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04T 416-2020 农村宅基地自建住房技术指南(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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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部的纵、横向水平杆件,包括纵向扫地杆、横向扫地杆。

    3.0.9自建房的施工,应按照设计图和本指南进行施工,并做好施 工记录。 3.0.10自建房的施工质量应由建房人组织检查验收,形成检查验收 记录。

    4建筑及其他设计4.1场地设计4.1.1自建房朝向应考虑日照、主导风向和所在地的地形等因素高速公路标准规范范本,宜座北朝南或略偏东、偏西,应有利于冬季李日照和夏李通风。朝向示意见图4.1.1。冬季主导风向北房屋绿地夏季主导风向图4.1.1朝向示意图4.1.2根据生产生活需要,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可结合院落合理布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可结合院落合理安排储藏、蔬果种植、农机具放置、厕所等功能区,农机具房、农作物储藏间等辅助用房应与主要功能房间适当分离:可设置晒台或利用屋面以方便晾晒谷物,可设置地窖以方便储存农作物;2畜禽养殖不宜设于庭院内,当确需设置时,畜禽栅圈应与居住空间保持一定距离,并不应设在居住功能空间的上风向位置和院落出入口位置,基底应采取卫生处理措施;5

    3院门及围墙形式应与院落主体建筑及街巷风貌相协调,应采 用本土材料砌筑,体现地域风貌特色; 4院落及房屋的入口、卫生间等处宜设置供老人和残障人使用 的入口坡道、扶手、栏杆等设施。 4.1.3为保证消防安全,自建房总平面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 1柴草、饲料等可燃物堆垛宜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不 应设置在电气线路下方,堆垛与建筑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存 放柴草等材料和农具、农用物资的库房,宜独立建造;与其他用途 房间合建时,应采用不燃烧实体墙隔开; 2自建房与相邻建筑之间间距应满足防火间距的要求,对于码 体结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4m,当一侧房屋外墙及屋面未开设门窗洞 口时,防火间距不限,当两侧建筑相邻外墙上门窗洞口面积之和不 大于该外墙面积10%且不正对开设时,防火间距可减少为2m; 3当相邻建筑屋顶采用木结构时,不燃分户墙体应高出屋顶不 小于0.5m。 4.1.4 自建房场地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场地可依据不同自然地形坡度,采用平坡、台阶或混合式; 当坡度小于5%时,宜采用平坡式; 3 当坡度大于8%时,宜采用台阶式: 4场地雨水应做有组织排除; 5建筑周边应设置散水,坡度宜为3%~5%,宽度宜为 600mm~1000mm;当采用无组织排水时,散水宽度可按檐口线外折 200mm~300mm。当场地为湿陷性黄土场地时,散水应用现浇混凝士 浇筑,且散水坡度不得小5%,宽度不得小于1.50m

    2.1自建房的布局宜紧凑、方正,体型简单、规整,不宜有大 饰性构件,开口部位应避开当地冬季主导风向。

    4.2.2自建房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平面功能应尊重当地传统风俗习惯,布局合理。各功能空间应减少干扰,分区明确;2各厅堂、居室应设置在南向主要位置,通风采光良好;3厨房应设置排烟通风设施;4有市政排水设施时,卫生间宜入室;在院内设置时,应与居住空间分隔。4.2.3自建房屋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结合当地生活习惯和审美情趣,可选用平屋顶、坡屋顶(单坡、双坡、四坡),屋顶形式示意见图4.2.3;(a)平屋顶(b)单坡屋顶(c)双坡屋顶(d)四坡屋顶图4.2.3自建房屋顶形式示意图

    2上人屋面应选用耐霉变、拉伸强度高的防水材料; 3坡屋面应选用与基层粘结力强、感温性小的防水材料; 4屋面接缝密封防水,应选用与基材粘结力强和耐候性好、适 应位移能力强的密封材料。 4.2.7自建房墙体墙身防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无地下室时,应在室外地面以上、位于室内地面垫层处设置 连续的水平防潮层:当此位置有混凝土圈梁时,可不设防潮层: 2当室内相邻地面存在高差,应在高差处墙身贴邻土一侧加 设垂直防潮层; 3防潮层可采用防水砂浆及防水涂料。 4.2.8建筑地面应根据需要采取防潮防水措施,湿陷性黄土地区及 首层卫生间地面,应按防水地面设计。地面下应做厚度 300mm~500mm的三七灰土垫层。管道穿过地面处,应做防水处理。 4.2.9室内卫生间楼面及墙面应设防水层。 4.2.10当木屋架支承在砌体或混凝土上时,木屋架的支座下应设置 防潮层

