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1025-2006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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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新建(迁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4.3.1校园规划设计应结合当地的自然与地理环境特征,不应 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并根据需要预留发展余地。 4.3.2校园建筑应合理组合,集中紧漆。建筑形式和建筑风格 应力求体现教育建筑的文化内涵和时代特色。校园景观应结合建 筑统一规划设计。

    4.3.3校园规划设计宜按教学、体育活动和生活等不同功能分 区,合理布局,各区之间应联系方便、互不干扰。教学楼应布置 在校园的静区,避免噪声干扰:同时,应保证良好的建筑朝向、 日照和通风。主要教学用房的纵向外墙面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 300m,与公路干线同侧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80m。两排教室的 长边相对时,其外墙间距不应小于25m。校园规划应充分利用室 外气候及地形条件,通过合理设计使建筑能耗降低,以满足建筑 节能设计要求。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校外相邻建筑之 间的间距,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划、卫生防护、日照、防火 和环保等有关规定。

    4.3.4学校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应便于学生就学,有利

    4.3.4学校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应便于学生就学消防安全,有利于人流 迅速安全疏散。学校主入口不宜开向城市交通主干道,主入口与 城市道路之间应有10m以上缓冲距离,以便于临时停车及人员 集散,并应设置警示标志。

    4.3.5体育活动场地与主要教学用房应有合理的间距。教学

    长边与体育活动场地的间距不应小于25m。体育活动场地应有充 足的日照。设有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以及球类场地,其长轴宜为 南北方向布置。

    求布置;做到人车分流,满足消防要求。校园道路不应穿越体育 活动场地。

    线,应根据校园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布置,并应按防火规范要求 设置室外消火栓。变配电系统应独立设置,规划设计用电负荷应 留有余量,室外管线的敷设应采用地下管沟暗设。

    4.3.8校园应满足无障碍设计的要求

    4.3.9旗杆、旗台应设置在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等

    5.0.1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规划建设用地应包括建筑用地、体 育活动用地和绿化用地等。 5.0.2学校建筑用地应包括建筑物及构筑物首层占地面积、厂 场、道路、建筑物周围通道、房前屋后零星绿地和建筑群之间小 片庭院式活动场地。

    5.0.3学校体育活动用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学校体育活动用地应包括环形跑道、直跑道、篮(排) 求场(兼部分课间操场地)、运动器械场地等。 2学校田径运动场规格不宜低于表5.0.3的规定,

    表 5.0.3 学校田径运动场规格

    3学校应设置篮(排)球场,应按每4个班不少于1个 排)球场配置,篮、排球场的比例宜为2:1:有条件的学校可计 置游泳、网球和羽毛球等运动场地,

    5.0.4学校绿化用地应

    1 学校绿化用地包括集中绿地和室外自然科学园地等: 2学校集中绿地面积不宜低于4m3/生; 3 校园绿地面积占学校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宜按35%控制 5.0.5学校校园生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指标不宜低表5.0.5的 规定。

    6.0.1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和生均建筑面积 指标不宜低于表6.0.1的规定。

