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 598-2019-T 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房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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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规程共分9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楼屋盖、墙体与楼梯设计,地基基础,防腐与防火,施工、验收及维护。

    4.1.4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房屋的内装系统应与功能空间、结构系统的模数网

    4.2.1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房屋的平面与空间设计,宜在标准化基础上将建筑单元作 为基本模块进行设计,并宜满足多样化要求。 4.2.2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房屋宜将用水空间集中布置,并应结合功能和管线要求, 合理确定厨房和卫浴的位置。宜采用整体厨房和整体卫浴。 4.2.3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房屋的户外设备及管线宜集中布置,可设置在共用空间部 位。 4.2.4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房屋应结合结构体系特点及空间布局的变化,设计交叉支 撑的设置部位及墙体的厚度。

    4.3.1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房屋的内装系统宜选用符合模数网格要求的部品。 4.3.2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房屋的设备与管线应进行集成设计,与部品部件间连接应 采用标准化接口,接口尺寸应满足公差要求。 4.3.3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房屋的设备与管线宜优先选用标准化部品,部品部件间应 采用标准化接口

    5.1.1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结构宜采用Q235B钢或Q345B钢外墙外保温标准规范范本,钢材的质量应分别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有 关规定。当采用更高牌号的钢材时,应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 5.1.2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结构采用的钢材应具有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 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对焊接承重结构的钢材尚应具有碳当量的合格保证和冷弯 试验的合格保证。对需充分发展塑性的支撑变形集中段及有相同塑性变形能力要求的 构件,所用钢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屈强比不应大于0.85。 2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 5.1.3钅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和物理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的有关规定。 5.1.44 钢结构用焊接材料和紧固件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的有关规定,

    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 区的结构,地震作用及作用效应组合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B50011的有关规定

    5.1.7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房屋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竖向和水平荷载(作用)的传递途径应合理、明确。 2结构体系应具有必要的承载能力、刚度、变形能力和耗能能力。 3楼盖、屋盖结构应有足够的面内刚度向下传递支撑内力。 4柔性支撑应施加预紧力,柱间支撑应有足够延性,在层间变形达到最大允许值

    时不应发生断裂。5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5.2结构形式、布置和分析5.2.1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结构应由钢柱、柱间支撑和楼盖组成稳定的结构体系(图5.2.1)。楼盖结构可由钢梁和与之可靠连接的刚性楼板组成;当铺设非刚性楼板时,可由钢梁和水平支撑组成。图5.2.1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体系立面示意图1一梁;2一柱;3一柱间支撑;4一基础顶;5一二层;6一三层5.2.2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结构体系应采用柱按层分段、梁贯通的构成方式。梁的上层柱与下层柱可不对齐。梁与梁宜采用铰接连接。梁拼接位置应与梁柱节点错开,现场连接节点应采用螺栓连接。5.2.3钢柱柱网布置应均匀,局部钢梁跨度不应过大。5.2.4同一层中所有与柱连接的钢梁宜采用同一截面高度。不与钢柱连接的次梁可采用不同高度的截面。5.2.5纵横两个方向均应布置柱间支撑。柱间支撑在两个方向应分散布置。柱间支撑上下层可不连续,但在每层宜分散均匀布置。柱间支撑根据所承担的侧向力大小可选用不同的截面积。支撑宜采用柔性支撑。5.2.6墙体宜与梁或楼板可靠连接。当墙体与柱连接时,应连接在柱端。5.2.7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结构体系结构计算时可假定柱两端与梁的连接、支撑两端与柱的连接均为铰接(图5.2.1)。8

    5.2.8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结构承受竖向荷载作用时,梁的计算模型根据节点性质可 设定为简支梁或连续梁,柱的计算模型可设定为两端铰接轴压杆。 5.2.9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结构承受侧向荷载作用时,可假定所有侧向力均由受拉支 撑承担,侧向力根据刚性楼盖可假定在各柱间支撑间按刚度进行分配。 5.2.10地震作用可采用底部剪力法或者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进行计算。结构应进行多遇 地震作用下的内力和变形验算,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的有关规定,

    5.3.1钢构件进行强度、稳定、变形或刚度计算时,应根据构件成型方式和所采用的 饭件宽厚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或《冷弯薄壁型钢 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的有关规定。对具有较大宽厚比H形截面构件的计算,应符 合现行行业标准《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JGJ209的有关规定。 5.3.2钢梁宜选用高频焊接或普通焊接的H形截面或热轧H型钢。框架梁和柱的线冈 度比不宜小于3,梁、柱的线刚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L, El. i。 = L。