    2上人屋面应选用耐霉变、拉伸强度高的防水材料; 3 坡屋面应选用与基层粘结力强、感温性小的防水材料; 4屋面接缝密封防水,应选用与基材粘结力强和耐候性 应位移能力强的密封材料

    4.2.9室内卫生间楼面及墙面应设防水层

    4.2.11自建房的节能设计应结合气候条件、农村地区特有的生活模 式、经济条件,采用适宜的节能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有附加保温层的外墙或自保温外墙,保温形式可采用 外贴外保温或夹心保温; 2屋面应设置保温层,屋架承重的坡屋面保温层宜设置在吊顶 内,钢筋混凝土屋面的保温层应设在钢筋混凝土结构层上; 3应选择保温性能和密封性能好的门窗; 4地面宜设置保温层,外墙在室内地坪以下的垂直墙面应增设 保温层,地面保温层下方应设置防潮层: 5保温材料宜就地取材,宜采用适于农村应用条件的当地产品 6保温材料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要求,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现场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的要求,严 禁违规作业。

    2.12自建房的外窗面积不应过大,南向宜采用大窗,北向宜采 窗,窗墙面积比不宜大于表4.2.12 的规定。

    表4.2.12自建房的窗墙面积比限值

    .13自建房外门窗应符合下列判

    1应采用传热系数较小、气密性良好的外门窗,不宜采用落地 窗和凸窗,不宜采用推拉窗,外门、外窗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6 级; 2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应有利于室内通风换气,不应小于外窗面 积的25%; 3房屋出入口应采取保温措施,宜设置门斗、双层门、保温门 帘等。 4.2.14 自建房夹心保温构造外墙的内外叶墙体之间应设置钢筋拉 结措施。

    4.2.15自建房外墙出挑构件、外门窗洞

    4.3.1生活给水用水水质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当给水采用市政 供水并同时设有自备水源时,自备水源的供水管道严禁与城镇给水 管道直接连接。

    4.3.2排水应满足以下要求:

    生活污水排放应满足排放标准及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

    2当无市政排水管道时,农村户厕宜采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如图4.3.2。(a)双瓮式(b) 三格式12

    (c)粪尿分集式图4.3.2无害化卫生厕所示意图4.3.3优先采用太阳能作为生活热水供应热源,厨房、卫生间应设管道与太阳能热水器相连接。4.3.4供暖热源应满足以下要求:1有区域热网的地区,应优先采用区域热网作为供暖热源:2无区域热网的地区,自建房供暖系统宜采用太阳能、空气能为热源供暖,已完成煤改气的地区宜采用户式燃气炉、太阳能作头热源,已完成煤改电的地区宜采用蓄热式电取暖设备、空气能或太阳能作为供暖热源。4.3.5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电气设计应满足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整体美观、便于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气线路的选材,配线应与农村房屋用电负荷相适应,并应符合安全和防火的要求;2住户配电宜采用220V单相供电,单户用电量在10Kw以上者应采用三相供电;3每户应设置家居配电箱,配电箱内应设置电源总断路器.总断路器必须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并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4户内配电宜采用铜芯材质导线,单相配电每户总进线截面不13

    应小于10mm,户内分支回路应采用不小于2.5mm的铜芯导线,照明 和插座应分回路配电; 5各类插座均应采用安全型插座,厨房、卫生间以及露天安装 的插座应采用防溅型,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 6除室内照明回路和壁挂空调插座回路外,所有的电源插座口 路,电动汽车充电回路,户外配电回路,电加热(或电辅助加热)热水 器回路必须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30mA,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7照明灯具应采用节能型光源。普通照明灯具严禁采用0类灯 具I类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4.3.6自建房户内宜设置家居配线箱,并应满足下列规定: 1宜采用光纤到户的接入方式; 2弱电插座的数量应满足住户的生活需求,并为信息化,智能 化的发展留有余地; 3采用可燃气体的厨房宜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当设置 有紧急切断阀时,报警装置应与切断阀连锁动作。 4.3.7雷暴多发地区村庄内村民住宅及其他需要防雷的建(构)筑 物、场所和设施,应安装避雷、防雷设施

    用易燃、有毒、有害建筑材料及不合格电线、开关、插座等其它电气设备 4.4.2自建房厨房的用火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厨房应靠外墙设置,与其他部位有效分隔,墙面、顶棚和屋 面均应采用不燃材料: 2用于炊事和采暖的灶台、烟道、烟、火炕等应采用不燃材 料制作。烟岗穿过木屋架或可燃屋顶时,排烟口应高出屋面不小于 500mm,并应在顶棚至屋面层范围内采用不燃材料砌抹严密: 3烟穿过可燃保温层、防水层时,在其周围500mm范围内应 采用不燃材料做隔热层,严禁在闷顶内开设烟清扫孔,

