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 320-2-2018 通航建筑物维护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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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TS 320-2-2018 通航建筑物维护技术规范

    3.0.1通航建筑物维护范围应包括船闸、升船机主体工程及相应的上下游引航道、口 门区、连接段、锚地和助导航设施。 3.0.2通航建筑物维护内容应包括检查检测、设备与设施技术状态等级评定、保养与 修理工作。 3.0.3通航建筑物维护工作应对主要设备与设施制定维护手册和工作计划。 3.0.4通航建筑物维护应根据规模、技术状态、使用条件、运行频繁程度等,确定合 理的维护周期。 3.0.5通航建筑物维护可分为例行保养、定期保养、专项修理、大修、抢修五类,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3.0.5.1例行保养应制定相应标准并结合通航建筑物常运行开展工作。 3.0.5.2定期保养应根据例行保养情况及设备与设施技术状态开展工作。 3.0.5.3专项修理应根据例行保养和定期保养情况以及设备与设施技术状态开展工 作,应制定维修计划,落实技术、物资和施工准备,逐步实施。 3.0.5.4大修宜每510年组织实施一次。对于运行条件恶劣、水头较高、受力复 杂、运行频繁、老旧的船闻,大修周期宜取小值;对于水头较低、工作条件较好、运行 频次较低、新建的船闻闸,大修周期宜取大值。 3.0.5.5大修应结合维护周期内的专项修理工作统筹安排设备与设施的集中保养和 修理以及设备与设施升级改造工作,应制定大修计划和通航组织方案。冰冻河流通航建 筑物大修宜安排在冰冻期。 3.0.5.6通航建筑物发生事故或设备设施突现重大缺陷、故障,危及通航安全运行 和正常通航时,应组织抢修。通过抢修无法彻底修复的设备或设施,在不影响通航安全 情况下,应列人专项修理或大修计划。 3.0.6通航建筑物维护应合理安排工期和时段,减少对通航的影响。 3.0.7船闻维护后应进行调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0.7.1闸阀门及启闭机修理后应进行单机调试。 3.0.7.2电气系统断电维护后应进行上电调试。 3.0.7.3大修后应进行系统调试。 3.0.8升船机维护后应进行调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0.8.1升机主提升机修理后应进行单机调试。 3.0.8.2电气系统断电维护后应进行上电调试。 3.0.8.3升船机运转部件单项设备修理后应进行单系统调试,多项运转设备同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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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修理的还应进行系统联合调试。 3.0.9冰冻河流通航建筑物开江前应对检修闻门及其启闭机进行调试,具备通航条件 应进行系统调试。 3.0.10通航建筑物设备与设施的技术状态等级确定、检测与评价等工作应由通航建筑 物运行维护单位负责。 3.0.11通航建筑物维护工作应以恢复原设计技术性能为原则,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的规定。 3.0.12通航建筑物维护应具有预防性、经常性、延续性和及时性。 3.0.13通航建筑物维护应根据技术发展状况和使用要求,实施必要的技术改造和更 新。修复困难或修复经济性差的设备部件宜整件更换。 3.0.14通航建筑物维护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施工污染控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0.15通航建筑物维护应做好检查记录和维护记录,检查和维护记录表应满足附录A的 要求。 3.0.16 通航建筑物检测与评价、专项修理和大修工作结束后应编制相应的技术总结报 告

    3.0.17通航建筑物维护管理部门应建立维护管理

    立维护技术档案。通航建筑物维护技术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 (2)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等竣工资料: (3)工程验收、质量评定资料; (4)通航建筑物调试报告; (5)例行保养、定期保养记录: (6)专项修理、大修的计划、设计、施工、质量验收和工程技术总结资料: (7)抢修施工、质量验收和工程技术总结资料; (8)定期检测、专项检测、特殊检测报告: (9)技术状态等级评定报告及记录; (10)其他相关资料。

    3.0.18通航建筑物消防设施维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表4.0.1通航建筑物设备与设施技术状态等级

    4.0.2船闸设备技术状态等级划分应符合附录B的有关规定。

    4.0.2船闻设备技术状态等级划分应符合附录B的有关规定。 4.0.3升船机设备技术状态等级划分应符合附录C的有关规定 4.0.4船闻设施技术状态等级划分应符合附录D的有关规定, 4.0.5升船机设施技术状态等级划分应符合附录E的有关规定

    筑物维护技术规范(JTS320—2—2018)

    5.1.1通航建筑物维护应在明确设备与设施技术状态等级的基础上进行。 5.1.2技术状态等级评定应对设备现状性能、设施现状性态进行检测与评价。 5.1.3检测应在搜集与分析基础资料的基础上,采用专业技术与相应的设备、工具等 进行定量量测或定性描述。

