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1899-2011 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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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3.4外窗和透明幕墙的气密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外门窗气密性、水密、抗 风压性能分及检测方法》GB/T7106中规定的6级。 2透明幕墙(包括屋顶透明部分)的气密性能不应低于 《建筑幕墙》GB/T21086的规定,建筑幕墙开启部分和整体气密 生能不应低于3级。 4.3.5外门的传热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透明外门传热系数应小于或等于2.6W/(m·K); 2非透明外门传热系数应小于或等于1.50W/(m.K)

    4.4围护结构保温及细部设计

    4.4.1外围护墙体保温应采用外保温体系。当难以实施外保温 时,可采用其他保温构造做法,且结构性热桥的内表面温度(在 冬季)必须大于冬季室内设计温、湿度条件下的露点温度。 4.4.2外墙保温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阳台、雨蓬、外墙阳台底板及栏板、空调机搁板、附壁 柱、凸窗、装饰线等应采取保温措施: 2门、窗框外侧周边墙面应保温,门、窗框与墙间的缝隙 应采用高效保温抗渗材料填实: 3不同材料的接缝处应做好防水处理,外围护结构悬挑构 件、洞口部位应做构造防水; 4外围护墙体应按照《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 的规定进行内部冷凝受潮验算; 5全玻幕墙位于楼层梁板及窗槛墙处为“非透明幕墙”其 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非透明幕墙”部位的传热系 数应与外墙主断面的传热系数相一致, 4.4.3围护墙体外保温系统及装饰防火设计,应符合有关消防安 全管理和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高层民用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交通标准6采暖、空气调节和通风节能设计

    6.2.1集中采暖系统应采用热水作为热媒 6.2.2公共建筑内的高大空间,如大堂、候车、候机、展厅等 处,宜采用辐射采暖方式,或用辐射采暖方式作为补充。

    6.2.1集中采暖系统应采用热水作为热媒 6.2.2公共建筑内的高大空间,如大堂、候车、候机、展厅等 处,宜采用辐射采暖方式,或用辐射采暖方式作为补充。

    6.2.3集中热水采暖系统设计,应符合如下要求: 1集中采暖系统应能保证进行分室(区)进行自动室温调 节; 2严格进行水力平衡计算,并正确使用水力平衡装置,使 并联环路之间(不包括共同段)的压力损失相对差额不大于 15%。 3采用垂直双管式系统时,应采取带有阻力可以预调的阀 门装置防止重力作用水头引起的垂直水力失调。 6.2.4散热器宜明装,散热器的外表面应刷涂非金属性涂料。 6.2.5确定房间散热器的数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根据房间采暖热负荷和散热器生产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 计算确定; 2应从房间采暖热负荷中,扣除室内明装管道的散热量; 3散热器的散热面积还应满足室温调节需求及供热运行调 节需求。 6.2.6公共建筑集中热水采暖系统的每组(或每个房间)散热器 或辐射采暖地板每个环路,应配置与系统特性相适应的、调节性 能可靠的温控阀或手动调节阀。 6.2.7集中热水供热系统热水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EHR)应 符合下式要求: 1耗电输热比按下式计算: EHR=N/Qn (6.2.71) 式中 N一水泵在设计工况点的轴功率,W; Q一建筑供热负荷,W; 1一考虑电机和传动部分的效率,%; 当采用直联方式时,m=0.85; 当采用联轴器连接方式时,m=0.83; 2工程设计中可采用设计工况下的指标,按下式计算耗电 输热比:

    H一水泵设计工.况点的扬程,m; 4,一设计供回水温度差C,按照设计要求选取; ↑一水泵设计工况点的水泵效率,%; 3耗电输热比(EHR)应符合下式规定的限值要求: EHR ≤0.0056(14+ α Z L) / △ t ( 6.2.73) 式中ZL一室外供热管线总长度(包括全供、回水管),m α一包括局部阻力因素在内的沿程比压降,按表6.2.7取值。

    6.2.8采暖供热管道保温层厚度

    1采暖供热管道保温厚度应采用经济厚度计算方法确定。 2在建筑供热区域内的采暖供热管道保温厚度亦可按本标 准附录D的规定选用

    6.3.1使用时间、温度、湿度等要求不同的空调区域不应划分在 司一个空调风系统中,并应设置集中或分区、分室自动室温控制 系统, 6.3.2房间面积或空间较大、人员较多或有必要集中进行温、湿 变控制的空气调节区,其空调系统宜采用全空气调节系统,不宜 采用风机盘管系统。 6.3.3设计全空气空气调节系统并当功能上无特殊要求时,应采 用单风道送风方式。 6.3.4公共建筑规模较大,空调负荷存在明显内、外分区特征 时,空调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节能要求: 1应根据室内进深、分隔、朝向、楼层以及围护结构特点

    等因素划分建筑物空调内、外区; 2内、外区宜分别设置系统或末端装置; 3对于有较大内区,且常年有稳定的大量余热的办公、商 业等建筑,宜根据技术经济分析采用能够回收余热的空调系统; 6.3.5设计定风量全空气空调系统时,宜采取实现全新风运行或 可调新风比的措施,同时设计相应的排风系统。空调系统的工况 转换与新风量的控制,宜采用新风和回风的熔值控制方法。 6.3.6下列全空气空调系统宜采用变风量空调系统型式: 1同一个空调风系统中,各空调区的冷、热负荷差异和变 化大、低负荷运行时间较长,且需要分别控制各空调区温度: 2建筑内区全年需要送冷风。 6.3.7设计变风量全空气空调系统时,其空气处理机组的风机宜 采用变频调速等节能运行方式。在设计文件中应标明每个变风量 末端装置的最小送风量。 6.3.8在人员密度相对较大且变化较大的房间,宜采用新风需求 控制。即根据室内空气CO,浓度检测值增加或减少新风量,使 CO,浓度始终保持在卫生标准规定的限值内。 6.3.9空调、通风系统在冬季和过渡季应最大限度地采用新风冷 源。室内、外条件允许时,采用夜间通风方法降低昼间空调能 耗。 6.3.10当采用人工冷、热源对空气调节系统进行预热或预冷运 行时,新风系统应能关闭;当采用室外空气进行预冷时,宜利用 新风系统。 6.3.11设计风机盘管系统加新风系统时,新风宜直接送入各空 气调节区,不宜经过风机盘管机组后再送出。 6.3.12建筑顶层、或者吊顶上部存在较大发热量、或者吊顶空 间较高时,不宜直接从吊顶内回风。 6.3.13空调风系统不应设计土建风道作为空调系统的送风道和 已经进行过冷、热处理的新风送风道。不得已而使用土建风道 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漏风和绝热措施