    表6.0.1 学校校舍建筑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表

    注,表中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

    6.0.2学校教学用房应配置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和公

    学校专用教室使用面积指标表

    6.0.3教学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人

    6.0.3教学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人。

    学校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指标表

    6.0.4学校生活服务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不宜低于表6.0.4的规 定。

    表 6.0.4 学校生活服务用房使用面积指标表

    7.0.1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的建筑标准,必须贯彻安全、适用、 经济和美观的原则。 7.0.2校舍建筑层数宜符合下列规定: 1教学用房宜为多层建筑; 2普通教室用房宜宣为5层或5层以下。 7.0.3校舍建筑层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教室的层高不应低于3.8m; 2专用教室的层高不应低于3.9m; 3行政办公用房的层高不应低于3.0m; 4学生宿舍采用单层床时,层高不宜低于2.8m:采用双层 床(或高架床)时,层高不宜低于3.6m; 5合班教室、风雨操场等公共教学用房的层高,可根据使 用要求确定。阶梯教室最后一排的净高不应小于2.2m。 7.0.4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7.0.5校舍建筑设计应满足50年的使用年限。校舍结构体系应 根据校舍使用功能,以及保障安全和抗御较大自然灾害的要求, 选择合适的结构形式:其中,教学用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 结构。易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地区,应按当地的抗震 设防烈度、抗风或抗洪要求进行设防。 7.0.6校舍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的品种、规格、型号、强度等 级、质量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校舍建筑应采用新型墙体材料。 7.0.7校舍建筑屋面应根据各地气象条件和建材供应情况,采 用不同的屋面形式、均应有可靠的防水、排水、隔热、保温措 施。

    17.0.5校舍建筑设计应满足50年的使用年限。校舍结构体系应 根据校舍使用功能,以及保障安全和抗御较大自然灾害的要求, 选择合适的结构形式:其中,教学用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 结构。易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地区,应按当地的抗震 设防烈度、抗风或抗洪要求进行设防。 7.0.6校舍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的品种、规格、型号、强度等 级、质量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校舍建筑应采用新型墙体材料。 7.0.7校舍建筑屋面应根据各地气象条件和建材供应情况,采 用不同的屋面形式、均应有可靠的防水、排水、隔热、保温措 施。

    校舍建筑地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教室和各种专用教室、门厅、走道、楼梯的地面, 均宜采用防尘、易清洁、耐磨、防滑和防污染的面层; 2化学实验室地面宜采用耐酸碱腐蚀的面层; 3风雨操场等地面宜采用软性面层; 4计算机教室等需要理设管线部位的地面做法:应有利于 管线敷设和维修。计算机教室地面宜采用防静电面层; 5食堂、厕所等用房地面宜采用防滑、易清洁的面层、并 应有可靠的防水和排水设施。 7.0.9校舍建筑门厅、走廊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教学楼的门厅宜适度宽,应有利于人流集散通行和短 暂停留; 2教学楼宜采用南外廊,廊净宽不应小于2100mm:中内 廊净宽不应小于2700mm;办公用房的廊净宽不应小于1800mm; 3门厅和廊的楼地面不置设台阶。地坪有高差时,应采 用防滑坡道:当地坪高差较大,必须设置台阶时,踏步不得少 于三级; 4教学楼内的走廊或过厅等合适位置,宣设置饮水处。 7.0.10校舍楼梯的数量、宽度、位置和形式应满足使用要求 并应符合交通疏散和防火规范的规定。校舍不得采用螺旋形或 扇形踏步。楼梯间应通风,并应有直接天然采光。楼梯的踏步 高度不应大于160mm,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280mm。楼梯井 的净宽度不宜大于200mm。 7.0.11校舍安全防护栏杆或栏板设计应坚固安全,应采用不易 掌登构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人屋面等临空处,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其净高不应 低于1100mm; 2外廊栏杆或栏板的净高度不应低于1100mm; 3室内楼梯栏杆或栏板的净高度不应低于900mm;室内楼 梯顶层水平段、室外楼梯栏板或栏杆的净高度不应低于 1100mm:

    4外墙窗下墙高度小于900mm时,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其净高度不应低于1100mm; 5栏杆垂直杆件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10mm。 7.0.12校舍建筑门窗应耐用、便于开启和清洁,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门窗开启后不应影响室内空间的使用和走廊通行的便利 与安全; 2教学用房的门窗应有利于采光、通风,门扇上宜设观察 窗:门框上部宜设采光通风窗; 3普通教室、各种专用教室和部分公共教学用房应根据人 流安全疏散的要求,设置前后门:教室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 1000mm,合班教室的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1500mm,阶梯教室 安全出入口的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2000mm; 4教学用房及教学铺助用房均不应设置门槛,不得使用弹 簧门;玻璃门应采用安全玻璃;平开式外窗应采用合理、可靠的 五金配件,保证使用安全。 7.0.13校舍建筑的室外装修应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和校园景观的 整体要求,因地制宜,合理设计。室外装修不应采用大面积玻璃 幕墙。 7.0.14校舍建筑的室内装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装修的构造和装修材料应满足安全、防火和环保等 要求; 2室内装修不得破坏结构主体; 3校舍所有内墙的阳角和方柱装修时宜做成圆角: 4走廊、门厅、楼梯间宣做易清洗、不易污损的墙裙,高 度不宜低于1200mm;饮水间、浴室和厕所宜做便于冲洗的墙

