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岩土工程勘察与设计——岩土工程疑难问题答疑笔记整理之二-高大钊-20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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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基的均匀性本来是一个概念性的判断,包括场地是否处于同一地质单元,同 一建筑物是否跨在两个不同地质单元的岩土层上,土层是否厚薄不均,土的压缩性 指标是否存在明显的变化规律还是随机性或离散性。这些因素也还有相互叠加或 放大的作用。因此,定量地计算不均匀性是非常困难的。 过去,都是由工程师根据他的经验来判断场地是否均匀,后来像《高层建筑岩 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就作了一些定量计算的规定,这当然是个进步。 但在实际应用时会发生一些歧义和困惑,那也很正常,这种定量分析的计算方法是 不可能把各种情况都概括进去了,出现用不上、对不上的情况也是正常的。 就像这位网友所提出的问题:“对于在均匀土层上拆迁场地的勘察,这种场地 往往有原有上下水管道的渗漏和原有建筑物对地基土的压缩,造成地基(尤其是上 部土层)极不均勾。”这种不均匀场地是没有规律可以遵循的,不能希望采用一种 方法或指标来评价它的均匀性,只能在布置勘察工作量时,注意场地的特点,把各 种因素造成的场地现状尽可能客观地反映出来。例如,可以分别布置钻孔取土试 验,以对比原有建筑物的地基与空旷场地的地基是否存在压缩性的明显差别。这 种对比有时也不一定能得到规律性的结果,这就取决于场地自然形成的离散性与 由于这种系统因素造成的离散性究竞熟大熟小。 其实你应当学习从总体上判断均匀性的概念性方法,如果发现压缩模量有规 律性的变化,一边大一边小,那就需要计算了,如果一眼看去,有大有小,是随机分 布,那就不用计算不均匀性了。 11.7.2.A高教授能参与我们的讨论,我感到很荣幸也很煌恐,我斗胆想继续发 表一些与高教授不同的观点,希望提前得到高老的原谅,在此先谢谢高老。 我感到我们的讨论已经上升到了认识论与方法论的高度了。1.高老认为地质 体是均质的,数据的离散性主要来源于取样、试验等具体环节,因此用数理统计的 方法来消除抽样试验方面的误差,进而导出了关于场地的认识、土样数量问题和均 匀性评价等问题的认识,认为公式中常用到经验系数和修正系数主要是修正此类

    第11章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如何进行评价和建议

    不确定因素带来的误差;2.另一种观点认为地质体是非均质的,要研究其性质必须 要有足够数量的试验,要在建筑物的不同位置布置勘探点,研究其不均匀性,至于 数据离散性问题主要强调用统一的方法、设备和标准来规范其操作行为,因此而带 来的误差是统一的,个别样品的差距主要表现了抽样母体的差别,因此要用建筑物 不同位置上的数据来评价其均匀性和倾斜等问题。 以上两种观点的分歧很大,我们在理解、认识一些岩王问题时会产生和实际工 作中很大的不同,规范中至今无使用频率最高、出现数最多的“场地”的定义也许 就是这个道理吧,这在我们现行规范中也分别都有体现,以上讨论的均匀性评价等 问题就属此类,另外经常争议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一2001)规范第 4.1.20条第2款“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不应少于6件”,第12.1.2条第4款取 水土样时又是“每个场地不少于2件,对于建筑群不小于3件”等,以上告诉人们一份 勘察报告中可能有不止一个场地,在勘探工作量布置时又均以建筑物为主,总之场地 给人有太多的不理解和神秘感。记得曾经听一位大师的讲座时讲到了场地,我记忆犹 新,即认为“一个独立的结构设计单元所涉及的范围”就是一个场地,勘察规范一般情 况下所规定的工作对象就是单体建筑,当需要对建筑群描述时,均做了专门交代。在 湿陷性黄土地区评价湿陷等级时,恐怕没有人用平均湿陷系数计算湿陷等级吧,都是 逐个并孔、逐个土样进行计算评价,根据结果如能对建筑群分区则要分区处理,如不能 则要逐个建筑物的评价,这种做法的正确性已册置疑,为什么其概念延伸到其他地 方就不一样了?高层勘察规范中相对来说此类问题就少得多或没有了,它主要强调了 各勘探点的差异,也解决了为什么要沿建筑物的轴线和角点布置勘探点并取样试验的 原因了,反之你用不知多大范围的样品来评价此楼的问题,你用基坑中部的土样来评 价基坑边沿的状态,好像有些荒唐。 再补充一点,据我所知,因地基和基础而发生建筑物倾斜、裂缝等问题,多数是因 为地层不均匀所致,因此勘察人员必须研究地基的均匀性问题,也肯定是单体建筑物 范围内的地基均匀性问题,比萨斜塔就是个最典型的例子。 关于取样测试数量的问题在现行抗震规范中已经明确做了改进,直接写明每个建 筑物要测几个点的波速,建筑群要测几个,而不再引用模糊不清的“场地”了。 另外如果一个建筑群委托给多家勘察单位进行勘察时,又该如何执行?场地的范 围难道会变吗?我认为对每个建筑单元的勘察研究深度不能受委托关系的改变而改 变。还是前面那个比,一个小孩要给他一碗饭就够了,四个小孩时就要吃四碗饭 才够。 11.7.2.B你的有些问题提的还是有道理的,但有些就牵强了,有些类比我认为 没有可比性,比如拿黄土的湿陷计算来延伸其他计算等。

