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 73-2019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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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全球导航卫星定位技术建设的测量控制网,简称GN 制网或GNSS网。

    利用GNSS技术测得的大地高,结合测量点的高程男 获得的该点的正常高的方法,简称GNSS高程测量。

    2.1.6连续运行基准站系统

    stationsystem

    由多个连续运行的GNSS基准站及计算机网络、通信网络 等组成工程标准规范范本,用于提供不同精度、多种方式定位服务的信息系统,简 称CORS系统。

    通过基准站和流动站的同步观测,利用载波相位观测值实现 快速高精度定位功能的差分测量技术,简称RTK测量

    通过基准站和流动站的同步观测,利用基准站所测得 误差数据改正流动站上定位结果的卫星定位,简称RTD

    一点沿椭球法线到椭球面的距离。

    2.1.10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eiDounavigationsatel

    由中国自主建设、独立运行的卫星导航系统,是为全球用 共全天候、全天时、高精度的定位、导航和授时服务,并具 最文通信能力的国家重要空间基础设施,简称BDS

    同时刻卫星轨道位置的一组车

    利用全球或区域卫星跟踪站网的观测数据,经后处理 星轨道位置的一组精密轨道参数

    充当信源发送原始数据包的网络节点,即通过NTRIP协议 提供系统服务时,利用该节点对服务数据来源、计算方法或格式 进行标识,以便用户能够准确地选择服务。

    2.1.15 观测时段

    两台或两台以上接收机同时对同一组卫星进行观测 方法。

    2. 1. 17 同步观测环 simultaneous observation lo

    三台或三台以上接收机同步观测所获得的基线向量构 合环,简称同步环。

    由非同步观测所获得的基线向量构成的闭合环,简称异 步环。

    single baseline

    multiplebaseline

    由两台以上接收机同步观测数据解算得到的所有独 向量。

    2.1.22数据剔除率

    同一观测时段中未采用的观测值个数与获取的同类双 数的比值。

    2.1.23GNSS水准点GI

    2.1.24虚拟观测数据

    CORS系统有效覆盖范围内,利用基准站数据建立空间相关 误差的时空分布模型,在任意测点上,依据其空间坐标通过特定 值方法,按给定的观测时间、采样间隔等辅助信息生成的 GNSS观测值,通常以RINEX格式记录,简称VOD。

    基于虚拟观测数据的GNSS测量方法

    a 固定误差; b 比例误差系数; 相邻点间的距离; D 测量得到的两点间距离; dh 拟合点水准高程与模型计算高程的差值 检测点水准高程与GNSS测量的高程的

    3.1空间基准和时间系统

    3.1.1GNSS测量宜采用2000国家天地座标系;当采用城市坐 标系或其他平面座标系统时,应与2000国家大地坐座标系建立联 系。各坐标系的地球球和参考椭球基本儿何参数应符合本标准 附录A的规定。 3.1.2当GNSS测量采用城市坐标系时,应进行投影变换,并 应明确下列技术参数: 椭球体基本儿何参数; 中央子午线经度,底点纬度: 3 纵、横坐标的加常数; 4 投影面正常高; 测区平均高程异常; 起算点坐标及起算方位角。 3.1.3 当城市GNSS网的大地坐标系统变换为城市坐标系统 时,应满足投影长度变形值不大于25mm/km的要求。城市坐标 系统可根据城市地理位置和平均高程按下列次序选定: 1采用高斯正形投影统一3带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 2当无法采用高斯正形投影统一3带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 时,可依次采用下列方法选定城市平面坐标系统: 1)投影于抵偿高程面上的高斯正形投影统一3带的平面 直角坐标系统; 2)高斯正形投影任意带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投影面可 采用黄海平均海水面或城市平均高程面。

    3.1.4当城市坐标系设置一个投影带不满足长度变形值要求时

    宜设置两个及以上投影带。相邻投影带之间应设置投

    区域,重叠区域觉度不宜小于9km,重叠区域内的控制点应提 共两个投影带的平面坐标成果。 3.1.5GNSS测量的高程基准宜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当沿 用原城市高程系统时,应与1985国家高程基准建立联系。 3.1.6GNSS测量原始观测值应采用相应导航卫星系统的系统 时间记录,数据处理时应采用统一的时间系统。 3.1.7GNSS测量的外业记录应采用公元纪年,时间应采用协 调世界时(UTC)或北京标准时(BST)

