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 T 1470-2021 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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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及其设施的物理和功能特性的数字化表达,在建筑工程 全寿命期内提供共享的信息资源,并为各种决策提供基础信息

    由监管部门认可并颁发《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面 向社会提供银行金融服务的独立营业场所

    2.0.7人脸识别face recognition

    配电网标准规范范本2.0.8语音识别voicerecognition

    人脸特征对人的身份进行识别的技术

    让机器通过识别和理解,将人的语音信号转换为相应的文本 或命令的过程。

    3.0.1按照金融建筑的规模和类别,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的配 置标准可划分为特级、A级、B级和C级。 1特级,适用于在我省的中央银行、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 政策性银行的全国性区域后台综合服务中心和我省城市商业银 行的总部; 2A级,适用于中央银行、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 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在我省的一级分行; 3B级,适用于上述市一级的分、支行和农村商业银行; 4C级,适用于县级支行及以下的分理处、储蓄所等; 5营业网点智能化系统配置不应低于B级。 3.0.2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应根据用户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 上述四个级别中的某一级配置标准实施,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配 置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表3.0.2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配置表

    续表3.0.2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特级A级B级C级物业管理系统..00信息化安全防范远程控制联网系统.000应用网点安全防范集成管理系统.0系统智慧网点.00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公共出人口控制系统....安全电子巡查系统..00系统停车库(场)管理系统..0无线对讲系统..0应急响应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00电磁兼容与防雷接地.0数据中心..0信息接人机房..智能化系统总控室.0机房消防监控中心机房...工程安防监控中心机房....网点机房一一一0弱电间....智能化集成应用可视化展示应用00智慧化0智慧服务应用00应用智慧运维应用0000智慧安防系统00注:1需配置;?宜配置;○可配置,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可按照对应的等级进行配置。5

    4.1.1信息设施系统宜包括信息接入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综合布 线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会议系统和室内移动通信 信号覆盖系统等。

    4.1.2信息设施系统应根据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的等级划分、功能

    4.2.1特级、A级、B级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应设置金融行业专用 言息接入系统,C级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宜设置金融行业专用信息接 人系统。 4.2.2特级、A级、B级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宜具备两个及以上不 司的运营商出局光缆路由。 4.2.3有线语音通信宜采用软交换、综合AG或FTTX+IAD方式。 4.2.4金融建筑应设置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系统应支持多 家运营商的通信服务,应提供不同运营商的备用传输通道。 4.2.5特级、A级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宜设置具有国际金融信息服 务功能的卫星电视接收系统或预留微波通信天线管道及设备安装空 间。 #业

    4.2.1特级、A级、B级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应设置金融行业专用 信息接入系统,C级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宜设置金融行业专用信息接 人系统。 4.2.2特级、A级、B级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宜具备两个及以上不 同的运营商出局光缆路由

    4.3.1信息网络系统应满足金融信息化系统的应用功能,且应根据 网络运行的业务信息流量、服务质量要求、网络结构和信息安全等 要素,结合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的等级划分具体配置。

    1.3.2信息网络系统宜包括业务办公网、智能化设备网和办公外 风

    4.3.2信息网络系统宜包括业务办公网、智能化设备网和办公外 网。

    4.3.2信息网络系统宜包括业务办公网、智能化设备网和办公

    4.3.3特级、A级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内有保密要求的信息网络系 统应独立设置专网,并应符合相关涉密部门和金融机构安全部门的 有关规定,

    4.3.4业务办公网络应与智能化设备网、办公外网物理隔离,并符 合网络安全的有关规定。

    4.3.4业务办公网络应与智能化设备网、办公外网物理隔离,

    化、模块化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网络设备支持IPv4和IPv6双栈技术; 2主要网络设备和通信线路应有几余,网络带宽满足业务高峰 期需求。

    4.3.6特级、A级的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的业务办公网和智能化设

    备网应采用方兆双核心组网,不低于干兆接入到桌面,B级、C级业 务办公网和智能化设备网宜采用方兆核心组网,不低于千兆接人到 桌面。

    4.3.7特级、A级、B级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办公外网宜采用方 兆双核心组网,不低于千兆接入到桌面,C级办公外网宜采用万兆核 心组网,不低于干兆接入到桌面。

