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J32TJ 142-2012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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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埋声测管之间发射并接收声波,通过实测声波在混凝

    介质中传播的声时、频率和波幅衰减等声学参数的相对变化,对 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采用单动双管钻具钻取桩身混凝土和桩底岩土芯样以检测桩 长、身缺陷及其位置、耕底沉渣厚度以及桩身混凝王的强度 密实性和连续性,判定或鉴别桩底持力层岩王性状、判定桩身完 整性类别的检测方法。钻芯法也可用于地下连续墙和复合地基竖 向增强体等的检测

    管接头标准2.1.17单桩静载试验staticloading test

    在桩顶部逐级施加竖向压力、竖向上拨力或水平推力,观测 进顶部随时间产生的沉降、上拔位移或水平位移,以确定相应的 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和单桩水平承载力的 试验方法(维持荷载标准法、维持荷载收敛法)。

    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和单桩水平承载力的 试验方法(维持荷载标准法、维持荷载收敛法)。 2.1.18桩身内力测试measuringofinternalloadinpile 通过桩身应变、位移的测试,计算荷载作用下桩侧阻力、桩 端阻力或桩身弯矩的试验方法

    2.1.18桩身内力测试

    通过桩身应变、位移的测试,计算荷载作用下桩侧阻力、桩 端阻力或桩身弯矩的试验方法。

    反映桩身截面尺寸相对变化、桩身材料密实性和连续性的综 合定性指标。

    2. 1.20桩身缺陷

    使身完整性恶化,在一定程度上引起桩身结构强度和耐久 性降低的桩身断裂、裂缝、缩颈、夹泥(杂物)、空洞、蜂窝 松散等现象的统称。

    2.1.21单桩承载力pilebearingcapacity

    2.2.1抗力和材料性能

    Nmax锚杆的最大试验荷载;p平板载荷试验中施加于承压板表面单位面积上的竖向抗压荷载;Pr剪损土体的总作用力;Q施加于单桩和地基的竖向抗压荷载,施加于锚杆轴向抗拉荷载;s沉降量;U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中施加的上拔荷载;V质点运动速度;Yo单桩水平静载试验中水平力作用平面的桩身水平位移;8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中的桩顶上拔量。2.2.3几何参数:A桩身横截面面积;b矩形桩的边宽,承压板直径或边宽;bo桩身计算宽度;B支墩宽度;d桩身直径(管桩外径),芯样试件的平均直径;L桩长。2.2.4计算系数:A.声波透射法波幅异常判断的临界值;J.凯司法阻尼系数;a修正系数,摩阻比(%),桩的水平变形系数;β高应变法桩身完整性系数;入样本中不同统计个数对应的系数;Vy桩顶水平位移系数;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换算系数。2.2.5其他:6

    A,声波波幅值;a声波信号首波峰值电压:频率;n样本数量;T信号周期;t时间;声速的异常判断值;异常小值判断值;Uo2异常大值判断值;Ue声速的异常判断临界值;UL桩身混凝土声速低限值;YQ载荷分项系数;Ys统计修正系数;原位试验数据的变异系数;原位试验数据的试验值或试验修正值:原位试验数据的标准值;m原位试验数据的平均值;原位试验数据的标准差;Ar幅频曲线上谐振峰间的频差;A速度波第一峰与桩底反射波峰间的时间差。7

    3.1.1检测项自和数量应符合

    1按单位程计算,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样数量不计入验 收检测的抽检总数。 2单位工程相同条件下的地基基础作为一个抽检批次 3具体的抽检数量遵循各种检测方法的规定。 注:相同条件是指相近的地质条件,相同的地基类型、规格、设计要求、施工 工艺等。 3.1.5验收检测的试样位置应在施工完成后随机确定,并应均 习分布。确定试样位置时还应考下列因素: 1 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 2设计方认为重要。 3委托方认为必须选取。 4施工中有异常。 3.1.6地基基础检测使用的计量器具均应在检定(校准、验证) 的有效期内,性能符合相应检测方法的技术要求,所用的检测仪 器设备进行唯一性自编号,并在设备上标识。

