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794-2021 混凝土板桩支护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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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冠梁和导梁合一后的结构形式

    2. 1. 7 植入法

    预先用钻机在桩位处钻孔,或采用搅拌、旋喷形成尚未结硬 的水泥土桩体桥梁工程,然后将预制桩植人其中的施工方法。

    施工时为保证混凝土板桩水平向和竖向位置及精度而架设的 临时导向支架结构。

    2.2.1作用和作用效应

    2.2.2材料性能和抗力

    2.2.4设计参数和计算系数

    m 土的水平反力系数的比例系数; 作用基本组合的综合分项系数; Y. 一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

    m 土的水平反力系数的比例系数; 作用基本组合的综合分项系数; Yo 一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

    3.0.1混凝土板桩支护可用于以黏性土、粉土、砂土为主的场 地,对存在杂填土层、碎石土层或强风化岩的场地,应通过现场 试验确定适用性

    3.0.2混凝土板桩的平面布置应根据拟建场区地形、工程地质

    0.2混凝土板桩的平面布置应根据拟建场区地形、工程地 水文地质条件,以及所属建(构)筑物的总体布置、功能、 、使用要求等综合确定。

    3.0.3设计文件应规定支护结构的使用年限。永久性混凝土板

    王比, 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被保护的建(构)筑物设计使, 手限。

    3.0.5当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应判定为达到了承载能力极限

    1支护结构构件或连接因应力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或因 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 2支护结构转变为机动体系,支护结构或结构构件丧失 稳定; 3结构因局部破坏而发生连续性倒塌; 4支护体或土体因土中剪应力大于抗剪强度而发生滑动、 隆起、推移、倾覆等; 5地下水渗流引起土体渗透破坏。 3.0.6当出现下列状态时,应判定为达到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1支护结构变形影响地下结构施工或周边环境正常使用; 2地下水位变化影响地下结构施工或周边环境正常使用:

    3支护结构变形超过设计允许值; 4支护结构构件耐久性不满足设计要求。 3.0.7当出现影响承载能力和正常使用的材料性能劣化,应判 定为达到了耐久性极限状态。 3.0.8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设计的安全等级及重要性系数 (%),不应小于表3.0.8的规定。同一工程的不同部位可采用不 同的安全等级。

    表3.0.8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

    主:对于永久性结构,重要性系数不应低

    3.0.9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内力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内力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弯矩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2剪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3轴向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Mk一 按作用标准组合计算的弯矩值(kN·m); %——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按表3.0.8确定,当需要提 高安全标准时,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高于上述规定 取值;

    /F TF尘件 应小于1.25,无特殊要求时永久性支护结构不应 小于1.35; V一剪力设计值(kN); Vk一一按作用标准组合计算的剪力值(kN); N一一轴向拉力设计值或轴向压力设计值(kN); N一一按作用标准组合计算的轴向拉力或轴向压力值 (kN)。 3.0.10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设计应根据支护工程周边环境的重 要性及对变形的适应能力、支护结构计算结果等因素确定支护结 构的变形限值、周边环境变形限值,变形值应满足正常使用要 求。当板桩支护结构同时用作主体工程结构构件时,其变形值不 应大于主体工程结构设计对其变形的限值。 3.0.11混凝土板桩支护工程设计应选择符合支护结构实际条件 的计算模型,并在确认参数的合理性、计算结果的可靠性后,方 可将计算结果用于设计。 3.0.12岩土工程勘察应包括支护工程所需的勘察内容,勘察成 果应满足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设计和施工要求。 3.0.13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设计计算所采用的土的抗剪强度指 标宜按当地经验取值,如无当地经验时,可按下列规定选用: 1地下水位以上的黏性土、黏质粉土,应采用三轴固结不 排水剪切试验确定的抗剪强度指标(ccu、Pcu)或采用直剪固结 快剪试验确定的抗剪强度指标(ccq、βe);地下水位以上的砂质 粉土、砂土、碎石土,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应采用有效应力强度指 标(c、); 2地下水位以下的正常固结和超固结的黏性土、黏质粉土 可采用水土合算方法,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应采用三轴固结不排水 剪切试验确定的抗剪强度指标(ccu、cu)或采用直剪固结快剪

