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94-200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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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1 为了在桩基设计与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包括构筑物)桩基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桩基的设计与施工,应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上部结构类型、使用功能、荷载特征、施工技术条件与环境;应重视地方经验,因地制宜,注重概念设计,合理选择桩型、成桩工艺和承台形式,优化布桩,节约资源;应强化施工质量控制与管理。
    1.0.4 在进行桩基设计、施工及验收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1.12 负摩阻力 negative skin friction, negative shaft resistance 注周土由于自重固结、湿陷、地面荷载作用等原因而产生大 于基桩的沉降所引起的对桩表面的向下摩阻力。

    注周土由于自重固结、湿陷、地面荷载作用等原因而产生 于基桩的沉降所引起的对桩表面的向下摩阻力

    2.1.13下拉荷载downdrag

    敬口空心桩沉桩过程中土体涌入管内形成的土塞,对桩端 力的发挥程度的影响效应。

    门窗标准规范范本2.1.15灌注桩后注浆

    灌注桩成桩后一定时间,通过预设于桩身内的注浆导管及! 之相连的桩端、桩侧注浆阀注人水泥浆,使桩端、桩侧土体(有 括沉渣和泥皮)得到加固,从而提高单桩承载力,减小沉降

    2.1.16桩基等效沉降系数equivalent settlement coefficient

    2.1.16桩基等效沉降系数

    .1.16桩基等效沉降系数

    10ns 弹性半无限体中群桩基础按Mindlin(明德林)解计算沉险 量M与按等代墩基Boussinesq(布辛奈斯克)解计算沉降量u 之比,用以反映Mindlin解应力分布对计算沉降的影响。

    2.2.2抗力和材料性能

    Ap 桩端面积; Aps 桩身截面面积; A. 计算基桩所对应的承台底净面积; B. 承台宽度; d 桩身设计直径; D 桩端扩底设计直径; 1 桩身长度; Lc 承台长度; Sa 基桩中心距; u 桩身周长; 2n 桩基沉降计算深度(从桩端平面算起)

    αE 钢筋弹性模量与混凝土弹性模量的比值; ne 承台效应系数; 7f 冻胀影响系数; Sr 桩嵌岩段侧阻和端阻综合系数; dsi、dp 大直径桩侧阻力、端阻力尺寸效应系数; 入 桩端土塞效应系数: 入 基桩抗拔系数; 基沉降计算经验系数; 成桩工艺系数; 桩基等效沉降系数; α、α Boussinesg解的附加应力系数、平均附加应力 系数。

    3.1.1桩基础应按下列两类极限状态设计:

    3.1.1桩基础应按下列两类极限状态设计: 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桩基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整体失稳 或发生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桩基达到建筑物正常使用所规定的 变形限值或达到耐久性要求的某项限值。 3.1.2根据建筑规模、功能特征、对差异变形的适应性、场地 地基和建筑物体形的复杂性以及由于桩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破环 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应将桩基设计分为表3.1.2所列的三个 设计等级。桩基设计时,应根据表3.1.2确定设计等级

    表3.1.2建筑桩基设计等级

    3.1.3桩基应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进行下列承载能力计算和稳定 性验算: 1应根据桩基的使用功能和受力特征分别进行桩基的竖向 承载力计算和水平承载力计算; 2应对桩身和承台结构承载力进行计算;对于桩侧土不排 水抗剪强度小于10kPa且长径比大于50的桩,应进行桩身压屈 验算;对于混凝土预制桩,应按吊装、运输和锤击作用进行桩身 承载力验算;对于钢管桩,应进行局部压屈验算; 3当桩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进行软弱下卧层 承载力验算; 4对位于坡地、岸边的桩基,应进行整体稳定性验算, 5对于抗浮、抗拨桩基,应进行基桩和群桩的抗拔承载力 计算; 6对于抗震设防区的桩基,应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 3.1.4下列建筑桩基应进行沉降计算: 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非嵌岩桩和非深厚坚硬持力层的建筑 桩基; 2设计等级为乙级的体形复杂、荷载分布显著不均匀或桩 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土层的建筑桩基; 3软土地基多层建筑减沉复合疏桩基础。 3.1.5对受水平荷载较大,或对水平位移有严格限制的建筑桩 基,应计算其水平位移。 3.1.6应根据桩基所处的环境类别和相应的裂缝控制等级,验 算桩和承台正截面的抗裂和裂缝宽度。 3.1.7桩基设计时,所采用的作用效应组合与相应的抗力应符 合下列规定: 1确定桩数和布桩时,应采用传至承台底面的荷载效应标 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基桩或复合基桩承载力特征值。 2计算荷载作用下的桩基沉降和水平位移时,应采用荷载 效应准永久组合;计算水平地震作用、风载作用下的桩基水平位