    等因素划分建筑物空调内、外区; 2内、外区宜分别设置系统或末端装置; 3对于有较大内区,且常年有稳定的大量余热的办公、商 业等建筑,宜根据技术经济分析采用能够回收余热的空调系统; 6.3.5设计定风量全空气空调系统时,宜采取实现全新风运行或 可调新风比的措施,同时设计相应的排风系统。空调系统的工况 转换与新风量的控制,宜采用新风和回风的熔值控制方法。 6.3.6下列全空气空调系统宜采用变风量空调系统型式: 1同一个空调风系统中,各空调区的冷、热负荷差异和变 化大、低负荷运行时间较长,且需要分别控制各空调区温度: 2建筑内区全年需要送冷风。 6.3.7设计变风量全空气空调系统时,其空气处理机组的风机宜 采用变频调速等节能运行方式。在设计文件中应标明每个变风量 末端装置的最小送风量。 6.3.8在人员密度相对较大且变化较大的房间,宜采用新风需求 控制。即根据室内空气CO,浓度检测值增加或减少新风量,使 CO,浓度始终保持在卫生标准规定的限值内。 6.3.9空调、通风系统在冬季和过渡季应最大限度地采用新风冷 源。室内、外条件允许时,采用夜间通风方法降低昼间空调能 耗。 6.3.10当采用人工冷、热源对空气调节系统进行预热或预冷运 行时,新风系统应能关闭;当采用室外空气进行预冷时,宜利用 新风系统。 6.3.11设计风机盘管系统加新风系统时,新风宜直接送入各空 气调节区,不宜经过风机盘管机组后再送出。 6.3.12建筑顶层、或者吊顶上部存在较大发热量、或者吊顶空 间较高时,不宜直接从吊顶内回风。 6.3.13空调风系统不应设计土建风道作为空调系统的送风道和 已经进行过冷、热处理的新风送风道。不得已而使用土建风道 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漏风和绝热措施

    Ws= P 3600 n

    式中Ws一单位风量的功耗,W/(m"/h); P一风机全压值,Pa; n.一包含风机、电机及传动效率在内的总效率,% 3在设计文件中应标注风机全压及最低总效率: 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W。不应大于表6.3.20中的数值。

    表6.3.20风机的最大单位风量耗功率W W /( m°/h )

    注:1)普通机械通风系统中不包括厨房等需要特定过滤装置的通风系统: 2)严寒地区增设预热盘管时,单位风量耗功率可增加0.035W/(m"/h): 3)当空调机组内采用湿膜加湿方法时,单位风量耗功率可以再增加0.053W/(mh); 4)当采用热回收装置时,数值可以根据热回收装置的阻力特性增加:

    :1)普通机械通风系统中不包括厨房等需要特定过滤装置的通风系统; 2)严寒地区增设预热盘管时.单位风量耗功率可增加0.035W/(mh): 3)当空调机组内采用湿膜加湿方法时,单位风量耗功率可以再增加0.053W/(m"h); 4)当采用热回装置时,匹数值可以根据热回收装置的阻力特性增加:

    .3.21空调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输送能效比(ER)应按下式计算 且不应不大于表6.3.21中规定值: ER = 0.002342 H / △ T m (6.3.21) 式中H一水泵设计工况点的扬程,m; 4T一设计供回水温度差℃;

    表6.3.21空调冷热水系统的最大输送能效比(ER

    西管制冷执水管道系统中的耗电输热比(EHR)限值采用6.2.7规定

    6.3.22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合理的采暖、空调冷热水循环泵 的流量和扬程,并确保水泵设计工作点在高效区。 5.3.23空调冷、热水管道绝热层厚度的计算应按下列原则进行: 1单热管道应采用经济厚度法计算,必要时也可按允许表 面热损失法计算; 2单冷管道应按防结露方法计算,再按经济厚度法核算, 对比后取其中较大值: 3冷热合用管道,应分别按冷管道与热管道的计算方法计 算绝热层厚度,对比后取较大值; 4空调区域内空调冷、热水管道绝热层厚度亦可按本标准 附录D的规定选用; 5非空调区域内空调冷、热水管道绝热层厚度可按推荐厚 度选用。 6.3.24空调风管绝热层的最小热阻应符合表6.3.24的规定

    表6.3.24空调风管编热层的最小热阻

    空气调节管道的绝热层外,应设置隔汽层和保护层

    5.4.1公共建筑的通风设计,应符合以下原则: 1优先采用自然通风排除室内的余热、湿量或其他污染物: 2自然通风不能满足室内空间的通风换气要求时,应设置 机械进、排风系统; 3尽量利用通风消除室内余热、湿,以缩短需要冷却处理 的空调送风系统的使用时间; 4优化通风气流组织,提高通风系统效率,应优先采用局 部排风,必要时辅以全面排风: 5体育场比赛大厅等人员密集的高大空间,宜具备全面使 用自然通风的条件,以满足过渡季群众活动的需要。 6.4.2公共建筑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小热量散失: 1严寒地区门斗、门厅空间设置热风幕等局部供热设施改 善区域环境: 2所有通风系统与室外连接处应设置保温密封措施: 3控制中庭等高大空间温度梯度,减少“烟效应”造成 的热量散失,改善室内温度环境; 6.4.3设有集中新风和排风系统的建筑,宜设置排风热回收装 置,并符合以下规定: 1排风热回收装置(全热和显热)的额定热回收效率不应 低于60%; 2新风和排风热回收传热温差不小于8℃,或根据技术经济 比较确定; 3新风和排风热回收装置的选择应满足新风处理的卫生要 求。条件允许时宜采用全热回收装置; 4热回收装置应设置非使用工况的旁通管路。 6.4.4有人员长期停留且不设置集中新风、排风系统的空调区 (房间),宜在各空调区(房间)分别安装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 气装置

