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071-2020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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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规划与建筑设计 4.1一般规定 迹保护的控制要求; 2场地应避开滑坡.崩塌、断层、危岩、地陷、地裂、泥石流等 地质危险地段,易发生洪涝地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捞基础设施: 3场地应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应无电磁 辐射,氢等放射性污染的危害 4.1.2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4.1.3建筑的主朝向宜选择本地区最佳朝向或适宜朝向,且宜 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居室复季宜避免东西向日晒。 4.1.4建筑群的总体规划应考虑减轻热岛效应,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建筑的总体规划和总平面设计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和冬季 日照: 2场地内应臧少硬化地面,增加绿化覆盖面积,充分利用自 然水域,改善居住小区夏季室外热环境。 4.1.5 1应通过挖填方量平衡计算,合理控制土石方工程量; 2场地设计标高不应低于城市的设计防洪,防涝水位标高, 竖向设计应有利于雨水的收集或排放: 3当市政道路标高高于基地标高时,应有防止客水进入基

    地的措施;当基地外围有较大汇水汇人或穿越基地时,宜设置边 沟或排(截)洪沟,有组织进行地面排水。

    置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平面和立面设计应考虑空调器机组室外机的位 置,应稳定牢固,不应存在安全隐患医疗器械标准,且不应影响立面效果,并便 于安装,清洗和维护: 2空调器(机组)室外机宜布置在南北或东南,西南向的靠 外墙处或屋面上,室外机的支承结构应与建筑关体同寿命: 3空调器(机组)室外机的安装应有利手通风换热,在建筑 外立面的竖向凹槽内布置室外机时,室外机置于凹槽的深度自风 安装尺寸要求且不宜小于2.5ml 4空调器(机组)室外机间的排风凸不宜相对,相对时其水 平间距应大于4m; 5空调器(机组)室外机采用的遮挡或装饰,不应导致排风 不畅或进排风短路,避免散热条件恶化: 6空调器(机组室外机的安装应采敢减振措施,室外机的 噪声对住户的影响应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标准对声环境噪声 的规定。 4.1.7居住建筑底部的配套公建节能设计可按附录A规定执行。 4.2节能设计

    置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定时,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权衡判断

    本条的规定时,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权衡判断

    表4.2.1居住建筑体形系数限值

    4.2.2居住建筑外墙宜采用自保温系统。 4. 2.3 围护结构保温系统防火性能必须满足有关标准及管理文 件的要求。

    表4.2.9正面活动外遮阳的外窗传热系数修正系数

    4.2.15围护结构保温和隔热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室内设计温度.湿度条件下,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应有 保温措施,内表面不得结露:

    2供暖空调房间地面及地下室外墙(与土壤直接接触的外 墙)热阻不应小于1.2m3·K/W: 4屋面和外墙隔热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 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要求。 Ⅱ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4.2.16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前,应对设计建筑的热 工性能进行核查: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时方可进行权衡判断: 2屋面平均传热系数≤0.8W/m·K) 3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的平均传热系数≤ 1.5W/(m·K),分户墙、楼梯间隔墙、外走廊隔墙传热系数≤ 2.0W/(m·K),户门、分户楼板传热系数≤2.5W/m·K); 4供暖空调房间地面及地下室外墙(与土壤直接接触的外 墙)热阻≥1.2m· K/W; 5外窗传热系数≤2.8W/(m·K); 6当任一供暖空调开间窗墙面积比≥0.55 时,该开间外窗 传热系数≤2.5W/(m/:K)。 4.2.17参照建筑的构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参照建筑的建筑形状大小朝向平面划分及使用功能 均应与设计建筑完全相同: 当设计建筑的体形系数超过本标准表4.2.1的规定时, 按同→比例将参照建筑外墙和屋面的面积分为传热面积和绝热 面积两部分,使得参照建筑围护结构的所有传热面积之和除以参 照建筑的体积等于表4.2.1中的体形系数限值: 3参照建筑外墙和屋顶的开窗位置应与设计建筑相同,当 某个朝向的窗面积与该朝向的传热面积之比大于本标准表4.2.7

