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765.3-2009 长江电子航道图制作规范 第3部分:显示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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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4.1在ECDIS显示上使用的度量单位

    1在ECDIS显示上使用的度量单位如下:

    防水标准规范范本a 位置:经纬度的单位采用度和分; 深度:米; c) 高度:米; 距离:海里、公里或米; e) 速度:节。 7.4.2所用单位应在显示图例中指出。

    应用图形或文本显示来表示一个图例,图例至少包含下列内 a) 深度单位; b) 高度单位; c) 显示比例尺; d) 数据质量指示符; e) 测深或垂直基准面; 水平基准面; g) 安全深度的值(若使用); 安全等深线的值; 磁差; j) 目前正在使用的航道图单元的最新改正日期和编号; k) ENC发行的版本号和日期; 1)航道图投影,

    8.1.1本系统至少能够执行下列计算

    8.2电子航道图显示功能

    2.1深度单位应始终与航道图一起显示。

    a) 位置数据和时间; b) 物标描述及其属性(通过光标查询所得); ) 来自SENC的文本信息; d) 导航计算的结果; ENC改正的记录。 8.2.3 航行人员手工输人的注记可与航道图一起显示。 8.2.4在某些情况下,ECDIS应告知航行人员(用警报或指示的方式)能影响航行安全的特殊危险

    故障和操作上的改变。

    2.5应使用北向上或向上显示航道图,当使用向上显示时,方向宜用合适的时间间隔改变 2.6可显示除航道图以外的其他附加信息,这些附加信息应与ENC数据有区别。 2.7可灵活调节显示亮度和对比度

    8.2.5应使用北向上或向上显示航道图,当使用向上显示时,方向宜用合适的时间间 8.2.6可显示除航道图以外的其他附加信息,这些附加信息应与ENC数据有区别。 8.2.7可灵活调节显示亮度和对比度

    8.2.5应使用北向上或向上显示航道图,当使用向上显示时,方向宜用合适的

    基本配置要求如下: 单CPU,频率≥1.5GHz; 航道图刷新时间<5s; 数据存储器:内存≥512MB,硬盘≥80GB; d 单显示器:尺寸≥15in、真彩色≥:256色、分辨率≥1024×768; 数据输人装置:键盘和光驱; 配备与其他船用设备的接口; 抗震性能:符合GD012000要求; 抗电磁于扰:符合GD01一2000要求,

    电子航道图的更新只涉及到电子 系统(ECDIS)的应用过程,仅与参与数据更新实 体之间的信息交换有关,不涉及系统的内部功能。 本模型的范围包括: a)规定为ECDIS传输电子航道图(ENC)更新信息的传输类型; b)为每种传输类型确定终端系统和更新过程内部的接口; c)规定接口处的服务内容,服务需要的详细说明。

    A.2.2ENC 更新

    ENC更新不包括新版本ENC和改正版ENC的发行,只涉及ENC更新信息的生产、传播和综合过程。 将更新数据填充到SENC中是ENC更新完成的标志。ENC更新涉及以下方面: 8 更新信息处理的实体; b) 更新信息的存储介质; ) 更新操作方式; d) 更新信息的传输程序; e 数据库运行,以便综合更新信息和核实已更新的数据库

    A.2.3.2原始数据提供者和SENC是主要实体,其余实体是过渡实体。

    原始数据提供者和SENC是主要实体,其余实体是过渡实体。 实际参与更新过程的实体取决于更新信息传输媒介的性质。 不必将实体看作严格分立的组织机构。两个或更多的实体(如原始数据提供者和发行权威 发行权威机构和分发者)可相互重叠。

    A.2.4.1计划服务

    一种数据发送者和接收者事先已知的,按照固定时间间隔提供的数据更新服务。数据发送日期可双 边协议、广播和在法定认可出版物中公布分发者的邮寄时间表等方式加以确定。对于快速传输或在线传 输的服务模式,只要遵循事先约定的时间表 则应其视作一种计划服务

    A.2.4.2应召服务

    用户明确请求而提供的更新服务。例如,用户通过拨号方式要求某一法定认可更新数据库传送更新 信息,除了数据提供者严格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表服务外,任何用户主动要求而发生的数据传送行为均 被看作“应召服务"。