    黏性土、黏质粉土,可采用水土合算方法,宜采用有效自重压力 下预固结的三轴不固结不排水试验确定的抗剪强度指标(cuu) Puu); 3地下水位以下的砂质粉土、砂土和碎石土,应采用水土 分算方法,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应采用有效应力抗剪强度指标 c、β);对砂质粉土,当缺少有效应力强度指标时,也可采用 三轴固结不排水抗剪强度指标(ccu、Pcu)或直剪固结快剪强度 指标(ceq、eg)代替;对砂土和碎石土,有效应力强度指标 (β)可根据标准贯人试验实测击数和水下休止角等物理力学指 标取值; 4有工程经验时,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可根据室内或原位测 试得到的其他物理力学指标,按经验方法确定 3.0.14临时性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设计时,所采用的荷载效应 组合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的 有关规定。永久性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设计时,所采用的荷载效 应组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153的有关规定。

    3.0.15计算支护结构上的荷载和作用时应包括下

    1支护结构内外土的自重产生的土压力以及水压力; 2影响范围内既有和在建的建(构)筑物荷载; 3影响范围内施工材料荷载、设备荷载和车辆荷载等; 4冻胀、温度变化等产生的作用力; 5护岸结构各工况下混凝土板桩所承受的重力及其冲击力 风力、波浪力、船舶和漂浮物撞击力、温度荷载等作用组合; 6与混凝土板桩连接的永久结构传递的荷载; 7永久支护结构的地震作用 3.0.16混凝土板桩结构除应确保自身稳定外,还应采取防止板 桩墙后土体从板桩间接缝中流失的措施。 3.0.17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选型应综合分析周边环境限制条

    件、开挖深度、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施工工艺及设备条 件、周边相近条件支护工程的工程经验、施工工期及施工季节等 因素,可选择悬臂式、锚拉式、双排桩式和支撑式等支护结构 形式。

    件、开挖深度、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施工工艺及设备条 件、周边相近条件支护工程的工程经验、施工工期及施工季节等 因素,可选择悬臂式、锚拉式、双排桩式和支撑式等支护结构 形式。 3.0.18混凝土板桩截面选型应分析结构的空间效应和受力特 点,采用有利支护结构材料受力特性的截面形式。 3.0.19当坑底以下为软弱土时,可采用水泥土搅拌桩、高压喷 射注浆等方法对坑底土体进行局部或整体加固。 3.0.20混凝土板桩支护工程设计应提出施工质量检测、地表水 及地下水控制、支护工程使用与维护要求。 3.0.21混凝土板桩施工使用的原材料的质量检验,应符合设计 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2的规定。

    .0.22混凝土板桩支护工程设计应提出监测技术要求,包括

    测项目、监测频率、监测点位置及监测控制值和报警值等内容。

    4.1.1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设计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料: 1场地地层及地下水资料,包括场地地表至基底以下一定 深度范围内地层情况、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地下水分布、地下水 类型及赋存条件、渗透系数和施工期地下水位可能的变化幅 度等; 2主体工程设计资料,包括总平面图及地下结构、基础设 计图等; 3场地内及周边的既有地下和地上管线、设施的资料,包 括类型、位置、尺寸、埋深、架设高度、材质、结构形式、使用 年限及使用现状,以及对施工振动和变形的承受能力等; 4邻近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的资料,包括位置、层数、高 度、结构类型、地基基础形式和尺寸、埋深、既有支护结构、使 用年限、使用现状,以及对施工振动和变形的承受能力等; 5场地周围雨水、污水、上下水管线渗漏情况及管理控制 体系资料,地表水汇流和排泄条件等; 6场地周边市政道路的类型、位置、宽度、车辆行驶情况、 最大车辆荷载等; 7施工期间支护结构周边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的附加荷载 情况,包括施工材料堆载、车辆或设备的动载和静载等; 8场地周边地形地貌条件,包括陆域、水域等; 9水文、气象资料,包括特征潮位或水位、设计潮位或水 位、水流流速及流向、设计波浪要素、泥沙和河床冲淤条件、降 雨、风速及风向等;

    10建筑材料供应、通航、防洪要求、施工条件及讯

    4.1.2 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平面布置及结构选型: 2 荷载及其组合; 3 支护体系的稳定性验算; 4 支护结构的内力、强度和变形计算; 5 地下水控制设计; 6 构造要求; 7 根据工程类别和安全等级确定使用年限; 8 永久性结构的耐久性设计; 9 根据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等因素确定沉 桩方法; 10 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控制设计,支护结构外侧地表变形的 估算; 11 土方开挖、回填要求; 12 临时支撑和可回收式锚拉结构的拆除要求; 13 针对景观和生态保护要求的技术措施: 检测和验收标准; 15支护工程的监测要求。 4.1.3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类型,应根据基坑深度或挡土高度 场地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要求、使用要求、施工 条件、经济指标和工期等因素综合确定。初步选型时可按 表 4. 1.3执行