    4.4.3屋顶承重构件采用木屋架时的防火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木屋架应经防火处理,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 2电线、电缆直接明敷时应穿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电线、 电缆穿越屋盖时,应穿金属套管,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对其孔隙 进行封堵; 3安装在未屋架上的照明灯具应采用金属盒体,并应采用不低 于所在屋盖耐火极限的石膏板对金属盒体进行分隔保护。 4.4.4沼气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沼气池周围宜设围挡设施,并应设明显的标志,顶部应采取 防止重物撞击或汽车压行的措施; 2沼气池盖上的可燃保温材料应采取防火措施,在大型沼气池 盖上和储气缸上,应设置泄压装置: 3沼气池进料口、出料口及池盖与明火散发点的距离不应小于 25m; 4当采用点火方式测试沼气时,应在沼气炉上点火试气,严禁 在输气管或沼气池上点火试气: 5水柱压力计“U"型管上端应连接一段开口管并伸至室外高处 6沼气输气主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各连接部位应严密紧固, 输气管应定期检查,并应及时排除漏气点。 4.4.5燃气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用户燃具铭牌上标定的燃气类别,必须与当地供应的燃气类 别相匹配,同一房间不得存在两种及以上明火,不得使用两种及以 上的燃气; 2燃气管道的设计、敷设应由专业人员设计、安装、维护,确 保符合相关要求; 3室内燃气管道宜选用钢管、不锈钢管,严禁采用塑料管道。 灶前必须采用不锈钢波纹软管连接,灶前燃气管道上必须设置自闭 阀(带手动阀门); 4燃气管道不得敷设在卧室、起居室、卫生间、易燃易爆库房 内一究墙处应加设拍套管一究越墙体一楼板或地板外套管内的燃

    1用户燃具铭牌上标定的燃气类别,必须与当地供应的燃气类 别相匹配,同一房间不得存在两种及以上明火,不得使用两种及以 上的燃气; 2燃气管道的设计、敷设应由专业人员设计、安装、维护,确 保符合相关要求; 3室内燃气管道宜选用钢管、不锈钢管,严禁采用塑料管道。 灶前必须采用不锈钢波纹软管连接,灶前燃气管道上必须设置自闭 阀(带手动阀门); 4燃气管道不得敷设在卧室、起居室、卫生间、易燃易爆库房 内,穿墙处应加设保护套管,穿越墙体、楼板或地板处套管内的燃

    气管道不得有任何型式的机械接头; 5燃气计量表具宜安装在通风良好、便于检修的部位,宜靠近 燃气立管,宜明设,严禁安装在卧室、浴室等场所: 6使用燃气场所应通风良好,发生火灾应立即关闭阀门,切断 气源。

    1燃气灶具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厨房内,并应与卧室等 间分隔;

    间分隔; 2燃气灶具必须有自动熄火保护等安全控制装置; 3燃气灶具的灶面边缘和烤箱的侧壁距木质家具的净距离不应 小于0.5m,或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 4放置燃气灶具的灶台应采用不燃材料或加防火隔热板

    1.1自建房应根据当地抗震设防烈度要求进行抗震设计。各县( )抗震设防烈度见表5.1.1。

    表5.1.1 各县(市、区)抗震设防烈度

    地面以下砌体、潮湿房间的墙所用

    注:在冻胀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不宜采用多孔砖,如采 用时,其孔洞应用不低于M10的水泥砂浆预先灌实。当采用混凝土空心砌 块时,其孔洞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b20的混凝土预先灌实。 5.2.2圈梁、构造柱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梁、板和承 重柱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5.3.1自建房建设应了解当地地基土的特性,根据当地实践经验, 充分利用有利地基土,改善不良工程特性的地基土;特殊情况应由 其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专业技术人员解决。 5.3.2基础施工前,应对地基进行钎探,探点间距1.5m×1.5m,深 度不小于2.5m。

    5.3.3天然地基应符合下列要求

    1自建房具有荷载小的特点,大多数原生土层可作为大然地基 持力层; 2持力层承载力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同时应考虑变形量及下豆 层承载力满足要求。 5.3.4改良地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原生土层承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处理。可采用夯实

    5.3.4改良地基应符合下列要

    1原生王层承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处理。可采用分实 换填或其他加固方法; 2当房屋位于填土地基土上时,经过压实达到使用要求的,可 直接利用; 3当房屋位于软弱地基土上时,应经换填砂石、干插片石、挤

