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491-2021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

  • JGJ/T491-2021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为pdf格式
  • 文件大小:33.8 M
  • 下载速度:极速
  • 文件评级
  • 更新时间:2021-10-16
  • 发 布 人: iwjh163
  • 原始文件下载:
  • 原始文件是会员上传的无错版,推荐下载这个版本

  • 建筑工程,pdf格式,下载需要20积分
  • 立即下载

  • word版文件下载:
  • 特别提醒:word版是本站通过人工智能从pdf转换成的word版本,正确率只有90%左右(正在通过训练继续提高准确率),排版恢复的也并不完全准确,没有进行任何人工校对,VIP会员直接免费下载即可,普通会员无法通过点数下载,算是给VIP的活动。

    特别提醒:word版是不完美的,错误较多,只能参考,有需要的可以少打一些字,别下载了找我们说word内容有问题,这是送给VIP会员的。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1.0.1 为推动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便于建筑的维护更新,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要求,引领装配式内装修技术进步,全面提升装配式内装修的性能品质和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建筑装配式内装修的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质量验收及使用维护。
    1.0.3 装配式内装修应以提高工程质量及安全水平、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减少人工、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和建筑垃圾为根本理念,并应满足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的要求。

    建筑结构体中不埋设设备及管线,采取设备及管线与建筑 勾体相分离的方式。

    2. 0.3 干式工法

    现场采用干作业施工工艺的建造方法

    混凝土结构integrated design

    统筹不同专业、不同系统的技术要求,协调系统与系统之 间、系统内部、部品部件之间的连接,协调设计、生产、供应、 安装、运维不同阶段的需求,前置解决设计问题的过程

    厨房integrated kitchen

    由工厂生产的楼地面、吊顶、墙面、橱柜和厨房设备及管 摩集成并主要采用王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厨房

    由工厂生产的楼地面、吊顶、墙面、橱柜和厨房设备及管统 等集成并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厨房。 .0.6集成式卫生间integratedbathroom 由工厂生产的楼地面、吊顶、墙面(板)和洁具设备及管 等集成并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卫生间

    由工厂生产的楼地面、吊顶、墙面(板)和洁具设备及管乡 等集成并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卫生间

    由防水底盘、壁板、顶板及支撑龙骨构成主体框架,并与各 种洁具及功能配件组合而成的具有一定规格尺寸的独立卫生间模 快化产品,称为“整体卫生间”,也称“整体卫浴”。

    在建筑排水系统中,器具排水管及排水横支管不穿越本层维 构楼板到下层空间,且与卫生器具同层敷设并接人排水立管的挂 水方式。

    在满足主体结构分段验收和其他必要条件时,通过科学合理 的组织,实现主体结构施工层以下楼层的内装修施工与主体结构 司步施工的方式。

    一种实现部品部件拆卸、更换及安装时不对相邻的部品部 产生破坏性影响的安装方式。

    3.1.1装配式内装修应进行总体技术策划,统筹项目定位、建 设条件、技术选择与成本控制等要求。 3.1.2装配式内装修系统应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和

    设条件、技术选择与成本控制等要求。

    3.1.4装配式内装修设计应协调建筑设计,为室内空间可变 提供条件

    3.1.5装配式内装修应采用必要的设计和技术措施,保

    型时应明确关键技术参数,并应优选质量稳定、品质高、耐用性 强、抗菌防霉的部品。

    3.1.8装配式内装修施工图纸应采用空间净尺寸标注,表达

    实现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和专业协同,保证工程信息传递的准确 性与质量可追溯性。

    3.2.1装配式内装修应采用节能绿色环保材料,所用材料的品 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2.1装配式内装修应采用节能绿色环保材料,所用材米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设计防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GB 50016 的规定,

    的环保材料,其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 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

    3.2.4材料与部品进场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及性

    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对于用量较大的辅料产品也应提件 相应检测报告。

    3.3.1装配式内装修工程应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和提升室内热环 境、光环境、声环境和空气环境的质量,降低外界不良环境对建 筑的影响。

    各种室内有害物质进行综合评估

    3.3.4装配式内装修工

    进行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进行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1.1装配式内装修应协同建筑、结构、给水排水、