    4.1公共建筑的通风设计,应符合以下原则: 1优先采用自然通风排除室内的余热、湿量或其他污染物: 2自然通风不能满足室内空间的通风换气要求时,应设置 几械进、排风系统; 3尽量利用通风消除室内余热、湿,以缩短需要冷却处理 的空调送风系统的使用时间 4优化通风气流组织,提高通风系统效率,应优先采用局 部排风,必要时辅以全面排风: 5体育场比赛大厅等人员密集的高大空间,宜具备全面使 用自然通风的条件,以满足过渡季群众活动的需要。 6.4.2公共建筑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小热量散失: 1严寒地区门斗、门厅空间设置热风幕等局部供热设施改 善区域环境: 2所有通风系统与室外连接处应设置保温密封措施: 3控制中庭等高大空间温度梯度,减少“烟图效应”造成 的热量散失,改善室内温度环境; 6.4.3设有集中新风和排风系统的建筑,宜设置排风热回收装 置,并符合以下规定: 1排风热回收装置(全热和显热)的额定热回收效率不应 低于60%: 2新风和排风热回收传热温差不小于8℃,或根据技术经济 比较确定; 3新风和排风热回收装置的选择应满足新风处理的卫生要 求。条件允许时宜采用全热回收装置; 4热回收装置应设置非使用工况的旁通管路。 6.4.4有人员长期停留且不设置集中新风、排风系统的空调区 (房间),宜在各空调区(房间)分别安装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 气装置

    6.4.5风系统应通过计算进行管路设计及设备参数选择。风管路 系统应设置完备的调节阀及控制装置。 6.4.6选配空气过滤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粗效过滤器的初阻力小于或等于50Pa(粒径大于或等于 5.0μm,效率:80%>E≥20%);终阻力小于或等于100Pa; 2中效过滤器的初阻力小于或等于80Pa(粒径大于或等于 1.0μm,效率:70%>E≥20%);终阻力小于或等于160Pa; 3全空气空调系统的过滤器应能满足全新风运行的需要。

    严格限制的建筑; 4夜间可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蓄热式电锅炉不在日间 用电高峰和平段时间启用的建筑; 5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地区的建筑; 6内、外区合一的变风量系统中需要对局部外区进行加热 的建筑; 6.5.3锅炉的额定热效率,不应低于表6.5.3中的规定值;

    表6.53辐炉额定热效率

    1应根据建筑对热源的多种需求和负荷变化,合理确定锅 炉台数和单台锅炉容量,以确保在最大负荷和变负荷工况下尽 可能提高运行效率; 2锅炉台数不宜少于2台,当中、小型建筑设置1台锅炉 能满足热负荷和检修需要时,可设1台; 3应充分利用锅炉产生的余热 6.5.5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在额 定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表6.5.5 的规定值:

    表6.5.5冷水(热系泵)机组制冷性能系数

    6.5.6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综合部分性能系数(IPLV 不宜低于表6.5.6的规定。

    6.5.6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综合部分性能系数(IPLV)

    表6.5.6冷水(热泵)机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

    注:PLV值是基于单台主机运行工况

    .5.7水冷式电动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综合部分负

    表6.5.8单元式机组能效比

    6.5.9蒸汽、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直燃型溴化锂吸收 式冷(温)水机组应选用能量调节装置灵敏、可靠的机型,在名 义工况下的性能参数应符合表6.5.9的规定。

    表6.5.9源化锂吸收式机组性能参数

    注:直燃机的性能系数为:制冷量(供热量)/【加热源消耗量(以低位热值计)+电 力消耗量(折算成一次能)。 6.5.10冬季运行性能系数低于1.8时,不宜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 供热。 6.5.11冷水(热泵)机组的单台容量及台数的选择,应能适应 空调负荷全年变化规律,满足设计负荷及部分负荷要求。当冷负 荷大于528kW时不宜少于2台。 6.5.12浅层地下水源热泵系统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地下水源换热系统应以水资源勘察为依据,并在设计文 件中提供水资源论证结论: 2地下水源换热循环系统采用需求侧控制,按照热泵负荷 变化控制水源水流量。 6.5.13蓄冰系统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当地实施峰谷平电价政策,电力部门鼓励采用移峰填谷 的空调系统; 2蓄冰系统设计应以空调动态设计负荷计算为依据,实现 空调负荷及用电负荷的移峰填谷功能; 3采用自动控制系统,根据空调负荷预测合理控制蓄冰 融冰过程。避免使用峰值电力,并最大化使用谷电力。 6.5.14采用蒸汽为热源,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应回收用汽设 备产生的凝结水。凝结水回收系统应采用封闭系统

    注:直燃机的性能系数为:制冷量(供热量)/【加热源消料 力消耗量(折算成一次能)。 6.5.10冬季运行性能系数低于1.8时,不宜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 供热。 6.5.11冷水(热泵)机组的单台容量及台数的选择,应能适应 空调负荷全年变化规律,满足设计负荷及部分负荷要求。当冷负 荷大于528kW时不宜少于2台。 6.5.12浅层地下水源热泵系统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地下水源换热系统应以水资源勘察为依据,并在设计文 件中提供水资源论证结论: 2地下水源换热循环系统采用需求侧控制,按照热泵负荷 变化控制水源水流量。 6.5.13蓄冰系统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当地实施峰谷平电价政策,电力部门鼓励采用移峰填谷 的空调系统; 2蓄冰系统设计应以空调动态设计负荷计算为依据,实现 空调负荷及用电负荷的移峰填谷功能; 3采用自动控制系统,根据空调负荷预测合理控制蓄冰 融冰过程。避免使用峰值电力,并最大化使用谷电力。 6.5.14采用蒸汽为热源,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应回收用汽设 备产生的凝结水。凝结水回收系统应采用封闭系统

