优先采用自动化观测。自动化观测系统宜具有数据采集、存储、传输 处理和分析等功能。 4.1.4观测设计应根据水工建筑物结构特点和使用要求编制,并综合考虑水工建筑物安 全性活用性和耐久性

    4.1.4观测设计应根据水工建筑物结构特点和使用要求编制,并综合考虑水工建筑物安 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

    .1码头原型观测的测点布置应满足下列

    4.2.1码头原型观测的测点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4.2.1.1水平变位、垂直变位、倾斜、土压力或基底压力、墙后水压力、孔隙水压 凝土结构应力、钢结构应力、振动等观测项目的测点可设置在码头堆载较大区域或增 化幅度较大的区域。

    4.2.1.1水平变位、垂直变位、倾斜、压力或基底压力、墙后水压力、孔隙水压力、混 凝土结构应力、钢结构应力、振动等观测项目的测点可设置在码头堆载较大区域或堆载变 化幅度较大的区域。 4.2.1.2码头整体稳定性、地基应力、沉降等项目的测点应布置在竖向荷载以及水平 荷载都较大的区域。

    4.2.1.2,码头整体稳定性、地基应力、沉降等项目的测点应布置在竖向荷载以及水平 荷载都较大的区域。

    4.2.1.4波浪力、水流力、船舶力、冰压力等观测项目的测点可设置在受力明显、易于 观测的代表性部位。 4.2.1.5岸坡的水平变位、垂直变位等测点应根据荷载情况和影响岸坡整体稳定的部 位综合确定

    2.2高码头的观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

    排架作为观测对象。观测点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对于基桩,测点布置在桩身弯矩较大处,存在负摩擦作用的基桩测点布置在中性 点及以上位置: (2)对于码头梁和面板,测点布置在内力较大部位 4.2.2.3高桩码头在使用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上部结构与基桩应力观测 码头变位与变形观测: (1)当码头后方有大面积回填、临时堆载、打桩施工或码头前沿开挖时; (2)设计荷载改变时: (3)码头发生事故影响结构安全时

    4.2.3堆载较大或堆载变化幅度较大的重力式码头.宜观测墙后土压力或基底压力

    4.2.4板柱码头的观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2.4板桩码头的观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

    4.2.4.1板桩墙的水平变位、垂直变位、倾斜等测点宜布置在错点、墙顶和计算最大 弯矩处。锚结构的水平变位、垂直变位等测点宜布置在其项部。 4.2.4.2当锚啶采用锚墙时,宜观测锚锭墙前后的侧压力。当锚旋采用锚碳桩时, 宜观测锚锭桩轴力和弯矩。

    4.2.7浮码头的观测设计应符合下列

    4.2.7.2观测浮码头的忍船系留设施结构应力时同类构件的观测数量不官小王2

    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JTS23

    个,测点应布置于荷载较大区域,且不应少于2个。

    4.3.1防波和护岸原型观测的测点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4.3.1.1防波堤原型观测测点应根据水深、波浪、土质等条件综合考虑,选择最不利断 面布置。 4.3.1.2护岸的表面水平变位、内部水平变位、表面垂直变位、内部垂直变位观测点宣 布置在同一断面

    4.3.2护岸的观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当护岸结构出现较大变形、明显凹陷、错动或裂缝时,应增加观测频次。 3.2.2护岸前沿冲刷较明显时,应进行护岸结构水下地形、后方水位和前方水流观 必要时进行孔隙水压力观测。

    4.4.1船坞原型观测的测点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4.4.1.1坞底板垂直变位测点可布置于中轴线或有观测要求的部位。 4.4.1.2在观测坞墙、坞底板结构应力时,观测断面不应少于3个,观测点应布置在应 力较大部位。

    4.4.2船坞的观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4.2.1观测船坞钢筋混凝主构件裂缝时,应根据构件受力和变形特点布置测点位置 和数量;对有抗裂要求的部位,宜重点观测,必要时可增加测点数量。 4.4.2.2减压排水式船坞应进行基底应力、扬压力及排水量等观测。 4.4.2.3锚拉式船坞应进行锚桩,锚索或锚杆的应力观测,观测数量不宜少于总数的 %,且不少于5根。 质

    4.4.3船台滑道原型观测的测点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4.4.3.2观测滑道钢结构腐蚀或钢筋混凝土腐蚀时,测点应布置在水位变动区和浪

