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526-2010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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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4.1公共产播系统的用途和等级应根据用卢需要、系统规模及 投资等因素确定。 3.4.2公共广播系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无源终端方式、有源终 端方式或无源终端和有源终端相结合的方式构建。 3.4.3广播分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繁紧急产播系统的分区应均消防分区相容。 2大厦可接楼层分区,场馆可按部门或功能块分区,走廊通 道可按结构分区, 3管理部门与公众场所宣分别设区。 4重要部门或广播扬声器音量需要出现场人贯调节的场所, 宜单独设区。 5每一个分区内广播扬声器的总功率不宜太大,并应同分区 器的容量相适应。

    3.4.4公共广播系统监控中心应符合下列规定:

    三级公共广播系统的监控中心可由系统的广播功率放大

    器或广播前置放大器兼任。 2一级和二级公共广播系统的监控中心宜设在监控室(或机 房)内,监控主机的性能应满足本规范第3.2节的规定。 3必要时教育标准,可设置主控中心和若干分控中心。分控中心可为 二级监控主机或寻呼台站

    3.5.1公共广播信号应通过布设在广播服务区内的有线广播线 路、同轴电缆或五类线缆、光缆等网络传输。 3.5.2公共广播信号可用无线传输,但不应十扰其他系统运行, 且必须经当地有关无线电广播(或无线通信)管理部门批准或许 可。,: 3.5.3当传输距离在3km以内时,广播传输线路宜采用普通线 缆传送广播功率信号;当传输距离大于3km.且终端功率在下瓦 级以上时,广播传输线路宜采用五类线缆、同轴电缆或光缆传送低 电苹广播信号。 3,5.4当广播扬声器为无源扬声器,传输距离大于100m时 额定传输电压宜选用70V、100V;当传输距离与传输功率的乘积 大于1kmkW时,额定传输电压可选用150V、200V、250V。 3.5.5公共广播系统室内广播功率传输线路,表减不宜大于3dB (1000Hz)

    3.5.6火灾隐患地区使用的案急广播传输线路及其线槽(或线

    3,5.7其有案外传输线路(除光缴外)的公共产播系统应有防雷

    广播扬声器的重放声场,应符合本规范表3.3.1的规定

    3.6.2广播扬声器的灵敏度、额定功率、频率响应、指间性等性能 指标应符合声场设计的要求

    3.6.3广播扬声器布点宜符合下列规定

    1广播扬声器宜根据分片覆盖的原则,在广播服务区内分散 配置。 2广场以及面积较大且高度大于4m的厅室等块状广播服 务区,也可根据具体条件选用集中式或集中分散相结合的方式配 置广播扬声器。 3广播扬声器的安装高度和安装角度应符合声场设计的要 求。 3.6.4室外广播扬声器应具有防溯和防魔的特性。 3.6.5广播扬声器的外形、色调、结构及其安装架设方式应与环 培相适应

    3.6.6当用无源广播扬声器,且传输距离大于100m时,宜选

    1广播扬声器应使用阻燃材料,或具有阻燃后罩结构。 2广播扬声器的外尧防护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 护等级(IP代码)》GB4208的有关规定。

    3.7.1驱动无源终端的广播功率放大器,置选用定压式功率放大

    3.7.2非紧急广播用的广播功率放大器,额定输出功率不应小于

    率放大器的功率总容量,应满足所有广播分区同时发布紧急播 的要求。

    3.8公共广播信号源设备

    3.8公共广播信号源设备

    3.8公共广播信号源设备

    3.8.1公共广播信号源设备可包括广播传声器、寻呼器、警报信 号发生器、调谐器、激光唱机、语声文件录放器、具有声额模拟信号 录放接口的计算机及其他声频信号录放设备等,应根据系统用途, 等级和实际需要进行配置。 3.8.2广播传声器及其信号处理电路的特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广播传声器应符合语言传声特性。 2广播传声器的频率特性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应急声系 统GB/T16851的有关规定。 :3.广播传声器宜具有发送提示音的功能;当用作寻呼台站 时,应配备分区选通功能

