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为pdf格式
  • 文件大小:5.66M
  • 下载速度:极速
  • 文件评级
  • 更新时间:2019-10-21
  • 发 布 人: luoxingbia
  • 原始文件下载:
  • 原始文件是会员上传的无错版,推荐下载这个版本

  • 建筑工程,pdf格式,下载需要1积分
  • 立即下载

  • word版文件下载:
  • 特别提醒:word版是本站通过人工智能从pdf转换成的word版本,正确率只有90%左右(正在通过训练继续提高准确率),排版恢复的也并不完全准确,没有进行任何人工校对,VIP会员直接免费下载即可,普通会员无法通过点数下载,算是给VIP的活动。

    特别提醒:word版是不完美的,错误较多,只能参考,有需要的可以少打一些字,别下载了找我们说word内容有问题,这是送给VIP会员的。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②当纵横向桩距不相等时,其最小中心距应满足“其他情况”一栏的规定 ④当为端承型桩时,非挤土灌注桩的“其他情况”一栏可减小至2.5d。 2排列基桩时,宜使桩群承载力合力点与竖向永久荷载合力作用点重合,并使基桩受 水平力和力矩较大方向有较大抗弯截面模量。 3对于桩箱基础、剪力墙结构桩筏(含平板和梁板式承台)基础,宜将桩布置于墙下。 4对于框架一核心筒结构桩筱基础应按荷载分布考虑相互影响,将桩相对集中布置于 核心筒和柱下,外围框架柱宜采用复合桩基,桩长宜小于核心筒下基桩(有合适桩端持力层 时)。 5应选择较硬土层作为桩端持力层。桩端全断面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对于黏性土、粉 土不宜小于2d,砂土不宜小于1.5d,碎石类土,不宜小于1d。当存在软弱下卧层时,桩端 以下硬持力层厚度不宜小于3d。 6对于嵌岩桩,嵌岩深度应综合荷载、上覆土层、基岩、桩径、桩长诸因素确定;对 于嵌入倾斜的完整和较完整岩的全断面深度不宜小于0.4d且不小于0.5m,倾斜度大于30% 的中风化岩,宜根据倾斜度及岩石完整性适当加大嵌岩深度:对于嵌入平整、完整的坚硬岩

    和较硬岩的深度不宜小于0.2d,且不应小于0.2

    3.4.1软土地基的桩基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3.4特殊条件下的桩基

    1软土中的桩基宜选择中、低压缩性土层作为桩端持力层; 2桩周围软土因自重固结、场地填土、地面大面积堆载、降低地下水位、大面积挤土 允桩等原因而产生的沉降大于基桩的沉降时,应视具体工程情况分析计算桩侧负摩阻力对基 桩的影响; 3采用挤土桩时,应采取消减孔隙水压力和挤土效应的技术措施,减小挤土效应对成 桩质量、邻近建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和基坑边坡等产生的不利影响; 4先成桩后开挖基坑时,必须合理安排基坑挖土顺序和控制分层开挖的深度,防止士 本侧移对桩的影响。 3.4.2湿陷性黄土地区的桩基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桩的影响; 3采用挤土桩时,应采取消减孔隙水压力和挤土效应的技术措施,减小挤土效应对成 桩质量、邻近建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和基坑边坡等产生的不利影响; 4先成桩后开挖基坑时,必须合理安排基坑挖土顺序和控制分层开挖的深度,防止土 体侧移对桩的影响。 3.4.2湿陷性黄土地区的桩基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桩应穿透湿陷性黄土层,桩端应支承在压缩性低的黏性土、粉土、中密和密实砂 土以及碎石类土层中; 2湿陷性黄土地基中,设计等级为甲、乙级建筑桩基的单桩极限承载力,宜以浸水载 荷试验为主要依据; 3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中的单桩极限承载力,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分析计算桩侧负摩阻 力的影响。 3.4.3季节性冻土和膨胀土地基中的桩基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端进入冻深线或膨胀土的大气影响急剧层以下的深度应满足抗拔稳定性验算要 求,且不得小于4倍桩径及1倍扩大端直径,最小深度应大于1.5m; 2为减小和消除冻胀或膨胀对建筑物桩基的作用,宜采用钻(挖)孔灌注桩; 3确定基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时,除不计入冻胀、膨胀深度范围内桩侧阻力外,还应考虑 地基土的冻胀、膨胀作用,验算桩基的抗拔稳定性和桩身受拉承载力; 4为消除桩基受冻胀或膨胀作用的危害,可在冻胀或膨胀深度范围内,沿桩周及承台 作隔冻、隔胀处理。 3.4.4岩溶地区的桩基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岩溶地区的桩基,宜采用钻、冲孔桩; 2当单桩荷载较大,岩层埋深较浅时,宜采用嵌岩桩; 3当基岩面起伏很大且理深较大时,宜采用摩擦型灌注桩。 3.4.5坡地岸边上桩基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建于坡地岸边的桩基,不得将桩支承于边坡潜在的滑动体上。桩端应进入潜在滑裂 面以下稳定岩土层内的深度应能保证桩基的稳定: 2建筑桩基与边坡应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建筑场地内的边坡必须是完全稳定的边坡 当有崩塌、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存在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的规定进行整治,确保其稳定性; 3新建坡地、岸边建筑桩基工程应与建筑边坡工程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合理确定施工 顺序; 4不宜采用挤土桩; 5应验算最不利荷载效应组合下桩基的整体稳定性和基桩水平承载力。 3.4.6抗震设防区桩基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进入液化土层以下稳定土层的长度(不包括桩尖部分)应按计算确定;对于碎石 土,砾、粗、中砂,密实粉土,坚硬黏性土尚不应小于2~3倍桩身直径,对其它非岩石土