    “因地基和基础而发生建筑物倾斜、裂缝等问题,多数是因为地层不均匀所 致”,这话没问题,但你由此推出的问题就不成立了,而且你的“均匀性”前后概念 的含义是不同的,这些问题解释起来太繁琐,也太累了。总之,我觉得你涉猎较广 但忽视了基本的概念。 1.我认为在宇宙中没有绝对的均质物体,岩土体也一样,如果不按均质体研 究,你有办法反映岩土的量化数据么?你提出了地层的物理力学数据,就与你的前 提矛盾了,你无法勘察,无法提供勘察报告。 2.“场地”就是你要研究的范围,规范中提出对你研究的对象要求取得数据的 最少频数,没错,你可以多些么,一个住宅小区的勘察可以有两种方案。 (1)一幢、一幢单独的布孔勘察。 (2)按勘察规范规定用格网布置,考虑相邻建筑关系布置勘察。 方案1明显劣于方案2。 11.7.2.C本来我已不想再说什么,点到为止,但看了网友的观点,忍不住还 想再说一些,请见谅。 从地质勘察的角度来看,其研究对象主要是地质体,估计没有人能否认地质体 是非均质、各向异性的,反过来说就是没有人能证明地质体是均质的;但勘察成果 是为工程设计服务的,从设计角度来看,所有的计算模型或理论均假设地质体是均 质,都要按均质的理论来进行设计和计算,所以勘察报告中提供的承载力也好、其 他任何指标也好都是把地质体的性质做了均质化处理,所用的方法就是数理统计 的方法即抽样调查的法则,这个过程也就是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总而言之就是勘 察人认为地质体是非均质的,通过勘察过程将一定范围内的地质体的性质做均质 化处理,将结果提供设计人员使用,一个好的勘察人员必须要明白你所做的均质化 处理是否准确可靠、其风险概率有多大等问题;工程设计人员要求将地质体看作均 质的,但一个好的设计师必须要了解地质体的非均质性所带来的后果,并要善处理 好它们的关系。我想这也正是岩土工程师所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概念和素质 要求。 至于上面讲到的是按单体建筑来布置勘探点还是按建筑群来布置,这是一个 简单的平面几何问题,规范中也做了明确规定,不用我再说了。反过来讲,你勘察 一幢单体建筑时要求每层取样6个,当你勘察有10幢楼的建筑群时,也同样每层 取6个样吗?如不是6个又该是多少? 高老所举的例子,在建筑物的4个角点上取了8个土样,得到了8条压缩曲 线,当它们之间差异较大时你还能进行简单的平均吗?这将给工程留下多大的安

    铁路标准第1章在岩士工程熟察报告中如包进行评价和建议

    全隐患,很有可能会发生不均匀况降的事情。勘察工作就是要在平面上围绕建筑 物布置一些勘探点,研究此范围内地质体的性质在空间上的变化情况,如不是这样 我一幢楼布置1个点就够了,甚至参考周边建筑物的勘探点也能满足要求了,何必 多此一举,现在是通过勘察发现了它们的变化规律而不去研究解决,只是平均一下 了事,勘察工作也太简单吧!难怪现在的勘察工作不值钱、没地位,关键是没有技 术含量,没有尽到一个岩土工程师的职责。 以上观点仅是学术讨论,没有对高老及其他网友的不敬之意,欢迎批评! 答复: 看到网友们讨论得很热烈,这是好事,但又有些火药味了,希望大家就事论事 对事不对人,观点要阐明,感情不要伤。 讨论任何问题都有个前提,都是针对某一个范围来说的,脱离了前提和范围就 没有评判的准则了。 楼主的最初问题是问三轴试验的土样,幢楼取一个孔够不够,是针对三轴试 验来讨论的,我想不会有人要求每幢楼取4个孔的三轴试验土样吧?后来把问题 号申到压缩试验,这就涉及为了计算楼的倾斜是不是需要在一幢楼的4个角点都 取土做压缩试验。进而把问题引伸到均质体和非均质体的讨论。也就是说即使一 撞楼4个角点都取土作了试验,数据怎么处理和利用的问题,是提4个角点不同的 压缩曲线去计算沉降,还是提一个代表性的压缩曲线来计算沉降。再进一步又讨 论了一个场地有几幢建筑物,是针对每幢建筑物提指标还是提场地综合的指标。 上述这些问题大概是这次讨论的技术性问题,是需要进一步分析、澄清的问题,而 其他的一些不同看法可能都是次要的。 自然地质条件是复杂的,岩土体是不均匀的,这是大家公认的事实,但作为工 程研究的对象,需要认识它,研究它和处理它,又不得不把它局部化和简单化,忽略 次要的,解决主要的矛盾,这可能是自然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研究的不同之处。 作为岩土工程师,对于你勘察的场地,首先要做地质工作,从地质成因和地层 年代上要区分清楚,是洪冲积的还是残坡积的,是河漫滩还是阶地,是第四纪地层 还是老地层,这就是所谓的把地质单元划分正确,这是进一步考虑布置勘察试验工 作的基础。 对于同一个地质单元是否就是均匀的呢?不一定,例如土层厚度很可能是不 均匀的,即使在平原地区,土层厚度也常常有较大的变化,因此需要用勘探点的间 距来控制其厚度变化,不同的基础类型对土层厚度的敏感性不同,因而布孔间距的 要求是不同的。从土的性质来研究土层均匀性,一般认为同一地质单元可以作为

    均质体来处理,可以采用统计的方法来处理试验指标。如果不承认这一点,即使是 最简单的计算平均值的方法也就失去了理论的前提,就不能用平均值来处理试验 结果。也失去了钻孔抽样取土试验的理论依据,那麻烦就大了。将试验指标用于 工程计算时,计算公式的推导都有均质土的假定,计算基础中点沉降时,你必须承 认土层是均匀的,包括深度方向和水平方向都是均匀的,如果不承认这一点,这个 计算土中应力的公式就不成立,还计算什么? 如果认为即使是同一个地质单元也存在不均匀性,而又希望把这种不均匀性 探明显示出来。如果采取在建筑物4个角点分别取土试验的方法,但在水平方向 上怎么把握两个钻孔之间的变化呢?认为一个孔的数据能代表多大的范围,1m, 2m,还是多少?就没有底了。如果认为在深度方向上也存在不均匀性,那在两个 取土点之间的不均匀性又如何把它探明?因此在对同一地质单元的不均匀性假定 的基础上的勘察工作,连取土点的确定都会有很大的争议,事情就做不下去了。 在均质土假定的基础上,把各个勘探点、各个取样点的数据的差异看成是随机 因素造成而不是系统因素造成的,这些随机因素包括当年沉积时物质的差异、年代 的差异、沉积条件的差异、取土扰动程度的差异、试验条件的差异等。在这样假定 的基础上,就可以用统计的方法来处理这些数据的随机误差了,数据的离散性或变 异性是反映这种随机因素影响的定量指标,通过计算,可以估计这些随机误差对计 算结果所造成的影响有多大,这就是误差估计和可靠度分析。 因此在计算一幢建筑物的沉降时,一般都分层采用各层土的综合压缩曲线去 确定其相应压力段的压缩模量,而且对于一个场地,如果是同一个地质单元,也只 分层地给出了每层土的综合压缩曲线。如果发现某一个范围存在明显的指标差 异,那很可能是在地质单元的划分上出了问题。例如,很早以前,在北京曾经发现 建筑物开裂的事故,从试验资料来看,物理指标没有明显的差别,但压缩性指标存 在明显差别的两个部分。后来研究的结果表明,指标比较差的部分的土是近代沉 积的土层,在地质单元上应当把它们划分出来。认识地层的不均匀性,采取必要的 工程措施之后就不再出事了。但是在把两个地质单元划分以后,对每个地质单元 还是作为均质体来统计指标。 说一下实际工程中出现建筑物倾斜和开裂的原因和防止方法。事先防范事故 的发生无疑是十分重要的,在地基基础设计时,对于那种十分明显的不均匀地基, 列如软硬不均的地基,部分基岩出露的地基,半填半挖的地基,存在暗浜的地基等, 首先需要加以界定,划分其界限,分别研究其压缩性,而是否会产生有害的不均匀 沉降,一般不是靠计算出来的,而是根据工程的判断,解决的方法是采取工程措施 使其均匀化,一般也不是靠计算结果来保证工程安全的。产生不均匀沉降的因素