    4.3.7特级、A级、B级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办公外网宜采用月

    4.3.8金融建筑营业网点宜布署无线局域网

    4.3.9信息网络系统安全应满足网络结构安全、访问控制安全、安 全审计、边界完整性检查、人侵防御、恶意代码防范和网络设备防 护等需要

    1远程接入防护应设置融合多种VPN技术的专业防火墙,并 可通过安全管理平台实现各类防火墙的统一部署、监控和管理。 2金融互联网边界安全防护应设置防火墙、入侵防御系统、 流量清洗设备、应用控制网关和安全管理平台等功能, 3数据中心的安全应满足服务器的安全,包括数据计算、数

    据存储等数据安全防御的需要。 4.3.11信息网络系统宜部署网络运维系统,通过运维系统实现对 主机、网络安全、数据库、中间件等设备的统一监控和管理。 4.3.12信息网络系统网络安全尚应符合行业现行标准《网上银行 系统信息安全通用规范》JR/T0068、《金融行业信息系统信息安全 等级保护实施指引》JR/T0071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4.4.1综合布线系统应满足建筑物内语音、数据、图像和多媒体等 信息传输的需求。 4.4.2综合布线系统应根据金融建筑等级、金融设施的分布情况及 管理模式进行规划设计,系统应具备灵活性、适应性、可扩展性和 可管理性

    4.4.1综合布线系统应满足建筑物内语音、数据、图像和多媒体等 信息传输的需求。

    管理模式进行规划设计,系统应具备灵活性、适应性、可扩展性和 可管理性

    4.4.3综合布线系统宜由信息插座、线缆、光缆、配线器件等组成。

    当采用无源光局域网(POL)时,可由信息插座、光缆、光线路终端 (OLT)、光分配网(ODN)、光网络单元(ONU)和交换设备等部 分组成。

    4.4.4信息插座物理接口不应直接暴露,办公区信息插座宜设置防 尘保护措施,营业区信息插座应设置防尘、防水保护措施,

    4.4.4信息插座物理接口不应直接暴露,办公区信息插座宜设置防

    表4.4.51 信息点位配置表

    注:一应配置O一宜配置O一可配置

    注:●一应配置 ?一宜配置O一可配置

    4.4.6综合布线信息插座数量配置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应符合如下 要求: 1办公室每工位不宜少于2个业务办公网点、1个办公外网点、 1个语音网点、1个预留点; 2大开间办公区、坐席区、营业区每工位不宜少于1个业务 公网点、1个办公外网点、1个语音网点、1个预留点; 3自助业务机器每台不宜少于1个业务办公网点,1个预留点: 4会议室、培训室、各类管理机房等区域,应根据业务使用需 求配置相应类型的数据点、语音点及光纤点; 5智能化设备应按需配置智能化设备信息点。 4.4.7综合布线系统的电缆、光缆及配线器件的选用应根据建筑的 等点考虑结构、直径、材料、承受拉力、弯曲半径及阻燃等级等机 械和防火性能,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特级、A级金融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应采用低烟无卤的环保型 产品; 2选用的缆线,应满足主干链路带宽及穴余要求:

    3有保密需求时,业务办公网建设应使用光缆布线或屏蔽布线 系统; 4特级、A级金融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宜采用电子配线设备对信 息点或配线设备进行智能化的管理和维护。 4.4.8信息接入机房、设备间、网络中心机房内的配线设备宜采用 色标区别语音、数据、业务办公网、智能化设备网、办公外网等各 类信息业务与用途

    4.4.9综合布线系统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 计规范》GB5031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的 有关规定,

    4.4.9综合布线系统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

    4.5.1特级、A级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应设置有线电视系统,B级、 C级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宜设置有线电视系统。 4.5.2金融建筑的营业区、大会议厅、报告厅、中会议室、培训室 配套生活区、营业网点、值班室等可设置有线电视终端,终端在室 内安装的位置应满足建筑内部的功能需要

    4.5.3有线电视系统传输与分配网络宜符合下列要求:

    1有线电视的传输宜采用光纤到楼(FTTB)或光纤到户(FTTH) 的方式,当采用光纤到楼(FTTB)方式传输时,单体建筑宜采用同 轴电缆楼层集中分配分支方式: 2建筑群之间宜采用光纤到楼(FTTB)传输方式: 3当采用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方式时,应根据组网规模和 业务应用核算带宽,以满足数据传输要求

    术规范》GB50200、《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GB/T6510 及行业标准《有线广播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Y/T106的有关规定。

    4.6.1特级、A级、B级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应设置公共广播系统, C级金融建筑宜设置公共广播系统: 4.6.2公共厂播系统根据使用性质和功能宜包括业务性厂播、服务 性广播和紧急广播。 4.6.3公共广播系统宜包括扬声器、传输线路、功率放大器、控制 设备、信号源设备等。 4.6.4公共厂播系统的扬声器应部署在公共走道、营业网点、「厅 等公共区域及大开间办公区、坐席区、营业区、大会议厅、报告厅 中会议室、培训室、配套生活区等区域,并满足以下要求: 1扬声器的灵敏度、额定功率、频率响应、指向性等性能指标 应符合声场设计的要求; 2广播扬声器的外形、色调、结构及其安装架设方式应与环境 相适应; 3对环境噪声较高的营业场所设置广播系统时,应从建筑声学 和广播系统两方面采取措施,满足语言清晰度的要求。 4.6.5公共广播系统宜采用定压输出,输出电压宜采用70V或 100V

    1非紧急广播用的广播功率放大器,额定输出功率不应小于其 听驱动的广播扬声器额定功率总和的1.3倍; 2用于紧急产播的广播功率放大器,额定输出功率不应小于其 所驱动的广播扬声器额定功率总和的1.5倍;全部紧急广播功率放大 器的功率总容量,应满足所有广播分区同时发布紧急广播的要求。 4.6.7营业、会议等区域广播扬声器音量需要调节的场所宜单独设 置广播区

    优先权。公共广播系统应能在手动或警报信号触发的10s内,向相关 广播区播放警示信号(含警笛)、警报语音文件或实时指挥语音。

    4.6.9公共广播系统以现场环境噪声为基准,紧急广播的信噪比应 不小于12dB。 4.6.10消防应急广播与普通广播或背景音乐广播合用时,应具有 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的功能。 4.6.11公共广播系统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广播系统工程 技术规范》GB50526等的有关规定

    4.7.1金融建筑的大报告厅、多功能大会议室、中型会议室、多功 能培训室和小型会议室等场所应配置会议系统。 4,7,2会议系统可由会议讨论系统、会议同声传译系统、会议表决 系统、会议扩声系统、会议显示系统、会议摄像系统、会议录制和 播放系统、舞台灯光系统、舞台机械系统、会议语音转写系统、集 中控制系统、会场出人口签到管理系统等组成。 4.7.3会议系统应按照使用场所进行系统功能配置,并符合表4.7.3 的要求。

    1.3会议系统功能配

    注:●一应配置O一宜配置O一可配置

    注:O一应配置一宜配置O一可配置

    4.7.4大会议厅、报告厅、培训室等专用会议场所的公共广播系统, 应按语言扩声一级标准设计。

    4.7.4大会议厅、报告厅、培训室等专用会议场所的公共广播系统, 应按语言扩声一级标准设计。 4.7.5会议显示系统宜根据会场布局、会议功能和观看要求,采用 投影系统、LED屏、LCD屏等显示方式的一种或多种组合,显示设 备宜具备无线投屏功能

    投影系统、LED屏、LCD屏等显示方式的一种或多种组合,显示设 备宜具备无线投屏功能 4.7.6会议发言宜包括会议讨论系统、会议表决系统,可根据需要 设置同声传译系统,会议讨论系统和会议同声传译系统应具备火灾 自动报警联动功能

    设置同声传译系统,会议讨论系统和会议同声传译系统应具备火灾 自动报警联动功能

    元程双向传输。当采用多点控制单元(MCU)设备组网时,应能够 实现音/视频混合或切换、数据广播和路由选择、定时和会议控制等 功能,且视频图像分辨率不宜低于1920×1080、图像顿率不宜低于 60。