    6.5.15在冬季或过渡季存在一定量供冷需求的建筑,经技术经 济分析合理时,宜利用冷却塔提供空调冷水。 6.5.16当冷却塔与冷却循环泵的高差大于10m时,不应采用在 冷却水循环泵处设置低位开式冷却水箱的冷却水循环系统。

    6.6.1集中采暖、空调与通风系统,应进行监测与控制。其内容 包括参数检测、参数与设备状态显示、自动调节与控制、工况自 动转换、能量计量以及中央监控与管理等。具体内容应根据建筑 功能相关标准系统类型等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6.6.2甲类建筑空调、通风和冷、热源系统的设备、宜设置中央 监测控制系统。并与楼宇自控系统联接。 6.6.3间款运行的空气调节系统,宜设置自动启停控制装置;控 制装置应具备按预定时间进行最优启停的功能 6.6.4设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公共建筑,根据计量需求分设楼 层、室内区域、用户和室的冷、热量计量装置;建筑群的每幢公 共建筑及其热、冷源站房,应设热、冷量计量装置。 6.6.5冷、热源系统的控制,应满足以下节能配置要求: 1对系统的冷、热量的瞬时值和累计值进行监测。冷水机 组优先采用由冷量优化控制运行台数的控制方式: 2冷、热源设备主机、换热器、水泵、冷却塔等设备连锁 启停; 3对供、回水温度及流量进行控制及监测: 4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及故障报警; 5集中采暖系统的热源,应采用根据室外气象条件自动调 节供水温度的装置; 6循环水系统水质控制 6.6.6总装机容量较大、数量较多的大型工程热、冷源机房,应 采用机组群控制方式,通过优化组合确定设备运行台数,达到系 统整体运行节能目的。

    6.6.7下列的水泵循环系统应根据末端负荷变化目动调整流量: 1采用二次泵系统的空调水系统,其负荷侧二次循环水泵; 2采用热交换器间接供热、供冷循环水系统,负荷侧的二 次水循环泵。 6.6.8风机盘管加新风空调系统,应采用房间温控器与水流通断 相结合的控制方式。 6.6.9空调冷却水系统应满足下列控制要求: 1冷水机组运行时,冷却水最低回水温度的控制: 2冷却塔风机的运行台数控制和风机调速控制; 3采用冷却塔"免费”供应冷冻水时的供水温度控制及防 冻保护控制; 4冷却水水质控制; 6.6.10空调风系统(包括空调机组的控制)应满足下列基本控 制要求: 1空气温、湿度监测和控制; 2采用定风量全空气空调系统时,宜采用变新风比熔值控 制方式; 3采用变风量系统时,风机宜采用变速控制方式; 4设备运行状态的监测及故障报警; 5换热盘管防冻保护; 6过滤器的超压报警或显示。 6.6.11新风量的控制与工况的转换,宜采用以下方式: 1采用可调新风比运行的系统,宜根据室内、外熔值的比 较,实现增大新风比或新风量控制; 2在人员密度相对较大且变化较大的房间,宜采用新风需 求控制。根据CO,浓度检测值,实现最小新风量比或最小新风量 控制。 6.6.12地下停车库的通风系统,应根据使用情况(台数)对通 风机设置定时启停控制,或根据车库内的CO浓度进行自动运行 控制

    7.1照明功率密度值

    7.1.1办公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7.1.1的规定。当房 间或场所的照明值高于或低于本表规定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 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表7.1.1办公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

    7.1.2商业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7.1.2的规定。当房 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本表规定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 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表7.1.2商业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

    7.1.3旅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7.1.3的规定。当房 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本表规定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 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表7.1.3旅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

    7.1.4医院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7.1.4的规定。当房 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本表规定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 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表7.1.4医院建筑照明功率密度价

    学校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7.1.5的规定。

    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本表规定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 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表7.1.5学校建筑照明功率密度作

    7.1.6设装饰性灯具场所,可将实际采用的装饰性灯具总功率的 50%计入照明功率密度值的计算。 7.1.7设有重点照明的商店营业厅,该楼层营业厅的照明功率密 度值每平方米可增加5W。 7.2充分利用天然光 7.2.1房间的采光系数或采光窗地面积比应符合《建筑采光设计 标准》GB/T50033的规定。 7.2.2有条件时,宜随室外天然光的变化自动调节人工照明照 度。 7.2.3有条件时,宜利用各种导光和反光装置将天然光引人室内 进行照明。 7.2.4有条件时、宜利用太阳能作为照明能源

    可将实本用的装仰性其总切率的 50%计入照明功率密度值的计算。 7.1.7设有重点照明的商店营业厅,该楼层营业厅的照明功率密 度值每平方米可增加5W。 7.2充分利用天然光 7.2.1房间的采光系数或采光窗地面积比应符合《建筑采光设计 标准》GB/T50033的规定。 7.2.2有条件时,宜随室外天然光的变化自动调节人工照明照 度。 7.2.3有条件时,宜利用各种导光和反光装置将天然光引人室内 进行照明。 7.2.4有条件时、宜利用太阳能作为照明能源