    密等方式改良软弱王。必要时应增强上部结构的整体性; 4房屋不宜建造在半挖半填区地基土上,当必须建于此区域时, 可根据硬土或软土所占比例,挖少就多,挖硬随软或挖软就硬,然 后铺设与保留部分性状接近的垫层,减少不均匀沉降: 5当房屋位于隐伏的地下空洞上时,应根据其分布范围、理藏 深度,或充填或开挖清除后回填。 5.3.5特殊土改良地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位于湿陷性黄土地基上时,应换夯实,保证排水畅通。 严禁使用砂土等透水材料; 2当位于盐渍土地基上时,应采取夯实、换土、防水的处理方 法。 5.3.6地基防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地基周边应排水畅通,不积水、不渗漏; 2地基附近应不挖土,不扰动、不大面积开挖坡脚; 3地基周边不应大量堆土或堆积其他荷载

    5.4.1基础应根据房屋荷载、沉降要求、地基土等选择砖放脚基础、 灰土基础、混凝土基础、毛石基础等基础形式,达到基础设计承载 力及沉降要求,基础形式见图5.4.1。湿陷性黄十地基不宜采用毛石 基础。

    墙厚室内地坪室外地坪地圈梁60.602C15素混凝土垫层10b基础宽11b0(a)砖基础墙厚室内地坪V室外地坪地圈梁6060≤2002(b)灰土基础21

    墙厚室内地坪室外地坪地圈梁C15素混凝土垫层100基础宽1bo(c)混凝土基础墙厚室内地坪室外地坪地圈梁>400<20dC15素混凝土垫层00基础宽100(d)毛石基础图5.4.1基础形式22

    5.4.6自建房基础的理置深度(从室外地坪到基础底面的距离)应 符合下列要求: 1除岩石地基外,基础埋置深度不宜小于0.5m; 2宜将基础理置在冻深以下。县(市、区)冻土深度参照表 5.4.6基础宜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上。

    表5.4.6县(市、区)冻土深度

    5.5.1房屋体形应简单规整,平面不宜局部突出或凹进,立面不宜 高度不等:二层房屋的楼层不应错层。 5.5.2砌体结构的自建房,应采取圈梁、构造柱等措施保证其整体 性,满足抗震性能要求。 5.5.3单层砌体结构房屋层高不应超过4.0m,两层房屋其各层层高 不应超过3.6m。 5.5.4承重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5.5.5墙体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注:括号内数值用于单层房屋。

    4承重横墙门窗洞口所占的水平横截面面积不应大于总截面面 积的25%;承重纵墙门窗洞口所占的水平横截面面积不应大于总截 面面积的50% 5.5.6圈梁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基础顶面、楼层处和屋顶处应设置连续封闭现浇钢筋混凝 土圈梁;当被门窗截断时,应在洞口上部增设相同截面的附加圈梁, 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倍错开高度或1.0m;

    5.5.6圈梁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

    1在基础顶面、楼层处和屋顶处应设置连续封闭现浇钢筋混凝 土圈梁;当被门窗截断时,应在洞口上部增设相同截面的附加圈梁 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倍错开高度或1.0m;

    过梁支撑在砌体上支撑长度>240过梁一砖墙图5.5.9过梁支撑示意图5.5.10梁、柱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梁高宜取跨度的1/8~1/12;钢筋混凝土柱截面不应小于300×300mm;不得采用独立砖柱;2梁柱配筋应按相关国家标准计算确定;3当梁的跨度大于4.8m时,应在支承处砌体上设置混凝十或钢筋混凝土垫块;当墙中设有圈梁时,垫块与圈梁宜浇成整体。5.5.11钢筋混凝土屋(楼)盖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优先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屋(楼)盖;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的最小厚度不应小于80mm,屋面板最小厚度不应小于100mm;楼板的跨度与厚度的比值不宜大于40,当板的荷载、跨度较大时,该比值宜适当减小;现浇钢筋混凝土板板底钢筋直径不宜小于8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2板配筋应按相关国家标准计算确定。屋(楼)盖承重应充分考虑农村房屋屋面上人及粮食晾晒、储存功能;3支承在墙或混凝土梁上的预应力圆孔板板端钢筋应搭接,并在板端缝隙中设置直径不小于Φ8的拉结筋与板端钢筋焊接;板端孔洞用砖块、砂浆封堵;支承处应有坐浆,板端缝隙用不低于C20的混凝土浇筑密实,板上应有水泥砂浆面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预制板连接做法见图5.5.11;33