    3.1.9软土地基上的多层建筑物,当天然地基承载力基

    3.1.10对于本规范第3.1.4条规定应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桩 基,在其施工过程及建成后使用期间,应进行系统的沉降观测直 至沉降稳定。

    3.2.1桩基设计应具备以下资料

    3.2.1桩基设计应具备以下资

    岩土工程勘蔡文件: 1)桩基按两类极限状态进行设计所需用岩土物理力学 参数及原位测试参数; 2)对建筑场地的不良地质作用,如滑坡、崩塌、泥石 流、岩溶、土洞等,有明确判断、结论和防治方案; 3)地下水位理藏情况、类型和水位变化幅度及抗浮设 计水位,土、水的腐蚀性评价,地下水浮力计算的 设计水位; 4)抗震设防区按设防烈度提供的液化土层资料: 5)有关地基土冻胀性、湿陷性、膨胀性评价。 建筑场地与环境条件的有关资料: 1)建筑场地现状,包括交通设施、高压架空线、地下 管线和地下构筑物的分布: 2)相邻建筑物安全等级、基础形式及理置深度; 3)附近类似工程地质条件场地的桩基工程试桩资料和 单桩承载力设计参数: 4)周围建筑物的防振、防噪声的要求; 5)泥浆排放、弃土条件; 6)建筑物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和建筑场地类别。 建筑物的有关资料: 1)建筑物的总平面布置图; 2)建筑物的结构类型、荷载,建筑物的使用条件和设 备对基础竖尚及水平位移的要求: 3)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4施工条件的有关资料: 1)施工机械设备条件,制桩条件,动力条件,施工工 艺对地质条件的适应性: 2)水、电及有关建筑材料的供应条件; 3)施工机械的进出场及现场运行条件。 5供设计比较用的有关桩型及实施的可行性的资料。 2.2桩基的详细勘察除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 范》GB50021的有关要求外,尚应满足下列要求: 1勘探点间距: 1)对于端承型桩(含嵌岩桩):主要根据桩端持力层顶 面坡度决定,宜为12~24m。当相邻两个勘察点揭 露出的桩端持力层层面坡度大于10%或持力层起伏 较大、地层分布复杂时,应根据具体工程条件适当 加密勘探点。 2)对于摩擦型桩:宜按20~35m布置勘探孔,但遇到 土层的性质或状态在水平方向分布变化较天,或存 在可能影响成桩的土层时,应适当加密助探点。 3)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柱下单桩基础应按柱列线布置勘 探点,并宜每桩设一勘探点。 2勘探深度: 1)宜布置1/3~1/2的勘探孔为控制性孔。对于设计等 级为甲级的建筑桩基,至少应布置3个控制性孔 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桩基,至少应布置2个控制 性孔。控制性孔应穿透桩端平面以下压缩层厚度: 一般性勘探孔应深人预计桩端平面以下3~5倍桩身 设计直径,自不得小于3m;对于大直径桩,不得小 于5m。 2)嵌岩桩的控制性钻孔应深人预计桩端平面以下不小 于3~5倍桩身设计直径,一般性钻孔应深入预计桩 端平面以下不小于1~3倍桩身设计真径。当持力层

    较薄时,应有部分钻孔钻穿持力岩层。在岩溶、断 层破碎带地区,应查明溶洞、溶沟、溶槽、石笋等 的分布情况,钻孔应钻穿溶洞或断层破碎带进入稳 定士层,进入深度应满足上述控制性钻孔和一般性 钻孔的要求。 3在勘探深度范围内的每一地层,均应采取不扰动试样进 行室内试验或根据土质情况选用有效的原位测试方法进行原位测 试,提供设计所需参数。