    式中:i、i。 梁、柱的线刚度(N/mm); E 钢材弹性模量(N/mm); Ib、I。 梁、柱截面惯性矩(mm),按构件在框架计算平面内的弯曲方向 取值; Lb、L。 一 梁跨度、柱高度(mm),均取构件轴线交点间长度 3当泓上无 俪向生稳的拱施时 应对梁进行救体稳定性计管

    防止扭转的构造措施。

    钢柱宜选用方钢管截面。构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竖向荷载下单柱最大轴压比不应超过0.4,同层柱平均轴压比不宜超过0.3:对

    5.3.6非支撑开间的柱子,计算强度和整体稳定时,内力可仅计入竖向荷载的组合作用;支撑开间的柱子,还应计入支撑对柱产生的附加轴力。5.3.7柱子轴压整体稳定计算时,计算长度系数可取为1.0,柱子几何长度可取上下端235f,V fy5.3.8柱间支撑应按柔性支撑要求进行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同层同方向支撑的承载力设计值之和应大于不同荷载组合下的该方向的层剪力设计值。2支撑应由变形集中段、预紧力施加段和端部连接段构成(图5.3.8)。其中变形集中段宜采用扁钢;集中变形段若有截面开孔、开槽、加工螺纹等削弱应补强至与原截面同等强度或以上;预紧力施加段可采用花篮螺栓、双向拧紧螺纹套筒或其他可以施加预紧力的部件以及与支撑其他分段相连的过渡部件,端部连接段可采用连接板。图5.3.8柔性支撑组成示意图1一变形集中段;2一预紧力施加段;3一端部连接段;4一连接板;5一角焊缝;6一支撑扁钢;7一圆柱套筒;8一螺纹;9一圆钢螺杆;10—螺栓孔5.3.9支撑开间的宽高比应满足下式要求1+(B/H)2E,(5.3.9)B/HJH式中:B、H支撑所在开间的宽度和高度(即所在楼层的高度)(mm);fy柔性支撑变形集中段的钢材屈服强度(N/mm),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规定取值;一一弹性设计时结构的层间变形允许值,4为层间变形(mm)。5.3.10柱间支撑的长细比不应小于250。计算长细比时,可按变形集中段的截面面积和最小惯性矩确定支撑截面的回转半径。变形集中段的长度应满足下式要求且不宜小于2m:11

    图5.4.1梁贯通式全螺栓端板连接示意图1一柱:2一端板;3一加劲肋:4一梁5.4.2方钢管柱端板应沿H形钢梁轴线向两侧外伸,两侧外伸端板处应各对称布置2个螺栓,每侧螺栓群中心与H形钢梁翼缘的轴线宜重合。5.4.3与柱相连的H形梁腹板处应设置加劲肋,当梁腹板在柱子集中压力下有失稳隐患时,应设置3道支承加劲肋(图5.4.1),中间宜为通长加劲肋,两侧加劲肋的高度宜取梁高的1/4~1/3;其他情况下可设置中间通长加劲肋。梁腹板处支承加劲肋厚度不宜小于4mm。5.4.4支撑与方钢管柱应采用节点板螺栓连接(图5.4.4),宜采用高强度螺栓摩擦型连接。连接承载力设计值应符合本规程第5.3.11条的规定。连接板可仅设1个连接螺栓。支撑的中心线应与梁柱中心线交汇于一点,否则节点板和端板连接应计入由于偏心产生的附加弯矩的影响。图5.4.4支撑与柱的节点板螺栓连接示意图1一柱;2一支撑;3一节点板;4一梁;5一端板;6一加劲肋5.4.5同一方向主梁的连接可采用铰接或刚接。当采用铰接时,可采用平齐式端板螺栓连接(图5.4.5)。螺栓连接可采用高强度螺栓承压型或摩擦型连接,端板厚度不宜小于6mm,应按所受最大剪力设计,且连接抗弯承载力不应小于被连接主梁截面抗弯承载力设计值的30%;当采用刚接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或《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14