    第11章在士工程助察报告中如付进行评价础建议

    第11章在岩土工程助察报告中如何进行评价和建议

    确究竟采取何种充许变形的指标,无法确切地判断是否满足要求。 根据你所列举的这个地质剖面,从土层的厚度分布,我实在看不出地基的均匀 性存在什么问题。从现象上看,填土层的底面坡度比较大,似乎应该判为不均匀地 基,但建筑物的基础落在第②层粉质黏土层上,将填土挖去了还有什么均匀性的问 题呢?

    11.8如何评价这个场地的稳定性?

    苏州某工程为1~3层框、排架结构广房,场地15m深范围内普遍存在厚薄不 等的淤泥质黏性土(1~10m),其下为中密的砂性土,拟采用基础,按《岩土工程 勘察规范》(GB50011一2001)的规定,场地属对建筑抗震不利地段,但在进行场地 和地基稳定性评价时,能否认为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良好呢?似乎不能,本人觉得 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不能认为良好,应该是“区域地质稳定性较好,而须经处理 (包括桩基础)后,仍然适宜或可以进行工程建设”这样表述,请问您认为应该 怎样?

    勘紧规范》(GB50011一2001)的规定,场地属对建筑抗震不利地段,但在进行场地 和地基稳定性评价时,能否认为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良好呢?似乎不能,本人觉得 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不能认为良好,应该是“区域地质稳定性较好,而须经处理 (包括桩基础)后,仍然适宜或可以进行工程建设”这样表述,请问您认为应该 怎样? 答复: 如何评价拟建场地,其实从几个不同的角度来评价,评价的侧重点可能是不同 的,应该分别评价而不能混淆了。 首先是从静力设计的角度进行评价,静力设计是每个工程项目都必须做的工 作,是普遍性的原则。在为静力设计提供勘察资料时,主要从两个方面评价,一是 场地的地质稳定性,评价有何不良地质作用,有没有滑坡、泥石流、岩溶或土洞等; 二是场地是否存在特殊性岩土,有没有软土、黄土、冻土和盐渍土等需要工程处理 的土层。如果场地处于不需要地震设防的地区,则只要进行前面所说的评价内容; 而对抗震设防地区,仅进行静力的评价是不够的,还需要从地震设防的角度进一步 进行评价。必需说明的是,即使是在地震区,前面所说的为静力设计提供的评价仍 然是需要的,为抗震设计提供的评价不能代替静力设计的评价。为抗震设计所提 供的评价也有两个不同的内容:一是地段的划分,二是场地类别的划分。这两种划 分的目的不同,方法不同,结果也不相同。 诚然,由于这些评价工作都涉及地质条件,都与土层的工程性质有关,因此非 常容易混淆,弄成张冠李戴。例如有的网友将本来是有利地段的场地,因为建筑物 的荷载比较重而需要采用基,认为就是不利地段了。将静力设计的正常措施与 抗震问题混淆了。

    岩土工程勘察与设计 一岩土工程疑难问题答笔记整理之

    在讨论了上面这些问题以后,就可以判定你所说的这种场地并不属于区域地 质稳定性有问题的地质条件。无论从抗震或静力设计角度分析,都不应该说是不 利的或者说是不适宜于建筑的场地,而是很般的场地,需要采用桩基并不说明就 不适宜建筑或者是对抗震就是不利的条件。 你的评价基本可以,但语气不合适,采用桩基并不说明场地的稳定性有问题 采用桩基是基础设计中非常普通的一种技术措施,并不是经过桩基处理后才成为 适宜于建设的场地,它本来就是适宜于建设的,采用桩基础的工程场地也是适宜于 建设的场地。不能讲只有可以采用天然地基时才是适宜于建设的场地。

    11.9 界定士层的年代有什么用途?

    11.9.1.A请教高教授和各位同行,如何区分Q3与Q4土层? 区分Q3与Q4土层,各地区地矿部或区调部门对Q3土层中孢子花粉含量或测 年进行检测,知道土层的实际年龄,从而划分Q3与Q4土层分界面。 一般Q3土层顶面是寒冷期古陆面,成分为粉质黏土,褐黄色或暗绿色,可塑~ 硬可塑状,各地埋藏深度均不一样。 11.9.1.B严格来说,Q3与Q4的划分是经过测定才能定出来的。但作为勘 察,时代的划分不是特别重要(当然不是不重要),可以根据当地经验划分,不同地 区分界的标志也不同。我们这里一般按坚硬状态、含有大量铁锰质结核作为分界。 实际上,谁也没有测定过。 11.9.1.C我们这里是根据土的强度来划分 可塑的黏性土,沉积时代为新近沉积的,颜色灰褐色,褐色的一般定为Q4而硬 塑状的土,颜色为褐黄色,黄色,含有铁锰质结核较多的定为Q3类土。 11.9.1.D我觉得以土颜色、状态、次生矿物来判定土的沉积时代都不太可 靠,比如,我们这里表层1m以下土层就含有铁锰质结核较多,而8~20m含有铁锰 质结核较少或没有,20m以下含钙质结核,不含铁锰质结核。1~8m为可塑~硬 塑,8~35m为可塑,35~48m为可塑~硬塑,48m以下坚硬~硬塑,Q3在什么深度? 11.9.1.E收集当地的地质图,说明书中会明确告诉你Q3和Q4的特征和划分 依据。 你们当地确定为哪个深度就是哪个深度。你若有疑义只好实际测定了。分界 划分包括成因、颜色、硬度、成分等多种因素,没有当地经验不好划分。如:黄河冲 积平原200m也还是Q4g