    观测断面可分为关键断面、重点断面、一般断面,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关键断面选取工程结构最为复杂或地质条件很差,对工程安全起控制作用的 部位; (2)重要断面通常选取工程结构比较复杂、地质条件较差或在设计时无成熟设计理 论设计方法规程规范可循,对工程安全比较重要的部位:

    (3)一般断面选取结构不复杂或地质条件较好,对工程安全影响不突出的部位。 2船闻原型观测的断面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4.5.2.2单级船闻的下闸首或多级船闸各闻室的下闻闸首,与上游引航道的水域接通的

    4.5.2.2单级船闸的下闸首或多级船闸各闻闸室的下闻首,与上游引航道的水域接通的 间首连同其上游的闸室墙,可按重要断面布置。重要断面的数量不应少于关键断面。 4.5.2.3多级船闸其他各级闸室的闸墙,可作为一般断面

    4.5.3船闸的观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5.3.1,船闸高边坡的水平变位观测,对关键断面和重要断面,除应布设交 表面变位观测点外,还应在边坡马道及监测支洞内布置测点,重要断面的测点数 较少:对一般断面可通过变形观测网进行观测

    至闸室建基面以下的岩体中应布置多个测点,边坡表面垂直变位观测点应与表 位观测点布置在同一位置,重要断面的测点数量可相对较少;对一般断面,可通 测网进行观测

    4.5.33进行船闸应力观测时,除在关键断面 重要断面、一股断面布置测点外,还应 根据实际情况在上闸首、下闸首、输水廊道、阀门井、整体式船闸的底板、岩石基础、衬砌式 结构与基岩的接触面、锚索、锚杆等部位布置测点。 4mm

    4.5.4升船机原型观测的断面设置应满足下列要

    (1)关键断面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取1~2个; (2)升船机的上闸首、下闸首,按重要断面布置:在枢纽中参与大坝挡水的升船机上 闸首,按重要断面布置,重要断面的数量不少于关键断面; (3)一般断面根据升船机结构形式,地质条件综合确定

    4.5.5.1在进行升船机应力观测时,除在关键断面、重要断面、一般断面布置测点外, 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底板关键断面、塔楼关键断面等部位布置测点。 4.5.5.2在塔柱温差变化较大的区域,可布置混凝土应力观测点以及水平变位观测 点,观测塔柱的受力与变形。 4.5.5.3在上闸首工作门段和下闸首工作门段,可分别设置1对和2对水平变位观测 点,观测左右闸墙间的相对位移。

    期应根据水流量、流木情况、流冰情况、坝体构成、地质 4.6.1航道整治建筑物的观测 条件、河道条件、汛期等综合确定。当坝面、坝身或坝脚出现塌落迹象时,应增加观测 频次。

    5.2丁坝原型观测的测点设置应满足下列

    4.6.2.1山区河流流速较大或有流木流冰时,测点可设置在坝面坝头等部位

    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JTS235—2016)

    4.6.2.2在平原河流及松散的砂、卵右河床上建造的丁坝,测点可设置在坝面、坝根等 部位

    4.6.2.2在平原河流及松散的砂、哪右河床上建造的丁坝,测点可设置在坝面、 部位

    4.6.3顺坝原型观测的测点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6.3顺坝原型观测的测点设置应满足下

    4.6.3.1对导流顺项,测点可设置在项身、项根与河岸岸坡连接处等部位。 4.6.3.2对封弯顺坝,测点可设置在堵口坝段、坝根与河岸岸坡连接处等部位。 4.6.3.3,对固滩顺项,测点可设置在顺坝的两端。

    4.6.3.1对导流顺坝,测点可设置在坝身、坝根与河岸岸坡连接处等部位。

    5.0.1外观观测可分为裂缝观测、构件表面变形观测、结构缝观测、表面破损观测、结构 防腐层破损观测等。外观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5.0.1.1裂缝观测应包括裂缝的分布位置、走向、长度、宽度、深度和变化过程等内容。 5.0.1.2构件表面变形观测应包括变形范围、变形程度和变形方向等内容。 5.0.1.3结构缝观测应包括缝宽变化、结构缝两侧结构的相对错动情况等内容。 5.0.1.4表面破损观测应包括破损部位及分布状况破损形态和破损的几何尺寸。 5.0.1.5结构防腐层

