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T 161-2021 船闸信息系统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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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4.3.3数据统计、决策分析等复杂操作响应时间应

    船闸信息系统设计规范(JTS/T161—2021)5船闸运营信息管理子系统5.1一般规定5.1.1系统设计应遵循安全第一、公平公开、兼顾效率的原则,5.1.2船舶定位与身份自动识别宜采用GNSS、AIS、视频感知、移动通信网络、智能移动终端等技术手段通过数据融合方式实现,船闻宜根据运行调度需求设置AIS基站,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技术要求》(GB/T20068)的有关规定5.1.3船舶与船闸之间的船岸双向业务信息交互宜采用智能移动终端、智能船载终端等方式:5.1.4系统应具备船闻运行数据的统计分析和辅助决策功能;数据统计周期应满足航道管理部门和船闻运行单位的实际管理需要;统计分析宜包括下列信息:(1)过闸船舶通过量、总核载、总吨位;(2)平均待闻时间、待闻船舶数;(3)主要船型平均吨位;(4)过闸货物通过量;(5)主要货种运量;(6)过闸费收入;(7)船闸通航保证率;(8)运行闻次数;(9)平均闻次运行时间;(10)闸室面积利用率;(11)其他信息,5.1.5系统应具备对各类船舶过闻安全的全过程可视化监管功能,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过闸船舶电子围栏;(2)过闸船舶行为分析及预警;(3)追越或并线行驶的过闸船舶电子取证;(4)闻室停靠船舶系缆情况智能监测,5.2船闸运行调度5.2.1系统应对船闻运行调度规则进行数字化处理,并应具备船舶优先过闻功能,5.2.2船闸运行调度宜包括过闻船舶电子申报、过闻船舶自动报到、单座船闸运行调度、6

    螺旋钢管标准多座船闸运行调度等功能

    船闸运营信息管理子系统

    过闸船舶电子申报应具备船员不上岸电子申报的功能:申报内容应包括下列

    信息: (1)船舶名称; (2)船舶类型; (3)船舶始发港、目的港; (4)船舶主尺度、船舶最大平面尺度; (5)装载货物种类; (6)船舶总吨、核载吨位、实际载货量或载客量; (7)船舶吃水、船舶水面以上高度; (8)合法有效的船舶证书; (9)船舶设备故障情况; (10)是否优先过闸; (11)其他信息: 5.2.4过闻船舶自动报到宜具备通过虚拟报到线或电子围栏等方式对过闻船舶身份和 位置进行远程自动识别的功能: 5.2.5单座船闻运行调度应具备闸次计划、智能排档、手动排档、过闻调度指令信息、查 询信息等功能,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5.2.5.1系统应根据闸次计划和排档等情况自动将过闻调度指令信息发送船闻调度 人员、船员等: 5.2.5.2船闻控制系统应其备根据调度指令进行过闻操作的功能: 5.2.5.3系统应具备船舶过闸后自动或人工过闻确认功能 5.2.6系统应具备根据待闻船舶数量、船舶主尺度及优先过闻船舶等情况自动生成闻次 计划的功能, 5.2.7系统应具备预约过闻功能,交通繁忙船闸应具备闻室智能排档功能,多线船闻智 能排档还应具备闸室自动分配功能: 5.2.8多座船闻运行调度除应符合第5.2.5条的规定外,还宜具备一次申报、统一计划 联合调度、统计分析与辅助决策等功能:

    5.2.5.2船闻控制系统应具备根据调度指令进行过闻操作的功能

    5.2.6系统应具备根据待闸船舶数量、船舶主尺度及优先过闸船舶等情况自动生 计划的功能 5.2.7系统应具备预约过闻功能,交通繁忙船闸应具备闸室智能排档功能,多线 能排档还应具备闸室自动分配功能

    5.2.8多座船闻运行调度除应符合第5.2.5条的规定外,还宜具备一次申报、统一计划

    5.3.1系统应具备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电子申报功能.除应符合第5.2.3条的规定外.这

    应包括下列信息: (1)危险货物名称、数量; (2)危险货物危险特性; (3)危险货物的运输形式、包装方式; (4)其他信息

    5.3.2系统应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专项运行调度和通航保障方案进行数字

    系统应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专项运行调度和通航保障方案进行数字化处理

    5.3.3系统应具备危险品船舶过闸信息的数据交换功能,实现与航道管理部门、海事管 理机构等的信息报送和资源共享: 5.3.4系统应具备将超高、超宽、超吃水及设备故障等船舶自动设置为禁止过闸和联动 预警状态等功能: 5.3.5系统宜具有船闸防撞预警、超高预警、船舶吃水自动检测等功能,并与船闸控制系