    5.1.1通航建筑物维护应在明确设备与设施技术状态等级的基础上进行。 5.1.2技术状态等级评定应对设备现状性能、设施现状性态进行检测与评价。 5.1.3检测应在搜集与分析基础资料的基础上,采用专业技术与相应的设备、工具等 进行定量量测或定性描述。 5.1.4检测分为专项检测、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5.1.4.1常检查维护中发现工程的地质条件、运行条件、物理性态、材料特性等 与设计发生较大变化或运行性态出现较大异常,应及时开展专项检测与评价,提出维 护建议。 5.1.4.2通航建筑物大修后或主体结构除险加固、主要设备升级改造后,应开展专 项检测,评价加固或改造效果。 5.1.4.3定期检测宜结合定期维护和通航建筑物定期安全检查与鉴定进行,水工结 构检测一般每5年不少于1次,边坡、船闸闸阀门、升船机金属结构、启闭机、升船机 主提升机、电气设备、辅助设施检测一般每年不少于1次。 5.1.4.4运行中遭遇特大暴雨、超标准洪水或工程区域发生超设防烈度地震等特殊 情况时,应及时对工程进行特殊检测。 5.1.5检测完成后应编写检测与评价报告,报告应说明检测与评价的范围、对象、方 法及遵循标准等,结论与建议应明确。

    5.2.1通航建筑物检测范围应包括水工结构、船闸闸阀门与启闭机、升船机金属结构 与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和对通航建筑物运行存在影响的边坡,以及水力学专项检测。 5.2.2船闸水工结构检测应包括闸首、闸室、输水系统、上下游导航墙、靠船建筑 物等。 5.2.3升船机水工结构检测应包括闸首、塔柱、承船箱室、主机房、上下游导航墙 靠船建筑物等。

    5.2.4船闸闸阀门与启闭机检测应包括下

    (1)门体结构; (2)支承运转件; (3)吊耳、吊杆和锁定装置:

    (4)埋件和止水装置; (5)润滑装置; (6)启闭机的结构件、减速器、齿轮齿条、滚珠丝杠、制动器、联轴器、推拉机 卷筒和滑轮、钢丝绳、液压油、液压组件、油缸等。

    5.2.5升船机金属结构与机械设备检

    (1)承船湘湘体; (2)承船厢工作门及启闭机、防撞装置、间隙密封机构、对接锁定装置、顶夹紧装 置、导向装置等承船厢设备; (3)卷筒组、钢丝绳、减速器、电动机、制动系统、同步轴系统、滑轮组等主提升 机系统; (4)平衡重组、钢丝绳长度调节组件、平衡重组锁定装置、平衡链等平衡重系统; (5)上下闻首工作闻门、事故闻门、检修闻门及其启闭机。 5.2.6电气设备检测应包括供配电系统、电力拖动系统、运行控制系统、防雷接地系 统、照明系统等。 5. 2. 7船闻水力学专项检测宜包括上下游引航道及口门区、输水系统、闻室、闻阀门

    5.2.7船闸水力学专项检测宜包括上下游引航道及口门区、输水系统、

    与启闭机等,升船机水力学专项检测宜包括上下游引航道及口门区、承船厢、主提升 机系统等。

    5.3.1水工结构检测内容应包括混凝土结构检测、空蚀检测、渗漏检测等,并应符 下列规定。

    5.3.1.1混凝土结构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客

    (1)混凝土外观质量与缺陷检测; (2)主要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检测; (3)混凝土碳化深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与锈蚀程度检测: (4)当主要结构构件或有防渗要求的结构出现裂缝时,检测裂缝的分布、宽度、长 度和深度,分析裂缝产生的原因; (5)混凝土抗冻性、抗渗性和弹性模量检测。 5.3.1.2船闸输水系统发现空化、声振等现象时应进行空蚀检测,检测内容应包括 空蚀部位、空蚀坑形状、最大深度等特征尺寸与剥蚀量,必要时应进行水力学监测分析 空化源。 5.3.1.3水工结构裂缝渗漏、止水系统总渗漏量或单条结构缝渗漏量超过设计要求 时应进行渗漏检测,检测渗漏点数、渗漏水量等,分析止水失效程度。 5.3.2边坡检测内容应包括外观检测、岩体土体力学参数检测、支护结构检测等,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5.3.2.1边坡外观检测内容应包括护坡形态、岩体结构面特征与风化破碎程度、土 体塌陷滑移情况、喷护裂缝分布、支护结构性态、排水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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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2.2岩体土体力学参数检测应包括结构面抗剪强度与等效内摩擦角等

    3.3船闸闸阀门与升船机金属结构检测内容应包括外观检测、腐蚀检测、无损探伤、 力检测、结构振动检测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5.3.3.1船闻闸阀门外观检测应逐个进行,主要检测门体变形、止水破损、支承损 、运转卡阻、锁定失效等。

    坏、运转卡阻、锁定失效等

    (1)承船厢外观、水平度、挠度、变形及吊点焊缝 (2)承船厢工作门、间隙密封机构止水破损情况; (3)承船厢工作门、间隙密封机构、对接锁定机构、顶紧装置、导向装置等承 运转设备的外观、运行卡阻情况及同步性。