    3.8.1公共播信号源设备可包括产播传声器、导呼器、警报信 号发生器、调谐器、激光唱机、语声文件录放器、具有声额模拟信号 录放接口的计算机及其他声频信号录放设备等,应根据系统用途、 等级和实际需婴进行配置。

    3.8.1公共播信号源设备可包括产播传声器、导呼器、警报信

    1广播传声器应符合语言传声特性。 2广播传声器的频率特性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应急声系 统GB/T16851的有关规定。 3.广播传声器宜具有发送提示音的功能;当用作寻呼台站 时,应配备分区选通功能,

    4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施工

    4.1.1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关子施工安全和劳 动保护的规定。 4.1:2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图纸应齐全,并 已经过审查和批准。 2施工区域具备进场条件,应能保证施工安全和用电安全。 3施工人员应熟识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电工、焊工必须持 证上岗。 4.1.3新工程的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施工,应与土建施工协调进 行;预埋线管、支撑件,预留孔洞、沟槽及其他预埋件等均应符合设 计要求。

    4.1.4施.1.前应按设计文件要求查助现场情况,查勘现场应包括

    1与传输载路有关的道路(包括横跨道路)的情况, 2允许同杆架设传输线路或同杆架设广播扬声器的杆路及 自立杆路的情况。 3公共广播传输线缆预留管道及充许共用的线缆、管道的情 况。 4.1.5影响公共广摘传输线缆及广播扬声器架设的障碍物应提 前处理。 4.1.6公共广播设备安装前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应按施工设备、材料表对材料进行清点、分类,进场应填

    写本规范表A,0.1。 2规格、型号、数以及3C认证等应符合设计文件及本规 范要求, 3有源部件均应通电检查。广播功率放大器和广播扬声器 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其实际功能和技术指标应 与产品标称相符。 4进口产品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进口商检证 明、配套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资 料。. 5对不具备现场检测条件的产品,可要求工厂出具检测报 告。 4.1.7·公共广播系统软件产品质量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商业化软件,应进行使用许可证及使用范围的检查, 2由系统承包商编制的用户应用软件,除进行功能测试外, 还应进行容量、可靠性、安全性、可恢复性、兼容性、自诊断等多项 功能测试,以及软件的可维护性检查, 3,所有自编的、在通用计算机上运行的应用软件应提供完整 的文档 4.1.8·隐蔽工程应进行随工验收,并应填写本规范表A.0.2。 : 4,2,广播传输线路数设 4.2.1传输线缆应经检测合格后再数设。 4.2.2室外广播传输线缆应穿管埋地或在电缆沟内数设:室内广 播传输线缆应穿管或用线椅数设。 4.2.3公共广播的功率传输线路不应与通信线统或数据线缆共 管或共槽, 4.2.4除用电力数波方式传输的公共广播线路外,其他公共广播 线路均严整与电力线路共管或共道

    4.2.4除用电力数波方式传输的公共广播线路外,其他公共广播

    输电压相容;线路接头不应课露;电位不等的接头必须分别进行绝 继处理。

    4.2.6公共广播传输线缆宣减少接驳;需要接驳时, 包扎并安置在检套盒内。 4.2.7公共广播传输线路数设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净GB50200的有关 规定。 4.2.8公共广播室外传输线路的防雷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4.2.6公共广播传输线缆宣减少接驳;需要接驳时,

    4.2.8公共广播室外传输线路的防雷施工,应符合现行因家标准

    4.3广播扬声器安装架设

    4.3广播扬声器安装架设

    4.3.1广播扬声器安装架设地点应符合本工程布点设计的规定。 4.3.2广播扬声器的安装架设高度及其水平指向和垂直指向,应 根据声场设计及现场情况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插扬声器的声辐射应指向播服务区。 2当周有高大建筑物和高大地形地物时,应避免产生回 尚。 4.3.3广播扬声器与广播传输线路之间的接头必须接触良好,不 同电位的接头应分别绝缘;接驳宜用压接套管和压接工具进行施 L。冷热端有区别的接头应正确予以区分, 4.3.4广播扬声器的安装固定应安全可靠。安装广播扬声器的 路杆、桁架,墙体、棚项和紧固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4.3.5广播扬南器安装完毕后,应对扬声器表面进行清洁,并应 逐个广播分区进行检测和试听。室外广播扬声器应采取防雨、雪 施。