    的规定时,应缩小该朝向的窗面积,使得窗面积与该朝向的传我 面积之比符合本标准表4.2.7的规定:当某个朝向窗面积与该罩 向的传热面积之比小于本标准表4.2.7的规定时,该朝向的窗面 积不作调整: 4参照建筑外围护结构各部位的传热系数应符合本标准算 4.2. 4 条和第 4.2. 8 条的规定

    件下计算得出的供暖和空调年耗电量之和为判据。设计建筑在 规定条件下计算得出的供暖年耗电量和空调年耗电量之和,不应 超过参照建筑在同样条件下计算得出的供暖年耗电量和空调年 耗电量之和。

    4.2.19外窗可开启面积(含阳台面积不应小于外窗所在房 间地板轴线面积的8%。每套住宅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地板 轴线面积的5%。 4.2.20在满足防火要求的情况下,楼梯间走廊,电梯间的外窗 应采用可开启的外窗。 4.2.21居往建筑每户在通风季节应达到10次/h的通风换气量。 4.2.22居住建筑应分户设计通风季节的自然通风气流路线,确 定自然通风的进风口和排风口位置,可采用可开启的外窗作为自 然通风的进风口和排风口,或者专设自然通风的进风口和排风口。 4.2.2每户自然通风的进排风口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y每户排风白面积之和Fmin应满足下式要求: Fmin>0.025f 式中,Fmin 每户排风口面积之和,m: f 该住户的房间地板轴线面积,m":

    4.2.19外窗可开启面积(含阳台内面积)不应小于外窗所在房 间地板轴线面积的8%。每套住宅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地 轴线面积的5%。

    4.3.6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位置合理,方便出入,并应

    1停车位数量按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的5%计算,且配置面积 不应小于20m: 2停车场所应设置非机动车充电设施; 3停车位优先设置于地面,并应配建遮阳.防雨和安全防盗 措施: 4停车位设置于地下车库内时,其出人口筹要求应满足《车 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等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4.3.7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 日照标准。 4.3.8居住区应进行室外热环境设计并符合《城市居住区热环 境设计标准》JG286的规定。 4.3.9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的室外行走舒适和建筑的自然通 风,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尚条件下,建筑物周围人行区距地 高1.5m处风速小于5m/s,户外休息区儿童娱乐区风速小于 2在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建 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差不大于5Pa; 3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场地内人活动区不 出现涡旋或无风区 4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50%以上可开启外 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大于0.5Pa。 4.3.10/居住建筑的二层及以上不得设置玻璃幕墙,窗墙设计应 避免光染 化设计。当设置装饰性构件时,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建筑总造价的 比例不应大于/2%

    4.3.12建筑无障碍设计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

    4.3.13走廊,疏散通道等通行空间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51143等 标准的相关要求。

    1居住建筑的卧室和起居室(厅)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 IY级的采光系数标准值,且应进行采光计算, 2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满足采光系数标准要 求,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4个时,其中应有2个及以 上满足采光系数标准要求: 3老年人居住建筑的主要功能房间应有不小于75%的面积 满足采光系数标准要求。 4.3.15除宿舍和公寓等非往宅类居往建筑外,当套型内只有一 个卫生间时应采用明卫;当套型内有两个卫生间时,最多只有一 个卫生间为非明卫;当套型内有三个级以上的卫生间时,最多只 有两个卫生间为非明卫。 4.3.16建筑主要功能房间与噪声源合理分隔,声环境质量应符 合下列规定: 1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 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2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应满足 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3建筑服务设备设施的结构噪声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 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或满足现行国家 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的限值要求。 4.3.17居住建筑的隔声降噪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将有噪声和振动的设备用房设在噪声敏感房间的直 接上,下层或贴邻布置;当其设在同一楼层时,应分区布置: 2起居室(厅)不宜紧邻电梯布置。受条件限制起居室(厅)

