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13(J)-8352-2020-T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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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象应落实并深化上位法定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提出的绿色发展要 求;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建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 体进行评价。

    选用适宜技术、设备和材料,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阶段进 行全过程控制,并应在评价时提交相应分析、测试报告和相关文 件。申请评价方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3.1.4评价机构应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分析、测试报告和相关文 件进行审查,出具评价报告,确定等级。 3.1.5申请绿色金融服务的建筑项目,应对节能措施、节水措施 建筑能耗和碳排放等进行计算和说明,并应形成专项报告。

    3.2.1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应由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 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5类指标组成航空标准,且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 项和评分项。评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置加分项。 3.2.2控制项的评定结果应为达标或不达标;评分项和加分项的 评定结果应为分值。

    3.2.3对于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应按本标准全部评价条文

    3.2.3对于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应按本标准全部评价条文 逐条对适用的区域进行评价,确定各评价条文的得分。

    3.2.4绿色建筑评价的分值设定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表3.2.4绿色建筑评价分值

    注:预评价时,本标准第6.2.10、6.2.11、6.2.12、6.2.13、6.2.14、6.2.15、6.2.16、9.2.9条 不得分。

    预评价时,本标准第6.2.10、6.2.11、6.2.12、6.2.13、6.2.14、6.2.15、6.2.16、9.2.9 不得分

    色建筑评价的总得分应按下式

    Q=(Q0+Q1+Q2+Q3+Q4+Qs+QA)/10

    中: Q 一 总得分; Qo——控制项基础分值,当满足所有控制项的要求时取 400分; Qi~Qs 分别为评价指标体系5类指标(安全耐久、健康 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评分项得 分; QA一提高与创新加分项得分。 2.6 绿色建筑划分应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4个 级。

    3.2.6 绿色建筑划分应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4个 等级。

    3.2.8绿色建筑星级等级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本 标准全部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其评 分项满分值的30%; 2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进行全 装修,全装修工程质量、选用材料及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3当总得分分别达到60分、70分、85分且应满足表3.2.8 的要求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

    : 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提高基准、住宅建筑外窗传热系数降低基准均为河北省现 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 2住宅建筑隔声性能对应的标准为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3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包括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氢、可吸入颗粒物 等,其浓度降低基准为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有关 要求。

    注: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提高基准、住宅建筑外窗传热系数降低基准均为河北省现 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 2住宅建筑隔声性能对应的标准为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3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包括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氢、可吸入颗粒物 等,其浓度降低基准为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有关 要求。

    4.1.1场地安全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场地应避开滑坡、塌陷、泥石流、崩塌等地质危险地段, 易发生洪涝、落石地区及抗震危险地段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 施; 2场地应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应无电磁 辐射、含氢土壤的危害;

    4.1.3外遮阳、太阳能设施、空调室外机位、外墙花池等 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计、施工,并应具备安装、检值 护条件。

    4.1.4建筑内部的非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应连接牢固可

    1.4建筑内部的非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应连接牢固 并能适应主体结构变形。

    4.1.5建筑外门窗和外墙保温体系必须安装牢固可靠,其

    性能和水密性能、气密性能应符合国家和河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

    4.1.6外墙外保温结构体系的防火及安全性能应符合国家

    的墙面、顶棚应设置防潮层;布置在无用水点房间下层的厨房顶 棚应设置防潮层。 4.1.8疏散门、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避难走道、避 难间或避难层等安全疏散和避难设施,应满足紧急疏散、应急救 护等要求,且通行空间应保持畅通。 4.1.9应具有安全防护的警示和引导标识系统。 4.1.10地下工程防水设计应根据结构耐久性做好防水设计,并应 满足《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的要求。

    护等要求,且通行空间应保持畅通。 4.1.9 应具有安全防护的警示和引导标识系统。 4.1.10地下工程防水设计应根据结构耐久性做好防水设计,并应

    4.2.1提高建筑的抗震性能,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 则评分: 1采用抗震性能化设计,得10分; 2抗震设防要求高于国家和河北省现行抗震规范的要求或 采用隔震、消能减震等抗震新技术,得10分。 4.2.2采取保障人员安全的防护措施,评价总分值为15分,并按 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采取措施提高阳台、外窗、窗台、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水 平,得5分; 2建筑物出入口均设外墙饰面、门窗玻璃意外脱落的防护措 施,并与人员通行区域的遮阳、遮风或挡雨措施结合,得5分; 3利用场地或景观形成可降低坠物风险的缓冲区、隔离带, 得5分。