    第11章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如何进行评价和建议

    这是岩土工程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的概念和基本知识,但可能有些网友还不是 非常清楚,因此能够充分讨论也是很有意义的。 对于教育背景为地质学的岩土工程师,如果对这个问题还没有正确的概念,那 是很不应该的,因为这是地质学的最最基本的知识。教育背景是工程学科的工程 师,不了解这个问题是情有可原的,但也应当具备初步的概念。 关于这个问题的权威意见,应当读第四纪地质。我没有学过第四纪地质,对于 这个问题的了解是从工作中学习的,不一定全面。 第四纪的地层按照从上到下划分为全新统Q4、上更新统Q3、中更新统Q2和下 更新统Q,四大地层。 在更新世的后期,即寒冷期,发生海退,成为古大陆的地面,尔后在全新世的海 侵时,古大陆的地面沦为海底,在它的上面形成了全新统Q4的地层。这个古大陆 的地面成为Q的标志层。在沿海一一带都是这样解释的,至于在内地是怎样形成的 就不清楚了。 地层历史和年代的划分,主要是地质部门的工作,通过孢子花粉或者C14的测 定,以及地层的对比分析确定的,我们岩土工程师主要是利用这种资料为工程 所用。 年代对土的性质有很重要的影响,岩土工程师要重视土层年代和土的工程性 质之间关系的研究,通过对地层年代的掌握,帮助我们分析判断力学层的工程 性质。 例如,一般认为Q及以前的老地层是不会液化的。像下蜀系黏土这种Q,的老 地层,强度高,压缩性低,工程性质好。但老地层也有老地层的问题,如出露后有时 容易发生如强度降低、体积膨胀等不利于工程的变化。 不同年代的土,物理指标可能差不多,但工程性质相差比较大,应注意鉴别。 在工程分析时,可以充分利用老地层相对比较好的工程性质,避免新地层的不良工 程性质对建设项目的不利影响。

    11.10松散础可以作天然地累吗?

    11.10.1对于砂土的承载力修正系数,不论砂土是什么状态,都采用规范中 给出的值吗?我们最近做的一个工程,4m以上为松散中砂,基础埋深3m时,修正 后承载力很高,但对于松散砂层能否作为天然地基心里没底。由于以前没接触过 这种工程,没有经验。麻烦高老师说说。谢谢。

    11.10.1对于砂土的承载力修正系数,不论砂土是什么状态,都采用规范中 给出的值吗?我们最近做的一个工程,4m以上为松散中砂,基础埋深3m时,修正 后承载力很高,但对于松散砂层能否作为天然地基心里没底。由于以前没接触过 这种工程,没有经验。麻烦高老师说说。谢谢。

    答复: 如果是松散的砂土,不经过处理是不可以作为地基的,做关然地基不行,更谈 不上深宽修正系数了。 11.10.2我也感觉不能做天然地基。松散砂N=7击左右,给出fk= 120kPa,E。=8MPa。是否合适?那么这个数值与一般的黏性土的承载力与压缩模 量相当,黏性土可以进行修正,然后确定能否采用天然地基,而对于松散砂土,如果 不验算就直接说不能做天然地基,不知有没有根据,而如果验算,则肯定能满足。 所以还是不明白。

    11.11埋胃深度怎么取值?

    计算分层提供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时,理置深度怎么取值? 裹心感谢高教授能在百忙当中给予学生的指点。在实际勘察工作中,勘察

    第11章在岩士工程勤察报告中如何进行评价和建议

    负必须提供每一层土的承载力指标,不论其土层在多深,只要是在你的勘探深度 内。现在规范取消了用孔隙比、液性指数查表得承载力的方法,规定可用C、9值计 算。C、Φ值是可以从土工试验那里得到的。用c、值计算承载力的方法规范只有 公式f.=M××b+Ma×m×d+M。×c(土力学中还有其他的公式),但对于理 藏较深的土层d值该如何取?在设计没有提供基础宽度时,6值该如何取?(或者 说:用c、Φ值计算承载力时,基础宽度b及理深d如何取值?用c、9值按公式计算 出来的值才是承载力特征值。规范对此没有规定,因此就让人难以操作。)如果深 度采用实际的深度,那计算出来的承载力就会很大,就不是承载力特征值而可能是 经深度修正后的承载力特征值了。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采用b=3m,d=0.5m来 计算;有的单位采用b=1m,d=1.5m来计算。 答复: 你提到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你说的“在实际察工作中,勘察人员必须提 供每一层土的承载力指标,不论其土层在多深,只要是在你的勘探深度内。”这种现 象是存在的,但存在的不一定就是合理的,这种做法实在是非常不合适的,地基承 载力并不完全取决于土的性质,而是在一定的基础条件下地基综合抵抗能力的 反映。曾国熙教授曾经提出过建议,将“地基承载力”改为“基础承载力”,这话有 道理,虽然在当时没有被人们所接受,现在看来正名确实非常必要。在英文中也称 为“Foundationbearingcapacity”,而不是“Subsoilbearingcapacity”。 基础的承载力应当分为“浅基础”和“深基础”,它们的承载机理和计算公式是 不一样的。深基础的承载力不能用浅基础的公式在假定基础宽度和深度的条件下 计算,再用深宽修正的方法修正到实际的深度,深宽修正只适用于将小尺寸压板的 载荷试验结果用于实际基础条件时,这是非常粗糙的方法,不能用来修正公式计算 的结果,这是两种不同途径的方法,不能混用。 在勘察报告中可以分别给出每层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就足以说明了各土层的 性质,分层提供的浅基础的承载力没有任何物理意义,这种做法是画蛇添足,贻笑 大方。 在土力学中没有“特征值”的术语,只有极限承载力和容许承载力的术语。在 地基规范中对于特征值”的定义和用法,很不严格,而且前后矛盾,在第2.1.3条 中定义为:“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一一指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曲线线性变形段 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但在第5.2.5条中,文将按 1/4公式计算的结果也称为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公式计算的结果哪来“线性段”和 “比例界限值?真是不知所云。

    岩土工程勘察与设计 一岩土工程疑难问题答疑笔记整理之二

    一岩土工程疑难问题答疑笔记整理之二

    11.13什么是压缩层和特力层?