    防腐层破损观测等。外观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5.0.1.1裂缝观测应包括裂缝的分布位置、走向、长度、宽度、深度和变化过程等内容。 5.0.1.2构件表面变形观测应包括变形范围变形程度和变形方向等内容。 5.0.1.3结构缝观测应包括缝宽变化、结构缝两侧结构的相对错动情况等内容。 5.0.1.4表面破损观测应包括破损部位及分布状况破损形态和破损的几何尺寸。 5.0.1.5结构防腐层破损观测应包括破损部位、破损分布状况、破损面积等内容。 5.0.2外观观测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0.2.1裂缝观测点的数量和设置应根据观测目的和要求确定。观测区及观测点应 能确切反映结构或构件开裂程度、裂缝特征及变化趋势。每条裂缝的测试区不宜少于3 个,每个测试区内裂缝宽度观测点不宜少于4个。 5.0.2.2构件表面变形观测点的设置应能确切反映构件的实际变形范围、变形程度和 变形趋势,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构件边角处或构件表面变形区以外,观测点不少于3个; (2)构件表面变形边缘处,观测点不少于4个; (3)构件表面变形区及敏感部位,观测点不少于5个,并至少形成2个测试断面。 5.0.2.3结构缝宽观测点应均匀设置在结构缝的两端和中间部位,观测点数量不得少 于3个。 5.0.2.4表面破损观测点应根据结构构件所处的位置分区域设置,并应重点设置在浪 溅区和水位变动区。 5.0.2.5结构防腐层破损观测点应根据构件所处的位置分区域设置,并应重点设置在 浪溅区和水位变动区。 5.0.3裂缝和构件表面变形观测可采用下列方法。 5.0.3.1裂缝分布位置、走向和长度的观测可采用绘制裂缝分布图法。裂缝宽度观测 可采用光学裂缝放天仪法、游标卡尺法、塞尺测量法等。裂缝深度观测可采用超声波法、 取芯法等。连续监测裂缝变化可采用传感器自动测记法。 5.0.3.2构件表面变形观测可采用三维坐标测量法、微水准测量法、激光准直法、近景 摄影测量法、方向线法或GPS变形测量法等。构件的挠度观测可采用垂直变位和水平变 位的观测方法。 5.0.4裂缝观测周期应根据裂缝变化速度确定。当裂缝加大或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加密

    5.0.3裂缝和构件表面变形观测可采用下列方法

    5.0.3.1裂缝分布位置、走向和长度的观测可采用绘制裂缝分布图法。裂缝 可采用光学裂缝放大仪法、游标卡尺法、塞尺测量法等。裂缝深度观测可采用超 取芯法等。连续监测裂缝变化可采用传感器自动测记法。 5.0.3.2构件表面变形观测可采用三维坐标测量法、微水准测量法、激光准直 摄影测量法、方向线法或GPS变形测量法等。构件的挠度观测可采用垂直变位 位的观测方法。

    5.0.4裂缝观测周期应根据裂缝变化速度确定。当裂缝加大或发生异常

    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JTS235—2016

    5.0.5裂缝宽度观测精度不应低于0.05mm,裂缝长度和深度观测的精

    5.0.5裂缝宽度观测精度不应低于0.05mm,裂缝长度和深度观测的精度不宜低于 1mm;构件表面变形的观测精度应符合《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S131)的有关规定;结构 缝的观测精度不应低于0.5mm

    5.0.6外观观测应提交下列成果!

    (1)观测说明; (2)观测点布置图; (3)外观观测记录表和影像资料; (4)裂缝分布图、裂缝观测记录表、裂缝发展过程图、裂缝与其他相关因素的关系资 科,表面变形曲线图,结构缝变化过程线图,破损分布图,裂缝成因分析等; (5)外观观测成果分析

    6.1.1水工建筑物变位与变形观测应包括水平变位、垂直变位、倾斜等观测内容

    6.1.1水工建筑物变位与变形观测应包括水平变位、垂直变位、倾斜等观测内容。 6.1.2变位与变形观测网宜与工程控制网坐标系统保持一致。观测网应由基准点、工作 基点和变形观测点组成,控制网的形状应与水工建筑物形状相适应。 6.1.3变位与变形观测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1.3.1变位与变形观测点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特点、等级、规模、工程地质情况及采 用的观测方法设置,应能反映建筑物的变形特征并便于观测。 6.1.3.2平面与高程观测基准点应设置在变形影响范围之外并便于长期保存的稳定 区域内,数量应各不少于3个。使用时,应定期进行基准点稳定性检查。 6.1.3.3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观测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并设有标识。 6.1.3.4垂直变位观测点与水平变位观测点宜根据需要设在同一测点上,必要时也可 分开设立。观测点标志的选位与理设应避开障碍物 6.1.4变位与变形观测点的精度要求和适用范围应符合表6.1.4的规定。变位与变形 观测网等级应根据观测的内容,性质、目的和要求,按照观测中误差的绝对值为允许变形 值的1/10~1/20的原则确定