    4.2.3采用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产品或配件,评价总分值为10

    4.2.6采用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评价总分值为8分。

    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建筑结构选型及构件的布置充分考虑建筑的适变性,采取 通用开放、灵活可变的使用空间设计,使建筑空间和功能适应使 用者需求的变化,可变化功能空间灵活隔断比例大于30%,得2 分;大于50%,得3分;大于80%,得4分; 2管线分离并满足河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13(J) T8321中规定的最低比例要求,得4分; 3采用与建筑功能和空间变化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布置方式 或控制方式,得2分。 4.2.8采取提升建筑部品部件耐久性的措施,评价总分值为10 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使用耐腐蚀、抗老化、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线、管件, 得5分; 2活动配件选用长寿命产品,并考虑部品组合的同寿命性; 不同使用寿命的部品组合时,采用便于分别拆换、更新和升级的 构造,得5分。 4.2.9# 提高建筑结构材料的耐久性,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 列规则评分: 1按100年进行耐久性设计,得10分。 2采用耐久性能好的建筑结构材料,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得 10分: 1)对于混凝土构件,提高钢筋保护层厚度或采用高耐久 混凝土; 2)对于钢构件,采用耐候结构钢及耐候型防腐涂料; 3)对于木构件,采用防腐木材、耐久木材或耐久木制品

    分值为9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采用耐久性好的外饰面材料,得3分; 2采用耐久性好的防水和密封材料,得3分; 3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得3分

    分值为9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采用耐久性好的外饰面材料,得3分; 2采用耐久性好的防水和密封材料,得3分; 3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得3分

    5.1.1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 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有关规定。 建筑室内和建筑主出入口处应禁止吸烟,并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禁 烟标志。

    5.1.1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

    库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串通到其他空间;应防止厨房、卫 的排气倒灌。

    5.1.3给水排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活饮用水水质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准》GB5749的要求; 2应制定水池、水箱等储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计划并实施, 且生活饮用水储水设施每半年清洗消毒不应少于1次,应根据水 池(箱)的材质选择相应的消毒剂,不得采用单纯依靠投放消毒 剂的清洗消毒方式: 3应使用构造内自带水封的便器,且其水封深度不应小于 50mm;自带水封的地漏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4使用非传统水源时,应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对人 体健康和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非传统水源管道和设备应设置 明确、清晰的永久性标识; 5应设置完善的污水收集、处理和排放等设施,场地内污水

    1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 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2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5.1.5建筑照明应符合下列规

    1照明数量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 准》GB50034的规定: 2人员长期停留的场所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和灯系 统的光生物安全性》GB/T20145规定的无危险类照明产品; 3选用LED照明产品的光输出波形的波动深度应满足现行 国家标准《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1的规定。 5.1.6应采取措施保障室内热环境。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 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新风量等设计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 规定;采用非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应具有保障室内热环境 的措施或预留条件

    5.1.7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5.1.7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

    1在室内设计温度、湿度条件下,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内表 面不得结露; 2供暖建筑的屋面、外墙内部不应产生冷凝; 3屋顶和外墙隔热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 设计规范》GB50176的要求。 立油进壮里

    5.1.9设有机械通风的汽车库应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 浓度监测装置。

    5.2.1控制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的浓度,评价总分值为12分,按 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氢等污染物浓度低于现 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规定限值的10% 得3分;低于20%,得6分; 2室内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25ug/m3,且室内PM10年均浓 度不高于50μg/m3,得6分。 5.2.2选用的装饰装修材料满足国家现行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中对 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8分。选用满足要求的装饰 壮做±判计到 米及以上但5分计到5米及以上但.分

    5.2.1控制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的浓度,评价总分值为

    2室内上 度不高于50μg/m3,得6分。 5.2.2选用的装饰装修材料满足国家现行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中对 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8分。选用满足要求的装饰 装修材料达到3类及以上,得5分:达到5类及以上,得8分。

