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1431-2020 移动通信基站工程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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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B/T51431-2020 移动通信基站工程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

    用于安装移动通信基站无线电信号发射接收设备、电源设备 传输设备、空调设备等的房间

    2.1.6信源设备机房

    signalsourceequipmentroom

    安全网标准用于安装无线室内覆盖系统所需的信源设备、电源设备、传输 设备、POI(多系统合路平台)等设备的房间

    用于安装无线室内覆盖系统所需的远端通信设备的房间。 2.1.8基站天线室外支撑物 outdoorsupportof basestation

    用于安装无线室内覆盖系统所需的远端通信设备的房间。

    distributed base station

    分布式基站是指将移动通信基站室内基带处理单元(BBU)) 和远端射频单元(RRU)进行分离。其中基站的基带、主控、传输、 时钟等功能集成在基带处理单元(BBU)内;基站收发信机、功放 等集成在远端射频单元(RRU)内,安装在天线端,射频单元与基 带单元之间通过光纤连接,用于完成网络覆盖。 移动通信基站室内基带处理单元(BBU)的部分物理层处理 功能、远端射频单元(RRU)、无源天线整合在一起成为有源天线 单元(AAU)。 后续网络演进中,移动通信基站室内基带处理单元(BBU)可 重构为中心单元(CU)和分布单元(DU)两个功能实体。中心单元 (CU)主要包括非实时的无线高层协议栈功能,同时也支持部分核 心网功能下沉和边缘应用业务的部署,分布单元(DU)主要处理物 理层功能和实时性需求的数据链路层功能

    bureau station

    bureau station

    网络接入局端设备的机房或站点

    采用蜂窝无线组网方式,在终端和网络设备之间通过无线通

    道连接起来,进而使得公众用户终端在移动状态下可进行通信。

    2. 1.12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

    由覆盖全球的多颗通信卫星组成的系统,该系统可在任意时 刻采集到任意地点的经纬度和高度信息,以实现定位、授时等多种 功能。

    BBU(Building Baseband Unit) 室内基带单元 RRU(RemoteRadioUnit) 远端射频单元 AAU(ActiveAntennaUnit) 有源天线单元 CU(Centralized Unit) 中心单元 DU(DistributedUnit) 分布单元 SPD(SurgeProtectionDevice) 浪涌保护器 POI(Point of Interface) 多系统合路平台

    3.0.1基站规划应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通信业发展规划 按照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要 求,结合网络拓扑、性能要求等因素确定

    按照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要 求,结合网络拓扑、性能要求等因素确定。 3.0.2基站站址选择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 范》YD5003的相关规定。 3.0.3基站规划应合理利用现有政府、企业等社会资源,根据多 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共址建设基站的需求,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3.0.4基站站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有关电磁辐射环保和防护规定。 3.0.5基站站址宜避免选在雷击区,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相应 防雷措施。 3.0.6基站选址宜避免设在大功率变电站附近直线距离200m 以内。 3.0.7基站站址宜设置在电源、传输接入等配套条件良好的 处所。 3.0.8基站站址与周边设施安全间距应满足通信安全需要及有 关规定要求。 3.0.9建筑物设计应考虑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移动通 信基础设施设置应作为建筑物方案设计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3.0.10新建建筑物的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应按照通信基础设 施专项规划的要求与主体建筑物同步完成,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 设施的建设应遵循共建共享的原则,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 等进人的要求。 3.0.11建筑物红线内光缆管道应预留与红线外各电信业务经营

    3.0.2基站站址选择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

    3.0.6 基站选址宜避免设在大功率变电站附近直线距离200m 以内。 3.0.7 基站站址宜设置在电源、传输接人等配套条件良好的 处所。 3.0.8基站站址与周边设施安全间距应满足通信安全需要及有 关规定要求。

    3.0.11建筑物红线内光缆管道应预留与红线外各电信业务经营

    者衔接的光缆管道和线槽,确保红线外的光缆能够进入建筑物。 3.0.12建筑物或建筑群占地面积每50000m应预留至少一处 移动通信基站天线室外支撑物位置,不足50000m的部分应按 50000m要求计取。 3.0.13无线室内覆盖系统信源设备机房宜与建筑物电信间合 建,远端设备间宜与建筑物弱电井合设