    紧邻电梯布置时,必须采敢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 3起居室(厅)与厨房,卫生间相邻时,其隔墙不宜安装管 道设备等可能传声的物体。必须安装时,应采取有效的减振.隔 声措施。

    4.3.20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应使用可再循环

    4.3.22建筑内外应设置与环境相协调便于识别和

    1应设置安全防护的警示和引导标识系统: 2建筑室内和建筑主入口设置禁烟标识,建筑主出入口至 室外吸烟区的导向标识完整.定位标识醒目,吸烟区设置吸烟有 害健康的警示标识: 3车库应有停车场指示牌.禁鸣.禁停,限速,限高车辆进 出口人行出入口,客楼栋车库出入口指标牌:应设置停车区位标 志及车位号牌,应在每层出入口的显著部位设置标明楼层和行驶 方向的标志;应在出入口设置车辆管理规定牌和管理员监督栏; 4无障碍标志应纳入城市环境或建筑内部的引导标志系 统,清楚地指明无障碍设施的走向及位置。

    5.3.2宜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装酉

    等符合工业化建造技术.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材料利用率高 的结构体系。

    ,3.3地基基础设计应遵循就地取材.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提 高效益的原则,优先选用环境影响小施工便利材料节约的基础 彩式。

    5.3.4混凝土结构中受力普通钢筋使用不低于400MPa级钢解

    的用量应高于受力普通钢筋总量的85%,或混凝土坚向承重 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50混凝土用量占竖向承重结构中混 总量的比例不低于50%:钢结构中Q355及以上高强钢材用量 钢材总量的比例不低于50%

    5.3.5现浇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建筑砂浆应采用预拌砂

    应采用防腐木材,耐久木材或耐久木制品。

    5.3.8建筑内部的非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应连接么

    5.3.9地下室,车库,屋面等与土壤或水接触的混凝土结构部

    应,应优先采用结构自防水设计。

    6给水排水设计 6.1一般规定 6.1.2生活给水泵应根据给水管网水力计算结果选型,并应保 证设计工况下水泵效率处在高效区。生活给水泵的效率不宜 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19762规定的节能评价值 6.1.3场地应有效组织雨水的下渗、滞蓄或再利用,实施外排总 量控制;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有规划要求时,不低于所在区域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要求;无规划要求时,不应低于55%。 6.2 节能设计 6.2.1应根据市政供水条件.小区规模.建筑物用途.建筑高度, 建筑分布.使用要求安全供水、维护管理和降低能耗等因素,合 理确定给水系统的供水方式,应充分利用市政供水压力直接供 水;在满足相关条件时可采用叠压供水系统。 施,并应满足用水器具给水配件最低工作压力的要求。 择搭配水泵及调节设施,宜接供水需求自动控制水泵启动的台 数,水泵采用一对一变频控制,保证在高效区运行。

    6.1.3场地应有效组织雨水的下渗滞蓄或再利用,实施外排点

    向,按管线短,埋深小,尽可能自流排出的原则确定

    热水系统时,其热源应按下列原则选用: 1优先利用工业余热,废热.地热或空气源热泵:入 2除有其他用气要求外,不应采用燃气或燃油锅炉制备蒸 汽,通过热交换后作为生活热水的热源或辅助热源: 3除下列条件外,不应采用直接电加热作为生活热水系统 的主体热源: 1)按60℃计的生活热水最高日总用水量不大于5m,或 人均最高日用水定额不大手10l.的建筑; 2)无集中供热热源和燃先源采用煤,油等燃料受到环 保或消防严格限制,且无条件采用可再生能源的建筑。 6.2.6采用户式燃气热水器或供暖炉为生活热水热源时,其设