    3.3.1基桩可按下列规定分类

    1按承载性状分类: 1)摩擦型桩: 摩擦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由 桩侧阻力承受,桩端阻力小到可忽略不计; 端承摩擦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 载主要由桩侧阻力承受。 2)端承型桩: 端承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由 桩端阻力承受,桩侧阻力小到可忽略不计; 摩擦端承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 载主要由桩端阻力承受。 2按成桩方法分类: 1)非挤土桩:干作业法钻(挖)孔灌注桩、泥浆护壁 法钻(挖)孔灌注桩、套管护壁法钻(挖)孔灌 注桩; 2)部分挤土桩:冲孔灌注桩、钻孔挤扩灌注桩、搅拌 劲芯桩、预钻孔打入(静压)预制桩、打人(静压) 式散口钢管桩、敲口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和H型 钢桩;

    1基桩的最小中心距应符合表3.3.3的规定;当施工中采 取减小挤土效应的可靠措施时,可根据当地经验适当减小。

    表3.3.3基桩的最小中心距

    注:1d一圆桩设计直径或方桩设计边长,D一 一扩大端设计直径。 2当纵横向桩距不相等时,其最小中心距应满足“其他情况”一栏的规定 3当为端承桩时,非挤土灌注桩的“其他情况”一栏可减小至2.5d

    3.4特殊条件下的桩基

    1软土中的桩基宜选择中、低压缩性土层作为桩端持力层; 2桩周围软土因自重固结、场地填土、地面大面积堆载、 降低地下水位、大面积挤土沉桩等原因而产生的沉降大于基桩的 沉降时,应视具体工程情况分析计算桩侧负摩阻力对基的 影响; 3采用挤土桩和部分挤土桩时,应采取消减孔隙水压力和 齐土效应的技术措施,并应控制沉桩速率,减小挤土效应对成桩 量、邻近建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和基坑边坡等产生的不利 影响; 4先成桩后开挖基坑时,必须合理安排基坑挖土顺序和控 制分层开挖的深度,防止士体侧移对桩的影响

    影响; 4先成桩后开挖基坑时,必须合理安排基坑挖土顺序和控 制分层开挖的深度,防止土体侧移对桩的影响。 3.4.2湿陷性黄土地区的桩基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桩应穿透湿陷性黄土层,桩端应支承在压缩性低的黏 生土、粉土、中密和密实砂土以及碎石类士层中; 2湿陷性黄土地基中,设计等级为甲、乙级建筑桩基的单 桩极限承载力,宜以浸水载荷试验为主要依据; 3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中的单桩极限承载力,应根据工程 具体情况分析计算桩侧负摩阻力的影响。 3.4.3季节性冻土和膨胀土地基中的桩基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桩端进人冻深线或膨胀土的大气影响急剧层以下的深度, 应满足抗拨稳定性验算要求,且不得小于4倍桩径及1倍扩大端 直径,最小深度应大于1.5m; 2为减小和消除冻胀或膨胀对桩基的作用,宜采用钻(挖) 孔灌注桩; 3确定基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时,除不计人冻胀、膨胀深度 范围内桩侧阻力外,还应考虑地基土的冻胀、膨胀作用,验算桩

    3.4.6抗震设防区桩基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进人液化土层以下稳定士层的长度(不包括桩尖部分) 应按计算确定;对于碎石土,砾、粗、中砂,密实粉土,坚硬 生土尚不应小于(2~3)d,对其他非岩右士尚不宜小于(4~5)d; 2承台和地下室侧墙周围应采用灰土、级配砂石、压实性 较好的素土回填,并分层夯实,也可采用素混凝土回填: 3当承台周围为可液化土或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40kPa(或 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15kPa)的软土,且桩基水平承载力不满足计 算要求时,可将承台外每侧1/2承台边长范围内的土进行加固; 4对于荐在液化扩展的地段,应验算桩基在土流动的侧向

    1对于填土建筑场地,宜先填土并保证填土的密实性,软 土场地填土前应采取预设塑料排水板等措施,待填土地基沉降基 本稳定后方可成桩; 2对于有地面大面积堆载的建筑物,应采取减小地面沉降 对建筑物桩基影响的措施; 3对于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可采用强夯、挤密土桩等先 行处理,消除上部或全部土的自重湿陷;对于欠固结土宜采取先 期排水预压等措施; 4对于挤土沉桩,应采取消减超孔隙水压力、控制沉桩速 率等措施; 5对于中性点以上的桩身可对表面进行处理,以减少负摩 阻力。