    附录A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气象参数

    表A.0.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气候分区

    A.0.2辽宁省主要城镇公共建筑节能计算气象参数应按表A.0.2 采用。

    表A.0.2辽宁省主要城镇公共建筑节能计算气象参数

    :根据辽宁省气象局的1979~2008年30年55个气象台所数据资料整理

    附录B外围护结构瓦度值、传热指标、传热系 数计算、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

    B.0.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步骤: 1计算参照建筑物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指标条件下,外围护 结构的瓦度值(W)、传热指标(Kw); 2将参照建筑物外围护结构的瓦度值(W)、传热指标 K)作为设计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瓦度值(W)、传热指标(K 的限值; 3设计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瓦度值(W)、传热指标(K)若 大于参照建筑物的瓦度值(W)、传热指标(K)·时应调整窗墙 面积比或围护结构传热系数,使之不超过本标准的限值。调整后 的设计建筑则可判定外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符合节能设计要 求。 B.0.2瓦度值,Wk 建筑物外围护结构的瓦度值(W),按式B.0.1计算

    Vk一建筑物外围护结构瓦度值,W/K; K一建筑物外围护结构第i个传热面的传热系数, W/ (m2.K) ; F一建筑物外围护结构第i个传热面的面积,m 8一建筑物外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修正系数。应按 表B.0.2规定取值

    式中:Wk一建筑物外围护结构瓦度值,W/K; K一建筑物外围护结构第i个传热面的传热系数, W/ (m2. K) ; F一建筑物外围护结构第i个传热面的面积,m2 8一建筑物外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修正系数。应按 表B.0.2规定取值

    B.0.3传热系数的修正系数(8)在不同地区、或同一地区建筑 物外围护结构不同朝向其值也不同。由于建筑物的外围护结构受 太阳辐射和天空辐射的影响,其实际的传热量发生了改变。改变 后的传热量与无天空辐射影响的原有传热量的比值,就是该地区 该朝向建筑物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修正系数8:按表B.0.2规定 取值。 B.0.4建筑物外围护结构传热指标(K),按式B.0.4计算

    附录C建筑外遮阳系数计算方法和外窗、 透明幕墙的传热系数

    C.0.1水平遮阳板的外遮阳系数和垂直遮阳板的外遮阳系数应 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水平遮阳板:SD=a,PF2+b,PF+1 (C.0.1 垂直遮阳板:SDv=a,PF2+b,PF+1 (C.0.12

    8.0.5外墙主断面传热系数的修1

    表C.0.1水平和垂直外遮阳计算系数

    生:1其他期向的计算系数接上表中申接近的朝向选取 2表中的数据为夏季平均值

    注:1其他期向的计算系数按上表中接近的朝期向选取: 2表中的数据为夏季平均值

    C.0.2水平阳板和垂直遮阳板组合成的综合遮阳,其外避阳索 数值应取水平遮阳板和垂直遮阳板的外遮阳系数的乘积 C.0.3窗1I前方所设置的与窗平行的挡板(或花格)遮阳的列 遮阳系数应按下式计算确定。

    SD=/ (I m) (/m *

    C.0.4幕墙的水平遮阳可转换成水平遮阳加挡板遮阳,垂直遮 阳可转化成为垂直遮阳加挡板遮阳,如图C.0.4所示。图中标注 的尺寸A和B用于计算水平遮阳和垂直遮阳板的外挑系数PF C为挡板的高度或宽度。挡板遮阳的轮廊透光比"可以近似取 为1

    南 东、西 北 窗口朝向 1组 2组 3组 4组 1组 2组 3组 4组 1组 2组 3组 4组 太阳高度角 0 0 60 0 0 45 45 0 30 30 30 太阳方位角 0 45 0 45 75 90 75 90 180 180 135 135

    图C.04嘉墙遮阳计算示意图

    C.0.5外窗、透明幕墙和屋顶透明部分可见光透过率、遮阳系 数和传热系数。

    附录D建筑物内空气调节冷、 热水管的经济绝热厚度

    D.0.1建筑物内空气调节冷、热水管的经济绝热厚度可按表D. 0.1选用。

    表D01建筑物内空气调节冷、热水管的经济绝热厚度

    附录E 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热工 性能判定计算表

    附录F面积和体积的计算

    F.0.1建筑面积(A.),应按各层外墙外包线围成的平面面积总 和计算(含半地下室的面积)。 F.0.2建筑体积(V),应按与计算建筑面积所对应的建筑物外 表面和底层地面所围成的体积计算。 F.0.3屋顶面积,应按支撑屋顶的外墙外包线围成的面积计算。 F.0.4外墙面积,应按不同朝向分别计算。某一朝向的外墙面 积,由该朝向的外表面积减去外门、窗洞口面积构成。 F.0.5外窗面积应按不同朝向分别计算,取洞口面积。 F.0.6外门面积应按不同朝向分别计算,取洞口面积。 F.0.7地面传热面积,应按周边和非周边分别计算。周边地面系 指由外墙内侧算起向内2m范围内的地面面积,余者为非周边地 面。 F.0.8地板面积,应按外墙内侧围成的面积计算,并区分为接触 室外空气的地板和不采暖地下室上部的地板。 F.0.9凹凸墙面的朝向归属 某朝向墙面有外凸部分时,如果凸出部分的长度(垂直于该 朝向的尺寸)小于或等于1.5m,则该凸出部分的全部外墙面积 计人该朝向的外墙总面积;如果凸出部分的长度大于1.5m,则 该凸出部分应按各自实际朝向计入各自朝向的外墙总面积;墙上 窗的朝向的归属同外墙。 某朝向墙面有内凹部分时,如果凹入部分的宽度(平行于该 朝向的尺寸)小于5m,且凹人长度小于或等于凹人部分的宽 度,则该凹人部分的全部外墙面积计人该朝向的外墙总面积。如 果凹人部分的宽度(平行于该朝向的尺寸)小于5m,且凹人长 度大于凹人部分的宽度,则该凹入部分的两个侧面外墙面积计人

