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678-2020 内河航道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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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4.5排泥管道设!

    a)陆上排泥管道敷设宜满足下列要求:

    陆上排泥管道激设宜满定下列要求: 1 应优先选择平直最短的线路,尽量避免与公路、铁路、水渠和其他建筑物交叉; 2 排泥钢管法兰之间应装设密封圈,必须紧固水密; 3) 使用过的排泥管应经过检查、测厚,确保满足使用要求; 4) 管道穿越公路时,可采用埋设在公路之下或架设管桥的方法,采用架空方法通过公路时 管桥的净空应符合公路有关的规定和标准: 5) 管道穿越水渠、河沟时,宜架设在管架或浮筒之上; 6) 因吹填需要,需装设支管时,应在管道上装设三通、四通和闸阀。 水上排泥管道布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水上管道应根据水流、风向布设成平滑的弧形,并抛锚固定,在水陆管道连接处和水下管 道连接处应设双向管子锚或三向管子锚加以固定; 2) 在港口、航道施工时,水上管道夜晚应装灯显示,管子锚应设置锚漂显示; 3)水上排泥管道不宜过长,在风浪、流速较大的地区,宜在200.0m~500.0m之间。 c)水下潜管的敷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1)敷设前应对敷设水域进行水深测量,测图比例宜采用1:1000~1:2000

    螺栓标准DB34/T36782020

    2)水下管道宜采用胶管柔性连接,柔性连接时,管段在平坦地区一般不超过4~5节钢管和 1节胶管组成,在地形变化比较大的地段,应增加1~2节胶管,潜管上升段和下降段的 坡度不宜太陡,坡角不大于20°,其两端应设端点站,并在管路上配备排气阀等设备; 3 潜管组装应选择在靠近沉放区水域进行,可在岸边、码头边或在驳船上用吊机将排泥管组 装成所需的长度,管口两端用盲板密封,使之直接浮在水上,组装好的管道应小心拖运; 4 潜管下沉应选择在风浪较小时进行,当管道较长时,应配备2~3条拖轮或锚艇进行拖带 和协助管道定位,管道沉放宜采用一端灌水另一端放气的方法,在通航区域沉放时,应设 立警戒船; 5)潜管沉放后,两端应下锚固定,并设警戒标志。

    施工船舶设备调道应满足下列要求: 按照安全、经济的原则制定调遣方案; 各种证书齐全、有效,满足安全航行的要求; 经过海事部门的批准。 2 内河调遣应符合下列规定: 挖泥船及辅助船舶在调遣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事先应对调遣路线作详细调查,除必须具有足够的航行尺度外,对沿途桥闸、电力、通讯 线路以及水底电缆等跨河建筑物的净空及水位变化等尺寸,应取得可靠数据,调遣前,应 准备好调遣途的航行图,根据航线上的航行条件制订出拖航计划和相应措施,如调遣途 中通过大桥,应提前办理有关手续; 2 抓斗挖泥船应摆正旋转机,稳置把杆架,盖严水密舱口; 3) 绞吸挖泥船应将绞刀架提升高出水面,卡牢保险缆,升高定位桩,并卡牢保险缆或插上保 险销,盖严水密舱口; 吹泥船应收拢吸泥管,盖严水密舱; 开底泥驳应关闭泥门; 浮管宜分段编排拖运,在流速很大不宜拖运时,应装船调遣或陆运; 7 在被拖船舶上,应派有经验的船员值班,负责检查和联系,挖泥船上应备有抛锚设备,并 能随时抛锚,机舱排水系统要保持完好。 b 应遵守船舶避碰、引航等相关航行规定。 C 内河调遣可将挖泥船和辅助船舶组编成船队采用吊拖或绑拖方式进行拖带,调遣编队应满足下 列要求: 1 拖航过程中最大、最坚固的船舶安排在前; 2) 纵向船舶之间应有足够的灵活性,不妨碍船能的操纵,横向船舶之间应绑系牢固,且不发 生相互碰撞; 3 船队不超过航道允许的最大长度与宽度,高度不得超过跨河建筑物的规定; 船队便于组编和解编; 5) 当采用双排或多排一列式编队时,船队后面的宽度不得超过前面的宽度。 陆上调遣应满足下列要求

    5.5.3陆上调遣应满足下列要求

    a)挖泥船或挖泥船的部件和重量应符合公路或铁路运输的规定,并考虑运输和起重设备的能力。 b 主要设备拆卸前,应按设计图纸绘制拆卸部件组装图。 C 设备拆卸后,应核定组装件的尺寸及重量并编号、登记、造册;对精密部件、仪表及传动部件 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清洗加油,包扎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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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陆上调遣应考虑挖泥船到达现场后的组装和下水的方法,并选择适当的场地;场地大小应满足 车辆运输、部件堆放,以及必要的车间、仓库等要求。 设置滑道的水域及水深条件应满足船舶能沿滑道下水并拖运至施工作业地点的要求;滑道坡度 宜为1:15~1:20,或根据船舶要求专门设计。