    5.3.3.3主要构件出现大片明显蚀斑蚀坑时应进行腐蚀检测与腐蚀程度评定。腐蚀 检测应包括腐蚀部位及其分布状况、蚀坑或蚀孔的尺度与密度、严重腐蚀面积占闻阀门 构件表面积的百分比、腐蚀构件的蚀余截面尺寸。 5.3.3.4定期检测期间应对主要受力焊缝和易产生疲劳裂纹的构件抽样进行无损探 伤检测。 5.3.3.5定期检测期间宜对主要受力构件抽样进行应力检测。静应力检测应在运行 工况接近设计工况时进行,检测主要受力构件的静应力。动力荷载作用影响大的主要受 力构件、危险构件或具有特殊要求的构件应检测运动状态下应力变化过程。 5.3.3.6闸阀门、承船厢运行中产生明显振动现象时应进行振动检测,检测结构的

    5.3.3.3主要构件出现大片明显蚀斑蚀坑时应进行腐蚀检测与腐蚀程度评定。

    检测应包括腐蚀部位及其分布状况、蚀坑或蚀孔的尺度与密度、严重腐蚀面积占闻 构件表面积的百分比、腐蚀构件的蚀余截面尺寸。 5.3.3.4定期检测期间应对主要受力焊缝和易产生疲劳裂纹的构件抽样进行无 伤检测。

    力构件、危险构件或其有特殊要求的构件应检测运动状态下应力变化过程。 5.3.3.6闻阀门、承船厢运行中产生明显振动现象时应进行振动检测,检测纟 自振特性与振动特性。自振特性宜包括自振频率、阻尼比、振型等,振动特性宜有 动位移、速度、加速度、动应力、频率等。 5.3.4启闭机检测内容应包括启闭机性能、启闭力检测和启闭机试验等,并应符 列规定

    5.3.4.1启闭机性能检测应包括启闭机变速性能、启闭机同步性能、启

    能等,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检测启闭机在全行程运行时,是否按设计变速曲线运行,启闭机在各变速点速 度切换是否平稳、有无冲击; (2)检测启闭机两吊点或同闻首两扇闻门、阀门运行时,两侧的行程差是否满足设 计要求; (3)检测启闭机的越位保护功能、互锁功能、容错功能、自诊断功能和应急处理功 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1)承船厢升降运行是否按设计变速曲线运行,启闭机在各变速点速度切换是否平

    稳、有无冲击; (2)机械同步轴系统扭矩变化情况、减速箱运转有无异响; (3)工作制动器同步性、安全制动器同步性; (4)电机工作状态; (5)主提升系统的限位保护功能、互锁功能、容错功能、自诊断功能和应急处理功 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5.3.6电气设备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变压器绕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绕组直流电阻、泄漏电流、介质损耗、交流 耐压; (2)备用电设施运行电压与自动投入装置; (3)低压输电电缆绝缘性: (4)配电设备配电屏柜的完整性与运行电压及电流; (5)电力拖动系统的绝缘电阻与运行电压、电流及温升等: (6)运行控制系统运行电压,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工作状态,传感器运行 伏态; (7)防雷设备完好性与接地电阻。 5.3.7船闸水力学专项检测内容应包括上下游引航道与口门区的水深和通航水流条件、 输水系统水力特性和闻阀门水力特性等。 5.3.8升船机水力学专项检测内容应包括上下游引航道与口门区的水深和通航水流条

    5.3.8升船机水力学专项检测内容应包括上下游引航道与口门区的水深和通航水流条 件、船舶进出承船厢水动力条件、承船厢停泊条件及承船厢水动力特性等

    5.4.1通航建筑物设备与设施的技术状态应根据日常检查、检测和安全监测资料分析 的结果,对存在或潜在的安全隐患及其严重程度进行分析与评价,按本规范第4章规定 进行技术状态等级评定

    5.4.2通航水流条件检测结果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枢纽泄洪和电站日调节对引航道通航水流条件的影响; (2)引航道水位波动对上下闸首工作门的影响; (3)引航道与口门区最大纵向流速、横向流速、回流流速、水面波高、水面比降 系缆力、水位波动周期、回流范围和最小水深等特征参数; (4)多线通航建筑物中相邻通航建筑物运行对引航道通航水流条件及闸门工作条 件的影响; (5)船舶通过口门区和引航道的航行特性及靠泊条件是否安全

    .4.3输水系统水力特性检测结果评价应有

    (1)输水系统流量系数、输水时间、最大流量、廊道特征断面流速; (2)闸室表面流态及船舶闸室泊稳条件: (3)集中输水系统,闸室最大比能、最大流速和最大水面坡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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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分散输水系统,闸室超灌超泄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5.4.4船闻闻阀门水力特性检测结果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5.4.5承船厢停泊条件检测结果评价应包

    (1)承船厢工作门启闭过程,承船厢内的水面波动和船舶泊稳条件; (2)承船厢升降运行过程,承船厢内的水面波动和船舶泊稳条件; (3)承船厢调整水深,承船厢内的水面波动和船舶泊稳条件

