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无障碍环境融合设计指南(试行)(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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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 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杭州市“迎亚(残)运会”无障碍环
    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打造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杭州模式”,迎接亚运会和亚残
    运会,推动杭州“世界名城”的建设和“重要窗口”的打造,根据杭州市政府的
    要求,编制《杭州市无障碍环境融合设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编制以国家、行业和我市相关规范和标准为基础,通过实地调研,
    在总结我市无障碍环境设计、建设与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现行标准与
    导则及其相关经验,结合我市城市功能定位,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本《指南》,
    供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使用。
    《指南》主要内容为: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无障碍环境融合设
    计要求 5. 城市道路 6. 城市广场 7. 城市绿地 8. 公共建筑 9. 居住社区、居住
    建筑 10.工业建筑 11.村镇社区,以及附录 A 无障碍设计专篇(房建类)、附录
    B 无障碍设计专篇(市政类)、附录 C 无障碍设计审查要点(房建类)、附录 D
    无障碍设计审查要点(市政类)、附录 E 公共建筑信息无障碍设计要求。《指
    南》以人为本,倡导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中天下为公的大同理念,结合杭州地
    域特色,强调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融合特质,追求无障碍设计的全龄化、复合度和
    连续性;并强调无障碍环境设计应与城市设计、场地设计、建筑设计、室内设计、
    标识设计和器具设计相结合,提升城市整体环境品质,方便群众生活。
    本指南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
    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指南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杭州市建委(电话:
    0571~85085182),或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无障碍设计研究所(电话:
    0571~85891188,电子邮箱 uada1@foxmail.com)。
    主编单位: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0571~85891188
    主要起草人:陆 激 杨茂成 吕淼华 叶 军 周 欣 吴 琼
    邝 洋 冯余萍 张 玲 孙文瑶 林飞傲 王 珏
    方 舟 俞沁柳 刘冰陶
    主要审查人:许世文 吴一农 李包相 于文波 裘 知

    ......

    465.5.2人行天桥及地道处无障碍电梯与坡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图5.5.2)1城市中心区主要路口的人行天桥和地道应设置无障碍电梯或无障碍升降平台,无法满足时宜考虑地面安全通行;2坡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2.00m,坡度不应大于1:12,弧线形坡道的坡度,应以弧线内缘的坡度进行计算,坡道的高度每升高1.50m时,应设深度不小于2.00m的中间平台,坡道的坡面应平整、防滑。5.5.3扶手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人行天桥与地道在坡道的两侧应设扶手,扶手宜设上、下两层;2在栏杆下方应设置安全阻挡措施;3扶手起点水平段宜安装盲文标识。人行天桥轮椅坡道实例图人行天桥电梯实例图中间平台栏杆扶手提示育道无障碍电梯防护栅栏提示盲道图5.5.2人行天桥图示图片来源《北京无障碍城市设计导则》

    475.5.4人行天桥及地道还应符合下列要求(图5.5.4):1人行天桥及地道地面材料的防滑系数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2人行天桥桥下的三角区净空高度小于2.00m时,应安装防护设施,并应在防护设施外设置提示盲道:3人行天桥及地道自动扶梯与地面人行道连接处有高差时,应设置坡道接驳。人行地下通道轮椅坡道实例图人行地下通道盲道实例图三面防护墙行进香道平台坡道提示盲道栏干扶手梯道图5.5.4人行地道图示图片来源《北京无障碍城市设计导则》