    4.4.1除广播扬声器和传输载路外,公共广播系统的其他设备,

    4.4.1除广播扬声器和传输线路外,公共广播系统的其他设备, 有监控实(或机房)时、应安装在其控制台、机柜或机架上:无监控

    家标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的有关 规定。 4.4.2一级和二级公共广播系统的监控室(或机房)的电源应设 专用的空气开关(或断路器),且宜由独立回路供电,不宜与动力或 照明共用同一供电回路。 4.4.3控制台或机柜机架应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线不应与供电 系统的零线直接相接,

    4.5.1公共广播系统调试应在系统设备安装完毕、道电正常之后 进行。 4.S.2各个广播分区应分别进行音质试听,并应根据试听的结果 进行初步调整,使系统能够扩声。 4.5.3各个广播分区以及整个公共广播系统应进行功能检查,并 应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调整、使系统的应备功能符合本规范第3.2 节的规定,

    4.5.4公共广播系统的电声性能,应按本规范第5章的规定进行 检测,并应在检测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使系统的电声性能指标达到 本规范3.3节的规定。 4.5.5系统调试应做好记录。

    4.5.5系统调试应做好记录

    4.6.1公共广播系统调试完毕后应进行试运行,并应按本规范表

    1有计划地反复模拟正常的运行操作,操作结果应符合设计 要求。

    2在不危及人身安全的条件下,有计划地在系统操作界面 进行“误操作”,“误操作”结果不应危及设备安全,并不应导致不可 逆的程序混乱。 4.6.3试运行的加电持续时间不应少于24h。

    5公共广播系统电声性能测量

    5公共广播系统电声性能测量

    5.1.1公共广播系统电声性能测量仪器,应经国家认定的计量机 构检定合格,并应在计量有效期内使用, 5.1.2公共广播系统电声性能测景,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1·系统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测量点现场的信噪比不应小于15dB。 3测量时,有关广播分区的广播扬声器应全部开启, 5.1.3·测量结果应按本规范表B.0.4做好记录,

    5.2.1在广播服务区内测量电声性能时,测量点的选择应符合下 列规定: 1测量点距地面高度应为1.2m~1.5m;与墙体的距离应大 于1.5m。 2测量点应有代表性,应处于广播股务区内公众经常活动的 地方,并宜在被测广播服务区内均匀分布;但应避免选在广播扬声 器附近且在其声辐射轴线上的地点。 3当公共广播服务区为室内时,每50m应至少有一个测量 点,且测量点总数不宜少于3个。 ,:4.当公共广播服务区为广场时,每20m×20m应至少有 个测量点,且测量点总数不宜少于3个。 ::5当室内和广场的空间结构以及广播扬声器的布局为轴对 称时,可只在中线及其一侧选取测量点。 6当公共广播服务区为走鹿、通道时,应在走廊的轴线上选

    5.3传输频率特性测门

    5.3.1传输频率特性测盘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其广插系统服务区内的每一个堂或每一个房间应分 别测量 2在公共广播系统设备的线路输人端口,输人宽带粉红噪声 电信品(图5.3.1).其电平应等于设备标称的额定输入电平。

    图5.3.1公共广插系统电产性能利量原理

    3应调节公其广播系统增益,并使广播服务区内测量点的产 压级达到本规范第5.1.2条第2款的要求。 4应采用具有1/3倍频程额谱分析功能的1型声级计,在广 播服务区内选定的测量点测总其传输频率特性曲线,

    5.3.2伤输频率特性测量结果的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5.4声场不均匀度测

    5.4.1声场不均勾度测量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共广播系统服务区内的每一个厅堂或每一个房间应分 别测量。 2应按本规范第5.3.1条第2、3款的规定输人测量信号利 调节系统增益。 3在服务区内选定的测量点测量各点的宽带稳态有效值声 压级,

    1广播服务区内各测量点之间宽带稳态有效值声压级的最 大值和最小值之差,应为该广播服务区的声场不均勾度。 .2声场不均匀度符合表3.3.1中相应等级的规定时,应判定 该被测广播服务区的声场不均匀度符合规定