    1按单位工程计算,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样数量不计入验 收检测的抽检总数。 2单位工程相同条件下的地基基础作为一个抽检批次 3具体的抽检数量遵循各种检测方法的规定。 注:相同条件是指相近的地质条件,相同的地基类型、规格、设计要求、施工 工艺等。 3.1.5验收检测的试样位置应在施工完成后随机确定,并应均

    3.2检测工作流程3.2.1检测机构在检测前应进行资料收集和分析,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地基基础设计图纸、施工记录,了解施工工艺及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等。2确认委托方具体要求和检测目的。3分析拟采用检测方法的可行性。3.2.2检测单位在检测前应将检测方案(包含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和检测合同通过监管系统告知工程所在地监管部门。检测方案应包含工程概况、检测方法、设计参数、依据的规范标准、抽检方案(数量)、时间进度、机械设备和人工配置等内容。同时,还应明确需要委托方配合的现场试样制备(含桩头开挖、加固、处理),以及场地平整、道路修筑、现场环境供水、供电等事宜的相关要求。3.2.3检测工作的程序应按图3.2.3进行。收集资料合同签定、合同、方案告知编制方案仪器校准、率定试验前准备委托方现场试样制备设备安装、调试现场试验静载数据实时上传数据分析和结果评价扩大检测、验证检测审核、签发检测报告上传检测报告图3.2.3检测工作程序9

    3.2.4: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合同、检测方案、检测报告、原始记 录等应建档保管。

    3.3.1基桩检测的内容包括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 3.3.2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可根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和 现场条件,选择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或高应变检测。确定单桩 竖向抗拨承载力和单水平承载力,分别采用单竖向抗拨静载 试验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判定桩身完整性,可选择两种或多利 合适的方法,包括钻芯法、声波透射法、高应变法和低应变法等。 3.3.3提供设计依据的单桩承载力,应采用单桩静载试验。工 程桩验收检测,应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和竖向承载力检测。承受 水平力较大的桩,应进行水平承载力检测、抗拨承载力检测。人 工挖孔桩终孔时,应进行桩端持力层检测。 3.3.4从成桩到开始试验的间款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承载力检测,混凝土灌注桩的混凝士龄期达到28d 或预留立方体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预制耕(含钢桩)在施工 成桩后,对于砂士,不应少于7d:对于粉土,不应少于10d:对 于非饱和黏性王,不应少于15d;对于饱和黏性王,不应少于 25d;对于桩端持力层为遇水易软化的风化岩层,不应少于25d。 注:若验收检测工期无法满足间款时间规定时,应在检测报告中注明。对于泥 浆护壁灌注桩,宣适当延长时间。 2当采用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时,受检桩桩身混凝土强 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等级的70%或预留立方体试块强度不得小 于15MPa。 3当采用钻芯法时,受检桩的混凝主龄期送到28d或预留

    呈验收检测,应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和竖向承载力检测 (平力较大的桩,应进行水平承载力检测、抗拔承载力检 二挖孔桩终孔时,应进行桩端持力层检测

    .3.4从成桩到开始试验的间款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承载力检测,混凝王灌注桩的混凝王龄期送到28g 或预留立方体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预制(含钢桩)在施工 成桩后,对于砂士,不应少于7d:对于粉土,不应少于10d:对 于非饱和黏性土,不应少于15d:对于饱和黏性土,不应少于 25d;对于桩端持力层为遇水易软化的风化岩层,不应少于25d。 注:若验收检测工期无法满足间款时间规定时,应在检测报告中注明。对于泥 浆护壁灌注桩,宣适当延长时间。 2当采用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时,受检桩身混凝土强 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等级的70%或预留立方体试块强度不得小 于15MPa。 3当采用钻芯法时,受检桩的混凝土龄期达到28d或预留 立方体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3.3.5混凝土灌注桩承载力验收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静载试验: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和乙级的: 2)施工过程变更施工工艺参数或施工出现异常; 3)场地地质条件复杂的: 4)新桩型或采用新工艺施工的: 5)桩身有明显缺陷,对耕身结构承载力有影响,难以确 定其影响程度; 6)设计单位必须通过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 的工程或具体桩位。 2对已进行为设计提供依据静载荷试验、且具有高应变检 如与静载荷试验比对资料的桩基工程,可采用高应变法。采用高 应变法时,应同时评价身完整性。 3:采用静载试验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数的 1%,且不得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得少于2 根:采用高应变法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 6%,且不得少手10根。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和地质条件 校为复杂的乙级桩基工程,应适当增加抽检比例。