    4.1.4装配式内装修设计应考虑建筑全生命周期内使用功

    性能指标,应满足结构受力、抗震、安全防护、防火、防水、 静电、防滑、隔声、节能、环境保护、卫生防疫、适老化、无 碍等方面的需要

    4.1.6装配式内装修设计流程宜按照技术策划、方案

    4.1.7装配式内装修设计

    更新的要求,采用易维护、易拆换的技术和部品,对易损坏利 常更换的部位按照可逆安装的方式进行设计。

    4.2标准化设计和模数协调

    4.2.1装配式内装修应对建筑的主要使用空间和部品部件进行 标准化设计,并应提高标准化程度。 4.2.2装配式内装修设计应遵循模数化的原则,并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的规定,任宅应符 合现行行业标准《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JGJ/T445的规

    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配式内装修宜与功能空间采用同一模数网格; 2装配式内装修的隔墙、固定橱柜、设备、管井等部品部 件,宜采用分模数M/2模数网格; 3构造节点和部品部件接口等宜采用分模数M/2、M/5、 M/10模数网格。

    制,且宜采用界面定位法。

    过程的尺寸并对建筑设计模数与部品部件生产制造之间的尺寸 行统筹协调

    4.2.5装配式内装修设计可设置容错尺寸,合理调节生产、 工等环节的偏差。

    4.3集成设计与部品选型

    4.3.1装配式内装修应结合项目需求、建筑条件与成本要求等, 对隔墙与墙面系统、吊顶系统、楼地面系统、集成式厨房系统、 集成式卫生间系统、收纳系统、内门窗系统、设备和管线系统等 进行集成设计。

    2装配式内装修应按照设备管线与结构分离的原则进行集 设计。

    4.3.2装配式内装修应按照设备管线与结构分离的原则进行集

    4.3.3集成设计宜选用通用化部品进行多样化组合,满足个

    4.3.3集成设计宜选用通用化部品进行多样化组合,满足个 化要求。

    4.3.4集成设计宜优先确定功能复杂、空间狭小、管线集中的

    中的偏差,宜采用可调节的构造或部件来消除各种偏差带来的 影响

    4.3.7装配式隔墙应选用非砌筑免抹灰的轻质墙体,可选用龙 骨隔墙、条板隔墙或其他干式工法施工的隔墙。 4.3.8隔墙与墙面系统的构造应连接稳固、便于安装,并应与 开关、插座、设备管线等的设计相协调;不同设备管线安装于隔 墙或墙面系统时,应采取必要的加固、隔声、减振或防火封堵 措施

    .3.9龙骨隔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4.3.9龙骨隔墙应符合下列规

    1隔墙的构造组成和厚度应根据防火、隔声、空腔内设备 管线安装等方面的要求确定; 2隔墙内的防火、保温、隔声填充材料宜选用岩棉、玻璃 棉等不燃材料; 3有防水、防潮要求的房间隔墙应采取相关措施,墙面板 宜采用耐水饰面一体化集成板,门与板交界处、板缝之间应做防 水处理; 4隔墙上需固定或吊挂重物时,应采用可靠的加固措施; 5龙骨的布置应满足墙体强度的要求,必要时龙骨强度应 进行验算,并采取相应的加强措施; 6门窗洞口、墙体转角连接处等部位的龙骨应进行加强 处理。

    .3.10条板隔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0条板隔墙应符合下列规

    1 应根据使用功能和使用部位需求,确定墙体的材料和 厚度; 2 应与设备管线的安装敷设相结合,避免墙体表面的剔凿; 3当条板隔墙需吊挂重物和设备时,应根据板材性能采取 必要的加固措施。

    3.11装配式墙面应符合下列判

    1宜采用集成饰面层的墙面,饰面层宜在工厂内完成; 2应与基层墙体有可靠连接;