    6.2.6采用户式燃气热水器

    表6.2.6户式燃气热水器和供暖炉热效率【热水】

    6.2.7/尚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制备生活热水时,制热量大 于10k的热泵热水机在名义制热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性能系 数(COP)不应低亦表6.2.7的规定,并应有保证热水水质的有效 措施。

    表6.2.7热泵热水机组性能系数【COP】[W/W】制热量(kW)热水机型式普通型低温型一次加热式4.403.70H≥10不提供水泵4.403.70循环加热提供水泵4,303. 606.2.8小区集中热水供应应根据建筑物的分布情况等菜用小区共用系统、多栋建筑共用系统或每幢建筑单设系统,共用系统应控制自水加热站至最远建筑的热水供水于管长度不宜大于300米。6.2.9集中生活热水供应系统,应采取保证用水点处冷、热水供水压力平衡和保证循环管网有效循环的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用机械循环,保证干管,应管或干管、立管和支管中的热水循环:2应保证热水配水点达到最低出水温度出水的时间不应大于15s3用水点处冷.热水供水压力差不宜大于0.02MPas4冷水.热水供应系统分区宜一致,单体建筑的循环管道宜采用同程布置:5日热水用量设计值大等于5m3或定时供应热水的用户宜设置单独的熬水循环系统6.2.10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管网及设备应采取经济.合理安全的保温措施,保温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8175中经济厚度计算方法确定,或按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选用。列规定:1对系统热水耗量和系统总供热量宜进行监测:2对设备运行状态宜进行检测及故障报警:3对每日用水量,供水温度宜进行监测:23

    4 装机数量大于等于 3 台的工程,宜采用机组群控方式。

    6.3.1小区各类给水系统水质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 定:小区雨水.污废水排水均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排放标准的要 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活饮用水水池、水箱等储水设施应使用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要求的成品水箱,且采取保证储水水质不变的措施; 2阳台、露台排水不应排入雨水排水系统 3非传统水源的管道和设备应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性标识。 6.3.2用水器具应符合现行标准《节水型卫生洁具》GB/T31436. 《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164及《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 GB/T18870的要求。 6.3.3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给水系统中应使用耐腐蚀、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件,且 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2合理选择管材.管件压力筹级,其产品标称的充许工作压 力必须大于给水系统最大工作压力;试验压力和试验方法应符合 现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 3选高性能.质量可靠的阀门及附件: 4选择适宜的管道连接,敷设和基础处理方式,并控制管道 理深: 5 埋地钢管应选择适宜的防腐方式: 6/水池,水箱溢流报警和进水阀门自动联动关闭; 7生活给水生活热水,管道直饮水,游泳池补水,采暖空调 系统用水,景观水体补水.非传统水源给水,根据水平衡测试的要 求安装分级计量水表,计量水表安装率达100%。

    6.3.3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摄,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卫生间的排水支管要求不得穿越楼板进入下层用户时, 应设置成同层排水: 2排水立管采用普通塑料排水管时,不应布置在靠近与臣 室相邻的内墙;当必须靠近与卧室相邻内墙时,排水管应选用低 噪声管材或采用降低噪声的措施: 3生活排水管道不应在建筑物内设检查井替代清扫口 4建筑物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生活排水出户管接大检查井的 5应使用构造内自带水封的便器且其水封深度不应小于 50mm。 6.3.5居住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宜满足下列规定: 1有市政再生水供应时室外缘化灌溉.道路浇洒.洗车用 水水源优先采用非传统水源 2无市政再生水供应时/室外绿化灌溉用水水源优先采用 非传统水源。 6.3.6建筑场地天于10hm的工程应进行雨水控制利用专项 设计。 6.3.7建筑给水系统宜设置水质在线蓝测系统。 6.3.8建筑室外排水中,应实现雨污分流,并宜在雨污水排出口 接入市政管网能设墨水最水质监洲系缩