    495.7公交车站5.7.1公交站点应与城市人行道路无障碍接驳,当公交站台与人行道路之间存在非机动车道时,应在公交站台与人行道路对应位置设置缘石坡道、人行横道5.7.2公交车站处站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图5.7.2):1站台有效通行宽度不应小于1.50m;2在车道之间的分隔带设公交车站时,应方便乘轮椅者使用;3宜设置无障碍优先等候区,并设置具有扶手和靠背的无障碍座椅。5.7.3盲道与盲文信息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站台距路缘石250mm~500mm处应设置提示盲道,其长度应与公交车站的长度相对应;2当人行道中设有盲道系统时,应与公交车站的盲道相连接;3宜设置盲文站牌或语音提示服务设施,盲文站牌的位置、高度、形式与内容应方便视觉障碍者使用。5.7.4智慧公交系统宜结合当地公交行业信息化成果,共享公交行业基础数据和公交运行状态信息资源,构建人、车、路协同,精准个性化地建立所有残障人士公交助乘系统,实现人与公交车、公交站点和场站设施的互联互动。图5.7.2公交站点无障碍接驳图示图片来源:《北京市无障碍系统化设计导则》

    505.7.5手机公交导盲APP的开发设计应支持无障碍要求,为残障人士提供公交出行服务,手机公交导盲APP中宜支持如下要求:1站台自动识别:用户达到站台范围,公交导盲APP自动感知用户到达信息,并将信息发送到系统的云服务平台;2公交线路选择:视障用户在站台候车时,根据系统平台推送的信息了解车辆情况,并选择自己需要乘坐的线路;3车辆进站提醒:在站台候车时闸阀标准,选定的公交线路的车辆进站时,视障用户手机接收到该车发出的信号,触发公交导盲APP通过震动和语音提醒用户车辆进站;;4语音引导上车:公交车的车载导盲终端自动识别到站台有需要乘坐该车的视障用户,车载导盲终端应发出指令控制车外喇叭播报车辆线路进站语音,视障用户持续通过公交导盲APP要求车载导盲终端和喇叭发出声音,直至顺利上车;5到站提醒:公交车经过该线路的每一站时,站点信号标签应触发公交导盲APP。以语音形式提示当前途经的站名,公交车到达目的站点时,公交导盲APP应通过震动和语音方式提醒视障用户到站下车。图5.7.5手机公交导盲App应用图示图片来源:互联网

    515.8无障碍标识系统5.8.1城市街区主要路口和公交站点的城市地图中应增设无障碍设施分布点位和路线图,方便残障人士使用。其标示内容宜包括:周边区域无障碍出行路线、无障碍公交站点、机动车无障碍停车点、无障碍休息场所、绿地(带)内无障碍游憩路线、无障碍卫生间和可享受视听无障碍服务的设施点位。5.8.2城市地图的设置点位和高度宜考虑视障人士及肢体障碍人士的使用需求,有条件的公交站点宜设置电子信息屏,实时显示车辆行驶信息,宜结合杭州市城市大脑工程,并增加语音和触屏功能5.8.3各类无障碍标志牌宜沿行人通行路径布置,构成标识引导系统,其布置宜与其他交通标志牌相协调(图5.8.3)。高新路图5.8.3标识系统设计实例图示

    526 城市广场6.1一般规定6.1.1城市广场可分为公共活动广场、交通集散广场等,均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图6.1.1)6.1.2城市广场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应与毗连道路、周边公共空间及主要建筑物出入口有效衔接。6.1.3城市广场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应符合本指南第4章有关规定。6.1.4城市广场无障碍设施设置,宜考虑全龄全民使用需求。6.1.5宜对城市广场公共区域进行数字化处理,形成与随身电子设备(手机)相结合的交互标识设施,满足残障人士安全精准导航的要求。图6.6.1城市无障碍广场图示

    576.2.8应在城市广场标识系统应设无障碍设施标识内容(图6.2.8);带指示方向的无障碍设施标志牌应与其他无障碍设施标志牌形成引导系统,满足通行的连续性。6.2.9城市广场宜布置满足无障碍使用要求的分隔、导流等设施,并配置完善的交通导识系统。浣纱路邮电路仁和路解放路为便于坐轮椅者观看28无障碍总览图,看牌呈15度领角,7760730[150图6.2.8与已有标识融合的无障碍标识图示