    4移动通信基站工程设计

    4.1.1基站工程设计应满足网络性能及覆盖、容量、质量和投资 等网络建设需求。 4.1.2基站类型应根据不同制式网络覆盖特点、覆盖场景、配套 情况等因素选取

    等网络建设需求。 4.1.2基站类型应根据不同制式网络覆盖特点、覆盖场景、配套 情况等因素选取。 4.1.3基站站址的选择应满足无线网络整体结构布局要求,基站 站间距设置应满足覆盖需求和干扰控制,位置偏离范围不应影响 网络性能,

    4.1.3基站站址的选择应满足无线网络整体结构布局要求,基站

    4.1.3基站站址的选择应满足无线网络整体结构布局要求,基站 站间距设置应满足覆盖需求和干扰控制,位置偏离范围不应影响 网络性能。

    4.1.4基站防雷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局(站)防雷

    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50689的有关规定

    4.1.5基站工程设计宜根据基站所处环境,并结合环保要求,采

    取必要的伪装、美化等工艺措施,与周边环境和谐统

    4.2.1基站设备的功能要求、性能要求、接口要求、操作维护要 求、机械和环境要求、电源和接地要求及同步要求等应符合有关公 众蜂窝移动通信技术体制及设计要求

    4.2.1基站设备的切能要求、性能要求、接口要求、操作维护要 求、机械和环境要求、电源和接地要求及同步要求等应符合有关公 众蜂窝移动通信技术体制及设计要求。 4.2.2基站设备选择应综合考虑产品性能、集成度、兼容性、功耗 水平、升级维护便利性及采购价格等因素,采用多种设备形态,满 足各种场景与应用需求,

    4.2.2基站设备选择应综合考虑产品性能、集成度、兼容性、功耗

    并宜为后期扩容预留空间。

    4.2.5基站设备抗震加固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设备安

    装工程抗震设计标准》GB/T51369的有关规定

    4.2.6室外设备应具备与环境相应的物理防护等级 4.2.7基站天馈线类型应根据基站规划能力和部署场景选择。 4.2.8 基站天线安装位置、挂高、方向角、俯仰角应满足公众蜂窝 移动通信网络覆盖质量要求。

    馈线系统间应采取空间隔离、滤波器隔离等措施,系统间隔离度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程技术暂行规定》 YD5191及《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技术要求第1部分:钢塔 架》YD/T2164.1的有关规定。

    4.3基站电源系统设计

    4.3.1基站电源系统技术方案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通信局(站 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YD/T1051和《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 计规范》GB51194的有关规定

    4.3.2基站电源系统引入市电的电压等级应根据当地供电条件

    用电容量及供电部门要求确定

    4.3.4基站可根据当地供电条件配置移动发电机组或固定发电 机组作为备用电源。

    4.3.4基站可根据当地供电条件配置移动发电机组或固定发

    4.3.5直流电源系统机架容量应按远期负荷配置,开关电源模

    宜按近期负荷配置,直流系统应具备二次下电功能。 4.3.6分布式基站设备与局端站距离较远时,可采用集中直流 程供电方式。

    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5027的有关规定,应能采 集电源、空调等设备的运行参数和工作状态以及机房防火、防盗、

    4.3.8交流电源线的导线截面应根据导线允许载流量进行

    4.3.8交流电源线的导线截面应根据导线允许载流量进行

    4.3.9直流电源线的截面应根据直流供电回路所充许的电压降

    4.4基站基础配套设计

    4.4.1基站机房设计应满足移动通信系统设备安装和维护空间 要求,并应符合城建、环保、消防、抗震、人防等要求。 4.4.2新建基站机房设计使用年限和结构安全等级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YD5003的有关规定。 4.4.3基站机房面积宜满足多家运营商设备布置的空间要求及 中远期扩容需求。

    4.4.4基站机房应具备正常照明光源和应急照明光源。

    4.4.6新建基站机房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GB5001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和《建 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机房耐火等级 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配备灭火装置。