    6.3.8建筑室外排水中,应实现雨污分流,并宜在雨污水排出口

    7电气设计 7.1一般规定 7.1.1电气系统的设计应经济合理.高效节能 量少、能效高、经济合理的节能产品。 7.2节能设计 7.2.1变配电所应靠近负荷冲必,且应合理选择变压器的容量 和台数;变压器应选用低损耗型,且能效值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中节能评价 值的要求。 7.2.2三相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 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 平均值的85%。 7.2.3有单相负荷的变压器,集中补偿应采用混合无功自动补 偿装置。 7.2.4电气设备应优先选用谐波含量低的产品。当建筑中非线 性用电设备较多时应预留滤波装置的安装空间。 7.2.5/ 建筑照朗数量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 计标准》GB50934/的规定。

    7.2.6建筑室内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

    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现行值。房间或场所的照 高于或低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第5章中规定的对应照度值

    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1光源,镇流器及LED模块控制装置的能效应满足国家王 行有关标准的节能评价值的要求: 2灯具效率或效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 准》GB 50034的规定。

    7.2.8照明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复

    1建筑的门厅、前室、公共走道、楼梯间、停车库等公共区域 照明及室外景观照明.夜景照明应采用分区定时、感应等节能控 制措施; 2有天然采光的场所区域,其照明应根据采光状况和建筑 使用条件采取分区、分组控制措施。

    1人员长期停留的场所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和灯 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GB/T20145规定的无危险类照明产品; 2选用IED照明产品的光输出波形的波动深度应满足现 行国家标准《IED屋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1的规定。 7.3.2建筑室内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目标值。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 高于或低子《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第5章中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 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7.3.3地下车库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应联动控制相关排风 设备。

    7.3.4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设计应符合现行重庆市

    7.3.5居住建筑公共区域用电应根据使用功能设置分项计量

    7.3.7建筑应设置信息网络系统

    8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8.1一般规定 风量等设计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良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 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采用非集中供暖空调系统 的建筑,应具有保障室内热环境的措施或预留条件。 8.1.2居住建筑通风应优先采用首然通风,设置的机械通风或 空气调节系统不应妨碍房间的自然通风。 8.1.3居住建筑采用集中供暖集中空汽调节系统和户式中央 空调系统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空调区的冬季热负荷和夏 季逐时冷负荷进行计算。 根据建筑规模,使用特征结合当地能源结构及其价格,可再生能 源利用政策,环保规定等,经技术经济分析综合论证后确定,可优 先选择下列冷热源: 1居住建筑群宜结合地表水资源状况,采用地表水水源热 泵系统: 2低层住宅区宜结合工程区域地质条件,采用地埋管式水 群宜采用燃气冷热电联供系统; 4当利用地热水资源时,居住建筑群宜采用地热水梯级利 用系统。

    度调节,控制装置及分户热(冷)量计量或分摊设施。

    8.2.4采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时

    8.2.5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其能效指标值不应低于表8.2.5的规定。表8.2.5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指标值类型能效指标值单冷型7000W≤CC≤14000W3.80风冷式(SEER,Wh/Wh)CC>14000W3.00单元式热泵型7000W≤CC1490W空调机3.10(APF,Wh/Wh)CC>1400gW3.00CC>1400w水冷式单元式空调机4.30(IPLV,W/W)7000W≤CC≤14600W3. 708.2.6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时,在名义T况和规定条件下,其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不应低于表8.2.6 的规定。表8.2.6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名义制冷量(CC)/W制冷综合性能系数(W/W)CC≤280004.0028000840003. 808.2.7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时,在名义制冷左况和规定条件下,其制冷性能系数应满足表8.2.7性能系数COP或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I.V的要求:表8.2.7/冷水【热泵)机组制冷性能系数及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拳型名义制冷量(CC)kw(COP)W/W(IPLV)W/W风澄式或CC503. 003. 60蒸发冷却式CC>503.203.70CC≤5285.306. 30水冷式528CC≤11635. 607.00CC >11635.807.6032