    5.2.2选用的装饰装修材料满足国家现行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中对

    5.2.3直饮水、集中生活热水、游泳池水、采暖空调系统用水、 景观水体等的水质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评价分值为8 分。

    观水体等的水质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评价分值为8 2.4生活饮用水水池、水箱等储水设施采取措施满足卫生要求, 价总分值为9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使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要求的成品水箱,得4分; 2采取水质保障的措施,得 5分。

    1 使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要求的成品水箱,得4分; 2 采取水质保障的措施,得5分。

    5.2.5所有给水排水管道、设备、设施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性 标识,评价分值为8分。

    5.2.6采取措施优化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声环境,评价总分值头 8分。噪声级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且低于 低限标准限值3dB,得4分;达到高要求标准限值,得8分。 5.2.7主要功能房间的隔声性能良好,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下

    5.2.7主要功能房间的隔声性能良好,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下 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构件及相邻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达到现行国家标 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 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且高于低限标准限值3dB,得3分;达到 高要求标准限值,得5分; 2增加楼板厚度或采用浮筑楼板、弹性面层、隔声吊顶、阻 尼板等措施加强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达 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标 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且低于低限标准限值3dB, 得3分;达到高要求标准限值,得5分。 5.2.8充分利用天然光,评价总分值为14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 分并累计: 1住宅建筑室内主要功能空间至少60%面积比例区域,其 采光照度值不低于300lx的小时数平均不少于6h/d,得6分;不 少于8h/d,得11分。 2公共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5.2.7主要功能房间的隔声性能良好,评价总分值为10分

    1)内区采光系数满足采光要求的面积比例达到60%,得3 分; 2)地下空间平均采光系数不小于0.5%的面积与地下室首 层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得3分; 3)室内主要功能空间至少60%面积比例区域的采光照度 值不低于采光要求的小时数平均不少于4h/d,得5分 主要功能房间有光控制措施,得3分。

    1)内区采光系数满足采光要求的面积比例达到60%,得3 分; 2)地下空间平均采光系数不小于0.5%的面积与地下室首 层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得3分; 3)室内主要功能空间至少60%面积比例区域的采光照度 值不低于采光要求的小时数平均不少于4h/d,得5分。 主要功能房间有眩光控制措施,得3分。

    5.2.9具有良好的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 规则评分: 1采用自然通风或复合通风的建筑,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室内 热环境参数在适应性热舒适区域的时间比例,达到30%,得2分: 每再增加10%,再得1分,最高得8分。 2采用人工冷热源的建筑,主要功能房间达到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标准》GB/T50785规定的室内人工 冷热源热湿环境整体评价II级的面积比例,达到60%,得5分; 每再增加10%,再得1分,最高得8分。 5.2.10优化建筑空间和平面布局,改善自然通风效果,评价总分 直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居住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通风开口面积与房间地板面积的比例达到5%,得4 分;每再增加2%,再得1分,最高得6分; 2)所有卫生间均有通往室外的采光通风窗,得2分。 2公共建筑:过渡季典型工况下主要功能房间平均自然通风

    换气次数不小于2次/h的面积比例达到70%,得5分;每再增加 10%,再得1分,最高得8分。

    换气次数不小于2次/h的面积比例达到70%,得5分;每再增加 10%,冉得1分,最高得8分。 5.2.11设置可调节遮阳设施,改善室内热舒适,评价总分值为7 分,根据可调节遮阳设施的面积占外窗透明部分的比例按表 5211的规刚评分

    表5.2.11可调节遮阳设施的面积占外窗透明部分比例评分规则

    6.1.1建筑、室外场地、公共绿地、城市道路相互之间应设置连 贯的无障碍步行系统。 6.1.2场地人行出入口500m内应设有公共交通站点或配备联系 公共交通站点的专用接驳车。 6.1.3停车场应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安装条 件,并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和无障碍汽车停车位。 6.1.4非机动车停车场所应位置合理、方便出入,设有防雨雪措 施,且应具备充足的照明、充电条件。 6.1.5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具有自动监控管理功能 6.1.6 建筑应设置信息网络系统。