    A.2.4.3非常规服务

    既不遵循固定时间表,又非用户单独要求而提供的更新服务。例如,发布包含紧急ENC信 答告。

    A.2.5.2与数据库相关的类

    与数据库相关的类分为综合更新信息和非综合更新信息两类。综合更新信息指改变或取代原有 SENC信息的更新信息;非综合更新信息(如手工更新信息)指那些并不改变SENC中法定认可发布的 ENC内容的更新信息,仅向SENC中添加新信息,可由ECDIS软件完成,其方式与从ENC中提取数据 相同。

    更新信息至少应当以下述类型之一的方式进行聚集: a)序列更新信息:自原有更新数据包发行以来新发布的改正信息; 累积更新信息:自从最新版本ENC或者自从最新法定认可更新信息被填充到SENC以来所发 布的全部序列更新信息的总和; C) 编辑更新信息:自最新版本ENC或最新法定认可更新信息被填充到SENC以来所发布的,已被 编辑成一份独立的综合ENC更新图的更新信息。例如,如果自一个ENC版本发布以来,某一 浮标位置已经发生两次以上变动,那么,更新图中应只记载此浮标的最后位置。编辑更新数据 的填充就是在有效的ENC版本分发给用户时对该版本进行改正

    A.2.5.4格式化类

    JT/T 765.32009

    格式化类分为非格式化更新和格式化更新。非格式化更新指采用与标准格式不符的,或者机器无法 辨识其格式的更新信息的数据更新;格式化更新指采用与标准格式相符的,机器能够辨识的更新信息的 数据更新。

    A.3更新指南具体规项

    原始数据提供者应遵循的规则如下: a)更新信息的提供:航道测量部门将ENC数据提供给发行权威机构,提供更新信息应负责任与提 供ENC数据所负责任相同。即所提供的更新信息应能够让发行权威机构清晰地辨认出该条信 息中所反映的变化,或所提供的更新信息应能够应用于为满足各种比例尺和各种航行用途的需 要而编制的ENC数据; b 发行更新信息的时间间隔:从某个无线电航行警告的首次广播到相应的航行通告发布的时间间 隔不得超过42天。参与准备和分发ENC更新信息的所有部门均应满足这个要求; c) 边界区域的更新协调。相邻辖区的航道测量部门应该就影响到边界区域的更新信息的内容和 提交方式等问题相互协调; d 质量管理:发行权威机构应建立适当的质量管理机制,以保证ENC更新信息的生产、管理和 分发; e 海事安全信息。除了航道测量权威部门提供的信息外,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如海岸无线电警 告、地方性航海通告或船运通告等,也会与ECDIS有关,应尽可能以有利于手工输入的方式组 织这些信息。

    A.3.2发行权威机构规则

    发行权威机构应遵循的规则如下: 8) 在ENC更新中应负的责任:ENC的发行权威机构对该份ENC的正式更新负有责任; 质量管理:发行权威机构应建立适当的质量管理机制,以保证ENC更新信息的生产、管理和 分发; 分发网络:发行权威机构负责建立ENC更新信息的分发网络; d) 分发媒介和时间表:为了保证利用硬媒介进行半自动更新的需要,应按正规时间表分发的足 够数量的ENC更新信息拷贝。船舶通过电信网络从发行权威机构直接获取ENC更新 信息; e 数据的完整性:指物标属性信息的完整性。首先应确保不遗漏任何强制属性,再尽可能填写所 有非强制属性。此外,应建立电子航道图审核系统,应按照JT/T765.4规定的检验项目,采用 标准化检测程序检测电子航道图数据中不规范或不完整的数据; f) 其他发行权威机构的可用性:ENC更新信息应立即使其他发行权威机构可用; 名 填充方法:法定认可ENC更新信息应符合JT/T765.2—2009附录B的要求; h 可辨别的更新信息:ENC更新信息应使其反映的变化能够在ECDIS显示器上清晰辨认; i 识别:每一条更新信息应符合JT/T765.2一2009附录B的要求,能被清楚地识别; 无更新信息:如果当前无任何更新信息可供定期发布,应发布零信息消息; k) 新版ENC:ENC新版本的出版应至少在该版本生效日期八周前予以宣布,并至少应在生效日期 四周前分发,以保证相关ECDIS用户能够及时得到,同时,取代原有旧版本ENC,并不再发行旧 版本的更新信息,