    3.2.1城市CORS网和GNSS网应构成三角网或多边形网,开 应以网中最弱边相对中误差作为平面成果精度衡量指标。城市 GNSSRTK测量宜以平面点位中误差或点间边长相对中误差作 为平面成果精度衡量指标。城市GNSS高程测量应以点位高程 中误差作为高程成果精度衡量指标。

    中误差作为高程成果精度衡量指标。 3.2.2城市CORS网和GNSS网相邻点间基线长度精度应按下 式计算:

    3.2.2城市CORS网和GNSS网相邻点间基线长度精度应按下

    2.2城市CORS网和GNSS网相邻点间基线长度精度应按 计算

    g=Va?+(bd)?

    3.2.3城市CORS网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电离层活跃地区平均边长宜适当缩短。

    表3.2.3CORS网的主要技术要

    等、三等、四等网和一级、二级网,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3.2.4的规定。二等、三等、四等网相邻点最大边长不宜超过平 均边长的2倍,最小边长不宜小于平均边长的1/2;一级、二级 网最天边长不宜超过平均边长的2倍。当边长小于200m时,边 长较差应小于土20mm。

    表3.2.4GNSS网的主要技术要求

    注:表中α表示固定误差:b表示比例误差系数。

    3.2.5工程GNSS网的技术要求宜根据需求单独设计最大、最 小边长和平均边长,但GNSS网的基线长度中误差和最弱边相 对中误差应符合本标准第3.2.4条的规定。 3.2.6城市GNSSRTK平面测量按精度应划分为一级、二级 三级、图根和碎部。平面测量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2.6的规定 级控制点布设应采用网络RTK测量技术:困难地区相邻点间 距离可缩短至表中的2/3,边长较差应小于土20mm

    表3.2.6GNSSRTK平面测量技术要求

    网络RTK测量可不受基准站等级、流动站到单基准站间距离的限制,但应 城市CORS系统的有效服务范围内

    3.2.7城市GNSS高程测量按精度应划分为图根和碎部。高程 异常模型内符合中误差(简称模型内符合中误差)、检测高程中 误差、检测较差应符合表3.2.7的规定。四等及四等以上GNSS 高程测量应进行专项设计。

    表3.2.7GNSS高程测量主要技术要求(mm)

    3.3.1GNSS测量应采取合理有效的技术方法进行过程控制, 测量成果应满足城市规划建设一定时期内对GNSS测量的需求。 3.3.2编写技术设计前,应根据项自的规模、测量难易程度和 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收集测区及周边的测绘和地理信息、交 通、气候、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有关资料,进行适用性分析和 必要的现场踏勘。

    能力制定;技术设计书的编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测绘技术设 计规定》CH/T1004的规定

    效期内使用。作业期间,应及时检查校正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应 处于正常状态。

    站和已埋设的各等级点位成果。当构网观测时,应与使用的已知 点统一施测。

    观测,同步观测时间应满足各等级GNSS测量同步观测时段的 要求,观测数据应及时下载备份

    3.3.7当采用GNSS测量时,应根据测区位置,合理选

    进行不同种类软件数据处理比对。 3.9GNSS测量完成后,应根据要求整理成果资料,编写 技术总结

    3.3.10测绘外业人员安全生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测绘作业 人员安全规范》CH1016的规定

    3.3.10测绘外业人员安全生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测绘作业

    3.4质量检验及成果管理

    3.4.1GNSS测量过程应实行有效的质量控制,过程成果达到 规定的质量要求后方可转入下一工序。必要时宜在关键工序、难 点工序设置检查点或开展首件成果检验

    要求。GNSS测量成果应进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二级检查应 独立进行,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成果验收。成果质量的检查 与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和《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的规定