    1采用低应变法,抽检数量不应少手同条件下总桩数的 50%,且不得少于20根,每个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对 柱下四桩或四桩以上承台的工程,抽检数量还不应少于相应数 的50%。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和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的乙 级桩基工程,应适当增加抽检比例。 2对于直径不小于800mm的混凝土灌注桩,应增加钻芯法 或声波透射法,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 10根。

    须制桩承载力验收检测时应行

    1:采用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除应符合本规程 第3.3.5条第1款的规定外,还包括采用“孔法”施工的预制进。 2对已进行为设计提供依据静载荷试验、且具有高应变检 测与静载荷试验比对资料的桩基工程,可采用高应变法。采用高 应变法时,应同时评价桩身完整性。 3,采用静载试验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数的 1%,且不得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得少于2 根:采用高应变法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耕数的 5%,且不得少于10根。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和地质条件 较为复杂的乙级桩基工程,应适当增加抽检比例。

    1:采用静载试验确定单竖向抗压承载力,除应合本规程 第3.3.5条第1款的规定外,还包括采用“孔法”施工的预制进。 2对已进行为设计提供依据静载荷试验、且具有高应变检 测与静载荷试验比对资料的基工程,可采用高应变法。采用高 应变法时,应同时评价桩身完整性。 3,采用静载试验时,抽检数量不应少手同条件下总数的 1%,且不得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得少于2 根;采用高应变法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耕数的 5%,且不得少于10根。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和地质条件 较为复杂的乙级桩基工程,应适当增加抽检比例。 3.3.8评价预制桩耕身完整性时,低应变法抽检数量不应少于 同条件下总桩数的30%,不得少于20根,每个承台抽检桩数 不得少于1根,对柱下四桩或四桩以上承台的工程,抽检数量不 应少于相应桩数的30%。对于多节预制,采用高应变法的抽 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 3.3.9对抗拨桩和对水平承载力有要求的桩基工程,应进行单 桩竖向抗拨静载试验和水平静载试验,抽检桩数不应少手总桩数 的1%,且不得少于3根。 3.3.10桩身完整性的检测结果应给出每根受检耕的桩身完整性 类别。桩身完整性分类应符合表3.3.10的规定,并按本规程第 14~17章规定的技术内容划分。

    条件下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手20根,每个承台抽 得少于1根;对柱下四桩或四桩以上承台的工程,抽检 少于相应桩数的30%。对于多节预制桩,采用高应变 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

    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和水平静载试验,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 的1%,且不得少于3根。 3.3.10桩身完整性的检测结果应给出每根受检耕的桩身完整性 类别。身完整性分类应符合表3.3.10的规定,并按本规程第 14~17章规定的技术内容划分

    表3.3.10桩身完整性分类表

    3.4.1地基检测包括确定地基承载力、变形参数和评价岩王性 状、地基施工质量。

    板载荷试验和岩石地基载荷试验;评价岩土性状、地基 施工质量,可选用标准贯人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 深试验、钻芯法等。

    3.4.3处理地基从施工结束到开始试验的间歇时间应

    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3.4.4采用钻芯法抽检岩石地基时,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得少 于6个孔,钻孔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每孔芯样截取一组三个芯 样试件。对岩石地基特性复杂的工程,应增加抽检孔数。当岩石 芯样无法制作成芯样试件时,应进行岩石地基载荷试验。对强风 化岩、全风化岩,宜采用平板载荷试验,试验点数不应少于 3点。