    5.5.1应备声压级测量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本规范第5.3.1条第2款的规定输入测量信号。 2应调节公共广播系统增益使系统达到额定输出功率,并在 广播服务区内选定的测量点,应测量各点的宽带稳态有效值声压 级

    5.5.2.应备声压级测量结果的处理和判定应符合下列表

    1各测量点稳态有效值声压级的平均值应按下式计算,

    3测试声源应输出扩声系统语商传输指数测试信号。,应调 节测试声源的输出,并使广播传声器输入的稳态有效值声压级等 于80dB。 4应调节公共广播系统增益,并使测量现场信噪比等于或大 于15dB。 5每一个测量点应测量3次,并应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点 的扩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值。 5.8.4当每一个被测广播服务区中有2/3以上(含2/3)的测量 点的扩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值符合本规范表3.3.1相应等级的规 定时.应判定该广播服务区的扩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符合规定。

    5)设备器材清单(包括安装位置)。 6)设备、器材的检测报告及认证证书。 7)系统使用说明书(含操作和日常维护说明)。 8)工程和设备变更审核单。 9)系统调试记录。 5系统试运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备功能检验记录。 2)电声特性测试记录。 3)试运行记录。

    6.2.2工程设备安装验收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对照峻.工验收文件,检查系统设备配置,包括设备型号、规 格、数量、产地及安装位暨。 2按本规范表B.0.2列出的相关项目与要求,采用现场观 察、核对施工图、抽查等方法,对工程设备的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和 观感质量验收,并做好记录。 6.2.3系统应备功能的验收应对照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相关条款 的要求,进行逐项功能演示。并应按本范表B.0.3做好记录。 6.2.4系统电声性能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对照设计征务书和合同相关条款的要求进行测试。 2系统电声性能测试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规定。 3应按本规范表B.0.4做好记录。 6.2.5应审查工文件是否齐全,并应按本规范表B.0.5填写 验收结论。 6.2.6峻工验收文件应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应出建设单位和施 工单位各存一份。

    附录A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施工记录表

    工设备、材料进场应按表A.0.1的要求填写报验

    表A.0.1设备材料进场报验表

    A.0.2隐蔽工程应进行随工验收,开填写表A.0.2

    A.0.2隐蔽工程应进行随工验收,开填写表A.0.2

    表A0.2胞薪工程险收

    附录B公共广播系统工程验收表

    B.0.1系统试运行记录应按表B.0.1的要求填写

    0.1系统试运行记录应按表B.0.1的要求填写

    表B.0.1系统试远行记录表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电声性能测贯记录应按表B.0.4的要B, 0, 5工程验收结论汇总应按表B.0.5的要求填写B.0.4求填写,表B.0.5工程验收结论汇总表表B,0,4公共广播系统工理电声性能测量记录表工程名称测量场所设计单位测量仅器链工单位测量人员应备产压级,产场不均勾度、传输题率特性测量数据验收人签字测量点声乐级(dD)设备安装2验收结论中心显率(Hz)年月日100检测人签字电声性能:检测结论400年月500630800审查人签字发工文件1. 6k2k审查结论2.5k年3.15k日4k5k6. 3k工程验收总结论12.5k年月日总声压极(不计权)精出声减测长数带建议与要求:测盘点东南西北分员值扩声系统语育传输指数测量数据接照扩声系就语言传输指数测量方法提供记录建设(或使用)单位监理单位签字益章:检测单位签字盖章;鹿工单位签字盖章,签字些章:应备产场福出声扩声系统电声性能项目语言传插系梳设备传输测量结果严压级不均勾度在波指数信噪比额率特性尊级评价记录填报人(签名)年月年年月日年月年月日记录审核人《签名》年月日 33.