    A.3.3.1 一般规则

    分发者应遵循的一般规则如下: a)分发网络:使用发行权威机构建立的ENC更新信息的分发网络; b)时间表:从发行权威机构收到的更新信息应在足以支持安全航行的时间间隔内使航行者能够索 取到; c)质量管理.分发者应该建立适当的质量管理机制以保证ENC更新信息的分发

    A.3.3.2 全自动更新

    船舶通过高速电信网络从发行权威机构直接获取ENC更新信息。更确切地说,发行权威机 )把收集来的数据进行处理编辑后放在系统支持平台上,用户可通过电信网络从系统平台上无 IC更新数据.如图A.2所示,

    A.3.3.3半自动更新

    半自动更新应遵循的规则如下: a 硬媒介:将ENC更新信息存储在磁盘上; b) 电信:应具备通过电信线路从系统支持平台.上下载ENC更新数据; 更新信息库存:ENC的分发者应该保持现存ENC版本的全部有效更新信息的硬媒介库存; d)ENC及其更新信息:在分发某个版本的ENC时,应同时分发该版本的全部有效更新信息;

    半自动更新应遵循的规则如下: a)硬媒介:将ENC更新信息存储在磁盘上; b)电信:应具备通过电信线路从系统支持平台上下载ENC更新数据; 更新信息库存:ENC的分发者应该保持现存ENC版本的全部有效更新信息的硬媒介库 d)ENC及其更新信息:在分发某个版本的ENC时,应同时分发该版本的全部有效更新信

    e)用户友好:保证航行者能够在 上自行完成ENC的半自动更新 但是不能更改信息的内容。

    A.3.4ECDIS制作人规则

    A.3.4.1一般规则

    ECDIS制作人应遵循的一般规则如下: 数据完整性:ECDIS应能够处理ENC更新数据且不能降低ENC的信息内容或者ENC更新数据 的质量,所有ENC更新数据应按照JT/T765.4的规则进行的检验,对外发布的电子航道图要以 JT/T765.5的规定为数据保护方案压缩加密; b)填充核实:ECDIS应提供一种方法,以确保更新数据已被正确地填充进SENC; 综合与非综合更新信息的区别:更新信息应能从显示器上清楚地被辨认。一旦被接受,综合更 新信息应与ENC数据之间没有任何区别。非综合更新信息(如手工输出的更新信息)应该有所 区别; d 分别存储:ECDIS将全部更新信息与ENC分别存储; e) 调出显示:应能根据需要复阅原先存储的更新信息; f 兼容性:ENC更新信息应遵循JT/T765.2—2009附录B的要求; g)无干扰:ECDIS应该能够在不受当前操作干扰的情况下接收更新信息; 记录文件:ECDIS应通过一个记录文件随时记录所收到的更新信息,包括填充时间和A.3.2(i) 所描述的识别参数。该记录文件应该包括每一条被填充的或者被拒收的更新数据的下述信息: 1)填充/拒收日期和时间; 2)按照JT/T765.2附录B所规定的完整且唯一的识别特征; 3)填充过程中遇到的任何异常现象; 4)填充类型:手动或自动。 更新数据错序。当某一ENC更新数据的填充顺序出现错误时,ECDIS应能向用户报警,终止更 新作业.并将SENC恢复到开始填充更新文件之前的状态