    1基桩应穿透湿陷性黄土层,桩端应支承在压缩性低的黏性土、粉土、中密和密实砂 土以及碎石类土层中; 2湿陷性黄土地基中,设计等级为甲、乙级建筑桩基的单桩极限承载力,宜以浸水载 荷试验为主要依据; 3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中的单桩极限承载力,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分析计算桩侧负摩阻 力的影响

    3.4.3季节性冻土和膨胀土地基中的桩基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端进入冻深线或膨胀土的大气影响急剧层以下的深度应满足抗拔稳定性验算要 求,且不得小于4倍桩径及1倍扩大端直径,最小深度应大于1.5m; 2为减小和消除冻胀或膨胀对建筑物桩基的作用,宜采用钻(挖)孔灌注桩; 3确定基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时,除不计入冻胀、膨胀深度范围内桩侧阻力外,还应考虑 地基土的冻胀、膨胀作用,验算桩基的抗拔稳定性和桩身受拉承载力; 4为消除桩基受冻胀或膨胀作用的危害,可在冻胀或膨胀深度范围内,沿桩周及承台 作隔冻、隔胀处理。 3.4.4岩溶地区的桩基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岩溶地区的桩基,宜采用钻、冲孔桩; 2当单桩荷载较大,岩层埋深较浅时,宜采用嵌岩桩; 3当基岩面起伏很大且理深较大时,宜采用摩擦型灌注桩 3.4.5坡地岸边上桩基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建于坡地岸边的桩基,不得将桩支承于边坡潜在的滑动体上。桩端应进入潜在滑裂 面以下稳定岩土层内的深度应能保证桩基的稳定: 2建筑桩基与边坡应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建筑场地内的边坡必须是完全稳定的边坡, 当有崩塌、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存在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的规定进行整治,确保其稳定性;

    1桩端进人冻深线或膨胀土的天气影响急剧层以下的深度应满足抗拔稳定性验算要 求,且不得小于4倍桩径及1倍扩大端直径,最小深度应大于1.5m; 2为减小和消除冻胀或膨胀对建筑物桩基的作用,宜采用钻(挖)孔灌注桩; 3确定基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时,除不计入冻胀、膨胀深度范围内桩侧阻力外,还应考虑 地基土的冻胀、膨胀作用,验算桩基的抗拔稳定性和桩身受拉承载力; 4为消除桩基受冻胀或膨胀作用的危害,可在冻胀或膨胀深度范围内,沿桩周及承台 作隔冻、隔胀处理。