    500500砖块与砂浆960900~1200堵孔板缝钢筋板内钢筋/坐浆C20细石混凝土灌实8拉通钢筋内承重墙与板端钢筋焊接(a)预制板在内墙上板端钢筋连接500500砖块与砂浆>80960900~1200>80堵孔板缝钢筋板内钢筋/坐浆C20细石混凝土灌实98拉通钢筋梁与板端钢筋焊接(b)预制板在梁上板端钢筋连接34

    表5.5.15屋(楼)盖构件的最小支承长度(mm)木屋架、对接木龙骨、搭接木龙骨构件名称预应力圆孔板木梁木条木条屋架上、位置墙上混凝土梁上墙上屋架上墙上墙上80120(砂浆支承长度100(板端80(板端240(木夹垫层、木与连接方钢筋连接钢筋连接满搭(木垫板)板与螺夹板与螺式并灌缝)并灌缝)栓)栓)2搁置在墙上的木屋架或木梁下应设置木垫板或混凝土垫块,木垫板的长度和厚度分别不宜小于500mm、60mm,宽度不宜小于240mm或墙厚:木垫板下应铺设砂浆垫层:木垫板与木屋架、木梁之间应采用铁钉或扒钉连接;3当采用硬山搁標屋盖时,山尖墙墙顶处应设置钢筋混凝土压梁,并在標条下设置混凝土短柱,加强墙顶的整体性并将標条固定。5.5.16楼梯间不宜设在房屋的尽端和转角处;不应采用悬挑式楼梯和无筋砖砌栏板。悬挑式楼梯示意见图5.5.16。承重墙楼梯图5.5.16悬挑式楼梯示意图(禁用)5.5.17烟道等竖向孔洞在墙体中留置时,应采取附墙式或在砌体中37

    6.2.1基坑工程的土方开挖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坑土方开挖前,应结合土层分布情况确定放坡坡率或支护 方案,确保施工安全; 2土方工程施工前,应采取有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基坑内地 下水位应降至基坑底面标高以下0.5m; 3基坑基底标高以上200mm~300mm厚的原土,宜采用人工开挖: 4基坑边堆土、堆料及施工机具距离基槽的边缘不宜小于 2.00m,堆土及堆料的高度不宜大于1.50m; 5湿陷性黄土区基坑土方开挖应避开雨季,开挖至基底后,应

    即时进行封闭,坑内不得积水。

    6.2.2基坑回填应符合下列要求

    6.2.2 基坑回填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础施工完毕后应对基坑及时回填。回填前应及时清理基槽 内的杂物和积水; 2回填土可采用素土或灰土。回填时应均匀、对称、分层夯实 分层厚度不宜超过300mm厚; 3当采用素土回填时,素土不能太湿,以手握成团,落地开花 为宜,并拌制均匀;当采用灰土回填时,灰土粒径不大于30mm,且 应保证灰土土粒均匀; 4回填土高度应高于原土表面,以免基底受到雨水侵扰,

    6.2.5砖体基础施 应信下列要求: 1砖的规格应一致,砖应提前浇水湿润,砂浆的稠度宜为 70mm ~ 100mm; 2砌筑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竖缝错开不应小于1/4砖长,

    砖基础水平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应低于80%; 3内外墙基础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而文必须留置的临 时间断处,应砌筑成斜槎,斜槎的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 /3; 4深浅不一致的基础,应从低处开始砌筑,并应由高处向低处 搭砌。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底的高差,搭接长度范围内下层基础 应扩大砌筑,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不能同时筑时 应留槎、接槎; 5宽度大于300mm的洞口,上方应设置过梁。 6.2.6毛石砌体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粗料毛石砌筑灰缝不宜大于20mm,各层均应铺灰坐浆砌筑 砌好后的内外侧石缝应用砂浆勾嵌; 2基础的第一皮及转角处、交接处和洞口处,应采用较大的平 毛石,并采取大面朝下的方式坐浆砌筑,转角、阴阳角等部位应选 用方正平整的毛石互相拉结砌筑,最上面一皮毛石应选用较大的毛 石砌筑; 3毛石基础应结合牢靠,砌筑应内外搭砌,上下错缝,拉结石 丁砌石交错设置,不应在转角或纵横墙交接处留设接槎,接槎应采 用台阶式,不应留设直槎或斜槎。 6.2.7钢筋混凝土台阶式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基础台阶应支模浇筑,模板支撑应牢固可靠,模板接 缝逢不应漏浆; 2台阶式基础宜一次浇筑完成,每层宜先浇边角,后浇中间, 坡度较陡的锥形基础可采取支模浇筑的方法; 3不同底标高的基础应开挖成阶梯状,混凝土应由低到高浇筑 4混凝土浇筑和振捣应满足均匀性和密实性的要求,浇筑完成 后应采取养护措施。 6.2.8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施工宜按台阶分层连续浇筑完成,对于 阶梯形基础,每一台阶作为一个浇捣层,每浇筑完一台阶宜稍停半 小时到一小时,待其初步获得沉实后,再浇筑上层,基础上有插筋 埋件时,应固定其位置。