    5.4.7承船厢运行特性检测结果评价应包括下列

    (2)承船厢倾斜量及倾覆荷载变化; (3)承船厢升降运行时间、承船厢对接或解锁、承船厢充泄水等设备运行时间与运 转状态是否正常。

    5.4.8评价应根据通航建筑物水力学专项检测结果,分析原因,提出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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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3船闸水工建筑物例行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6.2.3.1例行保养应包括巡检和清理工作,巡检应检查闻首和闻室的边墙有无新增 裂缝及渗漏点、墙面有无新破损面、闻面是否存在局部塌陷情况。 6.2.3.2针对发现的问题应进行分析评估,对船闻正常运行及安全无较大影响可列 入专项修理或大修计划,对船闻正常运行及安全有较大影响应及时安排抢修。 6.2.3.3漂浮物影响船闻运行和船舶航行时应及时清理。 6.2.4船闸水工建筑物定期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6.2.4.1应检查闻闸首和室墙体的沉降量、水平位移、倾斜量。 6.2.4.2应检查闸首与闸室墙、导航墙之间墙面接缝是否出现墙体错位、接缝移位 漏等现象。 6.2.4.3混凝土结构出现裂缝、老化、渗漏、较大变形时,应及时检测、分析原因 采取加固或补强措施,以防进一步损坏。 6.2.5船闸专项修理、大修中水工建筑物修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6.2.5.1应根据定期检查、专项检测及技术状态评定的结论和维修建议,确定专项 修理、修项目。 6.2.5.2闸首、闸室混凝土表面出现较大破损时应进行修补。 6.2.5.3检查门槽的损坏情况,门槽混凝土表面出现明显破损、钢包角翘曲、开焊、 撕裂时,应进行修理。 6.2.5.4检查输水廊道混凝土表面蚀损情况,出现破损、空蚀破坏时应进行修补。 6.2.5.5检查闸室消能工,出现破损的应进行修补。 6.2.5.6检查闻闸首门槽淤积、闸室底板淤积情况,影响闸门正常运行或通航安全时, 应进行维护蔬浚。 6.2.5.7对结构安全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裂缝及其他缺陷应进行专项检测和专项设计 处理。 6.2.5.8水工建筑物修理应选用成熟的材料和工艺,必要时应按技术要求进行室内 或现场试验。

    6.2.6边坡维护应日常巡视和监测相结合,宜建立以变形监测为主的边坡监测系统,

    6.2.6边坡维护应日常视和监测相结合,宜建立以变形监测为主的边坡监测 对围岩、位移、应力应变、地形变化、震动、降雨量、气温、地表水、地下水等 监测。

    6.3.1船闸闸阀门维护范围应包括下列

    3.1船闸闸阀门维护范围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作闸门,包括人字闸门、三角闸门、横拉闻门、一字闸门等: (2)事故闸门,包括平面闸门等; (3)检修闸门,包括浮式闸门、叠梁式闸门、平面闻门等; (4)工作阀门,包括反向弧形阀门、平面阀门等; (5)检修阀门,包括平面阀门等。

    (10)检查横拉闸门顶主轮和顶侧轮中心高程偏差、导轮工作面与导轨的间隙是否 满足设计要求; (11)检查润滑系统工作是否正常,润滑点供油是否正常,各油杯油量是否合适: (12)设置浮箱的闻门检查浮箱的密闭性。 6.3.3.3船闸大修中工作闸门修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门体结构出现扭曲、下垂或局部变形等现象时采取矫正、补强等措施修复,门 体严重变形、开裂、锈蚀并通过修理加固无法达到设计要求时予以更换; (2)检查门体蚀损情况,门体蚀损严重的进行刚度、强度、稳定性复核,不满足原 设计要求时予以加固处理; (3)检查人字闻门全关时门轴柱支枕垫块间隙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4)检查人字闻门斜接柱的垂直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不满足时予以修复; (5)支承块磨损严重或出现裂纹的予以更换; (6)支枕垫块开裂或支承面蚀损严重的予以更换; (7)轨道磨损、损坏严重的予以更换; (8)拆检顶枢,损坏严重的予以更换; (9)检查底枢蘑菇头有无松动、跟转现象,底枢蘑菇头和轴瓦转动面损伤、磨损严 重的,予以修复或整体更换; (10)止水橡皮磨损、老化、开裂的予以更换; (11)底枢顶盖与底梁的抗剪螺栓出现明显剪切痕迹和弯曲时予以更换: (12)根据工作闻门的锈蚀程度,合理安排防腐处理

    6.3.4船闻工作阀门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6.3.4.1工作阀门例行保养应满足下列要求: (1)检查阀门运转是否正常,发现阀门剧烈振动、噪声、异常响声、漏水,及时 修; (2)检查吊杆及连接件有无损伤、裂纹,有无明显晃动; (3)检查润滑是否良好; (4)检查门帽通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发现堵塞及时处理,

    6.3.4.2工作阀门定期保养应满足下列要求

    (1)检查工作阀门门体和轨道、胸墙之间工作间隙是否满足要求,有无碰擦、卡阻 (2)检查工作阀门运转件是否润滑可靠、紧固到位、运转灵活,有无啃伤、裂纹: (3)检查卡箍与吊杆间的间隙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不满足时予以调整: (4)检查支铰地脚螺栓和支铰轴承座、轴承盖的连接螺栓是否紧固,更换损坏件: (5)检查平面阀门导轮工作面与导轨间的间隙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6)吊耳变形、蚀损严重或开裂的予以更换: (7)工作阀门止水损坏或磨损严重的及时更换; (8)检查工作阀门面板的空蚀破坏情况,出现空蚀分析原因,采取应对措施。