    3.4.8抗拔桩基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环境类别及水、土对钢筋的腐蚀、钢筋种类对腐 蚀的敏感性和荷载作用时间等因素确定抗拔桩的裂缝控制等级; 2对于严格要求不出现裂缝的一级裂缝控制等级,桩身应 设置预应力筋;对于一般要求不出现裂缝的二级裂缝控制等级 桩身宜设置预应力筋; 3对于三级裂缝控制等级,应进行桩身裂缝宽度计算; 4当基桩抗拨承载力要求较高时,可采用桩侧后注浆、扩 底等技术措施

    3.5.1桩基结构的耐久性应根据设计使用年限、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环境类别规定以及水、土对 钢、混凝土腐蚀性的评价进行设计。 3.5.2二类和三类环境中,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的桩基结构混 凝土耐久性应符合表3.5.2的规定。

    凝土耐久性应符合表 3. 5. 2 的规定

    凝土耐久性应符合表3.5.2的规定。

    表3.5.2二类和三类环境桩基结构混凝土 耐久性的基本要求

    注:1氯离子含量系指其与水泥用量的百分率; 预应力构件混凝土中最大氯离子含量为0.06%,最小水泥用量为 300kg/m3;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应按表中规定提高两个等级; 3当混凝土中加人活性掺合料或能提高耐久性的外加剂时,可适当降低最小 水泥用量; 4当使用非碱活性骨料时,对混凝土中碱含量不作限制; 5当有可靠工程经验时,表中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可降低一个等级

    注:1氯离子含量系指其与水泥用量的百分率; 2 预应力构件混凝土中最大氯离子含量为0.06%,最小水泥用量为 300kg/m3;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应按表中规定提高两个等级: 3当混凝土中加人活性掺合料或能提高耐久性的外加剂时,可适当降低最小 水泥用量; 4当使用非碱活性骨料时,对混凝土中碱含量不作限制; 5当有可靠工程经验时,表中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可降低一个等级。

    3.5.3桩身裂缝控制等级及最大裂缝宽度应根据环境类另

    表3.5.3桩身的裂缝控制等级及最大裂缝宽度限值

    1水、土为强、中腐蚀性时,抗拔桩裂缝控制等级应提高一级; 2二a类环境中,位于稳定地下水位以下的基桩,其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可采 用括弧中的数值。

    3.5.4四类、五类环境桩基结构耐久性设计可按国家现行标准

    3.5.4四类、五类环境桩基结构耐久性设计可按国家现行标准 港口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TJ267和《工业建筑防腐蚀 设计规范》GB50046等执行。

    3.5.5对三、四、五类环境桩基结构,受力钢筋宜采用环氧

    3.5.5 对三、四、五类环境桩基结构,受力钢筋宜采月

    3.5.5对三、四、五类环境桩基结构,受力钢筋宜采用环氧树 脂涂层带肋钢筋。

    4.1.1灌注桩应按下列规定配筋

    1配筋率:当桩身直径为300~2000mm时,正截面配筋 取0.65%~0.2%(小直径桩取高值);对受荷载特别大的 抗拔桩和嵌岩端承桩应根据计算确定配筋率,并不应小于上 定值; 2配筋长度: 1)端承型桩和位于坡地、岸边的基桩应沿桩身等截面 或变截面通长配筋; 2)摩擦型灌注桩配筋长度不应小于2/3桩长;当受水 平荷载时,配筋长度尚不宜小于4.0/α(α为桩的水 平变形系数); 3)对于受地震作用的基桩,桩身配筋长度应穿过可液 化土层和软弱土层,进人稳定土层的深度不应小于 本规范第3.4.6条的规定; 4)受负摩阻力的桩、因先成桩后开挖基坑而随地基士 回弹的桩,其配筋长度应穿过软弱土层并进人稳定 土层,进人的深度不应小于(2~3)d; 5)抗拨桩及因地震作用、冻胀或膨胀力作用而受拔力 的桩,应等截面或变截面通长配筋 3对于受水平荷载的桩,主筋不应小于812;对于抗压桩 拨桩,主筋不应少于6$10;纵尚主筋应沿桩身周边均匀布 其净距不应小于60mm;

    4箍筋应采用螺旋式,直径不应小于6mm,间距宜为 200~300mm;受水平荷载较大的桩基、承受水平地震作用的桩 基以及考虑主筋作用计算桩身受压承载力时,顶以下5d范围 内的箍筋应加密,间距不应大于100mm;当桩身位于液化土层 范围内时箍筋应加密;当考虑箍筋受力作用时,箍筋配置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 当钢筋笼长度超过4m时,应每隔2m设一道直径不小于12mm 的焊接加劲箍筋

    4.1.2桩身混凝土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小于C25,混凝土预制桩尖强 度等级不得小于C30: 2灌注桩主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5mm,水下 灌注桩的主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50mm; 3四类、五类环境中桩身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国家现 行标准《港口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T267、《工业建筑防 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的相关规定 4.1.3扩底灌注桩扩底端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见图4.1.3):

    4.1.3扩底灌注桩扩底端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见图4.