    587城市绿地7.1 一般规定7.1.1城市绿地包括区域绿地中的各类风景游憩绿地,即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郊野公园等;城市中的各类公园绿地,即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游园等;附属绿地中的开放绿地;和对公众开放的其他绿地(图7.1.1a、b)7.1.2城市绿地无障碍设施设计应符合本指南第4章有关规定。7.1.3城市绿地无障碍设施设置,宜考虑全龄全民使用需求。图7.1.1a风景名胜实例图示图片来源:互联网图7.1.1b湿地公园实例图示图片来源:互联网

    597.1.4城市绿地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应与毗连道路、交通设施、周边公共空间及主要建筑物出入口无障碍衔接(图7.1.4)。7.1.5城市绿地设有公共停车场时,应符合本指南第4.4.8条的有关规定,设置无障碍大巴停车位时,应留出轮椅乘客上下车空间。7.1.6城市绿地出入口附近公交站点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出租车停靠点应设置无障碍优先候车区,出入口广场应与城市无障碍路线相接驳(图7.1.6)7.1.7宜对城市绿地公共区域进行数字化处理,视障人士和老年人经常活动的公共空间宜设置与随身电子设备(手机)相结合的交互标识设施,满足残障人士安全精准导航的要求。图7.1.4绿地无障碍设施与周边设施的无障碍接驳图7.1.6城市绿地出入口图示

    607.2区域绿地7.2.1区域绿地中的风景游憩绿地应进行无障碍设计。7.2.2售票处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图7.2.2):1主要出入口的售票处应设置低位售票窗口;2低位售票窗前地面有高差时,应设轮椅坡道以及不小于1.50m×1.50m的平台;3售票窗前应距售票处外墙250mm~500mm设提示盲道,7.2.3出入口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要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设有自动检票设备的出入口,也应设置可供轮椅和婴儿车无障碍通行的检票通道以及相应的引导标识,其入口附近宜设置轮椅和婴儿推车租赁场所;2出入口检票口的无障碍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3出入口设置车挡时,车挡间距不应小于900mm。ickets|Billets图7.2.2自助低位售票设施图示

    657.2.7主要出入口、主要景点和景区,无障碍游憩区内的游憩设施、服务设施、公共设施、管理设施应满足无障碍使用要求。7.2.8游憩设施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没有特殊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应设为无障碍游憩设施;2单体建筑和组合建筑包括亭、廊、榭、花架等,若有台明和台阶时,不宜高于300mm,入口应设置坡道,有条件时宜设置平坡地形,建筑室内应满足无障碍通行;3建筑院落的出入口以及院内广场、通道有高差时,应设置轮椅坡道;有三个以上出入口时,至少应设两个无障碍出入口,建筑院落的内廊或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20m:码头与无障碍园路和广场衔接处有高差时宜结合景观设置坡道。无障碍出入口台阶台明平坡过渡图6.2.8与已有标识融合的无障碍标识图示

    7.3公园绿地7.3.1公园绿地中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本指南第7.2节的相关规定(图7.3.1)7.3.2不同类别的公园绿地的特殊要求1大型植物园宜设置盲人植物区域或者植物角,并提供语音服务、盲文铭牌等供视觉障碍者使用的设施;2绿地内展览区、展示区、动物园的动物展示区应设置便于乘轮椅者参观的窗口或位置;3遗址类公园的无障碍路线、游憩区设计应以保护遗址为前提。图7.3.1公园绿地无障碍设计图示

    697.4附属绿地7.4.1附属绿地中的开放式绿地应进行无障碍设计。7.4.2附属绿地中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本指南第7.2节的相关规定7.5其他绿地7.5.1其他绿地中的开放式绿地应进行无障碍设计。7.5.2其他绿地中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本指南第7.2节的相关规定图7.4.1附属绿地无障碍设计图示图7.5.1其他绿地无障碍设计图示