    3墙面悬挂较重物体时,应采用专用连接件与基层墙体连 接固定。

    4.3.15吊顶系统与设备管线应各自设置吊件,并应满足荷

    4.3.15吊顶系统与设备管线应各自设置吊件,并应满足荷载计 算要求。

    .3.16重量较大的灯具应安装在楼板或承重结构构件上,不行 直接安装在吊顶上,并应满足荷载计算要求

    4.3.17吊顶系统内敷设设备管线时,应在管线密集和接口

    4.3.17吊顶系统内敷设设备管线时,应在管线密集和接口集中 的位置设置检修口。

    4.3.18吊顶系统与墙或梁交接处,应设伸缩缝隙或收口线脚。 4.3.19吊顶系统主龙骨不应被设备管线、风口、灯具、检修口 等切断。

    4.3.18吊顶系统与墙或梁交接处,应设伸缩缝隙或收口级

    4.3.20装配式楼地面系统可采用架空楼地面、非架空干

    面或其他干式工法施工的楼地面 4.3.21装配式楼地面系统应满足房间使用的承载、防水、防 滑、隔声等各项基本功能需求,放置重物的部位应采取加强 进旅

    4.3.22装配式楼地面系统宜与地面供暖、电气、给水排水、新

    风等系统的管线进行集成设计

    装时不应破坏主体结构。

    4.3.24装配式楼地面系统与地面辐射供暖、供冷系统结合设置 时,宜选用模块式集成部品

    4.3.25架空楼地面内敷设管线时,架空层高度应满足管线排布 的需求,并应设置检修口或采用便于拆装的构造。 4.3.26架空楼地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3.25架空楼地面内敷设管线时,架空层高度应满足管线排布

    1架空楼地面与墙体交界处应设置伸缩缝,并宜采取美化 遮盖措施; 2宜在架空空间内分舱设置防水、防虫构造,并应采取防 潮、防霉、易清扫、易维护的措施。 4.3.27非架空干铺楼地面的基层应平整,当采用地面辐射供 暖、供冷系统复合脆性面材地面时,应保证绝热层的强度。 4.3.28非架空干铺楼地面的面层和填充构造层强度应满足设计 要求,当填充层采用压缩变形的材料时,易产生局部受压凹陷 应采取加强措施。

    4.3.29建筑设计应协调结构、内装、设备等专业合理确定厨房 的布局方案、设备管线敷设方式和路径、主体结构孔洞预留尺寸 及管道井位置等。

    4.3.30集成式厨房的设计应包含厨房楼地面、吊顶、墙面、

    4.3.30集成式厨房的设计应包含厨房楼地面、吊顶、墙面、橱 柜和厨房设备及管线的设计,并应与内装修工程的其他系统进行 协同设计。

    4.3.33集成式厨房墙面和吊顶应选用耐热和易清洁的材料,地

    接,当悬挂在轻质隔墙上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4.3.35集成式厨房管线应进行综合协同设计,竖向管线应集中 设置,冷热水表、燃气表、净水设备等宜集中布置,且应便于查 表和检修

    .3.36建筑设计应协调结构、内装、设备等专业共同确定集厅 代卫生间的布局方案、结构方案、设备管线敷设方式和路径、主 本结构孔洞尺寸预留以及管道井位置等

    4.3.36建筑设计应协调结构、内装、设备等专业共同确定集成

    4.3.36建筑设计应协调结构、内装、设备等专业共同确定集成

    和洁具设备及管线的设计,宜选择集成度高的整体卫生间 并应与内装修工程的其他系统进行协同设计

    4.3.38当采用整体卫生间时,整体卫生间的选型宜在建筑 设计阶段进行

    4.3.39集成式卫生间宜采用同层排水方式;当采取结构后

    反方式实现同层排水时,应结合排水方案及检修要求等因素确 条板区域;降板高度应根据防水底盘厚度、卫生器具布置方案 管道尺寸及敷设路径等因素确定。

    4.3.40集成式卫生间的设备管线应进行综合设计,

    水、电气管线宜敷设在吊顶内;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更新、维护的 需求,并应在相应的部位设置检修口或检修门。

    .3.41集成式卫生间的接口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做好设备管线接口、卫生间边界与相邻部品部件之间 的收口; 2防水底盘与墙面板(壁板)连接处的构造应具有防渗漏 的功能; 3卫生间墙面板(壁板)和外墙窗洞口的衔接处应进行收 口处理并做好防水; 4卫生间的门框门套应与防水底盘、墙面板(壁板)、墙体 做好收口和防水。