    8.2.8采用水(地)源热泵机组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

    表8.2.9溴化锂吸收式机组性能参数

    注:直燃机的性能系数为:制冷量(供热量)加热源消耗量(以低位热值计)十电 力消耗量(折算成一次能)。

    表8.2.10燃气热水器、供暖炉、锅炉热效率

    续表 8.2. 10

    表格中ml为热水器或供暖炉额定热负荷和部分热负荷(热水状态为50%的额 定热负荷,供暖状态为30%的额定热负荷)下两个热效率值中的较大值,m2为 较小值,两者都应满足上表要求。

    式中G 每冶运行水泵的设计流量(m3/h); H 每台运行水泵对应的设计扬程(m): △T 规定的计算供回水温差(℃),冷水系统取5℃(对 直接提供高温冷水的机组按机组实际参数确定) 热水系统按10℃,对空气源热泵.溴化锂机组、水 源热泵等机组的热水供回水温差按机组实际参数 确定 每台运行水泵对应设计工作点的效率(%): Q 设计冷(热)负荷(kW): A 与水泵流量有关的计算系数,G≤60m3/h,A

    输送长度,m):当管道设于大面积单层或多层建筑时,可按机 出口至最远端空调末端的管道长度减去0h确定。

    83.2.14/住宅小区采用集中空调或集中供暖系统时,冷.热水输 配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同段>的计算压力损失相对差额不应大于15%,否则采用一级泵 系统时,应配置水力平衡装置: 2系统客环路负荷特性或压力损失相差不大时,可采用 级泵系统,一级泵应采用调速泵;

    8.2.18设备和管道的保温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 道绝热设计导则》GB/T8175中经济厚度方法计算确定,或按照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选用。必要 时也可按允许表面热损失法或允许介质温降法计算确定。

    8.2.19设备与管道的保冷层厚度应按下列原则计算确定

    1供冷或冷热共用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 设计导则》GB/T8175中经济厚度和防止表面结露的保冷层厚度 方法计算,并取厚值,或按照《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规范》GB50736选用: 2冷凝水管应按《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8175中 防止表面结露保冷厚度方法计算确定,或按照《民用建筑供暖通 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选用 8.2.20设备与管道的绝热设计应符合木列规定: 1管道和支架之间,管道穿墙,穿楼板处应采取防止“热桥” 或“冷桥”的措施 3采用非闭孔材料保温时外表面应设保护层;采用非闭孔 材料保冷时,外表面应设隔汽层和保护层。 8.3绿色设计 8.3.1应采取措施降低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下的供暖,空调 系统能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区分房间的朝向细分供暖,空调区域,并应对系统进行 分区控制: 2空调冷源的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SCOP)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8.3.2在供暖空调期间,当关闭门窗与自然通风的进排风口时, 小于或等于层的居住建筑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保证1次/h的 新风换气量。当设置机械新风系统时应设置过滤装置。 8.3.3应合理设计主要功能房间(居住空间)与厨房卫生间等 区域的压差,防止厨房,卫生间的排气倒灌。

    8.2.20设备与管道的绝热设计应符合不列规定:

    8.3.3应合理设计主要功能房间(居住空间)与厨房

    区域的压差,防止厨房,卫生间的排气倒灌。

    对于具有集中式系统的房间应具备终端风量.流量调节装置:对 于分散式或半集中式系统的房间,应具备未端独立控制装置。

    寸于具有集中式统的房间应具备终端风量,流量调节装置:对 分散式或半集中式系统的房间,应具备未端独立控制装置。 .3.5地下车库应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 置,并能实现自动运行控制