    4.4.7基站机房抗风能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

    4.4.8基站机房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信建筑抗

    4.4.9基站机房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

    位置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 规范》GB50689的有关规定。

    4.4.11 基站机房防洪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的有关规定。

    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和《通信局(站)防雷与 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50689的有关规定。接地铜线截面积应根 据最大故障电流值和材料机械强度确定

    4.4.24基站天线塔榄应避开危险不利地段

    4.4.254 钢塔榄的选型宜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共建共享要

    求,并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对于敏感地区应采取相应的美化和伙 装措施。

    5.1.1基站工程施工宜采用节能、节水、废物再生利用等有利于 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产品。 5.1.2基站工程施工时,设备安装、线缆布放、天馈系统、防雷接 地系统、机房和塔榄等配套设施建设应符合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 基站设备共址建设要求。

    5.1.1基站工程施工宜采用节能、节水、废物再生利用等有 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产品。

    5.1.2基站工程施工时,设备安装、线缆布放、天馈系统、防雷接

    5.1.3基站工程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操作规范》YD5201的有关规定。

    产操作规范》YD5201的有关规定。

    5.2基站机房与塔施工

    5.2.1基站机房施工应符合城建、环保、消防、抗震、人防等有关 要求。

    5.2.1基站机房施工应符合城建、环保、消防、抗震、人防等有关

    洞、紧固件等位置、规格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地槽盖板应严密、 固,地槽内不应有渗水。

    5.2.3基站机房建设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表

    5.2.4基站机房环境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信局(站)机房环理

    5.2.5基站机房室内走线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信机房铁架

    安装设计标准》YD/T5026的有关规定,并应可靠固定;应横平竖 直,无明显扭曲和歪斜。走线架横铁应排列均匀,安装位置应满足 下线和线缆转弯要求。走线架与机房内钢筋应保持绝缘,经过梁、 柱时应就近与梁、柱加固

    5.2.6基站机房室内走线架穿过楼板孔洞或墙洞处应有加装保 护框,线缆放绑完毕应用盖板封住洞口,有密闭要求的机房应采取 防火防水封堵措施

    5.2.7槽道安装应平直、端正、牢固。切割走线槽时,切口应垂直

    整齐,走线槽的两端应安装盖子。对于金属材质槽道应进行防腐 处理并可靠接地

    5.2.8基站塔榄应采取防盗及防爬警示措施,同时宜设置维护平 台及攀登设施

    5.2.8基站塔榄应采取防盗及防爬警示措施,同时宜设置维护平

    家现行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和《移动通信工程钢塔 结构设计规范》YD/T5131的有关规定

    5.2.10高钢结构的主体和基础施工、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高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1203的有关规定。 5.2.11基站机房加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 计规范》GB50367的有关规定。

    5.2.11基站机房加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

    5.3.1基站设备和配套材料的安装应符合工程设计及验收要求, 并应符合设备供应商安装操作手册要求。 5.3.2、基站设备安装应牢固可靠,设备机架应垂直安装,接线无 误,并应保留满足调测、散热和日常维护需要的空间。 5.3.3基站设备安装位置应无强电、强磁和强腐蚀等可能对设备 造成影响的隐惠,防静电措施应符合设备及工程设计要求。 5.3.4基站设备挂墙安装时,安装墙体应为水泥墙或非空心砖 墙,并具有保证基站设备安全稳固安装所需的强度。挂墙或杆安 装件的安装应符合设备供应商的安装及固定技术要求。 5.3.5基站设备室外安装时,应满足室外工作环境要求,并应采

    取抗风、防水、防破坏等措施,不宣安装在洼地、易被雨水冲刷的地 点、土质松软地点、影响市容地点等处。

    5.3.6基站设备机架防震加固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

    5.3.6基站设备机架防震加固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抗震设计标准》GB/T51369的有 关规定。

    5.4.1交流电缆、直流电缆、信号线在机房内不宜同架、同槽敷 没。当无法避免同架长距离并行敷设时,应采取屏蔽措施。 5.4.2线缆布放位置、加固方式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同时应避 免斜走线、交叉、空中飞线、扭曲、裂损等情况。 5.4.3馈线布放时应采用喉箍、扎带和馈线卡等固定方式,并应 安装牢固。馈线垂直敷设时相邻两固定点间距离宜为0.5m~ 1.0m,水平敷设时宜为1.0m~1.5m,其他线缆敷设时应满足相 应规范要求。