    3.4.5天然地基、处理地基

    验,抽检数量为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以上的工程, 每100m不少于1个点,3000m以上的工程,超过3000m部分 每300m不少于1个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有1点,基槽每20 延米应有1点。

    3.4.6复合地基(含增强体)应采用平板载荷试

    班或多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复合地基中的增强体还应进行单 进竖向承载力检测,抽检数量分别为增强体总数的0.5%~1%, 且不得少于3处。施工工艺对桩间土承载力有影响时,还应进行 班间土承载力检测,同一条件下不少于3处。 复合地基中的竖向增强体施工质量检测,采用钻芯法、标准

    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等方法,抽检数量应为增强体总数 的0.5%,:月不得少手3根,增强体采用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时 应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 得少于10根。

    3.5.1基础锚杆的检测包括采用抗拔试验确定基础 承载力。

    础锚杆的检测包括采用抗拔试验确定基础锚杆的抗 用抗拔试验确定基础锚杆的抗拨承载力时,抽检数量

    3.5.2采用抗拔试验确定基础锚杆的抗拔承载力时,抽检

    3.6扩大检测与验证检测

    3.6.1若检测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应由原检测机构扩大检测。 扩大检测宜采用原方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桩承载力试验、平板载荷试验、锚杆及土钉试验、钻 芯法等应按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测点数量加借检测。 2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高应变法等发现的Ⅲ类、类 桩之和大于抽检桩数的10%时,应按原抽检比例扩大检测。因 未埋设声测管而无法采用声波透射法扩大检测时,应改用钻芯 法,检测数量参照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3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标准贯入试验等发现的 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孔数大手已检孔数的30%时,应按不满足设 计要求的孔数加倍检测。

    试验、标准贯入试验等方法的王(岩)层承载力和变形特性的检 测结果。 2、采用高应变法、钻芯法,验证低应变法的检测结果。 3采用钻芯法,验证声波透射法的检测结果。 4采用单竖向抗压静载试验,验证高应变法的承载力 结果。 5采用水平荷载试验或竖向抗拔静载试验,验证预制桩桩 身的疑似缺陷(含接头缺陷)。 6采用开挖方式,验证桩身的疑似浅部缺陷。 3.6.3验证检测和扩大检测完成后,检测机构应向委托方提交 全部检测结果。

    3.7.1地基基础检测原始记录应能再现检测过程,并由试验、 复核人员及时签字确认。 3.7.2检测原始记录不得随意修改。检测中发现检测数据异常 时,现场检测人员应查明原因。 3.7.3静载试验的原始数据应自动采集。 3.7.4检测报告应根据原始记录出具,结论准确,用词规范。 3.7.5检测报告除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21 的规定外,还应包含下列内容: 1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勘察、设计、 蓝理和施工单位,基础类型,设计要求,检测自的,检测依据 检测数量,检测日期。 2主要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3.7.5检测报告除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 的规定外,还应包含下列内容: 1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勘察、设计 盗理和施工单位,基础类型,设计要求,检测自的,检测依据 检测数量,检测日期。 2.主要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3检测点或受检桩的编号、位置和相关施工记录。 4主要检测仪器设备。

    5检测方法。 6 实测与计算分析曲线、表格和检测数据汇总结果。 T 检测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描述。 检测结论。

    续,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的相

    4.1.1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适用于检测单桩竖

    当桩身理设有应变传感器或位移传感器、位移杆时,本方法也可 同时测定桩的分层侧阻力、端阻力或桩身截面的位移量。 4.1.2为设计提供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依据时,应采用维持荷 载标准法,且试验应加载至极限状态:若的极限状态以桩身强 度控制时,可按设计的要求控制最大加载量。 4.1.3工程桩验收检测时,最大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要求单桩 承载力特征值R的2.0倍:当有成熟的地区经验时,也可采用 维持荷载收敛法。