    : · 制定说明 : 宁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526),经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2010.年5月31日以第608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按照实用性原则、先进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科学性原 则、协调性原、规范化原则制定。 ,本规范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人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 国公共广播行业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编 制组成员先后撰写调研、论证、验证论文和调查、实验报告数十筒。 其中,已在中国声学会声频工程分会学术年会上研讨过的有34 第,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有13篇。 编制组还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设计、生产、科研等单位和有关 专家的意见。先后收集到的意见共821条,完全采纳的234条,酌 情来纳的42条,误解、互相冲突或须进行解释和商椎的545条。 征求意见期间,先后易稿和举行由中国声学会声频工程分会和本 规范编制组共同召集的专家会议审议12次。先后向信息产业部 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及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报送草案及有 关材料(包括会议纪要、调研论证实验验证文件、业界和国内专家 意见反馈及其处理意见等)12批次。 2008年.7:月、16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在北京组织召 开了《公共广据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送审稿)专家审查会,一致通 过对该规范的审查,审查专家组认为:该规范体现了公共广播系 统当今先进的工程技术水平,能够很好地满足用户的使用要求;具 有先进性、科学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并填补了国内空白相信通 过对本规范的实施贸彻,可促进公共广播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和验 收的规范化,推动公共广播领域的技术进步,在规范市场方面也将

    起到重要作用,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审专家组建 议尽早颂布实施,以使规范卓日发择效益。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 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公共广播系统.T.程技术规 范》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 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 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著作为 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本章所有术语及其定义均只适用于本规范。 本规范的术语定义,只为说明本规范有关条文的含义,而不一 定是该术语完整的科学定义。为了便于操作,其中有一些术语直 接采用了我国公共广播行业的习惯用语

    3.2.1用传声器实时发布语声广播是所有公共产摘系统最基本 的功能。有一个广播传声器处于最高广播优先级是必需的,例如 在紧急情况下,现场指择员基至需要打断警笛,实时发布命令。 3.2.3业务广播系统。 1本条规定是就业务广播系统对第3.2.1条的补充。 2关于定时误差不应大于10s的规定,应以当地标准时间为 准。10s包括累积误差,因此,如果系统的计时误差会累积,则应 能自动清除,否则可能产生难以接受的后果。例如,一个每小时相 对误差为10s的定时器,一周的累积误差将会接近半小时,如果用 以管理作息信号,然不能接受。 3.2.4本条规定是就背景广播系统对第3.2.1条的补充。 3.2.5本条规定是就紧急广播系统对第3.2.1条的补充,且与 应急声系统》GB/T16851一1997的相关条款相容。 110s包括接通电源及系统初始化所需要的时间。如果系 统接通电源及初始化所需要的时间超过10s,则相应设备必须支 持24h待机,才可能满足要求。 2应估算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现场环境的噪声水平,以确定 紧急广措的应备声压级。由于环境的差异,在符合本条(以及表 3.3.1)规定的前提下,同一个系统(基至同一个广播区)内,不同区 域的紧急广播声压级可以不同。例如一个覆盖相当长通道的广播 分区,其出入口附近人流密集.所以出入口附近的紧急广播声压级 理应大于通道其他区域的声压级。 3根据本规范的定义,“热备用”是指紧急广播系统平时作为 业务广系统或背景广播系统经常运行,而不悬简单的带电待机。 只有这样,才能够随时暴露系统故障,使于及时处理。如果系统不

    2dB~15dB。但如果仅仅对信噪比作出规定而不范系统的应 备声压级,则将难以操作。因为广插服务区的环境噪声是会随时 变化的,不能简单地以测量作业时段的情况作为根据。 3公共广播系统主要是语声广播,对动态范围的要求不高, 为节约资源和尽可能减少对听众的听力损害,尽可能减少对广播 务区外的干扰,应备声压级指标比厅堂扩声系统的最高声压级 指标低很多是合理的。 4音显足够是播音清楚利重放语声清晰的必要条件,但不是 充分条件。为了便于操作,本规范引用扩声系统语高传输指数 STIPA,作为公共广播系统重放语声可谨度的客观指标。这是国 标标准化组织IEC近年推荐的一项新的方法,能较准确地考核扩 声系统(含公共广播系统)的语音质量;而没有采用主观音质评价 的方法,是出于用它进行评价时、既费时又费事,难以在公共广播 系统中广泛应用。 5公共广播系统使用的广播扬声器数量通常较多,而且 个广播服务区可能覆盖不同的环境,因而不一定方便使用均衡器: 同时,广播扬声器的价格水平和性能也低于同档次的专业扬声器 系统。因此、系统的传输频率特性同专业厅掌、场馆相比,适当放 了要求。 6规范满出声衰减,主要是为了引导设计者尽可能把电声 功率资源最大限度地用于广播服务区内,减少对服务区外的开 扰。 7在保证具有·定的应备声正级和语言可懂度的前提下,产 场均匀度以及传输频率特性对于室外广播服务区米说已不十分重 要。相反,对于同一个摘服务区(尤其是室外》的不同地段,背署 噪声可能有很大差异,因此对这些不同地段提供不同的广播声压 级而不是均勾的声压级是合理的。 3.3.2室内重放声的质量同相关建筑物的建筑声学特性密切相 关,所以有必要予以规范