    以上有一定厚度较好土层的抗拨桩,可 采用扩底:扩底端直径与桩身直径之比 D/d,应根据承载力要求及扩底端侧面 和桩端持力层土性特征以及扩底施工方 法确定;挖孔桩的D/d不应大于3,钻 孔桩的D/d不应大于2.5; 2扩底端侧面的斜率应根据实际 成孔及土体自立条件确定,a/h。可取1 4~~1/2,砂土可取1/4,粉土、黏性土 可取1/3~1/2; 3抗压桩扩底端底面宜皇锅底形 矢高 h,可取 (0. 15~0. 20) D。

    4.1.3扩底桩构造

    土预制实心桩的截面边长不宜小于350mm。

    4.1.6预制桩的桩身配筋应按吊运、打桩及桩在使用中的受力 等条件计算确定。采用锤击法沉桩时,预制桩的最小配筋率不宜 小于0.8%。静压法沉桩时,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0.6%,主筋 直径不宜小于14mm,打人桩桩顶以下(4~5)d长度范围内箍筋 应加密,并设置钢筋网片。 4.1.7预制桩的分节长度应根据施工条件及运输条件确定:每

    4.1.8预制桩的桩尖可将主筋合拢焊在桩尖辅助钢筋上,对于

    4.1.8预制桩的桩尖可将主筋合拢焊在桩尖辅助钢筋上,对于 特力层为密实砂和碎石类土时,宜在桩尖处包以钢钣桩靴,加强 桩尖。

    4.1.9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按截面形式可分为管桩、空心方桩; 按混凝土强度等级可分为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PHC)和空 心方桩(PHS)、预应力混凝土管桩(PC)和空心方桩(PS)。 离心成型的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桩的截面尺寸、配筋、桩身极限 弯矩、桩身竖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等参数可按本规范附录E 确定。 4.1.10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桩尖形式宜根据地层性质选择闭口 形或敲口形;闭口形分为平底十字形和锥形。 4.1.11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质量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和《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

    确定。 4.1.10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桩尖形式宜根据地层性质选择闭口 形或敲口形;闭口形分为平底十学形和锥形。 4.1.11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质量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和《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 桩》JG197及其他的有关标准规定。

    4.1.12预应力混凝土桩的连接可采用端板焊接连接、法兰连 接、机械啮合连接、螺纹连接。每根桩的接头数量不宜超过 3个。

    接、机械啮合连接、螺纹连接。每根桩的接头数量不宜超过 3个。 4.1.13桩端嵌人遇水易软化的强风化岩、全风化岩和非饱和土 的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沉桩后,应对桩端以上约2m范围内采 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可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填芯或在内壁预涂柔性 防水材料

    4.1.14 钢桩可采用管型、H型或其他异型钢材。 .1.15 钢桩的分段长度宜为12~15m。 .1.16 钢桩焊接接头应采用等强度连接。 .1.17 钢桩的端部形式,应根据桩所穿越的土层、桩端持力层 生质、桩的尺寸、挤土效应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并可按下列规 定采用: 1 钢管桩可采用下列桩端形式: 1)口 : 带加强箍(带内隔板、不带内隔板);不带加强箍 (带内隔板、不带内隔板)。 2)闭口: 平底;锥底。 2H型钢桩可采用下列桩端形式: 1)带端板; 2)不带端板: 锥底; 平底(带扩大翼、不带扩大翼)。 .1.18钢桩的防腐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桩的腐蚀速率当无实测资料时可按表4.1.18确定; 2钢桩防腐处理可采用外表面涂防腐层、增加腐蚀余量及 月极保护;当钢管桩内壁同外界隔绝时,可不考虑内壁防腐

    1钢桩的腐蚀速率当无实测资料时可按表4.1.18确定; 2钢桩防腐处理可采用外表面涂防腐层、增加腐蚀余量》 阴极保护;当钢管桩内壁同外界隔绝时,可不考虑内壁防腐,