    728.1.6当设有各种服务窗口、售票窗口、饮水设施等时,应设置低位服务设施8.1.7场地主要出入口、建筑出入口、通道、停车位、厕所、电梯等设置无障碍设施的部位,应设置无障碍标志(图8.1.7a、b),无障碍标志应符合本指南第4.3节的相关规定;建筑物出入口和楼、电梯前室宜设楼面图示(图8.1.7c),在重要信息提示处宜设语音提示系统和电子显示屏幕系统。8.1.8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成系统设计,并宜相互靠近。8.1.9宜对公共建筑室内外公共区域进行数字化处理,形成与随身电子设备(手机)相结合的交互标识设施,满足残障人士安全精准导航的要求。图8.1.7a无障碍标志融合设计视图1图8.1.7b无障碍标志融合设计视图2LobbyNYCATshopAEDi4BusticketcounterHanedaAirportticketvendingmachine白 TravelexParkingMoneytransferplazaPStarbucksElevatorATMConveniencestoreSmoking areaMainentranceCartway急Taxi stand图8.1.7c楼面图示,显示各类服务设施

    738.2政务公众服务场所8.2.1政务公众服务场所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为各级政务办公建筑中的公共服务场所,包括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签证办事点等。8.2.2政务公众服务场所应进行无障碍路线规划和标识引导规划,连接办公建筑出入口、政务服务区域、群众来访议事区域以及与此相关联的公共卫生间等场所(图8.2.2),并应与周边街区无障碍路线相连通。8.2.3无障碍停车位宜靠近建筑主出入口、政务服务大厅和地下车库电梯厅处设置,并设置引导标识;图8.2.2无障碍路线规划与无障碍车位布置图示(杭州市民中心)

    758.2.5政务公众服务场所服务设施应满足下列规定:1当配置自助服务设备时,应采用同时具备语音和文字功能的低位设施,包括自助取号机、自助查询办事机等;应配置具有语音和文字提示功能的叫号机;2宜配置楼宇导盲系统,将定位和路线规划信号发送到使用者的随身电子系统或IC 卡中;3通往政务服务大厅和多功能会议室的电梯应配置至少1台无障碍电梯,电梯候梯处、自动扶梯和每层楼梯梯段起止处应设置提示盲道;楼梯抓杆宜设置楼层盲文提示,楼梯踏面前缘均宜设置色彩鲜明的提示。8.2.6政务公众服务场所应每层应至少设置1个无障碍卫生间,其门体宜采用电动侧推门或平开门,设置低位按钮和无障碍引导标识。8.2.7区级及以上政务公众服务场所应设置母婴室,其他政务公众服务场所宜设置母婴室(图8.2.7)。图8.2.7母婴室图示

    788.4教育设施8.4.1教育设施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建筑、中小学建筑,高等院校建筑、职业教育建筑、特殊教育建筑、设有老年大学的建筑等。8.4.2教育设施应进行无障碍路线和标识引导规划,连接场地及建筑无障碍出入口、各类教学空间、课间活动空间、文娱运动空间、食堂就餐空间等功能空间,并应与周边街区无障碍路线相连通;校园内的无障碍路线和设施规划应能够包容各类残障人士在相同的校园环境中共同学习成长(图8.4.2)。图8.4.2某校园无障碍设计图示

    958.5医疗康复设施8.5.1医疗康复设施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包括各类医院、疗养院、康复中心、急救中心(对外服务区域)、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其他所有与医疗、康复有关的建筑。8.5.2医疗康复设施应进行无障碍路线和标识引导规划,连接其场地和建筑出入口、停车场所、门诊部、急诊部、住院部、室内外活动场所等,并应与周边街区无障碍路线相连通(图8.5.2)。图8.5.2医疗康复设施与城市道路无障碍接驳图示