    4.1.3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类型,应根据基坑深度或挡

    地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要求、使用要求、施 条件、经济指标和工期等因素综合确定。初步选型时可 表 4. 1. 3执行。

    表4.1.3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类型

    4.1.4混凝土板桩的桩型和截面形式可根据工程需要,按 表4.1.4选用,截面参数及力学性能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

    4.1.4混凝土板桩的桩型和截面形式可根据工程需要,按

    1.4混凝土板桩的桩型和截面形式

    续表 4. 1. 4

    注:对于存在碎石土、强风化岩的地层,应根据当地经验、沉桩方法和试桩情况 选定桩型。

    板桩。混凝土板桩宜在工厂预制,也可在施工现场预制。按成型 工艺可采用离心成型板桩和浇筑成型板桩。混凝土板桩的混凝土 强度等级和桩身配筋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 范》GB50010、《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先张法预应力混 凝土管桩》GB13476、《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JG/T197、 《预应力混凝土异型预制桩技术规程》JGI/T405的有关规定

    凝土管桩》GB13476、《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JG/T197、 《预应力混凝土异型预制桩技术规程》JGJ/T405的有关规定。 4.1.6锚旋式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应根据板桩墙墙后场地条件 和拉杆拉力大小等因素确定锚锭结构,可采用锚锭板、锚锭墙、 锚桩、锚锭桩墙或锚锭叉桩等形式。锚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码头结构设计规范》JTS167、《水工挡土墙设计规 范》SL379的有关规定。 4.1.7混凝土板桩作为永久性支护结构时,应根据设计使用年

    4.1.6锚式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应根据板桩墙墙后场

    拉杆拉力大小等因素确定锚旋结构,可采用锚旋板、锚旋 苗旋桩、锚桩墙或锚叉桩等形式。锚锭结构设计应符合现 行业标准《码头结构设计规范》JTS167、《水工挡土墙设计 芭》SL379的有关规定

    限、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规定的环境 类别,以及水、土等对钢、混凝土的腐蚀性等因素进行耐久性设计。

    使用功能、地质地貌和周边环境条件的要求,进行生态设计。

    4.2.1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应根据支护结构的型式、受力与变

    :2:1混凝工极桩支护结构应根据支护结构的式、支力与受 形特性等,按下列方法进行结构分析: 1对于悬臂式混凝土板桩墙,宜采用平面杆系结构弹性支 点法进行结构分析。 2对于锚拉式混凝土板桩墙,可将整个结构分解为混凝土 板桩墙和锚拉结构分别进行分析;混凝土板桩墙宜采用平面杆系 结构弹性支点法进行分析;作用在锚拉结构上的荷载应采用混凝 土板桩墙分析时得出的支点力。 3对于支撑式混凝土板桩墙,可将整个结构分解为混凝土 板桩墙、内支撑结构分别进行分析;混凝土板桩墙宜采用平面杆 系结构弹性支点法进行分析;内支撑结构可按平面结构进行分 析,混凝土板桩墙传至内支撑的荷载应取混凝土板桩墙分析时得 出的支点力;对混凝土板桩墙和内支撑结构分别进行分析时,还 应分析板桩墙和内支撑相互之间的变形协调;如果是倾斜支撑结 构,还应分析倾斜支撑构件的稳定性和底座的承载能力。 4当有可靠经验时,可采用空间结构分析方法对混凝土板 桩墙进行整体分析或采用数值分析方法对混凝土板桩墙与土进行 整体分析。 5用于圆形支护工程的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宜采用空间 结构分析方法对支护结构进行整体分析,有可靠经验时也可按轴 对称结构采用平面杆系弹性支点法进行结构分析。 4.2.2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应对下列设计工况进行结构分析:

    并应按其中最不利作用效应进行支护结构设计: 1支护结构开挖至坑底时的工况; 2对锚拉式和支撑式混凝土板桩墙,支护结构开挖至各层 锚杆或支撑施工面时的工况; 3在主体地下结构施工过程中需要以主体结构构件替换支

    撑或锚拉的工况; 4对水平内支撑式混凝土板桩墙,支护结构各边水平荷载 不对等的工况; 5对于平面形状为环形的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各水平荷 载不对等或外形不对称的工况; 6永久性支护结构在地下结构回填后,土压力宜按静止土 压力计算; 7水工支护结构在极端高水位、设计高水位、设计低水位 和极端低水位时的工况; 8使用期内遭受地震作用时的工况; 9有特殊要求的其他工况。 4.2.3混凝土板桩墙作为基坑支护结构设计时,所采用的结构 分析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中 支护结构的有关规定。采用平面杆系结构弹性支点法时,宜采用 图4.2.3所示的结构分析模型