    表4.1.18钢桩年腐蚀速率

    4.2.1桩基承台的构造,除应满足抗冲切、抗剪切、抗弯承载 力和上部结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柱下独立桩基承台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500mm,边桩中 心至承台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桩的直径或边长,且桩的外边缘至 承台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m。对于墙下条形承台梁,桩的 外边缘至承台梁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承台的最小厚度不 应小于300mm。 2高层建筑平板式和梁板式形承台的最小厚度不应小于 400mm,墙下布桩的剪力墙结构筏形承台的最小厚度不应小 于200mm。 3高层建筑箱形承台的构造应符合《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 基础技术规范》JGJ6的规定。 4.2.2承台混凝土材料及其强度等级应符合结构混凝土耐久性 的要求和抗渗要求。

    4.2.3承台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下独立基承台钢筋应通长配置L见图4.2.3(a)」,对 四桩以上(含四桩)承台宜按双向均匀布置,对三桩的三角形承 台应按三向板带均匀布置,且最里面的三根钢筋围成的三角形 应在柱截面范围内L见图4.2.3(b)1。钢筋锚固长度自边桩内 侧(当为圆桩时,应将其直径乘以0.8等效为方桩)算起,不应

    小于35d。(d.为钢筋直径);当不满足时应将钢筋向上弯折,此 时水平段的长度不应小于25dg,弯折段长度不应小于10dg。 承台纵向受力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12mm,间距不应大于 200mm。柱下独立桩基承台的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0.15%。 2柱下独立两桩承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 计规范》GB50010中的深受弯构件配置纵向受拉钢筋、水平及 竖向分布钢筋。承台纵向受力钢筋端部的锚固长度及构造应与柱 下多桩承台的规定相同。

    图4.2.3承台配筋示意 (a)矩形承台配筋;(b)三桩承台配筋;(c)墙下承台梁配筋图

    3条形承台梁的纵尚主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士结 构设计规范》GB50010关于最小配筋率的规定L见图4.2.3 c),主筋直径不应小于12mm,架立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6mm。承台梁端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锚固长度 及构造应与柱下多桩承台的规定相同。 4筏形承台板或箱形承台板在计算中当仅考虑局部弯矩作 用时,考虑到整体弯曲的影响,在纵横两个方向的下层钢筋配筋 率不宜小于0.15%:上层钢筋应按计算配筋率全部连通。当筱 板的厚度大于2000mm时,宜在板厚中间部位设置直径不小于 12mm、间距不大于300mm的双向钢筋网。 5承台底面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当有混凝士垫层时 不应小于50mm,无垫层时不应小于70mm;此外尚不应小于桩

    头嵌入承台内的长度。

    4.2.4桩与承台的连接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嵌人承台内的长度对中等直径桩不宜小于50mm;对 大直径桩不宜小于100mm。 2混凝土桩的桩顶纵向主筋应锚人承台内,其锚人长度 不宜小于35倍纵向主筋直径。对于抗拨桩,桩顶纵向主筋的 固长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确定。 3对于大直径灌注桩,当采用一柱一桩时可设置承台或将 逛与柱直接连接

    大直径桩不宜小于100mm。 2混凝土桩的桩顶纵向主筋应锚人承台内,其锚人长度 不宜小于35倍纵向主筋直径。对于抗拨桩,桩顶纵向主筋的 锚固长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C 确定。 3对于大直径灌注桩,当采用一柱一桩时可设置承台或将 桩与柱直接连接。 4.2.5柱与承台的连接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一柱一桩基础,柱与桩直接连接时,柱纵向主筋锚 人桩身内长度不应小于35倍纵向主筋直径。 2对于多桩承台,柱纵向主筋应锚人承台不小于35倍纵向 主筋直径;当承台高度不满足锚固要求时,竖向锚固长度不应小 于20倍纵向主筋直径,并向柱轴线方向呈90°弯折。 3当有抗震设防要求时,对于一、二级抗震等级的柱,纵 向主筋锚固长度应乘以1.15的系数;对于三级抗震等级的柱: 纵向主筋锚固长度应乘以1.05的系数。 4.2.6承台与承台之间的连接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柱一桩时,应在桩顶两个主轴方向上设置联系梁。当 桩与柱的截面直径之比大于2时,可不设联系梁。 2两桩桩基的承台,应在其短向设置联系梁。 3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柱下桩基承台,宜沿两个主轴方向设 置联系梁。 4联系梁顶面宜与承台顶面位于同一标高。联系梁宽度不 宜小于250mm,其高度可取承台中心距的1/10~1/15,且不宜