    有残障运动员参赛的体育设施的比赛场所应符合以下规定: 应对运动员参赛的无障碍路线(包括视障运动员无障碍路线)和标识引导 进行规划,连接运动员停车区、安检入口、赛前点名处和检录处、休息更衣 区、兴奋剂检查区、练习热身区、比赛区、领奖区、媒体发布交流区、运动 员观赛区和运动员体验观览区等;场所内电梯数量、无障碍厕位和可替代性 辅具配置宜在赛前进行策划; 2无障碍路线上,运动员出入口的门宜采用带有防夹措施的电动感应侧推门, 并设置低位按钮;需刷卡进入的入口处应设置低位刷卡设施,并设置无障碍 引导标识; 3运动员进入赛场的路径、入口赛前点名处和检录处不应设置台阶,有高差 处应采取坡化措施或设置轮椅坡道;有条件的宜结合随身电子设备设置电子 标签(或智能机器人)引导服务,并应设置导盲犬暂留区; 4运动员休息区和更衣区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并应设置可坐姿操作配有 下拉式装置的无障碍储衣柜; 5运动员练习热身区的地面不应设置台阶,其周边墙体和设施不应有突出的 障碍物,其墙柱体阳角宜采取弧面、抹角等相应的防护措施; 6运动员洗淋浴间内应设置无障碍淋浴间和无障碍洗手盆; 7视力障碍运动员赛前准备设施应设置语音提示功能,听力障碍运动员赛前 准备设施应结合电子显示屏等光电设备设置视觉引导功能: 8宜配置阶梯爬升机、颁奖台和观赛席可移动轮椅坡道、智能拐、电子引 导标签和智能轮椅等各类辅助设施; 9应对山地赛场的无障碍路线和设施进行规划,其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山地 (雪地)无障碍通道路线规划、临时无障碍坡道和垂直升降设施布局、临时 无障碍卫生间布局、轮椅席位布局、轮椅和婴儿推车租赁场所布局; 10宜结合山地赛场的自然景观,规划运动员观览的无障碍路线,使残障运 动员能够无障碍到达最佳拍照留念场地。

    1068.7.8体育设施的赛时接待服务策划宜符合以下规定:1为残障运动员提供住宿接待的场所应能够满足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出行参赛要求;赛事出行的策划主要包括:建筑内无障碍电梯配置数量、无障碍上下车区域和路线布局、无障碍楼层布局以及上下楼轮椅坡道(或临时设施)设置等;2为保证残障运动员在参赛出行前约定的时间内就餐,赛事出行前就餐的策划主要包括:就餐区面积和无障碍餐位的配置及数量、就餐区无障碍路线布局;3为使残障运动员在机场等交通枢纽和各类赛场参赛能够得到人性化服务,赛事无障碍服务的策划主要包括:无障碍专用通道和区域布局、相关可移动服务器具配置、无障碍厕位和无障碍卫生间配置以及无障碍更衣淋浴设施配置。

    1078.8文化设施8.8.1文化设施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包括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塔、碑)、宗教建筑、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艺术馆、美术馆、会展中心、影剧院、音乐厅、会堂、演艺中心等。8.8.2文化设施应进行无障碍路线和标识引导规划,连接场地和建筑出入口、停车场所、室内外活动场所、观览场所、报告厅等功能空间(图8.8.2),并应与周边街区无障碍路线相连通。8.8.3文化设施场地车行流线不应与参观者人行流线相混杂,地面无障碍停车位应与场地和建筑无障碍路线相连接,并应靠近无障碍出入口。图8.8.2室外无障碍路线示意图图片来源:圣路易斯拱门博物馆

    1138.9商业服务设施8.9.1商业服务设施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包括各类百货商店、购物中心、超市、专卖店、专业店、餐饮建筑、旅馆等商业建筑,银行、证券等金融服务建筑、邮电建筑、娱乐建筑等。8.9.2商业服务设施应进行无障碍路线和标识引导规划,连接出入口、上下车等候场所、停车场所、对外服务场所、内部办公场所等室内外各类公共活动空间,并应与周边街区无障碍路线相连通(图8.9.2)。图8.9.2室外无障碍路线图示