    5柱间支撑所在跨的柱脚应设置抗剪键,无柱间支撑的钢柱柱脚可不设置抗剪键。图 5.4.7)柱脚连接示意图1一柱;2一锚栓;3端板16

    6.1.1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房屋的楼屋盖、墙板与楼梯设计应满足建筑、结构的要求, 预制混凝土楼屋盖、墙板与楼梯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2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1的有关规定。 6.1.2预制墙板、预制楼(屋面)板和预制楼梯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预 应力混凝土楼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40,且不应低于C30。现浇混凝土强度 等级不应低于C25。蒸压加气混凝土楼板抗压强度标准值不应小于5MPa,干收缩率不 宜大于0.8mm/m。

    6.1.1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房屋的楼屋盖、墙板与楼梯设计应满足建筑、结构的要求, 预制混凝土楼屋盖、墙板与楼梯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E 50010、《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2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1的有关规定。

    6.1.3钢筋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

    6.1.4预制楼(屋面)板、墙板与楼梯的吊环应采用未经冷加工的HPB300级钢筋或 Q235B钢材制作。受力预埋件的锚板及锚筋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 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

    6.1.5预制楼(屋面)板、墙板与楼梯在翻转、运输、吊运、安装等短暂

    火市按 全 的施工验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的有关规定。

    的施工验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的有关规定。

    6.2.1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房屋楼板宜采用预制带肋底板混凝土叠合楼板、预制钢筋 桁架混凝土叠合楼板、预制混凝土楼板、预制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楼板或蒸压加气混凝 土楼板。

    6.2.2预制混凝土叠合楼板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50010、《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和《预制带肋底板混凝土叠合楼 规程》JGJ/T258的有关规定。

    6.2.3预制楼板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压加气混凝土板》GB15762的有关规定,

    压加气混凝土板》GB15762的有关规定。

    6.2.4混凝土叠合楼板与钢梁应有可靠连接。叠合楼板与钢梁之间设置的抗剪连接件 应根据实际情况计算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和《装 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2的有关规定。叠合楼板搁置在钢梁上翼缘的支 承长度不应小于40mm。钢梁上翼缘应浇筑不少于50mm宽的混凝土。 6.2.5叠合楼板中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除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

    2.5叠合楼板中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注:计算保护层厚度时,应包括抹灰粉刷层在内

    6.2.6采用预制混凝土楼板、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楼板、蒸压加气混凝土楼板时,楼板 与钢梁应有可靠连接。预制楼板与钢梁之间设置的抗剪连接件应根据设计要求计算确 定,并应设置防坠落措施。两块预制楼板的侧边板缝和端头板缝间宜采用钢连接件进 行连接,钢连接件数量与连接构造可根据抗震和抗风要求计算确定。预制楼板搁置在 钢梁上的支承长度不宜小于80mm且不应小于60mm。 6.2.7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楼板时,可根据建筑功能要求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楼板或 蒸压加气混凝土楼板加整浇层两种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受力情况采用合理的配筋,配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 建筑应用技术规程》JGJ/T17的有关规定。 2蒸压加气混凝土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20mm。 3当设计荷载大于5kN/m时,楼板跨度不宜大于2.4m。

    6.2.6采用预制混凝土楼板、预应力混疑土空心楼板、蒸压加气混凝土楼板时,楼板 与钢梁应有可靠连接。预制楼板与钢梁之间设置的抗剪连接件应根据设计要求计算确 定,并应设置防坠落措施。两块预制楼板的侧边板缝和端头板缝间宜采用钢连接件进 行连接,钢连接件数量与连接构造可根据抗震和抗风要求计算确定。预制楼板搁置在 钢梁上的支承长度不宜小于80mm且不应小于60mm

    长度,应大于楼板跨度的1/75且大于40mm。

    长度,应人于楼极跨度的1//5且人于40mm。 5楼板的面内刚度应满足刚性楼板的要求,楼板下接近钢梁上翼缘处应设置楼面 水平支撑。 6蒸压加气混凝土楼板宜用于4层及以下且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包括0.15g) 及以下的建筑,不宜用于直接承受较大集中荷载和冲击荷载的楼面。 6.2.8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楼板加整浇层时应刷界面剂

    6.3.1屋面板可采用压型钢板屋面板、混凝土夹心复合屋面板、预应力混凝土空心屋 面板、蒸压加气混凝土屋面板和混凝土叠合板等。 6.3.2屋面板采用压型钢板屋面板时,可采用薄壁型钢梁或薄壁型钢架作为屋面的 结构构件,并应具备确保屋面结构稳定的支撑体系。 6.3.3屋面板采用混凝土夹心复合屋面板、预应力混凝土空心屋面板、蒸压加气混凝 土屋面板时,屋面板与钢梁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并应设置防坠落措施 6.3.4非上人屋面不宜设置女儿墙。当确有必要设置女儿墙时,应有防风或防积雪的 构造措施。