    下面一些问题是经常遇到的,请高教授给予指点。 1.当建筑物不规则,两端有较多拐角时,勘探点应如何布置? 2.当有多个含水层及不透水层时,自重应力应如何计算? 3.当上部粉、砂土层较薄(<1.0m),仅局部钻孔揭露,致使标贯不足6点,液 化判别应如何进行? 4.基坑位置大部分位于水塘中,仅少数陆域钻孔可揭露上部土层,土试项目是 否需要固块且满足6组要求? 5.在主要受力层中的较薄土层(<1.0m),当钻孔时较少,静探孔较多时,是否 仍要满足6组土试数据要求? 6.压缩层、主要受力层、受力层、持力层定义及相互关系? 7.基础底面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下,基础与土接触部位存在着长期浸水、干湿交 替及地下水位以上3种状态,土的易溶盐试样在什么部位采取?如何进行腐蚀性 评价? 8.当基础特别是桩基础范围内存在着多层地下水,是否每层地下水均需采取 不少于2组水样做水质分析,以满足水的腐蚀性评价? 9.透水层、弱透水层及不透水层评判标准?其渗透系数范围值?

    下面一些问题是经常遇到的,请高教授给予指点。 1.当建筑物不规则,两端有较多拐角时,勘探点应如何布置? 2.当有多个含水层及不透水层时,自重应力应如何计算? 3.当上部粉、砂土层较薄(<1.0m),仅局部钻孔揭露,致使标贯不足6点,液 化判别应如何进行? 4.基坑位置大部分位于水塘中,仅少数陆域钻孔可揭露上部土层,土试项目是 否需要固块且满足6组要求? 5.在主要受力层中的较薄土层(<1.0m),当钻孔时较少,静探孔较多时,是否 仍要满足6组土试数据要求? 6.压缩层、主要受力层、受力层、持力层定义及相互关系? 7.基础底面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下,基础与土接触部位存在着长期浸水、干湿交 替及地下水位以上3种状态,土的易溶盐试样在什么部位采取?如何进行腐蚀性 评价? 8.当基础特别是桩基础范围内存在着多层地下水,是否每层地下水均需采取 不少于2组水样做水质分析,以满足水的腐蚀性评价? 9.透水层、弱透水层及不透水层评判标准?其渗透系数范围值?

    第11章在岩土工程期察报告中如何进行评价和建这

    10.上部土层以黏土层较厚,地下水位较深,地下水位以上是否均要干钻以测 量初见水位?上部为厚层含钙核黏土层怎么办? 11.表层土如为稍密粉土,厚度小于1m,下卧层性能良好,勘探过程中已判定 粉土层不作为持力层,该层土试指标是否仍要满足6组? 12.当某层样品不足,需用邻近场地2组土试指标,且土样在2个钻孔中,是将 整个钻孔资料加以利用,还是在文字中说明后仅利用2组土试指标,其他部分不放 在本次报告中? 13.覆盖层厚度除松散层外,是否包括残积土、全风化、强风化层? 答复: 1.当建筑物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可在外包的角和边上布置勘探点,将整个建筑 物都包含在里面就可以了。 2.当有多个含水层及不透水层时,应当在每一个土层分界面上根据实际情况 进行计算;对于不透水层,还要区别是否存在浮力,这一点是比较困难的,没有把握 时一般往安全方面取用;对于含水层,还要考虑是否是承压水,不同的情况所得到 的结果是不同的;对于自重压力,还要区分是需要计算总压力还是有效压力。 3.要从整个场地来看,这一层土的上面是否还存在不液化的土层?是否只有 这个土层需判别液化?还存在其他可能液化的土层没有?为什么仅局部钻孔揭 露?是该土层局部存在还是什么原因?勘察规范规定的6个土样是指主要土层, 至于这个土层是否是主要土层,应由岩土工程师判断,是划分为一个土层,还是作 为夹层来处理,也是可以考虑的。 4.基坑位置大部份位于水塘中,或拟建建筑物的位置大部分是水塘,当然应当 进行勘探,就是麻烦一点,在河流上也可以进行,在水塘上也是可以做水上钻探的。 5.根据规定当然还是要满足6组的要求,如果静力触探满足要求就可以了,根 据2009版的局部修订,静力触探只要有3个孔就可以了。因为规范规定的是 “或”,土工指标或原位测试至少有一种满足要求就可以了。 6.压缩层和持力层是有明确的力学概念或界限范围的,沉降计算时,符合压缩 层下限条件深度范围内的土层即为压缩层;与基础直接接触的传递竖向荷载的土 层称为持力层。至于主要受力层,概念是模糊的,只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一2002)第3.0.2条中表的注1中给出了规定,但只用于查此表使用。 7.如果地下水位不深,只做地下水就可以了,因为土的腐蚀性也是用的浸出 液来检验的;如何评价,对于可能出现的各种条件,应当取最不利的条件进行评价。 8.如果不清楚深层地下水的水质,就应当分层取样试验。