    6.3.4.3船闸大修中工作阀门修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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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工作阀门修理包括活动轨道、水封、吊杆、支撑架、支铰轴承的拆检,阀门起 吊及修理; (2)清除门体内部和表面的淤积物; (3)检查门体结构的变形、脱焊、开裂、锈蚀等,门体空蚀、锈蚀严重,焊缝裂纹 或局部受损及支铰磨损过大时送厂修理,通过修理加固无法达到设计要求时予以更换; (4)检查门体蚀损情况,门体蚀损严重的,根据实际尺寸进行刚度、强度、稳定性 复核,采取补强措施以满足设计要求; (5)检查主轨、侧轨、反轨、侧衬、底衬、门槽护角的变形、磨损、空蚀、锈蚀情 况,局部蚀损采用堆焊或铁板补强的方法修复,变形或蚀损严重时予以更换; (6)工作阀门滚轮轴、销轴等转动件严重锈蚀、磨损、镀铬层脱落或裂损变形时予 以更换; (7)吊杆滑槽和销轴锈蚀、磨损严重的予以更换; (8)检查支铰轴磨损情况,测量椭圆度及锥度,根据测量情况采取修理措施; (9)清洗支铰上下轴瓦,检查表面磨损,轴孔的尺寸严重超标时,更换轴瓦; (10)检查反向弧形阀门刚性底止水,发现损坏予以修补; (11)检查水封的老化、损坏情况,严重时予以更换; (12)止水压板轻微变形的可矫正,变形、蚀损、开裂严重的予以更换; 13)门榴通气装置焊缝开裂、钢板变形或脱落时补焊、矫正或重新修配

    6.3.5.1事故闸门、检修闸门及检修阀门定期保养应满足下列要求: (1)检查门体变形、蚀损、开裂,根据情况进行矫正和重焊: (2)检查门体锈蚀情况,发现锈斑块时,及时防腐处理: (3)检查吊耳连接部位是否牢固,若焊缝有裂纹时刨光重焊; (4)检查止水橡皮有无撕裂、破损、老化现象,严重时予以更换; (5)检查叠梁闸门承压滑块、反向支承、侧向支承是否满足要求: (6)检查叠梁闸门橡皮支承垫是否破损、老化,必要时更换: (7)检查叠梁闸门放水阀启闭是否灵活可靠,如存在卡阻、锈死、泄漏等异常现象 及时修复,定期润滑; (8)检查检修闸门支撑滑块龟裂、损伤或磨损状况,严重时予以更换; (9)检查平面闸门门体变形,严重时及时矫正; (10)检查平面闸门平压阀运转是否灵活,橡皮垫破损、老化时予以更换: (11)检查吊杆焊缝,若有裂纹时及时修复; (12)检查吊杆变形情况,严重时及时矫正。 6.3.5.2船闸大修中事故闸门、检修闸门及检修阀门修理应满足下列相关要求: (1)对浮式闻门的水泵、闻阀进行拆卸、清洗、检查,更换零部件; (2)浮式闸门甲板机械、止水靠木底部、边柱、防护梁、人行桥、靠把、系缆桩 水舱及壳体、进出水管系,对存在问题进行矫正、重焊、修复:

    6.3.5.2船闸天修中事故闸门、检修闸门及检修阀门修理应满足下列相关要求 (1)对浮式闸门的水泵、闻闸阀进行拆卸、清洗、检查,更换零部件; (2)浮式闸门甲板机械、止水靠木底部、边柱、防护梁、人行桥、靠把、系 水舱及壳体、进出水管系,对存在问题进行矫正、重焊、修复:

    (3)检修闸门除锈、油漆或喷锌防腐,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4)更换止水和固定螺栓。

    6.4.1船闸启闭机维护范围应包括工作闸门、事故闸门、检修闸门、工作阀门、检修 阀门的启闭机,启闭机类型应包括液压式、卷扬式、滚珠丝杆式、齿轮齿条式、曲柄 连杆式。

    6.4.2船闸启闭机维护项目与周期应符合表6.4.2的规定

    表6.4.2启闭机维护项目与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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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3船闸液压式启闭机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6.4.3.1液压式启闭机例行保养应满足下列要求: (1)清洁液压泵站、管路及油缸外表面的油污、灰尘及附着物; (2)检查油箱内液压油的液位高度是否正常; (3)检查油箱、油泵、阀组、压力表及管路连接处是否有渗漏现象; (4)检查液压油有无浑浊、变色、异味、沉淀等异常; (5)检查油箱与基础螺栓的连接有无异常; (6)检查吸湿空气滤清器干燥剂颜色是否发生改变,因受潮颜色发生改变时进行干 操处理; (7)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有异常噪声和振动: (8)检查油泵、液压油温升是否正常; (9)检查启闭机润滑点和回油过滤器有无异常; (10)检查压力表的显示是否正常,示值与电气控制屏上的示值是否一致。 6.4.3.2液压式启闭机定期保养应满足下列要求: (1)涂层局部失效或损伤部位进行手工除锈并补涂防锈涂料,保持设备外观无明显 秀迹: (2)检查油缸与支座、活塞杆与吊杆或闸门的连接有无异常; (3)检查各限位装置是否有松动、位移、损坏等情况; (4)检查油缸十字铰座运转情况,润滑是否良好; (5)检查油缸密封是否良好,外泄漏及内泄漏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6)检查油缸缸体有无变形、裂纹等异常:

    (7)检测液压油的污染度等级; (8)检查压力、行程、温度、液位、滤油器等发信是否正常: (9)检查调整液压泵站的系统额定压力

    6.4.3.3船闻大修中液压式启闭机修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检查管接头的漏油情况,更换相应的密封件; (2)更换老化的高压胶管、测压软管、挠性橡胶接头; (3)过滤清洁或更换液压泵站的液压油; (4)更换所有滤油器的滤芯; (5)检测油缸活塞杆的伸缩速度是否正常; (6)对系统中各计量表计进行检定或校验; (7)检查双缸同步性是否正常; (8)检测油缸下滑量值是否超差; (9)对油箱进行解体,更换密封件,清洗油箱; (10)对液压缸进行解体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进行修复或更换,对液压缸 时部进行清洗,更换所有密封件; (11)对所有阀组进行解体检查,更换密封件; (12)对解体后重新组装的液压启闭机进行检查和试验; (13)根据机体锈蚀情况,合理安排除锈并补涂防锈涂料。

    4船闸卷扬式启闭机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6.4.4.1卷扬式启闭机例行保养应满足

    (1)清洁启闭机外表面的灰尘、油污等; (2)检查卷扬机构与减速器外部有无异常,地脚螺栓是否牢固: (3)检查机架、钢丝绳、吊具有无异常、油污、锈蚀等; (4)检查电动机工作状态、运转噪声; (5)检查各运转件运行是否灵活,润滑是否良好; (6)检查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固定、排列状况。

    6.4.4.2卷扬式启闭机定期保养应满足

    (1)检查联轴器的同轴度、有无异响; (2)检查制动器内油质及油量是否符合要求; (3)对局部腐蚀处进行防腐油漆; (4)检查移动式启闭机焊缝、门架高强螺栓状况: (5)检查移动式启闭机行走轮和轨道状况

    6.4.4.3船闸大修中卷扬式启闭机修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检验减速箱的油质,不合格者予以更换; (2)检查制动器制动瓦垫磨损,严重的予以更换: (3)拆检卷筒轴承,清洗换油; (4)卷筒、滑轮轮槽出现轻微磨损的,修理磨损部位使其光滑过渡:卷筒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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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纹、变形、严重磨损的,予以更换;滑轮出现裂纹、轮槽不均勾磨损或严重磨损的,予 以更换; (5)更换缓冲器泡沫滤网,清洗滤清器; (6)检查移动式启闭机桥架、门架变形与损伤; (7)钢丝绳维护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 GB/T5972)的有关规定。

    5船闻滚珠丝杆式启闭机维护应符合下列

    .4.5.1滚珠丝杆式启闭机例行保养应满足下列要求: (1)检查防尘罩、丝杆是否清洁; (2)检查丝杆等润滑是否良好; (3)检查各部位紧固件有无松动; (4)检查电机有无异响,丝杆运行是否抖动、表面有无损坏: (5)检查滚珠螺旋副工作是否稳定,有无异响; (6)检查减速箱油位、油质是否符合要求,

    6.4.5.2滚珠丝杆式启闭机定期保养应满足下列要求:

    (1)检查限位装置是否完好,性能是否可靠; (2)检查减震装置运转是否平稳、有无异响、缓冲作用是否良好; (3)检查丝杆传动装置有无裂纹,有无明显磨损; (4)检查启闭机机座水平度是否符合设计和使用要求: (5)检查丝杆副与驱动电动机的同心度是否符合要求; (6)对局部腐蚀处进行防腐处理。

    6.4. 5. 3船闻大修中滚

    (1)检查安全销有无变形或裂纹,出现变形、裂纹、严重锈蚀的予以更换; (2)检查联轴器有无裂纹、蚀损,严重的更换相应的零部件; (3)滚珠丝杆、滚珠螺母出现轻微磨损或飞边的打磨修理;出现明显磨损、弯曲 裂纹或断裂的,相应部件予以更换; (4)滚珠出现锈蚀、裂纹、伤痕、麻点或变色的,予以更换; (5)两侧镶面板严重拉毛,研磨后无法达到与螺母导套配合间隙要求时,镶面板予 以更换; (6)检验缓冲弹簧,不满足设计要求的予以更换

    6船闻齿轮齿条式启闭机维护应符合下列

    4.6.1齿轮齿条式启闭机例行保养应满足

    (1)检查减速器、管路、元件等是否漏油; (2)检查减速箱的油量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3)检查各部位紧固件是否牢固,固定螺栓有无松动; (4)检查齿轮箱表面防腐油漆是否良好; (5)检查运转部件润滑是否良好:

    (6)启闭设备运转时,检查齿轮齿条、滚轮有无异常响声及振动 (7)检查轴承座安装是否牢固、有无异响; (8)检查顶平车齿轮齿条、轴瓦等部位有无异响、异常晃动; (9)检查防松装置是否可靠、牢固; (10)检查刹车装置是否良好,有无异响; (11)检查齿条通长方向有无窜动。