    4.7.8会议设施集中控制宜采用网络化互联、多媒体场效互动及设

    备综合控制等信息集成化管理工作模式,并宜采用数学化系统技术 和设备。

    4,7.9会议系统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会议系统工程设计规

    范》GB50799、《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50371、《视频显示 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464、《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CB50635等的有关规定。

    4.8室内移动通信信号覆盖系统

    4.8.1移动通信信号覆盖系统的通信基站、室内分布系统由电信业 务经营者负责建设,建设方负责配合并应预留设备间和提供安装条 件。

    务经营者负责建设,建设方负责配合并应预留设备间和提供安装条 件。 4.8.2室内移动通信信号覆盖系统应通过室内与室外基站相结合 的方式,除不允许移动信号覆盖的区域外,信号覆盖率应达到98% 以上。

    4.8.2室内移动通信信号覆盖系统应通过室内与室外基站相结合 的方式,除不充许移动信号覆盖的区域外,信号覆盖率应达到98% 以上

    4.8.3系统设备的安装应与建筑外观协调一致,在实施过程中应预 留场地、电源和管道。

    4.8.4安装室内移动通信信号覆盖系统时,在管道密集和地

    信号较弱和易受十扰区域,可采用基站的信号通过有线方式布设到 相应的区域,通过小型天线发送基站信号

    5.1.1信息化应用系统宜包括呼叫显示与信息发布系统、访客管理 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窗口对讲系统、物业管理系统、安全防范 远程控制联网系统、网点安全防范集成管理系统、智慧网点等。 5.1.2信息化应用系统应提供快捷、有效的业务信息运行功能,并 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完善的金融业务支持辅助功能,满足金融业务管理系统 的需求; 2系统设备宜具有不间断工作的能力

    5.2呼叫显示与信息发布系统

    5.2.1银行及保险业营业厅应设置营业性呼叫显示系统,证券交

    5.2.1银行及保险业营业厅应设置营业性呼叫显示系统,证券交 易、商品交易类建筑的营业厅可设置呼叫显示系统。呼叫显示系统 设备宜包括服务器、取号机、物理呼叫器、窗口显示屏、等候区显 示屏、扩声设备等。

    5.2.2呼叫显示系统应具备网点服务智能管理功能,可实现网上预

    1呼叫显示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支持银行、保险业营业厅公共服务所需的多序列自动发号与 叫号; 2)支持多台发号机联网、号码统一排序; 3)具备多机联网管理及远程监控功能: 4)发号机的人机界面简洁、直观,能快速输出排队票号,并显 示顾客排队的种类、序号等信息; 5)呼叫器支持工作人员密码登录和即时修改; 6)具有实时叫号语音提示及显示屏显示:

    可独立运行。 2呼叫显示系统的系统组成及功能,应满足银行、保险行业的 内部业务管理要求。 3呼叫显示系统的布线宜穿金属导管(槽)暗敷。 5.2.3信息发布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银行、保险、证券、商品期货等类金融建筑的营业厅宜设置 动态金融信息发布系统: 2金融建筑的办公区域可按需设置引导及信息发布显示装置、 公共传媒信息显示装置及时钟系统: 3信息发布系统的控制电缆、数据光缆和电缆,宜采用金属导 管(槽)保护,并应可靠接地。 5.2.4信息发布的显示屏尺寸、显示方式、外形色调及安装布局应 与建筑总体规划、业务需要、使用环境及建筑格局相适应;用于显 示图片、视频等多媒体信息的显示屏应具有多种音视频输入接口方 式。

    5.2.3信息发布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5.2.5信息发布系统控制设备应能实现系统的集中监控、多屏组网

    联控、远程设备控制等功能。且应具备权限管理功能,可根据用户 设置查看、编辑、管理、发布等不同权限

    5.3.1特级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应设置访客管理系统,A级、B级、 C级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宜设置访客管理系统。 5.3.2访客管理系统应具备访客预约、接待管理及信息记录等功 能。 5.3.3访客管理系统应由硬件部分和软件部分组成,硬件包括访客 机和访客管理通道,软件包括预约管理平台软件