    4.2.5柱与承台的连接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一柱一桩基础,柱与桩直接连接时,柱纵向主筋锚 人桩身内长度不应小于35倍纵向主筋直径。 2对于多桩承台,柱纵向主筋应锚人承台不小于35倍纵向 主筋直径;当承台高度不满足锚固要求时,竖向锚固长度不应小 于20倍纵向主筋直径,并向柱轴线方向呈90°弯折。 3当有抗震设防要求时,对于一、二级抗震等级的柱,级 向主筋锚固长度应乘以1.15的系数;对于三级抗震等级的柱 纵向主筋锚固长度应乘以1.05的系数

    4.2.6承台与承台之间的连接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柱一桩时,应在桩顶两个主轴方向上设置联系梁。当 进与柱的截面直径之比大于2时,可不设联系梁。 2两桩桩基的承台,应在其短向设置联系梁。 3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柱下桩基承台,宜沿两个主轴方向设 置联系梁。 4联系梁顶面宜与承台顶面位于同一标高。联系梁宽度不 宜小于250mm,其高度可取承台中心距的1/10~1/15,且不宜 小于400mm。 5联系梁配筋应按计算确定,梁上下部配筋不宜小于2根 直径12mm钢筋;位于同一轴线上的相邻跨联系梁纵筋应连通。

    4.2.7承台和地下室外墙与基坑侧壁间隙应灌注素混凝土或搅 拌流动性水泥土,或采用灰土、级配砂石、压实性较好的素土分 层夯实,其压实系数不宜小于0.94。

    5.1.1对于般建筑物和受水平力(包括力矩与水平剪力)较 小的高层建筑群桩基础,应按下列公式计算柱、墙、核心筒群桩 中基桩或复合基桩的桩顶作用效应: 1竖向力 轴心坚向力作用下

    Mxkyi+! Myki + n yi D

    Hk一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作用于桩基承台底面 的水平力; Hk一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作用于第i基桩或复 合基桩的水平力; n一一桩基中的桩数。 5.1.2对于主要承受竖向荷载的抗震设防区低承台桩基,在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桩顶作用效应计算可不考地震作用: 1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规定可 不进行桩基抗震承载力验算的建筑物; 2建筑场地位于建筑抗震的有利地段。 5.1.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桩基,计算各基桩的作用效应、桩 身内力和位移时,宜考虑承台(包括地下墙体)与基桩协同工作 和土的弹性抗力作用,其计算方法可按本规范附录C进行: 1位于8度和8度以上抗震设防区的建筑,当其桩基承台 刘度较大或由于上部结构与承台协同作用能增强承台的刚度时: 2其他受较大水平力的桩基,

    桩基竖向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下列

    1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轴心竖向力作用下

    5.2桩基竖向承载力计算

    偏心竖向力作用下,除满足上式外,尚应满足下式的要求:

    2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轴心竖向力作用下

    装修施工组织设计 2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Nkmx<1. 2R

    偏心竖向力作用下,除满足上式外,尚应满足下式的要求:

    Nemax<1. 5R

    合基桩的平均竖向力; Nkmax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偏心竖向力作用下,桩顶最大 竖向力; NEk 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基桩或复 合基桩的平均竖向力; NEkmax 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基桩或复 合基桩的最大竖向力; R一一基桩或复合基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2.2 单桩坚向承裁力特征值R应按下式确定

    式中Quk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K一安全系数,取 K=2。 5.2.3对于端承型桩基、桩数少于4根的摩擦型柱下独立桩基、 或由于地层土性、使用条件等因素不宜考虑承台效应时,基桩竖 向承载力特征值应取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K一安全系数,取K=2。 5.2.3对于端承型桩基、桩数少于4根的摩擦型柱下独立桩基, 或由于地层土性、使用条件等因素不宜考虑承台效应时,基桩竖 向承载力特征值应取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5.2.4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的摩擦型桩基技术标准,宜考虑承台效应 角定其复合基桩的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1上部结构整体刚度较好、体型简单的建(构)筑物; 2对差异沉降适应性较强的排架结构和柔性构筑物: 3按变刚度调平原则设计的桩基刚度相对弱化区; 4 软土地基的减沉复合疏桩基础 5.2.5考虑承台效应的复合基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可按下列公 武确定:

    5.2.4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摩擦型桩基,宜考虑承台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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