    【(a)悬臂式板桩支护结松

    (b)锚拉或支撑式板桩支护结构

    图4.2.3基坑板桩支护结构分析计算模型示意 1一挡土构件:2一由锚杆或支撑简化而成的弹性支座;3一计算土反力的弹性支

    合现行行业标准《码头结构设计规范》JTS167、《水工挡土墙设 计规范》SL379的有关规定。采用竖向弹性地基梁法计算时, 宜采用图4.2.4所示的结构分析模型。入土段墙后的主动土压力 宜取计算水底以上地面荷载加土体重量产生的土压力。

    [a)悬臂式板桩支护结构

    (b)锚锭式板桩支护结构

    图4.2.4水工板桩支护结构分析计算模型 土的内摩擦角;Ra一杆拉力;力一波浪力;ea一主动土压力强度; ew一剩余水压力强度;kl~kn一弹性杆的弹性系数; t一设计嵌固深度(m)

    4.2.5土的水平反力系数的比例系数(m)宜按桩的水平荷 载试验及地区经验取值,缺少试验和经验时,可按下列规定 取值: 1对于临时性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可按经验公式 (4. 2. 5) 计算:

    式中: m 土的水平反力系数的比例系数(MN/m);

    、? 土的黏聚力(kPa)和内摩擦角(°),对多层土, 按不同土层分别取值; Vb一 挡土构件在坑底处的水平位移量(mm),当此处的 水平位移不大于10mm时,可取vb=10mm。 2对于永久性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可按表4.2.5选用

    注:1对于水工板桩支护结构,板桩墙在计算水底处的水平变位大于10mm时, 泥面下一定深度范围内土层的m值适当折减; 2表中的砂土,当密实度为松散时取表中下限值,密实度为密实时取上限值; 3I.为土的液性指数

    注:1对于水工板桩支护结构,板桩墙在计算水底处的水平变位大于10mm 泥面下一定深度范围内土层的m值适当折减; 2表中的砂土,当密实度为松散时取表中下限值,密实度为密实时取上限值 3I.为土的液性指数

    4.2.6根据支护结构形式、类别、等级、工况等,经过

    力分析计算得到结构内力值后,可按本规程附录A的有关规定 进行选桩设计。

    4.2.7结构分析时,板桩支护结构的变形限值和周边环

    勾力, 限值尚悦支 限值应符合本规程第3.0.10条的规定

    限值应符合本规程第3.0.10条的规定。

    4.3.1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的稳定计算应包括整体稳定性、嵌 固稳定性、抗倾覆稳定性、坑底抗隆起稳定性、抗渗透稳定 性等。 4.3.2混凝土板桩临时支护结构的稳定计算,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IGI120 的有关规定。板桩的嵌

    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的有关规定。板桩的 固深度除应符合稳定计算的要求外,对悬臂式结构,尚不宜小

    支护深度的80%;对单支点混凝土板桩墙,尚不宜小于支 度的30%;对多支点混凝土板桩墙,尚不宜小于支护深 20%。

    4.3.3混凝土板桩永久支护结构的稳定计算,应符合

    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码头结构设计规 范》JTS167、《水工挡土墙设计规范》SL379、《堤防工程设计 规范》GB50286和《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487的 有关规定。永久性支护结构安全系数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确定。

    4.3.4有锚锭结构的混凝土板桩墙应验算锚锭结构的稳负

    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码头结构设计规范》JTS167、《水工挡 土墙设计规范》SL379的有关规定。 4.3.5对于抗震设防基本烈度为7度及7度以上地区的永久性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码头结构设计规范》JTS167、《水工挡 墙设计规范》SL379的有关规定

    4.3.5对于抗震设防基本烈度为7度及7度以上地区的永

    护结构,应进行抗震设防整体稳定性验算。分析地震作用时, 用于永久性支护结构上的主动土压力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的有关规定执行。

    支护结构,应进行抗震设防整体稳定性验算。分析地震作用时, 作用于永久性支护结构上的主动土压力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的有关规定执行。 4.3.6根据混凝土板桩墙的结构及平面布置,板桩墙可取1延 米作为一个稳定计算单元。对于有锚的板桩墙,可取一个锚锭