    1室内装修的构造和装修材料应满足安全、防火和环保等 要求; 2室内装修不得破坏结构主体: 3校舍所有内墙的阳角和方柱装修时宜做成圆角: 4走廊、门厅、楼梯间宜做易清洗、不易污损的墙裙,高 度不宜低于1200mm;饮水间、浴室和厕所宜做便于冲洗的墙 裙,高度不宜低于1800mm。

    7.0.15校园厕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师生厕所宜分别设置; 2学校应设室内水冲式厕所:

    8.1.1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天然采光应符合下列规定

    8.1.1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关然采光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选择最佳的建筑朝向,并应避免阳光直射室内: 2教学用房宜双侧采光,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左侧, 并应防止眩光;主要采光窗窗台高度宜为900mm; 3教学及办公用房的采光玻地比不得低于1/6。 8.1.2学校各类用房内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学校各类用房的采光系数标准值不应低于表8.1.2的规 定:

    8.1.2 学校各类用房采光系数

    学校各类用房采光系数标准值表

    2照明灯其的数量、功率、布置方式和挂高度应准 度均匀度的要求,并应达到规定的照度标准:

    3室内应采用配有保护角灯罩的荧光灯具,不得采用裸灯: 灯具悬挂高度距桌面不应低于1700mm,其长轴应布置成垂直于 书写板的方向; 4生物实验室的实验桌上宣设局部照明: 5教学用房的照明应分楼、分层及分部位控制; 6室内应设置适应教学、办公手段现代化的电器插座和 分楼、分层或分部位控制的广播线路。劳动技术教室、科技 活动室、厨房等用房,宜根据设备运行需要设置动力电源插 座。 8.1.3学校各类用房室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空气质量。化 学实验室及毒气柜、药品储藏室及储藏柜、合班教室、风雨操场 等,应根据使用要求设置有效的排气装置。 8.1.4学校各类用房室内应有适宜的温度,校舍建筑围护结构 和外门窗应有良好的保温隔热性能:应有针对性地采取保暖和降 温措施:室内的电扇、采暖空调等设备的安装均应符合国家规范 的有关规定。 8.1.5学校各类房间围护结构设计应满足隔声设计规范要求。各 类用房室内充许噪声级(A声级,dB)、空气声隔声标准和撞击 声隔声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计算机教室、阅览室等有特殊安静要求的房间,室内充 许噪声级不应大于40dB; 2一般教室室内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0dB; 3健身房、教师办公室以及以操作为主的实验室等无特殊 要求的房间,室内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5dB; 4学生宿舍室内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40dB; 5围护结构(隔墙、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标准计权隔声量 不应小于50dB; 6教室层间楼板撞击声隔声标准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不 应大于65dB,

    8.1.5学校各类房间围护结构设计应满足隔声设计规范要求。各

    类用房室内允许噪声级(A声级,dB)、空气声隔声标准和撞击 声隔声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计算机教室、阅览室等有特殊安静要求的房间,室内充 许噪声级不应大于40dB; 2一般教室室内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0dB; 3健身房、教师办公室以及以操作为主的实验室等无特殊 要求的房间,室内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5dB; 4学生宿舍室内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40dB; 5围护结构(隔墙、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标准计权隔声量 不应小于50dB; 6教室层间楼板撞击声隔声标准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不 应大于65dB。