    3当基岩面起伏很大且埋深较大时,宜采用摩擦型灌注桩。 3.4.5坡地岸边上桩基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建于坡地岸边的桩基,不得将桩支承于边坡潜在的滑动体上。桩端应进入潜在滑裂 面以下稳定岩土层内的深度应能保证桩基的稳定; 2建筑桩基与边坡应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建筑场地内的边坡必须是完全稳定的边坡, 当有崩塌、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存在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的规定进行整治,确保其稳定性; 3新建坡地、岸边建筑桩基工程应与建筑边坡工程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合理确定施工 顺序; 4不宜采用挤土桩; 5应验算最不利荷载效应组合下桩基的整体稳定性和基桩水平承载力。 3.4.6抗震设防区桩基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进入液化土层以下稳定土层的长度(不包括桩尖部分)应按计算确定;对于碎石 土,砾、粗、中砂,密实粉土,坚硬黏性土尚不应小于2~3倍桩身直径,对其它非岩石土

    2承台和地下室侧墙周围应采用灰土、级配砂石、压实性较好的素土回填,并分层夯 实,也可采用素混凝土回填; 3当承台周围为可液化土或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40kPa(或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 5kPa)的软土,且桩基水平承载力不满足计算要求时,可将承台外每侧1/2承台边长范围 内的土进行加固;

    4对于存在液化扩展的地段,应验算桩基在土流动的侧向作用力下的稳定性。 3.4.7可能出现负摩阻力的桩基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填土建筑场地,宣先填土并保证填土的密实性,软土场地填土前应采取预设塑料 排水板等措施,待填土地基沉降基本稳定后方可成桩: 2对于有地面大面积堆载的建筑物,应采取减小地面沉降对建筑物桩基影响的措施; 3对于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可采用强夯、挤密土桩等先行处理,消除上部或全部土的 自重湿陷;对于欠固结土宜采取先期排水预压等措施; 4对于挤土沉桩,应采取消减超孔隙水压力、控制沉速率等措施: 5对于中性点以上的桩身可对表面进行处理,以减少负摩阻力。 3.4.8抗拔桩基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环境类别及水土对钢筋的腐蚀、钢筋种类对腐蚀的敏感性和荷载作用时间等因 素确定抗拨桩的裂缝控制等级: 2对于严格要求不出现裂缝的一级裂缝控制等级,桩身应设置预应力筋;对于一般要求 不出现裂缝的二级裂缝控制等级,桩身宜设置预应力筋; 3对于三级裂缝控制等级,应进行桩身裂缝宽度计算;

    3.5.1桩基结构的耐久性应根据设计使用年限、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环境类别规定以及水、土对钢、混凝土腐蚀性的评价进行设计。 3.5.2二类和三类环境中,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的桩基结构混凝士应符合表3.5.2的规定。

    表3.5.2 二类和三类环境桩基结构混凝土耐久性的基本要求

    注:1氯离子含量系指其与水泥用量的白分率; 2预应力构件混凝土中最大氯离子含量为0.06%,最小水泥用量为300kg/m;最低混凝土强 度等级应按表中规定提高两个等级; 3当混凝土中加入活性掺合料或能提高耐久性的外加剂时,可适当降低最小水泥用量; 4当使用非碱活性骨料时,对混凝土中碱含量不作限制 5当有可靠工程经验时,表中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可降低一个等级。 3.5.3桩身裂缝控制等级及最大裂缝宽度应根据环境类别和水、土介质腐蚀性等级按表 3.5.3规定选用。

    表3.5.3桩身的裂缝控制等级及最大裂缝宽度限值

    注:1水、土为强、中腐蚀性时,抗拔桩裂缝控制等级应提高一级

    2二a类环境中,位于稳定地下水位以下的基桩, 其最大裂缝宽度限值日采用括驰中的数值 3.5.4四类、五类环境桩基结构耐久性设计可按国家现行标准《港口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 范》JTJ267和《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等执行。 3.5.5对三、四、五类环境桩基结构,受力钢筋宜采用环氧树脂涂层带肋钢筋