    4.2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顶的有效出力不得小于最大试验荷载的12倍,活塞行程不应超 过额定行程的80%,也不宜小于额定行程的25%;千斤顶、精 密压力表、油泵、油管的最大压力不超过各自额定压力的80%。 当采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千斤顶型号、规格均相同, 2千斤顶并联同步工作。 3使用电动油泵控制荷载。

    4.2.2荷载测量采用审联于千斤顶作用力的荷载传感

    压,根据千斤顶率定曲线换算荷载。精密压力表的准确度等级应 不低于0.4级。荷载的测量误差不天于满量程的1%。 4.2.3位移的测量系统由大量程百分表或其他形式的测量仪表 安装夹具、基准和基准梁共同组成。基准桩是测量参考点,基 维梁则起到延伸测量参考点的作用。位移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最大充许测量误差不大于满量程的0.1%、分度值/分辨率 不低于0.01mm。 2基准梁具有一定的刚度,且一端固定、另一端简支。 3位移测定平面宜在桩项合适部位,测点与桩身牢固结合 4当试桩(或试样)的直径或边宽不大于500mm时,对称 设置2个测点;否则,对称设置4个测点。 5安装后的测量仪表,位移测量方向与桩身位移方向一致。 6安装夹具及基准梁、基准桩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以减少 气温、振动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影响。 4.2.4加载反力装置可根据设计图纸和现场条件分别选择 横梁反力装置、压重平台反力装置、锚桩压重联合反力装置、地 锚反力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载反力装置能提供的反力不得小于最天加载量的1.2 倍。试验反力装置的最大抗拨或承重能力应满足试验加载的 要求。 2采用工程桩作锚桩时,锚桩数量不宜少于4根,并应监 锚桩上拨量。每个锚桩提供的抗拨能力(含地基主、抗拔钢 筋、桩的接头)应小于设计值的80%。 3压重宜在检测前一次加足,并均匀稳固地放置于平台上 4压重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大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维载量大时,可利用工程桩作为压重平台的支点。 4.2.5试桩、锚桩(压重平台支墩边)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 离应符合表4.2.5的规定。

    压,根据千斤顶率定曲线换算荷载。精密压力表的准确度等级应 不低于0.4级。荷载的测量误差不大于满量程的1%

    横梁反力装置、压重平台反力装置、锚桩压重联合反力装置、地 锚反力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载反力装置能提供的反力不得小于最天加载量的1.2 倍。试验反力装置的最大抗拨或承重能力应满足试验加载的 要求。 2采用工程桩作锚桩时,锚桩数量不宜少于4根,并应监 测锚桩上拨量。每个镭桩提供的抗拨能力(含地基土、抗拨钢 筋、的接头)应小于设计值的80%。 3压重宜在检测前一次加足,并均匀稳固地放置于平台上 4压重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大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堆载量大时,可利用工程桩作为压重平台的支点。 4.2.5.试桩、锚桩(压重平台支墩边)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 离应符合表4.2.5的规定。

    表4.2.5试桩、锚桩(或压重平台支墩边)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

    注:1D为试桩、锚桩或地锚的设计直径或边宽,取其较大者。 2如试桩或锚桩为扩底桩或多支盘时,试桩与锚的中心距尚不应小于扩大 端直径的2倍。 3括号内数值可用于工程桩验收检测时多排桩设计桩中心距离小于4D或压重 平台法支墩下2~3倍宽影响范围内的地基土已进行加固处理的情况。 4软土场地或压重平台反力装置不小于10000kN时,应编制专项的作业方案, 宜增加支墩边与基准桩中心和试桩中心之间的距离,并在试验过程中增加辅 助手段观测基准桩的竖向位移