    设。当无法避免同架长距离并行敷设时,应采取屏蔽措施 5.4.2线缆布放位置、加固方式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同时应避 免斜走线、交叉、空中飞线、扭曲、裂损等情况。 5.4.3馈线布放时应采用喉箍、扎带和馈线卡等固定方式,并应 安装牢固。馈线垂直敷设时相邻两固定点间距离宜为0.5m~ 1.0m,水平敷设时宜为1.0m~1.5m,其他线缆敷设时应满足相 应规范要求。 5.4.4线缆布放应走线美观,美化基站线缆宜采用隐蔽处理 5.4.5室外线缆进人室内时应做防水弯,防水弯半径应大于线缆 规定的最小转弯半径,线缆打弯处宜低于馈线窗下沿0.1m~0.2m。 5.4.6室外光缆、电缆和馈线应敷设于室外走线架上,并应保证 可靠接地。对于不具备室外走线架安装条件的天面和塔榄,应安 装保护套管。 5.4.7馈线走线人室应由上到下依次分层排列,整齐有序。馈线

    安装牢固。馈线垂直敷设时相邻两固定点间距离宜为0.5m 1.0m,水平敷设时宜为1.0m~1.5m,其他线缆敷设时应满足 应规范要求。

    5.4.4线缆布放应走线美观,美化基站线缆宜采用隐蔽处理。

    可靠接地。对于不具备室外走线架安装条件的天面和塔榄,应 装保护套管

    5.4.7馈线走线入室应由上到下依次分层排列,整齐有序。馈线 进线窗口应采用馈线窗,馈线安装完毕后应对孔洞严密封堵。 5.4.8传输光缆宜地埋引入基站机房;当无地理埋条件时,应根据 设计要求在机房设置专用孔洞,用于传输光缆进出机房。 5.4.9 线缆不应沿建筑物避雷带和避雷地线捆扎布放。 5.4.10 线缆应避免与消防管道及强电高压管道同路由布放。 5.4.11 线缆的布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进线窗口应采用馈线窗,馈线安装完毕后应对孔洞严密封堵。

    2线缆应顺直、整齐,应避免线缆交叉纠缠,并应按顺序 下线;

    3线缆在电缆走道第一根横铁上均应绑扎,绑扎线扣应松紧 适度; 4 线缆拐弯应均匀、圆滑一致,其弯曲半径应满足相应规范 要求; 5线缆两端应有明确标志。 5.4.12电源线和信号线布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电源设 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GB51199和《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的有关规定。 5.4.13接线端子规格、材料应与电源线相吻合。接线端子的焊 接或压接应牢固、端正。 5.4.14电源SPD的引接线和地线应布放整齐,走线应短直,并 应固定牢靠。

    1天线安装位置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2天线应安装在牢固支撑物上,天线应安装牢固、稳定,应满 足抗风及防震要求,有源天线单元AAU还应满足散热要求; 3天线与跳线的接头应做防水处理,连接天线的跳线应做防 水弯; 4天线挂高、方位角和俯仰角应满足设计要求,方位角允许 偏差为士5°、俯仰角允许偏差为士1°; 5天线辐射的主瓣方向50m范围内,不应有明显阻挡; 6天线安装时应预留满足维护的空间,当RRU与天线共杆 安装并安装在天线下方时,天线下沿与RRU上沿之间的垂直间 距不应小于0.3m;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天线周围应无遮挡。周围存在高大建