    8.9.6商业服务设施的配套服务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第三卫生间内可设置满足家庭异性和母婴照顾的无障碍设施,或设置独立 的母婴室,其门体宜采用带有防夹措施的电动侧推门或平开门,并设置低位 按钮和无障碍引导标识; 2公共卫生间除应符合本指南第4.2.2~4.2.7条的有关规定外,还宜在前室 洗手台处设置置物台或育婴台。

    1198.10交通枢纽设施8.10.1交通枢纽设施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包括飞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中心、客运码头等。8.10.2交通枢纽设施应进行无障碍路线和标识引导规划,其规划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该枢纽周边道路和站前广场无障碍路线、周边街区公交站点与人行道路的无障碍接驳、周边街区平面和立体无障碍过街方式、该枢纽内车辆接站和送站停靠位无障碍接驳、该枢纽地面和地下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布局和人行道无障碍接驳、该枢纽周边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的无障碍路线、与其他功能建筑相连接的无障碍路线(图8.10.2)。主出入口商业夹层进站大厅免费WIFIV核车站社会车出租车不客处雨棉共28个乘降面站台屋自动扶梯区宁杭商场地铁扶梯区出租车通道如所到达层地铁站厅层图8.10.2杭州东站无障碍接驳图示

    1208.10.3应对交通枢纽场地内及周边街区盲道系统进行规划,其盲道系统应与以下场所连贯连接:与站台层直接相连的无障碍电梯出入口、周边地面公交站点、平面和立体过街设施、停车场所、出租车停靠位、建筑出入口、周边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等,并宜在主要通行节点设置可与随身电子设备(手机)相结合的交互标识设施或建设包含全枢纽场地的导盲系统。8.10.4交通枢纽站前广场不应被行车流线穿行(图8.10.4),出入口处和站前厂场均不宜设置台阶:如有高差,应结合景观环境采取坡化措施或设置轮椅坡道,并设置引导标识,如高差较大设有台阶时,应配置电梯或其他竖向提升措施,并设置无障碍引导标识。图8.10.4人车分流站前广场实例图示

    1298.12公共停车场(库)8.12.1公共停车场(库)应遵循人车分流原则,人员公共活动区域与公共停车场之间,应设置实体隔离。8.12.2公共停车场(库)应设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停车位数量不大于50辆时,无障碍车位不应小于2个,不足25辆时可设1个;当停车位数量大于50辆且小于等于300辆时,无障碍车位不应小于5个;当停车位数量大于300辆且小于等于500辆时,无障碍车位不应小于8个;当停车位数量大于500辆时,无障碍车位不应少于总停车位数的2%;建设或预留具备充电功能的机动车停车位中应含相应比例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且不少于1个。8.12.3设有楼层的停车库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宜设在与周边道路同层的位置,或通过无障碍设施衔接通往地面层,8.12.4无障碍机动车位宜设置在临近建筑出入口或电梯间处:在公共停车场(库)的入口处,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指示标志,宜提供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位置的号码,并在行车道上提供指示及方向标志(图8.12.4)。8.12.5设有供公众使用的厕所时,应配置无障碍厕位或无障碍卫生间。章碍标调图8.12.4停车场无障碍车位设计图示

    1308.13汽车加油加汽站8.13.1主要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宜为平坡出入口。8.13.2男、女公共厕所宜满足本指南第4.2节的有关规定8.13.3基地内的地面应平整、防滑、不积水,宜设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8.13.4自助加油区宜设置低位服务设施(图8.13.4)。8.14高速公路服务区建筑8.14.1公众使用的建筑物主要出入口无障碍出入口,宜为平坡出入口。8.14.2男、女公共厕所应满足本指南第4.2节的有关规定。8.14.3停车场应在靠近公众使用的建筑附近设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8.14.4 服务区内的无障碍设施应设置引导标志。图8.13.4无障碍自助加油图示