    5.6施工技术、安全与环保交底

    工技术、安全和环保交底记录表。 施工技术交底应符合下列规定: 施工技术交底的基本要求: 1)必须符合相关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以及质量检验评定的相应规定; 必须执行国家各项技术标准,包括计量单位和名称; 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各项要求,包括技术措施和施工进度等要求 施工技术交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施工任务、施工关键环节、施工顺序及施工图纸 2) 施工条件、施工方法、工艺流程和操作要点: 3) 工序质量控制要点和质量验收标准; 4) 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和新设备的施工技术要求及质量控制指标; 5) 施工记录和自检记录要求。

    2 施工技术交底应符合下列规定: 施工技术交底的基本要求: 1)必须符合相关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以及质量检验评定的相应规定; 必须执行国家各项技术标准,包括计量单位和名称; 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各项要求,包括技术措施和施工进度等要求。 b) 施工技术交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施工任务、施工关键环节、施工顺序及施工图纸: 2) 施工条件、施工方法、工艺流程和操作要点; 3) 工序质量控制要点和质量验收标准: 4) 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和新设备的施工技术要求及质量控制指标; 5) 施工记录和自检记录要求。 3 施工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交底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施工安全交底的基本要求: 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全体作业人员; 2) 安全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3) 交底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害和存在问题: 4) 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5) 符合现行生态环境保护规范要求。 b 施工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交底的主要内容: 1) 施工作业特点、危险源辨识及危险点; 2) 施工安全重点及注意事项; 3) 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4) 职业健康保护措施;

    5.6.2施工技术交底应符合下列规定:

    5.6.3施工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交底应符合下

    a)施工安全交底的基本要求

    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全体作业人员; 2) 安全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3) 交底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害和存在问题; 4) 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5) 符合现行生态环境保护规范要求。 b) 施工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交底的主要内容: 1) 施工作业特点、危险源辨识及危险点; 2) 施工安全重点及注意事项; 3) 4) 职业健康保护措施; 5) 安全用品的使用方法; 6) 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6.1.1抛泥区的布置(选址)应遵循以下原则

    6.1.1抛泥区的布置(选址)应遵循以下原则:

    1.1抛泥区的布置(选址)应遵循以下原则: a 应结合疏浚土方分布和拟选挖泥船性能综合考虑。 应充分考虑地势、排水条件、当地已有排灌水系。 c)充分利用坑洼、荒地,围捻充分利用高岗、土、老堤等地形地貌,尽量少占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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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应征询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意见。 1.2抛泥区的建设和使用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综合利用资源,降低能耗,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1.3应建立完善的抛泥区管理制度。 1.4抛泥区的建设应遵循以下流程,参见图1:

    6.2.1围捻断面形式宜为梯形。

    6.2.1围捻断面形式宜为梯形。

    6.2.1围捻断面形式宜为梯形。

    a)抛泥区的容量应按公式(1)计算:

    图1抛泥区的建设流程

    式中: V一一抛泥区容积(m); K 土壤松散系数,由试验确定,无实验资料时,细粒土(1~4级土)可取1.10~1.25,粗粒 土(5级土及以上)可取1.05~1.20; V一一挖方量(含超深、超宽工程量)(m); hl一一沉淀富余水深,可取0.20~0.50m; h2一一风浪超高,可取0.20~0.50m; A一一抛泥区面积(m)。 b)围捻的高度应按公式(2)计算:

    标准信息服 h一一围的高度(m); hp一一抛泥区设计堆泥高度( hi一一沉淀富余水深(m); h2一一风浪超高(m)。 c)围捻的坡比和顶宽度确定: 围捻高度小于3.0m,可按表2的规定确定; 围烩基础为软基或围烩超过3.0m时应通过稳定性分析计算确定。

    表2非永久性围捻边坡和顶宽限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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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3围设计应进行稳定性分析与计算,必要时应提出围捻与疏浚抛泥施工的进度控制要求, 6.2.4围烩填筑

    a)围捻基底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捻基上杂草、树根、腐殖土等应清除干净,并超出烩底边线50.0cm范围: 捻基为坚硬土或旧基时,表层土应翻松,然后填筑新土并压实; 3 捻基为砂性土、杂填土时,应在基中间挖槽,再回填粘性土; 4 当基内发现有暗沟时,应采取措施堵塞; 5 设计有明确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执行。 b) 围烩填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填筑围捻时,应优先选用粘粒量在15%~30%的亚黏土,且不应含有植物根茎、砖瓦垃 圾的杂物,淤泥、天然含水率高且粘粒含量超30%的黏性土、粉细砂、冻块土、腐殖土、 膨胀土等不宜用于堤身,若遇特殊情况需使用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2 就地取土填筑围捻时宜从抛泥区内取土,取土坑边缘距捻脚距离及取土深度应符合表3 的规定,取土坑应每隔适当距离留一土埋,但不应连续贯通:

    3取士坑至围拾坡脚最小距离及取土深度限制

    围烩填筑应从地势最低处开始,沿水平方向分层碾压; 土质围烩填筑时,应分层夯实或碾压,根据土质不同,分层厚度宜为0.3~0.5m; 围捻迎水坡应设置必要的防冲刷和防渗措施; 6 围烩施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土质围给施工的允许偏差

    c)围烩碾压应满足以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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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砂土围:相对密度不应小于0.65。 袋装土围烩: 错缝垒筑,排放应整齐,接缝应压实,袋口应扎紧系牢。 各袋装料大致相当,袋装土的饱和度宜控制在75%~85%。 对围烩顶部及边坡应进行整平夯实。 2.5应沿围捻外沿设立安全围挡,将整个抛泥区封闭。抛泥区周边应设立标示、警示、警告标牌

    6.3. 1排水口形式:

    排水口宜采用埋管式或井架式排水口;

    a)排水口宜采用理管式或并架式排水口; b)围捻高度大于3.0m时,宜采用多级井架式排水口, 6.3.2排水口过流面积计算过程可采用以下方法。 a)可按公式(3)计算进水流量:

    式中: Q一一抛泥区进水流量(m3/s); Q1、Q2、Q:一一分别为第一艘、第二艘、第n艘挖泥船进入抛泥区的水流量(m/s)。 b)可按公式(4)计算排水流速: 1)埋管式排水口排水流速V可依据经验取1.0~1.5m/s; 2)井架式排水口排水流速可按公式(4)计算:

    式中: V一一排水流速(m/s) 一一重力加速度: H一一井内水头(m); 井架式排水口井内水头 c)排水口过流面积可

    H一一井内水头(m): 井架式排水口井内水头宜不大于1.0m。 c)排水口过流面积可按公式(5)计算

    S一一排水口过流面积(m)

    a 应考虑吹填区地形、几何形状、吹填管口位置、排水通道等因素。 应远离排泥管出口。 b C 宜布置在泥浆不易流到的死角处。 d 多级排水口相邻间距宜不小于5.0m。 6.3.5 排水井与排水管修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对于埋管式排水口,排水涵管应与围捻紧密结合,排水涵管应伸进吹填区内且超出体1.0Ⅱ 以上,出水头超出烩体坡脚1.0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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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对于井架式排水口,排水井、排水管与围捻应同步修筑,与围捻结合处应设置有效的防渗和防 冲刷设施,排水井地基应进行实加固处理,基础应牢固,满足护底要求,井架式排水口宜采 用钢结构修筑,排水井四周设置挡水板,排水涵管置于排水井底部。 C 排水井的每块挡水板高度宜为0.2~0.3m。 d 排水涵管尾部应采取消能措施。 6.3.6 排水沟渠修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排水沟渠与排水口连接应选择在下游水流较平缓的位置。 b 排水沟渠头部应设置渐变段,长度视水量大小而定,必要时应做防冲护坡。 C 排水沟渠土方开挖时,应控制沟渠底纵坡及断面边坡的变化,边坡与渠底应平整、密实。 6.3.7 排水排放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采取防止排水污染的措施,控制好尾水中的泥浆含量,满足环保要求。 b 应分阶段在排水口取样,检测分析并计算各阶段排水含泥浓度。 排水含泥浓度可参见附录C.3的方法测试

    .1 抛泥区在使用前应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 a 对围捻体进行检测验收,包括顶高、顶宽、边坡。 b 对排水口系统进行验收,包括竖井、闸门槽、涵管、消能设施、退水明渠、入河(渠)段尾水 处理等。 C 对安全围挡、标示、标牌设置的验收,包括围挡立柱材质、高度,标识标牌大小、数量、位置。 对环保措施的验收,包括边坡植草、铺设防尘网,排水口防污帘、隔离网等。 e 输泥管道喷头布置、坡脚处防护检查等。 f 对围烩值班室验收,包括材质、结构、应急物资配备等。 名 对进场道路、上堤台阶、大门、监控设备、沉降观测点等验收。 4.2 施工过程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抛泥区应确保24h有专人看护,看护人员与管理机构及施工船舶有关人员之间应确立即时通 讯方式。 b 看护人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随时掌握工程进度、质量以及围捻和排水系统运行的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保证施工作业的协调。 抛泥区的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外!人 C 日常巡查,包括捻体、井架、涵管、消能设施、明渠过渡段、退水系统等是否存在滑坡、 沉降、渗水、返潮、堵塞、漫渠(沟)等; 2) 巡查排泥管头泥面高度,及时调整管头方向或延伸排泥管道等; 3) 对有平整度要求的抛泥区要定期检测抛泥高程,采取有效方式确保抛泥高差在设定范围 内; 4 加强尾水排放控制,当设计有具体要求时,应按要求控制好尾水中泥浆含量;当设计无具 体要求时,应符合环保要求; 5) 及时清除井架挡板前漂浮物; 6) 定期对沉降位移点进行监测; 抛泥区冲填后期,根据船型、围捻富余高度等情况,可采取间歇施工方式; 8) 遇到大(暴)雨、大(暴)雪等恶劣天气,及时停止作业; 9) 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抛泥区; 10)及时驱离、阻隔牲畜进入抛泥区