    齿轮齿条式启闭机定期保养应满足下列要求

    6.4.6.3船闸大修中齿轮齿条式启闭机修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检查皮带传动张紧力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齿轮、齿条有无明显磨损、点蚀、胶合等表面缺陷,有无异常变形; (3)检查齿轮啮合的接触点是否均勾、整齐,有无异常; (4)检查分段齿条结合处间隙,填充材料是否良好; (5)检查顶平车、齿条偏差是否在充许范围内; (6)检查制动器闻瓦退距、电磁铁性能是否良好,行程是否符合要求: (7)检查联轴器有无损坏、两轴同心度和端面间隙是否符合规定; (8)拆检减速器,有明显麻点、磨损、裂纹、破损的部件,予以修理或更换; (9)拆检推拉杆,检查清洁内外套杆,处理磨损面; (10)弹性圈柱销联轴器的柱销变形时予以更换,弹性圈磨损一般的整组更换,严 的全部更换; (11)制动器刹车带、制动轮工作面磨损严重或有深裂缝,予以更换,弹簧有裂纹 永久变形时,予以更换。 47般间典连式启闭机维拍应符合等64.6条的规定

    6.4.6.3船闸大修中齿轮齿条式启闭机修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6.4.7船闸曲柄连杆式启闭机维护应符合第6.4.6条的规定

    6.5.1船闸电气设备维护范围应包括下列内容:

    (1)供配电系统,包括直流系统、高压配电设备、变压器、低压配电柜、发电机 组等; (2)电力拖动系统,包括低压电机、低压动力柜、控制柜等: (3)运行控制系统,包括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计算机设备、不间断电源 UPS)、网络设备以及控制柜操作台等; (4)传感器设备,包括水位计、开度仪、限位开关等; (5)信号及通信系统,包括通航信号灯、导航墙和闸室边界灯、闸闻室中心灯、程控

    (1)高压配电设备定期保养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 (2)定期对直流系统蓄电池进行充、放电试验; (3)紧固引线端子、销子、接地螺栓、连线母线螺栓,确保接触良好; (4)检查去除母线接触面氧化层,并进行防护处理; (5)检查隔离开关和保护开关开合、保护功能是否正常,保护参数设置是否正确; (6)检测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检查设备接地是否良好,地线是否腐蚀,腐蚀严重的予以更换; (8)检查发电机组启动电瓶电极有无锈蚀、烧灼,并进行连接紧固和防护,电瓶液 立不足时加蒸馏水补齐; (9)更换发电机组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和机油,清洁各机件,轴 承加注润滑油; (10)清洁发电机组碳刷,碳刷磨损厚度超过新装时的1/2时予以更换: (11)检查发电机组启动电机齿轮磨损情况,齿轮磨损严重时及时维修或更换。 6.5.4.2电力拖动系统定期保养应满足下列要求: (1)紧固电机地脚螺栓、端盖螺栓、轴承盖螺栓等; (2)检查电机、变频器等启动设备的接线是否紧固、绝缘是否良好、接地是否可靠; (3)检查电机振动、噪声、温升、转速、绕组阻值、绝缘等,不满足要求及时进行 处理,严重的拆解修理或更换电机; (4)检查变频器等启动设备上电启动时有无异响,各项参数是否正确,冷却风扇工 作是否正常,查看有无故障记录信息。 6.5.4.3运行控制系统定期保养应满足下列要求: (1)检查控制柜,柜面设备是否固定可靠、标志清晰,仪表、指示灯是否显示正 常,按钮、转换开关是否操作灵活;柜内的开关、交流接触器、继电器是否触点完好、 有无过热、有无噪声;进出电缆是否排布整齐、固定牢靠、绝缘良好;配电盘、柜是否 妾地良好: (2)检测柜内交流电源、不间断电源、直流电源是否正常; (3)检查UPS的后备、旁路等功能是否正常; (4)检查UPS后备电池有无发热变形、漏液、老化变质等现象,定期对UPS后备 电池进行充放电,UPS后备电池3年更换1次; (5)检查PLC输入输出信号是否稳定,模块接线、模块与安装底板接插是否良好; (6)检查PLC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更换PLC故障模块; (7)PLC系统CPU模块的电池和计算机主板的电池3年更换1次; (8)检查PLC编程器以及编程器连接电缆工作是否良好,确保随时可以通过编程 器对PLC进行编程、程序下载、程序备份及PLC状态诊断; (9)检查计算机系统软、硬件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 (10)备份系统控制、操作、运行数据至专用备份存储设备,对无自动校正功能的 Daah

    (1)高压配电设备定期保养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 (2)定期对直流系统蓄电池进行充、放电试验; (3)紧固引线端子、销子、接地螺栓、连线母线螺栓,确保接触良好; (4)检查去除母线接触面氧化层,并进行防护处理; (5)检查隔离开关和保护开关开合、保护功能是否正常,保护参数设置是否正确; (6)检测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检查设备接地是否良好,地线是否腐蚀,腐蚀严重的予以更换; (8)检查发电机组启动电瓶电极有无锈蚀、烧,并进行连接紧固和防护,电瓶液 位不足时加蒸馏水补齐; (9)更换发电机组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和机油,清洁各机件,轴 承加注润滑油; (10)清洁发电机组碳刷,碳刷磨损厚度超过新装时的1/2时予以更换; (11)检查发电机组启动电机齿轮磨损情况,齿轮磨损严重时及时维修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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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升级前进行系统恢复备份; (12)检查网络有无通信卡阻、站点丢失;检查网络通信设备状态、网络节点的连 接是否完好