    岩土工程勘察与设计 一岩土工程疑难问题答疑笔记整理之二

    9.一般可按土类来区分,碎石土、砂土和粉土是透水层,黏土是不透水层,粉质 黏土的弱透水层;也可按渗透系数的范围,上述这些土类的渗透系数的数量级有明 显的差别,由于渗透系数的试验精度比较差,因此不是用明确的界限值来划分,而 是用数量级来表示。 10.严格来说应当如此。 11.表土层多取几个土样是非常容易的事,何必计较呢? 12.借用邻近资料是指借用勘察资料而不是借用试验资料,应当利用整个钻孔 资料。 13.当然应该包括在内,如果依据抗震规范的波速数值来划分,也应当包括 在内。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72一2004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S].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2]《岩土工程手册》编写委员会.岩土工程手册[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 社,1994.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S].北 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第正章功察报告中如们提供基出方案的建议

    在勘察报告中如何建议基础方案,是岩土工程师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 费酌的件事。要做好基础方案的建议,提出符合实际的方案,必须正确掌握地 质条件,熟悉各种类型基础的适用条件,同时还需要了解上部结构的特点及要求。 在勘察单位工作的岩土工程师,在掌握地质条件方面具有优势,但对上部结构的了 解可能不太具体,对各种基础类型的适用性不太熟悉,因而造成种种困难与误解。 下面的一些问题既反映了岩土工程界的现状,也提出了我们需要进一步掌握 的一些基本知识。这对于做好基础方案的建议,有所帮助。

    12.1为什么柱下条形基础不属于扩展暴础?

    第12章谢察报告中如们提供基础方亲的建这

    式中:k一基床系数; b基础梁的宽度; E一基础梁混凝土的弹性模量; I一基础梁的截面惯性矩。 在集中力P.作用下,无限长梁的挠度公式为:

    分别对挠度w求一阶、二阶和三阶导数,就可以求得梁截面的转角、弯矩M 和剪力Q。

    6~9 dw dx dx? dr

    第12章勘察报告中如何提供基础方的建议

    现预定的目标。选择基础方案时,需要综合考虑上部结构的特点、地基土的工程地 质和水文地质条件以及施工的难易程度等因素,经过比较、优化以达到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的目的。 下面分别从不同角度探讨各种基础方案的适应性: 从满足地基承载力要求考虑,基础的第一功能是传递荷载、扩散应力,因而必 须满足地基强度和稳定性的要求。根据上部结构荷载的大小和地基土的承载能力 强弱选择基础类型,尽可能选择简单的基础形式,柱下应首选独立基础,墙下应首 选条形基础。当独立基础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时宜扩展为条形基础;当单向条形 基础底面积不够时可以采用于字交支条形基础;在条形基础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 时采用造价比较高的筏板基础。在这逐步扩大基础底面积的过程中,意味着造价 和施工难度不断提高,在非必要时不要采用更复杂的基础类型。采用筱板基础或 箱形基础不仅是因为基础底面积大,可以减少基底压力,而且由于挖去的土的重量 天于基础的自重,可以减少作用于基础底面的附加压力,这种基础称为“补偿式基 础”,是一举两得的方案。当然,加大理埋置深度也能提高地基承载力,但是在层状土 地基上,加天理置深度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有时加大理置深度使基础底面更接近 于下卧软弱层,使地基承载力反而降低。 从满足建筑物变形要求考虑,建筑物、基础和地基是一个整体,地基的变形引 起建筑物的沉降,不同类型的基础,调整不均匀沉降的能力是不同的。当建筑物荷 载比较大,而地基土又相对比较软弱时,需要考虑基础对不均匀沉降的调整能力, 采用刚度更大的基础。如上部结构为框架结构,地基比较软弱,则柱子之间的过大 不均匀沉降将会产生结构的次应力,容易造成结构的开裂;此时,柱网下的独立基 础之间应设置联系梁以增强整体性,或者考虑采用可以调整不均匀沉降的十字交 支条形基础或筱板基础。由于十字交叉条形基础和筱板基础的底面积比较大,减 少了基底压力,使不均匀沉降有所减少。虽然筱板基础具有比条形基础更大的刚 度,具有更大的调整不均匀沉降的能力,但由于筏板基础的宽度大,应力传播的范 围比条形基础更深,如果深层的土层比较软弱,可能反而会使沉降量增大,从而产 生建筑物的整体倾斜,在软土地区已经发现过不少这类事故的例子。 从建筑物的使用要求考,在选择基础方案时,有时建筑物的使用要求决定了 基础的类型。例如,当建筑物需要地下室时,筱板基础或箱形基础是最适宜的方 案,基础板就可作为地下室的底板,箱形基础的顶板和底板也就是地下室的顶板和 底板,在这种情况下必然优先采用这类基础形式。 对于硬壳层下有软土层的地质条件,采用筱形基础的沉降量会大于条形基础

    是不是在筷板下布桩就称为桩筏

    第正章勤察报告中如何提供基出方案的建议

    首先讲“桩”,筏基础是指桩与筏板共同工作的基础,因此这重的桩是指建 筑物的一种传力构件,具有抗弯、抗剪能力,能承受压力、上拔力和水平力,因此必 然是钢筋混凝土的或者是钢,且满足与承台有连接的构造要求。 现在有不少称为“桩”的构件,如水泥搅拌桩、CFG桩、粉喷桩、砂石桩等都仅 是地基的竖向加固体,它们不具有抗弯、抗剪能力,不能承受上拨力和水平力,与承 台没有构造要求的连接,故其基本属性不具有桩的基本特征。因此,凡是在筱板下 采用这种地基处理的工程都不属于“桩筱基础”。 再说筏板的作用,有的工程如果桩布置在承台下或基础梁下,上部结构的荷载 直接由承台或基础梁传递给桩,并不是通过筏板将荷载传递给桩或地基土,在筏板 下面并没有设置桩。则这种板仅作为地下室的底板,起防水、防潮的作用,只承 受地下室最底层的楼面荷载、底部土反力与水浮力的作用,并不分担上部结构的荷 载。由于没有桩土分担荷载的条件,故这种基础也不能称为桩筏基础。 对板将上部结构的荷载传递给桩顶的情况,也有两种不同的设计理念: 一种设计理念认为荷载全部由桩来承担,不考虑筏板与地基土之间的荷载传 递作用;另一种是同时考虑筏板与地基土之间的传力作用。 由此可见,桩筱基础是从荷载传递和结构分析角度划分的一种基础类型,这种 基础类型的划分决定了基础设计的主要原则与基本方法,而并不是将筱板加桩的 基础统统都称为桩筏基础。 因此只有后面这种设计模式才能称为桩基础,即桩和筏板共同承担荷载的 才能称为桩筏基础。 第一种设计理念为任么不考虑筏板与地基之间的荷载传递作用? 筏板与桩共同承担荷载的作用需要有一定的条件,如果不具备这种条件,计算 时即使主观上考虑了筏板的分担作用,但实际上却没有发生分担作用的客观条件。 显然,这样的设计是偏于危险的,减低了桩的安全度。 桩土共同作用需要什么条件?所谓桩土共同作用,实际上主要是取决于能否 充分地发挥桩间土的承载能力,也就是桩土的分担作用。由于桩土具有不同的刚 度,桩土分担的荷载是按桩土的刚度来分配的,桩的刚度越大,桩的变形越小,则桩 所承担的荷载比例就越大。要发挥桩间土分担荷载的作用,必须减小桩的刚度,增 大桩的变形。因此,为了形成桩土共同作用,不能采用端承桩,桩必须支承在不太 硬的桩端土层上。