    .6安装后的加载反力装置重心,千斤顶合力中心、祖

    .2.6安装后的加载反力装置重心、千斤顶合力中心、被测桩 桩身竖向轴线应重合,保证系统合力中心方向垂直。

    桩身竖向轴线应重合,保证系统合力中心方向垂直。

    后、灌注混凝土前,对孔径、孔深、沉渣厚度及垂直度进行实 测,并记录实测数据。 4.3.3试桩顶部宜高出试坑底面:试坑底面宜与桩承台底标高 一致。桩顶处理按本规程附录B执行。 4.3.4试验的加载或卸载应分级进行,分级荷载宜为最大加载 量或预估极限承载力的1/10,加载或卸载时应使荷载传递均匀、 连续。试验中,应及时维持荷载,每5min内荷载的变化幅度应 控制在分级荷载的十15%~一5%范围内。

    量或预估极限承载力的1/10,加载或卸载时应使荷载传递均匀、 连续。试验中,应及时维持荷载,每5min内荷载的变化幅度应 控制在分级荷载的十15%~一5%范围内。

    择不等时或等时方式记录

    1不等时记录方式,每级荷载施加后立即记录一次,第 5min、10min、15min、30min、45min、60min各记录一次,以后每 隔30min记录一次。 2等时记录方式,每级荷载施加后立即记录一次,以后均 按5min的间隔记录一次。 3记录格式见本规程附录A中的表A.0.1。

    3.6维持荷载标准法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逐级等量加载或卸载,其中第一级加载可取分级荷 载的2倍。每级卸载量取加载时分级荷载的2倍。 2沉降相对稳定标准:每级荷载作用下,桩的沉降增量连 续两次每小时都小于0.1mm(从每级开始记录后的第30min开 始计算)。 3当桩的沉降达到相对稳定标准时,再施加下一级荷载。 4卸载时,每级荷载维持,即可卸下一级荷载。卸载至零 后,应继续记录至3h

    4.3.7维持荷载收敛法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逐级加载或卸载,第一级加载取分级荷载的3倍: 第二级加载取分级荷载的5倍,第三级加载取分级荷载的7倍 第四级加载取分级荷载的8倍,第五级加载取分级荷载的9倍 第六级加载取分级荷载的10倍:卸载可分为三级,第一级取分 级荷载的5倍,第二级取分级荷载的3倍,第三级卸载至零。 2:流降趋于收敛条件:每级荷载作用,连续两次出现后 10min沉降增量小于前10min沉降增量(从每级开始记录后的第 40min开始计算)。 3当桩的沉降趋于收敛时,再施加下一级荷载。加载时 每级荷载的维持时间不得少于1h,第六级荷载的维持时间至少

    为2h。 4卸载时,每级荷载维持20min,即可卸下一级 载至零后,继续记录20min

    4.3.8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4.3.8单桩竖向抗压静

    4.4.1检测数据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4.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4.4.2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大

    1,同条件下,参加统计的试结果满足极差不超过平均值 的30%时,取其平均值为单桩极限承载力。 2极差超过平均值的30%时,宜增加试数量,并分析极 差过大的原因,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综合确定极限承载力。对桩数 为3根及3根以下的柱下桩台,取最小值。

    4.4.4.单竖向抗压承

    力除以安全系数2取值。

    .5.1 应报吉加付合本规程第3.7节的规定。 4.5.2 检测报告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受检桩桩位对应的地质柱状图。 2 受检桩及锚桩的尺寸、材料强度、锚桩数量、配筋情况 3加载反力设备的类别,堆载法应指明堆载重量,锚桩法 立有反力梁布置平面图。 4 试验最大加载量,荷载分级,采用的试验方法。 5本规程第4.4.1、4.4.2条要求绘制的曲线及对应的数 据表。 6 每根桩的承载力及承载力判定依据。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宜。