    3.4.3检查验收应进行质量评定,成果质量宜采用

    格、不合格四级评定制。不合格的测量成果经整改后,应重新检 查验收。

    3.4.6GNSS测量涉密成果的管理和提供应符合国家

    市只应建设一个城市CORS系统。CORS系统可一次建设完成, 也可分期、分批建设,并应利用区域内现有且符合要求的 CORS站。

    L.2城市CORS系统建设内容宜包括CORS网、通信网

    理中心和服务中心建设等。服务中心和管理中心可单独建 可共同建设,

    4.1.3城市CORS系统应具备采集和处理北斗卫星导航

    1CORS站应实时采集并记录卫星数据,CORS系统应进 行CORS站设备完好性监测。 2通信网络应将CORS站观测数据实时传输至管理中心 将管理中心的RTK或RTD差分数据实时发送给用户,应将定 制的数据发送给特许用户。 3系统管理中心应进行系统运行管理、维护、数据计算和 分发等。应实现对CORS站的远程监控,对观测数据进行分析 处理、计算、存储,对系统完好性进行检测,完成系统建模、差 分数据生成、传输、记录、数据维护和分发等。 4系统服务中心应对用户的注册、登记、查询和注销进行 管理,还应设置用户管理权限。 4.1.4城市CORS网宜建设1个~2个基岩或深理于原状土层 的CORS站点。

    1平面位置变化不应超过15mm; 2高程变化不应超过30mm; 3当CORS站坐标的变化量不符合规定时,应分析原因 及时更新CORS站坐标或另选新站。对于地面沉降严重的区域 可另行制定高程变化的变化量限值。 4.1.6城市CORS系统应建设一个管理中心,根据需要可建多 个服务中心。 4.1.7城市CORS系统的防雷及防电浦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和《电子设备雷击试验方 法》GB/T3482等的规定。 4.1.8城市CORS系统建设完成后应进行系统测试,测试点的 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坐标分量内符合中误差不应超过20mm; 2 平面位置外符合中误差不应超过50mm 3大地高外符合中误差不应超过50mm。 4.1.9城市CORS基准站仪器设备安装前应经法定计量检校合 格。正常运行后,基准站主机和天线应定期检查,时间间隔不应 超过1年。 4.1.10城市CORS系统应建立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4.1.11城市CORS系统的信息发布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的 要求。

    4.1.8城市CORS系统建设完成后应进行系统测试,测

    4.1.10城市CORS系统应建立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4.2连续运行基准站网设计

    1已有的城市CORS站建设的资料、控制网成果资料 1:10000及1:50000现势性好的地形图或影像等资料; 2区域内及周边地区的地质、水文、气象、交通、重要地 址资源与需求等资料; 3区域内的无线电发射源、微波站及传输通道分布等资料 4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开发资料,

    资料应进行下列分析: 1已有CORS站运行情况和地面控制点的可用性; 2 区域内可利用的供电、通信和交通等情况; 3 共建共享单位资源和需求状况。 4.2.3城市CORS网应根据城市需求、综合分析结果和现场踏 勘情况进行综合设计。

    4.3连续运行基准站建设

    4.3.1城市CORS站建设应包括选址、观测墩标建设、设备室

    4.3.1城市CORS站建设应包括选址、观测墩标建设、设备室 建设和GNSS观测设备选用安装

    设和GNSS观测设备选用安装

    4.3.2城市CORS站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选在基础坚实稳定,易手长期保存,并有利于安全作 业的地方; 2应避开断层破碎带、易于发生滑坡或沉陷等地质构造不 稳定区域和地下水位变化较大的地点,避开铁路、公路等易产生 振动的地带; 3与周围微波站、无线电发射塔、变电站等大功率无线电 发射源的距离应大于200m,与高压输电线、微波通道的距离应 大于100m; 4周围应便于安置接收设备并方便作业,视野应开阔:附 近不应有大型建筑物、玻璃幕墙及大面积水域等强烈干扰接收机 接收卫星信号的物体; 5视场内障碍物高度角不宜大于10°,困难地区视场内高 度角大于10的障碍物遮挡角累计不应超过30°; 6屋顶CORS站应选在坚固稳定的建筑物承重墙上,建筑 物高度不宜超过30m; 7应有利于方便架设市电线路或具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并 应便于接入公共通信网络或专用通信网络: 8宜用场强仪对站址进行实地场强测试,在卫星信号中心