    A.3.4.2自动更新

    自动更新应遵循的规则如下: a) 接口:对全自动更新,ECDIS应该备有公共移动通信网或互联网,可直接接收ENC更新数据;对 半自动更新,通过GPRS或CDMA1X通信模块,有选择地从系统支持平台上下载ENC更新 数据。 b) ENC更新信息的接收:ENC更新信息应能在ECDIS的更新数据存储器中自动记录;应查验ENC 更新信息发行权威机构的身份识别,以与相应ENC识别特征相符;如果接收设备出错,应该能 够终止接收程序,在更新数据记录中对无效的ENC更新信息加以标识,将出错情况通知用户。 c 顺序查验:在填充数据的时候,应该执行下述序列编号查验,以保证按照正确的顺序积累更新 信息: 1)ENC更新信息的文件扩展名; 2) ENC更新信息的编号; 3) ENC更新信息中个体记录的更新序列编号; 4) 参照JT/T765.2一2009附录B中有关ENC更新信息序列编号方法的详细描述; d) 一致性检验:将过去未能成功填充的ENC更新信息全部通知航行者; 地理适用性:凡与ECDIS的ENC数据包中所包含的地理单元无关的ENC更新信息均可舍弃; 总结报告:每一份由发行权威机构发布的法定认可更新文件在接收完毕之后均应提交总结报 告,其中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

    1)发行权威机构的身份识别; 2)更新文件的更新编号; 3 有关地理单元的单元识别特征; 4) 所涉地理单元的版本编号和日期; 5)有关地理单元中的更新信息数量。 ENC更新信息的复阅:应该能够在显示SENC内容时用高亮度显示的方式使得航行者能够复阅 所填充的更新信息; 更新信息的修改:航行者对于更新信息的拒收或者修改应用手工更新的方法实现。有异义的更 新信息应该在记录文件中被标注为异常信息见A.3.4.1h; 格式化非综合更新信息。例如,临时性军事演习区,应作为手工更新信息处理。

    A.3.5ECDIS用户

    航行者有责任保存一份最新SENC。

    A.3.5.2合法更新信息

    只有法定认可发布的、以数字化格式提供的更新信息才能够被综合进人SENC。其他一切更新信息 或者航行安全信息均应用手工输人。这类附加信息可来自航行通告、地方航行通告、无线电航行警告、船 员的注释等。

    A.3.5.3手工更新信息的地位

    JT/T 765.32009

    本附录规定了长江电子航道图颜色和符号表示的一般要求和方法,详细规定见数字表示 发布)。

    B.2与操作有关的颜色和符号规范

    B.2.1与纸质图的相

    电子航道图应以纸质图惯用的颜色和符号为基础,也可选择使用简化的颜色和符号。 电子航道图在夜间应设置为黑背景。

    B.2.2物标间的区别

    在显示屏上应明确区分各种不同物标(如不同性质的水深、各种类型的浮标立标、航道图上的线与船 员标绘的线等),同时还应能区分出不同来源的资料(如法定认可ENC信息、人工航道图改正信息、当地 信息和驾驶员的注释等)。 区分以上差异的编码方法如下: a) 不同颜色的面、线和符号; b) 不同形状的线(如虚线)和面(如单色或带图案的普染区); c) 符号; d) 文字注记; e) 光标查询; f) 自动或手动将信息分类设置成开或关; g) 将信息分离进人不同窗口; 感知判读(如红色的浮标用红色条带表示光弧用红占线表示计划航线)

    B.2.3航线计划和航路监视、超前显示

    航线计划时,屏幕上显示内容的可辨视距应为70cm,显示内容应尽量详尽。 航路监视时,屏幕上显示内容的可辨视距应为数米远,显示内容应尽量少用字符。应能快速重绘和 刷新显示画面,原画面应一直保留到刷新画面备好为止。 ECDIS应具备超前显示功能,提供一个小比例尺的超前显示窗口,应主要考虑灯标和未来航路点等 物标的显示,

    B.2.4突出重要物标

    对重要物标,即显示基础规定的物标,应予以特殊编码(如本船安全等深线颜色应明显区别于其他等 深线,并用粗线表示;计划航线用红色和粗点线表示),重要物标应叠加显示在雷达图像上。 B.2.5SENC物标与显示类别

    5SENC物标与显示类

    SENC物标与显示类别对应关系见表B.1.