    表6.1.4变位与变形观测点的等级和精度

    生:D变位与变形观测点的点位中误差和高程: 准点的中误差 ②当水平变位用坐标向量表示时,向量中误差为表中相应等级点位中误差的一

    包理具曼试测可银需要数 1.5水平变位观测、垂直变位观测和倾斜观测宜配合进行,并应记录与其有关的水 象条件和荷载变化情况。 1.6变位与变形观测各次均应采用相同的观测线路和观测方法,并应在观测方法规 环境条件下进行。 1.7变位与变形观测所用的仪器应根据观测等级和观测要求选用

    6.1.6变位与变形观测各次均应采用相同的观测线路和观测方法,并应在观测方法规定 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6.1.7变位与变形观测所用的仪器应根据观测等级和观测要求选用

    6.1.7变位与变形观测所用的仪器应根据观

    6.1.7变位与变形观测所用的仪

    《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JTS235

    6.2.1水平变位观测可分为表面水平变位观测和内部水平变位观测。 6.2.2水平变位观测的测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2.2.1表面水平变位观测的测点应设置在水工建筑物周边线和转角点、纵横轴线 上、沉降缝或伸缩缝两侧、基础或断面发生变化的两侧等。 6.2.2.2内部水平变位观测的测点位置和数量应按观测自的和要求确定。沿纵向的 测点间距宜取20m~50m,竖向测点间距可取0.5m或1.0m。每个水平变位观测断面的 观测点位不应少于2个,观测点位间距宜取6m~50m。对于防波堤、护岸类水工建筑物

    6.2.3.1表面水平变位观测可根据观测要求与现场条件选用下列方法: (1)测量观测点特定方向的位移时,选用视准线法、激光准直法或测边角法等; (2)测量观测点任意方向的位移时,视观测点的分布情况,采用前方交会法或方向差 交会法、导线测量法和极坐标法等; (3)对观测内容较多的大测区或观测点远离稳定地区的测区,采用三角、三边、边角 测量与基准线法相结合的综合测量方法等。

    交会法、导线测量法和极坐标法等; (3)对观测内容较多的大测区或观测点远离稳定地区的测区,采用三角、三边、边角 测量与基准线法相结合的综合测量方法等。 6.2.3.2内部水平变位观测可采用测斜仪观测法、陀螺仪法、光纤法、应变式位移计法 或测杆延伸法等。 6.2.4水平变位观测周期,第一年可3~6个月观测1次;以后可1~2年观测1次;同 观测点应同时进行垂直变位观测。对水平变位比较敏感的水工建筑物可加密观测。

    6.2.3.2内部水平变位观测可来用测斜仪观测法、陀螺仪法光纤法、应变式位 或测杆延伸法等。 5.2.4水平变位观测周期,第一年可3~6个月观测1次;以后可1~2年观测1 观测点应同时进行垂直变位观测。对水平变位比较敏感的水工建筑物可加密观

    6.2.6水平变位观测应提交下列成果

    (1)观测点和观测控制网布置图; (2)观测记录表; (3)水平变位曲线图: (4)建筑物纵断面水平变位量分布图; (5)建筑物的水平变位量与温度、荷载、水位等边界条件的关系曲线图; (6)观测成果分析。

    6.3.1垂直变位观测可分为表面垂直变位观测和内部垂直变位观测。

    6.3.1垂直变位观测可分为表面垂直变位观测和内部垂直变位观测。 6.3.2垂直变位观测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3.2.1垂直变位观测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按观测目的和要求确定,每个观测断面的观 测点不得少于2个。