    6.4.3抛泥区抛泥完成后应做到

    a 及时采取挖沟排水等措施,加速抛泥区内土体固结。 b) 围捻复垦工作未结束前,不得拆除安全防护网、排水口。 C 对占用原有水系的应做好水系恢复。 d)及时组织土地复垦、验收和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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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1挖泥船上应配备充足的操作人员。 7.1.2挖泥船操作人员必须及时、真实、准确地做好《轮机日志》和《施工日志》的记录。 7.1.3 施工中挖泥船应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挖泥操作人员应掌握准确水位。 7.1.4 施工中应遵循在保证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高产量、降低成本的原则。 7.1.5根据施工工况选择合适的疏浚设备,

    7.2.1绞吸挖泥船施工定位、展布应遵循下列原则: a 挖泥船定位、展布与抛锚应使用船载卫星导航系统进行精准、高效操作。 6 应平行挖槽轴线布船,并根据设备配置、施工现场条件和土质情况,综合考虑安全、质量要求 和生产率等因素确定船舶挖泥定位方法

    应平行挖槽轴线布船,并根据设备配置、施工现场条件和土质情况,综合考虑安全、质量要求 和生产率等因素确定船舶挖泥定位方法。 .2.2# 挖泥船施工展布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施工起点位置在导航图上标示或用导标、浮标等在现场标示,根据施工段距离和抛泥区距离合 理配置水陆排泥管道。 采用钢桩定位施工时,挖泥船到达挖槽起点附近,待对地船速消除后下放一根钢桩定住船位, 6 然后及时抛设横移锚。 抛设横移锚时,将绞刀桥架下放至泥面定住船位,先抛设上风上流锚,再抛设其他锚。 d 锚位及移锚间距视土质和水流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施工中横移缆与挖泥中线夹角不小于 45°。 e 连接并调整排泥管道,根据风向与水流因素抛锚固定水上管道,确保水陆管道无死弯。 f 挖泥作业前校正船位,确认挖泥船定位中心在挖槽轴线上且绞刀处于挖槽起点位置。 港口疏浚要尽量兼顾码头的装卸工作。 .2.3 挖泥船施工时可以根据下列因素进行分段施工:人 a 根据抛泥距离和抛泥区远近进行分段,按“近土远排,远土近排”的原则施工。 6) 当挖槽长度大于挖泥船水上管道的有限长度时,宜根据挖泥船和水上管道所能开挖的长度进行 分段施工。 C 当挖槽边存在较大拐点时,可从拐点处进行分段施工。 d 根据挖槽规格或工期要求不同,可按挖槽规格变化和工期要求进行分段施工。 e 遇到工况变化需要对施工方法或参数进行较大调整时,可从工况明显变化处进行分段施工。 当分段施工能避免或减少外界因素干扰时,宜采取较为有利于正常施工的方法进行分段施工。 .2.4 当挖槽宽度大于绞吸挖泥船的最大挖宽时,应将挖槽进行分条开挖,分条宽度根据挖泥船性能、

    7.2.2挖泥船施工展布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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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坚硬土质或流速较大时,分条的宽度应适当

    7.2.5绞吸挖泥船可根据下列情况进行分层施工: a 需要开挖的泥层厚度大于挖泥船一次开挖的适宜厚度时,应根据挖泥船性能、开挖的土质和采 用的操作方法确定分层厚度进行分层施工。 b) 当挖槽边坡精度要求较高时,可分层分阶梯开挖,但应优先考虑边坡精度要求。 合同要求分期达到不同深度时按合同规定的分期深度进行分层。 d 当工期较长或跨汛期施工、河道内回淤较大、泥层厚度大于挖泥船一次开挖的厚度时,可先挖 上层,留下最底层最后开挖交工,最底层的厚度以能保持较高生产率且能保证挖槽深度为宜。 7.2.6 施工中确定绞吸挖泥船开挖方向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a 流速小于0.5m/s的情况下开挖方向以顺流为宜,流速大于0.5m/s的情况下开挖方向以逆流 为宜。 b 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情况下,开挖方向的选择应有利于管道布置和缩短水上管道长度。 非特殊原因不宜横流施工。 7.2.7 绞刀及刀齿的选用宜遵循下列原则: a 淤泥土类、软塑粘土、松散砂等松软土质,选用前端直径较大的冠形平刃绞刀。 b 硬塑粘土、各类砂砾土选用直径较小的绞刀并配凿形刀齿,也可选用斗轮施工。 7.2.8 根据施工排距、排高等因素选择匹配的运转参数,保持均衡合适的泥浆浓度,提高挖泥船生产