    6.1.1建筑、室外场地、公共绿地、城市道路相互之间应设置连 贯的无障碍步行系统。

    6.1.1建筑、室外场地、公共绿地、城市道路相互之间应设置连 贯的无障碍步行系统。 6.1.2场地人行出入口500m内应设有公共交通站点或配备联系 公共交通站点的专用接驳车。 6.1.3停车场应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安装条

    6.2.1场地与公共交通站点联系便捷,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 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 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800m,得2分;场地出入口 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300m,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 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得4分;

    公共交通站点,得4分

    6.2.2建筑室内外公共区域满足全龄化设计要求,评价总分值为 8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建筑室内公共区域、室外公共活动场地及道路均满足无障 碍设计要求;住宅建筑设置全龄友好的生活配套设施,得4分; 2建筑室内公共区域的墙、柱等处的阳角均为圆角,并设有 安全抓杆或扶手,得2分; 3设有可容纳担架的无障碍电梯,得2分。

    .2.3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 平分: 1住宅建筑,满足下列要求中4项,得5分;满足6项及以 上,得10分: 场地出入口到达幼儿园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0m; 2) 场地出入口到达小学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 3) 场地出入口到达中学的步行距离不大于1000m; 4) 场地出入口到达医院的步行距离不大于1000m; 5) 场地出入口到达群众文化活动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 于800m; 6) 场地出入口到达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的步行距离不 大于500m; 7) 场地周边500m范围内具有不少于3种商业服务设 施; 8)设置公共快递取寄、公共直饮水装置等公共服务设

    施。 2公共建筑,满足下列要求中3项,得5分;满足5项,得 10分: 1)建筑内至少兼容2种面向社会的公共服务功能; 2) 建筑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活动空间; 3) 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车位数比当地规划配建指标要求提 高5个百分点; 4) 周边500m范围内设有社会公共停车场(库); 5)场地不封闭或场地内步行公共通道向社会开放; 6)设置公共快递取寄、公共直饮水装置等公共服务设施。 6.2.4城市绿地、广场及公共运动场地等开空间,步行可达, 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出入口到达城市公园绿地、居住区公园、广场的步行 距离不大于300m,得3分; 2场地出入口到达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500m,得2分。 6.2.5合理设置健身场地和空间,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 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室外健身场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0.5%,得3分; 2设置宽度不少于1.25m的专用健身慢行道,健身慢行道长 度不少于用地红线周长的1/4且不少于100m,得2分; 3室内健身空间的面积不少于地上建筑面积的0.3%且不少 于60m,得3分; 4楼梯间具有天然采光和良好的视野,且距离主入口的距离 不大于 15m,得2 分。

    6.2.6设置能源管理系统实现对建筑能耗的监测、数据分

    0.2.0设直能源官理系头现对建巩能耗的监测、数据分机和管 理,评价总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设置分类、分级用能自动远传计量系统,得4分; 2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具有数据应用分析功能,得4分。 6.2.7设置PM10、PM2.5、CO2浓度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评价总 分值为5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具有存储至少一年的监测数据和实时显示等功能,得4 分; 2对建筑室内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能实现超标警示,得1分 6.2.8设置用水远传计量系统、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评价总分值 为7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设置用水量远传计量系统,能分类、分级记录、统计分析 各种用水情况,得3分; 2利用计量数据进行管网漏损自动检测、分析与整改,管道 漏损率低于5%,得2分; 3设置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生活饮用水、管道直饮水、 游泳池水、非传统水源、空调冷却水的水质指标,记录并保存水 质监测结果,且能随时供用户查询,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得 2分。 6.2.9具有智能化服务系统,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 八品平八关里江

    1具有家电控制、照明控制、安全报警、环境监测、建筑设 备控制、工作生活服务等至少3种类型的服务功能,得3分; 2具有远程监控的功能,得3分;