    —岩士工成程斯问题答凝笔记整理之

    12.4什么是深蔓础?什么是浅要础?

    第12章助察报告中如何提供基础方案的建议

    注:①D一基础埋置深度;B一基础底面宽度或最小宽度; ②表中的文献自录见本童末。

    郑大同在《地基极限承载力的计算》一书中论述了梅耶霍关对深基础地基承 载力的贡献:“20世纪50年代,梅耶需夫进一步考虑了基础底面以上士体发生抗剪强 度的影响,从而提出了浅基础和深基础的极限承载力公式。”“梅耶霍夫在1951年曾经 指出,地基承载力取决于地基士的物理力学性质(密度、抗剪强度和变形性质),取决于 地基中的原始应力和地下水的情况,取决于基础的物理性质(基础尺寸、理置深度和基 氏的粗糙程度),而且也取决于建造基础的方法。” 梅耶霍夫指出了深基础和浅基础建造方法的差别对承载机理的影响。施工方 法的差别对基础的承载性状有重要的影响,浅基础采用散开开挖基坑的方法,浇筑 基础后再回填侧面的土,因此不能考虑侧向原状土层对基础侧面的摩阻力,不考虑 对地基承载力的贡献。而深基础采用挤压成孔或成槽的方法,然后浇筑混凝土或 者采用挤压的方法将深基础直接置人土中,即使采用人工挖土的方法,也是通过在 形成的孔中直接浇筑混凝土这种施工方法使桩(墙)壁与侧面天然土体直接接触,

    第12章勘察报告中如何提供基础方案的建议

    相对最小埋置深度与内摩擦角的关系

    从上表所列的数据可以看出,最小埋置深度D取决于基础的宽度B及土的 为摩擦角?。根据最小埋置深度的概念,可以认为当基础的埋置深度大于最小理 置深度时,可以作为深基础来考虑。 上面讨论的是浅基础和深基础的区别,浅基础与深基础是一对概念,而关然地 基与人工地基文是另一对概念,两者之间并没有完全对应的关系。 一般常说“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但采用浅基础的工程也不一定必然采用天 然地基。如果天然地基不能满足要求,则需对地基采用各种方法处理,这种加固以 后的人工地基当然不能称为天然地基,但基础仍然是浅基础。 处理过的人工地基,其承载能力有了提高,压缩性有所降低,但基础的形式仍 然是原来所考虑的形式,可以是独立基础、可以是条形基础、也可以是筏板基础,基 础设计的方法没有变化。 B网友还联系到地基承载力的深度修正是否存在一个深度界限的问题。虽然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一2002)的地基承载力深度修正方法并没有 规定最大的适用深度界限值,但这位网友提出的概念是正确的。当然,界限值不可 能仅是5~6m那么浅,但无限制地修正可能也是问题。究竞取多大的界限值,还有 待于大家研究

    12.5什么是墩基础?

    对于持力层埋深较浅的人工挖孔桩(墩),是按桩设计考虑侧阻力和端阻力; 还是按墩设计,只考虑持力层地基承载力?对桩长的最小要求是多少呢?与桩直 径有关系吗? 答复: 在我国的地基基础技术标准体系中没有墩的设计方法,浅基础与桩之间不存 在“墩”的这种基础类型,因此也没有墩与浅基础或桩基础划分的界限。 在国外,按施工方法,将打入或压入的预制桩称为桩(Pile)而将成孔后灌注

    2.6这个项目能建议基础形式吗?

    拟在滨海地区建造100m、200m的超高层建筑,只知道各栋的长、宽,无其他拟 建建筑物资料(如荷载、结构、裙楼分布、地下室埋深等)。现已进行野外作业,钻 孔按24m间距布置。勘察得知地层情况是:0~8m为吹填土,8~10m为淤泥,10~ 15m为黏土或砂土,15~18m为淤泥质土,18~21m为黏土或砾砂,以下为残积土、 强~微风化花岗岩,其中中风化花岗岩层顶埋深在52~60m之间,微风化岩层顶埋 深55~68m。已做描水试验、地震波测试。原位测试以标贯试验为主。 1.勘察报告应如何建议基础形式,是管桩(以强风化岩为持力层)还是灌注桩 (以微风化岩为持力层)好呢?因为不知道最大轴力,好像无所适从。是否应对比 分析? 2.水位在2~3m,基坑支护建议什么形式? 3.勘察过程中、报告编写特别要注意哪些要点[主要指《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 察规程》(JGJ72—2004)中J? 答复: 虽然勘察报告的评价与建议可以有不同的技术深度和不同的可靠程度,但如 果连勘察对象都不清楚,资料也不确切,怎么可能提出很确切的意见呢?也可以 说,像你所面临的这项工程,在勘察报告中并不具备建议基础形式的条件。 你所面临的工程是高度为100~200m的高层建筑,幅度也确实大了点,工程的 规模相差很大,荷载差一倍,桩基的方案也会相差比较大。因此,严格地说还谈不 上是基础形式的建议,实际上是一种非常初步的估计。 估计的基底平均压力可能在700~1400kPa之间,看来是非用桩基不可了,如