    3.6根据混凝土板桩墙的结构及平面布置,板桩墙可取1延 作为一个稳定计算单元。对于有锚锭的板桩墙,可取一个锚 段作为一个稳定计算单元。圆弧段可按整体进行计算。

    4.4混凝土板桩截面计算

    4.4.1混凝土板桩应进行强度设计。对于永久性工程,钢筋混 凝土板桩应进行裂缝宽度验算,预应力混凝土板桩应进行抗裂 验算。

    4.4.2混凝土板桩宜按偏心受压或受拉构件设计,轴

    4.2混凝土板桩宜按偏心受压或受拉构件设计,轴力较小时 按受弯构件设计。

    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 行计算。对于临时支护结构,弯矩设计值、剪力设计值应按

    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的有关规 计算确定。

    4.4.4应分析混凝土板桩吊装和运输时的冲击和振动

    并行吊运验算。吊点或支点的设置应按吊点或支点跨间正弯 与吊点或支点处的负弯矩相等的原则进行布置,吊运验算的 力系数宜取1.5,桩身结构自重产生的最大吊装弯矩应满足 裂要求

    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的有关规定,验算桩 身在沉桩施工中的锤击压应力和锤击拉应力。最大锤击压应力和 最大锤击拉应力应分别不大于混凝土的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和轴 心抗拉强度设计值。设计采用静压法沉桩时,可按现行行业标准 《预应力混凝土异型预制桩技术规程》JGJ/T405的有关规定 验算顶压式沉桩最大施压力和抱压式沉桩桩身最大抱压力,最大 拉应力不应大于混凝士的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

    4.5.1混凝土板桩临时支护结构使用的冠梁、腰梁、锚杆、支

    混凝土板桩临时支护结构使用的冠梁、腰梁、锚杆、支 构,设计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 》JGJ120的有关规定。 2锚锭结构构件宜按偏心受压构件设计,当轴向力较小时, 受弯构件设计。无导梁或无肋的锚板、锚墙尚应进行冲 度验算,并宜在预留拉杆孔上下和左右各两倍构件厚度的范 设置加强筋

    4.5.2锚旋结构构件宜按偏心受压构件设计,当轴向力较小

    可按受弯构件设计。无导梁或无肋的锚锭板、锚锭墙尚应进行冲 切强度验算,并宜在预留拉杆孔上下和左右各两倍构件厚度的范 围内设置加强筋,

    预张拉时,拉杆受力不均匀系数可取1.35。 2 钢拉杆预张拉力可取设计拉力的30%~80%。 3拉杆最小长度应符合下式要求,锚锭结构底端埋深应 锚结构变位第一零点到地面的距离,见图4.5.3。

    图4.5.3背拉锚结构拉杆最小长度计算示意

    式中:L一一拉杆最小长度(m); H。一一支护桩后主动破裂棱体的高度(m),采用弹性线法 时取最大负弯矩点到地面的距离,采用竖向弹性地 基梁法时取变形第一零点到地面的距离; P1P2 支护桩后土的内摩擦角()和锚旋结构前土或填料 的内摩擦角(°),当土体分层时,可采用厚度加权 平均值; th一锚结构底端埋深(m)。 4钢拉杆可按中心受拉构件设计。拉杆杆体段直径可按下 式计算:

    式中:d 钢拉杆直径(mm); RA 拉杆拉力标准值(kN); YRA 拉杆拉力分项系数,取1.35; + 钢材的抗拉强度设计值(N/mm):

    1000RAYRA+d 元f:

    △d一一预留锈蚀量(mm),取2mm~3mm。 5钢拉杆杆体连接部位和连接件应按与杆体等强度原则 设计。 4.5.4 导梁和胸墙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梁可按刚性支撑连续梁计算; 2胸墙竖向可按拉杆处为固端的悬臂梁设计,对于工字形 截面的胸墙可取下翼板为导梁,L形截面的胸墙可取平台板为 导梁; 3 钢筋混凝土导梁和胸墙应按强度配筋,并验算裂缝宽度: 4 钢导梁应进行强度设计。 4.5.5混凝土板桩墙采用钢围標时,钢围標的截面承载能力宜 根据设置情况按双向偏心受压连续梁或简支梁计算,并应验算在 锚拉或支撑处的局部受压稳定性。圆形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的钢 围標兼作环形支撑时,应进行结构稳定性验算。