    程地质情况、建筑物结构特点和结构受

    置在结构缝两侧、不同结构分界处两侧、不同基础或地基交接处两侧、建筑物周边线

    侧和墩式结构的角点处等。

    6.3.2.3内部垂直变位观测点应沿铅垂线方向设置,每一土层不得少于1点。最浅的 观测点应设在基础底面下不小于0.5m处,最深的观测点应设在超过压缩层理论深度处, 经论证也可设在适当深度处。 6.3.3垂直变位观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6.3.3.1表面垂直变位观测可采用几何水准法、液体静力水准法、激光测距法或延伸 法等。 6.3.3.2内部垂直变位观测可采用电磁式沉降仪观测法、干管式沉降仪观测法或水 管式沉降仪观测法等。 6.3.4垂直变位观测周期,除有特殊要求外,第一年宜每季度观测1次,第二年宜每半年 观测1次第三年后宜每年观测1次,直至稳定为止,当建筑物出现异常变位时应加密

    6.3.2.3内部垂直变位观测点应沿铅垂线方向设置,每一土层不得少于1点。最浅的 观测点应设在基础底面下不小于0.5m处,最深的观测点应设在超过压缩层理论深度处, 经论证也可设在适当深度处。

    法等。 6.3.3.2内部垂直变位观测可采用电磁式沉降仪观测法、干黄管式沉降仪观测法或水 管式沉降仪观测法等。 6.3.4垂直变位观测周期,除有特殊要求外,第一年宜每季度观测1次,第二年宜每半年 观测1次,第三年后宜每年观测1次,直至稳定为止。当建筑物出现异常变位时应加密 观测

    6.3.5.1表面垂直变位观测精度应符合表6.3.5的规定。

    [6.3.5.1表面垂直变位观测精度应符合表6.3.5的规定

    表6.3.5表面垂直变位观测方法及精度

    注:重直变位观测高程中误差应符合第6.1.4条的规定:

    ②表中为激段的测站数

    6.3.5.2内部垂直变位观测应每个观测点平行测定2次.读数差不得

    5.2内部垂直变位观测应每个观测点平行测定2次,读数差不得大于±2mm。

    6.3.6垂直变位观测应提交下列成果,

    (1)观测点布置图; (2)观测记录表; (3)断面各点垂直变位图: (4)垂直变位及速率与时间的关系曲线图; (5)垂直变位与荷载、时间的关系曲线图; (6)各主层垂直变位与水位、荷载、深度的关系曲线图: (7)观测成果分析。

    ?4.1顾斜观测的内容应包括水工建巩物顶部相对于下部的水平变位和垂直距离的 定、建筑物整体的倾斜度和倾斜方向的计算

    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JTS23

    6.4.2倾斜观测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4.3.1当从水工建筑物外部观测时,可选用投点法、测水平角法或全站仪测量 6.4.3.2当水工建筑物具有足够的整体刚度时,可选用倾斜仪直接观测法。 6.4.3.3当水工建筑物顶部与下部之间具有竖向通视条件时,可选用吊垂球法 推直仪观测法、激光位移计自动测计法或正垂线法等。 6.4.3.4当水工建筑物立面上观测点数量较多或倾斜变形比较明显时,也可采 摄影测量法或激光三维扫描法

    6.4.6倾斜观测应提交下列成果:

    (1)观测点布置图: (2)观测记录表和成果图; (3)建筑物倾斜过程线图; (4)倾斜与相关因素的关系资料; (5)观测成果分析。

    7.1.1力与应力观测应根据观测目的选择土压力、基底压力、水压力、孔隙水压力、波浪 力、水流力、船舶力、冰压力、混凝土结构应力、钢结构应力等观测项目。 7.1.2力与应力观测时,应同步观测与其相关的影响因素。

    7.2.1土压力基底压力观测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7.2.1.1观测断面的选择应具有代表快

    7.2土压力、基底压力观测

    2.1.2观测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观测目的和要求确定,每个观测断面的观测点不 于3个。当按土层分布情况布设时,每层土观测点布设不应少于1个,且宜布置在各 的中部;当土层厚度大于3m时,每层土的观测点总数不应少于2个。同一观测断面 测点间距不宜超过2m。应力变化较大的土层,观测点应加密。 土压力、基底压力观测周期应根据观测目的和要求确定,并根据应力变化情况调 特殊要求时应加密观测。 王压九基底压九观

    (1)观测点布置图; (2)观测记录表; (3)土压力、基底压力变化过程线: (4)土压力与埋设深度关系曲线; (5)与其他相关因素的关系资料; (6)观测成果分析。