    5.3.5访客管理宜具备证件拍照、图像识别、二代身份证阅

    5.3.5访客管理宜具备证件拍照、图像识别、二代身份证阅读、访

    5.4.1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应设智能卡应用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 宜包括门禁管理系统、考勤系统、消费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发 卡管理中心等。

    脸、指纹、声纹、掌静脉、步态等生物识别方式

    5.4.3智能卡系统在涉及重要业务环节或场所的身份认证方式不

    5.4.4智能卡卡片可具有作为识别身份、门钥、重要信息密钥等功

    能,且宜具有各类其他消费、票务管理、资料借阅、物品寄存、会 议签到和访客管理等功能,

    能,且宜具有各类其他消费、票务管理、资料借阅、物品寄不

    5.4.5智能卡的表面印刷信息应包括个人姓名、照片、部门和职

    等,发卡管理中心应对卡片统一建立相关数据库,并对不同认证身

    5.4.6智能卡数据中心应保证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其存储服务器

    5.5.1设有封闭柜台的营业厅应设置窗口对讲系统,宜配置客户评 价系统。

    5.5.2窗口对讲系统应包括对讲主机、窗口对讲分机、评价器和存 储设备等,

    5.5.3窗口对讲系统应实现柜台工作人员与窗口外的顾客

    能实现柜台与网点安全防范系统对讲、求助报警和录音等功能

    清晰可辨,且应能记录办理业务过程的对讲内容。

    5.6.1特级、A级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应设置物业管理系统,B级 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宜设置物业管理系统。 5.6.2物业管理系统应满足金融建筑及金融设施的物业管理需求 具有信息采集、存储及综合处理的功能,并应保证各类系统信息资 源的共享和优化管理

    5.6.3物业管理系统应具有对建筑的物业经营、运行维护进行管理

    5.6.4物业管理系统采用的通信协议和接口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5.6.4物业管理系统采用的通信协议和接口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的规定。

    5.7安全防范远程控制联网系统

    5.7.1特级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应设置安全防范远程控制联网系 统,A级、B级、C级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宜设置安全防范远程控制 联网系统。

    5.7.1特级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应设置安全防范远程控制联网系

    5.7.1特级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应设置安全防范远程控制联网系 统,A级、B级、C级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宜设置安全防范远程控制 联网系统。 5.7.2安全防范远程控制联网系统宜由前端安全防范系统、联网系 统监控中心、用户终端和传输网络等组成。 5.7.3安全防范远程控制联网系统应具备联网系统综合管理平台 接处警、视频监视、出入口控制、语音对讲、电子地图、备份存储 事件查询、时钟同步、设备检测、权限管理、日志管理等功能, 5.7.4综合管理平台的系统集成模块,可根据实际情况实现与技防 设施相关的事件信息处理、报警信息综合研判、控制、应急处置和 与公安机关对接共享公共安全视频资源等功能。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防范报警监控联网应能以模块化的方式实现对本地安 全防范系统的远程集中控制及信息查询、实时图像切换预览及手动

    5.7.3安全防范远程控制联网系统应具备联网系统综合管理平台、

    接处警、视频监视、出入口控制、语音对讲、电子地图、备份存储、 事件查询、时钟同步、设备检测、权限管理、日志管理等功能,

    5.7.4综合管理平台的系统集成模块,可根据实际情况实现

    没施相关的事件信息处理、报警信息综合研判、控制、应急处置和 与公安机关对接共享公共安全视频资源等功能。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防范报警监控联网应能以模块化的方式实现对本地安 全防范系统的远程集中控制及信息查询、实时图像切换预览及手动/

    自动存储、录像图像查阅及回放、电子地图联动跳转、视频报警视 音频联动及远程控制、流媒体服务及转发等功能: 2安全防范智能运维管理应能自动监测本地技防设施的运行 状态,并对数据分类:可通过智能运维管理系统查询所辖范围内技 防项自基本信息,生成报表,反映辖区内技防设施实际运行和维护 情况等; 3安全防范报警视频联动服务应能与本地视频安全防范监控 人侵报警、紧急报警等系统联接。当本地紧急报警系统被触发时, 应能在监控中心启动告警,并接收所有报警视频联动的图像