    频点上的噪声场强宜低于一100dBmv;还应连续进行24h的条件 测试,并对测试数据进行分析,其中数据有效率应大于85%: 多路径影响宜小于0.50m; 9应测设CORS站环视图,实地拍摄基准站近景和远景以 及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照片,并应在实地绘制CORS站 点之记,CORS站点之记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10建站所使用的地,应征得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同意 或依据土地管理法办理征地或用地手续。 4.3.3CORS站观测墩标可分为基岩(岩层)观测墩、土层观 则墩和屋项观测墩。墩标的建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岩观测墩基础应与基岩紧密浇注,理置在基岩内的深 度不应少于0.5m,四角钢筋锚入基岩内的长度不应少于0.3m; 王层观测墩应建在坚实的土层上,墩底理置深度不应少于冻土线 以下2m;深理点应根据实际地质情况另行设计:屋顶观测墩应 建在建筑物主承重柱上,观测墩的内部钢筋应与建筑物主承重结 构连接。观测墩理设及规格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要求。 2观测墩顶面应水平,应垂直安装强制对中装置,并应加 装或预理保护线缆进出的硬质管道。 3观测墩与地层接合周围应有不少于0.1m宽的隔振槽, 隔振槽内应填粗砂:屋顶观测墩与屋项面接合处应进行防水 处理。 4基岩观测墩和屋顶观测墩应至少经过1个月的稳定期方 可使用:对于土层观测墩,非冻土地区应经过1个雨季方可使 用,冻土地区应经过1个雨季和1个冻解期方可使用。 5观测墩应理设水准标志并应采用三等以上水准联测,水 准标志与观测墩顶面的高差测定中误差不应超过3mm。 6观测墩建造过程中,应实地拍摄建造过程中各阶段的照 片。建造完成后,应重新拍摄基准站近景和远景以及东、南、 西、北四个方向的照片,绘制CORS站点之记。点之记绘制应 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1应在观测墩周围建造或租用,也可在观测墩下半部预留 空间作为设备室; 2仪器设备应整合安装在集成柜中,各设备应具有适宜的 工作条件; 3至观测墩的电缆长度不宜超过天线电缆标称距离;当超 过标称距离时,应加装信号放大器; 4J 应配置通风、通电、安全、防雷、防潮、温控等设施: 地基应牢固,并应敷设防水层,周围应有排水设施; 6 结构中应分别预理电力和通信管线通道: 应具有防正动物损坏设备的防护装置。 4.3.5 GNSS天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经法定计量检校合格; 应具有天线相位中心模型; 3在温度一40℃~十60℃的环境中应能长期正常工作 并应安装天线保护罩; 4J 应配备抛流圈或抑径板: 天线相位中心应长期稳定,变化量不应超过3mm; J 天线线缆应加装有源或无源射频线防雷装置: 7 对于有定向标志的天线,天线的定向误差不应超过5°。 4.3.6 GNSS接收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温度一40℃~十60℃的环境中应能长期正常工作; 2静态测量标称平面固定误差不应超过5mm、比例误差系 数不应超过1mm/km;高程固定误差不应超过10mm、比例误差 系数不应超过1mm/km; 3在交流电、直流电间应能自动切换; 4当采用多频多模GNSS接收机时,应能同时接收至少12 颗GNSS卫星信号;

    GNSS原始观测数据的采样间隔可在1s~60s内设置; 6 应实时输出原始观测数据: 7 内存储器应能存储1s采样间隔、24h连续观测的数据: 8 应具有1个及以上的RS一232协议标准接口; 应具备以太网接口,支持TCP/IP协议。 .3.7 当由观测墩顶面量取天线高时,应从不同方向量测3次 五美不应超过2mm:并应取平均值加上观测墩顶面高程作为

    4.3.8CORS站应配置在线式UPS装置,并应保证至少

    续稳定独立供电。电力线接人UPS前,应配置电涌防护设备。 4.3.9应实地拍摄CORS站建设各个阶段的进度照片。

    4.3.9应实地拍摄CORS站建设各个阶段的进度照片

    4.4.1通信网络建设内容应包括CORS站与管理中心、

    4.4.2通信网络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4.4.4城市CORS系统实时信息的发布可采用移动通信

    其他信息发布可采用FTP、Web等方式。

    4.4.6通信线路上应加装信号线或射频线避雷设备。通信线接 入通信终端前,应加装通信线电涌防护设备。 4.4.7服务中心应选用安全认证的路由器、网络交换机接入公 共网络,并应安装硬件防火墙。