    4.1.1灌注桩应按下列规定配筋

    1配筋率:当桩身直径为300~2000mm时,正截面配筋率可取0.65%~0.2%(小直 径桩取高值);对受荷载特别大的桩、抗拔桩和嵌岩端承桩应根据计算确定配筋率,并不应 小于上述规定值; 2配筋长度: 1)端承型桩和位于坡地岸边的基桩应沿桩身等截面或变截面通长配筋; 2)桩径大于600mm的摩擦型桩配筋长度不应小于2/3桩长:当受水平荷载时,配筋 长度尚不宜小于4.0/α(α为桩的水平变形系数); 3)对于受地震作用的基桩,桩身配筋长度应穿过可液化土层和软弱土层,进入稳定 土层的深度不应小于本规范第3.4.6条规定的深度; 4)受负摩阻力的桩、因先成桩后开挖基坑而随地基土回弹的桩,其配筋长度应穿过 软弱土层并进入稳定土层,进入的深度不应小于2~3倍桩身直径: 5)专用抗拔桩及因地震作用、冻胀或膨胀力作用而受拔力的桩,应等截面或变截面

    3对于受水平荷载的桩,主筋不应小于8Φ12;对于抗压桩和抗 拨桩,主筋不应少于6Φ10:纵向主筋应沿桩身周边均匀布置,其净 距不应小于60mm; 4箍筋应采用螺旋式,直径不应小于6mm,间距宜为200~300mm; 受水平荷载较大桩基、承受水平地震作用的桩基以及考虑主筋作用计 算桩身受压承载力时,顶以下5范围内的箍筋应加密,间距不应 大于100mm;当桩身位于液化土层范围内时箍筋应加密;当考虑箍筋 受力作用时,箍筋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的有关规定;当钢筋笼长度超过4m时,应每隔2m设一道直 径不小于12mm的焊接加劲箍筋。

    4.1.2桩身混凝土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小于C25,混凝土预制桩尖强度等级 不得小于C30: 2灌注桩主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5mm,水下灌注桩 的主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50mm:

    图4.1.3扩底桩构造

    3四类、五类环境中桩身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港口工程混凝土结 构设计规范》JTJ267、《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的相关规定。 4.1.3扩底灌注桩扩底端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图4.1.3): 1对于持力层承载力较高、上覆土层较差的抗压桩和桩端以上有一定厚度较好土层的抗 拔桩,可采用扩底;扩底端直径与桩身直径之比D/d,应根据承载力要求及扩底端侧 面和桩端持力层土性特征以及扩底施工方法确定;挖孔桩的D/d不应大于3,钻孔桩

    的D/d不应大于2.5; 2扩底端侧面的斜率应根据实际成孔及土体自立条件确定,a/h。可取1/4~1/2,砂土 可取1/4,粉土、黏性土可取1/3~1/2; 3抗压桩扩底端底面宜呈锅底形,矢高hg可取(0.150.20)D。

    4.1.4混凝土预制桩的截面边长不应小于200mm;预应力混凝主预制实心桩的截面边长不 宜小于350mm 4.1.5预制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预应力混凝土实心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 低于C40;预制桩纵向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 4.1.6预制桩的桩身配筋应按吊运、打桩及桩在使用中的受力等条件计算确定。采用锤击法 沉桩时,预制桩的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0.8%。静压法沉桩时,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0.6%, 主筋直径不宜小于Φ14,打入桩桩顶以下4~5倍桩身直径长度范围内箍筋应加密,并设置 钢筋网片。 4.1.7预制桩的分节长度应根据施工条件及运输条件确定;每根桩的接头数量不宜超过3 个。 4.1.8预制桩的桩尖可将主筋合拢焊在桩尖辅助钢筋上,对于持力层为密实砂和碎石类土 时,宜在桩尖处包以钢钣桩靴,加强桩尖。

    ⅢI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

    4.1.9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按截面形式可分为管桩、空心方桩,按混凝土强度等级可分为预 应力高强混凝土(PHC)桩、预应力混凝土(PC)桩。离心成型的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桩的 截面尺寸、配筋、桩身极限弯矩、桩身竖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等参数可按本规范附录B确定。 4.1.10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桩尖型式宜根据地层性质选择闭口型或散口型:闭口型分为平底 十字型和锥型。 4.1.11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质量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GB/T13476、《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薄壁管桩》JC888和《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JG19 及其他的有关标准规定。 4.1.12预应力混凝土桩的连接可采用端板焊接连接、法兰连接、机械啮合连接、螺纹连接 每根桩的接头数量不宜超过3个。 4.1.13桩端嵌入遇水易软化的强风化岩、全风化岩和非饱和土的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沉桩 后,应对桩端以上2m左右范围内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可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填芯或在内壁 预涂柔性防水材料。