    1绑扎钢筋时,底部钢筋应绑扎牢固,采用HPB300钢筋时, 瑞部弯钩应朝上,柱的锚固钢筋下端应用90°弯钩与基础钢筋绑扎 牢固,按轴线位置校核后上端应固定牢靠; 2混凝土宜分段分层连续浇筑,每层厚度宜为300mm~500mm 各段各层间应互相衔接,混凝土浇捣应密实; 3基础混凝土浇筑完后,外露表面应在12小时内覆盖并保湿养护

    6.3.1自建房的所用的砌体结构应包括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 蒸压灰砂砖、混凝土小型砌块砌筑的承重墙体。承重墙体厚度不应 小于190mm。 6.3.2砌筑砖应提前1天~2天适度湿润,严禁采用干砖或处于吸水 饱和状态的砖砌筑。 6.3.3现场拌制砂浆的配合比见附录A,砂浆拌制投料的先后顺序 应符合下列要求: 1搅拌水泥砂浆时,应先投砂再投水泥; 2干拌均匀后,再加入水搅拌均匀; 3搅拌水泥混合砂浆时,应先将砂及水泥投人; 4十拌均习后,再投入石灰膏等加水搅拌均匀。 6.3.4 砌体结构的砌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砌体结构施工中,在墙的转角处及交接处应设置皮数杆,皮 数杆的间距不宜大于15m; 2砖砌体组砌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组砌方式宜采用一顺 了、梅花」、三顺一」。墙体筑时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习。 竖向灰缝宽度和水平灰缝厚度应均控制在8mm~12mm,竖向灰缝不 得出现瞎缝、通缝,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3砖砌体、砌块砌体每大砌筑高度宜控制在1.5m或一步脚手架 高度内; 4在墙体砌筑过程中,当砌筑砂浆凝结后,块体被撞动或需移

    动时,应将砂浆清除十净后,再重新铺浆砌筑; 5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 500mm,洞口净宽不应超过1m: 6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采用1:2.5的水 泥砂浆坐浆,坐浆厚度应与砌体灰缝厚度一致; 7砌体施工时,楼面和屋面堆的砌块(砖、混凝土小砌块)高 度应控制在三层内。施工层进料口楼板下,宜采取临时加撑措施; 8砖砌体在转角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及8度以上地区,对不能同时砌筑而文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码 成斜,斜槎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斜槎的高度不得超过 步脚手架的高度; 9砌体与构造柱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在砌筑马牙槎时应先 退后进,并沿墙高每隔500mm设2Φ6拉结筋与构造柱连接,拉筋伸 人墙内长度应不小于1000mm。 6.3.5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柱处墙体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置构造柱的墙体应先砌墙,后浇构造柱的混凝土; 2砖墙体与钢筋混凝土构造柱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从底层升 始,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马牙槎退进不应小于60mm,每一马牙槎沼 高度方向的尺寸不宜超过300mm。 6.3.6小砌块墙体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孔错缝搭砌,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2单排孔小砌块的搭接长度应为块体长度的1/2,多排孔小砌块 的搭接长度不宜小于砌块长度的1/3; 3墙体的个别部位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灰缝中设置拉结 钢筋或钢筋网片,但竖向通缝仍不得超过两皮小砌块。 6.3.7砌筑芯柱部位的砌块应符合下列要求: 1随砌随刮去孔洞内壁凸出的砂浆,直至一个楼层高度,并应 及时清除芯柱孔洞内掉落的砂浆及其他杂物; 2浇筑芯柱混凝土前,应先浇50mm厚与芯柱混凝土配比相同的 去石水泥砂浆,再浇筑混凝土; 3每浇筑500mm左右高度,应捣实一次,或边浇筑边用插入式

    6.3.8石砌体结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料石墙砌筑方法可采用二顺一丁、丁顺组砌。料石墙的第 皮及每个楼层的最上一皮应丁砌: 2毛石砌体宜分皮卧砌,错缝搭砌,搭接长度不得小于80mm 内外搭砌时,不得采用外面侧立石块中间填心的砌筑方法;毛石码 体的第一皮及转角处、交接处和洞口处,应采用较大的平毛石砌筑; 3毛石砌体的灰缝应饱满密实,表面灰缝厚度不宜大于40mm, 石块间不得有相互接触现象。石块间较大的空隙应先填塞砂浆,后 用碎石块嵌实,不得采用先摆碎石后塞砂浆或干填碎石块的方法。