    5.3.5系统宜具有船闸防撞预警、超高预警、船舶吃水自动检测等功能,并与船闸控制系 统联动;还宜具备对超限船舶自动视频联动取证和声光报警的功能: 5.3.6系统应根据船闻管理要求设置过闻船舶安全检查信息管理功能

    5.3.5系统宜具有船闸防撞预警、超高预警、船舶吃水自动检测等功能,并与船闸控制系

    5.4.1系统应对过闻船舶信用等级评分标准进行数字化处理,具备信用等级分级、信用 分数时效、信用综合分析等动态管理功能: 5.4.2系统应设置过闻船舶信用电子档案,对信用等级低的船舶自动预警,具备电子化 后台监管功能,

    分数时效、信用综合分析等动态管理功能 5.4.2系统应设置过闸船舶信用电子档案,对信用等级低的船舶自动预警,具备电子化 后台监管功能 5.4.3系统应通过数据接口或数据交换方式及时将过闸船舶信用信息上传至相关主管 部门, 5.4.4 过闻信用与船闻运行调度之间应具备联动功能,信用等级宜与船舶过闻自动 关联,

    部门, 5.4.4 过闻信用与船闻运行调度之间应具备联动功能,信用等级宜与船舶过闻自动 关联

    5.5.1征收过闸通行费的船闻宜具备区域范围统一的船舶过闻联网收费功能

    5.5.1征收过闻通行费的船闻宜具备区域范围统一的船舶过闻联网收费功能: 5.5.2船舶过闻缴费信息应包括下列内容:

    5.5.2船舶过闸缴费信息应包括下列内容:

    (1)船名船号; (2)计费吨位; (3)缴费金额; (4)缴费方式; (5)缴费日期; (6)其他信息

    (1)船名船号; (2)计费吨位; (3)缴费金额; (4)缴费方式; (5)缴费日期; (6)其他信息:

    .5.3船舶过闸不上岸缴费功能应提供多种移动便捷支付方式: .5.4船舶过闻缴费宜具有过闻费计算、缴费、查补闻费、提放费、退款、缴费方式、记账 订印票据、票据邮寄地址、信息查询等功能:

    5.5.5船闸收费票据管理功能宜包括票据入库、票据发放、票据结报、票据收回、票据遗 失、票据核销、票据汇总等

    船闸设施设备信息管理子系统

    6.1.1系统设计应遵循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的原则 6.1.2船闻设施设备信息管理功能应优先利用船闸现有系统升级改造方式实现

    6.1.1系统设计应遵循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的原则:

    (1)船闸养护基础信息; (2)船闸日常养护信息: (3)船闸设施设备备品备件、工属具信息; (4)设备运行时间信息; (5)船闸巡检信息; (6)船闸故障处理信息; (7)船闸应急保障信息; (8)其他信息

    6.1.4船闻设施设备信息管理应具备可视化管理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6.1.4.1系统宜具有对船闸设施设备视频图像智能分析的功能:

    架构,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视频管理硬件和存储设备具有与外界联网的数据通信接口; (2)系统能提供视频软件开发工具包或共享调用接口服务; (3)系统具有智能移动终端设备访间接口

    6.2船闸设施信息管理

    6.2.1船闸设施信息管理应对船闸主体工程沉降、位移、渗流、变形等重要参数进行实时 监测,并应具备结构安全监测、自动预警等功能: 5.2.2系统宜对系靠船、安全防护、检修和助航等船闻重要附属设施的数量、位置、使用 检查维修等进行信息管理: 6.2.3新建、改建和扩建船闸宜建立ShiplocksBIM,并对船闸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维 护等全过程进行数字化管理和应用、ShinlocksBIM及其对应的精度要求应符合现行行

    护等全过程进行数字化管理和应用,ShiplocksBIM及其对应的精度要求应符合 业标准《水运工程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JTS/T198)的有关规定

    6.3船闸设备信息管理

    6.3.1船闸设备信息管理应具备船闻主要设备数据采集及分析、运行状态监测、故障报 警及诊断、故障维修支持等功能 5.3.2系统应具备对闸门、阀门、启闭机、电气控制设备等运行状态自动监测功能,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警及诊断、故障维修支持等功能

    2.1闸门、阀门设备运行监 (1)闸闻门、阀门运行状态; (2)闸门、阀门结构健康状态

    6.3.2.1闸门、阀门设备运行监测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闸门、阀门运行状态: (2)闸门、阀门结构健康状态