    建设或更新完成后应填写设备登记表,记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 的规定。

    4.5.1管理中心建设内容应包括环境建设和硬件、

    4.5.2环境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房建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 50174、《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计算 机场地通用规范》GB/T2887和《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GB/T 9361的规定;

    5.3硬件配置应符合下列规

    1应根据数据采集、数据管理、数据处理分析及应用服务 等功能,配置1台及以上服务器,并应配置磁盘阵列、移动存储 或刻录机等数据备份设备; 2服务器内存储器不应低于4GB,外存储器容量应满足存 储1年以上、1s采样间隔的连续观测数据的能力; 3用于提供实时差分数据服务的服务器可采用双机热元余 备份。

    4.5.4软件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运行稳定、安全性能强; 2应自动监控系统内各CORS站的工作状态,发生故障 时,能及时报警; 3应自动进行数据下载、处理,并应形成服务需要的1种

    及以上标准格式的数据文件; 4应按预先设定的数据格式和文件类型,自动存储原始数 据、过程数据及运行记录 5应具有容错能力,在无法提供有效数据服务时,有示警 功能; 6应兼容包括BDS在内的多GNSS系统定位数据的接收及 处理;支持不同型号的CORS站和流动站接收机。

    4.5.5管理中心应具备下列功能

    1应能监控CORS站GNSS接收机及其他配套设备工作状 态,并应能进行远程管理、故障分析、固件升级: 2应能自动分析并记录系统数据的完整性、CORS站点的 急定性和多路径影响; 3应能自动分析电离层和对流层的影响,并生成报告; 4应能实时分析、处理CORS站原始观测数据及星历数 据,并应形成Rinex格式数据文件; 5应能实时生成服务数据,并发送给服务中心;在无法提 供有效数据服务时,及时通知服务中心; 6宜每隔3个月处理、分析CORS站GNSS数据,监测 CORS站稳定情况; 7应统一管理GNSS数据、运维数据和日志,宜每隔6个 月进行一次备份,GNSS数据宜能实时、每日自动存储,保存期 限不应少于5年。

    服务器及软件运行、内部网络和通信网络等调试

    4.6.1服务中心建设应包括环境建设和硬件配置、软件选用等。 4.6.2环境建设、硬件配置应符合本标准第4.5节的规定。

    4.6.2环境建设、硬件配置应符合本标准第4.5节的规定。

    6.3软件选用应符合下列规

    1应接收开处理管理中心发送的不向类型的服务数据; 2应及时响应用户的服务请求; 3应提供网络RTK、RTD和单基准站RTK、RTD等方式 实时定位服务; 4应提供用户定制的不同采样间隔的CORS站原始观测值 的后处理数据服务; 5应监控用户的授权、认证、登录和使用过程,并应对使 用时间、流量等进行统计管理; 6应采用RTCM协议发布实时差分数据。 4.6.4 服务中心应具备下列功能: 1应提供厘米级、亚米级精度的实时差分数据,不同采样 间隔的CORS站原始观测数据及后处理数据: 2应对用户进行管理; 3应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 4.6.5建设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供电、环境、服务器及 软件运行、内部网络和通信网络等的调试和验收。 4.6.6服务中心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用户审批、数据 服务等工作。

    6.4服务中心应具备下列功

    1应提供厘米级、亚米级精度的实时差分数据,不同采样 间隔的CORS站原始观测数据及后处理数据; 2应对用户进行管理: 3应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 4.6.5建设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供电、环境、服务器及 软件运行、内部网络和通信网络等的调试和验收。 4.6.6服务中心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用户审批、数据 服务等工作。

    4.7坐标联测及数据处理

    4.7.1城市CORS网应与国家级CORS站、省级CORS站、高 等级国家大地控制点和城市控制点等进行坐标联测。 4.7.2当城市CORS站的CGCS2000坐标确定时,应联测3个 及以上国家级或省级CORS站。 4.7.3当城市CORS站的参心坐标系坐标确定时,应联测4个 及以上已有的高等级国家大地控制点或城市控制点。联测的控制 网点位应符合本标准第5.2.2条的规定

    4.7.4坐标联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城市CORS网进行CGCS2000坐标联测时,使用的国