    3:4.2由定压式广播功率放大器驱动功率传输线路,直接激励无

    的有源终端系统(图2), 在具有主控中心和分控中心的系统中,分控中心通常是主控 中心的有源终端;而由某些分控中心管理的子系统则可以选用图 1的无源终端方式或图2的有源终端方式构建。这就是一种典型 的有源终端和无源终端相结合的系统(图3)

    图3有源终端和无源终常相结合的方式

    3.4.3广播分区的设置主要是为了便于管理,其次也考虑到分散 运行风险和避免设备的容量太大, 3.4.4公共广播系统应有监控中心,以便于对系统实行统一管 理。三级公共广播系统的档次较低,功能也较简单,所以其监控中 心可以由系统的广播功率放大器或前實放大器兼任

    3.5.1公共广播通常是有线广播。 3.5.2打算使用无线系统的有关方面应注意相关法规。 3.5.3当传输距离不远时,采用无源广播扬声器,并采用普通线 缆传送广播功率信号,是最可靠和最节约的选择。但长距离、大功 率传输必须认真考虑线路基耗、高频损失等问题,这时采用普通线 缆传送广播功率信号就不一定是可轻的和节约的。当传输里程人 于3km,且终端功率在千瓦级以上时,用五类线缆、同轴电缆或光 缆作为低电平广播信号(俗称弱电信号)传输线,由有源终端放声, 不仅便于保降障传输质量,且利于节约投资。 3,5.4由于公共广播系统的功率传输线路一般比厅堂扩声系统 的传输线路长得多,所以通常使用高电压,小电流的方式传输。在 这种情况下,产播功率放大器和广播扬声器一般都属“定压式”而 不是“定阻式"的,本条规定对“定压式”系统的额定电压进行了规 范,其级差人致为3dB。 3.5.5公共广播传输线路可能有多种。有驱动无源广措扬声器 用的声频电功率传输线;有传输数据或低电平信号用的信号传输 线或网络。本条规定专指目前用得最多的室内声频电功率传输 线。 就公共播工程的使用效果而育.只要其应备声压级符合本 规范的规定,则线路衰减本可不予限定。但是,推荐一个衰减标 推,会为线路设计提供方便。 传输距离、负载功率、线路衰减和传输线路载面之间的关系,

    2oLP U (10x/201)

    3.6.1~3.6.3广播扬声器选型、布点,是保障产播服务区重放声 场达标和适当控制投资的关链,是系统设计时应优先考虑的。公 共广播系统的其他部分,在很大程度上是根据广播扬声器的数量, 质量指标和现场配置方案来进行设计的。 分散配置广播扬声器(或广插扬声器群组)是为了分片覆盖。 ?S1

    由于广播扬声器的覆盖边界不可能非常明确,相邻广播扬声器的 覆盖难免互相重叠,但宜尽可能减少重叠,尤其是应避免多个广指 扬声器的覆盖互相重叠,以免发生严重的梳状效应。 3.6.4、3.6.5原则上应视环境选用不同品种规格的广播扬声器 例如在有天花板吊顶的室内,可用嵌人式无后罩的天花扬声器,因 为天花板相当子扬声器的半空间障板;而在仅有吊架而无天花根 的室内,则宜用有后罩的、或有音箱的广据扬声器;在案外则应选 用防雨雪、防雾的广播扬声器。此外,广播扬声器的品位,也宜同 坏境相适应。 3.6.6即宜采用高电压、小电流的“定压”式广播扬声器;同时,象 定传输电压、广播功率放大器的标称输出电压、广播扬声器的额定 工作电压应写相匹配, 3.6.7用于火灾隐患区的紧急广播设备,应能在火灾初发阶段播 出紧急广播,且不应由于助燃而扩大灾患。发生火灾时,白动喷落 系统将会启动、广播扬声器依靠自身的外壳防护,在短期喷淋条件 下应能工作