    4.1.14钢桩可采用管型、H型或其他异型钢材。 4.1.15钢桩的分段长度宜为1215m。 4.1.16钢桩焊接接头应采用等强度连接。 4.1.17钢桩的端部形式,应根据桩所穿越的土层、桩端持力层性质、桩的尺寸、挤土效应 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并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1钢管桩可采用下列桩端形式: 1)散口: 带加强箍(带内隔板、不带内隔板);不带加强箍(带内隔板、不带内隔板)。 2)闭口:

    平底;锥底。 H型钢桩可采用下列桩端形式: 1)带端板; 2)不带端板: 锥底; 平底(带扩大翼、不带扩大翼)

    4.1.18钢桩的防腐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桩的腐蚀速率当无实测资料时可按表4.1.18确定; 钢桩防腐处理可采用外表面涂防腐层、增加腐蚀余量及阴极保护;当钢管桩内壁 同外界隔绝时,可不考虑内壁防腐。

    4.2.1桩基承台的构造,应满足抗冲切、抗剪切、抗弯承载力和上部结构要求

    4.2.1桩基承台的构造,应满足抗冲切、抗剪切、抗弯承载力和上部结构要求,尚应符合 下列要求: 1独立柱下桩基承台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500mm,边桩中心至承台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 桩的直径或边长,且桩的外边缘至承台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m。对于墙下条形承台梁, 逛的外边缘至承台梁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承台的最小厚度不应小于300mm。 2高层建筑平板式和梁板式筏形承台的最小厚度不应小于400mm,墙下布桩的剪力墙结 构筱形承台的最小厚度不应小于200mm 3高层建筑箱形承台的构造应符合《高层建筑筱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的规定,

    图4.2.3 承台配筋示意 a)矩形承台配筋 (b)三桩承台配筋 (c)墙下承台梁配筋图

    4.2.4桩与承台的连接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5.1桩顶作用效应计算

    5.1.1对于一般建筑物和受水平力(包括力矩与水平剪力)较小的高层建筑群桩基础,应按 下列公式计算柱、墙、核心筒群桩中基桩或复合基桩的桩顶作用效应: 1竖向力 轴心坚向力作用下

    F+Gk Mxyi M ykxi Nik = n Zyi Zx?

    桩基承台和承台上土自重标准值,对稳定的地下水位以下部分应扣除 水的浮力;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轴心竖向力作用下,基桩或复合基桩的平均竖向 力; 4x、M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作用于承台底面,绕通过桩群形心的x、 y主轴的力矩; xi、x,、y:、y,——第i、j基桩或复合基桩至y、x轴的距离; H一一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作用于桩基承台底面的水平力; Hik—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作用于第i基桩或复合基桩的水平力; 桩基中的桩数, 承合城其左同时进品玉到发件时城商店

    Ni一一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偏心竖向力作用下,第i基桩或复合基桩的竖向力; Mx、Mx一一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作用于承台底面,绕通过桩群形心的x、 主轴的力矩; x、x、、,第i、j基桩或复合基桩至、x轴的距离; H一一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作用于桩基承台底面的水平力; Hi一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作用于第i基桩或复合基桩的水平力; n一桩基中的桩数。 5.1.2对于主要承受竖向荷载的抗震设防区低承台桩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桩顶作用 效应计算可不考虑地震作用: 1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规定可不进行桩基抗震承载力验 算的建筑物; 2建筑场地位于建筑抗震的有利地段。 5.1.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桩基,计算各基桩的作用效应、桩身内力和位移时,宜考虑承台 (包括地下墙体)与基桩协同工作和土的弹性抗力作用,其计算方法可按本规范附录C进 行: 1位于8度和8度以上抗震设防区和其他受较天水平力的高层建筑,当其桩基承台刚度 较大或由于上部结构与承台协同作用能增强承台的刚度时; 2受较大水平力及8度和8度以上地震作用的高承台桩基