    6.3.2.2启闭机设备运行监测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油温、液位; (2)压力、流量; (3)电机电流、电压; (4)阀件状态

    .2.3电气控制设备运行监测应包括下列

    (1)工业控制网络运行状态; (2)PLC设备运行状态; (3)水位计运行状态; (4)交通信号灯运行状态: 6.3.3系统宜具备船闸机电设备故障报警和诊断功能,自动监测闸门、阀门、启闭机、电 气控制设备的故障状况,实现船闸机电设备远程“可视、可听、可分析”: 6.3.4系统可具有船闸智能无线便捷控制管理功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对闻门 阀门、室外照明设备、综合语音设备的运行状态移动监测和便捷控制。 6.3.5系统应具备对船闸变配电设备、室外照明设备进行遥测、遥信、遥控等电力监控功 能,并宜具有对船闻主要用电负荷进行能效利用智能分析的功能, 6.3.6系统应具备对视频监控设备远程动态管理和自诊断功能,并宜包括下列主要

    6.3.6系统应具备对视频监控设备远程动态管理和自诊断功能,并宜包

    (1)摄像机动态配置; (2)摄像机运行状态自动显示和监测; (3)摄像机故障自动报警; (4)视频监控图像快速检测和溯源

    7船闸信息服务子系统

    7.1.1系统设计应遵循便捷、动态、互动的原则, 7.1.2 系统应通过智能移动终端或智能船载终端等方式实现与船员交互式信息服务: 7.1.3 系统宜在船闻适当位置设置室外信息显示屏发布船闻服务信息: 7.1.4系统的服务对象与服务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7.1.4.1系统应为船舶、船员、航运企业、港口企业、船闻运行单位、航道管理部门、港 口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等提供船闻通航环境信息服务: 7.1.4.2系统应为船舶、船员、航运企业等提供过闻信息服务: 7.1.4.3系统应为航道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等提供监管信息服务

    7.2通航环境信息服务

    (1)船闸级别、规模、主要设计指标、总体布置等概况: (2)船闸设计水位、通航气象条件、通航净空尺度等运行条件: (3)船闸年运行天数、日运行时段等开放时间; (4)船闸运行调度规则: (5)允许通行船舶主尺度系列和船舶最大尺度; (6)其他信息

    (1)船闸水域水位、水深; (2)船闸上下游引航道口门区桥梁通航净空; (3)允许通行船舶最大吃水深度; (4)船闸停航、复航信息; (5)船闸区域气象信息; (6)其他信息:

    系统应具备发布闸次计划、船舶待闻、待闻闸锚地状态等动态信息的功能;设置过闻 船闸应具备发布船舶安全检查动态信息的功能 系统应具备自动推送过闸船舶电子申报、过闻缴费等动态信息的功能

    7.3.2系统应具备自动推送过闸船舶电子

    7.3.3系统应具备船舶过闻预告功能.并宜包括下列信息:

    .3.3系统应备船舶过闻预告功能,并宜包括下列信息:

    (2)船舶过闸闸次、闸线; (3)闸室电子排档图; (4)其他信息:

    (1)船舶预计过闸时间; (2)船舶过闸闸次、闸线; (3)闸室电子排档图; (4)其他信息: 7.3.4系统应具备船舶过闻确认、过闸评价、过闸信用等信息服务功能: 7.3.5系统应具备与过闻相关的查询信息、咨询信息、求助信息、投诉信息、政策法规信 息、提示信息、指定区域群发信息等功能

    .3.4系统应具备船舶过闻确认、过闸评价、过闸信用等信息服务功能, 3.5系统应具备与过闸相关的查询信息、咨询信息、求助信息、投诉信息、政策法规信 息、提示信息、指定区域群发信息等功能

    (1)船舶过闸统计; (2)过闸船舶信用信息; (3)载运危险货物船舶信息; (4)危险品货物名称、特性、数量、容量和包装等: (5)船闸运行统计; (6)船闸停航、复航信息; (7)其他信息:

    7.4.2系统应备船闻与船舶的数据服务与交换功能,并宜包括下

    (1)船闸停航、复航信息 (2)船闸运行调度信息; (3)过闸船舶信用信息: (4)过闸船舶基础信息 (5)过闸船舶定位信息: (6)过闸船舶报告信息; 7)水上交通管制信息; (8)其他信息:

    8系统软硬件技术要求

    8.1.1系统应具备备份、自诊断功能和容错能力,系统应采用模块化设计,并满足系统 升级和功能扩展的要求

    :1:1系统应具备备份、直诊断切能和容错能力:系统应采用模块化设计,开满定系统 升级和功能扩展的要求: 8.1.2系统软硬件设备应选用安全、可靠、性价比高的产品,宜充分利用已有软硬件 设备, 8.1.3 系统宜按区域统一管理要求配套建设船闸运行调度中心和机房: 8.1.4船闸运行调度中心和机房的技术要求、面积、设备布置、工艺及环境等要求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的有关规定

    8.1.3系统宜按区域统一管理要求配套建设船闸运行调度中心和机房:

    .1.3系统宜按区域统一管理要求配套建设船闸运行调度中心和机房 .1.4船闸运行调度中心和机房的技术要求、面积、设备布置、工艺及环境等要求应符合 见行国家标准《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的有关规定

    8.2.1船闸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宜包括基础数据、业务数据、主题数据、交换共享数据等, 分类应符合附录A的有关规定 8.2.2基础数据应包括船闻基础数据、船闻地理空间数据等,船闻地理空间数据应采用 统一的时空基准

    (1)船舶过闸统计数据; (2)船闸运行统计数据: (3)其他统计数据: 8.2.5交换共享数据应包括航道管理部门交换数据、海事管理机构交换数据和其他部门 交换数据等: 8.2.6船闸数据元、信息分类和编码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子政务数据元》(GB/T 19488)和《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第4部分:航道信息基础数据元》(.IT/T697.4)的有关 规定, 8.2.7系统应明确数据采集方案、数据处理流程,并采取保证系统原始数据不被修改的 技术措施,

    8.2.8.2内部各子系统之间应实现数据共享,

    8.2.8.3系统应具有数据交换共享监控功能,并记录数据交换共享过程的信息,包括 发起方、接收方、交换规则、策略等。 8.2.8.4数据交换接口的数据报文、数据交换格式、权限管理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GB/T21062)等的有关规定: 8.2.9系统各类数据的保存期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8.2.9.1船闸运营类数据应长期保存 8.2.9.2船闸设施设备类数据应长期保存: 8.2.9.3船闸服务类数据保存期限应大于10年: 8.2.9.4船闻视频监控图像数据保存期限不应小于3个月: 8.2.10系统应具备数据管控功能,宜包括元数据管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审计管理等

    8.2.9.1船闸运营类数据应长期保存: 8.2.9.2船闸设施设备类数据应长期保存 8.2.9.3船闻服务类数据保存期限应大于10年: 8.2.9.4船闻视频监控图像数据保存期限不应小于3个月: .2.10系统应具备数据管控功能,宜包括元数据管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审计管理等

    8.2.10系统应具备数据管控功能,宜包括元数据管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审计管

    8.3.1船闸信息系统设计应根据建设规模和性能要求合理配置支撑软件,并说明其主要 作用、功能、性能和部署情况: 8.3.2船闸信息系统宜采用GIS技术实现船闻运营、设施设备管理和服务等可视化表 达、浏览和查询等功能,并可建立船闻三维数字地图:系统宜利用航道管理部门的地理空 间信息服务。

    8.3.2船闸信息系统宜采用GIS技术实现船闸运营、设施设备管理和服务等可视化表 达、浏览和查询等功能,并可建立船闻三维数字地图,系统宜利用航道管理部门的地理空 间信息服务 8.3.3船闻信息系统应具备完善的用户管理功能,对所有用户进行统一身份认证,具有 分级分域管理能力,当不同级别的用户同时进行某一操作时,系统应能保证高优先级用 户操作: 834间信自亥统的移动平合款件应平用工放旭构并宜饰合下列圳定

    .3.3船闸信息系统应具备完善的用户管理功能,对所有用户进行统一身份认证,具有 分级分域管理能力,当不同级别的用户同时进行某一操作时,系统应能保证高优先级用 白摄作

    8.3.4船闸信息系统的移动平台软件应采用开放架构,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8.3.4.1服务器端宜选用移植性好、稳健性高、支持多线程的开发语言

    8.4.1主机与存储应满足船闻信息系统功能和性能的要求,其配置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 内容:

    8.4.1主机与存储应满足船闸信息系统功能和性能的要求,其配置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

    8.4.5船闸信息系统应根据系统功能和性能要求、用户访问需求,合理配置容错设备和 负载均衡设备,

    8.5.1船闸信息系统的通信网络组网方案宜因地制宜、统筹建设船闸有线局域网、无线 局域网、交通专网、租用运营商网络等,组网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8.5.1.1网络结构设计应包括拓扑结构、传输链路、IP地址规划等: 8.5.1.2网络关键节点信息应包括传输内容、流量分析等: 8.5.1.3网络设备选型应包括主要设备的性能指标, 8.5.1.4网络环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通运输信息安全规范》(GB/T37378)等 的有关规定, 8.5.2船闸信息系统的通信网络带宽应满足系统功能、性能和业务要求, 8.5.3船闻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域应按船闻运营、船闻设备设施管理、船闻服务、船闻控 制、船闻视频等业务合理划分,制定相应的安全策略,配置相应的安全产品,