    8.2.1学校室外活动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8.2.1学校室外活动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活动场地应与城市道路有5m以上的隔离带: 2室外运动场地的布置方向(以长轴为准)宜为南北向。 根据浙江省的地理纬度和主导风向,布置方向北偏西不宜超过 15; 3室外运动场地应为弹性地面,并应采取有效的防滑和排 水措施; 4教育活动场地应有良好的日照、通风和宽敲的活动空间 8.2.2校园绿化景观环境设计宜进行专项设计。校园景观、环 境设计应结合校园历史和文化,整体构思。校园小品造型设计应

    8.2.2校园绿化景观环境设计宜进行专项设计。校园景观、

    境设计应结合校园历史和文化,整体构思。校园小品造型设计应 选题恰当、特色鲜明、尺度适宜,并应保证结构牢固与安全,便 于清洁和维护

    8.2.3学校停车场地应符合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

    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的规定。停车场地应设置在行车方便、不 彩响教学宁静、保证师生安全和不影响景观环境的地段。停车场 地应平整、坚实、防滑并满足排水要求。室内底层、地下、半地 下停车库最低处净高不应小于2m。

    8.3.1学校普通教室固定设施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前部应设置黑板、电视机架、投影幕或电子白板挂 钩、讲台:后墙宜设置展示板; 2室内适当位置宜设置雨具架、清洁柜、必物柜和音箱等。 8.3.2学校教师办公室宜设置洗手盆、存衣柜、嵌墙式或悬挂 式书柜。

    8.3.3学校实验室及附属用房室内设施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实验室内应设置黑板、讲台、窗帘杆和银幕挂钩 2实验室及附属用房应根据使用要求设置给水排水系统、

    通风管道和各种电源开关、插座; 3化学实验室内应设置一个事故急救冲洗水嘴; 4化学实验室及准备室、生物解剖实验室应设地漏

    通风管道和各种电源开关、插座; 3化学实验室内应设置一个事故急救冲洗水嘴; 4化学实验室及准备室、生物解剖实验室应设地漏

    8.4.1学校宜采用节能型、新能源利用型、雨水和再生水等天 然资源利用型的设施和设备。 8.4.2学校各类用房的室内室外给排水系统、消防综合系统及 相应的设施必须达到环保标准。校园内必须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饮 用水供应。

    8.4.1学校宜采用节能型、新能源利用型、雨水和再生水等天

    8.4.4校舍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应符合污染控制规范的规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用“必须”; 反面词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用“应”; 反面词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用“宜”; 反面词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 “应按热执行”或“应符 的规定或要求”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用“必须”; 反面词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用“应”; 反面词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用“宜”; 反面词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 “应按执行”或“应符合 的规定或要求”

    学校建设规模和校舍用房组成 24 3.1建设规模 24 3.2校舍用房组成 24 学校网点布局、选址和校园规划 25 .. 4.1学校网点布局 25 4.2校址选择 · 25 4.3校园规划设计 25 学校用地面积指标 27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29 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42 学校环境与建筑设施 8.1 室内环境 8.2 室外环境 45 8.3 设施配置 45 8.4 环境保护 .

    1.0.1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了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协 调、可持续发展,适应浙江省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和发展的 需要,进一步提高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建设水平和办学效益, 积极应对浙江普通高中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率先 实现“高标准、高质量普及高中段教育”的目标:同时,为浙 江省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的项目决策和校舍建设提供法规依据, 特制定本标准。

    1.0.1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了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协 调、可持续发展,适应浙江省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和发展的 需要,进一步提高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建设水平和办学效益 积极应对浙江普通高中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率先 实现“高标准、高质量普及高中段教育”的目标:同时为浙 江省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的项目决策和校舍建设提供法规依据 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新建(迁建)项 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改建、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建 设和管理可参照执行。根据江省实际情况,省级示范性普通 高级中学在省内起着带头和示范作用,应高于本标准进行规划 设计和建设。 1.0.3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无论是新建(迁建)、扩建和改建都 必须规划设计,经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建设。校园规划设计应 以人为本,体现超前性和可持续性:同时要根据学校的特点 城镇规划的要求,因地制宜地组织实施。各类用房网络终端的 设置要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要求。扩建和改建项目,应充分利 用学校现有设施、设备。校园规划设计应便于建设单位根据需 要和可能分期实施,贯彻节约能源、水、土地等资源的原则。