    5.2.1桩基竖向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桩基竖向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5.2桩基竖向承载力计算

    5.2桩基竖向承载力计算

    偏心竖向力作用下除满足上式外,尚应满足下式

    N.ma.≤1.2R

    2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偏心竖向力作用下,除满足上式外,尚应满足下式的要求

    Next mex ≤1.5R

    式中N荷载效应标准组合轴心竖向力作用下,基桩或复合基桩的平均竖向力;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偏心竖向力作用下,桩顶最大竖向力; NEkmax 一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基桩或复合基桩的最大竖向力 R一一基桩或复合基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5.2.2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应按下式确定:

    式中O.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5.2.3对于端承型桩基、桩数少于4根的摩擦型柱下独立桩基、或由于地层土性、使用条件 等因素不宜考虑承台效应时,基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应取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5.2.4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摩擦型桩基,宜考虑承台效应确定其复合基桩的竖向承载力 特征值: 1上部结构整体刚度较好、体型简单的建(构)筑物: 2 对差异沉降适应性较强的排架结构和柔性构筑物; 3 按变刚度调平原则设计的桩基刚度相对弱化区; 4 软土地基的减沉复合疏桩基础。

    式中n。一一承台效应系数,可按表5.2.5取值; fak——承台下1/2承台宽度且不超过5m深度范围内各层土的地基承载力特征 值按厚度加权的平均值; A。一计算基桩所对应的承台底净面积; Aps一为桩身截面面积; A一一为承台计算域面积。对于柱下独立桩基,A为承台总面积;对于桩筱基 础,A为柱、墙筱板的1/2跨距和悬臂边2.5倍筱板厚度所围成的面积;

    桩集中布置于单片墙下的桩筱基础,取墙两边各1/2跨距围成的面积,按 条基计算n。; 。——地基抗震承载力调整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采用。 当承台底为可液化土、湿陷性土、高灵敏度软土、欠固结土、新填土时,沉桩引起超 孔隙水压力和土体隆起时,不考虑承台效应,取n.=0

    三:1表中s。/d为桩中心距与桩径之比;B。/1为承台宽度与桩长之比。当计算基桩为非正方形排 列时,S。=VA/n,A为承台计算域面积,n为总桩数。 2对于桩布置于墙下的箱、筱承台,。可按单排桩条基取值。 3对于单排桩条形承台,当承台宽度小于1.5d时,n。按非条形承台取值。 4对于采用后注浆灌注桩的承台,Ⅱ。宜取低值。 5对于饱和黏性土中的挤土桩基、软土地基上的桩基承台,n.宜取低值的0.8倍

    1表中s。/d为桩中心距与桩径之比;B。/I为承台宽度与桩长之比。当计算基桩为非正方升 列时,S。=VA/n,A为承台计算域面积,n为总桩数。 2对于桩布置于墙下的箱、筱承台,n。可按单排桩条基取值。 3对于单排桩条形承台,当承台宽度小于1.5d时,n。按非条形承台取值。 4对于采用后注浆灌注桩的承台,Ⅱ。宜取低值。 5对于饱和黏性土中的挤土桩基、软土地基上的桩基承台,n。宜取低值的0.8倍,

    5.3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

    3.1设计采用的单桩竖同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桩基,应通过单桩静载试验确定: 2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桩基,当地质条件简单时,可参照地质条件相同的试桩资料: 结合静力触探等原位测试和经验参数综合确定;其余均应通过单桩静载试验确定; 3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桩基,可根据原位测试和经验参数确定。 3.2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极限侧阻力标准值和极限端阻力标准值应按下列规定确 1单桩竖向静载试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执行; 2对于大直径端承型桩,也可通过深层平板(平板直径应与孔径一致)载荷试验确定极 限端阻力; 3对于嵌岩桩,可通过直径为0.3m岩基平板载荷试验确定极限端阻力标准值,也可通 过直径为0.3m嵌岩短墩载荷试验确定极限侧阻力标准值和极限端阻力标准值; 4桩的极限侧阻力标准值和极限端阻力标准值宜通过理设桩身轴力测试元件由静载试 验确定。并通过测试结果建立极限侧阻力标准值和极限端阻力标准值与土层物理指 标、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以及与静力触探等土的原位测试指标间的经验关系,以经 验参数法确定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