    4.3.42收纳系统应结合建筑功能空间进行布置,并应按功

    3.46有水房间的收纳部品应选用合适的材料并采取相应措 ,满足防水、防潮、防腐、防的要求

    4.3.47室内门窗宜选用成套供应的门窗部品,设计文件应明确 所采用门窗的材料、品种、规格等指标以及颜色、开启方向、安 装位置、固定方式等要求。

    4.4.1装配式内装修应结合项目建设条件和项目需求合理确定 管线与结构分离的方式,设备管线的安装敷设应与室内空间设计 相协调。

    4.4.2装配式内装修设备和管线

    1设备和管线系统宜通过综合设计及管线集成技术提高设 备与管线系统的集成度; 2设备和管线不应敷设在混凝土结构或混凝土垫层内,也 不应通过墙体表面开凿或剔凿等方式设置; 3竖向主干管线、公共功能的阀门、计量设备、电气设备 以及用于总体调节和检修的部件,应集中设置在公共区域的管井

    或表间内; 4设备和管线的预留洞口尺寸及位置、插座接口点位应在 设计图中明确标注,部品应定位准确; 5敷设于楼地面的架空层、吊顶空间、装配式隔墙内的空 调及通风、给水、供暖、强弱电等设备与管线应便于检修,检修 口宜采用标准化尺寸。

    4.4.3居住建筑设备和管线系统的公共部分与套内部分应界限

    青晰。分户管路与公共管路的结合部位及公用配管的阀门部位 其检修口宜采用标准化尺寸。

    器、显示屏等部品部件的位置与尺寸应与内装修相协调,并 取可靠的固定措施,满足隔声、防火等方面的要求。

    4.4.6集成式厨房和集成式卫生间的设备与管线设计应符合下

    1给水排水、通风和电气等管道管线应采用标准化接口 且应在接口位置设置检修口; 2集成式厨房和集成式卫生间内的管道材质和连接方式宜 与公共区的管道匹配,当采用不同材质的管道连接时,应有可靠 的连接措施

    4.4.7给水排水管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给水分水器时,分水器应与用水器具一对一连接; 在架空层或吊顶内敷设时,中间不得有连接配件;分水器设置应 更于检修,并宜有排水措施; 2敷设于隔墙系统、吊顶系统、架空地板系统内的给水管 线应采取措施避免有机溶剂的腐蚀或污染; 3消防阀门、水流指示器、末端试水阀等附配件宜设在管 并、设备用房内等便于检修的部位;当设在走廊等部位的吊顶内 时,应预留检修口;不应设在办公室、居住房间等承担主要使用

    4.4.8供暖、空调和通风管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敷设于居住建筑隔墙系统、吊顶系统、架空地板系统内 的供暖管道不宜有接口和阀门、部件; 2供暖、空调和通风系统管道安装应设置可靠的支撑系统 并充分考虑管道伸缩补偿,确保安装安全;同时,应按照相关标 准要求,设置保温隔热措施; 3空调通风管道宜采用工厂预制、现场冷连接工艺。 4.4.9电气管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气线缆应采用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敷设方式配线; 2电气线缆应穿金属管或在金属线槽内敷设,线缆在管道 或线槽内不宜有接头,如有接头,应放置在接线盒内; 3电气线缆设计在隔墙内布线时,隔墙应优先选用带穿线 管的工厂化生产的墙板

    1电气线缆应采用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敷设方式配 2电气线缆应穿金属管或在金属线槽内敷设,线缆在 或线槽内不宜有接头,如有接头,应放置在接线盒内; 3电气线缆设计在隔墙内布线时,隔墙应优先选用带 管的工厂化生产的墙板

    4.5.1装配式内装修与主体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管线 系统的接口设计应符合通用性要求。 4.5.2装配式内装修应采用标准化的连接构造,接口的位置和 尺寸应符合模数协调的要求,并应做到连接合理、拆装方便、使 用可靠。

    .5.3部品的连接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居住建筑套内部品的维修和更换不应影响公共区域部品 或结构的正常使用; 2设计耐久年限低的部品部件应安装在易更换易维修的位 置,避免更换时破坏耐久年限高的部品或结构构件; 3先装部品应为后装部品预留接口,并应与后装部品接口 匹配。

