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导则(黔建建字[2020]68号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4月23日).pdf

  • 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导则(黔建建字[2020]68号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4月23日).pdf为pdf格式
  • 文件大小:44.4 M
  • 下载速度:极速
  • 文件评级
  • 更新时间:2021-07-29
  • 发 布 人: 13648167612
  • 原始文件下载:
  • 原始文件是会员上传的无错版,推荐下载这个版本

  • 建筑工程,pdf格式,下载需要20积分
  • 立即下载

  • word版文件下载:
  • 特别提醒:word版是本站通过人工智能从pdf转换成的word版本,正确率只有90%左右(正在通过训练继续提高准确率),排版恢复的也并不完全准确,没有进行任何人工校对,VIP会员直接免费下载即可,普通会员无法通过点数下载,算是给VIP的活动。

    特别提醒:word版是不完美的,错误较多,只能参考,有需要的可以少打一些字,别下载了找我们说word内容有问题,这是送给VIP会员的。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强制性技术规定,是

    3.1.1应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基槽验收,并符合下列规定 1天然地基、地基处理工程、桩基工程应进行基槽验收,应由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等各方相关 技术人员共同参加: 2验槽时,现场应具备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轻型动力触探记录(可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的情况除外)、 地基基础设计文件、地基处理或深基础施工质量检测报告等: 3验槽应在基坑或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后进行,对留置保护土层时其厚度不应超过100mm,槽底应为 无扰动的原状土: 4设计文件有明确地基处理要求的,在地基处理完成、开挖至基底设计标高后进行验槽 5设计计算中考虑桩筱基础、低桩承台等桩间土共同作用时,应在开挖清理至设计标高后对桩间土进 行检验。 3.1.2应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轻型动力触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经勘察设计单位同意,可不进行 轻型动力触探: 1承压水头可能高于基坑底面标高·触探可造成冒水涌砂: 2基础持力层为砾石层或卵石层且基底以下砾石层或卵石层厚度大于1m时; 3基础持力层为均勾、密实砂层,且基底以下厚度大于1.5m时。 3.1.3 地基强度或承载力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等承载力检 验,必须达到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每300m不应少于1点,超过3000m部分,每500㎡不应少于1点,每 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 3.1.4复合地基的承载力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砂石桩、高压喷射注浆桩、水泥土搅拌桩、土和灰土挤密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夯实水泥土桩等复合地 基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复合地基承载检验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0.5%,且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承载 力或桩深强度检验要求时,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0.5%,且不应少于3根。 3.1.5 桩基础承载力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检验; 2 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时,应采用静载试验的方法对桩基承载力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 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在有经验和对比资料的地区, 设计等级为乙级、内级的桩基可采用高应变法对桩基进行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 的5%,且不应少于10根 3工程桩的桩身完整性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每根柱子承台下的桩 抽检数量不应少于1根; 4桩基础承载力检验除满足上述标准外,还应符合《贵州省建筑桩基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DBJ52/T 088、《贵州省建筑岩土工程技术规范》DBJ52/T046及《贵州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52/T045等标准 的规定。 3.1.6对于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地基,应有经勘察设计单位确认的地基处理方案,并有处理记录, 当地基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编制地基处理技术方案,经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施 工,并形成处理记录。 3.1.7填方工程的施工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4.1.2应清除钢筋上的污染物和施工缝处的浮浆 4.1.3应对预留钢筋进行纠偏。纠偏宜采取下列方式 1侧边焊接法:侧边焊接法适用于纵筋向墙体、柱内偏移较小的情况。偏位筋要逐渐向上层墙、柱角 筋过渡,进行两筋的焊接: 2植筋补强法:适用于纵筋向墙体、柱内偏移较大的情况。植筋时为保证植人钢筋的错固长度和稳固 性·植筋孔灌浆要饱满并符合强度要求; 3截筋和植筋补强联合作用法:截筋和植筋补强联合作用适用于纵筋向墙体、柱外偏移较大的情况 把偏位较大的角筋截断.在钢筋的正确位置上进行植筋,新植的钢筋作为墙、柱的竖向主筋。 4.1.4钢筋加工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宜采用机械设备进行调直,也可采用冷拉方法调直,当采用机械设备调直时,调直设备不应具 有延伸功能。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HPB300光圆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400.HRB500 HRB600、HRB400E、HRB500E、HRBF400、HRBF500、HRBF400E、HRBF500E带肋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 于1%。钢筋调直过程中不应损伤带助钢筋的横肋。调直后的钢筋应平直,不应有局部弯折。 2 钢筋弯折的弯弧内直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圆钢筋,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 2)400MPa级带肋钢筋,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 3)500MPa级带肋钢筋,当直径为28mm以下时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6倍,当直径为28mm及以上 时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7倍: 4)位于框架结构顶层端节点处的梁上部纵向钢筋和柱外侧纵向钢筋,在节点角部弯折处,当钢筋直 径为28mm以下时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12倍,当钢筋直径为28mm及以上时不宜小于钢筋直径 的16倍: 5)箍筋弯折处尚不应小于纵向受力钢筋直径。 4.1.5 钢筋的牌号、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均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1.6 钢筋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7 保证钢筋位置的措施应到位,并符合下列规定: 按设计要求将墙、柱断面边框尺寸线标在各层楼面上:墙、柱甩筋加箍筋或定位水平筋固定,然后把 墙柱从下层伸上来的纵筋用两个箍筋或定位水平筋分别在本层楼面标高及以上500mm处与各纵筋点焊固 定.以保证各纵向受力筋的位置: 基础部分墙、柱插筋应为短筋插接,逐层接筋,并应用使其插筋骨架不变形的定位箍筋点焊固定,还 可采取加箍,加临时支撑等措施 3钢筋安装应采用定位件固定钢筋的位置,并宜采用专用定位件,定位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 度、稳定性和耐久性。定位件的数量、间距和固定方式,应能保证钢筋的位置偏差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混凝土框架染、柱保护层内,不宜采用金属定位件 4.1.8钢筋连接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岩土工程应消滑陈钢筋上的污集物和施上键处的浮系