    5.3.3当根据单桥探头静力触探资料确定混凝土预制桩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时,如无 当地经验,可按下式计算:

    Quk=Q+Qpk=uZqsikl+apsAp 当Psk1≤Psk2时

    5.3.4当根据双桥探头静力触探资 制桩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时,对于

    Quk=Qs+Qpk=uZl,·β,·fs+α·qA

    5.3.5当根据土的物理指标与承载力参数之间的经验关系确定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时,宜按下式估算:

    Qm =Q +Qn =uZqil +qnA,

    桩的极限侧阻力标准值q.(kPa)

    Qu=Qsk+Qk=usqsikl,+,qpA

    2砂土密实度可根据标贯击数判定,N≤10为松散,1030 为密实。 3当桩的长径比l/d≤8时,4成宜取较低值。 4当对沉降要求不严时,9可取高值,

    5.3.7当根据土的物理指标与承载力参数之间的经验关系确定钢管桩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时,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Quk=Qsk+Qk=uZqsik+pqkAp 当h,/d<5时,元,=0.16h/d 当h,/d≥5时,几,=0.8

    图5.3.7隔板分割

    8当根据土的物理指标与承载力参数之间的经验关系确定散口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单桩竖向 承载力标准值时,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Quk=Q+Q=uZqsikl;+qp(A,+,Ap) 当h,/d<5时,入,=0.16h,/d 当h,/d≥5时,2,=0.8

    Apl 空心桩散口面积:Apl=d? 元p 桩端土塞效应系数; d、b空心桩外径、边长; d—空心桩内径。

    5.3.9桩端置于完整、较完整基岩的嵌岩桩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由桩周土总极限侧阻力和嵌 岩段总极限阻力组成。当根据岩石单轴抗压强度确定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时,可按下列 公式计算:

    Quk =Qsk +Qm Qsk = uZqsikl; ±=5,fKA,

    嵌岩段侧阻和端阻综合系数

    ①极软岩、软岩指f≤15MPa, 者之间可内插取值 ②h.为桩身嵌岩深度,当岩面倾斜时,以坡下方嵌岩深度为准:当h./d为非表列值时,.可内差取值。

    10后注浆灌注桩的单桩极限承载力,应通过静载试验确定。在符合本规范第6.7节后注浆 实施规定的条件下,其后注浆单桩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可按下式估算:

    Quk =Qsk +Qgsk +Qgpk

    uZqskl, +uZβsiAsiklgi +β,ApkA,

    5.3.10 后注浆侧阻力增强系数β.、端阻力增强系

    注:干作业钻、挖孔桩,β,按表列值乘以小于1.0的折减系数。当桩端持力层为黏性土或粉土时, 折减系数取0.6;为砂土或碎石土时,取0.8。 主浆钢导管注浆后可替代等截面、等强度的纵向主筋。

    5.3.12对于桩身周围有液化土层的低承台桩基,当承台底面上下分别有厚度不小于1.5m、1.0m 的非液化土或非软弱土层时,可将液化土层极限侧阻力乘以土层液化折减系数计算单桩极限承载 力标准值。土层液化折减系数业,可按表5.3.12确定,

    注:①N为饱和土标贯击数实测值:N。为液化判别标贯击数临界值;2为土层液化指数: ②对于挤土桩当桩距小于4d,且桩的排数不少于5排、总桩数不少于25根时,土层液化系数可取 2/3~1;桩间土标贯击数达到Nc,时,取V=1。 当承台底非液化土层厚度小于1m时,土层液化折减系数按表5.3.12中元~降低一档1

    5.4特殊条件下桩基竖向承载力验算

    I软弱下卧层验算 1对于桩距不超过6d的群桩基础,桩端持力层下存在承载力低于桩端持力层承载力1/3的软 卧层时,可按下列公式验算软弱下卧层的承载力(图5.4.1):

    ....
  • 工程规范
  • 相关专题: 桩基  
专题: 市政工艺、技术 |公路工程 |设备标准 |垫圈标准 |给排水施工组织设计 |

常用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