    6.3.5屋面板设计中,还应对保温、隔热、隔声、防水、防火与耐久性等内容进行设 计。

    6.3.5屋面板设计中,还应对保温、隔热、隔声、防水、防火与耐久性等内容进行设

    6.4.1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房屋的外墙可采用混凝土夹心复合外墙板、蒸压加 土外墙板、轻钢龙骨复合外墙板及与装饰纤维水泥板等的组合

    土外墙板、轻钢龙骨复合外墙板及与装饰纤维水泥板等的组合。 6.4.2混凝土夹心复合外墙板宜采用细石普通混凝土或轻骨料混凝土;内外叶混凝土 板中的钢筋网片宜采用HRB400、HPB300级钢筋或冷拔镀锌钢丝;保温芯板宜采用模 塑聚苯乙烯泡沫板、挤塑板或聚氨酯板;拉结内外叶混凝土板可采用HRB400或 HPB300级钢筋连接件、冷拔低碳钢丝连接件、不锈钢连接件和玻璃纤维增强非金属连 接件,连接件均应具有规定的承载力、刚度和耐久性能

    6.4.3混凝土夹心复合外墙板内预埋件的材质、品种、规格、型号应符合

    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预埋件应采取防腐措施。 6.4.4混凝土夹心复合外墙板在脱模、翻转、吊装时,内埋式吊杆及配套吊具应根据 相应的产品标准和设计规定选用。 6.4.5混凝土夹心复合外墙板与钢梁应采用柔性连接,可采取下托上拉式的连接节点, 节点应采取防腐和防火措施。抗震设计时,罕遇地震作用下墙板与钢梁的连接节点在 墙板平面内应具有不小于1/50倍的层间位移角变形能力。 6.4.6混凝土夹心复合外墙板的受力分析可采用线性弹性方法,计算简图应符合实际 受力状态,截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持久设计状况,应对复合外墙板进行承载力、变形、裂缝控制验算。 2对地震设计状况,应对复合外墙板进行承载力验算。 6.4.7对混凝土夹心复合外墙板和连接节点进行承载力验算时,结构重要性系数应取 1.0,连接节点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取1.0。支承复合外墙板的节点和结构构件应具 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 6.4.8计算混凝土夹心复合外墙板的面外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时,可采用等效侧力法 并应按下式计算:

    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预埋件应采取防腐措施

    6.4.8计算混凝土夹心复合外墙板的面外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时,可采用等效侧力法, 并应按下式计算:

    Fenk = β,αmax G

    式中:FEhk一一 施加于复合外墙板重心处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N),当验算墙板与主 体结构的连接节点承载力时,应乘以1.2的增大系数; BE一一动力放大系数,可取5.0; αmax一一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按表6.4.8采用; Gk一一复合外墙板的重力荷载标准值(N)。

    表6.4.8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注:括号内数值分别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

    4.9混凝土夹心复合外墙板的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可取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0.6

    6.4.10 混凝土夹心复合外墙板的高度不宜大于一个层高,厚度不宜小于100mm。 6.4.11 混凝土夹心复合外墙板宜采用双层双向配筋,可施加防止裂缝产生的预应力。 6.4.12混凝土夹心复合外墙板最外层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除有专门要求外,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当复合外墙板采用石材或面砖饰面时,厚度不应小于15mm。 2当复合外墙板采用清水混凝土饰面时,厚度不应小于20mm。 3当复合外墙板采用露骨料装饰面时,厚度应从最凹处混凝土表面计起,且不应 小于20mm。 6.4.13轻钢龙骨复合墙的内部龙骨宜采用冷弯薄壁型钢,承载力、刚度及构造要求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的有关规定。经退火、焊 接和热镀锌等热处理的冷弯薄壁型钢构件计算不应采用计入冷弯效应的强度设计值; 墙面龙骨宜竖向布置。 6.4.14当混凝土夹心复合外墙板、轻钢龙骨复合外墙板采用装饰纤维水泥板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装饰纤维水泥板的规格尺寸、原材料及配比、外观质量、物理性能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外墙用非承重纤维增强水泥板》JG/T396的有关规定。 2装饰纤维水泥板应采用干挂通气施工工法。