    筑物或山峰等遮挡物体时,应保证在朝南方向且天线顶部与遮挡 物顶部任意连线与天线垂直向上的中轴线之间夹角不小于60°。 2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天线周边应无大功率发射设备,没有同 频干扰或强电磁干扰。不应放置于基站射频天线主瓣方向上的近 距离辐射区域内、微波天线的微波信号下方、高压电缆下方以及电 视发射塔的强辐射下。 3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天线应在避雷针45°防雷保护范围内。 4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天线应竖直安装,各向偏差不应大 于1°。 5.5.3室外走线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走线架应可靠接地,安装位置、高度及保护接地应符合工 程设计要求; 2走线架应横平竖直,各横铁规格一致,两端紧贴走线架扁 钢和横铁卡子,横铁与走线架扁钢应相互垂直; 3走线架的地面支柱安装应垂直稳固; 4加固支撑安装应平稳牢固,吊挂垂直整齐; 5横铁卡子、固定螺栓等部件应齐套并安装牢固; 6走线架横铁宜间隔均匀,当影响线缆布放时可做适当 调整; 室外走线架不应与室内走线架有电气连接; 8 室外走线架相互连接时应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 9支撑加固用同类膨胀螺栓余留长度应一致; 10走线架穿过楼板空洞或墙洞处应加装保护框,线缆放绑 完毕后应使用盖板或阻火包封住洞口; 11新增系统与现有系统设备共用走线架时,新增系统线缆 的布放应与现有线缆整齐一致; 12走线架应采用列架结构安装,并应通过连接件与建筑物 构件连接成整体。

    5.5.4多系统共存工程隔离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5.6.1租用改建基站机房建设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租房改建通 信机房安全技术要求》YD/T2198的有关规定,其选用的室内装 修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有关规定。 5.6.2:对于利用现有电信业务经营者塔榄或社会资源塔榄进行

    5.6.3对电力塔、路灯杆等社会资源塔榄的改造施工,不应影响 现有系统的正常工作。

    5.6.3对电力塔、路灯杆等社会资源塔榄的改造施工,不应影响

    6.1.1工程验收宜包括工程初验、工程试运行和工程终验三个步 骤,对于规模较小、施工复杂程度低、施工成熟度高的工程,可一次 完成全部验收工作。 6.1.2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竣工文件。竣工文件应 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说明; 2 开工报告; 3 安装工程量总表; 工程设计变更单; 5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提交); 停(复)工报告(如有停/复工情况提交); 7 随工签证记录; 隐蔽工程随工验收签证; 验收报告、验收证书; 10 测试记录; 11 竣工图纸; 12 备考表。 6.1.3 竣工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竣工文件按规定内容不应有缺页、漏项、颠倒现象,资料齐全: 2 竣工图纸应与实际竣工情况相符,测试记录数据应真实、 准确、完整; 3资料书写应字迹清楚、版面整洁、规格一致,装订应符合归 档要求。

    1工文件按规定内容不应有缺页、漏项、颠倒现象,资料齐全 2竣工图纸应与实际竣工情况相符,测试记录数据应真实 准确、完整; 3资料书写应字迹清楚、版面整洁、规格一致,装订应符合 档要求。

    安装工程验收规范》GB51199的有关规定。基础配套的工程验收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GB 51120、《移动通信工程钢塔结构验收规范》YD/T5132、《通信电 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T5058的有关规定。

    6.2.4隐蔽工程应边施工边验收,由建设单位随工代表或监理人

    员进行随工验收签证。随工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钢塔榄原材料检查; 2 钢塔和机房基础工程检查; 3 钢塔榄和机房地网检查; 4室外直埋电力电缆和电缆沟检查。 6.2.5 工程初验前设备应安装完毕,经过测试全部合格,监理资 料齐全。 6.2.6建设单位在接到施工单位的交工报告和竣工文件后,应组 如初止玲临

    6.2.6建设单位在接到施工单位的交工报告和竣工文件后, 织初步验收。

    6.2.8试运行验收应从初验测试完毕、割接开通后开始,试运行 时间不应少于3个月。建设单位应组织建设单位维护部门、施工 单位等参加工程试运行。

    进行工程终验。当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问题排查,经整改 重新测试,直至测试指标合格。 6.2.10试运行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提交 程试运行报告。

    6.2.11工程终验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确认各阶段测试检查结果; 2 工程初验提出的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3 工程试运行情况报告; 4 验收组认为必要项目的复验; 5工程技术资料整理情况。

    6.2.12工程终验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处理:

    1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不合格项目,应由验收组查明原因、 分清责任; 2终验应对工程质量综合评定,签发验收证书; 3对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验收组对工程质量评定,编写终 验报告,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颁发验收证书