    6.3.9模板支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6.3.9模板支设应符合下列要水: 1模板及支撑架应能保证柱子、梁、板混凝土构件的形状、尺 寸和位置准确,且应便于钢筋安装和混凝土浇筑、养护; 2支撑架立杆和柱子模板安装在基土上时,应设置木垫板;基 土应坚实,并应设置坡度,排水畅通; 3支撑架采用钢管支架时,钢管直径不应小于48mm,壁厚不应 小于2.8mm,并应连成整体:其立杆、水平杆间距宜为0.9×0.9×1.5m, 且应设置扫地杆、剪刀撑; 4模板拆除时,宜采用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 模板、后拆承重模板的顺序,并应从上而下进行拆除,底模及支撑 架的拆除时间应符合表6.3.9的要求;

    注:1表中龄期指目然养护温度20C茶件下的参考龄期。目然养护指露 天温度条件下,对混凝土表面进行覆盖、浇水养护或保湿条件下,其强度能正 常增长的养护方式,当温度低于20℃,龄期适当延长; 2表中20℃温度指当日的平均气温。 5柱模拆除时间为混凝土强度能保证柱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且不应少于3d后。 6.3.10钢筋制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官采用调直机调直市政图纸、图集,加工过程中不应加热钢筋。钢筋弯 折应一次完成,不得反复弯折: 2圆钢弯折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螺纹钢筋 弯折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 3箍筋的末端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主筋直径。 6.3.11钢筋绑扎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的绑扎接头应在接头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 2墙、柱、梁钢筋网交叉点应全部绑扎牢固:板上部钢筋网的 交叉点应全部绑扎牢固,板底部钢筋网除边缘部分外可间隔交错扎 牢; 3梁及柱中箍筋、板中钢筋距构件边缘的距离宜为50mm; 4框架节点处梁纵向受力钢筋宜置于柱纵向钢筋内侧;次梁钢 筋宜放在主梁钢筋内侧: 5钢筋安装应采用定位件固定钢筋的位置,并宜采用专用定位件 6混凝土柱的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20mm,梁的保护层厚度不宜

    小于20mm,板的保护层厚度宜为15mm。 6.3.12混凝土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泥宜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 2石子宜选用粒形良好和质地坚硬的洁净碎石、碎卵石或卵石: 3砂子宜选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的大然砂或机制 砂; 4水宜采用饮用水。 6.3.13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配合比宜根据附录B拌制,并应严格控制配合比和塌落 度; 2浇筑混凝土前,应清除模板内或垫层上的杂物。表面干燥的 地基、垫层、模板上应洒水湿润;洒水后不得留有积水; 3混凝土浇筑应分层进行,上层混凝土应在下层混凝土凝固之 前浇筑完毕; 4混凝土振捣采用插人式振动棒、平板振动器,必要时可采用 人工辅助振。混凝土振捣应能使模板内各个部位混凝土密实、均 匀。 6.3.14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进行养护,柱宜采用包裹塑料薄膜养 护;梁、板、楼梯宜采用洒水、覆盖塑料薄膜养护。养护时间普通 混凝土不应少于7d,掺外加剂的混凝土不应少于14d。 6.3.15预应力圆孔板屋(楼)盖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板堆放场地应平整夯实,堆放层数不应超过五层,且堆放高 度不宜超过1m。板吊装点和支垫位置应设置在板端1/5处; 2安装前,板端100mm孔洞应用砖块、砂浆封堵严实; 3板端应支承在墙或混凝土梁上,板端支撑在外墙上,长度不 宜小于120mm,板端支撑在内墙长度不宜小于100mm,板端支撑在 混凝土梁上长度不宜小于80mm; 4板端、板缝内应设置构造钢筋,板端、板缝的构造钢筋应与 相邻板预留钢筋焊接牢固,板缝宜用不低于C20的细石混凝土浇筑 密实。

    1板堆放场地应平整夯实,堆放层数不应超过五层,且堆放高 度不宜超过1m。板吊装点和支垫位置应设置在板端1/5处; 2安装前,板端100mm孔洞应用砖块、砂浆封堵严实; 3板端应支承在墙或混凝土梁上,板端支撑在外墙上,长度不 宜小于120mm,板端支撑在内墙长度不宜小于100mm,板端支撑在 混凝土梁上长度不宜小于80mm; 4板端、板缝内应设置构造钢筋,板端、板缝的构造钢筋应与 相板预留钢筋焊接牢固,板缝宜用不低于C20的细石混凝土浇筑 密实。