    7.2.9船舶疏浚应做好过程质量控制

    挖深控制。挖泥船根据水位变化,控制吸口下放的挖泥深度。在最下层挖泥时,要考虑到挖泥 船吃水深度的变化,同时预留适当的备淤深度,确保疏浚挖深达到设计水深要求。施工时挖泥 船严格按设计质量要求控制超深,并做好施工测深记录。 挖宽控制。在施工过程中,挖泥船利用船载卫星导航系统控制挖泥船位,严格按设计质量要求 控制超宽,并做好施工平面定位记录。 C 边坡控制。施工中边坡开挖严格按设计边坡放坡,施工时按“上欠下超、超欠平衡”的方法控 制。 中心线控制。施工过程中应每天校验疏浚操作系统,确保开挖中心线不发生偏移。 .2.10 挖泥船开停工准备工作应注意以下事项: a 泥泵启动前操作人员要环视周围是否有对施工不利的因素。 b 泥泵启动后观察排泥管是否有死弯、漏水、脱节;管子锚是否抓牢等。 C 当柴油机主机停车之前,要打清水,冲洗排泥管路,直至尾端出清水为止。 主机与泥泵脱离前,值班人员要环视浮管和排泥管是否有人走动,防止因突然停车排泥管摆动 和胶管收缩较大造成人员落水。 驾驶台设有紧急停车按扭,在危及人身、机械、船体安全等情况下,可采取紧急停车

    7.3.1抓斗挖泥船施工定位、展布应遵循下列原则: a 抓斗挖泥船宜顺流施工,抓斗位置对正开挖位置,船位中线平行于挖槽轴线布置,船朝向挖 泥前进方向;在流速不大的地区,也可采用逆流施工。 抓斗挖泥船到达预定位置时,减速、停车,待对地船速消除后下放定位钢桩。 开工展布前应在导航图上标示或用导标、浮标等在现场指示施工起点位置。 7.3.2 抓斗挖泥船分段、分条、分层施工宜满足下列要求: a 可根据航道挖槽规格、土质变化、工期要求等因素进行分段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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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挖槽宽度天于挖泥船的最天挖宽时,分条施工;分条宽度不超过挖泥船抓斗有效工作半径的2 倍;流速大的深水挖槽分条宽度不大于挖泥船的船宽。 疏浚区泥层厚度超过抓斗一次所能开挖的厚度时应分层施工,分层的厚度根据土质、抓斗斗高 及张斗宽度等因素确定。 d 港池前沿的疏浚要尽量配合码头的装卸工作,必要时应停止码头的装卸。 7.3.3 抓斗挖泥船挖泥操作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每次前移前,应实测开挖水深,在达到计划开挖深度后方可进船;前移量宜取抓斗全张开尺度 的0.6~0.8倍;前移后,挖泥船中线应与挖槽平行。开挖第二条时,要对准堑口防止漏挖和 重叠过多。 安装有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抓斗挖泥船可根据屏幕显示进行排斗、下斗。 抓斗挖泥船应根据深度位置指示器进行挖深操作,无深度指示仪的船舶,应根据要求深度在相 应位置做好尺度标记控制挖深,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校核。 7.3.4 抓斗挖泥船挖泥作业时,应根据土质和泥层厚度确定下斗的间距和前移距,并遵循下列原则: a 土质松软、泥层薄时,下斗间距宜大;土质坚硬,泥层厚时,斗距宜小。 挖粘土和密实砂,抓斗充泥量不足时,应减少布斗的重叠量。 ) 挖厚层软土,抓斗充泥量超过最大容量时,应增加布斗的重叠量。 7.3.5抓斗挖泥船质量控制要点参见7.2.9。 7.3.6应根据挖泥船和泥斗的规格、性能匹配适量的泥驳,泥驳数量应满足运泥的需要,其数量应按 公式(6)计算:

    式中: N 泥驳数量; 挖泥区至卸泥区的航程(km); Vi一一重载航速(km/h); 12一一卸泥区至挖泥区的航程(km); V2一一空载航速(km/h); to一一装泥、卸泥、调头及靠离挖泥船时间的总和(h); 一一土的搅松系数,应符合表5的规定; q1 泥驳装载量(m); nB 备用泥驳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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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7泥驳作业应遵循以下原则

    a 泥驳的甲板与通道等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通畅,不宜堆放杂物。 b 风向、水流影响较大情况下时,泥驳靠抓斗船时宜顶风顶流。 C 在狭窄航道靠船时,应从抓斗船行船较少或不通航一侧停靠。 d 装泥过程中泥驳舱内不得打捞杂物,确需打捞时应停止装泥作业。 e 泥驳不宜超载,装载过程中不能造成泥驳过于倾斜。装满后泥驳要保持基本平衡。 f 泥驳航行中应遵守《申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在流速较大的航道中航行时宜采用有足 悠动力的白航式温醛

    7.3.8吹泥船作业应遵循下列原则

    吹泥船宜停泊在水流较缓、离指定抛泥区较近处。 吹呢船排泥管道敷设参见5.4.5。 清理沉石箱时应先关闭泵机并在操纵台上悬挂“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 吸泥管堵塞后应关闭泵机并在操纵台上悬挂“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清除堵塞物时应有专 监护。

    7.4.1接力泵的选择应综合考虑挖泥船的功率天小、排距的远近、排泥管的内径等因素,泥泵的流量 特性应与挖泥船泥泵相同或接近。 7.4.2接力泵站的位置宜相对固定,陆地接力泵站基座下应浇筑钢筋混凝土基础;接力泵吸入端应安 装空气释放阀、真空压力表,排出端应安装压力表,吸入端压力以保持在0.10MPa以上。

    特性应与挖泥船泥泵相同或接近。 7.4.2接力泵站的位置宜相对固定,陆地接力泵站基座下应浇筑钢筋混凝土基础;接力泵吸入端应安 装空气释放阀、真空压力表,排出端应安装压力表,吸入端压力以保持在0.10MPa以上。 7.4.3各接力泵站和挖泥船系统内部应配置计算机监控系统,并建立可靠的通信联络系统。 7.4.4各接力泵与被接力船舶系统内部各设备的启动和工作参数调整等应统一协调,其操作应满足下 列要求:

    a 工作前检查系统中的空气释放阀与管道。 b 前端吸口压力大于0.10MPa时,接力泵方可合泵加入系统开始工作,并根据吸口压力逐渐调 增转速。 系统泥泵转速增加时,从挖泥船开始逐级向后调整,降低泥泵转速时,则从后向前逆向操作。 d 施工中实时监控接力泵工作压力,吸入端应保持正压,当出现负值时宜适当降低接力泵转速直

    a 工作前检查系统中的空气释放阀与管道。 b 前端吸口压力大于0.10MPa时,接力泵方可合泵加入系统开始工作,并根据吸口压力逐渐调 增转速。 C 系统泥泵转速增加时,从挖泥船开始逐级向后调整,降低泥泵转速时,则从后向前逆向操作。 d 施工中实时监控接力泵工作压力,吸入端应保持正压,当出现负值时宜适当降低接力泵转速直 至压力为正值。 7.4.5 当系统需要脱泵停车时应遵循以下程序: a 挖泥船必须逐步降低施工泥浆浓度直至向管道内泵送清水,待抛泥区内排泥管头排出清水后才 可进行降速停车步骤。 系统停止工作前应从最后一级接力泵开始依次逐级向前降低泥泵转速,系统停泵应从最后一级 接力泵开始,每停一泵稍作停顿待系统工作稳定后再逐级向前停泵。 7.4.6 当挖泥船或接力泵发生紧急情况或设备突发性故障需要紧急停车时,各部位必须立即相互告知

    7.4.5当系统需要脱泵停车时应遵循以下程序:

    7.4.5当系统需要脱泵停车时应遵循以下程序

    a 挖泥船必须逐步降低施工泥浆浓度直至向管道内泵送清水,待抛泥区内排泥管头排出 可进行降速停车步骤。 b 系统停止工作前应从最后一级接力泵开始依次逐级向前降低泥泵转速,系统停泵应从 接力泵开始,每停一泵梢作停顿待系统工作稳定后再逐级向前停泵。 .4.6 当挖泥船或接力泵发生紧急情况或设备突发性故障需要紧急停车时,各部位必须立即 并采取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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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1对于排距较远、障碍物较多的工程也可以采用联合施工方式进行施工,合理选用绞吸挖泥船、 抓斗挖泥船、泥驳、装载车等设备配合作业 7.5.2航道中遇到巨大礁石时,可以考虑炸礁、清渣等方式施工。