    F.0.9凹凸墙面的朝向归属

    北向的外墙总面积,该凹入部分的正面外墙面积计入该朝向的外 墙总面积。如果凹人部分的宽度大于或等于5m,则该凹入部分 按各实际朝向计入各自朝向的外墙总面积。 F.0.10内天井墙面的朝向归属 内天井的高度大于等于内天井最宽边长2倍时,内天井的全 部外墙面积计入北向的外墙总面积。内天井的高度小于内天井最 宽边长的2倍时,内天井的外墙按各实际朝向计入各自朝向的外 墙总面积

    为使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 采用“可” 5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 “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或“应按执行”

    1.0.1节约能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根本要 求。我国建筑用能已超过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1/4,并将随着人 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增加到1/3以上。公共建筑用能数量巨 大,浪费严重。因此,抓紧公共建筑节能已是当务之急。辽宁省 属北方高纬度地区,主要建筑能耗是冬季采暖、通风,兼顾夏季 空气调节。严寒地区的建筑能耗占社会能耗的30%左右,公共建 筑耗能数量巨大,存在建筑节能潜力。2005年国家正式颁布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辽宁省相继出台《公共建 筑节能设计标准》DB21/T1477,对新建或改、扩建公共建筑节 能设计进行了规范。自前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建筑节能新技 术、新材料的应用,公共建筑的节能还有潜力。因此,公共建筑 的建筑能耗量应在现在的基础上再度降低,达到本标准规定的热 耗指标要求。 本标准在2006年发布的辽宁省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 计标准》DB21/T1477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编制过程中强调了科 学管理、智能监控和提高暖通、空调系统的能效率比等实现公共 建筑的节能65%目标。 1.0.2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公共建筑(暂不含已建的设计建筑节能 率50%的建筑),包括采用和尚未采用采暖或空调的公共建筑, 采暖能源包含采用煤、电、油、气或地热等自然能源,以及使用 集中或分散供热的热源 公共建筑的能源消耗量,根据其所在地点的气候条件、围护 结构及设备系统及使用情况的不同,有相当大的差别,但绝大部 分都是用于采暖、通风、空调及照明用能 1.0.3各类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必须根据当地具体的气候条件

    首先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与此同时,还要 提高采暖、通风、空调和照明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共公建 筑的节能目标、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能源发展战略。考虑到经济、 技术和建筑结构与保温构造的实际情况,为了合理设定节能目标 的基准值,并便于衔接与对比,本标准提出的建筑节能率65%, 即在原节能设计标准节能50%的基础上再节能30%

    2.0.1采暖度日数为辽宁地区近期(1979~2008年30年55个气 象台所数据资料整理)连续30年的滑动统计平均值。 2.0.3透明幕墙是可见光能直接投射入室内的幕墙。除玻璃外, 透明幕墙的材料也可以是其他透明材料。本标准中,安装在常规 的墙体外侧的玻璃幕墙不作为玻璃幕墙处理。 2.0.9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将原标准中的1℃改为1K,是为 与本条的量纲W/(m·K)统一,为更科学严密,也便于量纲分析、 计算。 2.0.12外围护结构传热指标。为建筑物内外温差为1K,围护结 构的计算传热量,在单位建筑面积中的平均值。单位W/(m·K)。 2.0.17空调系统运行时,除了通过运行台数来适应建筑冷量需 求和节能外,在相当多的情况下,冷水机组处于部分负荷运行时 的能耗,有必要对于冷水机组的部分负荷时的性能系数作出一定 的要求。本标准用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来评价,它 用一个单一的数值来表示的空气调节用冷水机组的部分负荷效率 指标,基于机组部分负荷时的性能系数值、按照机组在各种负荷 下运行时间的加权因素,通过计算获得。根据国家标准《蒸汽压 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GB/T18430.1确定部分负荷运行的测 试工况;根据建筑类型、气候特征确定部分负荷下运行时间的加 权值

    3室内环境节能设计计算参数

    3.0.1建筑节能设计,温湿度取值的高低,与能耗多少有密切关 系,在供热工况下,室内计算温度每降低1℃,能耗可减少5~ 10%;在制冷工况下,室内计算温度每升高1℃,能耗可减少 8~10%。为了节省能源,应避免冬季采用过高的室内温度,夏 季采用过低的室内温度,特规定了建议的室内设计参数值,供设 计人员参考。条文中列出的参数用于提醒设计人取用合适的设计 计算参数,并应用于冷(热)负荷计算。 条文的参数是根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设计规范》GB50019 和《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一暖通空调·动力》中有 关内容。从确保室内舒适环境的前提下,选取了合理设计参数 以达到节能目的 3.0.2空调系统需要的新风主要有两个用途:一是稀释室内有害 物质的浓度,满足室内人员的卫生要求;二是补充室内排风保持 室内正压。前者的指示性物质是CO3:使日平均值保持在0.1%以 内;后者通常根据风平衡计算确定。 由于新风量的大小不仅与能耗、初投资和运行费用密切相 关,而且关系到保证人体的健康。本标准给出的新风量,汇总了 国内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数据,并综合考虑众多因素,一般不 应随意增加或减少

    4.1.1建筑的规划设计是建筑节能设计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对建 筑的总平面布置、建筑平、立、部形式、太阳辐射、自然通风等 气候参数对建筑物能耗的影响进行分析。在冬季最大限度的利用 太阳能,多获得热量和减少热损失:夏季最大限度的减少得热并 利用自然能来降温冷却,已达到节能的目的。应通过多方面的因 素分析,优化建筑的规划设计,采用本地区建筑最佳朝向或适宜 的朝向,尽量避免东西向。 4.1.2公共建筑包括的范围广,类型多,差别大。如:20000m以 上的大型办公、商业或综合建筑,大多为高层、建筑物体形系数 较小、内区面积和内部发热量较大,且设置全年舒适性空调系统 (不包括冬季采暖系统)。而20000m以下的公共建筑,一般体 形系数较大、内部发热量较少。另外,有些公共建筑虽然面积大 于20000m,但不全面设置空调系统。显然,上述多种情况会使 能耗有较大差异。由于公共建筑类型很多,细分又过于繁因 此,按建筑面积以及是否全面设置空调系统为主要界限,分为甲 乙两类建筑。 甲类建筑如大中型的商业大厦、办公楼、宾馆、体育馆等, 在采暖和供冷能耗中,围护结构所占的比例较小,如果设有全年 舒适性空调系统,与围护结构传热无关的因素如内部发热、新风 加热和制冷等,常会占主要比例,因此不能简单地用降低墙体、 屋面、窗户的传热系数,增加保温隔热材料厚度来达到进一步节 约能源的目的。 乙类建筑如学校教学楼、小型办公楼、中小型医疗建筑、会 所等在采暖和供冷,围护结构的传热因素占主要比例,降低围护