    合下列规定: 1装饰纤维水泥板的规格尺寸、原材料及配比、外观质量、物理性能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外墙用非承重纤维增强水泥板》JG/T396的有关规定。 2装饰纤维水泥板应采用干挂通气施工工法。 3装饰纤维水泥板应在工厂预制成型并完成涂装,并应留有与挂件连接的企口。 4装饰纤维水泥板应采用单向钢龙骨支撑和预制金属连接件进行连接,板材横挂 时应使用竖龙骨,竖挂时应使用横龙骨。 5装饰纤维水泥板的接缝处应采用密封胶做密封处理,密封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的有关规定。 6装饰纤维水泥板的接缝除打胶外,宜采用二次防水构造 6.4.15外墙板之间的接缝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隔声、防水和耐久性的要求,竖 缝宜采用平口或槽口构造,水平缝宜采用企口构造。接缝宽度应满足主体结构的层间

    外墙板间的接缝及门窗洞口等防水薄弱部位宜采用材料防水和构造防水相结合的措

    4.16外墙板与楼板、钢梁、钢柱之间的接缝应满足防火、隔声、防水和耐久性的要 ,接缝宜采用柔性材料填充。

    5.1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房屋内墙可选用轻质条板、蒸压轻质加气混凝土板、轻钢 骨墙板和预制整体式内墙板。内墙的隔声、防水、防火、承载力和刚度应符合国家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5.2内墙材料应符合现行

    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室内建筑装饰 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5.3内墙与钢梁或钢柱应采用柔性连接,连接件应进行刚度与承载力验算,并应满 耐久性要求,

    5.5.4内墙的抗冲击性能、单点吊挂力、抗弯破坏荷载、干燥收缩值、面密度、空气

    6.5.4内墙的抗冲击性能、单点吊挂力、抗弯破坏荷载、干燥收缩值、面密度、空气 声计权隔声量、耐火极限、抗压强度、传热系数、软化系数、含水率等指标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5.5内墙间的板缝、墙板与钢梁或钢柱之间应采用柔性材料填充,并宜做密封处理。

    6.5.5内墙间的板缝、墙板与钢梁或钢柱之间应采用柔性材料填充,并宜做密封处理

    梯的材料性能和设计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标准》GB50005和《木质 楼梯》GB/T28994的有关规定, 6.6.44 钢楼梯可采用直钢板或槽钢梯梁;踏步板可采用Z形花纹钢板、钢板上铺设 50mm厚的钢丝混凝土、钢板上贴装饰面层、木踏板等,踏步板应采取防滑措施。 6.6.5钢楼梯与钢梁之间宜采用铰接连接。 5.6.64 钢楼梯的防火、防腐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51249和《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251 的有关规定,

    GB50007选用。

    7.1.2地基基础应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 构的影响程度等因素进行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要求。 2除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规定的情况外,均应 按地基变形设计。 3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建筑,以及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 物,应验算稳定性。 7.1.3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作用效应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 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

    1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 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 2在确定基础承台高度、计算基础结构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 结构传来的作用效应和相应的基底反力,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基本组合, 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当需要验算基础裂缝宽度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 标准组合。 3基础设计安全等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国家有关标准 的规定执行,但结构重要性系数(o)不应小于1.0。

    7.2.1低层结构现浇基础可采用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基础的构造及设计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

    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

    7.3.1低层结构预制基础可采用预制独立基础或预制条形基础。预制基础可采用全干 法施工的方式,也可采用局部现浇的方式。 7.3.2预制基础可采用等同现浇基础的结构计算方法。预制基础的垫层厚度、配筋要 求及相关构造要求均应按本规程第7.2节的规定执行。 7.3.3采用预制独立基础时,宜根据柱底反力选用相应规格的预制独立基础。柱底反 力过大时,可采用多个预制独立基础联合承担,

    7.3.4预制基础应有钢柱锚固定位调节措施

    7.3.4预制基础应有钢柱锚固定位调节

    7.3.6预制基础应设置满足吊装要求的吊装挂环或吊装预理件。

    7.3.7预制基础的现场开挖尺寸应满足预制基础的安装要求。预制基础垫层宜为厚度 不小于100mm的砂石垫层,垫层顶标高的允许偏差应为±5mm。

    不小于100mm的砂石垫层,垫层顶标高的允许偏差应为±5mm

    8.1.1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房屋防腐设计应遵循预防为主和防护结合的原则,保证结 构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正常使用