    4.6.1混凝土板桩桩长应由计算确定,不官进行接桩。需要进行 接桩时,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 《预应力混凝土异型预制桩技术规程》JGJ/T405的有关规定外,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接头及连接件进行设计和计算,接头处抗弯性能不 应低于桩身的抗弯性能,抗拉强度不应低于桩身抗拉强度; 2桩接头应避开桩身弯矩或剪力最大部位,宜设置在桩身 受力较小位置,相邻桩的接头位置在竖向应相互错开; 3接头强度应通过试验验证; 4对于永久性结构,接头应满足耐久性要求。 4.6.2混凝土板桩截面高度应由计算确定,宜采用200mm~ 700mm;当板桩截面高度较大时,宜采用空心截面板桩或异形 截面板桩。板桩截面宽度可采用500mm~1300mm;当施工条件

    允许时,宜增大板桩截面宽度。

    充许时,宜增天板桩截面苋度。 4.6.3混凝土板桩的结构及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身配筋应按吊运、打桩及桩在使用中的受力等条件计 算确定; 2桩两端箍筋间距宜适当加密: 3纵向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4板桩可一侧全长做凸样,另一侧全长做凹椎,板桩间全 长形成槽椎结合的形式。也可自桩端至设计基底或泥面以下1m 范围内做凸,其余范围和另一侧的全长范围做凹样。凹槽的深 度不宜小于30mm。 4.6.4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在平面转角处,宜根据转角的平面 形状,采用异形转角板桩。转角桩的截面形状及配筋可根据设计 要求定制。未设置转角桩采用弧形布桩时,桩间转角弧度应根据 不同桩型的桩间槽样啮合情况确定。转角桩和定位桩的桩尖应做 成对称形,桩长宜比其他板桩加深2m。 4.6.5混凝土板桩墙的冠梁、腰梁、导梁和胸墙构造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冠梁可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板桩墙的导梁可采用 现浇或预制的钢筋混凝土梁,腰梁可采用型钢组合梁或现浇钢筋 混凝土梁; 2根据工程需要,导梁和冠梁可合为胸墙; 3冠梁或胸墙的宽度不应小于板桩截面高度或桩径,前后 两侧均宜比板桩截面高度或桩径宽75mm以上,冠梁高度不宜 小于500mm,且不宜小于板桩截面高度或桩径的60%;冠梁或胸 墙的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对梁的构造配筋要求;当用作支撑或锚拉的传力构件或按空间结 构设计时,尚应按受力构件进行截面设计: 4混凝土板桩墙应伸人冠梁或胸墙,深度不宜小于100mm; 5混凝土板桩墙与冠梁之间宜采用桩头预留孔植筋、钢筋

    与桩头端板焊接等方式进行连接,纵向钢筋深入冠梁内的长度宜 按受拉锚固要求确定; 6临时支护工程的冠梁或胸墙宜封闭;需要设置变形缝的 工程,冠梁、导梁和胸墙的变形缝间距应根据工程类别、当地气 温变化、支护结构形式和地基条件等因素确定,可取15m~ 30m,导梁的接头位置应与冠梁或胸墙的分缝位置一致,变形缝 的宽度宜采用20mm~30mm;在结构形式变化处、水深变化处、 地基土质差别较大处和新旧结构衔接处,应设置变形缝;变形缝 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充; 7腰梁与锚索应连接牢靠,构造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 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的有关规定。 4.6.6混凝土板桩墙的钢围標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围可采用型钢或组合型钢,型钢之间应增加连接缀板 或连接钢板; 2围標可采用螺栓连接或焊接,连接位置宜设置在1/3支 撑跨度处,在支撑作用范围可采用焊接加劲肋: 3围標应贴合板桩墙,钢腰梁与板桩墙之间的间隙可采用 灌注细石混凝土、垫钢垫片等方式进行充填; 4围標分段设置时,分段位置应避开围標受力较大处。 4.6.7对于临时性板桩支护结构,锚杆可采用钢绞线锚杆和钢 筋锚杆,构造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的有关规定,锚杆的水平间距宜取板桩宽度的整数倍, 不宜小王1.5m

    1拉杆材料、制作及力学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拉 杆》GB/T20934的有关规定。钢材延伸率不应低于18%;当拉 杆拉力较大时,可采用经热处理后延伸率不低于17.%的高强度 材质钢拉杆; 2拉杆的直径应经强度计算确定,可采用40mm~100mm;