    1钢筋连接分为机械连接、焊接连接、绑扎搭接:

    梁端、柱端箍筋加密区范围内不宜设置 钢筋接头:且不应进行钢筋搭接 范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3纵回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 构件内的接头宜分批错开:纵向受力钢筋的受 4纵向受力钢筋采用绑扎搭接接头时,纵向受拉钢筋的接头百分率,架、板类及墙体构件不宜超过 25%,基础板不宜超过50%,柱类构件不宜超过50%。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

    3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机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分批错开;纵向受力钢筋的受 拉接头不宜大于50%: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 4纵向受力钢筋采用绑扎搭接接头时,纵向受拉钢筋的接头百分率,梁、板类及墙体构件不宜超过 25%,基础筱板不宜超过50%,柱类构件不宜超过50%。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 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4.1.9钢筋锚固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铺固长度应区分抗震设计与非抗震设计: 钢筋的锚固长度根据钢筋的种类及直径、混凝土的强度、抗震等级等确定; 3环氧树脂涂层带肋钢筋的锚固长度乘以1.25的系数。 4.1.10 箍筋、拉筋弯钩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一般结构构件,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不应小于90,弯折后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或设计有专门要求的结构构件,箍筋及拉筋弯钩的弯折角度不应小于135°,弯折后平直 段长度不应小于插筋直径的10倍和75mm两者之中的较大值; 圆形箍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其受拉锚固长度,且两末端均应作不小于135的弯钩,弯折后平直段 长度对一般结构构件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和 75mm两者之中的较大值, 4.1.11悬挑梁、板的钢筋绑扎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1悬挑梁、板的钢筋应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加工制作; 2悬挑染、板受力钢筋应设置在架、板顶部; 3悬挑架、板的钢筋应与垫块或定位件固定牢固,施工过程中及时检查垫块或定位件及受力钢筋位 置,保证钢筋位置准确。 4.1.12后浇带预留钢筋的绑扎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1后浇带预留钢筋施工前应检查、处理,符合验收标准; 2后浇带马凳等定位件应与主筋连接牢固,防止施工时踩踏变形。 4.1.13钢筋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构件中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钢筋的直径; 2基础中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从垫层顶面算起,且不应小于40mm,无垫层时不应小于70mm 当梁、柱、墙中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大于50.mm时,宜对保护层采取有效的构造措施。当在保 护层内配置防裂、防刹落的钢筋网片时,网片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5mm: 4.1.14 模板板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脱模剂, 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水性脱模剂,脱模剂不得污染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4.1.15 模板板面的平整度应符合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模板支择前应测量放线·保证标高准确: 2 模板支撑擦条要有足够的强度,截面尺寸应一致,间距符合要求; 3 4.1.16 模板的各连接部位应连接紧密。 4.1.17 竹木模板面不得翘曲、变形、破损。 4.1.18 框架梁的支模顺序不得影响梁筋绑扎。 模板安装应与钢筋安装配合进行,梁、柱节点的模板宜在钢筋安装后安装。框架梁的支模顺序宜采用 先支撑梁底模板,再安装梁钢筋,最后安装梁侧模板的顺序 4.1.19 楼板支撑体系的设计应考虑各种工况的受力情况,并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及支撑体系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4.1.9钢筋错固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符合下