    3具有接入智慧城市(城区、社区)的功能,得3分。

    6.2.10物业管理部门获得有关管理体系认证,评价总分值为3 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2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3具有现行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的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6.2.11具有智慧物业管理系统,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 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具有PC端和移动端,得2分; 2具有门禁管理、停车管理、安防管理、楼宇管理、运营管 理、财务管理、维修管理、物业公司内部管理等至少5种类型的 服务功能,得2分。 6.2.12制定完善的节能、节水、节材、绿化的操作规程、应急预 案,实施能源资源管理激励机制,且有效实施,评价总分值为3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相关设施具有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得1分; 2物业管理机构的工作考核体系中包含节能和节水绩效考 核激励机制,得2分。 6.2.13建筑平均日用水量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 标准》GB50555中节水用水定额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3分,并 按下列规则评分: 1平均日用水量大于节水用水定额的平均值、不大于上限

    值,得1分。 2平均日用水量大于节水用水定额下限值、不大于平均值, 得2分。 3平均日用水量不大于节水用水定额下限值,得3分。 6.2.14定期对建筑运营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结果进行运行优 化,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制定绿色建筑运营效果评估的技术方案和计划,得2分; 2定期检查、调适公共设施设备,具有检查、调试、运行、 标定的记录,且记录完整,得2分; 3定期开展节能诊断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优化方案并 实施,得3分; 4定期对各类用水水质进行检测、公示,得2分。 6.2.15建立绿色教育宣传和实践机制,编制绿色设施使用手册, 形成良好的绿色氛围,并定期开展使用者满意度调查,评价总分 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绿色建筑技术宣传、绿色生活引 导、灾害应急演练等绿色教育宣传和实践活动,并有活动记录, 得2分; 2具有绿色生活展示、体验或交流分享的平台,并向使用者 提供绿色设施使用手册,得2分; 3每年开展1次针对建筑绿色性能的使用者满意度调查, 且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并实施、公示,得2分。 6.2.16制定并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定期开展相关演 练活动,评价分值为2分。

    7.1.1应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和建筑功能需求,对建筑的体形、平 面布局、空间尺度、围护结构等进行节能设计,优化设计建筑体 形系数、朝向、窗墙比,且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有关节能设计的 要求。

    系统能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区分房间的朝向细分供暖、空调区域,并应对系统进行 分区控制; 2电机驱动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制冷性能系数 (COP)、空调冷源的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电冷源综合 制冷性能系数(SCOP)应符合现行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 计标准》DB13(J)81的规定。 7.1.3应根据建筑空间功能设置分区温度,合理降低室内过渡区 空间的温度设定标准。 7.1.4主要功能房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现行值;公共区域的照明 系统应采用分区、定时、感应等节能控制;采光区域的照明控制 应独立于其他区域的照明控制。 7.1.5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 量。

    7.1.7景观用水水源不得采用市政自来水和地下并水。游泳池、 水上游乐池池水应循环利用,排出水宜梯级利用。 7.1.8应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应按使用用途、付费或管理单元,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 2用水点处水压大于0.2MPa的配水支管应设置减压设施, 并应满足给水配件最低工作压力的要求; 3二次供水系统的水池、水箱应设置超高水位联动自动关闭 进水阀门装置: 4用水器具和设备应满足节水产品的要求; 5公共浴室应采取有效的节水措施。 7.1.9不应采用建筑形体和布置严重不规则的建筑结构。 7.1.10 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1 住宅建筑的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建筑总造价的比例不应大 于2%; 2 公共建筑的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建筑总造价的比例不应大 于1%。 7.1.11 选用的建筑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 例应大于70%; 2现浇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建筑砂浆应采用预拌砂 浆; 3不得采用国家及当地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 制品; 4利废建材的安全和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7.2.2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价总分值为12分,根据地下空

    7.2.2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价总分值为12分,根据地下空

    7.2.2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价总分值为12分,根据地下空 间开发利用指标,按表7.2.2的规则评分。

    表7.2.2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指标评分规则

    7.2.3采用机械式停车设施、地下停车库或地面停车楼等方式, 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住宅建筑地面停车位数量与住宅总套数的比率小于10% 得8分; 2公共建筑地面停车占地面积与其总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 小于8%,得8分。

    7.2.3采用机械式停车设施、地下停车库或地面停车楼等

    7.2.4优化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评价总分值为15分,并按 下列规则评分: 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比河北省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规定的提高幅度达到5%,得5分;达到10%,得10分;达到15%, 得15分。 2建筑供暖空调负荷降低5%,得5分;降低10%,得10