    直径大于100mm的钢拉杆,应进行相关力学性能验证试验; 3拉杆间距可采用1.0m~3.0m,宜取板桩宽度的整数倍; 4总长度小于12m时,可只在靠近板桩墙处设一个竖向 铰;拉杆长度大于12m时,宜分段制作,每节长度不超过12m, 宜采用张紧器、竖向铰等连接,并在靠近板桩墙和锚锭结构两端 各设一个竖向铰; 5拉杆预张拉力可取设计拉力的30%80%; 6预计拉杆下填土沉降较大时,宜在拉杆下设支承桩或在 拉杆上安设防压罩;支承桩间距可采用4.0m~6.0m,桩长应根 据计算确定;防压罩与拉杆之间应预留足够的间隙。 4.6.9锚墙和锚旋板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锚旋墙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墙,也可采用由预制钢筋 混凝土板安装或插入而成的连续墙;当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锚旋 墙时,应在墙后设置连续导梁;锚锭墙可采用矩形、梯形或L 形截面; 2锚旋板可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板;锚旋板截面可采用平 板、双向梯形板或T形板: 3锚旋墙、锚板的高度应由稳定计算确定,宜采用 1.0m~3.5m;在施工条件充许的情况下,宜降低锚旋墙、锚旋 板的标高; 4锚旋墙、锚板的厚度应经强度和裂缝控制计算确定, 且不宜小于150mm; 5锚锭墙、锚板应预留拉杆孔,拉杆孔位置宜与作用在 锚墙、锚锭板上的土压力合力作用点重合,斜度应与拉杆方向 一致; 6锚旋桩墙应设导梁;导梁可单设在墙后,也可利用锚 桩墙的冠梁作为导梁;单设的导梁,对钢筋混凝土锚旋桩墙,宜 采用钢筋混凝土梁;对于钢板桩锚旋桩墙,宜采用钢导梁;冠梁 和导梁分段长度及变形缝的位置应与板桩墙相对应

    4.6.10混凝土板桩墙墙后回填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0.10 1宜在墙后填土完成后,冉进行墙前土方开挖 2应根据防渗排水要求、土性及土料来源等因素,综合选 用填土材料,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的有关规定; 3回填土应分层回填碾压或夯实,分层厚度不宜大于 0.3m,回填土控制含水量与土料最优含水量的允许偏差宜为 士3%,压实系数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的有关规定执行。 4.6.11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的防渗和排水布置应根据地基条 件、墙前和墙后水位差、建筑物总体布置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板桩墙墙前无水或水位较低而墙后水位较高时,可在板 桩桩身设置泄水孔;泄水孔可沿高度方向分排布置,孔径大小和 孔间距应根据墙后地下水类型、水位变化、土质情况等综合确 定,泄水孔间距不宜大于3m,泄水孔宜采用直径为50mm 80mm的管材,坡度不宜小于3%,泄水孔后应设级配良好的反 滤层及性能良好的集、排水设施; 2墙前要求无明水时,应在墙前肥槽内设置排水沟、集水 井等设施; 3坡顶应设置地表排水设施; 4水工支护结构的墙前泥面可能被水冲蚀时,应计算冲刷 深度,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护底措施; 5混凝土板桩间的缝宽不宜大于15mm;应根据墙后土 性和地下水情况,在板桩接缝处采取防止漏水流土措施;可 采用在板桩间样槽孔内注水泥浆、水泥砂浆或填充细石混凝 土,在板桩接缝后贴土工布、压力注浆或设高压旋喷桩等防 漏措施。

    4.7.1 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的耐久性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所处的环境类别; 2 混凝土材料耐久性的基本要求; 3 钢制构件耐久性的基本要求; 4 混凝土板桩中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5不同环境条件下的耐久性技术措施: 6 使用阶段的检测与维护要求。 4.7.2混凝土板桩的耐久性应满足设计使用年限要求,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对于有特殊要求及腐蚀、冻融环境下的混凝土板桩,应 对板桩的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和生产工艺等相关技术进行控 制,并应按设计要求对混凝土保护层等采取相应措施; 2对于有抗硫酸盐腐蚀要求的使用环境,可使用高性能复 合材料或硫铝酸盐水泥等技术措施; 3当采用预留厚度方法防腐时,混凝土板桩的设计壁厚应 由有效厚度和预留腐蚀厚度两部分组成,混凝土材料和预留腐蚀 厚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50476、《建筑桩基技术规 范》JG94的有关规定; 4当判定环境类型为干湿交替时,应明确干湿交替区间范 围和最低水位、最高水位以及毛细水升降高度,并明确需采取防 芮措施的区间范围。 4.7.3混凝土板桩作为永久性支护结构时,耐久性技术措施应 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板桩的最大弯矩宜位于腐蚀率较小的区域; 2桩的接头宜采用机械连接,且对接处连接件的间隙应加 环氧树脂密封胶密封或封闭围焊;桩身预埋的机械接头钢零件的