    模板及支撑体系的选型及构

    2)模板及支撑体系上的荷载及其效应计算:3)模板及支撑体系的承载力、刚度和验算;4)模板及支架的抗倾覆验算;5)绘制模板及支架施工图。2混凝土水平构件的底模板及支撑体系、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混凝土竖向构件和水平构件的侧面模板及支撑体系,宜按相关规定确定最不利的作用效应组合。承载力验算应采用荷载基本组合,变形验算应采用荷载标准组合。3模板支撑体系的高宽比不宜大于3:当高宽比大于3时,应加强整理稳定性措施。4对于多层楼板连续支模情况,应计人荷载在多层楼板间传递的效应,宜分别验算最不利工况下的支撑体系和楼板结构的承载力。4.1.20楼板后浇带的模板支撑体系应按规定单独设置。后浇带与主体模板支撑交界处应设双支撑,使后浇带处形成独立的支撑体系。4, 1. 21严禁在混凝土中加水。4.1.22严禁将酒落的混凝土浇筑到混凝土结构中。4. 1. 23各部位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1拌制混凝土所用水泥、粗(细)骨料和外加剂等均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2必须按法定检测单位发出的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进行配制;3配制混凝土必须按质量比计量投料且计量要准确:4混凝土拌和必须采用机被搅拌,加料顺序为粗骨制→水泥→细骨料→水,并控制搅拌时间;5混凝土的运输和浇揭必须在混凝土初凝前进行:6控制好混凝土的浇筑和振捣质量;控制好混凝土的养护4.1:24墙和板、梁和柱连接部位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1墙、柱混凝土设计强度比梁、板混凝土设计强度高一个等级时,柱、墙位置梁、板范围内的混凝土经设计单位确认,可采用与梁、板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相同的混凝土进行浇筑:2墙、柱混凝土设计强度比梁、板混凝土设计强度高两个等级及以上时,应在交界区域采取分隔措施,分隔位置应在低强度等级的构件中,且距高强度等级构件边缘不应小于500mm;3宜先浇筑强度等级高的混凝土,后浇筑强度等级低的混凝土。4.1.25混凝土构件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当外观质量出现一般缺陷时,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出现严重缺陷时,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已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4. 1. 26混凝土构件的尺寸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4.1. 27后浇带、施工缝的接槎处应处理到位,并符合下列规定:1结合面应为粗糙面,并应清除浮浆、松动石子、软弱混凝土层:2结合面处应酒水湿润,但不得有积水;3施工缝处已浇筑混凝土的强度不应小于1.2MPa;柱、墙水平施工缝水泥砂浆接浆层厚度不应大于30mm,接浆层水泥砂浆应与混凝土浆液成分相同:5后浇带混凝土强度等级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后浇带混凝土强度等级宜比两侧混凝土提高一级,并宜采用减少收缩的技术措施。4.1.28后浇带的混凝土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的时间进行浇筑。如设计无要求,混凝土后浇带应在主体结构完成28天后浇筑;沉降后浇带应在主体结构完成、沉降稳定后再进行浇筑;收缩后浇带应在两侧混凝土成型60天后浇筑。4.1.29应按规定设置施工现场试验室施工现场应设置混凝土试块标养室,若施工现场设置试验室,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14