    1.0.2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新建(

    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改建、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建 设和管理可参照执行。根据浙江省实际情况,省级示范性普通 高级中学在省内起着带头和示范作用,应高于本标准进行规划 设计和建设。

    必须规划设计,经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建设。校园规划设计应 以人为本,体现超前性和可持续性:同时要根据学校的特点 城镇规划的要求,因地制宜地组织实施。各类用房网络终端的 设置要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要求。扩建和改建项目,应充分利 用学校现有设施、设备。校园规划设计应便于建设单位根据需 要和可能分期实施,贯彻节约能源、水、土地等资源的原则

    1.0.4浙江省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认真 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及国家有关建筑法规的规 定。

    3学校建设规模和校舍用房组成

    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的建设规模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 当前浙江省的办学实际确定的。学校教职工人数参照《浙江省中 小学教职工配置标准》(见浙政办发[2004]22号)执行。学校 的规模、班额、教职工数、学生数等测算见表3.1。

    表3.1 学校的规模、班额、教职工数、学生数测算表

    3.2.1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校舍组成中各类用房的设置是按照

    3.2.1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校舍组成中各类用房的设置是按照 定时期内实施教育现代化的目标、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以 及浙江省普通高级中学课程教学要求考虑的:有条件的地区或省 示范性学校,经相关部门批准,可增设本节未列的用房,并可适 当扩大有关用房的面积。 3.2.2风雨操场宜包括以下内容:室内活动场(蓝排球场、乒 乓房、体操房等)、体育器材室、教师办公室和更衣室等附属用 房

    4学校网点布局、选址和校园规划

    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网点布局,应考虑使学校形成适度的规 模,更好的发挥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避免因办学规模过小,造 成人力、财力、物力的浪费。新、扩、改建学校时,有关部门应 合理确定学校规模,科学选择学校地址,按本标准规定的学校生 均校园用地面积和校舍建筑面积指标进行规划和建设,

    校园总体规划设计应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联系方便。 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应协调一致,与校园景观融为一体。

    教职工住宅不应建在校园内。 在规划设计中,风雨操场宜靠近室外运动场,并应适当远离 教学用房。音乐教室布置应尽量避免对普通教室的影响。学校的 主要教学用房及生活用房设计布局,应考虑当地的气候及地形条 件。设计时、应对外墙、门窗、屋面等考虑保温隔热措施。 学校规划设计还应注意设置独立的变配电系统,应有利于管 理用电和保证用电。设计时用电负荷应留有余量,以满足今后不 断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设备对用电量的需求。学校室外各 种管线应埋设于地下或电缆沟内,以保证使用安全,创造良好的 校园环境。 校园无障碍设计的基本原则是“对每一个人的关怀”,使所 有的人在校园、活动场地、走道通行和设施使用上没有任何不方 便和障碍。校园无障碍设计应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 计规范》的规定,要充分按照人的尺度和活动空间参数进行设 计。

    5.0.1学校规划建设用地不包括代征土地面积。 5.0.3学校的环形跑道(田径场)、篮(排)球场应符合国家体 育标准规定的要求。 学校体育活动用地面积见表5.1。

    5.0.1学校规划建设用地不包括代征土地面积。

    学校各类体育活动用地面积

    5.0.5学校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和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宜低于表 5.2的规定。同时,学校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应高于浙江省国士 部门规定的学校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5.0.5学校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和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宜低于表 5.2的规定。同时塔吊标准规范范本,学校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应高于浙江省国土 部门规定的学校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6.0.1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1本标准在核算校舍建筑面积时所涉及的平面利用系数K 值,系采用各种用房综合的平面利用系数,即K=0.6。 2学校各类用房使用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测算,见表 6.1、6.2