    结构的传热系数,能明显降低能耗,特别是采暖能耗, 根据辽宁地区气候特征,区属为严寒1(C)和寒冷IⅡI(A) 区,以采暖能耗为主的一般公共建筑,应是主要控制冬季的采暖 能耗,适当兼顾夏季的空调能耗,而设置全年舒适型空调系统的 大型公共建筑,则应该统筹衡量采暖和供冷的全年能耗。因此, 本标准仍延续了原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1/J1477 的规定,从宏观上划分了建筑热工特征不同的甲、乙类两种公共 建筑。

    4.2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4.1.2严寒和寒冷地区建筑物体形系数的变化直接影响建筑采暖 能耗。建筑物的体形系数大,单位建筑面积的对应外表面面积越 大,传热损失越大。建筑物的体形系数在0.30的基础上每增加 0.01采暖能耗增加2.4~2.8%;每减少0.01采暖能耗减少2.3~ 3.0%。但是,体形系数的确定还与建筑造型、平面布置、采光 通风等条件相关。体形系数限制规定过小,将制约建筑师的创 造性,可能使建筑造型呆板、平面布局困难,甚至损害建筑功 能。因此,应权衡利弊,兼顾不同类型的建筑造型,尽可能减少 房间外围护面积,使建筑物的体形系数不要太复杂,凹凸面不 要过多,以达到节能的目的。 设计建筑物,如果建筑物的体形系数突破了0.40的限值, 应按本标准附录B规定,计算外围护结构传热指标Kw值,进行 节能判定。 4.2.4窗墙面积比是影响建筑能耗的重要因素,也受建筑日照 采光、自然通风等室内环境要求的制约。窗户的保温隔热性能 比墙体差很多,窗墙面积比越大采暖和空调能耗也越大。因此, 从降低建筑能耗的角度出发,必须限制窗墙面积比。 近年来公其建筑的窗增瑞积比有越来越大的趋势,这是由于 人们希望空间更加通透明亮、立面更加美丽、形态更为丰富。本 标准把窗墙面积比的上限定为0.70,已经充分考虑了这种趋势。

    建筑物的立面即使采用全玻璃幕墙,和扣除各层楼板和楼板下 梁的面积,窗墙面积比一般不会超过0.70。但对于高大空间的 建筑采用全玻幕墙时,甲类建筑窗墙比可能会超过0.70 透明幕墙热工性能很差,因此,严格控制了大面积透明玻 璃幕墙。如果希望建筑的立面有玻璃的质感,则采用非透明的 玻璃幕墙。单一朝向的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小于0.40 时,考虑到改善房间自然采光条件以降低照明能耗,规定玻璃 (或其他透明材料)的可见光投射比不应小0.40。 4.2.5夏季屋顶水平面太阳辐射强度最大,透明部分的面积越大 能耗也越大,因此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和热工性能,予以严格 限制。 因公共建筑类型的多样化和建筑功能的需要,许多公共建 筑的中庭,在建筑的内区有一个通透明亮的公共空间,使建筑 能耗增大了许多,既是采暖、空调也难以满足人们所要求的舒 适温度。因此甲类建筑物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 面积的30%;乙类建筑物屋项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 面积的20%。 4.2.6有的公共建筑设计,为了追求建筑的立面风格和艺术效果 使建筑外窗的可开启率过低,甚至有外窗完全封闭的趋势。甚 至外窗完全封闭。春、秋季节和冬、夏季节的某些时段,开窗 通风是减少空调设备的运行时间,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和提高室 内热舒适性的重要手段。外窗的可开启面积过小,会严重影响建 筑室内的自然通风效果。由于建筑物的窗墙面积比不同,用窗 面积的百分数来衡量开口面积不太合理,故用外墙的总面积来 控制。12%的外墙总面积相当于窗墙面积比为0.40时窗面积的 30%。外窗的可开启较大面积,以利于房间通风降温。 4.2.7冬季,外门的频繁开启造成室外冷空气大量进人室内。建 筑物层数多、室内外温差大,热压作用,使室外冷空气进入, 导致室内热环境恶化,采暖能耗量增加。因此,应采取减少冷 风进入的措施,设置旋转门、外门的空间不与垂直的通道(楼、

    电梯间)直接连通等设计措施。 防止烟窗效应,是指在冬天,应防止室内的热空气沿垂直的 大空间迅速上升,而加强对流传热。烟肉效应的产生在有共享中 庭、竖向通风(排烟)风道、楼梯间等具有类似烟肉特征一一即 从底部到顶部具有通畅的流通空间的建筑物、构筑物(如水塔) 中,空气(包括烟气)靠密度差的作用,沿着通道很快进行扩散 或排出建筑物的现象,即为烟肉效应,造成热量损失。 4.2.8空调冷水系统“输送能效比”(ER)、空调热水系统“耗 电输热比”(EHR)和风系统“风机的单位功风量率”(W)的 限值,需依靠合理确定冷热源和风动力机房的位置,尽可能缩短 空调冷热水系统和风机系统和风系统的输送距离,