    第12章勘察报告中如回提供基出方亲的建这

    果用灌注桩,满堂布桩,桩径1000mm,按3~4倍桩径布置,则要求的单桩承载力 应该在7000~14000kN之间。 根据这样的估计和地层的情况,可以对桩端持力层的选择做一些分析,估计桩 长会比较长,承载力要求高,用管桩是不合适的。 如果是地震区,按照最小埋置深度的要求,则基坑的深度需要7~14m才能满 足埋置深度的要求。

    配电网标准规范范本2.7选择鼻础方案时如何考愿地基的

    12.7.A我在写报告的时候遇到这样的情况,就是11层的建筑最大荷载为 3000kN(设计院提供),老黏土土层(fk=300kPa)层面埋深1.8~3.0m。报告提到 可以采用天然基础中的条形基础,根据高层建筑规范,当高层建筑采用天然地基的 时候要评价地基均匀性,但计算压缩模量当量的时候要用到平均附加应力系数,而 我找了好多规范也没找到条形基础的平均附加应力系数,我想问高老师和各位网 友,你们以前遇到过这种情况吗?是怎么处理的呢? 12.7.B根据楼主所说的情况,建议做筏板基础。根据高层建筑规范根据地 基土的压缩模量对地基土进行均匀性评价。楼主只讲了层面埋深1.8~3.0m的老 黏土层。此层不知多厚,下部地层情况如何。 12.7.C报告也提到了采用筏板基础,两种基础都提到了,简单说下地质情况 (最不利的),0~1.6m为填土,1.6~~5.4m为粉质黏土(fak=300kPa,E。= 11.0MPa),5.4~8.0m为粉质黏土(fk=140kPa,E,=6.5MPa),8.0m至以下20m 为粉质黏土(fk=300kPa,E。=11.0MPa)。也就是说老黏土土中有软弱夹层,但用 条基验算下卧层满足要求。我想条形基础比筏板经济,所以拿条形基础来验算。 答复: 选择基础方案时要根据上部结构的荷载大小、地基土的性质,选用技术上合 理,经济上比较节省的基础形式。一般来说,筱板基础与条形基础相比,造价贵很 多。除非采用十字交叉条形基础还不能满足地基承载力的要求,不能轻易地采用 筱板基础。 你说的这个3000kN是柱荷载吧?上部结构是框架结构?柱距是多少?讨论 基础方案时应当了解上部结构的特点。 从地基土的条件来看,这个工程的地基还是不错的,地基承载力和压缩模量都 比较高,采用比较经济的基础形式应当是可能的。 一般首先考虑的是独立柱基,如果柱荷载为3000kN,则当地基承载力是

    300kPa,用独立柱基需要10m也能勉强做下,但基础的尺寸是天了点,不是很合 适,但可以判断,采用柱下条形基础是完全可能的。 如果建筑物的柱距是6m,用2m宽的条形基础,则基底平均压力是250kPa,z/b= 1.9,平均应力系数为0.320,则扩散后的附加应力为80kPa,也小于140kPa,下卧层 验算一般也不会存在问题。 由于资料不完整,上面的分析仅是匡算,要根据建筑物的资料,经过核算才能 对条形基础方案是否合适做结论。 你为什么离开了规范就不会做工作了呢?条形基础的应力计算系数在每本土 力学书中都可以查到,学过的怎么都忘了?这种情况说明,我国的工程师过度依赖 规范的结果是离开了规范什么都不会做了。 对于均匀性问题也是一样,《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一2004)是 第一本对均匀性作出定量规定的技术标准,这是一个进步。但在这本规程的规定 以前,工程师难道就不能评价地基的均匀性了?当然不是。在这本规程做了规定 以后,是否只有这一种办法了?当然也不是。并不是离开了规范就不能评价地基 的均匀性了。 就这个项目而言,那么好的地基,是老黏性土,压缩模量那么大,沉降量本来就 不天,不均匀沉降就更小了。只要土层的厚度和分布是比较均匀的,实际发生的差 异沉降是不大的,很容易满足建筑物对差异沉降的要求。 在工程勘察阶段,要确切地得出沉降是否满足建筑物要求的结论是比较困难 的,这是因为许多具体的条件还不清楚,荷载的大小是估计的,建筑物的结构体系 也不清楚,荷载的分布均匀性也不具体,在这样的条件下,最多只能估计建筑物的 中点沉降,并作为平均沉降来评价其大小是否满足要求。 既然在工程勘察阶段要计算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是不具备条件的,因此只能 从地基的均匀性角度进行评价。 选择基础方案时,从地质条件出发怎么考虑地基的不均匀性呢?首先是要重 现建筑场地内是否存在软硬不均的地基、土、岩组合地基?地基中是否存在厚度不 均匀的软土层或硬土层?建筑物是否跨越在两种不同的地质单元上? 考虑地基不均匀性来选择基础类型的余地其实是并不大的,基础类型的选择 主要依据荷载的大小与其分布,结构的形式也对基础的选择有重要的影响。例如, 框架结构是通过柱传递荷载的,独立柱基是首选方案,如果荷载比较大,地基承载 力比较小,则可能采用柱下条形基础,如果条形基础不能满足要求,才考虑是否采 用筱板基础。如果仅从地基均匀性来考虑,假如地基很不均匀,可能产生比较大的

    第12章勘察报告中如何提供基础方案的建这

    差异沉降,但希望采用刚度比较天的基础形式来适应不均匀沉降的想法是不太现 实的。除了通过地基处理消除不均匀性之外,采取一些建筑措施或结构措施,例如 设置沉降缝将建筑物分割成几个刚度比较大的单元,倒可以比较有效地适应地基 的不均匀性。

    12.8在这样的场地上可否采用天然地臭?

    12.9这利说建议采用士学交技条形集础合适吗?

    拟建建筑物为7层框架综合楼,土层自上而下为:人工填土层平均 .45m:粉质黏土平均厚度为1.95m出口产品标准,承载力特征值f=200kPa:粗砂平均

    物为7层框架综合楼,土层自上而下为:人工填土层平均厚度为 站土平均厚度为1.95m,承载力特征值fk=200kPa;粗砂平均厚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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