    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纵向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接头 外露的钢零件应增加2mm钢零件厚度和焊缝的腐蚀裕量并涂刷 防腐蚀耐磨涂层500um; 3冠梁、锚旋等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时,主筋保护层 享度不得小于70mm; 4钢围、钢拉杆、钢导梁及其附件等钢制构件,应进行 防腐蚀处理,预留足够的锈蚀厚度,安装前,应进行除锈后涂防 锈漆;拉杆、张紧器和竖向铰应采用不低于“两布三油”措施缠 裹,垫板和螺母应涂沥青或其他防腐蚀材料; 5板桩墙墙后回填不得采用具有腐蚀性的材料。 4.7.4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应对下列内容 提出要求: 1支护结构的检测、维修和保养; 2 需要定期更换的构件; 3对板桩及其他构件表面防护层的维护; 4 支护结构出现耐久性缺陷时的处置

    4.8.1混凝土板桩支

    ..I比 1生态设计应满足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的稳定性、安全性、 功能性及耐久性要求; 2生态设计应兼顾人性化设计,包括在板桩构造或护岸结 构体系上设置意外落水的逃生攀爬梯和救援设施,以及在护岸冠 梁上设置可防止意外落水的景观护栏: 3支护结构宜紧凑合理、生态环保、协调美观; 4支护结构宜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为动、植物构造类似自 然生态的生存环境,构成循环生态链。 4.8.2混凝土板桩支护结构的生态设计宜包括下列内容:

    宜在混凝土板桩桩身设置生物筑巢孔、仿生纹理;

    2宜在板桩桩体上设置泄水孔,相邻板桩间宜预留一定间 源,并应采取防止墙后土体流失的措施; 3宜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和周边生态环境特点,采取相应的 护底、防渗、排水、防止水土流失等设计; 4混凝土板桩墙墙前宜采用绿化植生处理,在板桩桩身增 设花槽,种植水生植物: 5宜设计与周边景观协调的混凝土板桩墙造型、颜色、图 案和纹理; 6宜与生态护坡、生态砌块、生态框等相结合进行综合 设计。 4.8.3采用混凝土板桩与生态护坡相结合的复合型生态护岸结 构形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板桩应布置在生态护坡的下部; 2应根据岸坡形态、水流及土质情况进行岸坡稳定性分析: 3生态护坡应采用能够固岸护提、控制土壤侵蚀和修复水 生态的材料和结构形式。 4.8.4采用混凝土板桩与生态砌块相结合的复合型生态护岸结 构形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板桩应布置在生态砌块的下部; 2应根据岸坡形态、水流及土质情况进行岸坡稳定性分析: 3生态砌块可采用装配式或嵌入式粘结; 4生态砌块应具备较大的孔隙率,当砌块在常水位以上时 宜种植绿植

    5.1.1混凝土板桩的沉桩方法和施工工序应根据工程设计

    5.1.1混凝土板桩的沉桩方法和施工工序应根据工程设计要求、 工程地质条件、支护工程结构特点、现场施工条件、周边环境、 板桩类型、沉桩深度和板桩端头等因素综合确定。混凝土板桩施 工方法可按本规程附录B选用

    5.1.2板桩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结合现场条件和周

    保护要求、气候等情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1.3板桩在施工现场运输、吊装过程中螺母标准,不得采用拖拉取桩 方法。

    5.1.4板桩沉桩应架设导向架,导向架宜采用双侧式;当土层

    5.1.4板桩沉桩应架设导向架,导向架宜采用双侧式;当土层

    松软、桩长较短时,可采用单侧式导向架。导向架的导桩和导梁 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出口标准,不应随板桩打设而下沉或变形。宜平 行于板桩墙定位轴线设置导桩,导桩间距宜为2m4m;导桩与 板桩之间宜设置导梁,导梁与板桩墙之间应留有间隙,间隙宜为 10mm~30mm;导梁的高度应适宜,可比板桩设计桩顶低 300mm~500mm。

    时对先期沉入的桩顶部进行位移、倾斜监测。当桩身垂直度偏差 超过限值时或板桩顶部向打桩行进方向倾斜时,应找出原因并采 用限位措施进行调整,不得采用移动机架等方法强行纠偏。桩插 入时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0.5%,成桩垂直度偏差不得超 过1%。

    测信息动态调整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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