    .5.2船闸信息系统的通信网络带宽应满足系统功能、性能和业务要求 .5.3船闻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域应按船闻运营、船闻设备设施管理、船闻服务、船闻 别、船闻视频等业务合理划分,制定相应的安全策略,配置相应的安全产品, 5.4船闸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方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

    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 求》(GB/T25070)、《交通运输信息安全规范》(GB/T37378)等的有关规定,并应包括 下列主要内容: (1)安全通用技术要求; (2)用户终端安全技术要求; (3)网络和通信安全技术要求; (4)计算中心安全技术要求等; (5)载运装备单元安全技术要求

    .5.5船闸信息系统密码使用和管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密码标准应用指南》(GM/ 001)等的规定,并应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定期评估

    8.6.1船闸信息系统设计应具有系统运行维护方案,包括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应具 备的条件和能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1部分:通用要 求》(GB/T28827.1)的有关规定: 8.6.2系统应具备对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中间件、业务应用系统进行优化配置、软件 补丁更新等功能: 8.6.3系统应其备自动生成系统操作日志和用户访问日志的功能。系统数据更新应在 非主要业务时间进行,并具有更新日志记录功能,操作过程应具有可道溯性, 8.6.4系统应具备日常数据增量备份或定期全量备份的功能,并可进行异地备份;重要 数据应采用光盘或移动存储等个质备份

    数据应采用光盘或移动存储等介质备份

    船闸信息系统设计规范(JTS/T161—2021)

    A.0.1船闻信息系统的基础数据可参见表

    表A.0.1船闸基础数据

    A.0.2 船闸业务数

    附录A船闸数据资源分类表

    船闸信息系统设计规范(JTS/T161—2021)

    附录A船闸数据资源分类表

    船闸信息系统设计规范(JTS/T161—2021)

    附录A船闸数据资源分类表

    A.0.3船闸信息系统的主题数据可参见表A.0.3.

    表A.0.3船闸主题数据

    船闸信息系统设计规范(JTS/T161—2021)

    船闻信息系统的交换共享数据可参见表A.0.4

    附录A船闸数据资源分类表

    表A.0.4船闸交换共享数据

    水利工艺、技术交底船闸信息系统设计规范(JTS/T161—202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 “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 用“不宜; (4)表示允许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1.《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 2.《电子政务数据元》(GB/T19488) 3.《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技术要求》(GB/T20068) 4.《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GB/T21062) 5.《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 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 7.《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 8.《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28827.1) 9.《交通运输信息安全规范》(GB/T37378) 10.《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 11.《云计算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99) 12.《水运工程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JTS/T198) 13.《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第4部分:航道信息基础数据元》(JT/T697.4 14.《密码标准应用指南》(GM/Y5001)

    1.《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 2.《电子政务数据元》(GB/T19488) 3.《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技术要求》(GB/T20068) 4.《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GB/T21062) 5.《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 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 7.《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 8.《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28827.1) 9.《交通运输信息安全规范》(GB/T37378) 10.《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 11.《云计算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99) 12.《水运工程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JTS/T198) 13.《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第4部分:航道信息基础数据元》(JT/T697.4 14.《密码标准应用指南》(GM/Y5001)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京杭运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北航务管理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主仙美(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刘轰(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郭亚中(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瑞(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石磊(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朱伟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刘军(京杭运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北航务管理处) 齐俊麟(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邹学颖(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沈旭鸿(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范晓锋(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金坚良(京杭运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北航务管理处) 周红春(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徐爱彬(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黄旦初(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审查人:蒋千 (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张雷、陈达、陈冬元、金远平、周敬祥、徐志远、殷惠厂

    压力容器标准常华、魏宏大 总校人员:刘国辉、张珊、李荣庆、董方、檀会春、刘轰、郭亚中、 石磊 管理组人员:刘轰(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郭亚中(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徐兵(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王瑞(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刘军(京杭运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北航务管理处)

    常魅华、魏宏大 总校人员:刘国辉、张珊、李荣庆、董方檀会春刘轰、郭亚中、 石嘉 管理组人员:刘轰(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郭亚中(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徐兵(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王瑞(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刘军(京杭运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北航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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