    设计年限、施工和维修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涂装系统可采用金属热喷(浸)涂、油 漆涂层等。

    8.1.3设计图中应注明对防腐措施进行复查维护的年限

    1.4当大气环境腐蚀性等级为IV(中腐蚀)、V(较强腐蚀)、VI(强腐蚀)且钢 件无可靠的封闭包覆构造时,重要构件宜采用热浸锌或冷喷铝锌处理,或可选用耐 钢制作。

    候钢制作。 8.1.5大气环境腐蚀性等级为I(无腐蚀)、II(弱腐蚀)、I(轻腐蚀),且当钢 购件采取电泳、热镀锌等防腐措施时,截面最小壁厚不应低于2mm。 8.1.6钢构件中可能积水和灰尘的凹陷部位,安装后难以进入检测、维修的区域,应 等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251的有关规定。 8.1.7用于固定板材的五金配件,除理埋置于混凝土内的,其他均应采取防腐措施

    8.1.5大气环境腐蚀性等级为I(无腐蚀)、I(弱腐蚀)、IⅢI(轻腐蚀),

    8.2.1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房屋的耐火等级及构件的设计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51249的有关规 定。

    2.2柱间支撑的设计耐火极限宜与柱相同。屋盖支撑和系杆的设计耐火极限宜与屋 承重构件相同。转换梁托柱时,本跨梁的耐火极限宜与柱相同。下列情况下,柱间 撑、屋盖支撑和系杆的设计耐火极限可减少0.5h

    1室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时。 2构件被不燃烧材料遮蔽,遮蔽层厚度不

    2.3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房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注明建筑的耐火等级、构件的设 耐火极限。构件的防火保护措施可由深化图设计与施工单位结合安装和采购要求确 ,但应经设计单位认可。

    8.2.4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结构构件的防火材料及防火保护措施的选择,应符合下列

    1防火材料不应对所保护的钢构件产生锈蚀等有害影响,不应与防腐保护等其他 涂层发生不良反应。 2施工期间、日常使用期间、受火时及受火后,防火材料不应产生对人体有毒害 物质。 3防火材料应与钢构件结合紧密,当钢构件受正常使用变形,受火后发生允许变 形时,防火保护措施应能在设计规定的耐火时间保持原有的保护作用。 4防火可结合室内精装修选材并采用相应构造措施。 8.2.5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房屋防火的设计,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9.1.1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房屋钢构件、装配式楼板、墙板、屋面板制作前应进行图 纸深化,深化设计图应由设计单位审核确认。 9.1.2防腐和防火涂装的技术方案应针对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房屋的具体情况而提 出。技术方案至少应包括:满足设计要求的材料配套和施工工艺、现场修补的配套和 施工工艺、后期维护维修的配套和施工工艺等,并应附上对采用的防腐和防火材料性 能和注意事项的说明。 9.1.3结构施工开始前应完成图纸及相关施工工艺文件准备。现场安装前应由施工单 位编制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各种施工工况下的应对措施。图纸、工艺文件及施工

    9.1.1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房屋钢构件、装配式楼板、墙板、屋面板制作前应进行图 纸深化,深化设计图应由设计单位审核确认

    9.1.2防腐和防火涂装的技术方案应针对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房屋的具体情 出。技术方案至少应包括:满足设计要求的材料配套和施工工艺、现场修补的 施工工艺、后期维护维修的配套和施工工艺等,并应附上对采用的防腐和防火 能和注意事项的说明

    位编制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各种施工工况下的应对措施。图纸、工艺文件及施工 组织设计应在施工结束时根据施工实际记录完成修订,形成峻工文件并备案。 9.1.4结构施工前,施工人员应熟悉施工详图、加工工艺、组装安装顺序、现场场地 条件、吊装机械设备性能等以及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材料进场时应检查构件的材质, 规格、外观、尺寸、数量是否符合图纸、设计文件及有关标准的要求,并应填写实测 记录。 9.1.5钢结构及各部件运送到现场时,应同时提供完整的质量保证文件

    1需要放样的工件应根据批准的施工详图放出足尺节点大样。 2放样和号料应预留收缩量及切割、铣端等需要的加工余量。 3切割下料可采用机械剪切、气割、锯切、等离子切割和激光切割等方法。厚度 小于6mm的板件宜采用激光切割法。