    6.5.4.4传感器设备定期保养应满足下列要求:

    (1)检查水位计、限位开关、编码器、开度仪等传感器安装接线是否紧固可靠,信 号电缆接地是否可靠; (2)率定水位计、开度仪,对存在误差超限或跳变的传感器进行检修或更换; (3)检查电缆保护套管绑扎是否牢固,有无脱落、锈蚀、老化或挤压变形,传感器 及电缆标志是否清晰; (4)检查感应式限位开关的感应面与感应块之间垂直间隙是否满足可靠发讯要求; (5)检查机械式限位开关的滚轮、摆杆等有无变形或明显磨损,与撞块接触面配合 是否良好,对滑动或滚动部位进行润滑; (6)检查限位开关防护等级是否满足可靠发讯要求,对内部进水、锈蚀、不能可靠 发讯的限位开关及时更换; (7)根据季节、温差变化,调整限位开关发讯位置; (8)检查编码器固定支座、联轴器有无松动;编码器轴承磨损、锈蚀是否严重; (9)检查开度仪检测值是否连续稳定、无跳变,检测显示值是否与实际开度一致

    5信号及通信设备定期保养应满足下列要

    (1)检测闻面、闻室、引航道照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低于规范要求时更换光源; (2)更换损坏的和亮度不符合要求的光源,更换老化和透光率不符合要求的 灯罩; (3)检查灯杆的接地是否良好。 6.5.4.8防雷与接地设备定期保养应满足下列要求: (1)雷雨季节前进行一次防雷与接地装置全面保养; (2)检查避雷针、避雷线、接地体、接地线等防雷接地设施有无锈蚀,及时除锈并 进行防腐处理,对于锈蚀程度严重,截面锈蚀达30%以上的予以更换; (3)检查防雷接地设施的电气连接有无松脱、断线、烧痕或熔断现象。紧固防雷 接地装置各组成部分; (4)检查击穿保险、保护间隙、避雷器、防雷防浪涌保护器等的工况是否正常,调 整保护间隙、避雷器放电记录器,更换击穿或试验不合格避雷器。

    5.4.9电缆及传输线路定期保养应满足下

    (1)检查电缆外观缺陷,有无绝缘层破损、变质、老化、十等,电缆的固定和 架是否完好,电缆标志标识是否完整清晰,电缆终端连接是否完好; (2)检查电缆线路及接头温度有无异常,电缆连接处有无烧灼、氧化现象; (3)检查电缆铠装层、屏蔽层接地是否满足要求; (4)对缺陷电缆进行修复或更换,并进行绝缘检测; (5)对锈蚀严重、腐烂、老化的电缆护套应予以更换; (6)检查电缆廊道、井、沟、管、桥架内是否积水。

    .5.5船闸大修中电气设备修理应符合下列

    6.5.5.1工作异常的电机应进行修理或更

    6.5.5.2变频器、软启动器、计算机、广播主机、工业电视主机、UPS主机、开度 义等设备进行开箱除尘及内部保养,检查内部器件是否存在烧变形、老化变质等 现象。 6.5.5.3传感器、开关设备的传动装置应进行拆检,传动装置中的传动齿轮、轴承 卷筒、钢丝绳等部件进行润滑,对磨损严重的器件进行更换。 6.5.5.4表面油漆脱落、锈蚀的照明灯杆、信号灯杆、防雷接地等户外设施应进行 防腐处理。 6.5.5.5计算机工作站宜5年更新一次,电气及控制系统宜10年更新一次,船闸电 气系统专项升级改造应考虑环保、新技术应用,

    船闸附属设施维护范围应包括浮式系船柱、固定系船柱、爬梯、钢栏杆、拦污 防撞装置、闸室抽排水系统等。 船闻附属设施维护项目与周期应符合表6.6.2规定。

    (1)变形监测设施,包括表面变形监测装置、垂线装置、引张线装置等; (2)渗流监测设施,包括渗压计、测压管、量水堰等; (3)应力应变及温度监测设施,包括混凝土内部及表面的应力、应变、温度监测设 施等; (4)自动化监测设施,包括数据采集装置、测站、电源、防雷接地、信息传输网络等: (5)水力学监测设施,包括传感器专用底座、信号线缆等。

    表6.7.2监测设施维护项目与周期

    3船闻监测设施例行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6.7.3.1变形监测设施维护应包括下列内容: (1)混凝土观测墩墩体和仪器基座; (2)引张线线体及保护管、测点保护箱和端点装置,有浮托的引张线的水箱及浮船 (3)正垂线线体、加力重锤和夹线装置; (4)倒垂线线体、浮体和浮液; (5)沉降监测点周围混凝土、标芯和保护装置; (6)竖直传高系统线体和加力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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