    3.7.1本条规定与“高电压、小电流”的传输方式相容。 3.7.2广播功率放大器的功率容量略大于其负载(广播扬声器) 的功耗,对于保障适度的动态范国和运行稳定是有好处的。 3.7.3本条规定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一98 的有关规定相容。但须注总,紧急广播功率放大器若只考虑驱动 几个相邻分区的广播扬声器,显然不能充分应对大面积的突发 公共事件,所以规定“应满足所有广播分区间时发布紧急产摘 的要求”。

    3.8公共广播信号源设备

    条是对这一部分的综述。 3.8.2传声器及其信号处理电路的品质对语言扩声极为重要,低 其选型和设计容易被忽视,所以有必要了以规范

    4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施工

    4.1.1必须特别注意施工要全。产播扬声器的数量可能很多,关 且常常需要高架,所以广播扬声器安装架设的施工安全尤其值得 注意。 4.1.3 注意同土建工程之闻的协调,掌握适当的施工进场时机 .1.6 应杜绝不合格的和不完整的设备进人安装程序。 4.1.7本条规定是为了避免软件侵权、保障软件运行安全可靠 以及便于日常操作维护。 4.1.8隐敲工程可能被其他后续工程掩蔽,所以应隧工验收

    4.2广播传输线路数设

    4.23公共广播的功率传输线路的额定传输电压较高、线路电流 较大,与通信线或数据线共管、共槽时,容易对它们造成干扰。 4.2.4由于定压式公共广播线路额定传输电压达100V(或以 上),有些工程技术人员误认为属“强电”线路,可与220V电力线 共管共槽,这种误解会导致产重的安全事故,必须严令制止。 4.2.5公共广播功率传输线路的绝缘和接头处理不当,容易引起 跳火,形成火灾隐愚,必须严加防范。 4.2.7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一94中对电缆 光缆施工有详尽规定,应遵照执行。

    4.3广播扬市器安装架设

    4.3.2广播扬声器的指向性容易被要装者忽视或误解、所以有必 要予以规范。正确安排广播扬声器的声辆射方向是保证达到合格 ··

    声场的重要因素。 43:4·安装、固定广播扬声器的路杆、桁架、墙体、棚顶和紧固件 等的承载能力往往容易被忽视,应特别予以注意。 : 4.4其他设备安装 4.4.1公共广播系统通常有监控室(或机房),但有些简单的系统 可能没有专用的监控室(或机房)。 442.功率较大的动力或照明设备换路时,对电网会产生很大于 扰,可能干扰共网的公共广播系统,特别是具有程序控制功能的公 共店播系统:所以公共广播系统不宜与它们共用同一供电回路。 4.5系统调试 : 45.1本条所指的通电正常,是指通电后系统没有出现跳闸、设 量烟等极端情况。:: 5.2尽管不能全靠试听检验公共广播系统的质量,但对于任何 电声系统(包括公共广播系统),试听都是必要的。试听可以发现 许多问题,经初步调试后,应达到系统能够扩声。 4.5.3经试听和初步调试,然后进行系统应备功能的调试, 4.5.4系统的音质主要是由其电声性能指标保障的,所以必须在 表检测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系统的电声性能,使其达标。 鲜本康盗车 .46,系统试运行 61463系统试运行主要是检验系统在较长时间持续加电 和复操作中是否能等维持正带和稳定。“在用户使用过程中,“误 兼作元承是不可进免的个正确设计和正确施工的系统,不应 由兰不危及安全的误操作而导效颠覆。 ·, * ·55·