    4.1.30混凝土试块应及时进行标识。

    4.1.30混凝土试块应及时进行标识。 试块制作应做好标识,内容包括试件编号、制作日期、强度等级、代表部位和养护方式等。 维码等技术手段进行标识。

    同条件养护试块应留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4.1.32楼板上的堆载不得超过楼板结构设计承载能力。 4.1.33 预制构件的质量、标识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制构件应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及质量验收记录: Z 对合格的预制构件应作出标识,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构件型号、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合格标识、结构 安装位置和方向、吊运朝向等。 4.1.34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和预留孔、预留洞、预埋件、预留插筋、键槽的位置应符合设计和规 范要求。 4.1.35 夹芯外墙板内外叶墙板之间的拉结件类别、数量、使用位置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1.36预制构件表面预贴饰面砖、石材等饰面与混凝土的粘结性能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预制构件在粘贴饰面材料时应进行拉毛或雷毛处理,也可采用露骨料粗糙面。 4.1.37后浇混凝土中钢筋安装、钢筋连接、预理件安装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1.38 预制构件的粗糙面或键槽应符合设计要求。 预制构件与现浇结构的结合面应为粗糙面或键槽形式,必要时应在键槽、粗糙面上配置抗剪或抗拉钢 筋等,以确保结构的整体性。 4.1.39 预制构件与预制构件、预制构件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要求: 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灌浆应饱满、密实; 2 钢筋采用焊接连接、机械连接时,其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 预制构件采用焊接、螺栓连接等连接方式时,其材料性能及质量应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装配式结构采用现浇混凝土连接构件时:构件连接处后浇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1.40 后浇筑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1.41 钢筋灌浆套筒、灌浆套筒接头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符合下列要求 灌浆施工前,应对不同钢筋生产企业的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施工过程中当更换钢筋生产企 业,或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钢筋外型尺寸与已完成工艺检验的钢筋有较大差异时,应再次进行工艺检验; 灌浆套筒进厂(场)时,应抽取灌浆套筒,并采用与之匹配的灌浆料制作对中连接接头试件,并进行 抗拉强度的检验 4.1,42 钢筋连接套筒、浆锚搭接的灌浆应饱满,并符合下列要求: 灌浆后所有出浆口均应出浆 2钢筋水平连接时,灌浆套筒应各自独立灌浆: 竖向构件宜采用连通腔灌浆,并应合理划分连通灌浆区域。每个区域除预留浆孔、出浆孔与排气 孔外,应形成密闭空腔,不应漏浆。连通灌浆区域内任意两个滞浆套筒间距不宜超过1,5m; 4竖向预制构件不采用连通腔灌浆方式时,构件就位前应设置坐浆层。 4.1,43预制构件连接接缝处防水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4.1.42钢筋连接套筒、浆铺搭接的灌浆应饱满,并符合

    2钢筋水平连接时,灌浆套筒应各自独立灌浆: 3竖向构件宜采用连通腔灌浆,并应合理划分连通灌浆区域。每个区域除预留灌浆孔、出浆孔与排气 孔外,应形成密闭空腔,不应漏浆。连通灌浆区域内任意两个灌浆套筒间距不宜超过1,5m; 4竖向预制构件不采用连通腔灌浆方式时,构件就位前应设置坐浆层。 ,1,43预制构件连接接缝处防水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4.1.44预制构件的安装尺寸偏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1.45后浇混凝土的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表3.0.7 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

    表3.0.5接头极限抗拉强应

    度大于或等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的1.0倍,应评定该检验批接头拉伸试验复验合格。 5可焊接余热处理钢筋RRB400W焊接接头拉伸试验结果,其抗拉强度应符合同级别热轧带助钢筋抗 拉强度标准值540MPa的规定 6预埋件钢筋T形接头拉伸试验结果,3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均大于或等于表5.1.7的规定值时,应评 定该检验批接头拉伸试验合格。若有一个接头试件抗拉强度小于表5.1.7的规定值时,应进行复验。 复验时,应切取6个试件进行试验。复验结果,其抗拉强度均大于或等于表5.1.7的规定值时,应评定 该检验批接头拉伸试验复验合格