    5.7.5远程监控中心应设置用于安全防范报警监控联网系统的电

    5.7.6远程监控中心与自助银行、夜间延时服务的营业场所之间应

    安装双向语音对讲系统,通话音质应清晰可辨,且应具有控制自助 银行的出入口门锁的出门按钮。

    5.7.7远程监控中心应设独立的不间断电源设备,对紧急报

    与视频监控系统集中供电,在主电源断电后对摄录像装置持续供电 时间应不小于2h。

    5.7.8营业场所设置的报警系统应有备用电源,并应能自动切换,块

    5.7.8营业场所设置的报警系统应有备用电源,并应能自动切换,切 换时不应改变系统工作状态,其容量应能保证系统连续正常工作不 小8h。

    5.7.9安全防范远程控制联网系统应具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智能

    5.7.14安全防范远程控制联网系统的视频图像质量不应低于《民 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中规定的4级;回放视 锁图像质量不应低于3级,新建改建系统不应低于4级,并能有效 识别且标

    5.7.15安全防范报警监控联网系统尚应符合《银行安全防范报警

    5.7.15安全防范报警监控联网系统尚应符合《银行安全防范报鲁

    5.8网点安全防范集成管理系统

    5.8.1金融建筑营业场所宜设置相对独立的网点安全防范集成管 理系统。

    5.8.2金融建筑网点安全防范集成管理系统宜对视频安全防范监

    5.8.2金融建筑网点安全防范集成管理系统宜对视频安全防范监 控、人侵和紧急报警、出人口控制等安全防范子系统进行集中管理, 并可实现各子系统联动。

    5.8.3网点安全防范集成管理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1 营业网点图像、声音的实时监控,特殊监控点视频保密; 2 访问授权认证管理,录像资料的远程下载和调阅; 3 视频控制平台输出,联动电子地图管理: 4呼叫请求和远程语音对讲,远程报警接收和处理,远程设备 自/手动巡检:

    1紧急报警按钮或脚挑紧急报警开关应安装在隐蔽、便于操作 的位置,应具有防误操作功能: 2紧急报警装置应能立即向公安110报警服务台报警,同时应 吕动现场声、光报警装置; 3紧急报警装置应设置不少于2路的独立防区,每路防区上串 联的紧急报警按钮不得多于4个。

    的位置,应具有防误操作功能: 2紧急报警装置应能立即向公安110报警服务台报警,同时应 吕动现场声、光报警装置; 3紧急报警装置应设置不少于2路的独立防区,每路防区上串 联的紧急报警按钮不得多于4个。 5.8.6在行式自助银行、自助设备加钞间、设备间、保管箱库等重 要部分的出入口控制装置非营业期间应能与视频安全防范监控系统 联动。 5.8.7出入口控制系统应有备用电源,主电源断电后持续供电时间 应不小于48h。 5.8.8视音频编解码应采用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相关 标准的规定。 5.8.9网点安全防范集成管理系统应与安全防范远程控制联网系 统等上一级安全防范监控中心联网

    5.8.6在行式自助银行、自助设备加钞间、设备间、保管箱

    5.8.9网点安全防范集成管理系统应与安全防范远程控制联网系 统等上一级安全防范监控中心联网。

    屋面标准规范范本5.8.9网点安全防范集成管理系统应与安全防范远程控制

    防范报警监控联网系统技术要求》GB/T16676和行业标准《银行营 业场所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等的有关规定

    5.9.1营业场所宜采用智慧网点方式建设。

    1配备彩色宣传触控屏,展示网点营销及广告信息,能够采集 客户对金融网点的产品感知数据并提供数据开放接口; 2配备人脸识别设备,可以对客户进行人脸身份识别; 3配备增强现实(AR)互动设备抗震标准规范范本,具备产品宣传和线上渠道 准广,业务导览宣传等功能。 5.9.524小时自助服务区的自动取款机(ATM)宜配备人脸识别厂 禁和远程视频柜员机(VTM),具备黑名单人员身份识别及预警联 动功能,业务办理人员身份核验及远程柜员视频服务功能

    5.9.6理财区的智慧洽谈室宜具备以下

    配备人脸识别门禁,保障洽谈区域安全; 配备互动触控桌面,支持平板(PAD)双屏互动,可以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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