    家或省级CORS站观测数据不应少于5d,每天不应少于23h, 采样间隔应为30s,截止高度角应为10°; 2当城市CORS网进行参心坐标系坐标联测时,控制点观 测设备应符合本标准第5.3.1条的规定,接收机天线宜选用大地 型流圈天线;每个点应与CORS站同步观测23h民用航空标准,采样间隔应 为1Os~3Os。联测布设的GNSS网及GNSS测量应符合本标准 第5.1节和第 5.4节的规定

    2当城市CORS网进行参心坐标系坐标联测时,控制点观 则设备应符合本标准第5.3.1条的规定,接收机天线宜选用大地 型抛流圈天线;每个点应与CORS站同步观测23h,采样间隔应 为1Os~3Os。联测布设的GNSS网及GNSS测量应符合本标准 第5.1节和第5.4节的规定。 4.7.5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线处理应采用具有长基线处理能力的高精度数据处理 软件,并应采用精密星历; 2城市CORS网的框架、历元应与所联测的国家或省级 CORS站的框架、历元保持一致; 3CORS网的基线解算可采用国家CORS站作为起算依据; 4数据质量、重复基线、同步环闭合差和异步环闭合差的 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6.3条的规定; 5CORS网坐标联测的平差计算应符合本标准第5.6.5条 的规定; 6应确定CGCS2000与参心坐标系间的坐标转换参数。 4.7.6坐标联测的质量检查和技术总结的编写应符合本标准第 5.7节的规定

    4.7.5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4.8连续运行基准站系统测

    4.8.1CORS系统测试应包括功能测试和性能指标测试。 4.8.2功能测试和测试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进行自动运行能力测试时,应设置好服务内容,系统 应24h自动不间断地向用户提供数据服务; 2当进行通信网络测试时,通信网络的通信时延、速率 误码率和可用性技术指标应符合本标准第4.4.2条的规定; 3当进行流动站用户并发数测试时,可通过软件模拟方式 对流动站用户并发数进行测试,最大用户数应达到系统设计

    要求; 4当进行远程控制测试时,应通过远程调整CORS站接收 机和UPS电源等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测试,同时对相关参 数进行调整,并确认调整有效: 5当进行系统容错性测试时,模拟CORS基准站或通信网 络发生故障时,系统应自动报警,并重新构网计算,继续提供数 据服务; 6当进行导航卫星系统兼容性测试时,应同时接收、存储 处理包括BDS在内的多系统GNSS数据,提供融合的数据服务: 7当进行用户设备兼容性测试时,应选用3个及以上不后 商的GNSSRTK设备,在不同时间段测试,记录首次获得固 定解的时间,并应统计测试点的点你 请 分析设备的兼容性

    建筑标准4.8.3性能指标测试应包括静态定位精度、动态定位精度及覆

    1静态定位精度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网络设计覆盖范围内均匀选择测试点,点的选择 应符合本标准第5.2.2条的规定,参与统计的测试点 数不宜少于20个; 2)应采用单点观测方式,与周边CORS站组网测试,测 试点的观测、数据处理等应符合本标准第5章关于匹 等以上GNSS网的规定; 3)测试点位的数据处理结果应按点位平面坐标和高程分 别进行精度统计、分析,并应符合本标准第4.1.8条 的规定。 2动态定位精度及覆盖范围的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试点应均匀分布在网内及网外10km~30km范围 内,测试点的选择应符合本标准第5.2.2条规定,参 与统计的测试点数不应少于20个; 2)测试点的观测、数据处理等宜符合本标准第6.3节和 第6.5节中三级以上控制点的规定,每个测试点宜独

    立记录10个以上的观测结果; 3)精度统计应按网内、网外分别进行,并应进行测试点 的内符合、外符合精度统计,应分析测试点的平面和 高程精度、收敛时间、覆盖范围及测量重复性情况; 精度统计应符合本标准第4.1.8条的规定。 RTK可用性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系统服务区域内,选择1个具备CGCS2000成果 的点作为测试点; 2)服务中心与测试点间应采用有线连接的通信方式,进 行连续24h以上的RTK测量,并应每秒记录一个定 位结果; 3)满足精度要求的定位结果个数占理论定位结果总数的 比率应大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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