    1379.1.7居住社区的交通空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楼层楼、电梯厅处宜设置色彩鲜明的楼层提示标识。2当多层(三层及三层以下)住宅不设置电梯时,其楼梯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9.1.8居住建筑应按每100套住房设置不少于2套无障碍住房。9.1.9无障碍住房应成套设置,且设在便于到达、进出和疏散的位置,宜靠近电梯设置;无电梯时应在首层设置。每套住房应设起居室(厅)、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卫生间宜靠近卧室(图9.1.9)。28002000(净宽)厨房0150000C500卧室1500阳台房a净宽2600360020002600200图9.1.9无障碍住房平面图示

    1389.1.10无障碍住房的卧室、起居室(厅)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人卧室面积不应小于7.00m;2双人卧室面积不应小于13.00m;3起居室(厅)面积不应小于14.00m;4兼起居室的卧室面积不应小于16.00m;5壁柜深度不宜大于600mm,其挂衣杆高度不宜大于1.40m或配置升降设施;6墙面、门洞及家具位置,应符合轮椅通行、停留及回转的使用要求。9.1.11无障碍住房的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图9.1.11):1厨房面积不应小于6.00m,净宽不应小于2.00m;2操作台高度宜为700mm~800mm,深度宜为500mm~550mm,台面下方应留有净宽和净高都不小于650mm、深度不小于250mm的空间;3吊柜柜底高度不应大于1.20m,深度不应大于250mm;4燃气阀门及热水器应方便轮椅靠近,阀门及观察孔的高度,不应大于1. 10m ;5炉灶应设安全防火、自动灭火及燃气泄露报警装置。图9.1.11无障碍厨房实例图示图片来源:HiltonOceanCityOceanfrontSuites

    1399.1.12无障碍住房的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规定(图9.1.12):1设坐便器、洗浴器(浴盆或淋浴)、洗面盆三件卫生洁具的卫生间面积不应小于4.50m;2设坐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卫生间面积不应小于3.00m3设坐便器、洗面盆二件卫生洁具的卫生间面积不应小于2.50m;4单设坐便器的卫生间面积不应小于2.00m。图9.1.12与家居融合设计的无障碍卫生间实例图示图片来源:互联网

    1439.2.6居住区配套商业网点(日用品超市)内货架上,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最高设置高度不宜超过老年人(残障人士)坐姿拿取的范围,宜在距地400mm~1500mm高度之间(图9.2.6)。9.2.7残障人士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活动室应满足残障人士参加各类活动的空间需要,其墙面扶手或扶壁板、垂直交通、盲文标识导示、接待台以及盲道导引等设施应符合本指南第4章的有关要求。图9.2.7无障碍货架图示

    1449.3宿舍类建筑9.3.1无障碍宿舍应设在便于到达、进出和疏散的位置,宜靠近无障碍电梯设置,无电梯时应在首层设置;每100套宿舍各应设置不少于1套无障碍宿舍,且男女宿舍应分别设置无障碍宿舍(图9.3.1a、b)。9.3.2当无障碍宿舍内未设置厕所和洗浴设施时,其所在楼层的公共厕所和公共浴室至少有1处应满足本指南第4.2节有关规定,并宜靠近无障碍宿舍设置。9.3.3无障碍宿舍的内部空间应满足本指南第9.1.10~9.1.15条的有关规定。0低位置物架②低位洗脸盆③紧急呼叫按钮①坐便器③写字台底部高650mm?定制升降衣柜①电动窗帘与外窗?扶手9防雾镜子图9.3.1a无障碍宿舍平面图示图9.3.1b无障碍宿舍内部空间图示