    7.1.1基站维护应建立24h值班制度,对基站运营状态进行24h 监控。 7.1.2基站维护应建立基站故障处理机制,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应 及时修复处理。 7.1.3基站维护应及时对基站设备维护保养,对设备定期检测 保养及更换。 7.1.4值班情况、巡检情况、故障处理情况、维护保养情况应做好 详细记录。

    安全生产、安全操作的规章制度,维护人员应遵照执行。

    安全生产、安全操作的规章制度,维护人员应遵照执行

    7.2.1基站运行维护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7.2.2基站故障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站设备应存有备件,并应在故障时限内配送至故障 地点; 2当因基站故障造成基站原覆盖的范围出现信号中断时,应 在2h内做出响应,并在24h内将故障恢复; 3故障处理过程中,应记录故障处理的情况及有关信息并 备案; 4故障板件应及时返修处理。 7.2.3基站运行期间应对机房环境、主设备、配套设备、天馈系统

    7.2.3基站运行期间应对机房环境、主设备、配套设备、天馈系统 和环境监控设备定期巡检。

    7.2.3基站运行期间应对机房环境、主设备、配套设备、天馈系

    7.2.4超出使用年限的板件应及时更换。 7。2.5 基站机房空调每季度应清洗1次。 7.2.6基站电池组应每3年至少进行1次容量放电测试,不达标 的电池应及时更换;闲置的电池组宜每3个月进行1次充电处理。 7.2.7基站机房应配备消防设备,并应定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 应立即更换

    7.2.8涉及特种作业的维护工作,维护人员应按有关规定经培 后持证上岗

    警时,能将信息及时传送到网管系统。

    7.3.1塔结构应按照运行维护的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并应保证 塔榄结构完整、牢固可靠、安全运行,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维护整改。 7.3.2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按照规定做好塔榄结构的运行维护 组织管理工作,并应加强对维护单位维护质量的检查监督。 7.3.3运行维护单位应按照规定对塔梳结构进行定期检查,应保

    7.3.2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按照规定做好塔榄结构的运行维护 组织管理工作,并应加强对维护单位维护质量的检查监督。 7.3.3运行维护单位应按照规定对塔榄结构进行定期检查,应保 证各项维护技术指标达到要求,并应对运行维护过程中的维护施 工安全负责。

    证各项维护技术指标达到要求,并应对运行维护过程中的维护施 工安全负责。

    7.3.5日常巡检维护可由日常维护人员承担,主要对塔榄结构进 行例行的检查和维护。

    7.3.5日常巡检维护可由日常维护人员承担,主要对塔结构

    7.3.6专业维护应由专业的施工企业承担,主要对塔榄结构进行 专业检测和维护。

    7.4.1基站开关电源应确保其内部防雷保护装置接线和槽位牢

    7.4.1基站开关电源应确保其内部防雷保护装置接线和槽位牢 固,运行状态正常,所有接地线接头无松动,接触点无锈蚀,与站内

    总汇集地排连接紧固且无锈蚀。 7.4.2室外配电箱及线路应进行检查,有破损的应立即更换。检 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室外配电箱完好、无漏水现象; 2电缆无破损、电缆接头牢固无电蚀; 3电表走动正常。 7.4.3蓄电池应进行检查,确保各连接处无松动、腐蚀,电池壳体 无渗漏、变形。 7.4.4天馈系统应进行检查,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馈线卡连接正常; 2检查天线周围环境,天线前方无遮挡和其他任何设备汽车标准,安 装牢固,无松动和脱落现象;检查天线方位角、俯仰角; 3馈线外观无破损,馈线防水无爆胶现象。

    总汇集地排连接紧固且无锈蚀。

    1馈线卡连接正常: 2检查天线周围环境,天线前方无遮挡和其他任何设备,安 装牢固,无松动和脱落现象;检查天线方位角、俯仰角; 3馈线外观无破损,馈线防水无爆胶现象。

    安全、节能、环保、共建共

    港口水运施工组织设计8.1.1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 范》GB50656及《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D5201的有 关规定。

    8.1.2工程建设中涉及需拆除的设备,应做好对已完工设备的防 护工作。

    8.1.4工程项目施工应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接受交底的人员 应覆盖全体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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