    4.5.3当进行分层摩阻力测试和端阻力测试时,

    包含传感器类型、安装位置,各主层的桩侧极限摩 力,轴力计算方法,各级荷载下桩身轴力变化曲线等

    5单桩竖向抗拨静载试验

    5.1.1单桩竖向抗拨静载试验适用于检测单桩的竖向抗拔承

    亢拔承载力特征值的2.0倍。

    5.1.4当抗拔承载力受抗裂条件控制时,可按设计要求确定最 大加载量。

    5.2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5.2.1宜采用油压千斤项加载或卸载,并符合本规

    5.2.1宜采用油压千斤项加载或卸载,并符合本规程第4.2.1 条的规定。

    5.2.2荷载测量应符合本规程第4.2.2条的规定。

    能提供的反力不得小于最大加载量的1.2倍。 2 反力梁的支点重心与支座中心重合。 3 由反力桩(或工程桩)提供时,桩顶面应平整,并具有

    5.3.1为设计提供依据的抗拨灌注桩施工时,应进行成孔质

    抗拨试验桩,对有接头的预制桩,应验算接头强度。 5.3.2试验采用维持荷载标准法。试验的荷载分级,荷载控制 记录格式和内容等应按本规程第4.3.4、4.3.5条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每级荷载施加后立即记录一次,第5min、10min、 15min、30min、45min、60min各记录一次,以后每隔30min记 录一次,同步观测记录反力桩的变形量、桩周地面王的变形情况 及桩身外露部分裂缝开展情况。 2每级荷载作用下,若桩的上拔增量连续两次每小时都小 于0.1mm(从每级开始记录后的第30min开始计算),则视为 稳定。 3当桩的上拔量达到相对稳定时,再施加下一级荷载。 4每级卸载值为加载值的2倍,每级卸载后在第15min 30min、60min测读三次变形,并即可卸下一级荷载。全部卸载 后,增加180min测读一次。

    1桩顶荷载达到桩受拉钢筋强度标准值的0.9倍,或某根 钢筋拉断。 2在某级荷载作用下,上拔变形量陡增,且总上拔量已超 过80mm。 3累计桩顶上拔量超过100mm。 4工程桩验收检测时,施加的上拔力应达到控制要求:当

    桩有抗裂要求时,不应超过桩身抗裂要求对应的荷载。 3 4测试越自应亦和粒端上按位移时 官与过是实测益载和

    有抗裂要求时,不应超过桩身抗裂要求对应的荷载,

    裂要求时,不应超过桩身抗裂要求对应的荷载。 测试桩身应变和桩端上拔位移时,宜与记录实测荷载 顶上拔量同步。

    5.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5.4.2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可按下列方法综合确

    5.4.4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应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桩身配筋能满足裂缝宽度设计要求时,按单桩竖向抗 发极限承载力的一半取值。 2当桩身不允许带裂缝工作时,取桩身开裂的前一级荷载 3按设计允许的上拔变形量所对应的荷载取值。

    5.5.1 检测报告应符合本规程第3.7节的规定。 5.5.2 检测报告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受检桩桩位对应的地质柱状图。 受检桩尺寸(灌注桩宜标明孔径曲线)及配筋情况。 3 加载或卸载方法,荷载分级。 4:本规程第5.4.1条要求绘制的曲线及对应的数据表。 5 每根桩的承载力及承载力判定依据。 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宜。 5.5.3 当测试抗拔侧阻力时,检测报告中还应包括传感器类

    5.5.1检测报告应符合本规程第3.7节的规定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宜 5.5.3,当测试抗拔侧阻力时,检测报告中还应包括传感器类型 安装位置,各土层的桩侧极限摩阻力,轴力计算方法,各级荷载 作用下桩身轴力变化曲线等信息。

    6.1.1:单桩水平静载试验适用于桩顶自由时的单桩水平静载试 验;其他形式的水平静载试验可参照使用。本方法还可推定地基 王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 6.1.2当身理设有应变测量传感器时,本方法可测定桩身横 载面的弯曲应变,并由此计算桩身弯矩以及确定钢筋混凝主桩受 拉区混凝王开裂时对应的水平荷载。 6.1.3: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宜加载至桩顶出现较大水平位 移或桩身结构破坏,对工程抽样检测,按设计要求的水平位移 充许值控制加载。

    6.2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6.2.1采用千斤顶顶推或采用牵引法施加水平力。采 千斤顶应符合本规程第4.2.1条的规定