    表5.1.7预埋件钢筋T形接头抗拉强度规定值

    表 5.1.8接头弯曲试验指标

    消d为酮筛高径(mm)

    的总应变(e)确定。错具效率系数(m)不应小于0.95,预应力筋总应变(ep)不应小于2.0%,锚具效率系 数应根据试验结果并按下式计算确定:

    5.1.1焊工应持证上岗,在其合格证规定的范围内施焊。 5.1.2一、二级焊缝应进行焊缝内部缺陷检验。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 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

    5.1.2一 、二级焊缝应进行焊缝内部缺陷检验。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 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 5.1.3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1钢结构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磨擦 应单独进行磨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 2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在终拧完成1h后、48h内应进行终拧扭矩检查; 3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除因构造原因无法使用专用扳手终拧掉梅花头者外,未在终拧中 拧掉梅花头的螺栓数不应大于该节点螺栓数的5%。对所有梅花头未拧掉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 采用扭矩法或转角法进行终拧并作标记,按照规范规定进行终拧扭矩检查; 4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螺栓丝扣外露应为2~3扣,其中允许有10%的螺栓丝扣外露1扣或 4扣; 5 高强度螺栓应自由穿入螺栓孔。高强度螺栓孔不应采用气割扩孔,扩孔数量应征得设计同意,扩孔 后的孔径不应超过1.2d(d为螺栓直径); 螺栓球节点网架总拼完成后,高强度螺栓与球节点应紧固连接,高强度螺栓拧入螺栓球内的螺纹长 度不应小于1.0Od,连接处不应出现有间隙、松动等未拧紧情况。 5.1.4 钢管混凝土柱与钢筋混凝土架连接节点核心区的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5.1.5 5.1.6 钢结构防火洗 5.1.7 余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1.8 、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5.1.9 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偏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伟仪校正,然后安装连接梁,多层钢结构建筑应遂层校正钢结构构件 形成稳定的空间体系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表5.2.4一、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

    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3.4的规定。 检查数量:对主要立面全部检查。对每个所检查的立面,除两列角柱外,尚应至少选取一列中间柱。 检验方法:采用经纬仪、全站仪等测量。

    5.2.9《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3.5的规定。

    图6.2.4砖砌体斜槎硼筑示意图

    月6.2.4砖砌体斜糕砌筑示意图

    主:1房屋的息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 室租说固条件好的串地下室应

    /2高度处 2室内外高差大于0.6m时,房屋总高度应允许比表中数值适当增加,但增加量应少于1.0m 表中上高小翻换动体房屋不包搭配能小即块颜体废屋

    7.1.1屋面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7.1.2屋面防水材料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7.1.3屋面工程不应存在渗漏现象