    6.3.16木屋架材料必须经防火、防腐、防虫害等防护处理。 6.3.17木屋架应按设计图尺寸进行加工制作,尺寸偏差应符合《木 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T50772)的要求。 6.3.18木屋架吊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构件尺寸及重量选择适宜的吊具和吊索,应满足吊重要 求; 2吊点不宜少于2个,吊索与水平线夹角不宜小于60°,捆绑吊点 处应设垫板: 3未屋架吊装时,吊点应设置在上弦杆节点处。两吊点间用水平杆 加固,下弦杆截面宽度较小、跨度较大时,应设置连续的水平杆临时加 固,防止下弦失稳: 4木屋架吊装时,单吊装就位后,应设临时斜支撑保证垂直 度和平面稳定。临时斜支撑应有足够的能力防止倾倒,斜支撑杆件 的一端与木屋架上弦杆的水平支撑点一致并固定牢固,另一端应与 地面(楼面)可靠锚固。形成稳定结构后方可拆除临时斜撑。 6.3.19木屋架支撑应符合下列要求: 1標条支承处应设置厚度不小于60mm的垫木,垫木宽度同墙 厚,长度不小于500mm; 2垫木下应铺设砂浆垫层; 3木垫与木屋架、木梁之间应采用铁钉或扒钉钉牢,防止移位 6.3.20“硬山搁標”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有构造柱、圈梁的墙体应先砌墙,后浇构造柱和圈梁,并 应连续浇筑; 2构造柱、圈梁交接处钢筋的锚固方式及锚固长度应符合设计 图的要求; 3固定现浇圈梁、构造柱等构件侧模的水平拉杆、扁铁、螺栓 所需的穿墙孔洞,宜预留在圈梁、构造柱或砌体灰缝中。 6.3.21木屋架条的连接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搁置在梁、屋架的標条宜采用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梁 或屋架上弦的宽度(或直径);標条与梁、屋架上弦及標条与標条之 间应采用铁钉、扒钉钢销连接: 2標条与梁、屋架上弦应采用扒钉连接;標条之间应采用扒钉 扁铁连接;同一行標条应通直: 3屋架的脊节点及其附近支撑架节点处的標条,应在山墙中镭 固。端標在外山墙上应按设计要求出檐。橡子与木標条搭接处应满 钉。 6.3.22屋盖橡条的安装除屋脊处和需外挑檐口的橡条应用螺栓固 定外,其余橡条均可用钉连接固定。当標条竖放时,橡条支承处应 设三角形垫块。橡条接头应设在標条处,相邻橡条接头应至少错开 一个標条间距。 6.3.23抗震烈度为8度地区,木望板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木望板铺设应密铺。密铺时板间可用平接、斜接或高低缝拼 接; 2木望板宽度不宜小于150mm,长向接头应位于橡条或標条上 相邻望板接头应错开; 3木望板应在屋脊两侧对称铺钉,钉长不应小于望板厚度的2 倍,可分段铺钉,并应逐段封闭: 4封檐板应平直光洁,板间应采用燕尾椎或龙凤椎。

    1搁置在梁、屋架的標条宜采用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梁 或屋架上弦的宽度(或直径);条与梁、屋架上弦及条与標条之 间应采用铁钉、扒钉钢销连接: 2標条与梁、屋架上弦应采用扒钉连接:標条之间应采用扒钉 扁铁连接;同一行条应通直; 3屋架的脊节点及其附近支撑架节点处的標条,应在山墙中锚 固。端在外山墙上应按设计要求出檐。橡子与木標条搭接处应满 钉。

    外,其余橡条均可用钉连接固定。当標条竖放时,橡条支承处 三角形垫块。橡条接头应设在標条处,相邻橡条接头应至少错 个檬条间距

    1木望板铺设应密铺。密铺时板间可用平接、斜接或高低缝拼 接; 2木望板宽度不宜小于150mm,长向接头应位于橡条或標条上 相邻望板接头应错开; 3木望板应在屋脊两侧对称铺钉,钉长不应小于望板厚度的2 倍,可分段铺钉外墙标准规范范本,并应逐段封闭; 4封檐板应平直光洁,板间应采用燕尾或龙凤

    6.4.1屋面找坡材料宜采用质量轻、吸水率低,有一定强度的陶粒、 焦渣与水泥浆拌合而成。找坡材料应保持十燥,分层铺设,适当压 买,表面平整,坡度应按设计图要求找坡。 6.4.2屋面找平层宜采用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并应在初凝前抹 平、终凝前压光,终凝后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7d。找平层分格缝 纵横间距不宜大于4m,分格缝宽度宜为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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