    9.2.2钢构件号料和切割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要受力构件和需要弯曲的构件,在号料时应按工艺规定的方向取料,弯曲件 的外侧不应有冲样点和伤痕缺陷

    号料应有利于切割和保证零件质量。 3宽翼缘型钢的下料宜采用锯切方式。

    3宽翼缘型钢的下料宜采用锯切方式。 9.2.3梁的拼接应避开跨中和柱两侧各500mm。每根柱的拼接接头不得超过1个。支 撑型材部分必须采用整根,

    .2.3架的拼接应避开 撑型材部分必须采用整根

    9.3.1结构安装时应遵循分层装配的原则,上层结构应在下层结构主体安装校正完成 后方可进行安装,

    后万可进行安装。 9.3.2结构每层主体安装应按柱一支撑一梁的顺序安装。结构单元应处于稳定状态 当存在失稳隐患时可加设临时支撑。柱底锚栓宜设置调节螺母。 9.3.3钢柱脚预理锚栓应精确定位,允许偏差应为土2mm。在柱底板与基础表面之间 应预留50mm~80mm的间隙,并应采用灌浆料或细石混凝土填实间隙。钢结构安装前 应对基础及预埋锚栓进行复测。若不符合钢结构误差调节要求,应对基础进行整改。 9.3.4梁柱现场吊装应从下至上分层进行,上部梁柱应在下层柱位及钢柱垂直度调整 完成、梁柱及支撑螺栓终拧后才能进行吊装。钢柱安装的垂直精度应小于层高的1/1000 倍,钢柱定位的允许偏差应为土2mm。 9.3.5柱子安装时,柱子的规格型号、安装位置、安装方向应与设计图纸一致。 9.3.6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房屋的柔性支撑应在施工初期、中期和主体完工时分三次 进行张紧,张紧装置应采用套筒螺栓且应有止退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钢梁安装时对支撑进行初步拧紧。 2应在本层钢结构安装完毕后再进行上层楼板的安装,然后进行第二次拧紧。 3应在钢结构主体与全部楼板安装完毕后进行第三次紧,并应保持支撑处于张 紧状态,预应力可控制在50N/mm*。 4应根据套筒螺栓规格采用不同的预拉力,M14、M16、M18、M20、M22、M24 M27、M30的套筒螺栓预拉力可采用扭矩扳手分别施加扭矩值17、26、37、51、70、 39、130、180N·m进行控制。

    9.3.7钢梁安装应从有支撑的柱群开始,并应双向同时安装、尽快形成闭

    9.3.8楼板的安装应与钢梁形成可靠连接,且不应影响上层结构柱和上层墙板连接件 的安装。

    表9.3.16蒸压加气混凝土楼板允许破损尺寸破损位置示意图破损允许尺寸角部破损允许值b≤80mml≤300mm侧面破损允许值d<80mm≤300mm9.3.17蒸压加气混凝土楼板不宜长时间存放于露天环境,运输及存储过程中应防潮、防污。9. 4 验 收9.4.1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房屋的钢构件制作、安装和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墙板及内装修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的有关规定。9.4.2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房屋的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配式楼板工程、装配式墙板工程、装配式楼梯应单独划分为分部工程,各分部工程宜划分为制作、运输、安装等分项工程,每个分项工程可包含若干检验批。9.4.3钢结构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并应附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投入使用前应由有关检测单位完成材料的抽样复验工作并提31

    9.4.6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房屋工程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9.4.6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房屋工程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出口标准1设计单位审核确认的部品部件深化设计加工图、设计变更文件。 2各种预制部品部件的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试报告 3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1分层装配支撑钢框架房屋建造峻工时应对钢结构房屋的围护系统进行全面检 ,竣工验收后的检查周期可根据围护材料的产品性能作相应规定

    9.5.2钢结构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中周期可根据围护材料厂家产品性能作相应

    2维护措施应包括对破损涂装或防火涂料进行修补、对易损墙板及构件进行替换 等内容。 3设计、加工制作及安装过程中应预留维护空间。 9.5.3外墙板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混凝土外墙板的外立面防水层宜2年~3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日常使用 中若发现有破损部位应立即进行修补。 2外墙板的接缝材料应选用耐老化、耐腐蚀的产品电器标准,并应根据产品使用年限进行 维护或更换。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 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 或“应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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