    5公共广播系统电声性能测量

    5公共广播系统电声性能测量

    5.1.2当测量公共产播系统电声性能时,不一定能够获得“空场

    5.1.2当测量公共产播系统电声性能时,不一定能够获得“空场 条件,所以须规定信赚比条件。否则,所测得的声压级可能是背景 噪声(例如施工噪声)形成的。 测量应在满载条件下进行。当逐个广播服务区进行测盘时 应把由同一台广播功率放人器驱动的广播扬声器全部开启。

    5.2.1测试点选择的恶点型

    应具有代表性,疏密有度且尽可能均布, 应避免选在广播扬声器附近且在其声辅射轴线上的测量点 是为了避免形成声压级很大的假象。 不必重复相似的测量点

    5.3传输频率特性测量

    5.3.1本条规定传据频率持性的测量方法和步骤,

    1根据本规范表3.3.1,仅室内广播服务区有传输频率特性 指标要求,所以仅在厅堂和房间内测量。而传输频率待性是同建 筑的声学特性相关的,所以每一个厅堂和每一个房间应分别测。 2图5.3.1不仅适用于测量传输频率特性,也适用于其他电 出性能的测量, 3本规范第5.1.2条第2款要求测量时信噪比等于或大于 15dB,可调节系统增益加大测量信号以达到要求。当无法达到规 定的信噪比时,可能有两个原因:其一是被测系统的输出不足;其

    围4传输频率特性的判定(以测量点的传输额率 特性曲线上的量大声压级为0dB)

    1一一级公共广播系统传输额率特性穿益域的下限 2二二级公共广播系镜传输额率特性容差域的下限: 3一三级公共广播系统传输频本待性容差域的下限:4一被测点的传输额率持性曲线; ,5一参考点(最大值为0dB) 本条规定的测量方法为“电输人法”,对于整个系统而言,此法 未考虑广播传声器的实际响应,相当于默认广播传声器的须响特 性是平直的。广播传声器的实际响应,将包含在“扩声系统语言传 输指数”的考核中。

    5.4声场不均匀度测量

    5.4声场不均匀度测量

    环境标准5.4.1本条规定声场不均匀度的测量方法和步骤

    5.5.1测量应备声压级时,可逐步调节系统的增益控制器件,债 系统达到额定输出,在该项测量中,宽带粉红噪声信号的大尖 有可能使系统进人饱和状态,但只要系统能够承受,则是允许的。 当有必要查核系统中各个环节的粉红噪声信号电压(或电平 时,应使用直有效值仪表。 5.5.2测盘结果的处理和判定: 1或(5.5.2)是各测盘点的声能平均算法。

    5.6.1、5.6.2这两条规定旨在指引测量在被测公共厂播服务 区边界外30m处的东南西北四个方位上,尽可能测取澜出声最大 的数据, 5.6.3测结果判定,可以利用应备声压级测量所获得的数据代 人式(5.6.3)进行计算。

    5.7.1本条规定系统设备信噪比的测盘方法和步骤

    1系统设备信噪比同播功率放大器的品质关系密切,由于 不同的广播分区可能使用不同的广播功率放大器,所以应以广播 分区为单位,分别进行测量。 i:..3、4有的广播扬声器可能有多种输人端子暖通标准规范范本,例如数据输人 端、模报信号输入端等。系统设备信噪比的测量点应选择在广播 扬声器的“声频模拟信号输入端”,并应测取其有效值电平。

    扩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测

    5.8.2·扩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测试声源包括测试信号软件及其 播放器,应一并校准。由于扩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包括建筑声学 效应,所以在消声室(接近自由场)内,不经过扩声系统,直接查核 测试声源,应有接近理想的评价(即扩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值应等 于或大于0.97)。 : .5.8.3·本条规定扩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的测量方法和步骤。 1扩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同系统设备以及与系统相关的建 筑物的建筑声学特性有关,所以各个广播分区、各个厅堂和各个房 间应分别测量。 2图.5.8:3示扩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测量方法中的“声输人 法包括对传声器的考核。有关细节可参阅INTERNATIONAL STANDARDIEC60268—16。 3本款界定测量输人信号的性质和量值。 5本款与INTERNATIONALSTANDARDIEC60268—16的 有关规定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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