    SENC物标与显示类别对应关系见表B.1

    JT/T 765.3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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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2.6线和符号的大小

    应避免符号和文本的混乱和叠加。在给定的视距内,所能显示的线和符号的数量要给予限制 航道图符号简化方案

    B.2.7自天与夜间显示

    白天应使用亮背景色加暗前景色。 夜间应使用暗背景色加亮前景色,且应减弱显示亮度。 夜间宜使用暗背景色限制深度带的色调。深度带分为深于安全深度和浅于安全深度,分别应以不同 的色调表示,对夜间无航道图数据的区域,宜用灰色方块图案填充颜色,以区分深水区。 颜色的控制完全由软件实现,应将亮度和对比度控制钮锁住

    B.2.8ECDIS显示器的安置

    ECDIS及显示器位置的选择应考虑以下因素: a)驾驶员在驾驶台上能清楚地看到显示内容,并可方便地操作控制器

    b)宜将雷达和ECDIS并排摆放; c)显示器不能放在驾驶员面对阳光的位置,且避免太阳光直射显示屏。

    在图形显示中应尽量避免出现文学 如浮标的编号可设立文本显示区域显示 必要的文本,如驾驶的航线、船向、警告以 对用户的交互操作提示等。

    使用红色表示危险物标。

    的ECDIS用户界面应具有一致性操作员界面应

    B.3符号和文本的规范

    B.3.1.1符号和文本的大小与字体

    符号和文本的大小应能够在规定的视距内清析可读。符号的最小像素应根据其复杂程度确定,简单 符号宜为12个像素。 当显示比例变化时,应保持符号和文本大小不变,文本字体应采用直体。字符禁用

    B.3.1.2显示方向

    显示方向应为北向上,但也可为其他显示方向。如果显示方向为崩向上,则显示方向不宜过于频繁 地改变,以避免频繁重写航道图信息而导致图像不稳定。 指北箭头应始终显示。

    B.3.1.3ENC比例尺索引

    应建立ENC比例尺索引,以明确给定区域所具有的各比例尺的ENC。对于不同比例尺ENC重叠的 区域,ECDIS应显示出重叠区不同比例尺图的轮廊线。ENC比例尺索引还可用于航线计划。 B.3.1.4ENC数据质量指示器

    1.4ENC数据质量指示

    B.3.2.1新增符号的类型

    ECDIS新增符号类型有以下四种: a) 有关安全的ECDIS专用符号,如安全等深线、安全等深区和孤立危险物等; b) 简化的航道图符号,如浮标和立标等。生产商要给驾驶员提供使用传统纸质航道图符号或其他 简化符号的选择权; 新增航道图符号和扩展的内河符号,如不同比例尺图幅边界、指北箭头和界限标等; d)IEC规定的航行符号,如计划航线和本船符号等。

    B.3.2.2有关安全的ECDIS专用符号

    B.3.2.2.1本船安全等深

    用粗线表示本船安全等深线,应从SENC的等深线中选择。若没有合适的等深线,ECDIS 条较深的等深线并给出提示。当船舶驶人新的航道图区域时,若原先的安全等深线已不存 应再次重复上述步骤。若船员不选择安全等深线,其缺省值为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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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3.2.2.2深度带

    选取安全等深线及其临近的深水等深线和浅水等深线构成五种深度带如下所示: a) 深水区:深度深于深水等深线的区域,缺省值为深于30m; b 次深水区:深度在深水等深线和安全等深线之间的区域,缺省值为本船安全等深线30m; c) 次浅水区:深度在安全等深线和浅水等深线之间的区域,缺省值为本船安全等深线2m; d) 浅水区:深度在浅水等深线和0m等深线之间的区域,缺省值为0m~2m; e)潮间带:低水位时露出河床的区域。 光伟用市间用元模式沙水区上次水区应身干分站

    当使用夜间显示模式路桥管理及其他,浅水区与深水区应易于分辨

    B.3.2.2.3 本船安全深度

    从SENC中找不到合适的安全等深线时,本船安全深度可作为一种辅助手段。等于或小于安全 深应以比更醒目的方式显示。

    B.3.2.2.4孤立危险物

    深度小于安全等深线和安全深度的孤立危险物(如小浅滩、礁石、沉船和障碍物等),其位置在安全 等深线或浅水等深线确定的安全水域内,应以特殊符号强调显示。

    玻璃钢管标准B.3.2.3其他新增和简化的ECDIS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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