    3.1.1施工现场管理内容应包括工程施工的合同、组织、进度、质量、安全、成本、信息、生态环境 保护、创优创新、标准化建设等管理内容,现场管理机构应根据管理目标和现场具体条件编制相应的管 理制度、保证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并确保其得到落实。 8.1.2施工过程中设计发生重大变更或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施工合同应作变更、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应作相应调整。 8.1.3疏浚施工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落实工艺措施;实施过程中出现偏差应及时分析、找出原因、 采取相应弥补措施;制定并执行滚动计划,确保各项管理目标得以实现。 8.1.4疏浚工程的计价工程量、计划施工工程量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应分别计算;选择疏浚设备、安 排工程进度时应以计划施工工程量为依据;进行施工分析和技术总结时应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依据: 计价应以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计算所得工程量为依据,若合同未约定,应符合JTS27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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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1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设计及规范要求,明确质量管理目标,编制质量保证措施,严格过程控制 和质量检验:施工记录及检验评定应及时,资料应真实齐全。 8.3.2每个内河疏浚合同工程应作为一个单位工程;单位工程一般划分为航道疏浚、抛泥区两个分部 工程;当涉及到港池疏浚时,应将港池疏浚作为一个分部工程;当需分期实施或工期长、工程量大的的 疏浚工程宜分为多个分部工程施工。 a 内河航道疏浚可每1.0km5.0km或100000.0m为一个分部工程。 b 内河航道疏浚宜每200.0~500.0m或20000.0m2~25000.0m为一个分项工程;每个独立的 抛泥区为一个分项工程。 8.3.3 施工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施工区域的划分应根据施工特点和地理特征合理划分 b 采用分段、分条施工时,应合理调整挖泥船的施工区域和范围,保持适量重叠,不留浅。 8.3.4 挖槽平面控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挖泥船卫星导航系统及采用的仪器设备须进行稳定性和精确度检定,施工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校准;同时,采用辅助软件分析定位精度,确保定位精度符合JTS131的规定。 b 挖泥船定位和边坡开挖应符合JTS207的规定。

    8.3.3施工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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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在分条开挖时,分条宽度应不天于挖泥船总长的1.1~1.2倍。 d 在疏浚施工时,应对开挖区域进行开挖断面图测绘,根据测绘分析,及时地调整船的位置及补 挖漏挖位置,确保挖槽的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对于开挖土层大于绞刀半径的断面,在开挖时应遵循“上层厚,下层薄”的原则,进行分层开 挖。 8.3.5 挖槽深度控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施工前应对挖泥船的挖深监测和指示系统进行校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且精度满足要求。 b) 挖槽施工前应进行试挖,根据试挖的深度分析,科学确定施工参数。 C 有回淤或漏挖出现时,宜先挖上游段和回淤情况较小的地段,临近完工时再挖回淤严重地段和 最后一层土层。 d 对施工期出现回淤需增加超深施工,须保持持续测量,施工人员应对测绘航道截面图进行分析 从而判断和确定超挖深度,

    8.3.6挖槽定线应遵循下列原则

    a)挖槽的方向应与主流方向一致,特别是与底流方向一致。 b) 挖槽应通过浅滩鞍凹,并位于主流线上,挖槽进出口段应与上下深槽平顺连接。 8.3.7 弯曲段挖槽施工视情况加密控制点或加密抛设浮标。 8.3.8 抛泥区质量控制应符合合同、设计文件要求。 8.3.9 疏浚工程质量和检验与评定应遵循下列规定: a 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进行划分并报 送质量监督机构,工程建设各方应据此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 b 每一道工序完成后应及时检验并形成检验记录;未经检验或检验不满足要求的不得进行下一道 工序施工;隐蔽工程覆盖前,施工单位应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C 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完工时,应及时组织项目自检,并组织竣工测量,确保检测资料、仪器核 定资料和测量资料等准确无误。 d 施工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申报组织质量检验和评定。 e 疏浚工程质量检验和评定应以工程设计图和竣工水下地形图为依据;对局部补挖后补绘的竣工 水深图,其补绘部分不应超过图幅中测区总面积的25%,超过时应对该图幅中测区进行重测, 并重新绘图。 f)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ITS257的规定

    4.1疏浚工程应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利用横道图及网络图等方式编制季、月、周进度计划。 4.2应根据进度计划分解周、日生产任务,统计周、日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形象进度、生产 间利用率,并与进度计划进行对比分析,若实际进度滞后要及时制定纠偏措施,对工程进度进行 制。

    a 绞吸和抓斗挖泥船开挖的进尺、挖槽宽度、浚前浚后的泥面高程。 b 挖泥装驳的驳数和每驳装载土方量。 C 装有产量计的绞吸式挖泥船,根据产量计的读数计算产量, d 采用上述方法估算所得工程量,定期与实测工程量进行对比和调整。 8.4.4 施工过程中应按月对已完疏浚工程进行测量,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并以此评价施工进度 8.4.5 施工中应对挖泥船的生产率和时间利用率进行统计、分析,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措施, 8.4.6 应根据实际施工进度按月滚动调整施工进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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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7当施工进度落后总进度计划较大,不能满足建设单位对工期的要求时,现场管理机构应采取增 加作业时间或增加施工设备等方法