    4.3围护结构热工指标限值

    4.3.1屋顶透明部分面积比限制值。甲类建筑由于夏季太阳辐射 引起的空调能耗大,因此对窗的遮阳系数SC限值要求比较严 格,而对屋顶、墙体传热系数限值较宽。据公建工程计算结果表 明外墙传热系数从1.00降至0.40W/(m·K),全年能耗约减少 1%;遮阳系数SC值从0.70降到0.60,全年能耗约减少3.8% 计算结果表明降低遮阳系数SC值比降低墙体传热系数K值(夏 季)更有效。 4.3.2设计建筑的体形系数直接影响建筑物的耗热量,当设计建 筑的体形系数增大时,采取降低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加以弥补。 4.3.3标准对地面和地下室外墙的热阻R作出了规定。我省属严 寒和寒冷地区,如果建筑物地面、地下室外墙的热阻过小,墙体 的传热量大,且夏季,地面、墙体或墙角部位易出现结露现象。 因此从节能和使用功能要求,地下室地面墙体应符合表4.3.3热 阻限值的规定。 4.3.4公共建筑室内热环境条件比较好,为了保证建筑物的节 能,要求外窗、透明幕墙应具有良好的气密性能,缝隙渗透耗热 量,约占围护结构耗热量的50%左右

    4.4围护结构保温及细部设计

    4.4.1围护结构的挑出构件和窗框外侧四周墙体易形成热桥,使 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增大钢丝绳标准,因此,在建筑保温构造设计中应引起 足够重视,原则上应将这些附墙挑出构件减到最少程度。门窗周 边与墙体连接固定应满足保温构造要求,防止门窗和墙体之间产 生“热桥”问题。全玻幕墙与墙间的缝隙填充应采用不燃的A 级保温材料。 4.4.2近年来与保温材料和保温工程相关的建筑火灾频发,给人 们敲响了建筑保温工程防火警钟。纵观多起建筑外墙保温火灾特 点,一是蔓延速度极快,二是燃烧隐匿。每起火灾都把消防人员 弄得云里雾里,不知所措。所以,外墙外保温的防火设计必须做 好“防”学的设计。选择材料的耐火等级及系统防火设计是根本 的根本。

    6采暖、空气调节和通风节能设计

    “预计平均热感觉指数”和“预计不满意者的百分数”这两 项指标,与风速、相对湿度、平均辐射温度、人员的服装热阻和 新陈代谢率等因素有关。因此,允许有一定的选择范围。 为节省能源,针对目前公共建筑设计中采用室内设计参数标 准过高的倾向,并从我国现阶段实际经济发展条件出发,本标准 提出了设计参数的推荐值,这些数值均在(采暖通风与空调设计 规范》CB50019的规定范围内。而且设计各环节保留的设计安 全余量,在特殊需要时,有条件达到稍高的实际运行标准。 6.1.4量化管理是节约能源的重要手段,可以检验冷、热源系统 的运行效率。按照冷量和热量的用量计收供冷和采暖费,有利于 提高用户的节能意识。“归属不同使用单位的各部分”,在设计 阶段可能难以确定,故不作强制性规定,

    6.2.1实践证明新建采暖系统应采用热水采暖。热水作为热媒, 不仅对采暖质量有明显的提高而且便于进行节能调节。因此,明 确规定应以热水为热媒。 6.2.2高大空间采用常规散热器对流采暖方式时,室内沿高度方 向会形成较大的温度梯度,人们活动区要达到设计温度,需要消 耗较多的热量。采用辐射采暖,室内沿高度方向的温度梯度较 小,又由于温度和辐射的综合作用,既可以创造比较理想的舒适 热环境,且比对流采暖节能。 6.2.3本条规定是针对目前集中热水散热器采暖系统常见弊病提 出的。系统的热量损失和水力失调,是影响采暖系统节能的关 键。本条规定特别强调了严格进行水力计算,不应仅以设置“水 力平衡装置”和“室温自控装置”代替系统的水力平衡计算。 6.2.4散热器暗装在罩内时,不但散热器的散热量会大幅度的减 少,而且由于罩内空气温度大大高于室内空气温度,从而使罩内 墙体的温差传热损失增加。因此应避免这种错误做法 实践证明散热器外表面涂刷非金属涂料,散热量比金属涂料

    大10%左右。另外,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指标 (散热器在热媒平均温度与室内空气温度差为1℃时,每kg重散 时热器每小时所放射的热量)和单位散热器的价格三项指标,是 衡量同一材质散热器家能性和经济性的重要标志。 6.2.5根据现状调查和测定,散热器采暖系统散热器的散热面积 有偏大现象。致使在运行过程中,当室外气温达到设计条件温度 时,热媒温度并不需要达到设计温度条件。原因主要是有些工程 设计根据实际工程运行水温,又进一步降低热媒设计计算温度, 增加散热器数量,形成散热面积连环增大的恶性循环。盲目增加 散热器配置数量,不但浪费能源,还会造成系统热力失匀和水力 失调,是单管系统房间采暖温度上游热,下游冷的主要原因。本 条规定针对散热器面积普遍偏大主要原因提出。 6.2.6为提高房间采暖的热舒适度和建筑节能的需要,双管式 系统应配置高阻手动两通阀或高阻两通温控阀;单管式系统应 配置低阻两通温控阀加跨越管、低阻手动三通温控阀。“调节 性能的可靠性”,是指开度与流量呈线性和频繁调节时而不发生 泄漏。 6.2.7本条规定引自《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265.2.16条,将“水泵铭牌轴功率”改为“水泵在设计工况 点的轴功率”,同时考虑了电机和传动部分效率之L为室外 主干线(包括供回水管)总长度,如果热源设备设置在建筑 内时,EHR的限值应为≤14×0.0056/△T。 设计确定供热水泵的全日运行小时数和供热负荷时计算存在 较大的难度,因此在这单采用了设计状态下的指数

    6.3.1温、湿度要求不同的空调区不应划分在同一个空调风系统 中是空调风系统设计的一个基本要求,这也是多数设计人员都能 够理解和考虑到的。但在实际工程设计中iso标准,一些设计人员有时忽 视了不同空调区在使用时间等要求上的区别,出现把使用要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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