    学校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表(m

    学校生均建筑面积指标表(m)

    6.0.2学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包括直接或间接为教学服务的 各种用房。 1普通教室是学生在校学习的主要活动空间,其面积由额定 蒂位、课桌椅尺寸及平面布置形式等因素决定。学生的课桌按单人 课桌平面尺寸600mm×400mm或双人课桌平面尺寸1200mm 400mm考虑。在后墙和侧墙上,可设置储物柜,每生一格。平 面布置参见图6.1。 2专用教室 选修课教室是学生第二课堂学习场所,其大小与普通教室相 同。 理化生实验室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实验演示和操作空间 按物理、化学、生物分科设置。实验室实验桌台平面尺寸为 1200mmx600mm,平行于前墙面布置。平面布置参见图6.2和图 6.3。 仪器标本准备室主要存放仪器设备、实验室试剂和生物标 本,并供教师做实验准备使用。 音乐教室的数量和面积要适应教学计划的需要,以及桌椅和 大型乐器、乐器柜的布置。音乐教室除供上音乐课使用外,还要 考患合唱课使用。另外,每校附设乐器室,存放各种乐器。 美术教室主要用于培养学生掌握美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以及供他们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使用,以提高观察能力、形象思维 能力、美术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陶冶情操。美术课使用的教具

    较多装修工艺、技术,故须设教具室,主要存放石富模型、临辜画稿等教其。 书法教室为第二课堂活动中的书法课而设,同时可兼作历史 教室使用。 史地教室用于地理课教学并陈列地理挂图、地球仪和地壳构 造等模型,以及天象投影等教具,使学生通过理论和直观教育活 动获得有关知识,了解人类活动与地球资源、地理环境的密切关 系。 计算机教室供学生上计算机课、上机操作,开展第二课堂活 动的使用。常见微机操作台的平面尺寸一般为900mmx600mm。 另配置计算机辅房,用于存放资料等管理使用。 微格教室是微格教学的手段,它是一种多媒体辅助教学手 段,源自于美国。“微”是小的意思,“格”就是量的意思。微 格教室是专门化的计算机多媒体教室,主要用于教学技术评价分 析。 劳动技术教室用于劳动技术课教学。通过劳动技术理论与实 践操作,使学生掌握一些服务性劳动、工农业生产的基础知识和 基本技能,以及某些职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公共教学用房 合班教室主要供合班上课、观摩教学、视听教学等使用。 合班教室辅房用于存放投影幻灯、声像和多媒体等电教器 材,一般与合班教室组合设计。 报告厅主要供大型讲座和集会等使用。 图书阅览室包括藏书室和阅览室,应便手开架阅览,但更应 强化藏书与开架阅览的结合、书与人的关系。可根据使用要求将 报刊阅览室和图书阅览室分设。学校图书阅览室使用面积测算见 表6.3。

    表6.3学校图书阅览室使用面积测算表学校规模名称定额24班30班36班48班60班1200人1500人1800人2400人3000人教师教职工3.5人/班(人)84105126168210职工0.5人班1215182430教职工编制(人)增编教师9.711.613.57.421.2(人)增编职工1012.5152025(人)小计115.7144.1172.5229.4286.2(人)藏书量50册/生67.591215(万册)藏书室面积250册/m240300360480600微书室(m)借管面积6060606060(m)面积小计300360420540660(m)教师闵览室阅览座位50%47597093116(座)面积2.1m/座98.7123.9147195.3243.6(m)学生阅览室阅览座位20%240300360480600(座)面积1.5m/座360450540720900(m)图书阅览室面积合计758.7933.911071455.31803.6(m)心理咨询室是为了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帮助学生及时解除心理障碍,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提高心理素质,健全人格,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而设置。室内配置简易的心理测试仪器,并便于师生进行交谈。科技活动室促使学生在科技活动中增强发明创造的兴趣树立攀登科学高峰的志向,拓宽知识,增长才干,发展个性特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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