    8.3.5地下车库应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蓝测装 置,并能实现自动运行控制

    置,并能实现自动运行控制

    4场地内挡墙.堡坎等硬质裸露体垂直绿化覆盖率 50%,形成植物屏障和植被景观。

    9.2.2合理利用场地空间实施低影响开发设施,且硬质铺装地

    9.2.2合理利用场地空间实施低影响开发设施,且硬质铺装地 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50%。 9.2.3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并应至少满足1项规定 1场地中处于建筑阴影区外的步道、游憩场庭院广场等 室外活动场地设有乔木.花架等遮荫措施的面积比例≥40% 2场地中处于建筑阴影区外的机动车道,路面太阳辐射反 射系数不小于0.4或设有遮荫面积较大的衍道树的路段长度超 过70%; 3东.南、西向墙面合理设置绿化绿化覆盖率达到 10%。 9.2.4绿化灌溉应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或,并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喷灌、微灌.渗灌等节水灌溉系统; 2在采用节水灌溉系统的基础上,设置土壤湿度感应器.雨 天自动关闭装置等节水控制措施或种植无须永久灌溉的植物。 9.2.5结合雨水综合利用设施营造室外景观水体,室外景观水 体利用雨水的补水量大于水体蒸发量的60%竣工资料,且采用保障水体水 质的措施。 9.2.6景观照明设计应采用节能控制措施,照明灯具选择应与 环境协调并避免光对人的影响。 9.2.7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有充足照明,其照明标准值应不 低于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的有关规定。 9.2.8室外吸烟区位置布局合理,应布置在建筑主出入口的主 9.2.9小区身外界主干道应采用高大乔木、隔音墙、人造景观 坡人工水景等措施控制小区噪声污染。

    合理的生态修复或生态补偿措施。

    附录A居住建筑的底部配套公建

    节能设计规定 居住建筑底部的商业服务用房,物管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等 不大于300m,且分隔单元之间相互完拿隔断,每个分隔单元至 少有一面墙临室外或外走廊时,可不进行节能计算,但其节能设 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墙应按照其上部居住建筑外墙节能设计措施执行或按 外墙平均传热系数不大于其上部居住建筑外墙平均传热系数执行: 2屋面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0.7W/m·k); 3上部居住建筑底层楼板应按分户楼板进行节能设计; 4两层配套公建的层间楼板可不执行本标准第4.2.4条对 于分户楼板的规定: 5上部为供暖空调功能房间,下部为地下车库或设备用房 的分隔楼板,当地下车库或设备用房外围护结构封闭时,按分户 楼板的传热系数进行节能设计;当地下车库或设备用房外围护结 构开敲时,按架空楼板的传热系数进行节能设计。

    B.0.1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应采用符合本标准要 求,自动生成参照建筑计算模型的专用计算软件,软件应具有下 列功能: 1全年8760小时逐时负荷计算; 2考虑建筑围护结构的蓄热性能: 4直接生成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计算报告。 B.0.2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应以参照建筑与设计建 筑的供暖和空气调节总耗电量作为判断的依据。参照建筑与设 计建筑的供暖耗煤量和耗气量应折算为耗电量。 B..3参照建筑与设计建筑的空气调节和供暖能耗应采用同一 软件计算,气象参数均应采用典型气象年数据。 B.0.4计算设计建筑全年累计耗冷量和累计耗热量时,应符合 以下规定: 1建筑的形状.小.朝向、内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建 筑构造尺寸,建筑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做法,外窗(包括透光幕墙) 太阳得热系数.窗墙面积比、屋面开窗面积应与建筑设计文件一致: 2整栋建筑每套住舵室内计算温度,冬季全天为18℃,夏季 全天为26 3/采暖和空调时,换气次数为1.0次/h; 4*供暖计算期为当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空调计算 期为6月1日至9月30日: 5室外气象计算参数采用典型气象年: 6供暖.空调设备为家用空气源热泵空调器,制冷和供暖时

    附录C外遮阳系数的简化计算及

    图 C.0.2垂直式外遮阻的特征值

    垫圈标准图C.0.4横百叶挡板式外遮阳的特征值

    7图C.0.5竖百叶挡板式外遮阳的特征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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