    1水压力观测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7.3.1.1水压力观测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观测目的和要求确定。 7.3.1.2船闸的水压力观测,上闸首、闸室、下闸首和船闸防渗墙两侧的观测点均不应 少于2个;输水廊道的水压力观测点应设置在各区段压力的控制点处;对中高水头船闸可 能发生空化的部位.应增加测点数量

    7.3.1.1水压力观测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观测目的和要求确定。

    1.3.13船坞的水压力观测,应在坞口门墩两侧坞墙

    2个观测点,且宜对称布置

    应少于2个;墙前墙后水压力观测应同步进行。 7.3.2水压力观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7.3.2.1水压力观测可采用水位管导出法、预埋传感器法或水尺观测法。船闸上闸 首、闸室、下闸首和船坞、码头的水压力观测宜采用水位管导出法;船闸输水廊道的水压力 观测可采用预埋传感器法。

    7.3.3采用水位测读仪观测水压力时,水位测试仪精度不应低于5mm;采用传感器观测 水压力时.测量系统的精度不应低于最大测量值的0.5%

    7.3.4水压力观测应提交下列成果:

    (1)观测点布置图; (2)观测记录表; (3)水压力变化过程线; (4)与其他相关因素的关系资料: (5)观测成果分析。

    7.4.1.1观测断面应具有代表性

    7.4孔隙水压力观测

    7.4.1.2观测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观测目的和要求确定。每个断面的测点应按估 算的孔隙水压力分土层布置,且布置在各层土的中部,土层厚度大于3m时,每层土的观 测点总数不应少于2个。同一观测断面的测点间距不宜超过2m。应力变化较大的土层, 观测点应加密。 7.4.1.3孔隙水压力传感器宜采用分孔埋设方法,同组孔隙水压力传感器的水平间距 不宜超过5m

    孔隙水压力观测周期应根据观测目的和要求确定,并根据孔隙水压力变化情况调 特殊要求时应加密观测,

    7.4.3孔隙水压力观测应提交下列成果

    (1)观测点布置图; (2)观测记录表; (3)孔隙水压力变化过程线; (4)孔隙水压力与埋设深度关系曲线; 5)孔隙水压力与其他相关因素的关系资料: (6)观测成果分析。

    (1)在波浪作用下,对水工建筑物的波压力和波吸力; (2)相关的潮位波浪要素和风况

    7.5.2波浪力观测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7.5.2.1波浪力观测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观测自的和要求,结合波况和水工

    7.5.2.2直立墙式建筑物的波浪力观测,应在每个测量断面的墙面设计高水位 脚处各设1个观测点:在设计高水位至墙顶、墙脚之间应设不少于2个观测点:在机 水位处和设计低水位处应各设1个观测点。直立墙底部的波浪力观测,应在墙底自 和后趾各设1个观测点,在前趾和后趾之间应设不少于2个观测点

    7.5.2.3斜坡式建筑物的波

    1个观测点,在可能出现最大波压力处至坡顶之间应设不少于2个观测点,在可能 大波压力处至坡脚之间应设不少于3个观测点。斜坡式建筑物胸墙的波浪力观测 胸墙迎浪面和胸墙底面各设不少于3个观测点。

    大波压力处至坡脚之间应设不少于3个观测点。斜坡式建筑物胸墙的波浪力观测,应在 胸墙迎浪面和胸墙底面各设不少于3个观测点。 7.5.2.4桩、柱式建筑物的波浪力观测,应在桩、柱上设计高水位处设置1个观测点; 在设计高水位处至桩、柱顶之间应设不少于2个观测点,在桩、柱上设计高水位处至泥面 之间应设不少于3个观测点,其中在桩、柱上极端高水位处和设计低水位处应设有观测 点。桩、柱式建筑物上部结构的波浪力观测,可参照第7.5.2.2款的规定设置观测点。 桩、柱式建筑物上部结构底部的波浪力观测,观测断面不宜少于2个,每个观测断面应设 不少于3个观测点。

    在设计高水位处至桩、柱顶之间应设不少于2个观测点,在桩、柱上设计高水位处 之间应设不少于3个观测点,其中在桩、柱上极端高水位处和设计低水位处应设有 点。桩、柱式建筑物上部结构的波浪力观测,可参照第7.5.2.2款的规定设置观 桩、柱式建筑物上部结构底部的波浪力观测,观测断面不宜少于2个,每个观测断面 不少于3个观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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