    8.5.3施工船舶应采取下列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9.1.1内河航道跨汛期疏浚施工,宜采取阶段检测,阶段检测报告可作为峻工验收依据;跨汛期疏浚 工程宜在汛期前对已完成疏浚航道进行阶段性检测。 .1.2检测前,施工单位应组织对阶段性已完工程进行自检测量。 9.1.3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应书面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进行阶段性检测。 9.1.4阶段性检测应符合JTS131的规定,测量范围、测图比例、测线间距、测量方法与仪器以及精 度要与交工测量一致。 9.1.5阶段性测量应由施工单位进行,建设单位应派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监督,测量前应对平面控制点、 水尺以及测量仪器进行校准,测量资料和图纸应由合同双方签字确认。 9.1.6阶段性测量完成后,施工单位填写阶段性检测报告,提交建设单位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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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7建设单位也可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阶段性检测并形成阶段性检测报告

    9.2.1交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质量合格后方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验收的书面申请。 9.2.2交工测量宜由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代表参加;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测量外业资料应由各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9.2.3交工测量也可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形成交工测量报告。 9.2.4交工测量应符合JTS181的规定;测量范围、比例、测量方法和技术要求等应与浚前测量一致。 交工测量前应对有关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点、水尺及测量仪器进行检验校正,并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9.2.5交工测量图局部水深不满足质量要求时,应进行补挖补测。 9.2.6冲淤变化较大的工程,交工测量应在施工结束后七日内完成。 9.2.7 工程交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写施工技术总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规模、施工范围、施工条件、设计要求、 合同工程量及工期、合同造价、工程决算、实际开工和交工日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实际 完成的工程量、工程质量、创优创新等。 b 工程变更和设计修改的情况。 施工方法和工艺。 d 施工中所遇到的主要技术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e 施工设备的生产率和时间利用率等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和分析。 f 工程主要燃、材、物料及磨损件消耗情况。 g 工程进度控制和分析。 h 工程质量控制和分析。 i 船机和管道使用情况。 安全、文明施工和环保措施执行情况。 k 工程成本控制和经济效益分析。 1 工程索赔情况。 m 主要经验和教训。 n 附图和附表主要包括浚前图、交工测量图、交工工程量表、施工设备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表等。 9.2.8 工程交工验收后工程档案资料应及时整理及归档,归档内容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10.1.1疏浚工程的工程量应采用体积计量,单位为立方米(m) 0.1.2计量可采用测图计算地形变化量或计算舱载量等方法,计量方式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0.1.3计算土方量的测图应符合5.4.2的规定,前后测图应采用同一图比。 10.1.4计算土方量的每一个过程均应进行校核。 10.1.5用不同的方法或合同双方分别计算工程土方量时,应采用同一测图计算,两者的差值小于或等 于两者中较大值的2%时,其土方量取两者的平均值;大于2%时民政标准,可由合同双方协商或委托第三方机 购重新计算。 10.1.6采用计算机计算工程土方量时,应采用双方认可的软件

    10.2疏浚工程土方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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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1疏浚工程应分别计算实际施工工程量和计价工程量文化标准,计价工程量宜以浚前图、浚后图、设计断 面图和合同规定计算;实际施工工程量应以浚前图、浚后图计算;施工中的回淤量可按设计量或合同规 定的方法计算。 10.2.2以测图进行工程土方计算时,可采用断面面积法、平均水深法、网格法或不规则三角网法;在 司一工程中,浚前和交工宜采用同一方法计算;采用测图计算以外的方法进行土方计量时,计量方法应 在合同或相关协议中明确;计算方法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a)航道、基槽等条状规则区域或地形变化较大的区域宜采用断面面积法。 D 形状不规则区域或浚前平坦的大面积挖槽宜采用平均水深法、网格法。 C 任意区域的土方量计算均可采用不规则三角网法。 10.2.3工程量计算断面示意参见图2。

    工程量计算断面示意图

    10.2.4采用断面面积法计算挖槽的计划施工工程量和计价工程量时,应符合JTS181的规定,疏浚 区浚前地形平缓、土质分布均匀时可适当加大断面间距:采用断面面积法计算实际施工工程量时,计算 范围应为实际施工的全部区域,所有参与计算的测点应用实测深度, 10.2.5采用平均水深法、网格法计算计划施工工程量和计价工程量时,宜将疏浚区按功能、平面布置 形状、一定的规格等分割成若干区块分别计算,并应符合JTS181的规定。计算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时, 计算范围应为实际施工的全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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