    0.2.1采用千斤顶顶推或采用牵引法施加水平力。采用的液压 千斤顶应符合本规程第4.2.1条的规定。 9.2.2荷载测量应符合本规程第4.2.2条的规定。 0.2.3的水平位移测量系统除了应符合本规程第4.2.3条的 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力作用水平面的试桩两侧对称设置两个位移测点。 2当需要测量桩顶转角时,在力作用水平面以上50cm的 两侧对称设置两个测点。 3基准桩应设置在试桩及反力结构影响范围以外。当基准 旺设置在与加荷轴线垂直方向上或试桩位移相反方向上,基准桩

    1,在力作用水平面的试桩两侧对称设置两个位移测点。 2当需要测量桩顶转角时,在力作用水平面以上50cm的 桩两侧对称设置两个测点。 3基准桩应设置在试桩及反力结构影响范围以外。当基准 桩设置在与加荷轴线垂直方向上或试桩位移相反方向上,基准

    与试桩净距可适当减少,但不宜小于2m。6.2.4水平推力的反力可由相邻桩提供;当专门设置反力结构时,其承载能力和刚度应大于试验桩的1.2倍,当采用顶推法加载时,反力结构与试桩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3倍桩径;采用牵引法加荷时,其净距不应小于10倍桩径。试验装置示意见图6.2.4,并符合下列规定:1水平力作用点宜与实际工程的桩基承台底面标高一致,试桩的垂直度偏差不宜大于1%。2千斤顶和试桩接触处应安置球形铰支座,千斤顶作用力应与桩试桩身竖向轴线垂直。3千斤顶与试桩的接触处宜适当补强。百分表球铃千斤顶基准梁基准桩球铰百分表试桩图6.2.4单桩水平静载装置示意6.2.5测量桩身应变时,各测试断面的测量传感器应沿受力方向对称布置在远离中性轴的受拉和受压主筋上;埋设传感器的纵30

    剖面与受力方向之间的夹角不得大于10°。在地面下10倍桩径 (桩宽)的主要受力部分应加密测试断面,,断面间距不宜超过 倍桩径;超过10倍桩径(桩宽)深度,测试断面间距可适当加 大。桩身内理设传感器的方法按有关规程执行。

    脚手架标准规范范本6.3.1宜采用单向多循环加载法。若需要测量桩身应力或应变 宜采用维持荷载标准法。 6.3.2试验数据的记录格式和记录内容按本规程第4.3.5条的 有关规定执行。

    6.3.3水平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

    6.3.3水平试验应符合以下规

    1单向多循环加载法的分级荷载应不大于预估水平极限承 载力或最大试验荷载的1/10~115。每级荷载施加后,维持恒 载4min后记录一次,然后卸载至零,停2min再记录一次,至此 完成一个加卸载循环。如此循环5次即完成一级荷载的位移记 录,试验不得中间停顿。 2采用维持荷载标准法时,加卸载分级及稳定标准按本规 程第4.3.4、4.3.6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6.3.4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正加载: 1 在恒定荷载作用下,水平位移急剧增加 2水平位移超过30mm;对于软土或大直径桩,水平位移 超过40mm。 3桩身折断。 4 验收检测时,在恒定荷载作用下,水平位移达到设计要

    1单向多循环加载法的分级荷载应不大于预估水平极限承 载力或最大试验荷载的1/10~115。每级荷载施加后,维持恒 载4min后记录一次,然后卸载至零,停2min再记录一次,至此 完成个加卸载循环。如此循环5次即完成一级荷载的位移记 录,试验不得中间停顿。 2采用维持荷载标准法时,加卸载分级及稳定标准按本规 程第4.3.4、4.3.6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3.4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

    1在恒定荷载作用下,水平位移急剧增加。 2水平位移超过30mm;对于软土或大直径桩,水平位移 超过40mm。 3桩身折断。 4验收检测时,在恒定荷载作用下水利软件、计算,水平位移达到设计要 求的水平位移充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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