    ,1.1屋面防水构造应得合设

    表3.0.5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5.1类材、涂膜屋面防水等级和

    表4.5.5减每道卷材防水层最小膜度

    表4.5.6每道涂膜防水层量小厚度

    表4.8.1瓦屋面防水等级和防水做法

    表4.9.1金属板屋面防水等级和防水做法

    橄防冰雪融坠的安全措施

    8.1.1严禁在防水混凝土拌和物中加水

    当防水混凝土拌和物在运输后出现离析,必须进行二次搅拌,并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8.1.2 防水混凝土的节点构造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墙体水平施工 缝应留设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300mm的墙体上: 施工缝浇筑混 应将其表面浮浆和杂物清除,然后铺设净浆,并及时浇筑混凝土; 后浇带两侧 整表面应先清理干净,再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或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 8.1.3 位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中理式止水带 应固定在挡头模板上,先安装一端,浇筑混凝土时另一端应用箱型模板保护固定时只 能在止水带的允许 穿孔打润,不得损坏止水带本体部分; 在沈离靠近 节附近的混凝土时,应严格控制浇揭的冲击力,避免力量过大而刺破橡胶止水带, 保证混凝土与橡胶止水带的紧密结合,施工中如发现有破裂现象应及时修补。 防水砂浆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应分层施工,第二层应待前一层指触不粘时进行,各层应粘结牢固: 搓时,应采用阶梯坡形卷,接搓部位离阴阳角不得小于200mm;上下层接搓应错 应垂直于基面,合理调整压力、喷嘴与基面距离; 遇气泡时应挑破,保证铺抹密实; 前元成 的细部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计文件中应明确施工缝、变形缝、后浇带、穿墙管、埋设件、预留通道接头、桩头、 层的厚度和细部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辅助软件,并符合下列规定: 涂刷或喷涂,涂层应均勾,涂刷应待前遍涂层干燥成膜后进行;每涂刷时应交替改变 徐层的涂刷 ,同层涂膜的先后搭压宽度宜为30~50mm 涂膜防水层的甩槎处接缝宽度不应小于100mm,接涂前应将甩槎表面处理干净; 涂膜防水基层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应增加胎体增强材料 地面防水隔离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地面防水隔离层的排水坡度、坡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1.9 铺设隔离层时,在管道穿过楼板面四周,防水材料应向上铺设并超过套管的上口; 铺设隔离层时,在靠近柱、墙处应高出面层200~300mm,或按设计要求高度铺设; 3 穿过楼板面的根部应增加铺涂附加防水隔离层 8.1.10 有淋浴设施的墙面的防水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防水地面防水层应高出地面200mm,有淋浴的卫生间墙面防水层应高出地面1800mm; 2 地面防水层应涂刷出卫生间门口以外300mm宽。 8.111屋面防水层的屋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8.1.12屋面防水层的排水坡度、坡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屋面找坡应满足设计排水坡度要求,结构找坡不应小于3%,材料找坡宜为2%;檐沟、天沟纵向找坡不 应小于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mm。 8.1.13屋面细部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屋面防水细部构造包括檐口、檐沟和天沟、女儿墙及山墙、水落口、变形缝、伸出屋面管道、屋面出人 口、反梁过水孔、设施基座、屋脊、屋顶窗等部位; 檐沟防水层应由沟底翻上至外侧顶部,卷材收头应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 3 女儿墙和山墙的压顶向内排水坡度不应小于5%,压顶内侧下端应做成鹰嘴或滴水槽; + 水落口杯上口应设在沟底的最低处;水落口处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变形缝处防水层应铺贴或涂刷至泛水墙的顶部; 6 伸出屋面管道周围的找平层应抹出高度不小于30mm排水坡; 7 屋面水平出人口防水层收头应压在混凝土踏步下,附加层铺设和护墙应符合设计要求: 8 反梁过水孔的孔洞四周应涂刷防水涂料;预埋管道两端周围与混凝土接触处应留凹槽,并应用密封 材料封严; 9 设施基座与结构层相连时,防水层应包裹设施基座的上部,并应在地脚螺栓周围做密封处理; 10脊瓦应搭盖正确,间距应均匀,封固应严密: 11屋顶窗的窗口防水卷材应铺贴平整,粘结应牢固。 8.1,14外增节点构造防水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建筑外墙节点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门窗框与墙体间的缝宜采用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或发泡聚氨酯填充: 2雨篷应设置不小于1%的外排水坡度,外口下沿应做滴水线; 3 阳台应向水落口设置不小于1%的排水坡度,水落口周边应留槽嵌填密封材料: 变形缝部位应增设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附加层,卷材两端应满粘于墙体,满粘宽度不小于150mm, 并应顶压固定,收头应用密封材料密封: 5穿过外墙的管道宜采用套管,套管应内高外低,坡度不应小于5%,套管周边应作防水密封处理; 6女儿墙压顶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或金属压顶,压顶应向内找坡,坡度不应小于5%; 7外墙预理件四周应用密封材料封闭严密。 8.1.15外窗与外墙的连接处做法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表3.2.1地下工程防水标准

    ..地下 规定地下上量不间防水等级的直用范围,应根

    表3.2.2不同防水等级的适用范围

    9.1.1木结构构造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9.1.2木结构原材料,构配件应符合设计及规范

    建筑CAD图纸2木结构原材料、构配件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
  • 质量标准
  • 相关专题: 房屋建筑  
专题: 玩具标准 |饮用水标准 |行业分类标准 |评定标准 |安全标准 |

常用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