    14510 工业建筑10.1实施范围10.1.1建筑基地内无障碍设计范围应包括残障人士工作、生活使用的工业厂区道路、工业厂区绿地、工业厂区办公建筑、厂房、车间、宿舍等无障碍设施。10.2实施部位和设计要求10.2.1工业建筑应进行无障碍路线和标识引导规划,连接出入口、厂区绿地、生产用房、后勤服务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室内外各类公共活动空间,并应与周边街区无障碍路线相连通。10.2.2厂区道路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图10.2.2):1各级道路人行道均应进行无障碍设计;2工业厂区道路无障碍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5章的有关规定。图10.2.2工业厂区道路无障碍设计图示

    附录A:无障碍设计专篇(房建类)

    (1)无障碍出入口及室外无障碍设施 (2)园区室外无障碍车位的设置 (3)无障碍补充照明的设置

    (2)园区室外无障碍车位的

    (1)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厕位、洗浴更衣设施设置(若有) (2)楼、电梯间无障碍设计 (3)无障碍服务柜台、咨询台设计(若有) (4)室内无障碍车位的设置 5、信息无障碍设计(无障碍求助设施包括救助呼叫按钮、声光报誉

    附录B:无障碍设计专篇(市政类

    附件C:无障碍设计审查要点(房建类

    注:在图审中,强条部分应判断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其余部分须有相关内容(图或文字说明)

    检测标准附件D:无障碍设计审查要点(市政类)

    E.0.1视障人士信息服务辅助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附录 E:公共建筑信息无障碍设计要求

    1在对外服务的公共建筑内,应在移动互联网上建立信息服务系统,帮助视 章者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信息障碍;提供图形验证码识别,当视障者在操 作网页、PC或手机软件的过程中,遇到难以识别的验证码时,帮助他们将验证 码识别为可供读屏软件使用的文本信息,或帮助他们直接通过验证; 2在对外服务的公共建筑内,应提供远程协助,视障人士在操作网页、PC 软件或手机APP时,退到无法点击或无障碍操作的应用控件时,可通过远程协 助方式为视障人士完成相关操作; 3在对外服务的公共建筑内,应提供视频协助,视障人士需要借助他人帮助 获取周边环境和物品信息时(例如辨识街道环境、寻找掉落物品等),可通过远 程视频引导方式为视障人士提供信息,并指导视障人士完成相关行动(例如引导 视障人士行走至目的地、找到掉落物品等); 4宜在重要的文化建筑内提供盲用多媒体系统,在原多媒体信息基础上,将 多媒体信息转化沟盲人可以理解的信息,并经过专业人员录制及技术合成,使视 障章人士最大程度获取特定影像信息,可建设服务于视障人士的口述影院,为视障 人士欣赏电影创造条件

    E.0.2助听器耦合辅助系统应符合下列规

    1体育场馆、电影院、教室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宜部署助听耦合辅助系统, 方便听障人士获取信息,支持听障人士使用装有感应拾音线圈的助听器/耳机 听障人士进入系统服务范围内时,可将助听器/耳机的T档功能开启并调整音 量大小,直至聆听清晰; 2按照公共场所环境的差别,宜采用如下三种方式部署助听耦合辅助系统: 1)体育场、影剧院、报告厅等室内空间较大的公众集会场所,可部署多套 系统,在所对应的各个出入口观众席区域内选择适当位置部署,每个部署区域不 小于150m2:

    2)小型会议室、学校教室、旅游景点展区等公众集会场所(面积通常在150m 以内),可部署一套系统: 3)银行柜台、售票处、询问处、酒店大堂柜台等面积较小的公共坏境电动汽车标准规范范本,可 采用便携式助听耦合辅助系统进行部署,系统设备可放置在桌面上,或悬挂于墙 上,帮助听障人士借助抬音线圈助听器/耳机接收信息。 3在对外服务的公共建筑内,应靠近系统铺设区域的显著位置设置标志,提 示安装有助听耦合辅助系统、助听环路系统部署,并以提示标志标明有效使用范 围,应置于该标志的旁边,或将两者合并在一起;对小型区域环路系统,例如窗 口柜台,标志应置于使用者容易看到的显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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