    分;降低15%,得15分。 7.2.5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均优于现行河北省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81的规定以及现行有关国家 标准能效限定值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表7.2.5的规则 评分。

    分:降低15%,得15分。

    表7.2.5冷、热源机组能效提升幅度评分规则

    上海标准规范范本7.2.6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供暖空调系统的末端系统及输配系统的

    1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比现行河北省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的规定低20%,得2分; 2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空调冷热水系统 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热)比比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 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规定值低20%,得3分。 7.2.7采用节能型电气设备及节能控制措施,评价总分值为10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主要功能房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值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目标值,得5分: 2人工照明控制系统与室内照度联动,实现有效节能,得2 分; 3照明产品、三相配电变压器、水泵、风机等设备满足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节能评价值的要求,得3分。 7.2.8采取措施降低建筑能耗,评价总分值为10分。建筑能耗相 比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标准降低10%,得5分;降低20%,得 10分。

    7.2.9结合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

    表7.2.9可再生能源利用评分规则

    7.2.10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评价总分值为15分, 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50%以上卫生器具的用水效率等级达到1级且其他达到2 级,得12分。 2全部卫生器具的用水效率等级达到1级,得15分。 7.2.11 绿化灌溉及空调冷却水系统采用节水设备或技术,评价总 分值为12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绿化灌溉采用节水设备或技术,按下列规则评分: 1)采用节水灌溉系统,采用喷灌、微灌、渗灌等高效节水

    灌溉方式的绿化面积占总绿化面积的比例不低于90%: 得4分; 2)在采用节水灌溉系统的基础上,设置土壤湿度感应器、 雨天自动关闭装置等节水控制措施锻件标准,或种植无须永久灌 溉植物,得6分。 2空调冷却水系统采用节水设备或技术,按下列规则评分: 1)循环冷却水系统采取设置水处理措施、加大集水盘、 设置平衡管或平衡水箱等方式,避免冷却水泵停泵时冷 却水溢出,得3分: 2)采用无蒸发耗水量的冷却技术,得6分。 7.2.12结合雨水综合利用设施营造室外景观水体,室外景观水体 利用雨水的补水量大于水体蒸发量的60%,且采用保障水体水质 的生态水处理技术,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 并累计: 1对进入室外景观水体的雨水,利用生态设施削减径流污 染,得4分; 2利用水生动、植物保障室外景观水体水质,得4分。 7.2.13使用非传统水源,评价总分值为15分,并按下列规则分 别评分并累计: 1景观用水、绿化灌溉、车库及道路冲洗,洗车用水采用非 传统水源的用水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不低于40%,得3分;不 低于60%,得5分; 2冲厕采用非传统水源的用水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不低 于30%,得3分;不低于50%,得5分; 3冷却水补水采用非传统水源的用水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

    灌溉方式的绿化面积占总绿化面积的比例不低于90%: 得4分; 2)在采用节水灌溉系统的基础上,设置土壤湿度感应器, 雨天自动关闭装置等节水控制施,或种植无须永久灌 溉植物,得6分。 2空调冷却水系统采用节水设备或技术,按下列规则评分: 1)循环冷却水系统采取设置水处理措施、加大集水盘、 设置平衡管或平衡水箱等方式,避免冷却水泵停泵时冷 却水溢出,得3分: 2)采用无蒸发耗水量的冷却技术,得6分。 7.2.12结合雨水综合利用设施营造室外景观水体,室外景观水体 利用雨水的补水量大于水体蒸发量的60%,且采用保障水体水质 的生态水处理技术,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 并累计: 1对进入室外景观水体的雨水,利用生态设施削减径流污 染,得4分; 2利用水生动、植物保障室外景观水体水质,得4分。 7.2.13使用非传统水源,评价总分值为15分,并按下列规则分 别评分并累计: 1景观用水、绿化灌溉、车库及道路冲洗,洗车用水采用非 传统水源的用水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不低于40%,得3分;不 低于60%,得5分; 2冲厕采用非传统水源的用水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不低 于30%,得3分;不低于50%,得5分;

    例不低于20%,得3分;不低于40%,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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