    隔墙与地面相接部位宜设踢脚或墙裙,方便清洁和维护

    2隔墙与吊顶的连接部位宜采用收边线角或回槽等方式进 行处理; 3门窗与墙体的连接宜采用配套的连接件,连接应牢固: 门窗框材与轻质隔墙之间的缝隙应填充密实,并宜采用门窗套进 行收边; 4集成式厨房的固定安装应根据不同墙体设计安装节点 固定方式和构造;橱柜模块与墙面、地面、吊顶的交接处应风格 协调、收口美观; 5集成式卫生间地面与其他室内地面、墙面与门窗之间应 故好收边收口处理,并应满足防水要求; 6楼地面、墙面、吊顶不同材料交接处宜采用收边条进行 处理。

    5.1.1装配式内装修部品应提高集成化、模块化、标准化程度 和施工装配效率以及使用维护的便利性。 5.1.2装配式内装修部品应提高接口的开放性和通用性,实现 系列化、成套化供应,满足多样化需求。 5.1.3装配式内装修部品制造企业应建立完整的技术标准体系 以及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5.1.4装配式内装修部品制造企业应对检验合格的部品出具合 收证明文件 湘悦

    5.1.1装配式内装修部品应提高集成化、模块化、标准化程度

    5.2.1部品生产所用原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 定,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抽样检测,未 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

    5.2.1部品生产所用原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天产 口小旺 定,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抽样检测,未 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 5.2.2部品生产企业应建立质量安全生产追溯制度,建立产品 信息档案,实现对产品的可追溯性。 5.2.3部品的接口设计应确保安全可靠,且宜便于拆装更换。 5.2.4部品应成套供应,减少现场加工作业,并应明确部品之 间的接口类型、连接方式与配套部件要求。 5.2.5应对标准化部品与定制部品进行优化组合设计,标准部 品与定制部品应同步配套生产供应。 5.2.6对于不能常年生产的部品部件,宜预留一定数量的备用 产品,以备安装损耗以及维护所需。

    追溯,定制部品应进行唯一编码

    5.3.1部品生产企业应建立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产品

    5.3.1部品生产企业应建立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产品应按现 标准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销售,生产企业不具备出厂检验能 的,应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出厂检验

    的,应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出厂检验。 5.3.2部品生产企业应对出厂合格产品签发产品合格证,合格 证应标注产品相关信息,明确质量保证期限

    5.3.2部品生产企业应对出厂合格产品签发产品合

    5.4.1部品包装应标识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

    5.4.1部品包装应标识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 符合保障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的证明等内容,同批次部品应内 包装明细清单、产品说明书、作业指导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等

    5.4.1部品包装应标识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 符合保障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的证明等内容,同批次部品应内置 包装明细清单、产品说明书、作业指导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等。 5.4.2配套部件应与部品同批次交付,易损、易耗零配件宜适 量增配,需要专用工具进行装配时,应与部品同批次配备相应数 量工具,

    5.4.2配套部件应与部品同批次交付,易损、易耗零

    量增配,需要专用工具进行装配时,应与部品同批次配备相应 量工具。

    5.4.3部品包装材料宜采用环保、不掉色、可回收循环使用 材料。

    5.4.3部品包装材料宜采用环保、不掉色、可回收循环亻

    5.4.4内装部品从工厂运输到施工现场,应提前制定运输计戈

    及方案,超高、超宽、形状特殊的大型部品运输和码放应采取 量安全保证措施。

    5.4.5内装部品在施工现场二次搬运电力弱电图纸、图集,应提前查勘场地条件并

    5.4.5内装部品在施工现场二次搬运,应提前查勘场地条件并 做预处理,确保卸载及转运工具顺利通行,垂直运输宜采用机械

    做预处理,确保卸载及转运工具顺利通行,垂直运输宜采用机 化工具

    6.1.1装配式内装修应结合设计、生产、装配一体化的要求 根据工程特点,协同总包单位制定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 案,明确装配式内装修工程与其他各分项工程的施工界面、施 工序与避让原则。

    6.1.2装配式内装修施工可采用穿插施工的组织方式。

    新设备,应经样板验证后应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规定。

    6.1.5装配式内装修施工前,应进行样板间或样板的试

    6.1.5装配式内装修施工前,应进行样板间或样板的试安装

    并应根据试安装结果及时调整施工工艺、完善施工方案评定标准,且应 项目参与各方确认。

    ....
  • 相关专题: 装修  
专题: 路桥施工组织设计 |水利管理 |吊环标准 |纸箱标准 |项目管理、论文 |

常用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